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雜志餘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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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胝無胈」,集解曰:「徐廣曰:『胝音竹移反。

    一作腠,音湊,膚理也。

    』」《索隱》本作「躬腠胝無胈」,雲:「張揖曰:『腠,一作戚。

    戚,腠理也。

    胝,音丁私反。

    』」《漢書》作「躬戚無胈」,今本作「躬傶骿胝無胈」,「傶」爲「戚」之譌,「骿胝」二字後人所加。

    説見劉氏端臨《漢學拾遺》。

    張晏曰:「戚,湊理也。

    」合《史記》《漢書》《文選》考之,是《史記》作「胝」,一作「腠」;《漢書》作「戚」,一作「腠」;張揖、孟康竝作「腠」,見上李善注及《史記索隱》。

    「腠」、「戚」古聲相近,故「戚」或作「腠」。

    而《文選》及《史記索隱》則「腠」、「胝」二字竝載。

    揆厥所由,皆一本作「腠」,一本作「胝」,而後人誤合之也。

    《史記》作「胝」,又作「腠」,即其明證矣。

    而李善、劉良、司馬貞皆竝解「腠」、「胝」二字,則其誤已久。

    獨賴有徐廣「胝,一作腠」之語,可識其緻誤之由耳。

     猶鷦已翔乎寥廓之宇 「猶鷦已翔乎寥廓之宇,今李善本如此。

    而羅者猶視乎藪澤」。

    念孫案:「之宇」二字,後人妄加之也。

    「鷦」二句相對爲文,且「澤」字古讀若「鐸」,説見《唐韻正》。

    與「廓」爲韻。

    若加「之宇」二字,則非特句法參差,而韻亦不諧矣。

    五臣本及《史記》《漢書》《漢紀》皆無「之宇」二字。

     夷險芟荒 《荅賓戲》「方今大漢灑埽羣穢,夷險芟荒」,注:「晉灼曰:『發,開也。

    今諸本皆作芟字。

    』」念孫案:據晉灼注,則正文作「夷險發荒」可知。

    「發」者,「癹」之借字也。

    「癹」、「發」聲相近,《玉篇》:「癹,匹葛、扶葛二切。

    」故「癹」通作「發」。

    「癹」亦「夷」也。

    《説文》「癹,以足蹋夷艸」,引《春秋傳》《隱六年》曰:「癹夷藴崇之。

    」是也。

    諸本作「芟」,蓋即「癹」之誤。

    又案:晉灼注《漢書》而訓「發」爲「開」,則《漢書·敘傳》亦必作「發荒」,今本《敘傳》作「芟」,蓋亦「癹」之誤。

     伯夷抗行於首陽柳惠降志而辱仕顔淵樂於簞瓢 念孫案:「伯夷抗行於首陽」四句,當從《漢書·敘傳》作「夷抗行於首陽,惠降志於辱仕,顔耽樂於簞瓢,孔終篇於西狩」。

    今李善本「夷」作「伯夷」,「惠」作「柳惠」,「顔耽樂」作「顔淵樂」,皆後人妄增改之也。

    「夷抗行於首陽」以下皆以六字爲句,今改「夷」爲「伯夷」、「惠」爲「柳惠」,則句法參差,其謬一也。

    謂柳下惠爲柳惠,其謬二也。

    「夷」與「惠」對,「顔」與「孔」對,今改「顔耽樂」爲「顔淵樂」,則與「孔終篇」不對,其謬三也。

    五臣本無「伯」字、「柳」字,「顔耽樂」作「顔潛樂」,義得兩通。

    「降志於辱仕」,各本「於」字竝譌作「而」。

     虎嘯而谷風洌龍興而緻雲氣 念孫案:《聖主得賢臣頌》「虎嘯而谷風洌」二句,本作「虎嘯而風洌,龍興而緻雲」。

    今李善本「風」上有「谷」字,「雲」下有「氣」字,皆後人所加也。

    彼見《四子講德論》雲「虎嘯而風寥戾,龍起而緻雲氣。

