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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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孫案:訓「楚子」爲「楚人」,於義未安。
「子」當爲「予」,字之誤也。
「予」即「與」字,「與共」之「與」通作「予」,猶「賜予」之「予」通作「與」。
《大雅·皇矣篇》「此維與宅」,《漢書·郊祀志》《谷永傳》竝作「予」。
《論語·顔淵篇》「君孰與足」,《漢書·谷永傳》作「予」。
《史記·衞將軍驃騎傳》「與壯士,爲剽姚校尉」,《儒林傳》「與博士弟子,崇鄉裡之化」,《漢書》竝作「予」。
言楚國與諸國之人皆慕從漢王也。
《史記》作「楚與諸侯之慕從者數萬人」,是其明證矣。
往從之 「漢王往從之」。
念孫案:「往」字後人所加,景祐本無。
《史記·高祖紀》亦無。
圍漢 「項羽圍漢滎陽」。
念孫案:「漢」下脫「王」字,則文義不明。
《文選·幽通賦》注引此無「王」字,亦後人以誤本《漢書》删之。
其《漢高祖功臣頌》注引此正作「項羽圍漢王滎陽」。
《漢紀》《通鑑》竝作「楚圍漢王於滎陽」。
與苦甚 與嘉之 「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
如淳曰:「『與』音『相幹與』之『與』。
」師古曰:「音弋庶反。
」劉攽曰:「『與』讀曰『歟』,助辭。
」又《文帝紀》:「今乃幸以天年終,今本脫「終」字,據如、顔注及《史記》《漢紀》補。
得復供養于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如淳曰:「與,發聲也。
四字師古删去,據《史記集解》引補。
得卒天年,已幸矣。
」晉灼曰:「若以朕不明,當嘉善朕之儉約,何哀念之有也?」師古曰:「如、晉之説非也。
『與』讀曰『歟』。
帝自言或者豈朕見之不明乎,以不可嘉爲嘉耳,然朕自謂得終天年,供養高廟,爲可嘉之事,無所哀念也。
」劉攽曰:「言得以天年供養於高廟。
案:劉所見本已脫「終」字。
我之不明而蒙此歟?是可嘉也,其奚哀念乎?」念孫案:如解《文帝紀》以「與」爲發聲,是也。
萬民與苦甚,萬民苦甚也。
朕之不明與嘉之,朕之不明嘉之也。
「與」皆助句之詞,本無意義,亦不當讀爲「歟」。
「與嘉之」三字連讀,顔、劉以「與」字絶句,尤非也。
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能靖者有幾也。
與,語助也,「與有幾」三字連讀。
《釋文》曰:「其人能靖者與,音『餘』,絶句。
」誤與顔、劉同。
襄二十九年曰:「是盟也。
其與幾何?」言其幾何也。
《周語》曰:「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言能幾何也。
韋注:「與,辭也。
」《晉語》曰:「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將與幾人?」言將幾人也。
韋注:「與,辭也。
」又昭十七年《左傳》曰:「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言其不然乎也。
《周語》曰:「餘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辭之與有!」言何辭之有也。
《晉語》曰:「亡人何國之與有!」言何國之有也。
《越語》曰:「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言安知恥也。
「與」字皆爲語助。
辨告 「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念孫案:「辨」讀爲「班」。
班告,布告也。
謂以文法教訓布告衆民也。
《王莽傳》曰「辨社諸侯」,孟康曰:「辨,布也。
」師古曰:「辨,讀曰班。
」又曰:「非五威將帥所班。
」蕭該曰:「班,舊作辨。
」韋昭曰:「辨,布也,音『班』。
」皆其證。
《士虞禮記》「明日以其班祔」,古文「班」或爲「辨」。
襄二十五年《左傳》「男女以班」,劉炫曰:「哀元年『蔡人男女以辨』與此同。
