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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輩,是,後日士林也。
一時雖或妄毀,後日公論,其可泯絶乎?」守愼深然之。
後於經席,與樸淳白上曰:「李珥爲人,決是君子。
雖有踈脫之失,出於憂國之誠,不可訾議也。
」上曰:「人言,敎仁傑上疏,故予亦非之。
今聞其實,則隻是相通而已。
此有何過乎?」是時,東人之浮薄者,必欲害珥,賴大臣及金宇顒大言折之,竟不能恣行。
先是,士類之名,歸於東人,故聲勢甚張,附會者坌集。
主論之人,不別善惡、材鄙,而一切容受,以多爲勝。
後至者爭欲以排前列,而出其右,論議自至苛刻暴厲。
而反以直氣自多,緩論者反屈於其下。
及是,以白仁傑、李珥之德望,不免彈劾。
自此,公論稱東人爲偏黨,而閭巷韋布之言,皆以小人目之。
李潑、金宇顒等惡其言,乃強爲調劑之論,而朝著少靖矣。
〈李珥私議曰:「沈義謙外戚之稍出頭角者耳。
雖得參於士類,曷足爲有無哉?金孝元少有才,而學未聞道,不宜作士林領袖也。
斯二人是非之辨,豈係於治亂哉?沈之不量力、度德,欲爲國事者,旣非矣;金之輕詆先輩,以緻疑阻,使士類分爲二邊,亦豈是乎?論其事則兩人皆非也;語其才則兩人皆勝於流俗,不可棄也。
若曰:『金優沈劣』則得矣;若曰:『金是沈非』則非事理之當然也。
假使二人明有是非,此非關於國家,而反以辨之之故,二論橫潰,壞人材、傷國脈,爲世大禍,而莫覺其然,豈非命耶?」〉○同副承旨許晉病免。
晉與李珥爲故舊。
至是,見珥爲時論所撼,欲先立功,啓於經席曰:「李珥之疏,出於私意。
疏中論救沈義謙、鄭澈、韓脩,義謙、脩是其族黨;澈爲執友,其言豈是公心?且渠不上來,而偃然陳疏,非臣子分義也。
」未幾,許晉擢拜承旨。
人以爲:「晉揣上意、量時論,爲此下石自衒也,」唾罵紛然。
憲府亦惡之,劾以阿世醜正,上雖不允,晉慙愧以疾免,出爲驪州牧使。
○大司諫具鳳齡辭不至。
鳳齡聞士類相乖,論議不靖,欲入朝匡救,而親友力止之,乃辭疾。
鳳齡亦爲調劑之論,故人目爲西人,而以負嶺南士望,故不甚見非於世。
上禦經筵。
左議政盧守愼啓請可典文衡之人,仍薦具鳳齡、李珥、許篈,且啓曰:「臣請收用李珥者數矣,至今未有指揮何也?」上曰:「李珥予亦知之。
予年尙少,渠亦未老,差晩何傷?」時,禮官議成運贈爵。
上問盧守愼,對曰:「曺植、李恒、成運,同時賢士,而人品則不同。
曺植志氣淩厲,識見超邁,雖聖賢之書,亦不屑意,故微有病處。
成運溫雅簡默,超然不嬰世,故常謙讓自守,爲一世完人。
李恒律身以聖賢爲法;讀書以四書爲本;導人以變化氣質爲先,多有功於學者,非如隱德之人或有偏處。
曺植已贈職矣,今先李恒,而次成運贈職當矣。
」 八月 8月1日 ○朔甲戌,成渾上疏,自陳病不能仕,且陳君德之要,以虛心受善爲第一義。
上褒以至論,而無更召之命。
時,士類旣失李珥之助,欲援渾以爲重,多勸上特召。
召命連下,渾不應。
渾自甲戌,歲除持平,承召不赴者十二度矣。
○以金命元爲義州牧使,加階嘉善。
