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七
關燈
小
中
大
若,杜若也。
」故注雲「雜佩芷若香草」,若「芝」則非其類矣。
《賈子·勸學篇》正作「雜芷若」。
《列子·周穆王篇》同。
但氐 「使但吹竽,使氐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
高注曰:「但,古不知吹人。
但,讀燕言『鉏』同也。
」念孫案:高讀與燕言「鉏」同,則其字當從「且」,不當從「旦」。
《説文》:「伹,拙也。
從人且聲。
」《玉篇》「七閭、祥閭二切」,引《廣雅》雲:「伹,鈍也。
」今本《廣雅》「伹」誤作「但」,辯見《廣雅疏證》。
《廣韻》「伹,拙人也」,意與高注「不知吹人」相近。
又高注讀燕言「鉏」同,與《説文》「從人且聲」及《玉篇》「七閭」、「祥閭」二音竝相近,若然則「但」爲「伹」之誤也。
「使氐厭竅」,「氐」當爲「工」。
隷書「工」字或作「」,「氐」字或作「」,二形相似,故「工」誤爲「氐」。
《大戴禮·帝繫篇》「青陽降居江水」,今本「江」誤作「泜」,是其例也。
「厭」與「擪」同。
《説文》:「擪,一指按也。
」《玉篇》「烏協切」。
《泰族篇》曰:「所以貴扁鵲者,貴其擪息脈血,知病之所從生也。
」《韓子·外儲説右篇》曰:「田連、成竅,天下善鼓瑟者也,然而田連鼓上,成竅擫下,而不能成曲,其故也。
」《楚辭·九辯》「自壓按而學誦」,「壓」一作「厭」。
「擪」、「擫」、「壓」、「厭」,竝字異而義同。
言使不善吹者吹竽,而使樂工爲之按竅,音雖中節,而不可聽也。
《文子·上德篇》作「使工撚竅」,「撚」與「厭」同義。
《文選·笙賦》「厭焉乃揚」,李善曰:「厭,猶撚也。
」則「氐」爲「工」之誤明矣。
自藜藿 「爲客治飯,而自藜藿,名尊於實」。
念孫案:「自藜藿」本作「自食藜藿」,今本脫「食」字,則文義不明。
舊本《北堂書鈔·酒食部三》出「爲客治飯,自食蔾藿」八字,注雲:「《淮南子》雲:『爲客治飯,而自食蔾藿,名尊於實也。
』」陳禹謨本「食」字誤在「藜藿」下。
《太平禦覽·飲食部八》引同。
蔏苖 「蔏苖類絮而不可以爲絮,各本脫「以」字,今據下文及《太平禦覽》引補。
黂不類布而可以爲布」。
今本注曰:「蔏苖,荻秀。
楚人謂之『蔏』。
『蔏』讀敵戰之『敵』。
幽冀謂之『荻苕』也。
」念孫案:「蔏」本作「藡」。
注同。
故注讀如敵戰之「敵」。
注内「荻秀」本作「萑秀」,「楚人謂之蔏」本作「楚人謂之藡苖」。
「藡」與「荻」同。
《玉篇》:「藡,徒歷切,萑也。
或作荻」。
藡苖者,荻之穗也。
苖,音他六、徒歷二反,字從由,不從田。
荻華如絮而不溫,故曰「類絮而不可以爲絮」。
荻或謂之萑。
《廣雅》曰:「藡,萑也。
」《齊民要術》引陸機《毛詩疏》曰:「薍,或謂之荻,至秋堅成,即謂之萑。
」是萑、藡一物也。
其穗則謂之藡苖,故注雲:「藡苖,萑秀。
楚人謂之藡苖。
」《玉篇》「苖」音他六、徒歷二切。
「苖」與「苕」一聲之轉,故幽冀謂之「荻苕」也。
《豳風·鴟鴞》傳曰:「荼,萑苕也。
」正義曰:「謂薍之秀穗也。
」「萑苕」即「荻苕」,「荻苕」猶「藡苖」耳。
