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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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洫水」下。
南東 「良鄉。
垣水南東至陽鄉入桃」。
念孫案:「南東」當爲「東南」。
民曰 「勃海郡成平,虖沱河,注民曰徒駭河」。
《禹貢錐指》曰:「漳故徒駭也。
土俗猶能識之,故不言漳、滹沱,仍曰徒駭。
」念孫案:「某河民曰某河」,《地理志》文無此例,「民曰」當爲「或曰」,字之誤也。
上文「河南郡開封,逢池在東北,或曰宋之逢澤也」,「成臯,故虎牢,或曰制」,下文「北海郡營陵,或曰營丘」,「琅邪郡姑幕,或曰薄姑」,皆其證。
五百六十裡 八百九十裡 七百五十裡 「平原郡平原有篤馬河,東北入海五百六十裡」。
念孫案:「五百」上脫「行」字,又「武陵郡無陽,無水首受故且蘭,南入沅,行八百九十裡」,「辰陽,三山谷辰水所出,南入沅,行七百五十裡」,今本竝脫「行」字。
二年 「濟南郡,故齊,文帝十六年别爲濟南國,景帝二年爲郡」。
念孫案:「二」當爲「三」,《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曰:「濟南王辟光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辟光,以濟南爲郡,地入于漢。
」濟南王十一年,景帝三年也,見《高五王傳》及《史記·漢興以來諸侯表》。
臨樂子山 至蓋 「泰山郡蓋,臨樂子山,洙水所出,西北至蓋入泗水」。
今本「泗水」作「池水」,以字形相近而誤,《水經注》已辯之。
又「沂水南至下邳入泗」。
念孫案:「臨樂子山」,「子」字涉上注「肥子國」而衍。
自景祐本以下皆作「子」,毛本又譌作「于」。
臨樂山在今沂州府蒙陰縣東北,《説文》雲:「洙,水,出泰山蓋臨樂山,北入泗。
」《水經》雲:「洙水出泰山蓋縣臨樂山。
」注引《地理志》曰「臨樂山,洙水所出」,是其證。
又《水經》雲:「沂水出泰山蓋縣艾山。
」注雲「或雲出臨樂山」,是洙水、沂水同出臨樂山,故《志》雲「又沂水南至下邳入泗」也。
「至蓋」當爲「至卞」,此涉正文「蓋縣」而誤。
既言「洙水岀蓋」,則不得又言「至蓋」,且《水經》與《注》竝言「洙水至卞縣入泗」,卞縣有泗水而蓋縣無泗水,又不得言「至蓋入泗」也。
今本《水經注》引《地理志》作「至蓋」,此後人以誤本《漢志》改之,與經、注皆不合。
下文言「泗水岀卞」,卞縣故城在今兖州府泗水縣東,故雲「洙水至卞入泗水」,而今之洙水乃在曲阜縣北,上源既不遠,而下流又入沂不入泗,與《漢志》《水經》故道迥殊矣。
丹 「東萊郡腄,丹水所出,丹東北入海」。
念孫案:下「丹」字衍。
沂 「曲成陽丘山,治水所出,南至沂入海」。
念孫案:沂非縣名,不得言「南至沂」,若沂水則去此甚遠,東萊一郡之水皆不得至沂也。
「至沂」當爲「至計斤」,計斤縣屬琅邪。
因脫去「計」字,後人遂於「斤」旁加「水」耳。
《説文》:「治,水,出東萊曲成陽丘山,南入海。
」《玉篇》除之切。
治水即古之尤水,今之小沽河也,岀萊州府掖縣之馬鞍山,即陽丘山,在掖縣東南三十裡。
南流至平度州,東南與大沽河合,又南逕即墨縣,西至膠州之麻灣口入海。
大沽河,即古之姑水也。
昭二十年《左傳》「姑尤以西」,杜注曰:「姑水、尤水皆在城陽郡東,句南入海。
」《齊乘》曰:「姑即大沽河,尤即小沽河。
」曲成故城在今掖縣東北,計斤故城在今膠州西南,二沽入海之處即漢計斤縣地。
則「沂」爲「計斤」之誤明矣。
