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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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術 謀無過事 「是故慮無失策,謀無過事」。

    念孫案:「謀」本作「舉」,此後人以意改之也。

    舉,猶動也。

    「慮無失策」以謀事言之,「舉無過事」以行事言之。

    若改「舉」爲「謀」,則與「無過事」三字義不相屬,且與上句相複矣。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舉無過事」。

    《賈子·保傅篇》「是以慮無失計,而舉無過事」,即《淮南》所本。

    《大戴禮·保傅篇》同。

    《文子·自然篇》「謀無失策,舉無過事」,又本於《淮南》也。

     所守者少 「故所理者遠,則所在者邇;所治者大,則所守者少」。

    念孫案:「少」當爲「小」,字之誤也。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小」。

     通於天道 「太一之精,通於天道」。

    念孫案:「通於天道」本作「通合於天」,今本脫「合」字,衍「道」字。

    「道」字涉下句「天道玄默」而衍。

    《文子·自然篇》正作「通合於天」。

    「天」與「精」爲韻,「天」字合韻讀若「汀」。

    《小雅·節南山篇》「不弔昊天」,與「定」、「生」、「寧」、「酲」、「成」、「政」、「姓」爲韻;《大雅·雲漢篇》「瞻卬昊天」,與「星」、「贏」、「成」、「正」、「寧」爲韻;《瞻卬篇》「瞻卬昊天」,與「寧」、「定」爲韻;《乾·彖傳》「乃統天」、「時乘六龍以禦天」,與「形」、「成」、「命」、「貞」、「寧」爲韻;《坤·彖傳》「乃順承天」,與「生」爲韻;《乾·文言》「時乘六龍以禦天也」,與「精」、「情」、「平」爲韻;《楚辭·九章》「瞭杳杳而薄天」、《九辯》「瞭冥冥而薄天」,竝與「名」爲韻。

    凡周秦用韻之文,「天」字多有入耕部者,《詩》《易》《楚辭》而外,不可枚舉。

    若作「通於天道」,則失其韻矣。

    此文上下十八句皆用韻。

     不殺 「是故威厲而不殺,刑錯而不用」。

    念孫案:「殺」本作「試」,此後人以意改之也。

    《荀子·議兵》《宥坐》二篇及《史記·禮書》竝雲「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不試」猶「不用」也。

