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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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賈生列傳 濯淖 「濯淖汙泥之中」。

    索隱曰:「『濯』音『濁』,『汙』音烏故反,『泥』音奴計反。

    」念孫案:上言「洗濯」,下言「淖」,則文不相屬。

    「濯」字當讀直教反。

    濯、淖,疊韻字。

    「濯」、「淖」、「汙」、「泥」四字同義。

    《説文》曰:「潘,淅米汁也。

    」又曰:「周謂潘曰泔。

    」又曰:「滫,久泔也。

    」《廣雅》曰:「濯,滫也。

    曹憲音直兒反。

    」《士喪禮》「渜濯棄于坎」,鄭注曰:「沐浴餘潘水。

    」釋文:「濯,直孝反。

    」《喪大記》「濡濯棄于坎」,皇侃疏曰:「濯謂不淨之汁也。

    」《廣雅》曰:「淖,濁也。

    」是「濯」、「淖」皆汙濁之名。

     不獲 「不獲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

    念孫案:獲者,辱也。

    言不爲滋垢所辱也。

    鄭注《士昬禮》曰「以白造緇曰辱」,是也。

    下句「泥而不滓」即承「不獲」言之。

    《廣雅》曰:「獲,辱也。

    」又曰:「濩,辱污也。

    」「濩」亦「獲」也,古聲、義同耳。

     懲違 「懲違改忿兮,抑心而自彊」。

    念孫案:「違」非違逆之違。

    懲,止也。

    違,恨也。

    言止其恨,改其忿,抑其心而自彊勉也。

    《廣雅》曰「怨、愇、很,恨也」,「愇」與「違」同。

    《無逸》曰「民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違」亦「怨」也,「詛」亦「祝」也。

    《正義》以「違」爲違命,失之。

    辯見《經義述聞》。

    《邶風·谷風篇》「中心有違」,《韓詩》曰「違,很也」,「很」亦「恨」也。

    班固《幽通賦》「違世業之可懷」,曹大家曰「違,恨也」。

    《楚辭》「違」譌作「連」,王注以「連」爲留連,失之。

     含憂 「含憂虞哀兮」。

    索隱曰:「《楚詞》作『舒憂娛哀』。

    」念孫案:「含」當爲「舍」,字之誤也。

    隷書「含」或作「」,又作「」,注皆與「舍」字相似。

    「舍」即「舒」字也。

    《説文》:「舒,從予,舍聲。

    」《小雅·何人斯篇》「亦不遑舍」,與「車」「盱」爲韻。

    《史記·律書》「舍者,日月所舍。

    舍者,舒氣也。

    」《左氏春秋·哀六年》「齊陳乞弑其君荼」,釋文:「荼,音舒。

    」《公羊》「荼」作「舍」。

    《聘禮記》「發氣怡焉」,鄭注曰:「發氣,舍息也。

    」「舍息」即舒息,是「舒」與「舍」古同聲而通用。

    王注《楚詞》曰:「言已自知不遇,聊作詞賦以舒展憂思,樂己悲愁。

    」是「舒憂」、「娛哀」義本相承,若雲「含憂」,則與「娛哀」異義矣。

     有命 「人生有命兮,各有所錯兮」。

    念孫案:「有命」當從宋本作「稟命」,此涉下句「有」字而誤也。

    《楚辭》作「民生稟命」,王注曰:「言萬民稟受王命而生。

    」 曾傷爰哀永嘆喟兮世溷不吾知心不可謂兮 「浩浩沅、湘兮,分流汩注兮。

