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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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釋魚》疏引《史記》作「滿百莖」,則所見本已誤。

     有神龜在江南嘉林中 「有神龜在江南嘉林中」。

    引之曰:《水經·決水注》雲:「灌水導源廬江金蘭縣西北東陵鄉大蘇山,褚先生所謂『神龜出於江、灌之閒,嘉林之中』,蓋謂此水也。

    東北逕蓼縣故城西而北注決水。

    」今灌水出光州商城縣,北流入決水。

    《漢書·地理志》曰:「廬江郡金蘭西北有東陵鄉,灌水所出。

    」又曰:「雩婁有灌水,北至蓼入決。

    」是此傳原文,本作「神龜出於江、灌之閒」,且其地在江北,非在江南。

    今本雲「神龜在江南」,蓋後人多聞江水,少聞灌水,故以意改之耳。

     務以費民 「務以費民」。

    「民」字與「常」、「郎」、「方」、「囊」、「彊」、「嘗」、「傍」、「行」、「祥」、「成」、「享」、「冥」、「光」、「綱」、「長」、「亡」十六字爲韻。

    念孫案:「民」當爲「氓」。

    「氓」字古讀若「芒」,本在陽部,故與「常」、「郎」諸字爲韻。

    説文:「氓,從民,亡聲。

    」字或作「甿」,通作「萌」。

    《管子·輕重乙篇》「則以賜貧甿」,與「兵」、「糧」爲韻。

    《韓子·八姦篇》「五曰民萌」,與「牀」、「旁」、「兄」、「殃」、「行」、「強」、「方」爲韻。

    楊雄《幽州牧箴》「偃我邊萌」,與「康」、「唐」、「忘」、「芒」、「傍」爲韻。

    其「成」、「冥」二字,則閒用耕部也。

    若「民」字,則在真部,去陽部較遠矣。

     理達於理 「理達於理,文相錯迎」。

    念孫案:「理達於理」,文不成義。

    「理達」當爲「程達」,「程」、「理」右半相似,又涉下「理」字而誤也。

    「程」與「呈」古字通。

    《廣雅》:「程,見示也。

    」張衡《西京賦》「侲僮程材」,薛綜曰:「程,猶見也。

    」灼龜爲兆,其理縱橫呈達於外,故曰「程達於理,文相錯迎」也。

    《太平禦覽·方術部》引此正作「程達於理」。

     諸靈數箣 「諸靈數箣莫如女信」。

    集解:「徐廣曰:『音策。

    』」《索隱》本作「」,注曰:「『』音近『策』,或『』是『策』之别名,此蔔筮之書,其字亦無可覈。

    」念孫案:《説文》《玉篇》無「箣」、「」二字,此皆「莿」之誤也。

    今本作「箣」者,因徐廣音「策」而誤。

    《索隱》本作「」者,「莿」字俗書作「」,因誤而爲「」。

    《説文》:「莿,茦也。

    從艸,刺聲。

    」《玉篇》音「刺」。

    「刺」與「策」聲相近,故《索隱》曰「『莿』音近『策』」。