《太平禦覽·布帛部六》《百卉部七》引此竝作「藡苖類絮而不可以爲絮」,又引高注「藡苖,萑秀也」。
今本「藡」字皆誤作「蔏」,《説文》「蔏,艸也。
從艸、商聲」,《玉篇》「舒羊切,引字書『蔏陸,蓫也』」,音義與此迥異。
注内「楚人謂之藡」下又脫「苖」字,注言楚人謂「萑秀」爲「藡苖」,脫去「苖」字,則義不可通。
《太平禦覽》引此已誤。
「萑秀」又改爲「荻秀」,而不知「荻」即「藡」字也。
莊本改「蔏」爲「蔐」,而又不知《説文》《玉篇》《廣韻》《集韻》之皆無「蔐」字也。
醯酸不慕蚋蚋慕於醯酸 「羊肉不慕螘,螘慕於羊肉,羊肉,羶也。
醯酸不慕蚋,蚋慕於醯酸」。
念孫案:下三句當作「醯不慕蚋,蚋慕於醯,句醯酸也」,與上三句注相對爲文。
今本「醯不慕蚋」句内衍一「酸」字,「醯酸也」句内又脫「醯」字、「也」字,則文不成義。
《太平禦覽·蟲豸部二》引此已誤,唯「也」字未脫。
可以灌四頃 「十頃之陂,可以灌四十頃,而一頃之陂,可以灌四頃,大小之衰然」。
念孫案:「可以灌四頃」當作「不可以灌四頃」。
此言以十頃之陂可以灌四十頃例之,則一頃之陂亦可以灌四頃。
然而不可以灌四頃者,十頃大而一頃小,大則所灌者多,小則所灌者少,故曰「大小之衰然」也。
下文雲「百梅足以爲百人酸,一梅不足以爲一人和」,意與此同。
今本脫去「不」字,則失其義矣。
遠望尋常之外 「明月之光,可以遠望,而不可以細書;甚霧之朝,可以細書,而不可以遠望尋常之外」。
莊雲:「《太平禦覽》《天部十五》作『不可以望尋常之外』,無『遠』字爲是。
」念孫案:莊説是也。
「遠」字即因上文「遠望」而衍。
舊本《北堂書
」故注雲「雜佩芷若香草」,若「芝」則非其類矣。
《賈子·勸學篇》正作「雜芷若」。
《列子·周穆王篇》同。
但氐 「使但吹竽,使氐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
高注曰:「但,古不知吹人。
但,讀燕言『鉏』同也。
」念孫案:高讀與燕言「鉏」同,則其字當從「且」,不當從「旦」。
《説文》:「伹,拙也。
從人且聲。
」《玉篇》「七閭、祥閭二切」,引《廣雅》雲:「伹,鈍也。
」今本《廣雅》「伹」誤作「但」,辯見《廣雅疏證》。
《廣韻》「伹,拙人也」,意與高注「不知吹人」相近。
又高注讀燕言「鉏」同,與《説文》「從人且聲」及《玉篇》「七閭」、「祥閭」二音竝相近,若然則「但」爲「伹」之誤也。
「使氐厭竅」,「氐」當爲「工」。
隷書「工」字或作「」,「氐」字或作「」,二形相似,故「工」誤爲「氐」。
《大戴禮·帝繫篇》「青陽降居江水」,今本「江」誤作「泜」,是其例也。
「厭」與「擪」同。
《説文》:「擪,一指按也。
」《玉篇》「烏協切」。
《泰族篇》曰:「所以貴扁鵲者,貴其擪息脈血,知病之所從生也。
」《韓子·外儲説右篇》曰:「田連、成竅,天下善鼓瑟者也,然而田連鼓上,成竅擫下,而不能成曲,其故也。
」《楚辭·九辯》「自壓按而學誦」,「壓」一作「厭」。
「擪」、「擫」、「壓」、「厭」,竝字異而義同。
言使不善吹者吹竽,而使樂工爲之按竅,音雖中節,而不可聽也。
《文子·上德篇》作「使工撚竅」,「撚」與「厭」同義。
《文選·笙賦》「厭焉乃揚」,李善曰:「厭,猶撚也。
