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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彊耳」。
念孫案:「彊」讀勉彊之彊,「彊」下當有「服」字,「劫於威」三字連讀,「彊服」二字連讀,言百姓非心服項王,特劫於威而彊服耳。
下文雲「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語意正與此同,今本脫去「服」字,則當以「威彊」連讀,而讀「彊」爲彊弱之彊,非其指矣。
《漢書》及《新序·善謀篇》「彊」下皆有「服」字,顔師古曰「彊音其兩反」,是其證。
何所不 「今大王誠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誅?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何所不散」。
念孫案:三「所」字皆後人所加。
《索隱》本出「何不誅」三字,注曰:「劉氏雲:言何所不誅也。
」又出「何不散」三字,注曰:「劉氏雲:用東歸之兵,擊東方之敵,無不散敗也。
」則正文内無三「所」字明矣。
《漢紀》有三「所」字,亦後人據誤本《史記》加之。
《漢書》《新序》竝無三「所」字。
《鹽鐵論·結和篇》「夫以天下之力勤,何不摧?以天下之士民,何不服」,句法與此同。
欲反漢 「漢之敗卻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漢降楚,齊、趙欲反漢與楚和」。
念孫案:「欲反漢」當依宋本、遊本作「亦反漢」,「亦」者承上之詞,此時諸侯皆反漢而與楚,非但欲反也。
《漢書》正作「齊、趙、魏亦皆反與楚和」。
倍則戰之 「吾聞兵法:十則圍之,倍則戰之」。
念孫案:宋本「戰」下無「之」字,是也。
「十則圍之」者,言我兵十倍於彼,則圍之也。
「倍則戰」者,言我兵倍於彼,則與之戰也。
「戰」下不當有「之」字,此涉上句而誤衍耳。
《太平禦覽·兵部一》引《史記》無「之」字,《漢書》及《通典·兵十三》竝同。
《孫子·謀攻篇》「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能,乃也。
古謂「乃」爲「能」,説見《漢書》「能或滅之」下。
言兵數相敵,乃與之戰也。
今本「戰」下有「之」字,亦涉上文而衍,《禦覽》引《孫子》亦無「之」字。
能 「今韓信兵號數萬,其實不過數千,能千裡而襲我,亦以罷極」。
念孫案:此「能」字非才能之能,「能」猶「乃」也。
言信兵不過數千,乃千裡而襲我,亦已疲極也。
又《自序》述《佞幸傳》曰「非獨色愛,能亦各有所長」,「能」亦「乃」也。
言非獨以色見愛,乃亦各有所長也。
「乃」與「能」古聲相近,故義亦相通。
説見《釋詞》。
須臾 「足下所以得須臾至今者,以項王尚存也」。
念孫案:此「須臾」與《中庸》「道不可須臾離」異義。
須臾,猶從容,延年之意也。
言足下所以得從容至今不死者,以項王尚存也。
《漢書·賈山傳》「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成也」,「少須臾」即「少從容」,亦延年之意也。
故《武五子傳》「奉天期兮不得須臾」,張晏曰:「不得復延年也。
」「從容」、「須臾」,語之轉耳。
懷諸侯之德 「案齊之故,有膠泗之地,懷諸侯之德」。
念孫案:此當從遊本作「懷諸侯以德」,今本「以」作「之」者,涉上兩「之」字而誤。
《漢書》正作「懷諸侯以德」。
東殺龍且 「南摧楚人之兵二十萬,東殺龍且,西鄉以報」。
念孫案:「東殺龍且」本作「遂殺龍且」。
後人改「遂」爲「東」者,欲與上「南」下「西」相對耳。
不知摧楚兵、殺龍且本是一事,若雲「南摧楚兵」、「東殺龍注且」,則分爲二事矣。
