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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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或上倍之,是謂涼風之山」,則此「縣圃」下亦當有「之山」二字。
《水經·河水注》引此作「是謂玄圃之山」,是其證。
洪興祖《楚辭補注》引此亦有「之山」二字。
元澤 「東南方曰具區,曰元澤」。
高注曰:「元,讀常山人謂伯爲之『』也。
」莊氏伯鴻曰:「案:古讀『元』爲『兀』,故《説文》『元』從一從兀爲聲。
又『髡』,一作『髨』,其從兀、從元皆爲聲。
是此讀『元』爲『』之證。
古聲『兀』、『』相同也。
」念孫案:莊説非也。
「元澤」當爲「亢澤」,字之誤也。
「亢」與「沆」同。
《水經·巨馬河注》曰:「督亢溝水,東逕督亢澤。
」《風俗通》曰:「沆,漭也。
言平望漭漭無崖際也。
」是「沆」、「亢」古字通。
《爾雅》「沄,沆也」,郭璞曰:「水流漭沆。
」《説文》曰:「沆,莽沆,大水,一曰大澤。
」《風俗通義》引《傳》曰:「沆者,莽也。
言其平望莽莽無涯際也。
」舊本「沆」譌作「沉」,今據《水經注》改。
此言「亢澤」,亦取大澤之義。
《初學記·地部上》《太平禦覽·地部一》引此竝作「沆澤」,是其證也。
高注「常山人謂伯爲」,「」亦「亢」字之誤。
「伯」,古「阡陌」字也。
《管子·四時篇》曰:「脩封疆,正千伯。
」《史記·酷吏傳》「置伯格長」,徐廣曰:「街陌屯落,皆設督長也。
」又《漢書·食貨志》《地理志》「阡陌」字竝作「仟伯」。
「亢」與「」同。
《廣雅》曰:「,陌道也。
」《釋名》曰:「鹿免之道曰亢,行不由正,亢陌山谷草野而過也。
」是「」、「亢」古字通。
《説文》曰:「趙、魏謂伯爲。
」漢之常山郡,戰國時趙地也。
此雲「常山人謂伯爲亢」,正與《説文》相合。
「沆」、「」古同聲,而竝通作「亢」,故曰「亢,讀常山人謂伯爲亢之『亢』」。
各以其類生 「土地各以其類生」。
念孫案:此本作「土地各以類生人」,今本衍「其」字,脫「人」字。
陳祥道《禮書》引此已誤。
《史記·天官書》正義、《藝文類聚·水部上》《白帖》六、《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地部二十三》《疾病部一》《疾病部三》引此竝無「其」字,有「人」字。
障氣 「是故山氣多男,澤氣多女,障氣多喑,風氣多聾」。
念孫案:「障氣」本作「水氣」,後人以「水」與「澤」相複,故妄改爲「障」耳。
《禮書》引此已誤。
不知凡水皆謂之水,而水鍾乃謂之澤。
見《周官·大司徒》注。
且「澤氣」與「山氣」相對,「水氣」與「風氣」相對,義各有取,改「水」爲「障」,則義不可通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疾病部一》《疾病部三》此篇内兩引。
引此竝作「水氣」。
《酉陽雜俎·廣知篇》同。
腫 「岸下氣多腫」。
念孫案:「腫」本作「尰」,此亦後人妄改之也。
《禮書》引此已誤。
腫,音諸勇反。
尰,音巿勇反。
凡腫疾皆謂之腫,而腫足則謂之尰。
「尰」字從尢,尢,讀若「汪」,跛曲脛也。