    「莿」字又有「策」音,故徐廣音「策」。

    《集韻》「策,蓍也,或作莿」,義即本於徐廣。

     求財 求財買臣妾。

    顧子明曰:「財」下脫「物」字,前後文竝作「求財物」。

     貨殖列傳 幣 「無息幣」。

    《索隱》本「幣」作「弊」。

    念孫案:《太史公自序》「維幣之行,以通農桑」,《索隱》本亦作「弊」,注曰:「『弊』音『幣帛』之『幣』。

    」是《史記》「幣」字通作「弊」也。

    今本皆改「弊」爲「幣」,并删去其音矣。

    古字多以「弊」爲「幣」。

    《管子·四時篇》「謹禱弊梗」,《鹽鐵論·錯幣篇》「故教與俗改,弊與世易」,《太玄·玄掜》「古者寶龜而貨貝,後世君子易之以金弊」,字竝與「幣」同。

    《莊子·則陽篇》「搏幣而扶翼」,《釋文》作「弊」。

    《秦策》「必卑辭重幣以事秦」,《趙策》「受其幣而厚遇之」,姚本竝作「弊」。

    《趙策》「啟關通幣」,《史記·虞卿傳》作「弊」。

    宋本、遊本、王本皆如是。

    《史記·司馬相如傳》「發巴蜀士民各五百人以奉幣帛」,《漢書》作「弊」。

     什倍其償 「求奇繒物,閒獻遺戎王。

    戎王什倍其償與之畜」。

    念孫案:《索隱》本「償」作「當」。

    注曰:「謂戎王償之牛羊十倍也。

    」「當」字《漢書》作「償」。

    據此則《史記》自作「當」,與《漢書》不同。

    而今本作「償」,則後人依《漢書》改之也。

    案:「當」者,直也。

    見《廣雅》。

    謂什倍其物之直也。

    又案:「償」之爲言猶「當」也。

    《漢書·匈奴傳》「漢出三千餘騎入匈奴,捕虜得數千人還,匈奴終不敢取當」,「取當」即「取償」也。

    《秦策》曰「亡於秦而取償於齊」。

    《廣韻》:「償,當也。

    」則「當」與「償」亦同義,無庸改爲「償」。

     果隋 「楚越之地,果隋嬴蛤,不待賈而足」。

    索隱曰:「隋,音徒火反。

    」正義曰:「『隋』,今爲『』,今本「」譌作「搖」。

    音同。

    果猶疊包裹也,今楚、越之俗尚有『裹』之語。

    楚、越水鄉,足螺蛤魚鼈,民多採捕積聚,疊包裹,煮而食之。

    班固不曉『裹』之方言,脩《太史公書》述《地志》,乃改雲『果蓏嬴蛤』,非太史公意,班氏失之也。

    」引之曰:《説卦傳》「艮爲果蓏」,京房作「果墮」,「墮」與「隋」通,則「果隋」即「果蓏」,班氏不誤。

    守節不識古字,乃以唐時俗語説之,甚矣其謬也。

     走死地如騖 「其在閭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姦,掘冢鑄幣,任俠并兼,借交報仇,篡逐幽隱,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騖,其實皆爲財用耳」。