「尤」字古讀若「飴」,説見《唐韻正》。
聲與「治」相近,故「治」字亦有「飴」音。
下文鴈門郡陰館有治水,師古曰:「『治』音弋之反。
」《左傳》作「尤」,《漢志》作「治」,古今字異耳。
而全氏謝山乃謂《漢志》《説文》皆誤以沽水爲治水,是未曉古音而輕議前人也。
東至 「琅邪郡邞,膠水東至平度入海」。
念孫案:《水經·膠水注》引此「東至」作「北至」,是也。
漢之邞縣在今膠州西南,平度故城在今平度州西北,而平度州正當膠州之北,則當言「北至平度」,不當言「東至」也。
今膠水出膠州之膠山北,流過高密縣東,又北過平度州西,又北過掖縣西,又北至海倉口入海。
黝 「丹陽郡黝,漸江水出南蠻夷中,東入海」。
師古曰:「『黝』音『伊』,字本作『黟』,其音同。
」念孫案:《説文》曰:「黟,黑木也,從黑多聲。
丹陽有黟縣。
」又曰:「漸,水,出丹陽黟南蠻中,東入海。
」則《地理志》本作「黟」明矣。
《水經注》引此亦作「黟」。
「黟」從多聲,於古音屬歌部,於今音屬支部。
若「黝」從幼聲,則古今音皆屬幽部,幽部之字無與支歌部通者,「黟」字不得借作「黝」也。
此因字形相似而誤耳,各史志或作「黟」,或作「黝」,其作「黝」者皆爲誤本《漢志》所惑。
《玉篇》「黝」字無「伊」音,《廣韻》「『黝』於脂切,縣名,屬歙州」,誤與各史志同。
在 「豫章郡餘汗,餘水在北,至鄡陽入湖漢」。
念孫案:衍「在」字。
餘水自餘汗北至鄡陽,則在餘汗可知,不必更言「在」矣。
凡言「某水至某縣入某水」者,皆無「在」字,若弘農郡盧氏下雲「育水南至順陽入沔」是也。
其言「某水在縣之某方」者,皆不兼及他縣,若右扶風漆縣下雲「水在縣西」是也,他皆放此。
南水 「宜春,南水東至新淦入湖漢」。
念孫案:「南水」當爲「牽水」。
隷書「牽」字或作「」,與「南」相似而誤。
《水經·贛水注》曰:「牽水西出宜春縣,東逕新淦縣,而注於豫章水。
湖漢及贛竝通稱也。
」是其證。
入湖 「桂陽郡郴,耒山,耒水所出,西至湘南入湖」。
念孫案:「入湖」當爲「入湘」,「湘」「湖」字相似,又涉下文「入湖」而誤也。
《水經》曰:「耒水出桂陽郴縣南山,北入於湘。
」《湘水注》引《地理志》曰:「郴縣有耒水,出耒山西,至湘南入湘。
」是其證。
匯 「臨武,秦水東南至湞陽入匯」。
「秦」讀爲「溱」。
師古曰:「『匯』音胡罪反。
」注又下文「桂陽,匯水南至四會入鬱」,今本「鬱」下有「林」字,辯見下條。
念孫案:「匯」皆當爲「」,字之誤也。
「」讀若「匡」,隸省作「洭」。
《説文》曰:「,水出桂陽盧聚,南岀浦關爲桂水。
「岀」字舊本譌作「山」,「山」上又脫「南」字,今據《水經》訂正。
,從水匩聲。
」又曰:「溱,水出桂陽臨武,入。
」「」字或作「」,形與「匯」相似,因譌而爲「匯」。
案《方言》「南楚瀑洭之閒」,郭璞曰:「『洭』音『匡』,洭水在桂陽。
」《水經》曰:「水出桂陽縣盧聚,今本譌作「匯」。
東南過含洭縣,南出洭浦關爲桂水」。
《史記·南越傳》「岀桂陽,下水」,今本譌作「匯」。
《漢書》作「湟水」。
《水經注》曰:「水,《山海經》謂之湟水。
」今《山海經·海内東經》作潢水。
「」與「湟」聲相近,故字相通。
若作「匯」,則聲與「湟」遠,而不可通矣。
《魏策》「楚王登強臺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臨彷隍」,一本作「方湟」。
《説苑·正諫篇》《後漢書·文苑傳》竝作「方淮」,「淮」亦「」之譌,故與「湟」通。
下文有含洭縣,南海郡有洭浦關,舊本「關」譌作「官」,今據《説文》《水經》改。
其字正作「洭」,不作「匯」也。
又案漢《成陽令唐扶頌》曰:「賦政于外,爰及鬼方,夷來降,寇賊迸亡。