」師古曰:「辨告者,分别義理以曉喻之。
」此望文生訓,而非其本旨。
吾知與之矣 「陳豨反。
上問豨將,皆故賈人。
上曰:『吾知與之矣。
』乃多以金購豨將」。
師古曰:「與,如也,言能如之何也。
」念孫案:顔説甚迂。
與,猶敵也,言吾知所以敵之矣。
《史記》作「吾知所以與之」。
襄二十五年《左傳》:「閭丘嬰與申鮮虞乘而出。
行及弇中,將舍,嬰曰:『崔慶其追我。
』鮮虞曰:『一與一,誰能懼我?』」與,敵也。
懼,病也。
出《方言》。
言狹道之中,一以敵一,雖崔慶之衆,不能病我也。
《秦策》曰:「以此與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
」言以此敵天下也。
《史記·孫子傳》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
」《燕世家》曰:「龐煖易與耳。
」《白起傳》曰:「廉頗易與。
」《淮陰侯傳》曰:「吾平生知韓信爲人,易與耳。
」「與」皆謂敵也。
各以其口數率 「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師古以「率」字屬上讀,雲:「率,計也。
」劉攽曰:「『率』當屬下句,大率也。
」念孫案:顔讀是也。
《文紀》雲:「以戶口率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員。
」《鹽鐵論·未通篇》雲:「以口率被墾田而不足。
」鄭注《周官·大宰》雲:「賦,口率出錢也。
」「率」字皆屬上讀。
疾可治不醫曰可治 「上問醫曰:『疾可治不?』醫曰:『可治。
』」念孫案:景祐本作「上問醫,句曰疾可治句」,無「不醫曰可治」五字,是也。
「上問醫」者,問疾之可治否也。
「曰疾可治」者,醫言可治也。
《史記》作「高祖問醫,醫曰『病可治』」,是其證。
後人誤以「上問醫曰」連讀,則下文義不可通,故增此五字耳。
宋祁亦曰:「舊本及越本竝無『不醫曰可治』五字。
」 滎陽 「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
宋祁曰:「滎,舊本作熒。
」又《高後紀》「灌嬰至滎陽」,宋祁曰:「景德本『滎』作『熒』。
」念孫案:作「熒」者是也。
凡《史記》《漢書》中「熒陽」字作「滎」者,皆後人所改。
唯此二條作「熒」,乃舊本之僅存者,而子京未能訂正也。
段氏若膺《古文尚書撰異》曰:「攷『熒澤』字古從火不從水。
《周官經》『其川熒雒』,《逸周書》同。
《詩·定之方中》鄭箋『及狄人戰於熒澤』,《春秋左氏傳·閔公二年》『及狄人戰于熒澤』,《宣十二年》『及熒澤』,杜預《後序》雲『即《左傳》所謂「熒澤」也』,《爾雅注》『圃田在熒陽』,《釋文》凡六『熒』字皆從火。
《隱元年》注『虢國,今熒陽縣』,釋文雲:『本或作滎,非。
』尤爲此字起例。
《玉篇·焱部》『熒』字下雲:『亦熒陽縣。
』漢《韓勑後碑》『河南熒陽』,《劉寬碑陰》『河南熒陽』,《鄭烈碑》『熒陽將封人也』,字皆從火,而唐盧藏用撰《書紀信碑》:『嘗以百萬之兵困高祖於熒陽。
』字正從火,至今明畫。
《隋書·王劭傳》上表言符命曰:『龍鬭於熒陽者,「熒」字三「火」,明火德之盛也。
』然則『熒澤』、『熒陽』古無從水者。
《尚書·禹貢》『熒波既豬』,《唐石經》及諸本從水,《釋文》亦同者。
《崇文總目》雲:『宋開寶中,詔以德明所釋乃《古文尚書》,與唐明皇所定今文駁異,令太子中舍陳鄂删定其文,改從隷書。
蓋今文自曉者多,故音切彌省。
』然則衞包庸妄,改『熒』作『滎』,而陳鄂和之,所當訂正者也。
至於經典、《史記》《漢書》《水經注》,『熒』字多作『滎』,蓋天寶以前確知『熒陽』、『熒澤』不當從水,而其後淺人以爲水名不當從火,遂爾紛紛改竄,然善本亦時有存者。
」又曰:「《説文·水部》『滎』字下曰:『滎濘,絶小水也。
從水,熒省聲。
』戶扁切。
『濘』字下曰:『滎濘也,從水,寧聲。
』奴泠切。
此依《文選·七命》李善注所引訂正。
閻氏《潛邱剳記》以『絶小水』爲《爾雅》『正絶流曰亂』之『絶』,與《禹貢》『泲泆爲滎』相發明,其穿鑿傅會,由不知《禹貢》字本作『熒』故爾。
中斷曰絶,絶者,窮也,故引伸爲極至之用。
『絶小水』者,極小水也。
念孫案:「絶小水」者,最小水也。
「絶」、「最」聲相近,「最」之爲「絶」,猶「緜蕝」之爲「緜蕞」矣,餘見《唐韻正》「絶」字下。
