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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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以大逆之罪。
叛逆是何等罪名,而生時未嘗取服,乃於身死之後,第三節而勒以加之,反以爲功乎?其巧搆成獄之狀,於此甚的然矣。
」 ○大臣啓辭中有雲:「此由慈殿方禦,故自上不敢改革。
」雲雲,大妃聞之,下敎曰:「聞此語,予極未安。
當此大議,隻隨其事體而處之,主上豈可以予之故,而有不從之理者?予不當與人主同居。
」欲爲移禦別宮。
於是,李浚慶等啓曰:「臣等隻念,主上孝思無窮,恐傷慈殿之心,未忍遽允其言,皆設辭擬議,非敢謂慈殿實有是念也。
臣等辭不明白,被此意外之敎,罪當萬死。
」上又下敎以:「言者不諫於當世,而乃言於易代之後,爲不可。
」浚慶等又啓:「當時以討逆之名爲一大題目,人有一言,輒以叛逆誅殺之,誰敢出一言,以當叛逆之名乎?口雖不敢言,而人心之不服,終不能泯。
今者白日中天,萬化維新,前日敢怒之心,如草木之枯枿衰根,遇時而發,安可以前日之不言,歸罪於今日,而拒絶公論,以沮方萌之士氣乎?」 ○是時,上繼統未久,孝奉慈殿,元衡黨類,猶有怨懟退伏者。
浚慶等懲己卯削勳招禍之轍,遲疑不發,其於尹任逆順之辨,語未明晳,及三司發論之後,方始庭請。
故上疑非其本心,而不卽開允。
判書宋麒壽因入侍,極言乙巳人冤死之狀,至於泣下。
上曰:「卿其時不在朝耶?」對曰:「在朝列矣。
」上曰:「然則卿何無一言耶?」麒壽不能對。
左右曰:「死生亦大矣。
捐身盡言,未易也。
」上曰:「然則白仁傑何至今生全耶?」左右亦不能對。
九月 9月1日 ○朔丙寅,臺諫以久未蒙允,辭職不出。
○以柳希春爲副提學,姜士尙爲大司憲。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未,臺諫復就職,論雪冤、削勳如故。
○乃命伸雪柳灌、柳仁淑逆名。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醜,臺諫停伸削之啓。
自發論後,百司廢職叫閤者,凡七朔而竟不得削勳。
浚慶等曰:「擧事當以漸進。
削勳之議太遽,故未能得請耳。
」 ○方上之牢拒公論也,或勸沈義謙密白慈殿,期於成事,義謙辭不敢。
白仁傑曰:「李樑之竄,實義謙啓迪成之,而今獨雲不敢,是不欲削勳也。
」以此,衆多咎義謙。
義謙語人曰:「吏胥與掖庭人,參原從者千餘人,互相締結。
此人等必冒死,圖沮公論。
若擧而未成,則反有害焉,不如且已。
」其後聞,掖庭人等,泣訴慈殿以『公論爲負先王』慈殿不能無動,自上難於擅斷,故卒不從。
○設正供都監。
李浚慶等建議,請設局詳議,以袪代納奸濫之弊,從之。
以三公領之,選朝士之有識者爲郞屬。
初欲革弊利民,而上意務循前例,大臣亦憚於更張,秪以文簿,筆削勘定,卒無利益。
客有語於權轍曰:「正供都監,本欲均列邑之貢進也。
而州縣或昔饒而今乏;物産或昔有而今無;民戶或昔衆而今寡;田野或昔治而今荒,當觀各邑物産之有無、民戶之多寡、田野之荒闢、錢穀之豐嗇,改定貢進之數,各得其當,則貢進均平,而民受實惠矣。
今也不然,小縣不啻大州十分之一,而其所定貢物,略有差等而已,無大小之別。
小縣之民,尤苦役重,此不可不改者也。
」轍曰:「如此大政,非命世之才不能也。