」「」即「」字,「夷」,謂水上之夷也。
上文雲「除豫章鄡陽長,夷粵,忮強難化,君奮威颺武,視好惡,蠻貉振疊,稽顙帥服」,以今輿地考之,水發源於連州,南至廣州府之三水縣入於鬱水。
鬱水,今謂之西江。
於漢爲桂陽、南海,兩郡之地,故雲「夷粵」,又雲「夷來降」也。
而《隸釋》乃讀「」爲「匯」,而以爲匯澤之盜,《漢隷字原》又讀爲「淮夷來同」之「淮」,胥失之矣。
據漢碑及《方言》《説文》,則此《志》之「匯水」明是「水」之譌,而《史記》《水經》亦譌作「匯」,唯含洭縣、洭浦關兩「洭」字不譌。
師古又有胡罪反之音,後之學者多見「匯」,少見「」,遂莫有能正其失者矣。
鬱林 「桂陽洭水,南至四會入鬱林」。
宋祁曰:「景本無『林』字。
」念孫案:無「林」字者是也,後人不知「鬱」爲水名,故加「林」字耳。
《水經》曰:「溱水過湞陽縣,岀洭浦關,與桂水合,即洭水。
南入於海。
」注雲:「溱水南注於鬱,而入於海。
」是其證。
餘見上條。
下文「武陵郡鐔成玉山,潭水所出,東至阿林入鬱」,「鬱」下無「林」字,是也,而宋祁乃雲當添「林」字,謬矣。
又「零陵郡零陵陽海山有離水,東南至廣信入鬱林」,「林」字亦後人所加,《史記·南越傳》正義引此已有「林」字。
《水經》曰「灕水出陽海山,南至廣信縣入於鬱水」,是其證。
今灕水出桂林府興安縣陽海山,南至蒼梧縣入鬱。
陽山 「陽山侯國」。
應劭曰:「今陰山也。
」師古曰:「下自有陰山,應説非也。
」念孫案:《水經》曰:「洣水西北過陰山縣南。
」注雲:「縣本陽山縣,即長沙孝王子宗之邑也。
見《王子侯表》。
形家言其勢王,故塹山湮谷改爲陰山縣。
」是後漢之陰山即前漢之陽山,故應雲「今陰山」也,師古自未之考耳。
監原 「武陵郡臨沅,莽曰監原」。
念孫案:「監原」當依《水經·沅水注》作「監沅」,聲之誤也。
凡縣名上一字稱「臨」者,王莽多改爲「監」,而下一字不改。
注 沱,《漢書》作「池」。
注 罪,《漢書》作「賄」。
南東 「良鄉。
垣水南東至陽鄉入桃」。
念孫案:「南東」當爲「東南」。
民曰 「勃海郡成平,虖沱河,注民曰徒駭河」。
《禹貢錐指》曰:「漳故徒駭也。
土俗猶能識之,故不言漳、滹沱,仍曰徒駭。
」念孫案:「某河民曰某河」,《地理志》文無此例,「民曰」當爲「或曰」,字之誤也。
上文「河南郡開封,逢池在東北,或曰宋之逢澤也」,「成臯,故虎牢,或曰制」,下文「北海郡營陵,或曰營丘」,「琅邪郡姑幕,或曰薄姑」,皆其證。
五百六十裡 八百九十裡 七百五十裡 「平原郡平原有篤馬河,東北入海五百六十裡」。
念孫案:「五百」上脫「行」字,又「武陵郡無陽,無水首受故且蘭,南入沅,行八百九十裡」,「辰陽,三山谷辰水所出,南入沅,行七百五十裡」,今本竝脫「行」字。
二年 「濟南郡,故齊,文帝十六年别爲濟南國,景帝二年爲郡」。
念孫案:「二」當爲「三」,《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曰:「濟南王辟光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辟光,以濟南爲郡,地入于漢。
」濟南王十一年,景帝三年也,見《高五王傳》及《史記·漢興以來諸侯表》。
臨樂子山 至蓋 「泰山郡蓋,臨樂子山,洙水所出,西北至蓋入泗水」。
今本「泗水」作「池水」,以字形相近而誤,《水經注》已辯之。
又「沂水南至下邳入泗」。
念孫案:「臨樂子山」,「子」字涉上注「肥子國」而衍。
自景祐本以下皆作「子」,毛本又譌作「于」。
臨樂山在今沂州府蒙陰縣東北,《説文》雲:「洙,水,出泰山蓋臨樂山,北入泗。
」《水經》雲:「洙水出泰山蓋縣臨樂山。
