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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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
利有等,維彼大道,成而弗改」。
念孫案:此文以「久」、「始」、「右」、「紀」、「止」、「等」、「改」爲韻,「久」、「改」二字,古竝讀若「紀」。
「右」字古讀若「以」。
「等」字古讀若「宮商角徵羽」之「徵」。
竝見《唐韻正》。
「以觀人情利有等」二句連讀。
孔以二句分屬上下節,而各自爲解,失之。
舉其脩 「舉其脩,則有理」。
孔注曰:「脩,長也。
謂綱例也。
」念孫案:「脩」即「條」字也。
條必有理,故曰「舉其條,則有理」。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脩侯周亞夫」,師古曰:「脩讀曰條。
」是「條」、「脩」古字通。
孔以「脩」爲「綱例」,義與「條」亦相近,而又訓爲長,則與綱例之義不合。
此注疑經後人竄改也。
無咎 《武紀篇》:「得之而無逆,失之而無咎,唯敬。
」念孫案:「無咎」當爲「有咎」。
敬則無逆,不敬則有咎,故曰「得之而無逆,失之而有咎,唯敬」。
今本「有」作「無」者,涉上文「無逆」而誤。
四棓禁豐一甒迤 參冠一竽 蒲簞席皆素斧獨巾 桃枝獨蒲席皆素布獨巾玄繢緌 象□□瑱 勤焚纓 《器服篇》脫誤不可讀。
内有「四棓禁豐一」六字。
念孫案:「棓」蓋「桮」字之誤。
桮、禁、豐,皆飲酒所用。
篆文「桮」、「棓」二字相似,故「桮」誤爲「棓」。
「」蓋「觴」字之誤。
觴亦酒器,故曰「四桮禁豐一觴」。
又有「甒迤」二字。
案:「迤」蓋「匜」字之誤。
匜所以盛水,故次於「甒」下。
草書「迤」字與「匜」相似,故「匜」誤爲「迤」。
又有「參冠一竽」四字。
案:冠非竽類,蓋涉下文「縞冠」、「玄冠」而誤。
《玉海》七十八引作「參笙一竽」,是也。
笙、竽皆樂器,故竝言之。
「參」與「三」同。
又有「蒲簞席皆素斧獨巾」八字。
案:此當作「簞蒲席皆素獨斧巾」。
「獨」蓋與「櫝」通,謂簞與蒲席皆以素櫝盛之也。
上下文皆言「素獨」,此「素獨」連文之證。
下句「斧巾」别是一物。
《周官·幂人》曰:「凡王巾皆黼。
」《爾雅》曰:「斧謂之黼。
」故有斧巾之名。
「斧巾」之閒不當有「獨」字。
《玉海》引此無「獨」字,是其證。
又下文有「桃枝獨蒲席皆素布獨巾」十字。
案:此當作「桃枝蒲席皆素獨布巾」九字。
謂桃枝席、見《周官·司幾筵》注。
蒲席皆以素櫝盛之也。
「桃枝」、「蒲席」之閒不當有「獨」字,蓋涉上文「桃枝素獨」而衍,下句「布巾」,亦别是一物。
《周官·幂人》「疏布巾」、「畫布巾」是也。
「布巾」之閒亦不當有「獨」字。
又有「玄繢緌」三字。
案:「玄」下當有「冠」字,與下句「縞冠素紕」文同一例。
《玉藻》亦雲「玄冠朱組纓」、「緇布冠繢緌」、「縞冠素紕」。
又有「象□□瑱」四字。
《玉海》作「象琪繢瑱」。
案:「琪」與「」同。
《説文》:「,弁飾,往往冒玉也。
從玉,綦聲。
」或從基聲作「璂」。
《周官·弁師》「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釋文》:「璂,音其,本亦作琪。
