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雜志餘編上
關燈
小
中
大
》曰:「墟,故所居也。
」凡經傳言「丘墟」者,皆謂故所居之地。
言井魚拘於所居,故不知海之大也。
魚居於井,猶河伯居於涯涘之閒,故下文曰:「今爾出於涯涘,觀於大海,乃知爾醜也。
」 鴟鵂 「鴟鵂夜撮蚤,察豪末」。
引之曰:「鵂」字涉《釋文》内「鴟,鵂鶹」而衍。
《埤雅》引此已誤。
案《釋文》曰:「鴟,尺夷反。
崔雲:『鴟,鵂鶹。
』」而不爲「鵂」字作音,則正文内本無「鵂」字明矣。
《淮南·主術篇》亦雲:「鴟夜撮蚤。
」 無東無西 「無南無北,奭然四解,淪於不測;無東無西,始於玄冥,反於大通」。
念孫案:「無東無西」當作「無西無東」。
「北」、「測」爲韻,「東」、「通」爲韻。
腞楯之上聚僂之中 《達生篇》「苟生有軒冕之尊,死得於腞楯之上、聚僂之中則爲之」,釋文:「司馬雲:腞猶篆也。
楯猶案也。
聚僂,器名也。
今冢壙中注爲之。
一雲:聚僂,棺椁也。
一雲:聚當作菆,僂當作蔞,謂殯於菆塗蔞翣之中。
」念孫案:「腞」讀爲「輇」,謂載柩車也。
《雜記》「載以輲車」,鄭注曰:「輲讀爲輇。
」釋文:「輇,市專反,又市轉反。
」《士喪禮記》注曰:「載柩車,《周禮》謂之蜃車,《雜記》謂之團,或作輇,或作槫,聲讀皆相附耳。
其車之轝狀如牀,中央有轅,前後出,設前後輅。
轝上有四周,下則前後有軸,以輇爲輪。
許叔重説:有輻曰輪,無輻曰輇。
」「輇」、「輲」、「槫」、「團」竝字異而義同。
此作「腞」,義亦同也。
「楯」讀爲「輴」,亦謂載柩車也。
《檀弓》曰:「天子之殯也,菆塗龍輴以椁。
」又曰:「天子龍輴而椁幬,諸侯輴而設幬。
」《喪大記》曰「君殯用輴」,鄭注曰:「天子之殯,居棺以龍輴,諸侯輴不畫龍,大夫廢輴。
」《士喪禮下篇》注曰:「輁,狀如長牀。
穿桯,前後著金而關軸焉。
大夫、諸侯以上有四周謂之輴。
」此謂朝廟時所用。
「輴」與「楯」古字通,《雜記》注曰:「載柩以楯。
」是其證也。
「聚僂」,謂柩車飾也。
衆飾所聚,故曰聚僂。
亦以其形中高而四下,故言僂也。
《雜記》注曰:「將葬,載柩之車飾曰柳。
」《周官·縫人》「衣翣柳之材」,注曰:「柳之言聚,諸飾之所聚。
」《釋名》曰:「輿棺之車,其蓋曰柳。
柳,聚也。
衆飾所聚,亦其形僂也。
」《檀弓》曰:「設蔞翣。
」《荀子·禮論篇》曰:「無帾絲歶縷翣,其以象菲帷幬尉也。
」「柳」、「蔞」、「縷」、「僂」竝字異而義同。
《呂氏春秋·節喪篇》「僂翣以督之」,其字亦作「僂」。
《釋文》所引或説,以「僂」爲「蔞翣」字是也,餘説皆失之。
殺鴈而亨之 《山木篇》「莊子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豎子殺鴈而亨之」,釋文:「亨,普彭反,煮也。
」念孫案:「亨」讀爲「享」。
「享之」,謂享莊子。
故人喜莊子之來,故殺鴈而享之。
「享」與「饗」通,《呂氏春秋·必己篇》作「令豎子爲殺鴈饗之」,是其證也。
古書「享」字作「亨」,「烹」字亦作「亨」,故《釋文》誤讀爲「烹」,而今本遂改「亨」爲「烹」矣。
原文作「亨」,故《釋文》音普彭反。
若作「烹」,則無須音釋。
必取其緒 「食不敢先嘗,必取其緒」,釋文曰:「緒,次緒也。
」念孫案:陸説非也。
緒者,餘也。
言食不敢先嘗,而但取其餘也。
《讓王篇》「其緒餘以爲國家」,司馬彪曰:「緒者,殘也。
謂殘餘也。