『正絶流曰亂』者,中斷之意也,字同而義别矣。
」至熒澤則非小水之名,與此言「絶小水」者無涉。
惠 紀 民有罪 「元年冬十二月,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念孫案:「民有罪」上當有「令」字。
《高紀》曰:「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
」是其例也。
故師古曰:「令出買爵之錢以贖罪。
」今本脫「令」字,則文義不明。
《太平禦覽·封建部一》引此已脫「令」字。
舊本《北堂書鈔·封爵部下》引此有「令」字。
陳禹謨本删去。
懼然 瞿然 「聞叔孫通之諫則懼然」。
師古曰:「『懼』讀曰『瞿』。
瞿然,失守皃,音居具反。
」念孫案:懼然,驚懼皃也。
叔孫諫築復道事,「帝懼曰急壞之」是也。
又《吳王濞傳》「膠西王瞿然駭」,師古曰:「瞿然,無守之皃。
」案:瞿然,即駭皃也。
訓爲「無守皃」,轉失之迂。
又《鄒陽傳》「長君懼然曰:『將爲之奈何?』」師古曰:「『懼』讀曰『瞿』,瞿然無守之皃。
」《東方朔傳》「於是吳王懼然易容」,師古曰:「懼然,失守之皃。
」案:懼然皆驚皃也。
師古訓爲「失守皃」、「無守皃」者,《齊風·東方未明篇》「狂夫瞿瞿」,毛傳雲:「瞿瞿,無守之皃。
」此師古注所本。
不知《傳》以下文言「不能辰夜,不夙則莫」,故以「瞿瞿」爲無守皃,與此言「瞿然」者不同也。
李頤注《莊子·徐無鬼篇》曰:「瞿然,驚皃。
」注《檀弓》曰:「曾子聞之,瞿然曰:『呼!』」又曰:「公瞿然失席。
」《雜記》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
」皆謂驚皃也。
《莊子·庚桑楚篇》「南榮趎懼然顧其後」,《史記·孟子傳》「王公大人初見其術,懼然顧化」,義竝與「瞿然」同。
《説文》本作「」,雲:「舉目驚然也。
」 高後紀 猶豫 「計猶豫未有所決」。
師古曰:「猶,獸名也。
《爾雅》曰:『猶如,善登木。
』此獸性多疑慮,常居山中,忽聞有聲,即恐有人且來害之,每豫上樹,久之無人,然後敢下,須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決者稱『猶豫』焉。
一曰隴西俗謂犬子爲『猶』,犬隨人
」念孫案:訓「楚子」爲「楚人」,於義未安。
「子」當爲「予」,字之誤也。
「予」即「與」字,「與共」之「與」通作「予」,猶「賜予」之「予」通作「與」。
《大雅·皇矣篇》「此維與宅」,《漢書·郊祀志》《谷永傳》竝作「予」。
《論語·顔淵篇》「君孰與足」,《漢書·谷永傳》作「予」。
《史記·衞將軍驃騎傳》「與壯士,爲剽姚校尉」,《儒林傳》「與博士弟子,崇鄉裡之化」,《漢書》竝作「予」。
言楚國與諸國之人皆慕從漢王也。
《史記》作「楚與諸侯之慕從者數萬人」,是其明證矣。
往從之 「漢王往從之」。
念孫案:「往」字後人所加,景祐本無。
《史記·高祖紀》亦無。
圍漢 「項羽圍漢滎陽」。
念孫案:「漢」下脫「王」字,則文義不明。
《文選·幽通賦》注引此無「王」字,亦後人以誤本《漢書》删之。
其《漢高祖功臣頌》注引此正作「項羽圍漢王滎陽」。
《漢紀》《通鑑》竝作「楚圍漢王於滎陽」。
與苦甚 與嘉之 「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
如淳曰:「『與』音『相幹與』之『與』。
」師古曰:「音弋庶反。
」劉攽曰:「『與』讀曰『歟』,助辭。
」又《文帝紀》:「今乃幸以天年終,今本脫「終」字,據如、顔注及《史記》《漢紀》補。
得復供養于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如淳曰:「與,發聲也。
四字師古删去,據《史記集解》引補。
得卒天年,已幸矣。
」晉灼曰:「若以朕不明,當嘉善朕之儉約,何哀念之有也?」師古曰:「如、晉之説非也。
『與』讀曰『歟』。
帝自言或者豈朕見之不明乎,以不可嘉爲嘉耳,然朕自謂得終天年,供養高廟,爲可嘉之事,無所哀念也。
」劉攽曰:「言得以天年供養於高廟。
案:劉所見本已脫「終」字。
我之不明而蒙此歟?是可嘉也,其奚哀念乎?」念孫案:如解《文帝紀》以「與」爲發聲,是也。
萬民與苦甚,萬民苦甚也。
朕之不明與嘉之,朕之不明嘉之也。
「與」皆助句之詞,本無意義,亦不當讀爲「歟」。