」此言「象琪」,蓋謂以象骨爲飾也。
「繢瑱」未詳。
又有「勤焚纓」三字。
案:「勤」蓋「勒」字之誤,「勒」上又脫一字。
「焚纓」蓋「樊纓」之誤。
《周官·巾車》有「樊纓」,又有「龍勒」,是其證。
「焚」本作「燓」,與「樊」相似而誤。
序德 《周書序》:「文王告武王以序德之行,作《文傳》。
」念孫案:序德,順德也。
《文傳篇》曰:「厚德而廣惠,忠信而志愛,人君之行。
」即此所謂「序德之行」也。
行,讀「言行」之「行」。
《爾雅》曰:「順,敘也。
」「敘」與「序」同。
《周語》曰:「文章比象,周旋序順。
」「序」亦「順」也。
説見《經義述聞》。
評 「武王評周公維道以爲寶,作《寶典》」。
引之曰:「評」字義不可通,「評」當爲「誶」。
《爾雅》「訊,告也」,釋文「訊」作「誶」,音「粹」。
《寶典篇》武王告周公曰「有義是謂生寶」,故言「武王誶周公維道以爲寶」也。
隷書「卒」字或作「」,見漢《北軍中候郭仲奇碑》。
與「平」相似,故「誶」譌作「評」。
厥後 「周室既寧,八方會同,各以其職來獻,欲垂法厥後,作《王會》」。
盧曰:「王本『後』作『世』」。
念孫案:作「世」者古本,作「後」者淺人不曉「世」字之義而改之也。
今案《晉語》「非德不及世」,韋注曰:「世,嗣也。
」《秦策》「澤可以遺世」,高注曰:「世,後世也。
」是古謂後世爲世,故曰「垂法厥世」。
《玉海》百五十二及補注本竝作「世」,而不雲一作「後」,則今本作「後」者必元以後人改之也。
於乎 「周道於乎大備」。
趙補「是」字於「於」字下。
念孫案:此本作「周道於焉大備」。
「於焉」即於是也。
《小雅·白駒篇》「於焉逍遙」。
今本「焉」誤作「乎」,非脫去「是」字。
《玉海》三十七、七十八引此竝作「於焉」。
利有等,維彼大道,成而弗改」。
念孫案:此文以「久」、「始」、「右」、「紀」、「止」、「等」、「改」爲韻,「久」、「改」二字,古竝讀若「紀」。
「右」字古讀若「以」。
「等」字古讀若「宮商角徵羽」之「徵」。
竝見《唐韻正》。
「以觀人情利有等」二句連讀。
孔以二句分屬上下節,而各自爲解,失之。
舉其脩 「舉其脩,則有理」。
孔注曰:「脩,長也。
謂綱例也。
」念孫案:「脩」即「條」字也。
條必有理,故曰「舉其條,則有理」。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脩侯周亞夫」,師古曰:「脩讀曰條。
」是「條」、「脩」古字通。
孔以「脩」爲「綱例」,義與「條」亦相近,而又訓爲長,則與綱例之義不合。
此注疑經後人竄改也。
無咎 《武紀篇》:「得之而無逆,失之而無咎,唯敬。
」念孫案:「無咎」當爲「有咎」。
敬則無逆,不敬則有咎,故曰「得之而無逆,失之而有咎,唯敬」。
今本「有」作「無」者,涉上文「無逆」而誤。
四棓禁豐一甒迤 參冠一竽 蒲簞席皆素斧獨巾 桃枝獨蒲席皆素布獨巾玄繢緌 象□□瑱 勤焚纓 《器服篇》脫誤不可讀。
内有「四棓禁豐一」六字。
念孫案:「棓」蓋「桮」字之誤。
桮、禁、豐,皆飲酒所用。
篆文「桮」、「棓」二字相似,故「桮」誤爲「棓」。
「」蓋「觴」字之誤。
觴亦酒器,故曰「四桮禁豐一觴」。
又有「甒迤」二字。
案:「迤」蓋「匜」字之誤。
匜所以盛水,故次於「甒」下。
草書「迤」字與「匜」相似,故「匜」誤爲「迤」。