    蟋蟀俟秋吟,蜉蝣出以陰」,與此大略相同,故於「雲」下加「氣」字,不知本文原無「氣」字也。

    蓋彼以「戾」、「氣」爲韻,故「雲」下有「氣」字,與此不同也。

    又見《楚辭·七諫》及《淮南·天文篇》竝雲:「虎嘯而谷風至。

    」故於「風」上加「谷」字,不知本文亦無「谷」字也。

    如有「谷」字,則李善當引《楚辭》《淮南》爲證,今乃引《管輅别傳》雲:「虎者陰精而居于陽,依木長嘯,動於巽林,二數相感,故能運風。

    」則「風」上本無「谷」字明矣。

    《嘯賦》注引此正作「虎嘯而風洌,龍興而緻雲」。

    五臣本及《漢書·王褒傳》《漢紀》竝同。

     祚爾煇章 《漢高祖功臣頌》「祚爾煇章」,李善曰:「章,印章也。

    」張銑曰:「福汝煇榮之寵章。

    」念孫案:李、張二説皆非也。

    「煇」讀爲「徽」。

    徽,旌旗之屬。

    徽章,猶言旗章。

    祚,賜也。

    見《齊語》注。

    言賜爾以徽章也。

    《大雅·韓奕》曰:「王錫韓侯,淑旂綏章。

    」是也。

    《説文》曰:「幑,識也。

    「識」今作「幟」。

    以絳徽帛著于背。

    」引昭二十一年《左傳》「揚幑者公徒」,今本作「徽」。

    《大傳》「殊徽號」,鄭注曰:「徽號,旌旗之名也。

    」徽所以爲表章,故曰徽章。

    《齊策》曰:「章子變其徽章,以雜秦軍。

    」是也。

    《宋孝武宣貴妃誄》曰:「崇徽章而出寰甸。

    」「徽」與「煇」古字通,亦通作「揮」。

    《東京賦》曰:「戎士介而揚揮。

    」 立基孝公 《勮秦美新》:「立基孝公,今李善本如此。

    茂惠文,奮昭莊。

    」念孫案:「立基孝公」,「立」字後人所加。

    「基孝公」者,《爾雅》曰:「基,始也。

    」言秦之彊始於孝公也。

    「基孝公」、「茂惠文」、「奮昭莊」皆以三字爲句,加一「立」字,則句法參差矣。

    五臣本及《藝文類聚》所引皆無「立」字。

     鹹稽之於秦紀 「改制度軌量,鹹稽之於《秦紀》」,李善曰:「稽,考也。

    紀,本紀也。

    言考校之而著之《秦紀》。

    」呂向曰:「稽,述也。

    紀,記也。

    言述之於秦史,以記其事。

    」念孫案:李、呂二説皆非也。

    《商頌·玄鳥》正義引《尚書緯》曰:「曰若稽古帝堯。

    稽,同也。

    」鄭注《堯典》同。

    《儒行》曰:「今人與居,古人與稽。

    」《韓子·主道篇》曰:「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

    」韋注《越語》曰:「紀,法也。

    」言改制度軌量,而同之於秦法也。

    《史記·秦始皇紀》曰:「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是其事也。

     狙獷而不臻 「來儀之鳥,肉角之獸,狙獷而不臻」,李善曰:「《説文》曰:『狙,犬暫齧人。

    』又曰:『獷,犬不可親附也。

    』」張銑曰:「鳳皇麒麟,皆以秦如惡狗而不至也。

    狙獷,犬齧人者也。

    」念孫案:李解「狙」字之義未當,張則大謬矣。

    「狙」讀爲「虘」。

    《廣雅》曰:「獡,虘也。

    」虘,曹憲音在何反,謂驚去之貌也。

    「虘」與「狙」古字通,《説文》曰:「獡,犬獡獡不附人也。

    讀若南楚相驚曰獡。

    」又曰:「獷,犬獷獷不可附也。

    」然則狙、獷皆驚去之貌,言麟鳳高飛遠走而不至也。

     神歇靈繹 「神歇靈繹,海水羣飛」,李善曰:「繹,猶緒也。

