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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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故雲『猶豫』也。

    」念孫案:「猶豫」雙聲字,猶《楚辭》之言「夷猶」耳。

    非謂獸畏人而豫上樹,亦非謂犬子豫在人前,師古之説皆襲《顔氏家訓》而誤。

    説見《廣雅》。

     文 紀 郢 「宗正臣郢」。

    文穎曰:「劉郢。

    」念孫案:此及《儒林傳》「郢」下皆脫「客」字,《史記》同。

    《諸侯王表》《王子侯表》《百官公卿表》《楚元王傳》及《史記·惠景閒侯者表》皆作「郢客」。

     其宜 「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爲其宜寡人,寡人不敢辭」。

    念孫案:「其」字文義不順,當依《史記》作「莫」,字之誤也。

    漢《武都太守李翕析裡橋郙閣頌》:「雖昔魯班,亦莫儗象。

    」「莫」字作「其」。

    「莫宜寡人」,言無若寡人之宜者也。

    上文丞相平等曰「大王奉高祖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爲宜」,故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爲莫宜寡人」。

     廢遷蜀嚴道死雍 「淮南王長謀反,廢遷蜀嚴道,死雍」。

    念孫案:「死雍」上當更有一「道」字,而今本脫之。

    師古曰:「行至扶風雍縣,在道而死。

    」此正釋「道死雍」三字也。

    《五行志》雲:「淮南王遷于蜀,道死廱。

    」《史記·將相名臣表》雲:「廢淮南王,遷嚴道,道死雍。

    」皆其證。

     罘罳 「未央宮東闕罘罳災」。

    宋祁曰:「江南本『罳』作『思』。

    」念孫案:江南本是也。

    《説文》無「罳」字,《漢書》作「罘思」,《考工記·匠人》注作「浮思」,《明堂位》注作「桴思」,皆古字假借他書。

    或作「罘罳」者,皆因「罘」字而誤加「網」也。

    且顔注「罘」字有音而「罳」字無音,則本作「思」明矣。

    《五行志》正作「罘思」。

     景 紀 薦草莽 「郡國或地磽陿,今本脫「地」字,據《通典·食貨一》補。

    「地磽陿」與下「地饒廣」對文。

    無所農桑畜。

    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如淳曰:「莊周雲麋鹿食曰薦。

    一曰草稠曰薦,深曰莽。

    」念孫案:如以「薦」爲草,則「薦」、「草」、「莽」三字詞意重複。

    餘謂「薦」者,聚也,言地饒廣而草莽聚其中也。

    「薦」與「薦」同,襄四年《左傳》「戎狄薦居」,《晉語》「戎狄薦處」,韋、杜注竝雲:「薦,聚也。

    」《漢書·翟義傳》「薦樹之棘」,師古曰:「『薦』讀曰『薦』。

    薦,重也,聚也。

    」「地饒廣」爲句,「薦草莽」爲句,「水泉利」爲句。

     其薨葬 「其薨葬,國得發民輓喪,穿復土,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

    念孫案:「其薨葬」,「薨」字涉上文四「薨」字而衍。

    諸王侯薨事已見上文,此文則專指葬事言之,故師古雲「畢事,畢葬事也」,不當更有「薨」字。

    《漢紀·孝景紀》無「薨」字。

     武 紀 則 「然則於鄉裡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

    念孫案:景祐本「然則」作「然即」。

    古字通以「即」爲「則」。

    今作「則」者,後人不識古字而改之也。

     有如日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念孫案:此言星狀如日而夜出也,「有」下脫「星」字,則文義不明。