臺諫論請改正,上曰:「將用命元爲西帥,不可改也。
」命元之出外,由忤於李山海,故雖外職,亦不能保。
○選金應南、金瞻、李潔等,賜暇讀書。
九月 9月1日 ○朔甲辰,敍復尹鬥壽爲延安府使。
鬥壽辭朝之日,上引見慰勞問曰:「何以治郡?」對曰:「延安民好訟,簿牒甚煩。
臣才劣望輕,恐不堪也。
」上默然良久曰:「予之待卿,不以內外爲間。
卿亦勿以內外爲貳,暫煩出守,後當復召。
」鬥壽退而語人:「初意,當久別天顔,欲一仰望,而及聞天語丁寧,感淚如泉,竟不敢仰視矣。
」〈鬥壽與沈家最親。
又於乙亥,排斥金黨過當,論者指爲濁亂。
又以貪賕至於被劾,士論視爲棄人。
而上獨待以舊臣,終始扶植,卒爲大用,聖量之明,非當時臣下所及矣。
〉 ○以尹根壽爲江陵府使,辭以親老不赴。
改授開城留守,上爲其母隨子。
鬥壽在延安,有是除,以便省親。
○知中樞府事白仁傑卒。
仁傑字士偉,號休菴。
仁傑老不任事,雖在京士大夫不之重,仁傑不以掛意。
祿米、騶直,皆歸之道峯書院,命駕往來宿留,以寓景仰之懷。
至是疾篤,上問,賜醫藥。
及卒,下敎曰:「賢宰卒逝,予心驚動。
弔賻加厚。
」仁傑高邁踈曠,慷慨有氣節,卓然志不在溫胞。
初師趙光祖,景慕心服,終身如一。
自乙巳之難,冒萬死抗危言,他人莫敢先。
直聲振乎一時,姦黨亦懾憚,不敢肆其忿。
同時得罪者,竄死相望,而仁傑止於中道定配,五年而放歸田裡。
雖積年困窮,而未嘗挫志。
晩際登庸,雖復齟齬,而忠義之心白首不渝。
因事獻替,必極其意。
年踰大耋,猶講學矻矻,晝思夜索,非性命之書,則不讀。
處家貧儉,服食粗踈,凝塵滿席,而不屑也。
上重其風節,終始眷顧不衰。
冬十月 10月1日 ○朔癸酉,冬暖。
十一月 11月1日 ○朔癸卯,以姜暹爲鹹鏡道觀察使。
暹無才能,鄙嗇取譏,以守陵官,有恩眷。
兩司論北門鎖鑰非其任,累啓,不允。
○鹹鏡道節度使蘇潝以私怨,殺北道官奴二人,拿鞫于禁府。
旣服,議于大臣,照以濫刑之律。
臺諫爭之以爲:「公事杖殺管下軍民,則可照以濫刑之律,今以私怨殺他道之人,當論如律。
」上廣收廷議,二品以上皆曰:「不可論以殺人。
」兩司復爭之,終不允。
○郭再裕論我國政弊曰:「殺人者不死;滿贓者不死;敗軍者不死。
由此三不死,而國將亡。
」人以爲名言。
是時,猶有臺諫爭之,今則雖當街殺人,臺諫反庇之,蓋由循私之習勝,而報怨之風盛,雖號爲剛直者,不敢論矣。
十二月 12月1日 ○朔壬申,禮官啓:「仁聖王後禫日當受賀。
」兩司爭以:「吉兇相襲非禮,請勿受賀。
」上曰:「舊例不可改。
」兩司爭之累日,上曰:「異議之習,不可長也。
吾非欲受賀也,隻惡異議耳。
」竟不允。
○左參贊成世章白上曰:「今之年少士類,名爲慕古學問,而無其實,爲一時之弊。
」上曰:「此言切中時病。
」三司交章論駁,上終不允。
○自己卯士禍之後,道學爲世大禁,而有志爲己之士,皆遯迹自修,中經乙巳之禍,而猶不絶。
明廟末、今上初年,始有彙征之盛,束帛之禮亦重矣。
自是,爲士者以不談道爲恥,而好名務外者競起,標榜太高,而實德未彰。
流俗部人從而詆疵不已。
此惟在循名責實而已,何可罪之?自上旣深惡之,三司爭辨者多,年少士類,豈能取信乎?其時相臣,無一言捄正,亦不得辭責矣。
