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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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憂,而臣等輒以風行草偃之說,爲殿下勸,豈料今日之紛紛哉?若以爲大妃遺敎,有不敢違,則亦有說焉。
大妃崇執謙抑,不欲自擬於仁順,此在大妃,固不害謙光之美,而在殿下,則大有不敢從者也。
願殿下,亟下明命,復依乙亥故事,以白布衣冠視事,則所以緻孝於大妃之禮,情文兩盡,終始無憾,而稱於天下後世無間然矣。
不報。
宇顒因固辭校理,乞授鄕邑敎授。
不許。
3月14日 ○乙醜,大司諫李珥入京,肅拜後辭免。
不允。
○鹹鏡道巡撫禦史許篈書狀:安邊府蒸田米爲半,分給民間,軍器甚不整,府使權擘罷黜事。
3月17日 ○戊辰,忠淸監司申湛身病辭狀。
傳曰:「方伯任重,調理行公事,回諭。
」 3月20日 ○辛未,司諫院啓:「慶山縣令具雲瀚,不合臨民,性本泛濫,平壤判官任禮臣蔑待使命,龍仁縣令沈嶐,貽弊民間,請罷。
橫城縣監李俊宗殘劣,請遞。
」上從之。
○仁聖王後喪葬時,三都監摠護使,唐表裏一襲,鞍具馬一匹;提調等,各熟馬一匹賜給。
都廳加資,郞廳陞職,都承旨加資,承傳色四人亦加資。
○司諫院啓曰:「駿奔乃臣子之職分。
今者論賞太濫,請還收成命。
」答曰:「不允。
」 ○府啓。
〈上同〉答曰:「不允。
」又啓:「都廳以罷職,不可遽授重加,請還收。
」允之。
3月22日 ○癸酉,左議政洪暹,八度呈辭。
命遞之。
3月24日 ○乙亥,右議政盧守愼,九度呈辭。
命遞之。
政院以左、右相一時命遞未安事,陳啓。
答曰:「累辭故遞之。
大抵大臣進退,非政院之當預,不無後日之弊。
」 ○持平姜緖,知製敎辭免,上疏。
答曰:「爾非不才。
但予知爾質直,言必出於誠,故玆允。
」 3月25日 ○丙子,慶尙道巡撫禦史書狀:知禮縣監崔稀壽,軍器不爲自官中,隨便修改,責令邑居水軍等改備,至爲無狀,請罷。
「傳曰:」拿推。
「 ○玉堂箚論大臣數遞未安事。
答曰:「累辭故遞之。
非予輕遞。
」 3月27日 ○戊寅,以洪暹復拜左議政。
3月28日 ○己卯,府啓:長水縣監趙希顔昏懦,陽城縣監金虎秀,童驗無識,請幷罷職。
「上從之。
3月29日 ○庚辰,大司諫李海壽辭免。
不允。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午,上禦朝講及輪對。
○試射。
武臣堂上、堂下、未出身、禁軍、庶孽、忠順衛、別侍衛、甲士等優等者,次次論賞。
禁軍不入格者,令兵曹汰去。
4月2日 ○癸未,左相洪暹辭職上箚,不允批答。
○府啓:「前水使吳澐,剝民善事,驟至頂玉,訓鍊習讀李鸞壽、劉弘緖,前縣監金應寅,前爲守令時,肆行貪婪,都摠經歷丘敏元悖戾,潭陽府使成子沆貪財,別坐李磼、樸愈行己賤汚,內資僉正韓蕙、奉常僉正樸蘭、長興庫令睦諶、司醞署令河世濬、豐儲主簿尹景祉、繕工主簿黃承錫,皆衰耗庸劣,請竝汰去。