    《漢紀·孝武紀》《通鑑·漢紀九》竝作「有星如日夜出」。

     率俾 「日月所燭,莫不率俾」。

    師古曰:「率,循也。

    俾,使也。

    言皆循其貢職而可使也。

    」引之曰:「率俾」猶「率從」也,説見《經義述聞·尚書》。

     治鴈門阻險 「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鴈門阻險」。

    師古曰:「所以爲固,用止匈奴之寇。

    」劉攽曰:「予謂『治險阻』者,通道令平易,以便伐匈奴耳。

    」念孫案:劉説非也。

    《匈奴傳》雲「因邊山險,塹谿谷,可繕者繕之」,即此所雲「治阻險」,若謂「通道以便伐匈奴」,則匈奴之入寇亦便矣,未聞欲伐人而先自去其阻險者也。

    且上句是治道,下句是治阻險,各爲一事,不得以上句例下句也。

     續食 「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宋祁曰:「舊本『續』作『給』。

    」念孫案:舊本是也。

    據注雲「縣次給之食」,則本作「給食」明矣。

    《平紀》亦有「縣次給食」之語,若作「續食」則義不可通。

    《通鑑·漢紀十》作「續食」,則所見《漢書》本已誤。

    《太平禦覽·治道部九》引此正作「給食」,《通典·選舉一》同。

     旅耆老 「故旅耆老,復孝敬」。

    師古曰:「『旅耆老』者,加惠於耆老之人,若賓旅也。

    」念孫案:《廣雅》曰:「旅,養也。

    」即《王制》所雲「養耆老」。

     内長文 「夫刑罰所以防姦也,内長文所以見愛也」。

    晉灼曰:「『長』音『長吏』之『長』。

    」張晏曰:「長文,長文德也。

    」師古曰:「言有文德者,即親内而崇長之,所以見仁愛之道。

    」《困學紀聞》曰:「或雲古寫本無注,《漢書》『内長文』三字作『而肆赦』。

    」念孫案:舊注皆牽強。

    或説「内長文」作「而肆赦」,雖無明據而於上下文義甚合,下文雲「其赦天下」可證也。

    「而」與「内」,「肆」與「長」,「赦」與「文」,皆字形相近而誤。

     方聞 「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鹹薦諸朝」。

    師古曰:「方,道也。

    聞,博聞也。

    言悉引有道博聞之士而進於朝也。

    一曰『方』謂方正也。

    」念孫案:訓「方」爲「道」,或訓爲「方正」,皆與「聞」字義不相屬。

    餘謂「方聞之士」即「博聞之士」也。

    《廣雅》曰:「博、方,廣大也。

    」是「方」與「博」同義。

    上文曰「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下文曰「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爲天下先」,是武帝欲舉博聞之士以興禮樂,非舉賢良方正也。