○以崔滉爲司憲府執義。
一時雖或妄毀,後日公論,其可泯絶乎?」守愼深然之。
後於經席,與樸淳白上曰:「李珥爲人,決是君子。
雖有踈脫之失,出於憂國之誠,不可訾議也。
」上曰:「人言,敎仁傑上疏,故予亦非之。
今聞其實,則隻是相通而已。
此有何過乎?」是時,東人之浮薄者,必欲害珥,賴大臣及金宇顒大言折之,竟不能恣行。
先是,士類之名,歸於東人,故聲勢甚張,附會者坌集。
主論之人,不別善惡、材鄙,而一切容受,以多爲勝。
後至者爭欲以排前列,而出其右,論議自至苛刻暴厲。
而反以直氣自多,緩論者反屈於其下。
及是,以白仁傑、李珥之德望,不免彈劾。
自此,公論稱東人爲偏黨,而閭巷韋布之言,皆以小人目之。
李潑、金宇顒等惡其言,乃強爲調劑之論,而朝著少靖矣。
〈李珥私議曰:「沈義謙外戚之稍出頭角者耳。
雖得參於士類,曷足爲有無哉?金孝元少有才,而學未聞道,不宜作士林領袖也。
斯二人是非之辨,豈係於治亂哉?沈之不量力、度德,欲爲國事者,旣非矣;金之輕詆先輩,以緻疑阻,使士類分爲二邊,亦豈是乎?論其事則兩人皆非也;語其才則兩人皆勝於流俗,不可棄也。
若曰:『金優沈劣』則得矣;若曰:『金是沈非』則非事理之當然也。
假使二人明有是非,此非關於國家,而反以辨之之故,二論橫潰,壞人材、傷國脈,爲世大禍,而莫覺其然,豈非命耶?」〉○同副承旨許晉病免。
晉與李珥爲故舊。
至是,見珥爲時論所撼,欲先立功,啓於經席曰:「李珥之疏,出於私意。
疏中論救沈義謙、鄭澈、韓脩,義謙、脩是其族黨;澈爲執友,其言豈是公心?且渠不上來,而偃然陳疏,非臣子分義也。
」未幾,許晉擢拜承旨。
人以爲:「晉揣上意、量時論,爲此下石自衒也,」唾罵紛然。
憲府亦惡之,劾以阿世醜正,上雖不允,晉慙愧以疾免,出爲驪州牧使。
○大司諫具鳳齡辭不至。
鳳齡聞士類相乖,論議不靖,欲入朝匡救,而親友力止之,乃辭疾。
鳳齡亦爲調劑之論,故人目爲西人,而以負嶺南士望,故不甚見非於世。
上禦經筵。
左議政盧守愼啓請可典文衡之人,仍薦具鳳齡、李珥、許篈,且啓曰:「臣請收用李珥者數矣,至今未有指揮何也?」上曰:「李珥予亦知之。
予年尙少,渠亦未老,差晩何傷?」時,禮官議成運贈爵。
上問盧守愼,對曰:「曺植、李恒、成運,同時賢士,而人品則不同。
曺植志氣淩厲,識見超邁,雖聖賢之書,亦不屑意,故微有病處。
成運溫雅簡默,超然不嬰世,故常謙讓自守,爲一世完人。
李恒律身以聖賢爲法;讀書以四書爲本;導人以變化氣質爲先,多有功於學者,非如隱德之人或有偏處。
曺植已贈職矣,今先李恒,而次成運贈職當矣。
」 八月 8月1日 ○朔甲戌,成渾上疏,自陳病不能仕,且陳君德之要,以虛心受善爲第一義。
上褒以至論,而無更召之命。
時,士類旣失李珥之助,欲援渾以爲重,多勸上特召。
召命連下,渾不應。
渾自甲戌,歲除持平,承召不赴者十二度矣。
○以金命元爲義州牧使,加階嘉善。
臺諫論請改正,上曰:「將用命元爲西帥,不可改也。
」命元之出外,由忤於李山海,故雖外職,亦不能保。
○選金應南、金瞻、李潔等,賜暇讀書。
九月 9月1日 ○朔甲辰,敍復尹鬥壽爲延安府使。