    言神靈歇其舊緒,不福佑之。

    繹,或爲液。

    海水,喻萬民。

    羣飛,言亂。

    」五臣本「繹」作「液」。

    劉良曰:「天地神祇,以秦無道之甚,故歇其靈潤滋液,不降福祥也。

    」念孫案:李、劉二注皆不得其解而爲之詞。

    今案:繹者,終也。

    「神歇靈繹,海水羣飛」,言始皇既沒而天下皆叛也。

    「繹」字本作「斁」,「繹」、「液」皆其借字也。

    又借作「射」。

    《説文》曰:「斁,終也。

    」《廣雅》曰:「繹,終也。

    」又曰:「疆、繹、終,窮也。

    」《魯頌·駉篇》曰:「思無疆。

    」又曰:「思無斁。

    」《白虎通義》曰:「九月謂之無射何。

    射者,終也。

    言萬物隨陽而終,當復隨陰而起,無有終已也。

    」此皆古人謂終爲斁之證。

    張衡《靈憲》曰:「神歇精斁。

    」義與此同也。

     有馮應而尚缺 「上覽古在昔,有馮應而尚缺,焉壞徹而能全」,李善以「馮應」爲「依憑瑞應」,呂向曰:「憑仁義而感瑞應。

    」念孫案:「應」讀爲「膺」。

    馮膺,猶服膺也。

    「服」與「馮」一聲之轉。

    《中庸》曰:「拳拳服膺而弗失之。

    」《士喪禮》「馮屍」,鄭注曰:「馮,服膺之。

    」《喪大記》「馮屍」,注曰:「馮,謂扶持服膺。

    」《莊子·盜跖篇》曰:「馮而不舍。

    」又曰:「服膺而不舍。

    」服膺,即馮也。

    「服」與「伏」古通用,「服膺」之爲「馮膺」,猶「伏軾」之爲「馮軾」,《史記·酈生傳》「伏軾下齊七十餘城」,《漢書》作「馮軾」。

    「伏琴」之爲「馮琴」,《史記·魏世家》「中期馮琴」,索隱曰:「《春秋後語》作『伏琴』。

    」「茵伏」之爲「茵馮」也。

    《史記·酷吏傳》「未嘗敢均茵伏」,《漢書》作「茵馮」。

    「膺」與「應」古同聲而通用。

    《康誥》曰:「應保殷民。

    」《周語》曰:「膺保明德。

    」「應保」即「膺保」。

    《魯頌·閟宮篇》「戎狄是膺」,《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膺」作「應」。

    《孟子·滕文公篇》「戎狄是膺」,《音義》曰:「膺,丁本作應。

    」此承上文「帝王之道不可離」而言,言上覽古昔,有服膺斯道而尚有缺失者矣,未有壞徹斯道而能自全者也。

    「服膺」與「壞徹」意正相對。

    説者不達,乃讀「應」爲「瑞應」之「應」,宜其詰鞫爲病矣。

     其疇離之 「其異物殊怪,存乎五威將帥,班乎天下者,四十有八章。

    登假皇穹,鋪衍下土,非新家其疇離之」,李善曰:「離,應也。

    」劉良曰:「離,治也。

    」念孫案:「應」、「治」二訓,皆於古無據,且於義未安。

    今案:離者,被也。

    言非新家,其誰被此祥瑞也。

    《後漢書·東平憲王傳》「策曰:『今詔有司,加賜鸞輅乘馬,龍旂九旒,虎賁百人,奉送王行,匪我憲王,其孰離之?』」句法正與此同。

    李賢曰:「離,被也。

    」班固、杜根、張衡《傳》注竝同。

    言非憲王,誰更被蒙此恩也。

     覺德不愷 「夫不勤勤,則前人不當;不懇懇,則覺德不愷」,李善曰:「不懇懇,則覺德不和也。

    《毛詩》曰:『有覺德行。

    』《左氏傳》注曰:『愷,和也。

    』」劉良曰:「不懇懇,則悟大德不和其化也。

    覺,悟也。

    」念孫案:李解「愷」字之義未當,劉則并誤解「覺」字矣。

    今案:覺,大也。