《漢書》《漢紀》竝作「遂斬龍且」。
知者決之斷也 「故知者,決之斷也。
疑者,事之害也」。
念孫案:「知者,決之斷」當作「決者,知之斷」。
下句「疑者,事之害」,正與此相反也。
有智而不能決,適足以害事,故下文又申之曰「智誠知之,決弗敢行者,百事之禍也」。
韓王信盧綰列傳 後復破之 「至晉陽與漢兵戰,漢大破之。
追至于離石,後復破之」。
念孫案:此言漢兵破匈奴於晉陽,復追破之於離石,「復」上不當有「後」字,「後」即「復」之誤也。
篆書「復」字作「」,「後」字作「」,隷書「復」字作「」,「後」字作「」,形竝相似,故「復」誤作「後」。
《穆天子傳》「比及三年,將復而野」,《管子·任法篇》「令出而復反之」,《荀子·成相篇》「恨復遂過不肯悔」,《趙策》「復合與踦重者,皆非趙之利也」,今本「復」字竝誤作「後」。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已而復聞齊初與三國有謀」,《絳侯世家》「復擊破綰軍沮陽」,《漢書》「復」字竝誤作「後」。
今作「後復破之」者,一本作「復」,一本作「後」,而後人誤合之耳。
《漢書·韓王信傳》無「後」字。
代上谷 「聞冒頓居代上谷,高皇帝居晉陽,使人視冒頓,還報曰『可擊』,上遂至平城」。
念孫案:「聞冒頓居代上谷」衍「上」字,《漢書》作「居代谷」是也。
《管子·輕重戊篇》曰「代王將其士卒,葆於代谷之上」,《鹽鐵論·伐功篇》曰「趙武靈王踰句注,過代谷」,《漢書·梅福傳》曰「孝文皇帝起於代谷」,《水經·水注》曰「代谷者,恒山在其南,北塞在其北。
谷中之地,上谷在東,代郡在西」。
《主父偃傳》曰「高皇帝聞匈奴聚於代谷之外,而欲擊之。
禦史成進諫,不聽,遂北至於代谷,果有平城之圍」,是代谷與平城相近,若上谷,則去平城遠矣。
又案:漢之沮陽爲上谷郡治,即唐之嬀州也。
今本雲「冒頓居代上谷」,而《正義》於「上谷」下注雲「今嬀州」,則張氏所見本已誤衍「上」字。
黥之 「上自擊東垣,東垣不下,卒駡上。
東垣降,卒駡者斬之,不駡者黥之」。
念孫案:「黥」當從《高祖紀》作「原」,原之,謂宥之也。
今作「黥」者,「原」誤爲「京」,隷書「原」或作「」,「京」或作「」,二形相似,故「原」誤爲「京」。
《檀弓》「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鄭注:「京,蓋字之誤,當爲原。
」後人又加「黑」旁耳。
若不駡者亦黥之,則人皆不免於罪矣。
田儋列傳 非手足戚也 「蝮螫手則斬手,螫足則斬足,何者?爲害於身也。
今田假、田角、田閒於楚、趙,非手足戚也,何故不殺」。
《漢書》作「非手足戚,何故不殺」,《漢紀》作「豈有手足之戚,何故不殺」。
念孫案:此則「非手足戚也」,「」字當爲「有」字之譌。
「」字俗作「直」,形與「有」相近。
無不 莫能圖 「無不善畫者,莫能圖,何哉」。
念孫案:「無不」當爲「不無」,「莫能圖」當爲「莫圖」,此言田橫之高節與其客之慕義從死,天下非無善畫者,何故不爲之作圖,故曰「不無善畫者,莫圖,何哉」。
今本「不無」作「無不」,「莫圖」作「莫能圖」,則非其指矣。
《索隱》本出「不無善畫者,莫圖,何哉」九字,今本「不無」作「無不」,乃後人依誤本改之。
注曰「言天下非無善畫之人,而不知圖畫田橫,及其黨慕義死節之事,何故哉」,是其證。
樊酈滕灌列傳 肩蔽 「亞父謀欲殺沛公,令項莊拔劒舞坐中,欲擊沛公,項伯常肩蔽之」。
念孫案:「肩」當爲「屏」,字之誤也。
《漢書》作「屏蔽」,謂以身屏蔽之,非謂以肩蔽之也。
《項羽紀》曰「項莊拔劒起舞,項伯亦拔劒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彼言「翼蔽」,猶此言「屏蔽」矣。
張丞相列傳 即 「是後戚姬子如意爲趙王,年十歲,高祖憂即萬歲之後不全也」。