」《楚辭·九章》「欸秋冬之緒風」,王注曰:「緒,餘也。
」《管子·弟子職篇》「奉椀以爲緒」,尹知章曰:「緒,然燭燼也。
」「燼」亦「餘」也。
見《方言》《廣雅》。
眞泠禹曰 「舜之將死,眞泠禹曰:『女戒之哉!』」釋文曰:「眞,司馬本作。
泠音零。
司馬雲:泠,曉也。
謂以道曉語禹也。
泠或爲命,又作令,命猶教也。
」引之曰:「」當爲「」,「」,籀文「乃」字,隷書作「迺」。
「」形似「」,《繹山碑》「乃今皇帝」,「乃」字作「」,形似「」字。
故譌作「」,又譌作「眞」。
「命」與「令」古字通。
《周官·司儀》「則令爲壇三成」,《覲禮》注引此「令」作「命」。
僖九年《左傳》「令不及魯」,「令」,本又作「命」。
《莊子·田子方篇》「先君之令」,「令」,本或作「命」。
《周官·大蔔》注「以命龜也」,「命」,亦作「令」。
作「命」、作「令」者是也。
「令禹」者,乃命禹也。
目大運寸 「莊子遊乎雕陵之樊,覩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司馬彪曰:「運寸,可回一寸也。
」念孫案:司馬以「運」爲「轉運」之「運」,非也。
「運寸」與「廣七尺」相對爲文,「廣」爲橫,則「運」爲從也。
「目大運寸」,猶言目大徑寸耳。
《越語》「句踐之地,廣運百裡」,韋注曰:「東西爲廣,南北爲運。
」是「運」爲從也。
《西山經》曰:「是山也,廣員百裡。
」「員」與「運」同。
《周官·大司徒》「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士喪禮記》「廣尺,輪二尺」,鄭注竝曰:「輪,從也。
」「輪」與「運」聲近而義同,「廣輪」即「廣運」也。
三月不庭 「莊周反入,三月不庭。
藺且從而問之:『夫子何爲頃閒甚不庭乎?』莊周曰:『今吾遊於雕陵而忘吾身,異鵲感吾顙;遊於栗林而忘吾真,栗林虞人以吾爲戮,吾所以不庭也。
』」釋文曰:「三月不庭,一本作『三日』。
司馬雲:『不出坐庭中三月。
』」念孫案:如司馬説,則「庭」上須加「出」字而其義始明。
下文雲:「夫子何爲頃閒甚不庭乎?」若以「甚不庭」爲甚不出庭,則尤不成語。
今案:「庭」當讀爲「逞」,「不逞」,不快也。
「甚不逞」,甚不快也。
忘吾身,忘吾真,而爲虞人所辱,是以不快也。
《方言》曰:「逞、曉,快也。
自關而東,或曰曉,或曰逞。
江、淮、陳、楚之閒曰逞。
」桓六年《左傳》「今民餒而君逞欲」,《周語》「虢公動匱百姓以逞其違」,韋、杜注竝曰:「逞,快也。
」「逞」字古讀若「呈」,聲與「庭」相近,故通作「庭」。
張衡《思玄賦》「怨素意之不逞」,與「情」、「名」、「聲」、「營」、「平」、「峥」、「禎」、「鳴」、「榮」、「寧」爲韻。
《説文》:「逞,從辵,呈聲。
」僖二十三年《左傳》「淫刑以逞」,《釋文》「逞」作「呈」。
《方言》「逞,解也」,《廣雅》作「呈」。
「三月不庭」,一本作「三日」,是也。
下文言「夫子頃閒甚不庭」,若三月之久,不得言「頃閒」矣。
臣有守也 《知北遊篇》:「大馬之捶鉤者,年八十矣,而不失豪芒。
大馬曰:『子巧與?有道與?』曰:『臣有守也。
』」念孫案:「守」即「道」字也。
《達生篇》:「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
』」是其明證矣。
「道」字古讀若「守」,故與「守」通。
凡九經中用韻之文,「道」字皆讀若「守」。
《楚辭》及《老》《莊》諸子竝同。
秦《會稽刻石文》「追道高明」,《史記·秦始皇紀》「道」作「首」,「首」與「守」同音。