    愷,明也。

    言不懇懇,則大德不明於天下也。

    《孝經》引《詩》「有覺德行」,鄭注曰:「覺,大也。

    」《小雅·斯幹篇》「有覺其楹」,毛傳曰:「有覺,言高大也。

    」《緇衣》引《詩》「覺」作「梏」,鄭注曰:「梏,大也,直也。

    」《爾雅》曰:「愷悌,發也。

    」舍人、李巡、孫炎、郭璞皆訓「愷」爲「明」。

    字亦作「闓」,《廣雅》曰:「闓,明也。

    」 羣公先正罔不夷儀 「天人之事盛矣,鬼神之望允塞。

    羣公先正,罔不夷儀」,李善曰:「《尚書》曰:『羣公既皆聽命。

    』又曰:『亦惟先正夷儀。

    』言有常儀也。

    」劉良曰:「百官羣公之治既正,無不端平有等差也。

    夷,平也。

    」念孫案:李説「羣公」及「夷儀」皆失之,劉説尤謬。

    今案:「羣公先正」,即上所謂「鬼神」。

    《大雅·雲漢篇》曰「羣公先正,則不我助」是也。

    《爾雅》曰:「夷,悅也。

    」郭注引《詩》「我心則夷」。

    又《鄭風·風雨篇》雲:「胡不夷。

    」《商頌·那篇》「亦不夷懌」,毛傳竝與《爾雅》同。

    言羣公先正之神,無不悅其禮儀,故曰「鬼神之望允塞」也。

    下文雲:「姦宄寇賊,罔不振威。

    」「振威」與「夷儀」相對爲文,是「夷」爲「悅」也。

     猶可得而脩也 《典引》「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莫不開元於太昦皇初之首,上哉夐乎,其書猶可得而脩也」,呂向曰:「其書尚可得脩治也。

    」念孫案:「脩」當爲「循」,字之誤也。

    隷書「循」、「脩」二字,傳寫往往譌溷。

    《繫辭傳》「損德之脩也」,釋文:「脩,馬本作循。

    」《莊子·大宗師篇》「以德爲循」,釋文:「循,本亦作脩。

    」《晉語》「矇瞍脩聲」,《王制》正義引作「循聲」。

    《史記·商君傳》「湯武不循古而王」,索隱曰:「《商君書》作『脩古』。

    」《管子·九守篇》「循名而督實」,《呂氏春秋·盡數篇》「射而不中,反循于招,何益于中」,《韓子·五蠹篇》「聖人不期循古」,《趙策》「循禮無邪」,今本「循」字竝譌作「脩」。

    漢《北海相景君碑陰》「故注行都昌台丘暹」,《金石録》曰:「案:《後漢書·百官志》注『河南尹官屬有循行一百三十人』,而《晉書·職官志》州縣吏皆有『循行』。

    今此碑陰載故吏都昌台丘暹而下十九人,皆作『行』。

    他漢及晉碑數有之,亦與此碑陰所書同。

    豈『』、『』字畫相近,遂緻訛謬邪?」《隷續》曰:「『循』、『脩』二字,隷法隻争一畫,書碑者好奇,所以從省借用。

    」循者,述也。

    《邶風·日月》傳曰:「述,循也。

    」《廣雅》曰:「循,述也。

    」太昦以前,不可復考,故上文曰:「踰繩越契,寂寥而亡詔者,系不得而綴也。

    」太昦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故曰「其書可得而述」,非謂脩治之也。

    《後漢書·班固傳》亦誤作「脩」。

     匿亡回而不泯 「匿亡回而不泯,「匿」,古「慝」字也。

    《逸周書·大戒篇》曰:「克禁淫謀,衆匿乃雍。

    」《管子·七法篇》曰:「百匿傷上威。

    」《韓子·主道篇》曰:「處其主之側爲姦匿。

    」「匿」竝與「慝」同。

    《漢書·五行志》「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周官·保章氏》疏、《後漢書·蔡邕傳》注、《文選·月賦》注引《書大傳》竝作「側匿」。

