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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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社榖積弊 選舉社長取結通詳 社長副冬成實榖交代 禁上委盤社榖 社榖積弊 一件嚴禁社榖之積弊、以資實惠、以杜虧空事。

    乾隆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崔示谕:照得社倉榖石,出自士庶捐輸,儲于裡闬,以貸貧農,法良意美,實足補常平之不逮,而廣利濟于無窮。

    閩省邊海之區,山多田少,社倉積榖,尤宜充裕。

    先因通省社榖分儲無多,經前部院鐘具折奏請,每邑加捐監生添榖三千石,同原捐、續捐、新捐各榖,共計一有五十萬四千餘石之多。

    設舉社長副分儲四鄉,民為收管,不虞官有那移;官為稽查,無慮民之侵蝕。

    俾力農貧民,冬作之時,籽粒可貸,免受富戶之重利盤剝;立法固已周詳。

    無如閩省地方,良楛不一,所舉社長副之中,敦厚誠實,出入謹慎,固不乏人,而此中多有不肖社長副,或假出借之名,私自粜售,或以借多報少,收息肥囊,或肆意虧空,或肆行營運,或有應借之人,或意勒掯索規,是濟民反以剝民。

    似此積弊多端,不一而足。

    本部堂下車以來,留心訪察,深悉其弊,屢經檄饬稽查。

    現有古田、連江、仙遊、壽甯、連城等縣社長副虧空社榖,計有八千餘石之多,皆由地方官平日不加省察,而若輩得以肆意侵那。

    若不亟為查禁,将來更無底止。

    除再檄行藩司移行各道府,轉饬一體查察外,合行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撫屬各社長副人等知悉:爾等舉充是任,務宜潔己保身,出入謹慎,遵照規條,如有貧民告貸,即行出借,秋收照例取息還倉,毋得以借多報少,侵蝕息榖,或從中漁利,恣行虧空。

    凡有借貸之人,俱應取具的保,方可借給,不得任意濫借,緻虧倉儲。

    如果經理無過,社榖日增,自當照例獎賞。

    倘敢舞弊營私,仍蹈前轍,混行虧缺,重利剝民,以及應行借給,故意掯勒等情,一經本部堂察出,定即盡法痛處,監禁比追,該管地方官務須時加留心查察,不得以據結即為了事,緻有虧空,定行嚴參着賠,斷不姑寬,各宜凜遵,毋忽等因。

     選舉社長取結通詳 一件清厘社榖等事。

    乾隆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奉署撫部院崔批本司呈詳:查得莆田縣申請白沙社倉三十二年出借社榖,系社副殷尚友經理,因病身故,于上年五月據練保林普耀等舉報黃亮節經前令王潤吊驗,取具保領結狀接充。

    其芹坑社社副姚汝雲,嗣因有疾呈退,據保長林宗侯等舉報陳學雅,經前縣王令吊驗,取具保領結狀接充。

    未經取結詳報。

    至墉壩鋪社長副陳仙、陳崇仁,三十二年共出借榖四十一石三鬥,冊内造為六十一石三鬥,系倉胥錯寫,仍請從寬責處,改造妥冊,同保結詳送等由。

    奉憲批司查明詳覆等因。

    本司遵查該縣白沙、芹坑社副殷尚友、姚汝雲等,既據該縣查明,實系有疾病故,據練保舉報黃亮節、陳學雅等取有保結接充。

    其墉壩社出借數目,委系倉胥錯寫,并未弊混,應請俯如所請,将繕寫舛錯之縣胥責懲具報。

    仍令嗣後凡有社長副事故更換,必須查明身家殷實農民,取具保結收管,詳候批示接充,毋得混以生監充當。

    如再仍前玩忽,即将印官詳記大過,提承究懲,庶社榖得收實效,并杜侵冒情弊。

    緣奉批查,拟合詳覆,伏候憲台察核,批示饬遵等由。

    奉批:詳饬遵。

    仍即通饬各屬,嗣後如有更換社長副,務遵定例,選舉身家殷實農民,取具保結,詳請接充,毋得以生監混充。

    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