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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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應 無爲知 弗知之深 「『若是,則無爲知與無窮之弗知,孰是孰非?』無始曰:『弗知之深而知之淺,弗知内而知之外,弗知精而知之粗。

    』」念孫案:「弗知之深」,「之」字當在上文「無爲」下。

    「無爲之知」與「無窮之弗知」相對爲文。

    今本「無爲」下脫「之」字,則文不成義。

    「弗知」下衍「之」字,注則與下二句不對。

    《莊子·知北遊篇》作「『若是,則無窮之弗知與無爲之知,孰是而孰非乎?』無始曰:『弗知深矣,知之淺矣,弗知内矣,知之外矣。

    』」是其證。

     形之不形 「孰知形之不形者乎」。

    念孫案:「形之不形」,當依《莊子》作「形形之不形」。

    郭象曰:「形自形耳,形形者,竟無物也。

    」少一「形」字,則義不可通。

    《列子·天瑞篇》亦雲:「形之所形者實矣,而形形者未嘗有。

    」 誰知 「白公曰:『然則人固不可以微言乎?』《道藏》本如是。

    案:《詩箋》《儀禮注》多雲「以,猶與也」。

    上文「人可以微言乎」,即其證。

    劉本改「以」爲「與」,而諸本及莊本皆從之,蓋未達古訓也。

    孔子曰:『何謂不可?謂,猶爲也。

    誰知言之謂者乎?』」念孫案:「誰」當爲「唯」,字之誤也。

    言唯知言之謂者,乃可與微言也。

    《呂氏春秋·精諭篇》作「唯知言之謂者爲可耳」,《列子·説符篇》作「唯知言之謂者乎」,《文子·微明篇》同。

    是其證。

     先生 「惠子爲惠王爲國法,已成而示諸先生,先生皆善之」。

    《太平禦覽·治道部五》引此同。

    念孫案:「先生」二字於義無取。

    《呂氏春秋·淫辭篇》「先生」皆作「民人」。

    《集韻》《類篇》「民」字古作「」,「人」字唐武後作「」。

    疑「」誤爲「先」,「」誤爲「生」也。

    《宋策》「吾欲藉子殺人」,今本「人」作「王」,亦「」之誤。

     曰善 「以示翟煎,曰『善』」。

    念孫案:「曰善」上當更有「翟煎」二字。

    「以示翟煎,翟煎曰『善』」,與上文「示諸先生,先生皆善之。

    奏之惠王,惠王甚説之」,文同一例。

    今本「翟煎」二字不重寫者,脫之也。

    《太平禦覽》引此已誤。

    《羣書治要》引此作「以示翟煎,翟煎曰『善』」,《呂氏春秋》作「以示翟翦,翟翦曰『善也』」,皆其證。

     有禮 「治國有禮,不在文辯」。

    念孫案:「有禮」當爲「在禮」,字之誤也。

    「在」與「不在」相對爲文。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在禮」。

     石乙 「石乙入」。

    念孫案:「石乙」當爲「石乞」,字之誤也。

    「乞」即「氣」之省文,非從乙聲,不得通作「乙」。

    《人閒篇》及哀十六年《左傳》、《史記·楚世家》《五子胥傳》、《墨子·非儒篇》《呂氏春秋·分職篇》皆作「石乞」。

     來附 「攝女知,正女度,神將來舍。

    德將來附若美,而道將爲女居。

    憃乎若新生之犢,而無求其故」。

    「憃」,各本誤作「惷」,辯見《地形篇》「其人憃愚」下。

    念孫案:「德將來附若美」本作「德將爲若美」,此後人因上句「神將來舍」而妄改之也。

    「若」亦「女」也。

    「德將爲若美」、「道將爲女居」相對爲文,若改爲「德將來附」,則「若美」二字文不成義矣。

    此文以「度」、「舍」、「居」、「故」爲韻。

    後人不知「舍」字之入韻,「舍」古讀若「庶」,故與「度」、「居」、「故」爲韻。

    後人讀「舍」爲始夜反,故不入韻。

    故改此句爲「德將來附」,以與「度」爲韻,不知古音「度」在禦部,「附」在候部。

    説見《六書音均表》。

    「附」與「度」非韻也。

    《莊子·知北遊篇》作「德將爲女美,而道將爲女居」,《文子·道原篇》作「德將爲女容,道將爲女居」,皆其證。

     直實知 「直實知,不以故自持」。

    念孫案:「直實知」三字文不成義,當從《莊子》《文子》作「真其實知」。

    今本「真」誤爲「直」,又脫「其」字。

    《主術篇》注曰:「故,巧也。

    」「真其實知,不以故自持」,《莊子》所謂「去智與故,循天之理」也。

    《漢魏叢書》本改爲「直實不知,以故自持」,而莊本從之,斯爲謬矣。

     攻翟 左人終人 「趙襄子攻翟而勝之,左人終人」。

    《道藏》本、劉本、朱本,「左」字竝作「」。

    俗書「左」字作「」,因誤而爲「」。

    茅本改「」爲「尤」,而莊本從之,斯爲謬矣。