    微胡瑣而不頤」,呂延濟曰:「回,邪也。

    」《班固傳》作「慝亡迥而不泯」,李賢曰:「慝,惡也。

    迥,遠也。

    瑣,小也。

    頤,養也。

    言兇惡者無遠而不滅,微細者何小而不養也。

    」念孫案:「迥」與「瑣」相對爲文,則作「迥」者是也。

    「迥」譌爲「迴」,因譌爲「回」耳。

    呂訓「回」爲「邪」,則是惡無邪而不泯,不詞之甚矣。

    「微」讀爲「徽」,徽,善也。

    説見《班固傳》。

     有不俾而假素罔光度而遺章今其如台而獨闕也 「伊考自遂古,乃降戾爰茲;作者七十有四人,有不俾而假素,罔光度而遺章,今其如台而獨闕也」,李善曰:「言前封禪之君,有天不使之,而尚假竹素,未有告之以光明之度,而遺其篇章。

    《尚書》曰『夏罪其如台』,孔傳曰:『台,我也。

    』」《班固傳》注以「光度」爲「光揚法度」,餘與李善注略同。

    五臣注甚謬,故不録。

    念孫案:李善以「不俾」爲「天不使」,「光度」爲「光明之度」,「如台」爲「如我」,李賢又以「光度」爲「光揚法度」,皆不得其解而爲之詞也。

    今案:不俾者,不從也。

    《爾雅》曰:「俾,從也。

    」《君奭》曰:「海隅出日,罔不率俾。

    」猶《魯頌》言「至于海邦,莫不率從」也。

    「度」與「宅」古字通。

    「光度」即「光宅」也。

    《書序》曰「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是也。

    薛瓚注《漢書·韋玄成傳》曰:「古文『宅』、『度』同。

    」《大雅·皇矣篇》「此維與宅」,《論衡·初稟篇》引作「度」。

    《文王有聲篇》「宅是鎬京」,《坊記》引作「度」。

    又《堯典》「宅西」,《周官·縫人》注引作「度」。

    「五流有宅」,《史記·五帝紀》作「度」。

    《禹貢》「是降丘宅土」,《風俗通義》引作「度」。

    「三危既宅」,《夏本紀》作「度」。

    《立政》「文王惟克厥宅心」,《漢石經》作「度」。

    凡《古文尚書》例作「宅」,《今文尚書》例作「度」。

    孟堅本用今文,此言「光度」,即《書序》之「光宅」。

    猶上文言「正位度宗」,即《顧命》之「恤宅宗」也。

    「光宅天下」者,廣宅天下也。

    《周頌·敬之》傳曰:「光,廣也。

    」「光」與「廣」義同而字亦相通。

    《周語》:「熙,廣也。

    」韋注引鄭司農雲:「廣,當爲光。

    」《堯典》曰:「光被四表。

    」漢《樊毅復華下民租田口算碑》曰:「廣被四表。

    」《荀子·禮論篇》曰「積厚者流澤廣」,《大戴禮·禮三本篇》作「流澤光」,皆其證也。

    「如台」者,奈何也。

    《湯誓》「夏罪其如台」,《史記·殷本紀》作「有罪其奈何」。

    《高宗肜日》「乃曰其如台」,《史記》作「乃曰其奈何」。

    《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史記》作「今王其奈何」。

    是古謂「奈何」爲「如台」也。

    《盤庚》「蔔稽曰:其如台」,亦謂「蔔問曰:其奈何」也。

    《法言·問道篇》「莊周申韓不乖寡聖人而漸諸篇,則顔氏之子、閔氏之孫其如台」,言三子若不詆訾聖人,則顔閔之徒其奈之何也。