念孫案:「即」猶「或」也。
言高祖憂萬歲之後,趙王或不全也。
「即」與「或」古同義。
《越語》「大夫種曰:『有帶甲五千人,將以緻死,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言或傷君王之所愛也。
《爾雅·釋地》曰「西方有比肩獸焉,與邛邛歫虛比,爲邛邛歫虛齧甘草,即有難,邛邛歫虛負而走」,言或有難也。
「即」訓爲「或」,又訓爲「若」,互見《匈奴》《酷吏》二傳。
有堅忍質直 「禦史大夫周昌,其人有堅忍質直」。
念孫案:「堅忍質直」上不當有「有」字,蓋衍文也。
《太平禦覽·職官部》引此無「有」字,《漢書·周昌傳》作「其人堅忍伉直」,亦無「有」字。
子類 「封爲北平侯。
孝景前五年,蒼卒,子康代侯。
八年卒,子類代侯」。
集解:「徐廣曰:『類,一作,音聵。
』」《索隱》單行本注曰:「案《漢書》雲『傳子至孫毅,有罪國除』,今此雲『康代侯,八年卒,子代侯』,則『』即『毅』也。
」以上《索隱》注。
今《漢書·張蒼傳》作「類」,又《史記·高祖功臣侯者表》作「預」,《漢表》作「類」。
念孫案:此字本作「顡」,或作「」,竝讀如聾聵之聵。
今本《史記》《漢書》作「類」,即「顡」之譌也。
《易林·家人之鹹》「視聽聳顡」,今本「顡」譌作「類」。
《説文》:「顡,癡顛不聰明也。
從頁豙聲。
」「豙」音「毅」。
《玉篇》音「毅」,又音「聵」。
《集韻》「顡」、「」竝與「聵」同音。
「」字注曰「漢有北平侯」,即此所謂「子代侯」者。
故徐廣曰「顡,一作,音聵」也。
若作「類」,則不與「」「聵」同音矣。
隷書「類」字或作「」,見漢《外黃令高彪碑》。
形與「顡」相似,故「顡」譌作「類」。
《功臣表》作「預」,《索隱》引《漢書》作「毅」,皆「顡」之譌也。
他官 「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
念孫案:「他官」二字義無所取,當從《漢書》作「官」,顔師古曰
念孫案:「彊」讀勉彊之彊,「彊」下當有「服」字,「劫於威」三字連讀,「彊服」二字連讀,言百姓非心服項王,特劫於威而彊服耳。
下文雲「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語意正與此同,今本脫去「服」字,則當以「威彊」連讀,而讀「彊」爲彊弱之彊,非其指矣。
《漢書》及《新序·善謀篇》「彊」下皆有「服」字,顔師古曰「彊音其兩反」,是其證。
何所不 「今大王誠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誅?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何所不散」。
念孫案:三「所」字皆後人所加。
《索隱》本出「何不誅」三字,注曰:「劉氏雲:言何所不誅也。
」又出「何不散」三字,注曰:「劉氏雲:用東歸之兵,擊東方之敵,無不散敗也。
」則正文内無三「所」字明矣。
《漢紀》有三「所」字,亦後人據誤本《史記》加之。
《漢書》《新序》竝無三「所」字。
《鹽鐵論·結和篇》「夫以天下之力勤,何不摧?以天下之士民,何不服」,句法與此同。
欲反漢 「漢之敗卻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漢降楚,齊、趙欲反漢與楚和」。
念孫案:「欲反漢」當依宋本、遊本作「亦反漢」,「亦」者承上之詞,此時諸侯皆反漢而與楚,非但欲反也。
《漢書》正作「齊、趙、魏亦皆反與楚和」。
倍則戰之 「吾聞兵法:十則圍之,倍則戰之」。
念孫案:宋本「戰」下無「之」字,是也。
「十則圍之」者,言我兵十倍於彼,則圍之也。
「倍則戰」者,言我兵倍於彼,則與之戰也。
「戰」下不當有「之」字,此涉上句而誤衍耳。
