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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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經
太清之始
「太清之始也,和順以寂漠,質真而素樸」。
高注曰:「太清無爲之始者,謂三皇之時。
」念孫案:「太清之始」,「始」當爲「治」,字之誤也。
自「和順以寂漠」以下二十三句,皆言太清之治如此也。
高注當雲「太清,句無爲之治也句」。
今本作「太清無爲之始者」,文不成義,後人所改也。
《文選·東都賦》注、《後漢書·班固傳》注引此竝作「太清之化」。
又引高注曰:「太清,無爲之化也。
」「治」字作「化」,避高宗諱也,則其字之本作「治」明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引作「太清之始」,亦後人依誤本改之。
其《竹部一》引正作「太清之治」。
《文子·下德篇》作「清靜之治者,和順以寂寞,質真而素樸」,是其明證矣。
電霰 「雷霆毀折,電霰降虐」。
念孫案:電、霰不同類,且電亦不得言「降虐」。
「電」當爲「雹」,草書之誤也。
雷霆爲一類,雹霰爲一類。
《呂氏春秋·仲夏篇》雲「雹霰傷穀」,故言「降虐」也。
《文子·上禮篇》作「雹霜爲害」,是其證。
野菼 「芟野菼,長苗秀」。
高注曰:「菼,草也。
」引之曰:野草多矣,不應獨言「菼」。
「菼」當爲「莽」。
隷書「莽」字作「」,漢《仙人唐公房碑》「王莽居攝二年」、《成陽靈臺碑陰》「仲莽字叔武」,竝作「」。
與「菼」極相似,故誤爲「菼」。
《説文》作「,衆艸也」,故野草謂之野莽。
下文「野莽白素」,《楚辭·九歎》「遵壄莽以呼風」是也。
「壄」與「野」同。
注「菼,草也」亦當作「莽,草也」。
《泰族篇》注「莽,草也」,正與此同。
莽即草,故雲「莽,草也」。
若「菼」,則當訓爲「薍」,不得汎訓爲「草」矣。
聯 「夏屋宮駕,聯房植」。
高注曰:「聯,聯受雀頭箸桷者。
」念孫案:「」皆當爲「緜」,字之誤也。
隷書「緜」、「縣」二字相似,説見《原道》「旋」一條下。
《説文》:「,屋聯也。
」又曰:「楣,秦名屋聯也。
齊謂之檐,楚謂之梠。
」《方言》「屋梠謂之櫺」,郭璞注曰:「即屋檐也,亦呼爲連緜。
」「連緜」,猶「緜聯」,語之轉耳。
《釋名》:「梠,旅也,連旅旅也,或謂之。
,緜也,緜連榱頭使齊平也。
上入曰爵頭,形似爵頭也。
」皆足與高注相證。
「」與「緜」,「聯」與「連」竝字異而義同。
《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三十四》引此正作「緜聯」。
夏槁 「是以松柏箘露夏槁」。
《藝文類聚·治政部上》引此「夏槁」上有「宛而」二字。
念孫案:「松柏箘露,宛而夏槁,江、河三川,絶而不流」,四句相對爲文,則有「宛而」二字者是也。
「宛」與「苑」同。
《俶真篇》「形傷於寒暑燥溼之虐者,形苑而神壯」,高注曰:「苑,枯病也。
『苑』讀南陽宛之『宛』。
」《莊子·天地篇》釋文雲:「苑,本亦作宛。
」是「苑」、「宛」古字通。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菀槁不榮。
」「菀」亦與「苑」同。
《唐風·山有樞篇》「宛其死矣」,毛傳曰:「宛死號。
」義與此「宛」字亦相近。
賢不肖 「異貴賤,差賢不肖,經誹譽,行賞罰」。
念孫案:「差賢不」下本無「肖」字。
「不」與「否」同。
「貴賤」、「賢不」、「誹譽」、「賞罰」,皆相對爲文。
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故又加「肖」字耳。
一人之制 乘衆人之制 「天地宇宙,一人之身也;六合之内,一人之制也」。
念孫案:「制」字義不可通,「制」當爲「刑」,字之誤也。
「刑」與「形」同。
《淮南》多以「刑」爲「形」。
「一人之形」,即承「一人之身」言之。
《文子·下德篇》正作「一人之形」。
又《主術篇》「:是故任一人之力者,則烏獲不足;恃乘衆人之制者,則天下不足有也。
」「制」亦當爲「刑」。
「刑」與「形」同。
《文子·自然篇》作「乘衆人之勢」,「勢」亦「形」也。
劉績依《文子》改「制」爲「勢」,義則是,而文則非矣。
慶賀 「無慶賀之利,刑罰之威」。
陳氏觀樓曰:「『賀』當爲『賞』,字之誤也。
『慶賞』與『刑罰』相對,不當言『慶賀』。
」 雷震 「天地之大,可以矩表識也;星月之行,可以曆推得也;雷震之聲,可以鼓鍾寫也;風雨之變,可以音律知也」。
念孫案:「雷震」當爲「雷霆」,字之誤也。
「天地」、「星月」、「雷霆」、「風雨」,相對爲文。
《太平禦覽·天部十三》引此正作「雷霆」。
《文子·下德篇》同。
有能治之者也 「及僞之生也,飾智以驚愚,設詐以巧上,天下有能持之者,有能治之者也」。
高注曰:「有能持之者,桀、紂之民。
有能治之者,湯、武之君也。