    《漢書·敘傳》「矧乃齊民,作威作惠,如台不匡」,言奈何不匡正之也。

    説者皆訓「台」爲「我」,而其義遂不可通矣。

    言自古封禪之君,有海内未盡率從而尚假竹素者,未有光宅天下而遺其文章者,今其奈何而獨闕也。

    《郭有道碑》文曰:「今其如何而闕斯禮。

    」句法本此。

     光允不陽 念孫案:班固《述成紀》「炎炎燎火,亦允不陽」,亦,發語詞。

    《臯陶謨》曰:「亦行有九德。

    」是也。

    經傳中若是者多矣。

    今李善本作「光允不陽」者,後人但知「亦」爲連及之詞,而不知其爲發語詞,故妄改爲「光」。

    不知此謂火之不揚,非謂其光也。

    《小雅·正月篇》「燎之方揚」亦謂火,非謂光也。

    《漢書·谷永傳》作「燎之方陽」。

    「陽」、「揚」古字通。

    五臣本及《漢書·敘傳》《漢紀》皆作「亦允不陽」。

    李善引張晏注曰:「天子之威盛如燎火之陽,今委政王氏,亦不熾矣。

    」據此,則正文本作「亦允不陽」明矣。

    今本「亦不熾矣」作「不亦熾乎」,又今本《漢書》張晏注作「不炎熾矣」,皆後人不文義而妄改之。

     躬親節儉 念孫案:《非有先生論》「舉賢才,布德惠,施仁義,賞有功,躬親節儉」,五臣本及《漢書·東方朔傳》竝作「躬節儉」,六臣本注雲:「躬,善本作『親』。

    」據此,則李善本本作「親節儉」。

    今作「躬親節儉」者,校書者據五臣本旁記「躬」字,而後人誤合之也。

    自「舉賢才」以下,皆以三字爲句。

    加入「躬」字,則句法參差矣。

    下文「放鄭聲」以下七句,「開内藏」以下六句,亦以三字爲句。

     但懸曼矰 《四子講德論》「是以空柯無刃,公輸不能以斵,但懸曼矰,蒲苴不能以射」,李善曰:「薛君《韓詩章句》曰:『曼,長也。

    』」張銑曰:「蒲苴子,善弋射者也。

    與曼矰,不與其弓,則不能發射也。

    」念孫案:李、張皆未解「懸」字、「曼」字之義。

    懸,謂繳也。

    繳,繩也。

    矰,弋射矢也。

    弋者以繳繫矢而射,故曰懸。

    懸,繫也。

    《淮南·説山篇》「好弋者先具繳與矰」,高注曰:「繳,大綸。

    矰,短矢。

    繳所以繫矰。

    」是也。

    曼者,無也。

    言但有繳而無矰,則雖蒲苴不能以射也。

    《廣雅》:「曼,無也。

    」《小爾雅》同。

    《法言·寡見篇》曰:「曼是爲也。

    」《五百篇》曰:「行有之也,病曼之也。

    」皆謂「無」爲「曼」。

    「但懸曼矰」與「空柯無刃」相對爲文。

    「但」亦「空」也。

    「曼」亦「無」也。

    「無」、「曼」一聲之轉,「無」之轉爲「曼」,猶「蕪菁」之轉爲「蔓菁」矣。

     偃息匍匐乎詩書之門 「偃息匍匐乎詩書之門,今李善本如此。

    遊觀乎道德之域」。

    念孫案:「匍匐」二字,後人妄加之也。

    「偃息乎詩書之門」、「遊觀乎道德之域」皆以七字爲句,加入「匍匐」二字,則非特句法參差,且文不成義矣。

    五臣本無「匍匐」。

     貪不可冀無爲二母之所笑 念孫案:《王命論》「貪不可冀,無爲二母之所笑」,「無」字本在「貪」字上,言毋貪不可冀望之事,爲二母所笑也。

