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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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聽說他是表兄弟的須賀俊二,便騎腳踏車奔去派出所報案。

    我回到家時,江津子和她的女兒相擁着抖索不停。

    我妻子也啞巴一般地口唇蠕動卻發不出聲音。

    她女兒則一直追問那個叔叔怎麼啦?江津子卻似乎說不出話來。

    ” 主任問有沒有聽到什麼聲音。

     “因為我們正在看電視,所以沒有注意到。

    ”他回答之後又加了下面說明,“隔壁女兒照平時習慣來我家看電視時是六點兩三分前。

    之後四五分鐘,江津子便出門購物。

    她提着購物袋經過我家門前時,我太太曾在廚房門口看到。

    我記得太太說過,隔壁大太的披肩真漂亮,年底領獎金時也買一件就好了的話。

    然後,六點開始的電視卡通影集播到一半時,她就狂奔進來了?” 兩者的說詞完全一緻。

    也就是說,六點二、三分時江津子離開家。

    六點二十分時屍體被發現。

    行兇是利用這十五、六分鐘的空白時間内做的。

    當然食品店老闆也證實了江津子的話。

     “那麼,兇手會不會是……”地檢處的年輕檢察官,注視着主任的臉說,“過路犯。

    本以為是女性住家而闖入,卻看到有男人,驚吓之餘突然拔刀刺入。

    這個看法你以為如何?” “好像沒有物品失竊。

    ” 山野刑警反駁似說。

    新上任的檢察官和他的年齡相仿這一點,使他很不服氣。

     “而且,還要考慮到,被害人是剛出獄的前科者。

    ” “嗯。

    ” 主任取出新生牌香煙,和煙霧一起吐出一直悶在心裡的疑問:“為什麼被害人手裡握着洋娃娃?” “被害人手裡拿着洋娃娃時突然遭到殺害。

    ”檢察官說,“也就是說江津子出去後,因無事将放在旁邊的洋娃娃拿起來看。

    ” “他是個長胡子的大男人喲。

    ”山野再度提出反駁。

     “第一沒有抵抗過的迹象。

    照檢察官的推測,他怎能面對突然闖進來亮出兇器的陌生人、而還能悠閑地把玩洋娃娃呀!” “不然便是,當他受刺倒下的瞬間,手邊偶然有個洋娃娃,痛苦之餘猛然抓住。

    ”檢察官不高興地應道。

    誰都沒有确實見解,洋娃娃問題也就到此打住。

    木曾悄悄兒的溜出房間,想來再度檢視現場。

    屍體與洋娃娃——這個奇異的組合,又有任何意義?他想單獨去思考。

     現場的屍體已經搬走。

    榻榻米上隻留有使用粉筆繪畫過的屍體位置。

     木曾站在那兒一直看着。

    凝視由數條白線構成的空白。

    從那個圈子裡須賀俊二就要站起來似的。

     ——出獄之日,我或許會真正麻煩你呢,我還真擔心這一點…… 忽然想起,浮着害羞微笑,和自己說話的須賀面容來。

    究竟,他想要告訴我什麼呢? 木曾擡頭确定記憶似地,把茫茫眼神投注于空間一點。

     茶坊“裡歐”的照明,因煙霧彌漫顯得朦胧。

    不很寬闊的空間,雜亂地擺設桌椅。

    每個席位都坐滿顧客。

     “裡歐”此刻比平時生意興隆,是由于近郊湧來賞花的青年男女,都在乘末班客運車未開的空檔,來盡情的享樂。

     四年前,四月中旬的夜晚。

     花季較遲的這個地方,梅花是三月底開花,櫻花最佳觀賞季是四月後半期間。

    “裡歐”并非高級咖啡店。

    在顧客中甚至可看到邊喝咖啡,邊唱賞花小調的青年。

     須賀俊二惹出傷害事件的便是這家咖啡店。

     原因,根據判決書記載是“酒醉之餘誤解鄰座男女之笑聲,是對自己嘲笑,手舉啤酒瓶沖前,誤打特别座的松永節子(二十二歲),使該女頭部、臉部破裂緻死。

    ” 事件是突發性的。

    當該女驚呼昏倒時,俊二已不見蹤影了。

     顧客之一指出:“逃去的人叫須賀俊二,是六文錢書房的人。

    ” 二十分鐘後,辦案的警察已到達他的家。

    他卻還沒有回來。

     隻有母親和妹妹芳江不知所措地對辦案人員低頭陪不是。

    俊二兩年前已結婚,最近和妻子分居中,實質上已經和離婚沒有什麼差别。

     “那個孩子,酗酒的原因也在此。

    ”母親哭着訴說。

     市内布置了警戒網,偵探人員通宵滿街跑。

    但當夜卻沒有發現到人。

     次日早晨,新調來不久的木曾刑警,剛步出分局大門時,忽然看到一個青年,由建築物後冒出來,對着木曾行鞠躬禮。

     “你是刑警吧,我是須賀,昨夜打擾大家了……” 當木曾欲開口時,須賀已走到分局門口,手伸到門把回過頭來,他的眼睛竟然漾着笑意。

    木曾楞住了。

     “對不起,拜托你啦!” 如同朋友一般,兩人并肩走入分局長辦公室。

     事件發生的當天晚上,俊二究竟在那兒度過,一直都沒有查出。

     “因為酒醉的關系沒有記憶。

    當醒過來時,我是躺在公園裡椅子下。

    ”他隻這麼說。

     偵訊工作,自然地由木曾擔任。

    俊二雖然在經營着書店,卻也參與市内的文學圈和美術團體。

    這樣的人怎麼會犯下傷害緻死罪呢?木曾也對他的理智與溫厚性格感到意外。

    在木曾漫長的刑警生涯中,對犯人感到親近感,這對他可說破天荒第一遭。

     公開審判時木曾也到了現場。

    律師再三強調,事件之夜他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