見下條。
故「尰」字從之。
岸下氣下溼,故有腫足之疾。
《小雅·巧言篇》「居河之麋,既微且尰」,鄭箋曰:「居下溼之地,故生微尰之疾。
」《爾雅》曰「既微且尰,骭瘍爲微,腫足爲尰」是也。
若作「腫」,則非其指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引此正作「尰」,又引高注雲:「岸下下溼,腫足曰尰。
」今脫此注。
又《疾病部一》《疾病部三》引此竝同。
狂 「谷氣多痹,丘氣多狂」。
念孫案:「狂」當爲「尪」。
《説文》「尢,跛曲脛也。
從尢,象偏曲之形,古文作尪。
」《一切經音義》十八引《蒼頡篇》曰:「痹,手足不仁也。
」痹與尪皆肢體之疾,故連類而及之。
若「狂」,則非其類矣。
篆書「尪」、「狂」二字相似,隷書亦相似,故「尪」誤爲「狂」。
《天官書》正義、《太平禦覽》引此作「狂」,亦傳寫之誤。
《酉陽雜俎》正作「尪」。
《呂氏春秋·盡數篇》:「輕水所多秃與癭人,重水所多尰與躄人,苦水所多尪與傴人。
」「癭」、「尰」、「尪」、「傴」四字,皆與此篇同。
食葉 「食葉者有絲而蛾」。
高注曰:「蠶是也。
」念孫案:「食葉」本作「食桑」,後人以蟲之食葉者多化爲蛾,故改「食桑」爲「食葉」,不知正文本作「食桑」,故高注專訓爲「蠶」。
若作「食葉」,則與高注不合矣。
《爾雅》「,羅」,郭璞曰:「蠶蛾。
」《説文》:「,蠶化飛蟲,或作。
」是古人言蛾者,多專指蠶蛾言之,故曰「食桑者有絲而蛾」,故高注專訓爲「蠶」也。
《大戴禮·易本命篇》《家語·執轡篇》竝作「食桑」。
《太平禦覽·資産部五》「蠶」下引《淮南》亦作「食桑」。
《意林》及《藝文類聚·蟲豸部》竝同。
陰屬於陽 「鳥魚皆生於陰,陰屬於陽」。
念孫案:下「陰」字蒙上而衍。
此謂鳥魚皆屬於陽,非謂陰屬於陽也。
《大戴禮》《家語》竝作
《水經·河水注》引此作「是謂玄圃之山」,是其證。
洪興祖《楚辭補注》引此亦有「之山」二字。
元澤 「東南方曰具區,曰元澤」。
高注曰:「元,讀常山人謂伯爲之『』也。
」莊氏伯鴻曰:「案:古讀『元』爲『兀』,故《説文》『元』從一從兀爲聲。
又『髡』,一作『髨』,其從兀、從元皆爲聲。
是此讀『元』爲『』之證。
古聲『兀』、『』相同也。
」念孫案:莊説非也。
「元澤」當爲「亢澤」,字之誤也。
「亢」與「沆」同。
《水經·巨馬河注》曰:「督亢溝水,東逕督亢澤。
」《風俗通》曰:「沆,漭也。
言平望漭漭無崖際也。
」是「沆」、「亢」古字通。
《爾雅》「沄,沆也」,郭璞曰:「水流漭沆。
」《説文》曰:「沆,莽沆,大水,一曰大澤。
」《風俗通義》引《傳》曰:「沆者,莽也。
言其平望莽莽無涯際也。
」舊本「沆」譌作「沉」,今據《水經注》改。
此言「亢澤」,亦取大澤之義。
《初學記·地部上》《太平禦覽·地部一》引此竝作「沆澤」,是其證也。
高注「常山人謂伯爲」,「」亦「亢」字之誤。
「伯」,古「阡陌」字也。
《管子·四時篇》曰:「脩封疆,正千伯。
」《史記·酷吏傳》「置伯格長」,徐廣曰:「街陌屯落,皆設督長也。
」又《漢書·食貨志》《地理志》「阡陌」字竝作「仟伯」。
「亢」與「」同。
《廣雅》曰:「,陌道也。
」《釋名》曰:「鹿免之道曰亢,行不由正,亢陌山谷草野而過也。
」是「」、「亢」古字通。