《説文》:「道,從辵,首聲。
」今本無「聲」字者,二徐不曉古音而削之也。
簡髮而扻 《庚桑楚篇》「簡髮而扻,數米而炊」,釋文:「扻,莊筆反,又作『櫛』,亦作『楖』,皆同。
郭音『節』,徐側冀反。
」引之曰:《玉篇》:「扻,苦敢切,打扻也。
」不得音莊筆反,又音「節」。
「扻」當爲「」,即《玉篇》「」字,隷書轉寫手旁於左耳。
《玉篇》:「,七咨切,挐也。
」此借爲「櫛髮」之「櫛」,故音莊筆反,又音「節」。
凡從次聲之字,可讀爲「即」,又可讀爲「節」。
《説文》「垐,以土增大道上,從土,次聲。
古文垐,從土,即聲」,引《虞書》「朕堲讒説殄行」。
《玉篇》音才資、才即二切。
《説文》:「,欂櫨也。
從木,咨聲。
」咨,從口,次聲。
即是「山節藻棁」之「節」。
《康誥》「勿庸以次女封」,《荀子·緻士篇》引此「次」作「即」,皆其例也。
「」爲「櫛髮」之「櫛」,當讀入聲,而其字以次爲聲,則亦可讀去聲,故徐邈音側冀反。
吉兇 「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無蔔筮而知吉兇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諸人而求諸己乎」。
念孫案:「吉兇」當爲「兇吉」。
「一」、「失」、「吉」爲韻,「止」、「已」、「己」爲韻。
《管子·心術篇》「能專乎?能一乎?能毋蔔筮而知兇吉乎」,是其證。
《内業篇》「兇吉」亦誤爲「吉兇」,唯《心術篇》不誤。
儒以金椎控其頤 《外物篇》:「儒以詩禮發家,大儒臚傳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
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於陵陂。
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爲!」接其鬢,壓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口中珠。
』」念孫案:「儒以金椎控其頤」,《藝文類聚·寶玉部》引此「儒」作「而」,是也。
而,汝也。
自「未解裙襦」以下,皆小儒荅大儒之詞。
言汝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其口中之珠也。
「而」、「儒」聲相近,上文又多「儒」字,故而誤作「儒」。
哽而不止則跈 「凡道不欲壅,壅則哽,哽而不止則跈,跈則衆害生」,郭象曰:「當通而塞,則理有不洩而相騰踐也。
」釋文:「跈,女展反。
《廣雅》雲:『履也,止也。
』本或作『蹍』,同。
」念孫案:踐履與壅塞,二義不相比附。
郭雲「理有不洩而相騰踐」,所謂曲説者也。
「本或作蹍」,亦非也。
今案:「跈」讀爲「抮」。
抮,戾也。
言哽塞而不止,則相乖戾,相乖戾則衆害生也。
《廣雅》曰:「抮,盭也。
」「盭」與「戾」同。
《方言》曰:「軫,戾也。
」郭璞曰:「相了戾也。
」《孟子·告子篇》「紾兄之臂而奪之食」,趙岐曰:「紾,戾也。
」此雲「哽而不止則跈」,義竝與「抮」同。
上謀而下行貨 《讓王篇》:「今周見殷之亂而遽爲政,上謀而下行貨,阻兵而保威。
」念孫案:「上謀而下行貨」,「下」字後人所加也。
「上」與「尚」同。
「上謀而行貨,阻兵而保威」,句法正相對。
後人誤讀「上」爲「上下」之「上」,故加「下」字耳。