    《呂氏春秋·慎大篇》作「老人」,亦「左人」之誤。

    《晉語》《列子》竝作「左人」。

    《水經·滱水注》:「滱水東逕左人城南。

    應劭曰:『左人城在唐縣西北四十裡。

    』」是也。

    今改正。

    念孫案:「攻翟」上當有「使」字。

    襄子使新稚狗攻翟,而未親往,故下文言「使者來謁」也。

    《羣書治要》引此有「使」字。

    《晉語》曰「趙襄子使新稚穆子伐狄」,《列子·説符篇》同,是其證。

    「左人終人」句與上句義不相屬。

    莊據《列子》於句首加「取」字,理或然也。

     今一朝兩城下 「今趙氏之德行無所積,今一朝兩城下,亡其及我乎」。

    念孫案:「今一朝兩城下」本作「一朝而兩城下」,此後人嫌其與上文相複而改之也,不知此是復舉上文之詞,當與前同,不當與前異。

    若雲「今一朝兩城下」,則與上句「今」字相複矣。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一朝而兩城下」。

    《列子》《呂氏春秋》竝同。

     勝非其難者也下脫六字 「勝非其難者也」。

    劉本於此下增入「持之其難者也」一句,雲:「舊本無此句,非。

    」念孫案:《列子》《呂氏春秋》皆有此句,《羣書治要》引《淮南》亦有此句,則劉增是也。

    莊本作「持之者其難也」,則與上句不對,非是。

     杓國門之關 「孔子勁杓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

    注:「杓,引也。

    古者縣門下,從上杓引之者難也。

    」念孫案:《列子釋文》引此作許注,今高注有之者,蓋後人以許注竄入也。

    又案:「杓」當爲「扚」,字從手,不從木。

    《玉篇》:「杓,甫遙、都歷二切,鬥柄也。

    又市若切。

    」「扚,丁激切,引也。

    」《廣韻》:「杓,甫遙切,北鬥柄。

    」「扚,都歷切,引也。

    」許注訓「扚」爲「引」,則其字當從手。

    《玉篇》《廣韻》訓「扚」爲「引」,即本於許注。

    其證一也。

    《史記·天官書》「用昬建者杓」,索隱:「《説文》:『杓,鬥柄,音匹遙反。

    』」又下文「扚雲如繩者」,索隱:「扚,《説文》音丁了反。

    許慎注《淮南》雲:『扚,引也。

    』」是「扚」音丁了反,而訓爲「引」,與「杓」字不同。

    其證二也。

    《晉書·天文志》「扚雲如繩」,何超音義:「扚,音鳥」。

    「鳥」與「丁了」同音。

    其證三也。

    而今本《淮南》及《列子釋文》《史記》《漢書》「扚」字皆誤作「杓」,《晉書》又誤作「」。

    與《玉篇》《廣韻》不合。

    世人多見「杓」,少見「扚」,遂莫有能正其失者矣。

     蹀足謦欬疾言 「惠孟見宋康王,蹀足謦欬疾言曰:『寡人所説者,勇有功也,不説爲仁義者也。

    』」念孫案:「蹀足」上當更有「康王」二字,今本脫去,則文義不明。

    《列子·黃帝篇》作「惠盎見宋康王,康王蹀足謦欬疾言」,是其證。

    「有功」當爲「有力」,字之誤也。

    「勇有力」對下句「仁義」而言,若作「有功」,則非其指矣。

    下文皆言有力,不言有功。

    《列子》及《呂氏春秋·順説篇》竝作「勇有力」,是其證。

     人雖勇 雖巧有力 「臣有道於此,人雖勇,刺之不入;雖巧有力,擊之不中」。

    念孫案:「人雖勇」上當有「使」字。

    下文曰:「臣有道於此,使人雖勇,弗敢刺;雖有力,不敢擊。

    」又曰:「使人本無其意。

    」又曰:「使天下丈夫女子,莫不歡然皆欲愛利之。

    」皆其證也。

    今本脫「使」字,則與上句義不相屬。

    《列子》《呂氏春秋》皆有「使」字。

    又案:「有力」上本無「巧」字,此後人以《文子·道德篇》加之也。

    案:《文子》雲「雖巧,擊之不中,」此雲「雖有力,擊之不中」,文各不同,加「巧」字於「有力」之上,則文不成義矣。

    下文雲「雖有力,不敢擊」,亦無「巧」字也。

    《列子》《呂氏春秋》皆無「巧」字。

     愛利之心 「臣有道於此,使天下丈夫女子,莫不歡然皆欲愛利之心」。

    念孫案:「愛利」之下不當有「心」字,此因上文「未有愛利之心」而誤衍也。

    《文子》《列子》《呂氏春秋》皆無「心」字。

    下文雲「天下丈夫女子,莫不延頸舉踵而願安利之」,亦無「心」字。

     故老子曰下脫五字 「故老子曰『勇於不敢則活』」。

    念孫案:「老子曰」下脫「勇於敢則殺」一句,兩句相對爲文,單引一句則文不成義。

    《文子·道德篇》亦有此句。

     文君 「杜赫以安天下説周昭文君。

    文君謂杜赫曰」。

    念孫案:「文君謂杜赫曰」上脫「昭」字,當依上句及《呂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