    《漢書·敘傳》作「毋貪不可幾」、《漢紀》作「無貪不可幾」者是其證。

    又案:李周翰注雲:「勿貪帝位,終不可冀望,徒爲二母所笑。

    」則「無」字本在「貪不可冀」之上明矣。

    今本「無」字在下句「爲」字上,蓋後人不曉文義而妄移其次耳。

     棲遲泌丘 《郭有道碑》文「棲遲泌丘,善誘能教」,李善曰:「《毛詩》曰:『泌之洋洋,可以療飢。

    』」念孫案:毛以「泌」爲泉水,此言「泌丘」,則與《毛傳》異義。

    案:《廣雅》曰:「丘上有木爲柲丘。

    」此碑雲「棲遲泌丘」,而《周巨勝碑》亦雲「洋洋泌丘,于以逍遙」,又束晳《玄居釋》曰:「學既積而身困,夫何爲乎祕丘?」《抱樸子·正郭篇》曰:「廁高潔之條貫,爲祕丘之俊民。

    」「泌」、「柲」、「祕」字異而義同。

    蔡邕、張揖、束晳、葛洪竝以「泌」爲丘名,説與毛異,蓋本於三家也。

     世謂隨夷爲溷兮謂跖蹻爲廉 念孫案:《弔屈原文》:「世謂隨夷爲溷兮,謂跖蹻爲廉。

    」本無兩「爲」字,今有之者,後人以下文雲「莫邪爲鈍兮,鉛刀爲銛」,故加之也。

    不知此二句言謂不言爲,下二句言爲不言謂,互文也。

    若此二句有「爲」字,則不成句法矣。

    《史記》《漢書》賈誼傳俱無「爲」字。

     豈能容夫吞舟之巨魚 「彼尋常之汙瀆兮,豈能容夫吞舟之巨魚」。

    念孫案:「巨」字後人所加。

    既言吞舟之魚,則不必更言巨矣。

    《列子·楊朱篇》曰:「吞舟之魚,不遊枝流。

    」《莊子·庚桑楚篇》曰:「吞舟之魚,碭而失水。

    」《呂氏春秋·慎勢篇》曰:「吞舟之魚陸處。

    」《韓詩外傳》曰:「滎澤之水,無吞舟之魚。

    」《淮南·繆稱篇》曰:「尋常之溝,無吞舟之魚。

    」《史記·酷吏傳》曰:「網漏於吞舟之魚。

    」後人以李善注雲「尋常之溝,巨魚無所還其體」,因於正文内加「巨」字。

    不知此引《莊子》之文,以明小水之不容巨魚耳,非正文内本有「巨」字也。

    劉良注雲「吞舟之魚,今本作「吞舟巨魚」,亦是後人所改。

    下文雲:「言小池水之中,不能容吞舟之魚。

    」則仍未改也。

    謂大魚腹中可容船也。

    」則正文内原無「巨」字明矣。

    《史記》《漢書》皆無「巨」字。

     擠爲山乎九天 《弔魏武帝文》「彼人事之大造,夫何往而不臻。

    將覆簣於浚谷,擠爲山乎九天」,李善曰:「擠,墜也。

    」張銑曰:「爲山將至九天,忽山穨,謂大功既成而死矣。

    」念孫案:「擠」讀爲「朝隮于西」之「隮」。

    隮,升也。

    爲山者自下而上,故曰隮。

    言人事所成,何往不至,譬如爲山,將覆簣於深谷之中,而隮之至於九天也。

    若雲「墜爲山乎九天」,則與上意不貫。

    下二句雲「苟理窮而性盡,豈長筭之所研」,乃始言功成而身死耳。

    「擠」與「隮」古字通,昭十三年《左傳》「知擠於溝壑矣」,杜注曰:「擠,墜也。

    」《商書·微子篇》「予顛隮」,馬注曰:「隮,猶墜也。

    」「擠墜」之「擠」通作「隮」,猶「隮升」之「隮」通作「擠」矣。

     注 三,原作「二」,據《尚書》改。

     注 ,原作「循」,據《隸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