」注引《地理志》曰「臨樂山,洙水所出」,是其證。
又《水經》雲:「沂水出泰山蓋縣艾山。
」注雲「或雲出臨樂山」,是洙水、沂水同出臨樂山,故《志》雲「又沂水南至下邳入泗」也。
「至蓋」當爲「至卞」,此涉正文「蓋縣」而誤。
既言「洙水岀蓋」,則不得又言「至蓋」,且《水經》與《注》竝言「洙水至卞縣入泗」,卞縣有泗水而蓋縣無泗水,又不得言「至蓋入泗」也。
今本《水經注》引《地理志》作「至蓋」,此後人以誤本《漢志》改之,與經、注皆不合。
下文言「泗水岀卞」,卞縣故城在今兖州府泗水縣東,故雲「洙水至卞入泗水」,而今之洙水乃在曲阜縣北,上源既不遠,而下流又入沂不入泗,與《漢志》《水經》故道迥殊矣。
丹 「東萊郡腄,丹水所出,丹東北入海」。
念孫案:下「丹」字衍。
沂 「曲成陽丘山,治水所出,南至沂入海」。
念孫案:沂非縣名,不得言「南至沂」,若沂水則去此甚遠,東萊一郡之水皆不得至沂也。
「至沂」當爲「至計斤」,計斤縣屬琅邪。
因脫去「計」字,後人遂於「斤」旁加「水」耳。
《説文》:「治,水,出東萊曲成陽丘山,南入海。
」《玉篇》除之切。
治水即古之尤水,今之小沽河也,岀萊州府掖縣之馬鞍山,即陽丘山,在掖縣東南三十裡。
南流至平度州,東南與大沽河合,又南逕即墨縣,西至膠州之麻灣口入海。
大沽河,即古之姑水也。
昭二十年《左傳》「姑尤以西」,杜注曰:「姑水、尤水皆在城陽郡東,句南入海。
」《齊乘》曰:「姑即大沽河,尤即小沽河。
」曲成故城在今掖縣東北,計斤故城在今膠州西南,二沽入海之處即漢計斤縣地。
則「沂」爲「計斤」之誤明矣。
「尤」字古讀若「飴」,説見《唐韻正》。
聲與「治」相近,故「治」字亦有「飴」音。
下文鴈門郡陰館有治水,師古曰:「『治』音弋之反。
」《左傳》作「尤」,《漢志》作「治」,古今字異耳。
而全氏謝山乃謂《漢志》《説文》皆誤以沽水爲治水,是未曉古音而輕議前人也。
東至 「琅邪郡邞,膠水東至平度入海」。
念孫案:《水經·膠水注》引此「東至」作「北至」,是也。
漢之邞縣在今膠州西南,平度故城在今平度州西北,而平度州正當膠州之北,則當言「北至平度」,不當言「東至」也。
今膠水出膠州之膠山北,流過高密縣東,又北過平度州西,又北過掖縣西,又北至海倉口入海。
黝 「丹陽郡黝,漸江水出南蠻夷中,東入海」。
師古曰:「『黝』音『伊』,字本作『黟』,其音同。
」念孫案:《説文》曰:「黟,黑木也,從黑多聲。
丹陽有黟縣。
」又曰:「漸,水,出丹陽黟南蠻中,東入海。
」則《地理志》本作「黟」明矣。
《水經注》引此亦作「黟」。
「黟」從多聲,於古音屬歌部,於今音屬支部。
若「黝」從幼聲,則古今音皆屬幽部,幽部之字無與支歌部通者,「黟」字不得借作「黝」也。
此因字形相似而誤耳,各史志或作「黟」,或作「黝」,其作「黝」者皆爲誤本《漢志》所惑。
《玉篇》「黝」字無「伊」音,《廣韻》「『黝』於脂切,縣名,屬歙州」,誤與各史志同。
在 「豫章郡餘汗,餘水在北,至鄡陽入湖漢」。
念孫案:衍「在」字。
餘水自餘汗北至鄡陽,則在餘汗可知,不必更言「在」矣。
凡言「某水至某縣入某水」者,皆無「在」字,若弘農郡盧氏下雲「育水南至順陽入沔」是也。
其言「某水在縣之某方」者,皆不兼及他縣,若右扶風漆縣下雲「水在縣西」是也,他皆放此。
南水 「宜春,南水東至新淦入湖漢」。
念孫案:「南水」當爲「牽水」。
隷書「牽」字或作「」,與「南」相似而誤。
《水經·贛水注》曰:「牽水西出宜春縣,東逕新淦縣,而注於豫章水。
湖漢及贛竝通稱也。
」是其證。
入湖 「桂陽郡郴,耒山,耒水所出,西至湘南入湖」。
念孫案:「入湖」當爲「入湘」,「湘」「湖」字相似,又涉下文「入湖」而誤也。