但州郡百需爲官用者,一切不賦於民,皆以倉穀自備,則民可休息。
」客曰:「州郡貧富不同,大邑則或可支持,小邑倉穀無多,守令必不免憑公營私,巧立名目,以取於民。
假使不取於民,若倉穀已盡而經用不可支,則將何以處之?」轍不以爲然。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午,崇政大夫判中樞府事李滉卒。
命贈領議政,賜賻葬祭如禮。
滉旣歸鄕裡,屢上章,引年乞緻仕,不許。
至是有疾,戒子寯曰:「我死,該曹必循例,請用禮葬,汝須稱遺令,陳疏固辭。
且墓道勿用碑碣,隻以小石,題其面曰:『退陶晩隱眞城李公之墓』以嘗所自製銘文,刻其後可也。
」數日而卒,寯再上疏辭禮葬,不許。
滉,字景浩,其先眞城人。
叔父堣、兄瀣,皆聞人。
滉天資粹美,材識穎悟,幼而喪考,自力爲學,文章夙成,弱冠遊國庠。
時經己卯之禍,士習浮薄,滉以禮法自律,不恤人譏笑,雅意恬靜。
雖爲母老,由科第入仕,通顯非所樂也。
乙巳之難,幾陷不測,且見權奸濁亂,力求外補以出,旣而兄瀣忤權倖冤死,自是,決意退藏,拜官多不就。
專精性理之學,得《朱子全書》,讀而喜之,一遵其訓。
以眞知、實踐爲務,諸家衆說之同異、得失,皆旁通曲暢,而折衷於朱子,義理精微,洞見大原。
道成德立,愈執謙虛,從遊講學者,四方而至,達官、貴人,亦傾心向慕,多以講學、飭躬爲事,士風爲之丕變。
明廟嘉其恬退,累進爵徵召,皆不起。
家居禮安之退溪,仍以寓號。
晩年築室陶山,有山水之勝,改號陶叟。
安於貧約,味於淡泊,利勢紛華視之如浮雲。
然平居不務矜持,若無甚異於人,而於進退辭受之節,不敢分毫蹉過。
其僑居漢城,隔家有栗樹,數枝過墻,子熟落庭,恐家僮取啖,每自手拾,投之墻外,其介潔如此。
上之初服,朝野顒望皆以爲:「非滉不能成就聖德。
」上亦眷注特異,滉自以年已老,才智不足當大事,又見世衰俗澆,上下無可恃,儒者難以有爲,懇辭寵祿,必退乃已。
上聞其卒嗟悼,贈祭加厚,太學生及弟子會葬者數百人。
滉謙讓不敢當作者,無特著書,而因論學酬應,始筆之書,發揮聖訓,辨斥異端,正大明白,學者信服。
每痛中原道學失傳,陸、王諸子頗僻之說大行,常極言竭論,以斥其非。
我國近代亦有花潭徐氏之學,有認氣爲理之病,學者多傳述,滉爲著說以明之。
所編輯有《理學通錄》、《朱子節要》及《文集》行于世,世稱退溪先生。
論者以爲:「滉爲世儒宗,趙光祖之後,無與爲比,滉才調器局,雖不及光祖,至深究義理,以盡精微,則非光祖之所及矣。
」 ○復召處士曺植,不至。
○命副提學柳希春,撰進《儒先錄》。
上禦經筵,謂希春曰:「《李彥迪文集》,予旣覽之矣。
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皆不世出之賢,亦豈無著述?卿可爲予撰進。
」希春退與玉堂僚屬,採集撰定。
倣《伊洛淵源錄》爲一編,請名爲《國朝儒先錄》,上覽繹,下校書局印行,命都承旨李後白,作序文。
○沈義謙爲大司諫,盧禛爲副提學,李鐸遞吏判,鄭大年代之,洪聖民、柳成龍爲吏曹佐郞,李海壽爲獻納。
○左贊成吳謙,謝病歸鄕。
謙歷職中外,皆能擧職,長於吏才,剖決如流。
雖乏謇諤之節,內有所守,仕於尹元衡亂政之朝,未嘗依附,惟以謹愼免禍,故望實不衰。
然士論猶議其苟同之失,謙遂退歸羅州。
○副提學盧禛累疏,乞歸養老母,不許,給暇歸省。
禛旣歸鄕,又上疏辭職,乞伸終養,附陳箴戒,略曰: 殿下作其卽位,未嘗不以古昔帝王自期,自頃以來,浸不如初,嘗有謂古難行之意,切切於近規;拘拘於守常。