《説文》曰:「趙、魏謂伯爲。
」漢之常山郡,戰國時趙地也。
此雲「常山人謂伯爲亢」,正與《説文》相合。
「沆」、「」古同聲,而竝通作「亢」,故曰「亢,讀常山人謂伯爲亢之『亢』」。
各以其類生 「土地各以其類生」。
念孫案:此本作「土地各以類生人」,今本衍「其」字,脫「人」字。
陳祥道《禮書》引此已誤。
《史記·天官書》正義、《藝文類聚·水部上》《白帖》六、《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地部二十三》《疾病部一》《疾病部三》引此竝無「其」字,有「人」字。
障氣 「是故山氣多男,澤氣多女,障氣多喑,風氣多聾」。
念孫案:「障氣」本作「水氣」,後人以「水」與「澤」相複,故妄改爲「障」耳。
《禮書》引此已誤。
不知凡水皆謂之水,而水鍾乃謂之澤。
見《周官·大司徒》注。
且「澤氣」與「山氣」相對,「水氣」與「風氣」相對,義各有取,改「水」爲「障」,則義不可通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疾病部一》《疾病部三》此篇内兩引。
引此竝作「水氣」。
《酉陽雜俎·廣知篇》同。
腫 「岸下氣多腫」。
念孫案:「腫」本作「尰」,此亦後人妄改之也。
《禮書》引此已誤。
腫,音諸勇反。
尰,音巿勇反。
凡腫疾皆謂之腫,而腫足則謂之尰。
「尰」字從尢,尢,讀若「汪」,跛曲脛也。
見下條。
故「尰」字從之。
岸下氣下溼,故有腫足之疾。
《小雅·巧言篇》「居河之麋,既微且尰」,鄭箋曰:「居下溼之地,故生微尰之疾。
」《爾雅》曰「既微且尰,骭瘍爲微,腫足爲尰」是也。
若作「腫」,則非其指矣。
《太平禦覽·天部十五》引此正作「尰」,又引高注雲:「岸下下溼,腫足曰尰。
」今脫此注。
又《疾病部一》《疾病部三》引此竝同。
狂 「谷氣多痹,丘氣多狂」。
念孫案:「狂」當爲「尪」。
《説文》「尢,跛曲脛也。
從尢,象偏曲之形,古文作尪。
」《一切經音義》十八引《蒼頡篇》曰:「痹,手足不仁也。
」痹與尪皆肢體之疾,故連類而及之。
若「狂」,則非其類矣。
篆書「尪」、「狂」二字相似,隷書亦相似,故「尪」誤爲「狂」。
《天官書》正義、《太平禦覽》引此作「狂」,亦傳寫之誤。
《酉陽雜俎》正作「尪」。
《呂氏春秋·盡數篇》:「輕水所多秃與癭人,重水所多尰與躄人,苦水所多尪與傴人。
」「癭」、「尰」、「尪」、「傴」四字,皆與此篇同。
食葉 「食葉者有絲而蛾」。
高注曰:「蠶是也。
」念孫案:「食葉」本作「食桑」,後人以蟲之食葉者多化爲蛾,故改「食桑」爲「食葉」,不知正文本作「食桑」,故高注專訓爲「蠶」。
若作「食葉」,則與高注不合矣。
《爾雅》「,羅」,郭璞曰:「蠶蛾。
」《説文》:「,蠶化飛蟲,或作。
」是古人言蛾者,多專指蠶蛾言之,故曰「食桑者有絲而蛾」,故高注專訓爲「蠶」也。
《大戴禮·易本命篇》《家語·執轡篇》竝作「食桑」。
《太平禦覽·資産部五》「蠶」下引《淮南》亦作「食桑」。
《意林》及《藝文類聚·蟲豸部》竝同。
陰屬於陽 「鳥魚皆生於陰,陰屬於陽」。
念孫案:下「陰」字蒙上而衍。
此謂鳥魚皆屬於陽,非謂陰屬於陽也。
《大戴禮》《家語》竝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