    念孫案:宋本、遊本「走死地如騖」下皆有「者」字,是也。

    上文「不避湯火之難」下,下文「不擇老少」下,皆有「者」字。

     千章之材 「山居千章之材」。

    《集解》:「徐廣曰:『材,一作楸。

    』駰案:韋昭曰:『楸木所以爲轅,音秋。

    』」《漢書》作「千章之萩」。

    孟康曰:「萩任方章者千枚也。

    」念孫案:《史記》「材」字當爲「秋」字之誤。

    襄十八年《左傳》「伐雍門之萩」,釋文:「萩,本又作秋。

    」《莊子·人閒世篇》「宜楸柏桑」,《釋文》「楸」作「秋」。

    《史記·朝鮮傳》「封韓陰爲萩苴侯」,《漢書》「萩」作「秋」。

     醬千甔 「醯醬千瓨,醬千甔」。

    念孫案:下句「醬」字當從《漢書》作「漿」,此涉上句而誤也。

    《北堂書鈔·酒食部》《太平禦覽·飲食部》引《史記》竝作「漿千甔」。

     鯫千石 「鮐鮆千斤,鯫千石,鮑千鈞」。

    集解:「徐廣曰:『鯫,音鯫。

    鯫,魚也。

    』」本作「鮿音輒,膊魚也」。

    説見下。

    索隱曰:「鯫音輒,一音昨苟反,小魚也。

    」又曰:「注『鯫音輒,膊魚也』,『膊』音鋪博反。

    破鮑不相離謂之膊。

    《聲類》及《韻集》雖爲此解,而『鯫生』之字見與此同。

    鯫者,小雜魚也。

    」自「鯫音輒」以下至此,今本皆删去,唯單行本有。

    念孫案:「鯫」音昨苟反,字從魚取聲,《説文》「白魚也」。

    「鮿」音「輒」,字從魚耴聲,「耴」音「輒」。

    《玉篇》「膊魚也」。

    《方言》:「膊,暴也。

    燕之北郊、朝鮮洌水之閒,凡暴肉謂之膊。

    」兩字絶不相通,此文以鮐、鮆爲一類,鮿、鮑爲一類。

    「鮿」音「輒」,字從耴,不從取,世人多見「取」,少見「耴」,故「鮿」誤爲「鯫」。

    今俗書「輒」字作「輙」,誤與此同也。

    「鯫千石,鮑千鈞」,當作「鮿鮑千鈞」。

    「鮐鮆千斤」、「鮿鮑千鈞」相對爲文,「鮿」下不當有「千石」二字,蓋因上文「榻布皮革千石」而誤衍也。

    當依《漢書》删。

    徐廣注「鯫音鯫。

    鯫,魚也」,當作「鮿音輒,膊魚也」。

    《索隱》引徐廣注正作「音輒,膊魚也」,《正義》同。

    考《漢書》正作「鮿鮑千鈞」,顔師古曰:「鮿,膊魚也,即今不著鹽而乾者也。

    鮿音輒。

    」是其證矣。

    《索隱》不用徐廣之説,乃雲「鯫,音輒,一音昨苟反,小魚也」,且雲「鯫生」之字與此同,是直不辨「鯫」、「鮿」之爲兩字矣。

    且鮿爲膊魚,鮑爲鹽漬魚,見《玉篇》。

    二類相近,故以「鮿鮑」連文,若改「鮿」爲「鯫」而訓爲小魚,比之於「鮑」,斯爲不類矣。

    《正義》説亦與《索隱》同誤。

     椎髻 「賈椎髻之民」。

    念孫案:「椎髻」,《索隱》本作「魋結」,注曰:「上音椎,下音髻。

    」今改「魋結」爲「椎髻」,而删去其音,斯爲妄矣。

    《陸賈傳》「尉他魋結箕踞」,《朝鮮傳》「魋結蠻夷服」,《西南夷傳》「魋結耕田」,索隱竝曰「上直追反,下音計」,正與此同。

    《漢書·陸賈傳》《貨殖傳》竝作「魋結」,《李陵傳》《西南夷傳》《朝鮮傳》竝作「椎結」。

    《史記》《漢書》皆無「髻」字。

    《方言》「覆結謂之幘巾」,《楚辭·招魂》「激楚之結,獨秀先些」,字竝作「結」。

    《説文》無「髻」字。

     拙 「田農,拙業」。

    念孫案:「拙」本作「掘」,故徐廣《音義》曰:「古『拙』字亦作『掘』也。

    」後人改「掘」爲「拙」,則與《音義》相左矣。

    《班馬字類》引此正作「掘」,《淮南·説林篇》「所重者在外,則内爲之掘」,亦以「掘」爲「拙」。

     用之富 「田農,掘業,而秦陽以蓋一州。

    掘冢,姦事也,而曲叔以起。

    博戲,惡業也,而桓發用之富。

    行賈,丈夫賤行也,而雍樂成以饒」。

    念孫案:「桓發用之富」本作「桓發用富」,「用」亦「以」也,《一切經音義》卷七引《蒼頡篇》曰:「用,以也。

    」與上下三「以」字互文。

    後人於「用」下加「之」字,則失其句法矣。

    《史記》多以「以」「用」互文,《秦楚之際月表序》曰「以德若彼,用力若此」,《天官書》曰「歲星出常東方,以晨,入於西方,用昬」,《老莊申韓傳》曰「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遊俠傳》曰「魯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俠聞」,《自序》曰「智足以應近世之變,寬足用得人」,皆其證也。

    《臯陶謨》曰「侯以明之,撻以記之,書用識哉」,《管子·小問篇》曰「臣聞取人以人者,其去人也亦用人」,《荀子·非相篇》曰「故君子之度己則以繩,接人則用抴」,《呂氏春秋·疑似篇》曰「此褒姒之所用死,而平王之所以東徙也」,《韓子·揚榷篇》曰「下匿其私用試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皆以「以」、「用」互文。