」則「氐」爲「工」之誤明矣。
自藜藿 「爲客治飯,而自藜藿,名尊於實」。
念孫案:「自藜藿」本作「自食藜藿」,今本脫「食」字,則文義不明。
舊本《北堂書鈔·酒食部三》出「爲客治飯,自食蔾藿」八字,注雲:「《淮南子》雲:『爲客治飯,而自食蔾藿,名尊於實也。
』」陳禹謨本「食」字誤在「藜藿」下。
《太平禦覽·飲食部八》引同。
蔏苖 「蔏苖類絮而不可以爲絮,各本脫「以」字,今據下文及《太平禦覽》引補。
黂不類布而可以爲布」。
今本注曰:「蔏苖,荻秀。
楚人謂之『蔏』。
『蔏』讀敵戰之『敵』。
幽冀謂之『荻苕』也。
」念孫案:「蔏」本作「藡」。
注同。
故注讀如敵戰之「敵」。
注内「荻秀」本作「萑秀」,「楚人謂之蔏」本作「楚人謂之藡苖」。
「藡」與「荻」同。
《玉篇》:「藡,徒歷切,萑也。
或作荻」。
藡苖者,荻之穗也。
苖,音他六、徒歷二反,字從由,不從田。
荻華如絮而不溫,故曰「類絮而不可以爲絮」。
荻或謂之萑。
《廣雅》曰:「藡,萑也。
」《齊民要術》引陸機《毛詩疏》曰:「薍,或謂之荻,至秋堅成,即謂之萑。
」是萑、藡一物也。
其穗則謂之藡苖,故注雲:「藡苖,萑秀。
楚人謂之藡苖。
」《玉篇》「苖」音他六、徒歷二切。
「苖」與「苕」一聲之轉,故幽冀謂之「荻苕」也。
《豳風·鴟鴞》傳曰:「荼,萑苕也。
」正義曰:「謂薍之秀穗也。
」「萑苕」即「荻苕」,「荻苕」猶「藡苖」耳。
《太平禦覽·布帛部六》《百卉部七》引此竝作「藡苖類絮而不可以爲絮」,又引高注「藡苖,萑秀也」。
今本「藡」字皆誤作「蔏」,《説文》「蔏,艸也。
從艸、商聲」,《玉篇》「舒羊切,引字書『蔏陸,蓫也』」,音義與此迥異。
注内「楚人謂之藡」下又脫「苖」字,注言楚人謂「萑秀」爲「藡苖」,脫去「苖」字,則義不可通。
《太平禦覽》引此已誤。
「萑秀」又改爲「荻秀」,而不知「荻」即「藡」字也。
莊本改「蔏」爲「蔐」,而又不知《説文》《玉篇》《廣韻》《集韻》之皆無「蔐」字也。
醯酸不慕蚋蚋慕於醯酸 「羊肉不慕螘,螘慕於羊肉,羊肉,羶也。
醯酸不慕蚋,蚋慕於醯酸」。
念孫案:下三句當作「醯不慕蚋,蚋慕於醯,句醯酸也」,與上三句注相對爲文。
今本「醯不慕蚋」句内衍一「酸」字,「醯酸也」句内又脫「醯」字、「也」字,則文不成義。
《太平禦覽·蟲豸部二》引此已誤,唯「也」字未脫。
可以灌四頃 「十頃之陂,可以灌四十頃,而一頃之陂,可以灌四頃,大小之衰然」。
念孫案:「可以灌四頃」當作「不可以灌四頃」。
此言以十頃之陂可以灌四十頃例之,則一頃之陂亦可以灌四頃。
然而不可以灌四頃者,十頃大而一頃小,大則所灌者多,小則所灌者少,故曰「大小之衰然」也。
下文雲「百梅足以爲百人酸,一梅不足以爲一人和」,意與此同。
今本脫去「不」字,則失其義矣。
遠望尋常之外 「明月之光,可以遠望,而不可以細書;甚霧之朝,可以細書,而不可以遠望尋常之外」。
莊雲:「《太平禦覽》《天部十五》作『不可以望尋常之外』,無『遠』字爲是。
」念孫案:莊説是也。
「遠」字即因上文「遠望」而衍。
舊本《北堂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