都摠經歷李薦、監察金友臯,曾以善事被駁,司?正樸蘭英貪財,軍器別坐柳春發悖戾,所行僉使禹湛、慶尙虞候吳任悖妄,高陽郡守樸應川不謹,南原府使孫汝誠,前因捕盜微勞,有希望奔走之狀,禮賓參奉宋允忠,居官不謹,都摠都事尹思欽貪虐,淸州判官鄭宗祐泛濫,請竝命罷職。
刑曹正郞閔福、金祉迂闊,監察宋純禮庸劣,都摠經歷全德輿麤鄙,理山郡守樸之忭才踈,竝命遞差。
」上從之。
4月4日 ○乙酉,兩司啓:「宗親府,以月令醫員不付祿之故,決罰兵曹色吏,請有司堂上及都廳罷職。
」箚曰:「不允。
」 4月5日 ○丙戌,慶尙兵使郭嶸狀啓:「臣未赴任時,前兵使金墀呈病遞去之後,虞候孫翼以軍器不謹修鍊,決罰軍士等,則夜半開營城門,全數出去結陣,虞候出去,多般開說後還入,至爲駭愕。
首倡人等,秘密無遺捉囚,孫翼亦爲囚禁事。
」監司書狀亦同。
傳曰:「觀此書狀,極爲駭愕。
此乃前古所未有之大變,若不別爲痛治,將爲藩鎭跋扈,逐主帥而代之,如唐末之弊。
機關極重,不可以常例處之,令監兵使,一同推鞫,卽於陣前處斬,梟首徇示,懼悍卒,而整紀綱,在此一擧。
令兵曹議大臣。
」來啓。
「大臣議,上敎允當。
請遣宣傳官,與監兵使同參,首倡者梟首,脅從之人,推鞫治罪事下諭,何如?」傳曰:「依啓。
」 ○司憲府啓:「前年聖節使通事金壽仁,令畫員本道一路赴京亭館,圖給唐官,事狀已著,至爲駭愕。
請移義禁府推鞫。
其時使梁應鼎、書狀官尹暻,不爲檢飭下人,請竝命罷職。
」上從之。
4月7日 ○戊子,司諫院啓:「前兵使金墀,不俟交代,擅離本營,新兵使郭嶸掩置,不卽啓聞,請竝拿鞫。
忠淸監司申湛,家在韓山,留連貽弊,請罷事。
忠淸兵使金鋘,大興土木之役於全義本家,請命罷職。
典簿黃範衰耗,請罷事。
」答曰:「郭嶸,不允。
黃範可遞,餘依啓。
」 4月8日 ○己醜,有政。
以鄭彥智,特加拜忠淸監司。
○司憲府啓:「鄭彥智,名望素輕,曾任承旨,長被不職之駁,登崇俊良之敎纔下,而濫恩先及於如是凡常之人,請命改正。
」答曰:「不允。
」 4月13日 ○甲午,司憲府啓:「牙山縣監尹春壽,昏劣貽弊,請命罷職。
」上從之。
4月15日 ○丙申,坡州居同知白仁傑,上疏謝賜食物,且請趙光祖從祀文廟。
答曰:「偶賜微物,卿勿謝也。
配享文廟,事係重大,今難輕議。
卿宜知悉。
」 ○政院啓曰:「趙光祖配享事,自前公論同然,老臣惓惓之誠,豈無所見?乞以此疏,議諸朝廷。
」傳曰:「未可輕議。
」 ○司憲府啓:「宣川郡守權遇,私給譯官,貿易唐物,請命罷職。
」上從之。
4月16日 ○丁酉,司憲府啓:「龍仁縣令金大觀,有眼疾,請遞事。
鏡城判官韓孝胤,以差使員上來之後,留連不去,請命罷職。
監司以不緊之事,定送差使員,請推考。
」答曰:「金大觀及監司推考事,依啓。
韓孝胤,不可罷職。
」後允之。
4月17日 ○戊戌,左相洪暹,身病出仕,肅拜後辭免。
不允。
○司諫院啓:「淸州牧使金成慶貪鄙,請命罷職。
」上從之。
○司憲府啓:「忠淸兵使李昕老敗,請命遞差。
上從之。
」 ○吏曹沙汰軍器正申議忠、南原判官鄭彥湜、典籍樸渾元、尹泮,奉常主簿石擎日,已上庸劣,察訪沈日明,掌樂兼主簿李承英、定平府使李公佐、結城縣監嚴泓、西部主簿金漢順、已上貪墨。
瓦署別坐韓世健、繕工監役鄭謹,已上悖戾。
濟用僉正尹澤、敦寧主簿李光澤、繕工判官辛鎭、司紙趙慶雲,已上衰耗。
4月18日 ○己亥,親政。