」念孫案:「有能治之者也」當作「未有能治之者也」。
言詐僞竝起,天下有能以法持之者,未有能以道治之者也。
其能治之者,必待至人。
下文「至人之治也」雲雲是也。
《文
高注曰:「太清無爲之始者,謂三皇之時。
」念孫案:「太清之始」,「始」當爲「治」,字之誤也。
自「和順以寂漠」以下二十三句,皆言太清之治如此也。
高注當雲「太清,句無爲之治也句」。
今本作「太清無爲之始者」,文不成義,後人所改也。
《文選·東都賦》注、《後漢書·班固傳》注引此竝作「太清之化」。
又引高注曰:「太清,無爲之化也。
」「治」字作「化」,避高宗諱也,則其字之本作「治」明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引作「太清之始」,亦後人依誤本改之。
其《竹部一》引正作「太清之治」。
《文子·下德篇》作「清靜之治者,和順以寂寞,質真而素樸」,是其明證矣。
電霰 「雷霆毀折,電霰降虐」。
念孫案:電、霰不同類,且電亦不得言「降虐」。
「電」當爲「雹」,草書之誤也。
雷霆爲一類,雹霰爲一類。
《呂氏春秋·仲夏篇》雲「雹霰傷穀」,故言「降虐」也。
《文子·上禮篇》作「雹霜爲害」,是其證。
野菼 「芟野菼,長苗秀」。
高注曰:「菼,草也。
」引之曰:野草多矣,不應獨言「菼」。
「菼」當爲「莽」。
隷書「莽」字作「」,漢《仙人唐公房碑》「王莽居攝二年」、《成陽靈臺碑陰》「仲莽字叔武」,竝作「」。
與「菼」極相似,故誤爲「菼」。
《説文》作「,衆艸也」,故野草謂之野莽。
下文「野莽白素」,《楚辭·九歎》「遵壄莽以呼風」是也。
「壄」與「野」同。
注「菼,草也」亦當作「莽,草也」。
《泰族篇》注「莽,草也」,正與此同。
莽即草,故雲「莽,草也」。
若「菼」,則當訓爲「薍」,不得汎訓爲「草」矣。
聯 「夏屋宮駕,聯房植」。
高注曰:「聯,聯受雀頭箸桷者。
」念孫案:「」皆當爲「緜」,字之誤也。
隷書「緜」、「縣」二字相似,説見《原道》「旋」一條下。
《説文》:「,屋聯也。
」又曰:「楣,秦名屋聯也。
齊謂之檐,楚謂之梠。
」《方言》「屋梠謂之櫺」,郭璞注曰:「即屋檐也,亦呼爲連緜。
」「連緜」,猶「緜聯」,語之轉耳。
《釋名》:「梠,旅也,連旅旅也,或謂之。
,緜也,緜連榱頭使齊平也。
上入曰爵頭,形似爵頭也。
」皆足與高注相證。
「」與「緜」,「聯」與「連」竝字異而義同。
《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三十四》引此正作「緜聯」。
夏槁 「是以松柏箘露夏槁」。
《藝文類聚·治政部上》引此「夏槁」上有「宛而」二字。
念孫案:「松柏箘露,宛而夏槁,江、河三川,絶而不流」,四句相對爲文,則有「宛而」二字者是也。
「宛」與「苑」同。
《俶真篇》「形傷於寒暑燥溼之虐者,形苑而神壯」,高注曰:「苑,枯病也。
『苑』讀南陽宛之『宛』。
」《莊子·天地篇》釋文雲:「苑,本亦作宛。
」是「苑」、「宛」古字通。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菀槁不榮。
」「菀」亦與「苑」同。
《唐風·山有樞篇》「宛其死矣」,毛傳曰:「宛死號。
」義與此「宛」字亦相近。
賢不肖 「異貴賤,差賢不肖,經誹譽,行賞罰」。
念孫案:「差賢不」下本無「肖」字。
「不」與「否」同。
「貴賤」、「賢不」、「誹譽」、「賞罰」,皆相對爲文。
後人不知「不」爲「否」之借字,故又加「肖」字耳。
一人之制 乘衆人之制 「天地宇宙,一人之身也;六合之内,一人之制也」。
念孫案:「制」字義不可通,「制」當爲「刑」,字之誤也。
「刑」與「形」同。
《淮南》多以「刑」爲「形」。
「一人之形」,即承「一人之身」言之。
《文子·下德篇》正作「一人之形」。
又《主術篇》「:是故任一人之力者,則烏獲不足;恃乘衆人之制者,則天下不足有也。
」「制」亦當爲「刑」。
「刑」與「形」同。
《文子·自然篇》作「乘衆人之勢」,「勢」亦「形」也。
劉績依《文子》改「制」爲「勢」,義則是,而文則非矣。
慶賀 「無慶賀之利,刑罰之威」。
陳氏觀樓曰:「『賀』當爲『賞』,字之誤也。
『慶賞』與『刑罰』相對,不當言『慶賀』。
」 雷震 「天地之大,可以矩表識也;星月之行,可以曆推得也;雷震之聲,可以鼓鍾寫也;風雨之變,可以音律知也」。
念孫案:「雷震」當爲「雷霆」,字之誤也。
「天地」、「星月」、「雷霆」、「風雨」,相對爲文。
《太平禦覽·天部十三》引此正作「雷霆」。
《文子·下德篇》同。
有能治之者也 「及僞之生也,飾智以驚愚,設詐以巧上,天下有能持之者,有能治之者也」。
高注曰:「有能持之者,桀、紂之民。
有能治之者,湯、武之君也。
」念孫案:「有能治之者也」當作「未有能治之者也」。
言詐僞竝起,天下有能以法持之者,未有能以道治之者也。
其能治之者,必待至人。
下文「至人之治也」雲雲是也。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