《太平禦覽·兵部一》引《史記》無「之」字,《漢書》及《通典·兵十三》竝同。
《孫子·謀攻篇》「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能,乃也。
古謂「乃」爲「能」,説見《漢書》「能或滅之」下。
言兵數相敵,乃與之戰也。
今本「戰」下有「之」字,亦涉上文而衍,《禦覽》引《孫子》亦無「之」字。
能 「今韓信兵號數萬,其實不過數千,能千裡而襲我,亦以罷極」。
念孫案:此「能」字非才能之能,「能」猶「乃」也。
言信兵不過數千,乃千裡而襲我,亦已疲極也。
又《自序》述《佞幸傳》曰「非獨色愛,能亦各有所長」,「能」亦「乃」也。
言非獨以色見愛,乃亦各有所長也。
「乃」與「能」古聲相近,故義亦相通。
説見《釋詞》。
須臾 「足下所以得須臾至今者,以項王尚存也」。
念孫案:此「須臾」與《中庸》「道不可須臾離」異義。
須臾,猶從容,延年之意也。
言足下所以得從容至今不死者,以項王尚存也。
《漢書·賈山傳》「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成也」,「少須臾」即「少從容」,亦延年之意也。
故《武五子傳》「奉天期兮不得須臾」,張晏曰:「不得復延年也。
」「從容」、「須臾」,語之轉耳。
懷諸侯之德 「案齊之故,有膠泗之地,懷諸侯之德」。
念孫案:此當從遊本作「懷諸侯以德」,今本「以」作「之」者,涉上兩「之」字而誤。
《漢書》正作「懷諸侯以德」。
東殺龍且 「南摧楚人之兵二十萬,東殺龍且,西鄉以報」。
念孫案:「東殺龍且」本作「遂殺龍且」。
後人改「遂」爲「東」者,欲與上「南」下「西」相對耳。
不知摧楚兵、殺龍且本是一事,若雲「南摧楚兵」、「東殺龍注且」,則分爲二事矣。
《漢書》《漢紀》竝作「遂斬龍且」。
知者決之斷也 「故知者,決之斷也。
疑者,事之害也」。
念孫案:「知者,決之斷」當作「決者,知之斷」。
下句「疑者,事之害」,正與此相反也。
有智而不能決,適足以害事,故下文又申之曰「智誠知之,決弗敢行者,百事之禍也」。
韓王信盧綰列傳 後復破之 「至晉陽與漢兵戰,漢大破之。
追至于離石,後復破之」。
念孫案:此言漢兵破匈奴於晉陽,復追破之於離石,「復」上不當有「後」字,「後」即「復」之誤也。
篆書「復」字作「」,「後」字作「」,隷書「復」字作「」,「後」字作「」,形竝相似,故「復」誤作「後」。
《穆天子傳》「比及三年,將復而野」,《管子·任法篇》「令出而復反之」,《荀子·成相篇》「恨復遂過不肯悔」,《趙策》「復合與踦重者,皆非趙之利也」,今本「復」字竝誤作「後」。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已而復聞齊初與三國有謀」,《絳侯世家》「復擊破綰軍沮陽」,《漢書》「復」字竝誤作「後」。
今作「後復破之」者,一本作「復」,一本作「後」,而後人誤合之耳。
《漢書·韓王信傳》無「後」字。
代上谷 「聞冒頓居代上谷,高皇帝居晉陽,使人視冒頓,還報曰『可擊』,上遂至平城」。
念孫案:「聞冒頓居代上谷」衍「上」字,《漢書》作「居代谷」是也。
《管子·輕重戊篇》曰「代王將其士卒,葆於代谷之上」,《鹽鐵論·伐功篇》曰「趙武靈王踰句注,過代谷」,《漢書·梅福傳》曰「孝文皇帝起於代谷」,《水經·水注》曰「代谷者,恒山在其南,北塞在其北。
谷中之地,上谷在東,代郡在西」。
《主父偃傳》曰「高皇帝聞匈奴聚於代谷之外,而欲擊之。
禦史成進諫,不聽,遂北至於代谷,果有平城之圍」,是代谷與平城相近,若上谷,則去平城遠矣。
又案:漢之沮陽爲上谷郡治,即唐之嬀州也。
今本雲「冒頓居代上谷」,而《正義》於「上谷」下注雲「今嬀州」,則張氏所見本已誤衍「上」字。
黥之 「上自擊東垣,東垣不下,卒駡上。
東垣降,卒駡者斬之,不駡者黥之」。
念孫案:「黥」當從《高祖紀》作「原」,原之,謂宥之也。
