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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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戚恩澤侯表 漢陽 「建成康侯呂釋之,漢陽侯祿」。

    念孫案:「漢陽」當作「湖陵」,《史表》作「胡陵」,《地理志》湖陵屬山陽郡,若漢陽則屬楗爲郡,楗爲自武帝始開,則呂祿斷無封漢陽之理。

    「湖」「漢」、「陵」「陽」,皆字之誤。

     侯祖 「周陽懿侯田勝侯祖嗣」。

    念孫案:《史表》作「侯彭祖」,此脫「彭」字。

     發平 「發平侯登」。

    景祐本「發平」作「發于」。

    念孫案:當依《史記》作「發幹」。

    《建元以來侯者表》《衞青傳》亦作「發幹」。

    《地理志》「東郡發幹,莽曰戢楯」,則當作「幹」明矣。

     濟陽 「陽城侯田延年下雲濟陽」。

    念孫案:《續史表》陽成田延年,「城」、「成」古字通。

    索隱雲:「《表》在濟陰,非也。

    濟陰有成陽縣耳,而潁川、汝南又各有陽城縣,『城』字從土,在『陽』之下。

    」據此則今本作「濟陽」乃「濟陰」之誤。

    濟陰有成陽縣,而潁川、汝南皆有陽城縣。

    考延年所封之邑,此《表》及《宣紀》《酷吏傳》竝作「陽城」,則非濟陰之屬縣矣,而《表》雲濟陰,故小司馬非之。

    若濟陽則是陳留之屬縣,與陽城、成陽皆不相涉。

     十八年 「陽城繆侯劉德 五鳳二年節侯安民嗣,十八年薨,初元元年釐侯慶忌嗣」。

    念孫案:「十八年」當依景祐本作「八年」,自五鳳二年至初元元年凡九年,安民之薨在前一年,故雲「八年」。

     侯輔 「建成定侯黃霸,陽朔四年忠侯輔嗣,二十七年薨,居攝二年侯輔嗣」。

    念孫案:忠侯之子不當與父同名,考《黃霸傳》雲「忠侯輔薨,子忠嗣」,侯是輔之子,名忠不名輔也。

    此即因上文「忠侯輔」而誤。

     百官公卿表 左内史 「内史,周官,秦因之,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

    念孫案:此本作「分置左、右内史」,今本脫「右」字,下文之「右内史」、「左内史」皆承此句言之。

    據注雲《地理志》「武帝置左、右内史」,而此《表》雲「景帝分置」,誤矣。

    則此文本作「景帝分置左、右内史」甚明。

    《史記正義·論例》及《北堂書鈔·設官部二十八》《白帖》七十六、《太平禦覽·職官部五十》引此正作「左、右内史」,《漢紀·孝惠紀》《通典·職官十五》竝同。

     掌北軍壘門内外掌西域 「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内,外掌西域」。

    師古曰:「掌北軍壘門之内而又外掌西域。

    」念孫案:師古説非也。

    此條自「城門校尉」以下所掌皆京師及畿輔之事,不當兼掌西域。

    下條「西域都護」護西域三十六國,有副校尉,此自别爲一官,與中壘校尉無涉。

    《續漢書·百官志》雲:「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

    」亦不言兼掌西域也。

    「西域」當爲「四城」,謂掌北軍壘門内外及四城之事也。

    《漢紀·孝惠紀》雲「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内外及掌四城」,是其證。

    「四」「西」、「城」「域」字相似,又涉下文「西域」而誤耳。

    據《漢紀》,則「外」字當屬上讀,舊本《北堂書鈔·設官部十三》引此雲「掌北軍壘門内外」,陳禹謨本於此下加「掌西域」三字,又引師古注爲證。

    亦以「外」字上屬,《太平禦覽·職官部三十八》《四十》竝同。

    師古以「外」字屬下讀,亦非。

     將大夫 「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

    念孫案:「將」下有「軍」字,而今本脫之。

    上文雲「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是其例也。

    《藝文類聚·職官部四》引此正作「將軍、大夫」,《漢紀》同。

     皇大後 「皇大後、皇後、公主所食曰邑」。

    念孫案:「皇大後」三字後人以意加之也。

    不言「皇大後」者,言後與公主則大後可知。

    《漢紀》及《通典·職官十五》竝作「皇後、公主所食曰邑」,今本竝作「皇大後」,「大」字乃後人依誤本《漢書》加之。

    《史記·呂後紀》集解、本書《高紀》注竝引如淳曰「《百官表》『皇後、公主所食曰邑』」,無「皇大後」三字,張晏注《高紀》亦同。

     戊戌 「孝文後二年八月戊戌,丞相倉免」。

    《通鑑·漢紀七》同。

    念孫案:「戊戌」當爲「戊辰」,其後二日爲庚午,故下文雲「庚午,禦史大夫申屠嘉爲丞相」。

    下文又雲「八月庚午,開封侯陶青爲禦史大夫」,《漢紀》亦雲「八月庚午,禦史大夫申屠嘉爲丞相,開封侯陶青爲禦史大夫」,則「庚午」二字不誤。

    若戊戌,則在庚午前三十二日,乃七月,非八月矣。

    《漢紀·孝文紀》正作「戊辰」。

     殷容 「元朔五年,中尉殷容」。

    念孫案:「殷容」當爲「殷宏」,草書之誤也。

    《史記·淮南衡山傳》「元朔五年,遣漢中尉宏即訊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