《呂氏春秋·誠廉篇》正作「上謀而行貨,阻兵而保威」。
病瘦 《盜跖篇》「除病瘦死喪憂患,其中開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過四五日而已矣」,釋文:「瘦,色又反。
」念孫案:「瘦」當爲「瘐」,字之誤也。
瘐,亦病也。
病瘐爲一類,死喪爲一類,憂患爲一類。
「瘐」字本作「瘉」,《爾雅》曰:「瘉,病也。
」《小雅·正月篇》「胡俾我瘉」,《毛傳》與《爾雅》同。
《漢書·宣帝紀》「今繫者或以掠辜,若飢寒瘐死獄中」,蘇林曰:「瘐,病也。
囚徒病,律名爲瘐。
」師古曰:「瘐,音庾,字或作瘉。
」《王子侯表》曰:「富侯龍下獄瘐死。
」 無轉而行 「無轉而行,無成而義,將失而所爲」。
念孫案:「無轉而行」,「轉」讀爲「專」。
《山木篇》雲「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爲」,即此所謂「無專而行」也。
此承上文「與時消息,與道徘徊」而言,言當隨時順道,而不可專行仁義。
若專而行,成而義,則將失而所爲矣。
故下文雲:「正其言,必其行,故服其殃,離其患也。
」「必其行」即此所謂「專而行」也。
《秋水篇》「無一而行,與道參差」,「一」亦「專」也。
「無專而行」,猶言無一而行也。
「專」與「轉」古字通,又通作「摶」。
《史記·吳王濞傳》「燕王摶胡衆入蕭關」,索隱曰:「摶音專,謂專統領胡兵也。
」《漢書》「摶」作「轉」。
馮氣 「今富人侅溺於馮氣,若負重行而上也,可謂苦矣」,釋文曰:「馮氣,馮音憤。
憤,滿也。
言憤畜不通之氣也。
」念孫案:馮氣,盛氣也。
昭五年《左傳》「今君奮焉震電馮怒」,杜注曰:「馮,盛也。
」《楚辭·離騷》「馮不猒乎求索」,王注曰:「馮,滿也。
楚人名滿曰馮。
」是「馮」爲盛滿之義,無煩改讀爲「憤」也。
達於知者肖 《列禦寇篇》「達生之情者傀,達於知者肖」,郭象曰:「傀然大,恬解之貌。
肖,釋散也。
」念孫案:郭以「傀」爲「大」,是也。
以「肖」爲「釋散」,則非。
《方言》曰:「肖,小也。
」《廣雅》同。
「肖」與「傀」正相反,言任天則大,任智則小也。
「肖」猶「宵」也,《學記》「宵雅肄三」,鄭注曰:「宵之言小也。
」「宵」、「肖」古同聲,故《漢書·刑法志》「肖」字通作「宵」。
《史記·太史公自序》「申呂肖矣」,徐廣曰:「肖,音痟。
痟,猶衰微。
」義亦相近也。
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天下篇》「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郭象斷「天下多得一」爲句。
釋文曰:「得一,偏得一術。
」念孫案:「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當作一句讀。
下文雲:「天下之人,各爲其所欲焉以自爲方。
」句法正與此同。
一察,謂察其一端而不知其全體。
下文雲:「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
」即所謂「一察」也。
若以「一」字上屬爲句,「察」字下屬爲句,則文不成義矣。
呂氏春秋 蟄蟲始振 蟄蟲鹹動 《孟春篇》「蟄蟲始振」,高注曰:「蟄伏之蟲乘陽,始振動蘇生也。
」《仲春篇》「蟄蟲鹹動」,注曰:「蟄伏之蟲皆動蘇。