「與嘉之」三字連讀,顔、劉以「與」字絶句,尤非也。
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能靖者有幾也。
與,語助也,「與有幾」三字連讀。
《釋文》曰:「其人能靖者與,音『餘』,絶句。
」誤與顔、劉同。
襄二十九年曰:「是盟也。
其與幾何?」言其幾何也。
《周語》曰:「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言能幾何也。
韋注:「與,辭也。
」《晉語》曰:「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將與幾人?」言將幾人也。
韋注:「與,辭也。
」又昭十七年《左傳》曰:「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言其不然乎也。
《周語》曰:「餘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辭之與有!」言何辭之有也。
《晉語》曰:「亡人何國之與有!」言何國之有也。
《越語》曰:「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言安知恥也。
「與」字皆爲語助。
辨告 「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念孫案:「辨」讀爲「班」。
班告,布告也。
謂以文法教訓布告衆民也。
《王莽傳》曰「辨社諸侯」,孟康曰:「辨,布也。
」師古曰:「辨,讀曰班。
」又曰:「非五威將帥所班。
」蕭該曰:「班,舊作辨。
」韋昭曰:「辨,布也,音『班』。
」皆其證。
《士虞禮記》「明日以其班祔」,古文「班」或爲「辨」。
襄二十五年《左傳》「男女以班」,劉炫曰:「哀元年『蔡人男女以辨』與此同。
」師古曰:「辨告者,分别義理以曉喻之。
」此望文生訓,而非其本旨。
吾知與之矣 「陳豨反。
上問豨將,皆故賈人。
上曰:『吾知與之矣。
』乃多以金購豨將」。
師古曰:「與,如也,言能如之何也。
」念孫案:顔説甚迂。
與,猶敵也,言吾知所以敵之矣。
《史記》作「吾知所以與之」。
襄二十五年《左傳》:「閭丘嬰與申鮮虞乘而出。
行及弇中,將舍,嬰曰:『崔慶其追我。
』鮮虞曰:『一與一,誰能懼我?』」與,敵也。
懼,病也。
出《方言》。
言狹道之中,一以敵一,雖崔慶之衆,不能病我也。
《秦策》曰:「以此與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
」言以此敵天下也。
《史記·孫子傳》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
」《燕世家》曰:「龐煖易與耳。
」《白起傳》曰:「廉頗易與。
」《淮陰侯傳》曰:「吾平生知韓信爲人,易與耳。
」「與」皆謂敵也。
各以其口數率 「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師古以「率」字屬上讀,雲:「率,計也。
」劉攽曰:「『率』當屬下句,大率也。
」念孫案:顔讀是也。
《文紀》雲:「以戶口率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員。
」《鹽鐵論·未通篇》雲:「以口率被墾田而不足。
」鄭注《周官·大宰》雲:「賦,口率出錢也。
」「率」字皆屬上讀。
疾可治不醫曰可治 「上問醫曰:『疾可治不?』醫曰:『可治。
』」念孫案:景祐本作「上問醫,句曰疾可治句」,無「不醫曰可治」五字,是也。
「上問醫」者,問疾之可治否也。
「曰疾可治」者,醫言可治也。
《史記》作「高祖問醫,醫曰『病可治』」,是其證。
後人誤以「上問醫曰」連讀,則下文義不可通,故增此五字耳。
宋祁亦曰:「舊本及越本竝無『不醫曰可治』五字。
」 滎陽 「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
宋祁曰:「滎,舊本作熒。
」又《高後紀》「灌嬰至滎陽」,宋祁曰:「景德本『滎』作『熒』。
」念孫案:作「熒」者是也。
凡《史記》《漢書》中「熒陽」字作「滎」者,皆後人所改。
唯此二條作「熒」,乃舊本之僅存者,而子京未能訂正也。