     太史公自序 糲粱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糲粱之食,藜藿之羹。

    』」《漢書·司馬遷傳》同。

    念孫案:服虔曰「糲,粗米也」,賈逵注《晉語》曰「粱,食之精者」,見《文選·陸機〈君子有所思行〉》注。

    是糲粗而粱精,不得以「糲粱」連文。

    「粱」當爲「粢」,字之誤也。

    「粢」、「粱」字形相近,傳寫往往譌溷。

    《曲禮》「稷曰明粢」,釋文:「一本作『明粱』。

    」《淮南·人閒篇》「飯黍粱」,今本「粱」誤作「粢」。

    《爾雅》曰:「粢,稷。

    」桓二年《左傳》曰「粢食不鑿」,《玉藻》曰「稷食菜羹」,《論語·鄉黨》曰「疏食菜羹」,「粢食」、「稷食」、「疏食」,異名而同實也。

    「粢」與「糲」皆食之粗者,《李斯傳》曰「堯之有天下也,粢糲之食,藜藿之羹」,《韓子·五蠹篇》曰「堯之王天下也,糲粢之食,藜藿之羹」,《淮南·精神篇》曰「珍怪奇味,人之所美也。

    而堯糲粢之飯,藜藿之羹」,《主術篇》曰堯「太羹不和,粢食不毇」,皆其證也。

    《列子·力命篇》「北宮子謂西門子曰『朕衣則裋褐,食則粢糲,子衣則文錦,食則粱肉』」,以「粢糲」與「粱肉」對言。

    《淮南·人閒篇》「陳駢子對孟嘗君曰『臣之處於齊也,糲粢之飯,藜藿之羹。

    以身歸君,食芻豢,飯黍粱』」,今本「粱」誤作「粢」,上文雲「豢以芻豢黍粱」,下文雲「服輕煖,乘牢良」,「良」與「粱」爲韻,今據改。

    以「糲粢」與「黍粱」對言,是「粱」精而「粢」粗,可言「糲粢」,不可言「糲粱」也。

     聖人不朽 「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漢書·司馬遷傳》「朽」作「巧」。

    顔師古曰:「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

    」念孫案:《史記》原文蓋亦作「聖人不巧」,今本作「朽」者,後人以「巧」與「守」韻不相協而改之也。

    不知「巧」字古讀若「糗」,正與「守」爲韻。

    《韓子·主道篇》「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素問·徵四失論》「更名自巧」,竝與「咎」爲韻。

    《參同契》「非種難爲巧」,與「酒」爲韻。

    皆其證也。

    上文雲「以虛無爲本,以因循爲用」,「以虛無爲本」即所謂「聖人不巧」也,「以因循爲用」即所謂「時變是守」也。

    又雲「有法無法,因時爲業。

    有度無度,因物與舍」,亦是此意。

    此皆言道家無爲之術,故顔師古曰「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

    《韓子·揚榷篇》亦雲「聖人之道去智與巧」。

    若改爲「聖人不朽」,則與「時變是守」之義迥不相涉矣。

    《索隱》本出「聖人不朽」四字,《正義》雲「言聖人教迹不朽滅」,則所見本皆誤。

     諸侯謀之 「惠之早霣,諸呂不台;崇彊祿、産,諸侯謀之;殺隱幽友,大臣洞疑」。

    念孫案:「諸侯謀之」本作「諸侯之謀」。

    之,是也。

    若《詩》言「先君之思」、「嬿婉之求」、「維子之好」之類。

    言呂後崇彊祿、産而謀劉氏,故下文即雲「殺隱幽友」也。

    後人以「謀」與「台」、「疑」韻不相協,故改「之謀」爲「謀之」,而不知「謀」字古讀若「媒」,詳見《唐韻正》。

    正與「台」、「疑」爲韻。

    且呂後稱制之時,諸侯未敢謀之也。

     洞疑 「殺隱幽友,大臣洞疑」。

    索隱曰:「洞是洞達爲義,言所共疑也。

    」引之曰:《索隱》以「洞疑」爲「共疑」,其説迂而難通。

    「洞」讀爲「恫」。

    恫疑,恐懼也。

    言呂後殺隱王如意,幽幽王友,而大臣皆恐也。

    《蘇秦傳》「秦恐韓、魏之議其後也,是故恫疑虛喝,驕矜而不敢進」,《索隱》以「恫」爲「恐懼」,是也。

    「疑」亦「恐」也。

    《雜記》曰「五十不緻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爲疑死」,鄭注:「疑,猶恐也。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君子見善,恐不得與焉;見不善,恐其及己也:是故君子疑以終身。

    」《荀子·宥坐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