    脩路幽拂兮,道遠忽兮。

    曾唫恒悲兮,永歎慨兮。

    世既莫吾知兮,人心不可謂兮。

    懷情抱質兮,獨無匹兮。

    伯樂既殁兮,驥將焉程兮?人生有命兮,各有所錯兮。

    定心廣志兮,餘何畏懼兮。

    曾傷爰哀,永嘆喟兮。

    世溷不吾知,心不可謂兮。

    知死不可讓兮,願勿愛兮。

    明以告君子兮,吾將以爲類兮」。

    引之曰:「曾傷爰哀」四句,乃後人據《楚辭》增入,非《史記》原文也。

    「曾唫恒悲」四句,即「曾傷爰哀」四句之異文,特《史記》在「道遠忽兮」之下,《楚辭》在「餘何畏懼兮」之下耳。

    後人據《楚辭》增入,而不知已見於上文也。

    「浩浩沅、湘兮」以下,每句有「兮」字,而「增傷爰哀」「世溷不吾知」二句下,獨無「兮」字,與《楚辭》相合,其增入之跡尤屬顯然。

    「永嘆喟兮」,集解引王逸注曰:「喟,息也。

    」則後四句之增,蓋在裴駰以前矣。

    又案:此四句似當從《史記》列於「道遠忽兮」之下。

    今循其文義讀之,「世既莫吾知兮,人心不可謂兮。

    懷情抱質兮,獨無匹兮」,皆言世莫能知也。

    「定心廣志兮,餘何畏懼兮。

    知死不可讓兮,願勿愛兮」,皆言己不畏死也。

    其敘次秩然不紊,蓋子長所見屈原賦如此,較叔師本爲長。

     自投 「於是懷石,遂自投汨羅以死」。

    《索隱》本「自投」作「自沈」。

    念孫案:下文雲「自屈原沈汨羅後」,又雲「側聞屈原兮自沈汨羅」,又雲「觀屈原所自沈淵」,則作「自沈」者是也。

    東方朔《七諫》亦雲「懷沙礫以自沈」。

     而寶康瓠 「斡棄周鼎兮而寶康瓠」。

    《索隱》本無「而」字。

    念孫案:下句雲「騰駕罷牛兮驂蹇驢」,則無「而」字者是也。

    《漢書》《文選》「兮」字竝在「寶康瓠」下,亦無「而」字。

     請對以臆 「服乃歎息,舉首奮翼,口不能言,請對以臆」。

    念孫案:《索隱》本「臆」作「意」,注曰:「協音臆。

    」正義曰:「協韻,音憶。

    」據此則正文本作「請對以意」,謂口不能言而以意對也。

    今本作「臆」者,後人以「意」與「息」「翼」韻不相協而改之也。

    不知「意」字古讀若「億」,正與「息」「翼」相協。

    《明夷·象傳》「獲心意也」,與「食」、「則」、「得」、「息」、「國」、「則」爲韻。

    《管子·戒篇》「身在草茅之中而無懾意」,與「惑」「色」爲韻。

    《楚詞·天問》「何所意焉」,與「極」爲韻。

    《呂氏春秋·重言篇》「將以定志意也」,與「翼」、「則」爲韻。

    秦《之罘刻石文》「承順聖意」,與「德」、「服」、「極」、「則」、「式」爲韻。

    《論語·先進篇》「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億」作「意」。

    皆其證也。

    此賦以「意」與「息」「翼」爲韻,故《索隱》《正義》竝以「意」爲協韻。

    下文「好惡積意」,與「息」爲韻,《正義》亦雲「協韻,音憶」。

    若「臆」字,則本讀入聲,何煩協韻乎?又案:《文選》作「請對以臆」,亦是後人所改。

    據李善注雲「請以意中之事對」,則本作「意」明矣,而今本并李注亦改作「臆」。

    惟《漢書》作「請對以意」,顔師古曰:「意字合韻,宜音億。

    」《索隱》《正義》皆本於此,今據以訂正。

     其生若浮兮其死若休 「其生若浮兮,其死若休」。

    念孫案:《漢書》《文選》竝作「其生兮若浮,其死兮若休」。