凡政事設施之間,隻取諧於俗者而用之,協於心者而行之,則終至委靡汚下而止矣。
上優旨答之,仍命遞職,令本道題給老母食物。
叛逆是何等罪名,而生時未嘗取服,乃於身死之後,第三節而勒以加之,反以爲功乎?其巧搆成獄之狀,於此甚的然矣。
」 ○大臣啓辭中有雲:「此由慈殿方禦,故自上不敢改革。
」雲雲,大妃聞之,下敎曰:「聞此語,予極未安。
當此大議,隻隨其事體而處之,主上豈可以予之故,而有不從之理者?予不當與人主同居。
」欲爲移禦別宮。
於是,李浚慶等啓曰:「臣等隻念,主上孝思無窮,恐傷慈殿之心,未忍遽允其言,皆設辭擬議,非敢謂慈殿實有是念也。
臣等辭不明白,被此意外之敎,罪當萬死。
」上又下敎以:「言者不諫於當世,而乃言於易代之後,爲不可。
」浚慶等又啓:「當時以討逆之名爲一大題目,人有一言,輒以叛逆誅殺之,誰敢出一言,以當叛逆之名乎?口雖不敢言,而人心之不服,終不能泯。
今者白日中天,萬化維新,前日敢怒之心,如草木之枯枿衰根,遇時而發,安可以前日之不言,歸罪於今日,而拒絶公論,以沮方萌之士氣乎?」 ○是時,上繼統未久,孝奉慈殿,元衡黨類,猶有怨懟退伏者。
浚慶等懲己卯削勳招禍之轍,遲疑不發,其於尹任逆順之辨,語未明晳,及三司發論之後,方始庭請。
故上疑非其本心,而不卽開允。
判書宋麒壽因入侍,極言乙巳人冤死之狀,至於泣下。
上曰:「卿其時不在朝耶?」對曰:「在朝列矣。
」上曰:「然則卿何無一言耶?」麒壽不能對。
左右曰:「死生亦大矣。
捐身盡言,未易也。
」上曰:「然則白仁傑何至今生全耶?」左右亦不能對。
九月 9月1日 ○朔丙寅,臺諫以久未蒙允,辭職不出。
○以柳希春爲副提學,姜士尙爲大司憲。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未,臺諫復就職,論雪冤、削勳如故。
○乃命伸雪柳灌、柳仁淑逆名。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醜,臺諫停伸削之啓。
自發論後,百司廢職叫閤者,凡七朔而竟不得削勳。
浚慶等曰:「擧事當以漸進。
削勳之議太遽,故未能得請耳。
」 ○方上之牢拒公論也,或勸沈義謙密白慈殿,期於成事,義謙辭不敢。
白仁傑曰:「李樑之竄,實義謙啓迪成之,而今獨雲不敢,是不欲削勳也。
」以此,衆多咎義謙。
義謙語人曰:「吏胥與掖庭人,參原從者千餘人,互相締結。
此人等必冒死,圖沮公論。
若擧而未成,則反有害焉,不如且已。
」其後聞,掖庭人等,泣訴慈殿以『公論爲負先王』慈殿不能無動,自上難於擅斷,故卒不從。
○設正供都監。
李浚慶等建議,請設局詳議,以袪代納奸濫之弊,從之。
以三公領之,選朝士之有識者爲郞屬。
初欲革弊利民,而上意務循前例,大臣亦憚於更張,秪以文簿,筆削勘定,卒無利益。
客有語於權轍曰:「正供都監,本欲均列邑之貢進也。
而州縣或昔饒而今乏;物産或昔有而今無;民戶或昔衆而今寡;田野或昔治而今荒,當觀各邑物産之有無、民戶之多寡、田野之荒闢、錢穀之豐嗇,改定貢進之數,各得其當,則貢進均平,而民受實惠矣。
今也不然,小縣不啻大州十分之一,而其所定貢物,略有差等而已,無大小之別。
小縣之民,尤苦役重,此不可不改者也。
」轍曰:「如此大政,非命世之才不能也。
但州郡百需爲官用者,一切不賦於民,皆以倉穀自備,則民可休息。
」客曰:「州郡貧富不同,大邑則或可支持,小邑倉穀無多,守令必不免憑公營私,巧立名目,以取於民。