4月20日 ○辛醜,忠淸都事書狀:牙山縣監尹春壽,恤民不謹,貪墨無厭,一道謄播,箇滿臨迫,春夏等殿最,疑畏托病,棄官而去,各別治罪,以杜奸詐之漸事。
4月21日 ○壬寅,以盧守愼拜右相。
大妃崇執謙抑,不欲自擬於仁順,此在大妃,固不害謙光之美,而在殿下,則大有不敢從者也。
願殿下,亟下明命,復依乙亥故事,以白布衣冠視事,則所以緻孝於大妃之禮,情文兩盡,終始無憾,而稱於天下後世無間然矣。
不報。
宇顒因固辭校理,乞授鄕邑敎授。
不許。
3月14日 ○乙醜,大司諫李珥入京,肅拜後辭免。
不允。
○鹹鏡道巡撫禦史許篈書狀:安邊府蒸田米爲半,分給民間,軍器甚不整,府使權擘罷黜事。
3月17日 ○戊辰,忠淸監司申湛身病辭狀。
傳曰:「方伯任重,調理行公事,回諭。
」 3月20日 ○辛未,司諫院啓:「慶山縣令具雲瀚,不合臨民,性本泛濫,平壤判官任禮臣蔑待使命,龍仁縣令沈嶐,貽弊民間,請罷。
橫城縣監李俊宗殘劣,請遞。
」上從之。
○仁聖王後喪葬時,三都監摠護使,唐表裏一襲,鞍具馬一匹;提調等,各熟馬一匹賜給。
都廳加資,郞廳陞職,都承旨加資,承傳色四人亦加資。
○司諫院啓曰:「駿奔乃臣子之職分。
今者論賞太濫,請還收成命。
」答曰:「不允。
」 ○府啓。
〈上同〉答曰:「不允。
」又啓:「都廳以罷職,不可遽授重加,請還收。
」允之。
3月22日 ○癸酉,左議政洪暹,八度呈辭。
命遞之。
3月24日 ○乙亥,右議政盧守愼,九度呈辭。
命遞之。
政院以左、右相一時命遞未安事,陳啓。
答曰:「累辭故遞之。
大抵大臣進退,非政院之當預,不無後日之弊。
」 ○持平姜緖,知製敎辭免,上疏。
答曰:「爾非不才。
但予知爾質直,言必出於誠,故玆允。
」 3月25日 ○丙子,慶尙道巡撫禦史書狀:知禮縣監崔稀壽,軍器不爲自官中,隨便修改,責令邑居水軍等改備,至爲無狀,請罷。
「傳曰:」拿推。
「 ○玉堂箚論大臣數遞未安事。
答曰:「累辭故遞之。
非予輕遞。
」 3月27日 ○戊寅,以洪暹復拜左議政。
3月28日 ○己卯,府啓:長水縣監趙希顔昏懦,陽城縣監金虎秀,童驗無識,請幷罷職。
「上從之。
3月29日 ○庚辰,大司諫李海壽辭免。
不允。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午,上禦朝講及輪對。
○試射。
武臣堂上、堂下、未出身、禁軍、庶孽、忠順衛、別侍衛、甲士等優等者,次次論賞。
禁軍不入格者,令兵曹汰去。
4月2日 ○癸未,左相洪暹辭職上箚,不允批答。
○府啓:「前水使吳澐,剝民善事,驟至頂玉,訓鍊習讀李鸞壽、劉弘緖,前縣監金應寅,前爲守令時,肆行貪婪,都摠經歷丘敏元悖戾,潭陽府使成子沆貪財,別坐李磼、樸愈行己賤汚,內資僉正韓蕙、奉常僉正樸蘭、長興庫令睦諶、司醞署令河世濬、豐儲主簿尹景祉、繕工主簿黃承錫,皆衰耗庸劣,請竝汰去。
都摠經歷李薦、監察金友臯,曾以善事被駁,司?正樸蘭英貪財,軍器別坐柳春發悖戾,所行僉使禹湛、慶尙虞候吳任悖妄,高陽郡守樸應川不謹,南原府使孫汝誠,前因捕盜微勞,有希望奔走之狀,禮賓參奉宋允忠,居官不謹,都摠都事尹思欽貪虐,淸州判官鄭宗祐泛濫,請竝命罷職。
刑曹正郞閔福、金祉迂闊,監察宋純禮庸劣,都摠經歷全德輿麤鄙,理山郡守樸之忭才踈,竝命遞差。
」上從之。