」念孫案:如高注,則「始振」及「鹹動」下皆當有「蘇」字,今本無「蘇」字者,後人依《月令》删之耳。
「蘇」本作「穌」,《淮南·時則篇》「蟄蟲始振穌」,高注曰:「振動,穌生也。
」又「蟄蟲鹹動穌」,注曰:「穌,生也。
」足與此文互相證明矣。
其誰可而爲之 《去私篇》「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南陽無令,其誰可而爲之?』」高注曰:「而,能也。
」念孫案:「而」、「能」古雖同義,此「而」字不可訓爲「能」,「而」猶「以」也。
言誰可以爲之也。
誰可以爲之,猶言誰能爲之。
若雲誰可能爲之,則不辭矣。
古者「而」與「以」同義,故「可以」或曰「可而」。
《功名篇》曰:「故當今之世,有仁人在焉,不可而不此務,有賢主不可而不此事,賢不肖不可以不相分。
」「而」與「以」同義,故二字可以互用。
《不屈篇》曰:「惠子曰:『若王之言,則施不可而聽矣。
』」《用民篇》曰:「處次官,執利勢,不可而不察於此。
」《墨子·尚賢篇》曰:「使天下之爲善者可而勸也,爲暴者可而沮也。
」又曰:「上可而利大,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
」《尚同篇》曰:「上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下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
」皆其證也。
餘見《荀子》「剄而獨鹿」下。
達帝功 《古樂篇》「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六曰《達帝功》」,畢氏弇山改「達」爲「建」,説雲:「《文選·上林賦》注張揖引作『徹帝功』,李善謂『以建爲徹,誤』,則當作『建』也。
」念孫案:《上林賦》注,張揖曰:「葛天氏八曲,六曰《徹帝功》。
」李善曰:「《呂氏春秋》『六曰《達帝功》』,今注以『達』爲『徹』,誤。
」念孫謂徹者,通也。
通,亦達也。
《釋名》曰:「達,徹也。
」昭二年《左傳》「徹命于執事」,《周語》「其何事不徹」,韋、杜注竝雲:「徹,達也。
」徹與達義同而聲亦相近,故張揖引此「達」作「徹」。
李善駁之,誤也。
至今本《文選》注「達」作「建」,乃傳寫之誤。
建與徹聲義皆不相近,若本是「建」字,張揖無緣改「建」爲「徹」。
考《初學記·樂部上》《太平禦覽·樂部四》引此竝作「達帝功」,則作「達」者是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引作「建帝功」,亦後人據誤本《文選》改之。
今據誤本《文選》以改本書,失之矣。
水道壅塞不行其原 「昔陶唐氏之始,陰多滯伏而湛積,水道壅塞,不行其原」,舊校雲:「一作『陽道壅塞,不行其次』。
」孫氏詒穀雲:「李善注《文選·傅武仲〈舞賦〉》《張景陽〈七命〉》俱引作『陽道壅塞』。
」念孫案:作「陽道」者是也。
「陽道壅塞」與「陰多滯伏」正相對,後人以高注雲「故有洪水之災」,遂改「陽道」爲「水道」,不知高注自謂陽道壅塞,故有洪水之災,非正文内本有「水」字也。
「原」當爲「序」,字之誤也。
《莊子·則陽篇》「隨序之相理」,釋文:「序,或作原。
」陽道壅塞,故行不由序。
别本作「不行其次」,次亦序也。
《漢書·司馬相如傳》注引此正作「陽道壅塞,不行其序」。
苓管 「吹苓管壎篪」。
引之曰:「苓」當爲「笭」,即「笙」字也。
古從生聲之字,或從令聲。