今作「黥」者,「原」誤爲「京」,隷書「原」或作「」,「京」或作「」,二形相似,故「原」誤爲「京」。
《檀弓》「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鄭注:「京,蓋字之誤,當爲原。
」後人又加「黑」旁耳。
若不駡者亦黥之,則人皆不免於罪矣。
田儋列傳 非手足戚也 「蝮螫手則斬手,螫足則斬足,何者?爲害於身也。
今田假、田角、田閒於楚、趙,非手足戚也,何故不殺」。
《漢書》作「非手足戚,何故不殺」,《漢紀》作「豈有手足之戚,何故不殺」。
念孫案:此則「非手足戚也」,「」字當爲「有」字之譌。
「」字俗作「直」,形與「有」相近。
無不 莫能圖 「無不善畫者,莫能圖,何哉」。
念孫案:「無不」當爲「不無」,「莫能圖」當爲「莫圖」,此言田橫之高節與其客之慕義從死,天下非無善畫者,何故不爲之作圖,故曰「不無善畫者,莫圖,何哉」。
今本「不無」作「無不」,「莫圖」作「莫能圖」,則非其指矣。
《索隱》本出「不無善畫者,莫圖,何哉」九字,今本「不無」作「無不」,乃後人依誤本改之。
注曰「言天下非無善畫之人,而不知圖畫田橫,及其黨慕義死節之事,何故哉」,是其證。
樊酈滕灌列傳 肩蔽 「亞父謀欲殺沛公,令項莊拔劒舞坐中,欲擊沛公,項伯常肩蔽之」。
念孫案:「肩」當爲「屏」,字之誤也。
《漢書》作「屏蔽」,謂以身屏蔽之,非謂以肩蔽之也。
《項羽紀》曰「項莊拔劒起舞,項伯亦拔劒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彼言「翼蔽」,猶此言「屏蔽」矣。
張丞相列傳 即 「是後戚姬子如意爲趙王,年十歲,高祖憂即萬歲之後不全也」。
念孫案:「即」猶「或」也。
言高祖憂萬歲之後,趙王或不全也。
「即」與「或」古同義。
《越語》「大夫種曰:『有帶甲五千人,將以緻死,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言或傷君王之所愛也。
《爾雅·釋地》曰「西方有比肩獸焉,與邛邛歫虛比,爲邛邛歫虛齧甘草,即有難,邛邛歫虛負而走」,言或有難也。
「即」訓爲「或」,又訓爲「若」,互見《匈奴》《酷吏》二傳。
有堅忍質直 「禦史大夫周昌,其人有堅忍質直」。
念孫案:「堅忍質直」上不當有「有」字,蓋衍文也。
《太平禦覽·職官部》引此無「有」字,《漢書·周昌傳》作「其人堅忍伉直」,亦無「有」字。
子類 「封爲北平侯。
孝景前五年,蒼卒,子康代侯。
八年卒,子類代侯」。
集解:「徐廣曰:『類,一作,音聵。
』」《索隱》單行本注曰:「案《漢書》雲『傳子至孫毅,有罪國除』,今此雲『康代侯,八年卒,子代侯』,則『』即『毅』也。
」以上《索隱》注。
今《漢書·張蒼傳》作「類」,又《史記·高祖功臣侯者表》作「預」,《漢表》作「類」。
念孫案:此字本作「顡」,或作「」,竝讀如聾聵之聵。
今本《史記》《漢書》作「類」,即「顡」之譌也。
《易林·家人之鹹》「視聽聳顡」,今本「顡」譌作「類」。
《説文》:「顡,癡顛不聰明也。
從頁豙聲。
」「豙」音「毅」。
《玉篇》音「毅」,又音「聵」。
《集韻》「顡」、「」竝與「聵」同音。
「」字注曰「漢有北平侯」,即此所謂「子代侯」者。
故徐廣曰「顡,一作,音聵」也。
若作「類」,則不與「」「聵」同音矣。
隷書「類」字或作「」,見漢《外黃令高彪碑》。
形與「顡」相似,故「顡」譌作「類」。
《功臣表》作「預」,《索隱》引《漢書》作「毅」,皆「顡」之譌也。
他官 「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
念孫案:「他官」二字義無所取,當從《漢書》作「官」,顔師古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