《水經》曰:「耒水出桂陽郴縣南山,北入於湘。
」《湘水注》引《地理志》曰:「郴縣有耒水,出耒山西,至湘南入湘。
」是其證。
匯 「臨武,秦水東南至湞陽入匯」。
「秦」讀爲「溱」。
師古曰:「『匯』音胡罪反。
」注又下文「桂陽,匯水南至四會入鬱」,今本「鬱」下有「林」字,辯見下條。
念孫案:「匯」皆當爲「」,字之誤也。
「」讀若「匡」,隸省作「洭」。
《説文》曰:「,水出桂陽盧聚,南岀浦關爲桂水。
「岀」字舊本譌作「山」,「山」上又脫「南」字,今據《水經》訂正。
,從水匩聲。
」又曰:「溱,水出桂陽臨武,入。
」「」字或作「」,形與「匯」相似,因譌而爲「匯」。
案《方言》「南楚瀑洭之閒」,郭璞曰:「『洭』音『匡』,洭水在桂陽。
」《水經》曰:「水出桂陽縣盧聚,今本譌作「匯」。
東南過含洭縣,南出洭浦關爲桂水」。
《史記·南越傳》「岀桂陽,下水」,今本譌作「匯」。
《漢書》作「湟水」。
《水經注》曰:「水,《山海經》謂之湟水。
」今《山海經·海内東經》作潢水。
「」與「湟」聲相近,故字相通。
若作「匯」,則聲與「湟」遠,而不可通矣。
《魏策》「楚王登強臺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臨彷隍」,一本作「方湟」。
《説苑·正諫篇》《後漢書·文苑傳》竝作「方淮」,「淮」亦「」之譌,故與「湟」通。
下文有含洭縣,南海郡有洭浦關,舊本「關」譌作「官」,今據《説文》《水經》改。
其字正作「洭」,不作「匯」也。
又案漢《成陽令唐扶頌》曰:「賦政于外,爰及鬼方,夷來降,寇賊迸亡。
」「」即「」字,「夷」,謂水上之夷也。
上文雲「除豫章鄡陽長,夷粵,忮強難化,君奮威颺武,視好惡,蠻貉振疊,稽顙帥服」,以今輿地考之,水發源於連州,南至廣州府之三水縣入於鬱水。
鬱水,今謂之西江。
於漢爲桂陽、南海,兩郡之地,故雲「夷粵」,又雲「夷來降」也。
而《隸釋》乃讀「」爲「匯」,而以爲匯澤之盜,《漢隷字原》又讀爲「淮夷來同」之「淮」,胥失之矣。
據漢碑及《方言》《説文》,則此《志》之「匯水」明是「水」之譌,而《史記》《水經》亦譌作「匯」,唯含洭縣、洭浦關兩「洭」字不譌。
師古又有胡罪反之音,後之學者多見「匯」,少見「」,遂莫有能正其失者矣。
鬱林 「桂陽洭水,南至四會入鬱林」。
宋祁曰:「景本無『林』字。
」念孫案:無「林」字者是也,後人不知「鬱」爲水名,故加「林」字耳。
《水經》曰:「溱水過湞陽縣,岀洭浦關,與桂水合,即洭水。
南入於海。
」注雲:「溱水南注於鬱,而入於海。
」是其證。
餘見上條。
下文「武陵郡鐔成玉山,潭水所出,東至阿林入鬱」,「鬱」下無「林」字,是也,而宋祁乃雲當添「林」字,謬矣。
又「零陵郡零陵陽海山有離水,東南至廣信入鬱林」,「林」字亦後人所加,《史記·南越傳》正義引此已有「林」字。
《水經》曰「灕水出陽海山,南至廣信縣入於鬱水」,是其證。
今灕水出桂林府興安縣陽海山,南至蒼梧縣入鬱。
陽山 「陽山侯國」。
應劭曰:「今陰山也。
」師古曰:「下自有陰山,應説非也。
」念孫案:《水經》曰:「洣水西北過陰山縣南。
」注雲:「縣本陽山縣,即長沙孝王子宗之邑也。
見《王子侯表》。
形家言其勢王,故塹山湮谷改爲陰山縣。
」是後漢之陰山即前漢之陽山,故應雲「今陰山」也,師古自未之考耳。
監原 「武陵郡臨沅,莽曰監原」。
念孫案:「監原」當依《水經·沅水注》作「監沅」,聲之誤也。
凡縣名上一字稱「臨」者,王莽多改爲「監」,而下一字不改。
注 沱,《漢書》作「池」。
注 罪,《漢書》作「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