「笙」之爲「笭」,猶「旌」之爲「旍」也。
《玉篇》雲:「旍同旌,見《禮記》。
」《爾雅·釋天》釋文雲:「旌,本又作旍。
」《月令》「載旌旐」,《呂氏春秋·季秋篇》「旌」作「旍」。
隷書從之字,多變從艹,故「笭」譌作「苓」。
或曰:「籥」字之譌,「竹」誤爲「艹」,又脫下半耳。
賢者益疑 《禁塞篇》「救守之説出,則不肖者益幸也,「也」當作「矣」。
與下句文同一例。
今作「也」者,因與上文「不肖者之幸也」相涉而誤。
賢者益疑矣」,高注曰:「疑怪其何以益幸也。
」念孫案:高説非也。
疑者,恐也。
言不肖者益幸,而賢者益恐也。
古者謂「恐」曰「疑」。
《雜記》曰:「五十不緻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爲疑死。
」鄭注曰:「疑,猶恐也。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君子見善,恐不得與焉;見不善,恐其及己也。
是故君子疑以終身。
」《管子·小問篇》曰:「駮食虎豹,故虎疑焉。
」《荀子·宥坐篇》「其赴百仞之谷不懼」,《大戴禮·勸學篇》「懼」作「疑」,皆其證也。
上文雲:「守無道而救不義,則禍莫大焉,爲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故此言「救守之説出,則不肖者益幸,而賢者益恐」。
憂恨 《懷寵篇》:「憂恨冒疾,遂過不聽。
」引之曰:「憂恨」與「遂過不聽」義不相屬,「憂」當爲「複」。
「複」與「愎」同。
古無「愎」字,故借「複」爲之。
或通作「復」,《韓子·十過篇》「夫知伯之爲人也,好利而鷙愎」,《趙策》「愎」作「復」是也。
又通作「覆」,《管子·五輔篇》「下愈覆鷙而不聽從」是也。
又通作「蝮」,《史記·酷吏傳贊》「京兆無忌、馮翊殷周蝮鷙」是也。
隷書「複」字或作「」,「憂」字或作「」,二形相似而誤。
《書·堯典》正義:「夏侯等書『心腹腎腸』曰『憂賢陽』。
」《史記·秦始皇紀〈刻碣石門辭〉》「文復無罪」,徐廣曰:「復,一作憂。
」蓋「腹」、「復」竝通作「複」,因誤爲「憂」也。
「恨」與「很」同。
《爾雅》「鬩,恨也」,孫炎本「恨」作「很」。
又《荀子》見下。
《莊子·漁父篇》曰:「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很。
」《説文》曰:「很,不聽從也。
」宣十二年《左傳》注曰:「愎,很也。
」故曰:「愎很冒疾,遂過不聽。
」《逸周書·謚法篇》曰:「愎很遂過曰刺。
」《荀子·成相篇》曰:「恨復遂過不肯悔。
」「恨復」與「很愎」同,今本「復」譌作「後」,辯見《荀子》。
義竝與此同。
奮投 《愛士篇》:「晉惠公之右路石,奮投而擊繆公。
」念孫案:「投」當爲「杸」,字之誤也。
《説文》「杸,軍中士所持殳也。
從木、從殳」,引《司馬法》「執羽從杸」。
《急就篇》曰「鐵錘檛杖棁柲杸」,今經傳通作「殳」。
載旍旐輿受車以級 《季秋篇》「命僕及七騶鹹駕,載旍旐輿,「旍」與「旌」同。
受車以級,整設于屏外」,高注曰:「田僕掌佐車之政,令獲者植旍,故載旍也。
輿,衆也。
衆當受田車者,各以等級陳于屏外也。
」引之曰:注言「載旍」而不及「旐」,則「旍」下無「旐」字,「旐」字蓋後人據《月令》加之也。
《淮南·時則篇》作「戴荏」,「荏」即「旌」之譌,「荏」下亦無「旐」字,當删去。
其「輿」字當讀爲「旟」,屬上句讀。