鬥壽辭朝之日,上引見慰勞問曰:「何以治郡?」對曰:「延安民好訟,簿牒甚煩。
臣才劣望輕,恐不堪也。
」上默然良久曰:「予之待卿,不以內外爲間。
卿亦勿以內外爲貳,暫煩出守,後當復召。
」鬥壽退而語人:「初意,當久別天顔,欲一仰望,而及聞天語丁寧,感淚如泉,竟不敢仰視矣。
」〈鬥壽與沈家最親。
又於乙亥,排斥金黨過當,論者指爲濁亂。
又以貪賕至於被劾,士論視爲棄人。
而上獨待以舊臣,終始扶植,卒爲大用,聖量之明,非當時臣下所及矣。
〉 ○以尹根壽爲江陵府使,辭以親老不赴。
改授開城留守,上爲其母隨子。
鬥壽在延安,有是除,以便省親。
○知中樞府事白仁傑卒。
仁傑字士偉,號休菴。
仁傑老不任事,雖在京士大夫不之重,仁傑不以掛意。
祿米、騶直,皆歸之道峯書院,命駕往來宿留,以寓景仰之懷。
至是疾篤,上問,賜醫藥。
及卒,下敎曰:「賢宰卒逝,予心驚動。
弔賻加厚。
」仁傑高邁踈曠,慷慨有氣節,卓然志不在溫胞。
初師趙光祖,景慕心服,終身如一。
自乙巳之難,冒萬死抗危言,他人莫敢先。
直聲振乎一時,姦黨亦懾憚,不敢肆其忿。
同時得罪者,竄死相望,而仁傑止於中道定配,五年而放歸田裡。
雖積年困窮,而未嘗挫志。
晩際登庸,雖復齟齬,而忠義之心白首不渝。
因事獻替,必極其意。
年踰大耋,猶講學矻矻,晝思夜索,非性命之書,則不讀。
處家貧儉,服食粗踈,凝塵滿席,而不屑也。
上重其風節,終始眷顧不衰。
冬十月 10月1日 ○朔癸酉,冬暖。
十一月 11月1日 ○朔癸卯,以姜暹爲鹹鏡道觀察使。
暹無才能,鄙嗇取譏,以守陵官,有恩眷。
兩司論北門鎖鑰非其任,累啓,不允。
○鹹鏡道節度使蘇潝以私怨,殺北道官奴二人,拿鞫于禁府。
旣服,議于大臣,照以濫刑之律。
臺諫爭之以爲:「公事杖殺管下軍民,則可照以濫刑之律,今以私怨殺他道之人,當論如律。
」上廣收廷議,二品以上皆曰:「不可論以殺人。
」兩司復爭之,終不允。
○郭再裕論我國政弊曰:「殺人者不死;滿贓者不死;敗軍者不死。
由此三不死,而國將亡。
」人以爲名言。
是時,猶有臺諫爭之,今則雖當街殺人,臺諫反庇之,蓋由循私之習勝,而報怨之風盛,雖號爲剛直者,不敢論矣。
十二月 12月1日 ○朔壬申,禮官啓:「仁聖王後禫日當受賀。
」兩司爭以:「吉兇相襲非禮,請勿受賀。
」上曰:「舊例不可改。
」兩司爭之累日,上曰:「異議之習,不可長也。
吾非欲受賀也,隻惡異議耳。
」竟不允。
○左參贊成世章白上曰:「今之年少士類,名爲慕古學問,而無其實,爲一時之弊。
」上曰:「此言切中時病。
」三司交章論駁,上終不允。
○自己卯士禍之後,道學爲世大禁,而有志爲己之士,皆遯迹自修,中經乙巳之禍,而猶不絶。
明廟末、今上初年,始有彙征之盛,束帛之禮亦重矣。
自是,爲士者以不談道爲恥,而好名務外者競起,標榜太高,而實德未彰。
流俗部人從而詆疵不已。
此惟在循名責實而已,何可罪之?自上旣深惡之,三司爭辨者多,年少士類,豈能取信乎?其時相臣,無一言捄正,亦不得辭責矣。
○以崔滉爲司憲府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