假使不取於民,若倉穀已盡而經用不可支,則將何以處之?」轍不以爲然。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午,崇政大夫判中樞府事李滉卒。
命贈領議政,賜賻葬祭如禮。
滉旣歸鄕裡,屢上章,引年乞緻仕,不許。
至是有疾,戒子寯曰:「我死,該曹必循例,請用禮葬,汝須稱遺令,陳疏固辭。
且墓道勿用碑碣,隻以小石,題其面曰:『退陶晩隱眞城李公之墓』以嘗所自製銘文,刻其後可也。
」數日而卒,寯再上疏辭禮葬,不許。
滉,字景浩,其先眞城人。
叔父堣、兄瀣,皆聞人。
滉天資粹美,材識穎悟,幼而喪考,自力爲學,文章夙成,弱冠遊國庠。
時經己卯之禍,士習浮薄,滉以禮法自律,不恤人譏笑,雅意恬靜。
雖爲母老,由科第入仕,通顯非所樂也。
乙巳之難,幾陷不測,且見權奸濁亂,力求外補以出,旣而兄瀣忤權倖冤死,自是,決意退藏,拜官多不就。
專精性理之學,得《朱子全書》,讀而喜之,一遵其訓。
以眞知、實踐爲務,諸家衆說之同異、得失,皆旁通曲暢,而折衷於朱子,義理精微,洞見大原。
道成德立,愈執謙虛,從遊講學者,四方而至,達官、貴人,亦傾心向慕,多以講學、飭躬爲事,士風爲之丕變。
明廟嘉其恬退,累進爵徵召,皆不起。
家居禮安之退溪,仍以寓號。
晩年築室陶山,有山水之勝,改號陶叟。
安於貧約,味於淡泊,利勢紛華視之如浮雲。
然平居不務矜持,若無甚異於人,而於進退辭受之節,不敢分毫蹉過。
其僑居漢城,隔家有栗樹,數枝過墻,子熟落庭,恐家僮取啖,每自手拾,投之墻外,其介潔如此。
上之初服,朝野顒望皆以爲:「非滉不能成就聖德。
」上亦眷注特異,滉自以年已老,才智不足當大事,又見世衰俗澆,上下無可恃,儒者難以有爲,懇辭寵祿,必退乃已。
上聞其卒嗟悼,贈祭加厚,太學生及弟子會葬者數百人。
滉謙讓不敢當作者,無特著書,而因論學酬應,始筆之書,發揮聖訓,辨斥異端,正大明白,學者信服。
每痛中原道學失傳,陸、王諸子頗僻之說大行,常極言竭論,以斥其非。
我國近代亦有花潭徐氏之學,有認氣爲理之病,學者多傳述,滉爲著說以明之。
所編輯有《理學通錄》、《朱子節要》及《文集》行于世,世稱退溪先生。
論者以爲:「滉爲世儒宗,趙光祖之後,無與爲比,滉才調器局,雖不及光祖,至深究義理,以盡精微,則非光祖之所及矣。
」 ○復召處士曺植,不至。
○命副提學柳希春,撰進《儒先錄》。
上禦經筵,謂希春曰:「《李彥迪文集》,予旣覽之矣。
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皆不世出之賢,亦豈無著述?卿可爲予撰進。
」希春退與玉堂僚屬,採集撰定。
倣《伊洛淵源錄》爲一編,請名爲《國朝儒先錄》,上覽繹,下校書局印行,命都承旨李後白,作序文。
○沈義謙爲大司諫,盧禛爲副提學,李鐸遞吏判,鄭大年代之,洪聖民、柳成龍爲吏曹佐郞,李海壽爲獻納。
○左贊成吳謙,謝病歸鄕。
謙歷職中外,皆能擧職,長於吏才,剖決如流。
雖乏謇諤之節,內有所守,仕於尹元衡亂政之朝,未嘗依附,惟以謹愼免禍,故望實不衰。
然士論猶議其苟同之失,謙遂退歸羅州。
○副提學盧禛累疏,乞歸養老母,不許,給暇歸省。
禛旣歸鄕,又上疏辭職,乞伸終養,附陳箴戒,略曰: 殿下作其卽位,未嘗不以古昔帝王自期,自頃以來,浸不如初,嘗有謂古難行之意,切切於近規;拘拘於守常。
凡政事設施之間,隻取諧於俗者而用之,協於心者而行之,則終至委靡汚下而止矣。
上優旨答之,仍命遞職,令本道題給老母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