《月令》雲「載旌旐」,此雲「載旍旟」,旟、旐皆旌旂之屬,各舉一物言之耳。
高以「輿」字屬下句讀,又訓爲衆,皆失之。
剗而類揆吾家 《知士篇》:「靜郭君大怒曰:『剗而類!揆吾家,苟可以傔劑貌辨者,吾無辭爲也。
』」高注曰:「剗,滅也。
而,汝也。
傔,足也。
揆度吾家,誠可以足劑貌辨者,吾不辭也。
」念孫案:「剗」與「殘」同。
《觀世篇》「以兵相剗」,《謹聽篇》「剗」作「殘」,是其證也。
「揆」與「睽」同。
《後漢書·馬融傳》注曰:「睽,離也。
」言雖殘害汝類,離析吾家,苟可以快劑貌辨者,吾不辭也。
《齊策》作「剗而類,破吾家」,「破」與「睽」、「離」義亦相近,高以「揆」爲「揆度」,則與上句不類矣。
官人事 《安死篇》「憚耕稼採薪之勞,不肯官人事」,高注曰:「既憚耕稼,又不肯居官脩治人事也。
」念孫案:官,猶事也。
事如「請事斯語」之「事」。
言不肯事其民事也。
《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鄭注曰:「官,猶事也。
」人事即指耕稼而言,高誤以官爲居官,遂分耕稼與人事爲二。
爲我死 《異寶篇》:「孫叔敖疾,將死,戒其子曰:『爲我死,王則封女,必無受利地。
』」畢曰:「『爲』字衍。
《後漢書·郭丹傳》注引此無。
」念孫案:爲,猶如也。
言如我死而王封汝,汝必無受
」凡經傳言「丘墟」者,皆謂故所居之地。
言井魚拘於所居,故不知海之大也。
魚居於井,猶河伯居於涯涘之閒,故下文曰:「今爾出於涯涘,觀於大海,乃知爾醜也。
」 鴟鵂 「鴟鵂夜撮蚤,察豪末」。
引之曰:「鵂」字涉《釋文》内「鴟,鵂鶹」而衍。
《埤雅》引此已誤。
案《釋文》曰:「鴟,尺夷反。
崔雲:『鴟,鵂鶹。
』」而不爲「鵂」字作音,則正文内本無「鵂」字明矣。
《淮南·主術篇》亦雲:「鴟夜撮蚤。
」 無東無西 「無南無北,奭然四解,淪於不測;無東無西,始於玄冥,反於大通」。
念孫案:「無東無西」當作「無西無東」。
「北」、「測」爲韻,「東」、「通」爲韻。
腞楯之上聚僂之中 《達生篇》「苟生有軒冕之尊,死得於腞楯之上、聚僂之中則爲之」,釋文:「司馬雲:腞猶篆也。
楯猶案也。
聚僂,器名也。
今冢壙中注爲之。
一雲:聚僂,棺椁也。
一雲:聚當作菆,僂當作蔞,謂殯於菆塗蔞翣之中。
」念孫案:「腞」讀爲「輇」,謂載柩車也。
《雜記》「載以輲車」,鄭注曰:「輲讀爲輇。
」釋文:「輇,市專反,又市轉反。
」《士喪禮記》注曰:「載柩車,《周禮》謂之蜃車,《雜記》謂之團,或作輇,或作槫,聲讀皆相附耳。
其車之轝狀如牀,中央有轅,前後出,設前後輅。
轝上有四周,下則前後有軸,以輇爲輪。
許叔重説:有輻曰輪,無輻曰輇。
」「輇」、「輲」、「槫」、「團」竝字異而義同。
此作「腞」,義亦同也。
「楯」讀爲「輴」,亦謂載柩車也。
《檀弓》曰:「天子之殯也,菆塗龍輴以椁。
」又曰:「天子龍輴而椁幬,諸侯輴而設幬。
」《喪大記》曰「君殯用輴」,鄭注曰:「天子之殯,居棺以龍輴,諸侯輴不畫龍,大夫廢輴。
」《士喪禮下篇》注曰:「輁,狀如長牀。
穿桯,前後著金而關軸焉。
大夫、諸侯以上有四周謂之輴。
」此謂朝廟時所用。
「輴」與「楯」古字通,《雜記》注曰:「載柩以楯。
」是其證也。
「聚僂」,謂柩車飾也。
衆飾所聚,故曰聚僂。
亦以其形中高而四下,故言僂也。
《雜記》注曰:「將葬,載柩之車飾曰柳。
」《周官·縫人》「衣翣柳之材」,注曰:「柳之言聚,諸飾之所聚。
」《釋名》曰:「輿棺之車,其蓋曰柳。
柳,聚也。