    《索隱》本出「其死兮若休」五字,則上句亦當與《漢書》《文選》同。

    今案:「其生兮若浮,其死兮若休。

    澹乎若深淵之靜,氾乎若不繫之舟」,四句文同一例。

    且「浮」、「休」、「舟」三字皆於句末爲韻,則《索隱》本是也。

    今本作「其生若浮兮,其死若休」,蓋蒙上文句法而誤。

     養空而遊 「養空而遊」。

    念孫案:「遊」當爲「浮」,字之誤也。

    《索隱》本作「浮」,注曰:「言體道之人,但養空性,而心若浮舟也。

    」《漢書》《文選》竝作「浮」,服虔曰「道家養空,虛若浮舟也」,皆其證。

    上文「其生兮若浮」,義亦同也。

     呂不韋列傳 且自大君之門 「且自大君之門,而乃大吾門」。

    念孫案:「且」當爲「盍」,字之誤也。

    盍,何不也。

    言何不自大君之門,而乃大吾門也。

    若作「且」,則與「而乃」二字義不相屬矣。

    《太平禦覽·居處部》引此作「盇自大君之門,顧乃大吾門」,高誘《呂氏春秋注序》作「何不大君之門,乃大吾之門邪」,皆其證。

     所養母 「莊襄王所養母華陽後」。

    念孫案:「養」字後人所加。

    莊襄王乃夏姬所生,而華陽後爲夫人時,立以爲適嗣,故曰「莊襄王所母華陽後」,對下文「真母夏姬」而言也。

    《索隱》本出「所母華陽後」五字,注曰:「劉氏本作『所生母』,『生』,衍字也。

    今檢諸本竝無『生』字。

    」據此則「養」字亦後人所加明矣。

    後人不解「所母」二字之義,故妄加「養」字。

     刺客列傳 範中行氏 「故嘗事範、中行氏」。

    念孫案:「範、中行氏」本作「範氏及中行氏」。

    今本無「氏及」二字者,後人依《趙策》删之也。

    不知古人屬文或繁或省,不得據彼以删此。

    下文言「範、中行氏」者,前詳而後略耳,亦不得據後以删前。

    《索隱》本出「事範氏及中行氏」七字,解雲:「範氏謂範昭子吉射也。

    中行氏,中行文子荀寅也。

    」則有「氏及」二字明矣。

    《羣書治要》引此亦作「範氏及中行氏」。

     釋 「卒釋去之」。

    念孫案:「釋」本作「醳」,古多以「醳」爲「釋」字。

    《管蔡世家》「鄭降楚,楚復醳之」,《魏世家》「與其以秦醳衞,不如以魏醳衞」,《孔子世家》「陽虎因囚桓子,與盟而醳之」,《張儀傳》「掠笞數百,不服,醳之」,《燕策》「王欲醳臣」,漢《石門頌》「醳艱即安」,《析裡橋郙閣頌》「醳散關之嶃濕」,《北海相景君銘》「農夫醳耒」,竝以「醳」爲「釋」。

    《索隱》本作「醳」,注曰:「音釋。

    」又《田儋傳》「乃釋齊」,《索隱》本亦作「醳」,注曰:「古釋字。

    」今本皆改「醳」爲「釋」,而删去其注,後人之妄也。

     衆終莫能就 請益其 「臣欲使人刺之,衆終莫能就」。

    念孫案:「衆」與「終」一字也。

    《鄘風·載馳篇》「衆稺且狂」,「衆」即「終」字,猶言「終溫且惠」「終窶且貧」也。

    説見《經義述聞》。

    《史記·五帝紀》「怙終賊刑」,徐廣曰:「終,一作衆。

    」《周頌·振鷺篇》「以永終譽」,《後漢書·崔駰傳》「終」作「衆」。

    是古字多借「衆」爲「終」也。

    今本作「衆終莫能就」者,一本作「衆」,一本作「終」,而後人誤合之耳。

    或讀「臣欲使人刺之衆」爲句,非也。

    「欲使人刺之」與「衆」字意不相屬。

    《韓策》作「臣使人刺之,終莫能就」,是其明證矣。

    又下文「請益其車騎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