    若雲「不殺」,則非其指矣。

    《太平禦覽·皇王部三》引此正作「不試」。

    《文子·精誠篇》同。

     棁 「無以異於執彈而來鳥,棁而狎犬也」。

    陳氏觀樓曰:「《説山篇》作『執彈而招鳥,揮棁而呼狗』,則『』字當爲『揮』字之譌。

    《説文》:『揮,奮也。

    』」 害其鋒 明有不害 「昔孫叔敖恬卧,而郢人無所害其鋒」。

    高注曰:「但恬卧養德,折衝千裡之外,敵國不敢犯句害,此「害」字因上下文而衍。

    司馬彪注《莊子》曰「言叔敖安寢恬卧,以養德於廟堂之上,折衝於千裡之外,敵國不敢犯」,即用高注語,則「犯」下無「害」字明矣。

    故郢人不舉兵出伐,無所害其鋒於四方也。

    」念孫案:「害其鋒」三字義不相屬,「害」當爲「用」,字之誤也。

    隷書「害」字作「」,其上半與「用」相似。

    高注亦當作「故郢人不舉兵出伐,無所用其鋒於四方也」。

    《莊子·徐無鬼篇》作「孫叔敖甘寢秉羽,而郢人投兵」。

    「投兵」,亦謂無所用之也。

    又《繆稱篇》:「夜行瞑目而前其手,事有所至而明有不害。

    」案:「不害」二字義不可通,「害」亦當爲「用」。

    夜行者瞑目而前其手,是不用目而用手,故曰「明有不用」也。

    《説林篇》曰:「夜行者掩目而前其手,涉水者解其馬載之舟,事有所宜,而有所不施。

    」施,亦用也。

    見《原道》《脩務》二篇注。

     往覿 「簡子欲伐衞,使史黯往覿焉」。

    高注曰:「覿,觀之也。

    」念孫案:「覿」訓爲「見」,不訓爲「觀」。

    「覿」皆當爲「」。

    《廣雅》曰:「觀、,視也。

    」《玉篇》:「,七亦切,觀也。

    」義皆本於高注。

    後人多見「覿」少見「」,故「」誤爲「覿」矣。

     民之化也 「故民之化也,不從其所言,而從所行」。

    念孫案:「民之化也」本作「民之化上也」。

    下句「其」字正指「上」而言,脫「上」字,則義不相屬。

    《文子·精誠篇》正作「民之化上」。

     樂聽其音 「故曰:樂聽其音則知其俗,見其俗則知其化」。

    念孫案:「樂」字與下文義不相屬,當有脫文。

    《文子·精誠篇》作「聽其音則知其風,觀其樂即知其俗,見其俗即知其化」。

     業貫 「業貫萬世而不壅,橫扃四方而不窮」。

    高注曰:「貫,通。

    壅,塞。

    」念孫案:「業」當爲「葉」,聲之誤也。

    葉,聚也,積也。

    貫,累也。

    言積累萬世而不壅塞也。

    《方言》曰:「葉,聚也。

    《廣雅》同。

    楚通語也。

    」《楚辭·離騷》「貫薜荔之落蘂」,王注曰:「貫,累也。

    」《廣雅》同。

    《荀子·王霸篇》「貫日而治詳」,楊倞曰:「貫日,積日也。

    」是「葉」、「貫」皆積累之意也。

    《俶真篇》曰「枝解葉貫,萬物百族」,義與此「葉貫」同。

    《原道篇》曰:「大渾而爲一,葉累而無根。

    」「葉累」,猶「葉貫」也。

    《俶真篇》曰:「橫廓六合,揲貫萬物。

    」「揲貫」,猶「葉貫」也。

    彼言「橫廓六合」,猶此言「橫扃四方」。

    彼言「揲貫萬物」,猶此言「葉貫萬世」。

    故《廣雅》雲:「揲,積也。

    」高注訓「貫」爲「通」,失之矣。

     不與焉 「故爲治者,不與焉」。

    念孫案:「不與」上當有「智」字。

    《老子》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故曰「爲治者,智不與焉」。

    脫去「智」字,則文不成義。

    高注曰:「治在道,不在智,故曰『不與焉』。

    」「不與」上亦當有「智」字。

    則有「智」字明矣。

    《文子·下德篇》正作「知不與焉」。

     幹舟 「湯、武,聖主也,而不能與越人乘幹舟而浮於江湖」。

    高注曰:「幹舟,小船也。

    越人習水,自能乘之。

    」念孫案:古無謂小船爲「幹」者,「幹」當爲「軨」,字之誤也。

    「軨」與「舲」同,字或作「」。

    《廣雅》曰:「,舟也。

    」《玉篇》:「舲,與同,小船有屋也。

    」《楚辭·九章》「乘舲船餘上沅兮」,王注曰:「舲船,船有牕牖者。

    」《俶真篇》「越舲蜀艇,不能無水而浮」,高注曰:「舲,小船也,越人所便習。

    」正與此注相同。

    《藝文類聚·舟車部》《太平禦覽·舟部》引此竝作「舲舟」。

    《禦覽》又引高注:「舲舟,小船也。

    」皆其證矣。

     入榛薄險阻 「伊尹,賢相也,而不能與胡人騎騵馬而服騊駼;孔、墨博通,而不能與山居者入榛薄險阻也」。

    念孫案:「險阻」上脫「出」字。

    「入榛薄,出險阻」與「騎騵馬,服騊駼」相對爲文。

    《羣書治要》引此有「出」字。

     道之數 不達 「不因道之數,而專己之能,則其窮不達矣」。

    念孫案:「道之數」本作「道理之數」,此後人以意删之也。

    下文曰:「不循道理之數。

    」又曰:「拂道理之數,詭自然之性。

    」《原道篇》曰:「循道理之數,因天地之自然。

    」皆其證也。

    《羣書治要》引此正作「道理之數」。

    《文子·下德篇》同。

    「則其窮不達矣」,「達」當爲「遠」,字之誤也。

    其窮不遠,謂其窮可立而待也。

    《文子·下德篇》正作「遠」。

    《氾論篇》「人章道息,則危不遠矣」,語意略與此同。

     勇力 「由此觀之,勇力不足以持天下矣」。

    念孫案:「力」字因「勇」字而衍。

    「勇不足以持天下」與上文「智不足以治天下」相對爲文,不當有「力」字。

    《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人事部七十六》引此皆無「力」字。

    下文「勇不足以爲強」,亦無「力」字。

     豺狼 「夫華騮、緑耳,一日而至千裡,然其使之搏兔,不如豺狼,伎能殊也」。

    《太平禦覽·獸部八》引此「豺狼」作「狼契」。

    引之曰:「狼」、「契」,皆犬名也。

    《廣雅》曰:「狼、狐、、獖,犬屬也。

    」《玉篇》:「猰,公八切,雜犬也。

    」《廣韻》同。

    「猰」與「契」通。

    犬能搏兔,而馬不能,故曰「搏兔不如狼契」也。

    後人不知「狼」、「契」爲犬名,而改爲「豺狼」。

    豺狼可使搏兔,所未聞也。

     撮蚤蚊 顛越 「鴟夜撮蚤蚊,察分秋豪,晝日顛越不能見丘山,形性詭也」。

    高注曰:「鴟,鴟鵂也,謂之老菟,夜鳴人屋上也。

    夜則目明,合聚人爪以著其巢中,故曰『察分秋毫』;晝則無所見,故曰『形性詭也』。

    」引之曰:《莊子·秋水篇》:「鴟夜撮蚤,察豪末,晝出,瞋目而不見丘山。

    」司馬本「蚤」作「蚉」,雲:「鴟夜取蚉食。

    」崔本作「爪」,雲:「鵂鶹夜聚人爪於巢中也。

    」「爪」、「蚤」通用,故崔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