4月4日 ○乙酉,兩司啓:「宗親府,以月令醫員不付祿之故,決罰兵曹色吏,請有司堂上及都廳罷職。
」箚曰:「不允。
」 4月5日 ○丙戌,慶尙兵使郭嶸狀啓:「臣未赴任時,前兵使金墀呈病遞去之後,虞候孫翼以軍器不謹修鍊,決罰軍士等,則夜半開營城門,全數出去結陣,虞候出去,多般開說後還入,至爲駭愕。
首倡人等,秘密無遺捉囚,孫翼亦爲囚禁事。
」監司書狀亦同。
傳曰:「觀此書狀,極爲駭愕。
此乃前古所未有之大變,若不別爲痛治,將爲藩鎭跋扈,逐主帥而代之,如唐末之弊。
機關極重,不可以常例處之,令監兵使,一同推鞫,卽於陣前處斬,梟首徇示,懼悍卒,而整紀綱,在此一擧。
令兵曹議大臣。
」來啓。
「大臣議,上敎允當。
請遣宣傳官,與監兵使同參,首倡者梟首,脅從之人,推鞫治罪事下諭,何如?」傳曰:「依啓。
」 ○司憲府啓:「前年聖節使通事金壽仁,令畫員本道一路赴京亭館,圖給唐官,事狀已著,至爲駭愕。
請移義禁府推鞫。
其時使梁應鼎、書狀官尹暻,不爲檢飭下人,請竝命罷職。
」上從之。
4月7日 ○戊子,司諫院啓:「前兵使金墀,不俟交代,擅離本營,新兵使郭嶸掩置,不卽啓聞,請竝拿鞫。
忠淸監司申湛,家在韓山,留連貽弊,請罷事。
忠淸兵使金鋘,大興土木之役於全義本家,請命罷職。
典簿黃範衰耗,請罷事。
」答曰:「郭嶸,不允。
黃範可遞,餘依啓。
」 4月8日 ○己醜,有政。
以鄭彥智,特加拜忠淸監司。
○司憲府啓:「鄭彥智,名望素輕,曾任承旨,長被不職之駁,登崇俊良之敎纔下,而濫恩先及於如是凡常之人,請命改正。
」答曰:「不允。
」 4月13日 ○甲午,司憲府啓:「牙山縣監尹春壽,昏劣貽弊,請命罷職。
」上從之。
4月15日 ○丙申,坡州居同知白仁傑,上疏謝賜食物,且請趙光祖從祀文廟。
答曰:「偶賜微物,卿勿謝也。
配享文廟,事係重大,今難輕議。
卿宜知悉。
」 ○政院啓曰:「趙光祖配享事,自前公論同然,老臣惓惓之誠,豈無所見?乞以此疏,議諸朝廷。
」傳曰:「未可輕議。
」 ○司憲府啓:「宣川郡守權遇,私給譯官,貿易唐物,請命罷職。
」上從之。
4月16日 ○丁酉,司憲府啓:「龍仁縣令金大觀,有眼疾,請遞事。
鏡城判官韓孝胤,以差使員上來之後,留連不去,請命罷職。
監司以不緊之事,定送差使員,請推考。
」答曰:「金大觀及監司推考事,依啓。
韓孝胤,不可罷職。
」後允之。
4月17日 ○戊戌,左相洪暹,身病出仕,肅拜後辭免。
不允。
○司諫院啓:「淸州牧使金成慶貪鄙,請命罷職。
」上從之。
○司憲府啓:「忠淸兵使李昕老敗,請命遞差。
上從之。
」 ○吏曹沙汰軍器正申議忠、南原判官鄭彥湜、典籍樸渾元、尹泮,奉常主簿石擎日,已上庸劣,察訪沈日明,掌樂兼主簿李承英、定平府使李公佐、結城縣監嚴泓、西部主簿金漢順、已上貪墨。
瓦署別坐韓世健、繕工監役鄭謹,已上悖戾。
濟用僉正尹澤、敦寧主簿李光澤、繕工判官辛鎭、司紙趙慶雲,已上衰耗。
4月18日 ○己亥,親政。
4月20日 ○辛醜,忠淸都事書狀:牙山縣監尹春壽,恤民不謹,貪墨無厭,一道謄播,箇滿臨迫,春夏等殿最,疑畏托病,棄官而去,各別治罪,以杜奸詐之漸事。
4月21日 ○壬寅,以盧守愼拜右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