    若舉賢良方正,則建元元年已有詔矣,《儒林傳》亦載此詔。

    齊氏息園曰:「案《史記》作『詳延天下方正博聞之士』,義甚明鬯,當是《漢書》寫本脫『正博』二字。

    」念孫案:齊説亦非也。

    《史記》有「正博」二字者,後人襲取顔注,增成意義耳。

    《漢書》兩載此詔,皆作「方聞之士」,且皆本《史記》,則《史》《漢》皆無「正博」二字明矣。

     論臣 諭三老孝弟 「孔子對哀公以論臣」。

    如淳曰:「韓非雲:哀公問政,仲尼曰:『政在選賢。

    』見《難篇》。

    」念孫案:韓子言「選賢」,此言「論臣」,「論」亦「選」也。

    《齊語》「論比協材」,《呂氏春秋·當染篇》「善爲君者,勞於論人」,高、韋注竝雲「論,擇也」。

    「擇」亦「選」也,字本作「掄」,《説文》:「掄,擇也。

    」 「諭三老孝弟以爲民師,舉獨行之君子,徵詣行在所」。

    念孫案:「諭」當爲「論」,字之誤也。

    論,選也,謂選三老孝弟以爲民師也。

    下雲「舉獨行之君子」,「舉」與「論」義相近,故古書或以「論舉」連文。

    《荀子·成相篇》雲:「天乙湯,論舉當。

    」「論舉」,即選舉也。

    若雲「諭三老孝弟」,則與「以爲民師」四字義不相屬矣。

     怵於邪説 「淮南、衡山兩國接壤,怵於邪説,而造簒弑」。

    服虔本「怵」作「忕」,雲:「忕,音裔。

    」案:《釋詁》釋文雲:「忕,音逝。

    張揖《雜字》音曳。

    」「曳」與「裔」同音,故服雲「忕,音裔」。

    應劭曰:「狃忕也。

    」如淳本作「怵」,雲:「『怵』音『怵惕』,見誘怵於邪説也。

    」師古曰:「作『忕』者非。

    如説雲『見誘怵』,其義是也,而音『怵惕』,又非也。

    『怵』,或體『訹』字耳。

    訹者,誘也,音如戌亥之『戌』。

    《南越傳》曰:『不可怵好語入朝。

    』諸如此例,音義同耳。

    」念孫案:作「忕」者是也。

    《晉語》注雲:「狃忕也。

    」《後漢書·馮異傳》注雲:「狃忕,猶慣習也。

    」言淮南、衡山兩國接壤,故習於邪説而謀叛逆也。

    《淮南衡山傳贊》雲:「剸懷邪辟之計,謀爲畔逆。

    此非獨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

    」「漸靡」者,習於邪説之謂也。

    又《史記·漢興以來諸侯表》雲「諸侯驕奢,忕邪臣計,謀爲淫亂」,索隱曰:「『忕』音『誓』,『忕』訓『習』,言習於邪臣之謀。

    」彼雲「忕邪臣計」,此雲「忕於邪説」,其義一也,故服、應本皆作「忕」,而訓爲「狃忕」。

    至如本始作「怵」,而訓爲「誘怵」耳,蓋俗書「忕」字作「」,今書傳中「狃忕」字多作「」,猶「杕杜」之「杕」俗作「枤」也。

    與「怵」相似而誤。

    若《韓長孺傳》之「訹邪臣浮説」,《南越傳》之「怵好語」,則其字皆從術而訓爲「誘怵」,然不可以彼而例此也。

     戰死 「兩軍士戰死者數萬人」。

    念孫案:「戰」字後人所加,雲「死者數萬人」,則戰死可知。

    景祐本無「戰」字。

    《匈奴傳》作「漢士物故者萬數」,亦無「戰」字。

     崇嵩 「翌日親登崇嵩」。

    念孫案:「嵩」當依景祐本作「高」,「崇高」,即嵩高。

     崇高 「山下戶三百爲之奉邑,名曰崇高」。

    師古曰:「謂之崇者,示尊崇之。

    」又《郊祀志》「以山下戶凡三百封崈高,爲之奉邑」,師古曰:「崈,古『崇』字耳,以崇奉嵩高之山,故謂之『崈高奉邑』。

    」念孫案:「崇高」即「嵩高」,師古分「崇」、「嵩」爲二字,非也。

    詔曰「翌日親登崇高」,《志》曰「以山下戶凡三百,封崈高」,則「崇高」本是山名,而因以爲邑名,非以崇奉中嶽而名之也。

    古無「嵩」字,以「崇」爲之,故《説文》有「崇」無「嵩」,經傳或作「嵩」,或作「崧」,皆是「崇」之異文。

    《地理志》潁川郡崈高下雲:「古文以崈高爲外方山。

    」《周語》「融降于崇山」,韋注雲:「崇,崇高山也。

    」是「嵩高」之「嵩」本作「崇」也。

    漢《仙人唐公房碑陰》:「南鄭祝岱字子崋,祝恒字仲崋,祝崇字季崋。

    」「崇」即「嵩」字,此三人之名與字皆取諸五嶽。

    《郊祀志》又雲「祠中嶽、泰室於嵩高」,是邑名之「崇高」,字亦作「嵩」也。

    《爾雅》:「嵩、崇,高也。

    」「嵩」、「崇」聲近而義同,故「崇」或作「嵩」。

    《列子·湯問篇》「塊然見之,若嵩山之阿」,謂崇山之阿也。

    楊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