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理論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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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如果一個人查閱關于顯微鏡的使用的舊教本,他就會驚奇地發現,當顯微鏡的技術還是剛剛出現的時候,它就對使用這種工具進行觀察的人們的人格提出了特别的要求&mdash&mdash對全部這些要求,直到今天也沒有提出過疑問。

     我不可能嘗試去完整描繪精神結構及其活動。

    我會發現自己受到如下事實的阻礙,即精神分析還一直沒有時間同等地研究所有那些功能。

    因此,我隻滿足于自己對在第一章中所談到的内容逐一做扼要的重述。

     我們生命的核心是由混沌的本我構成的,它與外部世界沒有直接的交往,甚至隻有通過其他作用的媒介,才會為我們自己的知識所理解。

    在本我中,肌體的各種本能在起作用,它們本身是兩種原始力量(愛欲與破壞)以各種比例相融合的混合物,并且它們通過與不同器官或器官系統的聯系而彼此分化開來。

    這些本能的唯一驅動力是獲取滿足,這被認為是出自器官借助外部世界的對象而發生于其中的某種變化。

    但是,像本我的願望這樣的本能,其直接的和肆意的滿足經常會導緻與外部世界的危險沖突和引來滅頂之災。

    本我并不知曉為确保生存而産生的擔憂,因而也不知道焦慮。

     或許更正确地說,盡管它能産生焦慮的感覺要素,卻不會利用它們。

    可能被假定存在于本我的精神要素之中或之間的那些過程(原發性過程),與存在于我們的智力和情感生活中、經由我們的意識知覺而為我們所熟悉的那些過程是大不相同的。

    它們不受邏輯的嚴格限制,因為邏輯會以不合理為由排斥其中的某些過程,并謀求消除它們。

     與外部世界相隔絕的本我有它自己的感覺世界。

    它異常敏銳地覺察出在它内部的某些變化,特别是來自它本能需要的緊張性的波動。

    這些變化作為快樂-不快樂系列中的感受而變成意識。

     無疑很難說這些知覺是通過什麼方法和借助于什麼感覺終端器官而發生的。

    但已知的事實是,自我覺知&mdash&mdash一般感覺和快樂-不快樂的感情&mdash&mdash以專橫的力量制約着本我中的事件變遷。

    本我服從于不可抗拒的快樂原則,但本我并不是單獨如此。

    看來其他精神作用的活動也隻能修正快樂原則,卻不能取消它。

    快樂原則究竟何時和怎樣才可能得到克制,這仍然是理論上最為重要的問題,并且還沒有得到解決。

    快樂原則是要求減少,也許實際上是要求消除本能需要的緊張(即達到無憂無慮的境界),這一考慮導緻快樂原則與兩種原始力量(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間仍未确定的聯系。

     心靈的另一構成部分是我們最為了解的和最容易認識到的&mdash&mdash那就是衆所周知的自我&mdash&mdash它是從本我的表層中發展出來的,本我的表層通過适應于接受和排斥刺激而直接與外部世界(現實)相接觸。

    自從有了意識知覺,它就不斷影響到本我的越來越大的領域和越來越深的層次。

    但它一直保持着對外部世界的依賴,一直帶着它的起源的不可磨滅的印記。

    自我的心理功能就在于把本我中的(事件的)變遷提到更高的能動水平(也許是通過把變動不居的能量轉變成受約束的能量,可相當于前意識狀态)。

    自我的建構功能就在于把思想活動引進到本能的要求和滿足本能的行動之間,思想活動在确定了它當前的方向和估價了先前的經驗之後,就努力利用試探性行動去預測所規劃的行動過程的結果。

    以這種方式,自我就會做出決定:獲得滿足的企圖是力求實現呢,還是加以拖延,或者也許它根本就不必要,因為本能的要求是危險的而完全受到了壓抑(在此我們就有了現實原則)。

     就像本我單一地指向獲得快樂一樣,自我主要考慮的是安全。

    自我義不容辭地擔負着自我保存的任務,而這正是本我所忽視的。

    它(自我)運用焦慮感作為信号,對威脅着自身完整的危險發出警告。

     因為記憶的痕迹,特别是言語殘餘能夠變成意識,起着與知覺相同的作用,所以就有引起混亂的可能性,導緻對現實的誤解。

    自我通過建立現實檢驗來使自己避開這種可能性。

    由于睡眠狀态的獨特條件,這種現實檢驗才得以在夢中失去效用。

    自我尋求在機械力量占主導的環境中保存自己,會受到最初來自外部現實的危險的威脅。

    但威脅着它的危險并不單單來自外界,它自己的本我也是類似的危險根源,這是由于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