段氏若膺《古文尚書撰異》曰:「攷『熒澤』字古從火不從水。
《周官經》『其川熒雒』,《逸周書》同。
《詩·定之方中》鄭箋『及狄人戰於熒澤』,《春秋左氏傳·閔公二年》『及狄人戰于熒澤』,《宣十二年》『及熒澤』,杜預《後序》雲『即《左傳》所謂「熒澤」也』,《爾雅注》『圃田在熒陽』,《釋文》凡六『熒』字皆從火。
《隱元年》注『虢國,今熒陽縣』,釋文雲:『本或作滎,非。
』尤爲此字起例。
《玉篇·焱部》『熒』字下雲:『亦熒陽縣。
』漢《韓勑後碑》『河南熒陽』,《劉寬碑陰》『河南熒陽』,《鄭烈碑》『熒陽將封人也』,字皆從火,而唐盧藏用撰《書紀信碑》:『嘗以百萬之兵困高祖於熒陽。
』字正從火,至今明畫。
《隋書·王劭傳》上表言符命曰:『龍鬭於熒陽者,「熒」字三「火」,明火德之盛也。
』然則『熒澤』、『熒陽』古無從水者。
《尚書·禹貢》『熒波既豬』,《唐石經》及諸本從水,《釋文》亦同者。
《崇文總目》雲:『宋開寶中,詔以德明所釋乃《古文尚書》,與唐明皇所定今文駁異,令太子中舍陳鄂删定其文,改從隷書。
蓋今文自曉者多,故音切彌省。
』然則衞包庸妄,改『熒』作『滎』,而陳鄂和之,所當訂正者也。
至於經典、《史記》《漢書》《水經注》,『熒』字多作『滎』,蓋天寶以前確知『熒陽』、『熒澤』不當從水,而其後淺人以爲水名不當從火,遂爾紛紛改竄,然善本亦時有存者。
」又曰:「《説文·水部》『滎』字下曰:『滎濘,絶小水也。
從水,熒省聲。
』戶扁切。
『濘』字下曰:『滎濘也,從水,寧聲。
』奴泠切。
此依《文選·七命》李善注所引訂正。
閻氏《潛邱剳記》以『絶小水』爲《爾雅》『正絶流曰亂』之『絶』,與《禹貢》『泲泆爲滎』相發明,其穿鑿傅會,由不知《禹貢》字本作『熒』故爾。
中斷曰絶,絶者,窮也,故引伸爲極至之用。
『絶小水』者,極小水也。
念孫案:「絶小水」者,最小水也。
「絶」、「最」聲相近,「最」之爲「絶」,猶「緜蕝」之爲「緜蕞」矣,餘見《唐韻正》「絶」字下。
『正絶流曰亂』者,中斷之意也,字同而義别矣。
」至熒澤則非小水之名,與此言「絶小水」者無涉。
惠 紀 民有罪 「元年冬十二月,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念孫案:「民有罪」上當有「令」字。
《高紀》曰:「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
」是其例也。
故師古曰:「令出買爵之錢以贖罪。
」今本脫「令」字,則文義不明。
《太平禦覽·封建部一》引此已脫「令」字。
舊本《北堂書鈔·封爵部下》引此有「令」字。
陳禹謨本删去。
懼然 瞿然 「聞叔孫通之諫則懼然」。
師古曰:「『懼』讀曰『瞿』。
瞿然,失守皃,音居具反。
」念孫案:懼然,驚懼皃也。
叔孫諫築復道事,「帝懼曰急壞之」是也。
又《吳王濞傳》「膠西王瞿然駭」,師古曰:「瞿然,無守之皃。
」案:瞿然,即駭皃也。
訓爲「無守皃」,轉失之迂。
又《鄒陽傳》「長君懼然曰:『將爲之奈何?』」師古曰:「『懼』讀曰『瞿』,瞿然無守之皃。
」《東方朔傳》「於是吳王懼然易容」,師古曰:「懼然,失守之皃。
」案:懼然皆驚皃也。
師古訓爲「失守皃」、「無守皃」者,《齊風·東方未明篇》「狂夫瞿瞿」,毛傳雲:「瞿瞿,無守之皃。
」此師古注所本。
不知《傳》以下文言「不能辰夜,不夙則莫」,故以「瞿瞿」爲無守皃,與此言「瞿然」者不同也。
李頤注《莊子·徐無鬼篇》曰:「瞿然,驚皃。
」注《檀弓》曰:「曾子聞之,瞿然曰:『呼!』」又曰:「公瞿然失席。
」《雜記》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
」皆謂驚皃也。
《莊子·庚桑楚篇》「南榮趎懼然顧其後」,《史記·孟子傳》「王公大人初見其術,懼然顧化」,義竝與「瞿然」同。
《説文》本作「」,雲:「舉目驚然也。
」 高後紀 猶豫 「計猶豫未有所決」。
師古曰:「猶,獸名也。
《爾雅》曰:『猶如,善登木。
』此獸性多疑慮,常居山中,忽聞有聲,即恐有人且來害之,每豫上樹,久之無人,然後敢下,須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決者稱『猶豫』焉。
一曰隴西俗謂犬子爲『猶』,犬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