又有「參冠一竽」四字。
案:冠非竽類,蓋涉下文「縞冠」、「玄冠」而誤。
《玉海》七十八引作「參笙一竽」,是也。
笙、竽皆樂器,故竝言之。
「參」與「三」同。
又有「蒲簞席皆素斧獨巾」八字。
案:此當作「簞蒲席皆素獨斧巾」。
「獨」蓋與「櫝」通,謂簞與蒲席皆以素櫝盛之也。
上下文皆言「素獨」,此「素獨」連文之證。
下句「斧巾」别是一物。
《周官·幂人》曰:「凡王巾皆黼。
」《爾雅》曰:「斧謂之黼。
」故有斧巾之名。
「斧巾」之閒不當有「獨」字。
《玉海》引此無「獨」字,是其證。
又下文有「桃枝獨蒲席皆素布獨巾」十字。
案:此當作「桃枝蒲席皆素獨布巾」九字。
謂桃枝席、見《周官·司幾筵》注。
蒲席皆以素櫝盛之也。
「桃枝」、「蒲席」之閒不當有「獨」字,蓋涉上文「桃枝素獨」而衍,下句「布巾」,亦别是一物。
《周官·幂人》「疏布巾」、「畫布巾」是也。
「布巾」之閒亦不當有「獨」字。
又有「玄繢緌」三字。
案:「玄」下當有「冠」字,與下句「縞冠素紕」文同一例。
《玉藻》亦雲「玄冠朱組纓」、「緇布冠繢緌」、「縞冠素紕」。
又有「象□□瑱」四字。
《玉海》作「象琪繢瑱」。
案:「琪」與「」同。
《説文》:「,弁飾,往往冒玉也。
從玉,綦聲。
」或從基聲作「璂」。
《周官·弁師》「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釋文》:「璂,音其,本亦作琪。
」此言「象琪」,蓋謂以象骨爲飾也。
「繢瑱」未詳。
又有「勤焚纓」三字。
案:「勤」蓋「勒」字之誤,「勒」上又脫一字。
「焚纓」蓋「樊纓」之誤。
《周官·巾車》有「樊纓」,又有「龍勒」,是其證。
「焚」本作「燓」,與「樊」相似而誤。
序德 《周書序》:「文王告武王以序德之行,作《文傳》。
」念孫案:序德,順德也。
《文傳篇》曰:「厚德而廣惠,忠信而志愛,人君之行。
」即此所謂「序德之行」也。
行,讀「言行」之「行」。
《爾雅》曰:「順,敘也。
」「敘」與「序」同。
《周語》曰:「文章比象,周旋序順。
」「序」亦「順」也。
説見《經義述聞》。
評 「武王評周公維道以爲寶,作《寶典》」。
引之曰:「評」字義不可通,「評」當爲「誶」。
《爾雅》「訊,告也」,釋文「訊」作「誶」,音「粹」。
《寶典篇》武王告周公曰「有義是謂生寶」,故言「武王誶周公維道以爲寶」也。
隷書「卒」字或作「」,見漢《北軍中候郭仲奇碑》。
與「平」相似,故「誶」譌作「評」。
厥後 「周室既寧,八方會同,各以其職來獻,欲垂法厥後,作《王會》」。
盧曰:「王本『後』作『世』」。
念孫案:作「世」者古本,作「後」者淺人不曉「世」字之義而改之也。
今案《晉語》「非德不及世」,韋注曰:「世,嗣也。
」《秦策》「澤可以遺世」,高注曰:「世,後世也。
」是古謂後世爲世,故曰「垂法厥世」。
《玉海》百五十二及補注本竝作「世」,而不雲一作「後」,則今本作「後」者必元以後人改之也。
於乎 「周道於乎大備」。
趙補「是」字於「於」字下。
念孫案:此本作「周道於焉大備」。
「於焉」即於是也。
《小雅·白駒篇》「於焉逍遙」。
今本「焉」誤作「乎」,非脫去「是」字。
《玉海》三十七、七十八引此竝作「於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