衆飾所聚,亦其形僂也。
」《檀弓》曰:「設蔞翣。
」《荀子·禮論篇》曰:「無帾絲歶縷翣,其以象菲帷幬尉也。
」「柳」、「蔞」、「縷」、「僂」竝字異而義同。
《呂氏春秋·節喪篇》「僂翣以督之」,其字亦作「僂」。
《釋文》所引或説,以「僂」爲「蔞翣」字是也,餘説皆失之。
殺鴈而亨之 《山木篇》「莊子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豎子殺鴈而亨之」,釋文:「亨,普彭反,煮也。
」念孫案:「亨」讀爲「享」。
「享之」,謂享莊子。
故人喜莊子之來,故殺鴈而享之。
「享」與「饗」通,《呂氏春秋·必己篇》作「令豎子爲殺鴈饗之」,是其證也。
古書「享」字作「亨」,「烹」字亦作「亨」,故《釋文》誤讀爲「烹」,而今本遂改「亨」爲「烹」矣。
原文作「亨」,故《釋文》音普彭反。
若作「烹」,則無須音釋。
必取其緒 「食不敢先嘗,必取其緒」,釋文曰:「緒,次緒也。
」念孫案:陸説非也。
緒者,餘也。
言食不敢先嘗,而但取其餘也。
《讓王篇》「其緒餘以爲國家」,司馬彪曰:「緒者,殘也。
謂殘餘也。
」《楚辭·九章》「欸秋冬之緒風」,王注曰:「緒,餘也。
」《管子·弟子職篇》「奉椀以爲緒」,尹知章曰:「緒,然燭燼也。
」「燼」亦「餘」也。
見《方言》《廣雅》。
眞泠禹曰 「舜之將死,眞泠禹曰:『女戒之哉!』」釋文曰:「眞,司馬本作。
泠音零。
司馬雲:泠,曉也。
謂以道曉語禹也。
泠或爲命,又作令,命猶教也。
」引之曰:「」當爲「」,「」,籀文「乃」字,隷書作「迺」。
「」形似「」,《繹山碑》「乃今皇帝」,「乃」字作「」,形似「」字。
故譌作「」,又譌作「眞」。
「命」與「令」古字通。
《周官·司儀》「則令爲壇三成」,《覲禮》注引此「令」作「命」。
僖九年《左傳》「令不及魯」,「令」,本又作「命」。
《莊子·田子方篇》「先君之令」,「令」,本或作「命」。
《周官·大蔔》注「以命龜也」,「命」,亦作「令」。
作「命」、作「令」者是也。
「令禹」者,乃命禹也。
目大運寸 「莊子遊乎雕陵之樊,覩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司馬彪曰:「運寸,可回一寸也。
」念孫案:司馬以「運」爲「轉運」之「運」,非也。
「運寸」與「廣七尺」相對爲文,「廣」爲橫,則「運」爲從也。
「目大運寸」,猶言目大徑寸耳。
《越語》「句踐之地,廣運百裡」,韋注曰:「東西爲廣,南北爲運。
」是「運」爲從也。
《西山經》曰:「是山也,廣員百裡。
」「員」與「運」同。
《周官·大司徒》「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士喪禮記》「廣尺,輪二尺」,鄭注竝曰:「輪,從也。
」「輪」與「運」聲近而義同,「廣輪」即「廣運」也。
三月不庭 「莊周反入,三月不庭。
藺且從而問之:『夫子何爲頃閒甚不庭乎?』莊周曰:『今吾遊於雕陵而忘吾身,異鵲感吾顙;遊於栗林而忘吾真,栗林虞人以吾爲戮,吾所以不庭也。
』」釋文曰:「三月不庭,一本作『三日』。
司馬雲:『不出坐庭中三月。
』」念孫案:如司馬説,則「庭」上須加「出」字而其義始明。
下文雲:「夫子何爲頃閒甚不庭乎?」若以「甚不庭」爲甚不出庭,則尤不成語。
今案:「庭」當讀爲「逞」,「不逞」,不快也。
「甚不逞」,甚不快也。
忘吾身,忘吾真,而爲虞人所辱,是以不快也。
《方言》曰:「逞、曉,快也。
自關而東,或曰曉,或曰逞。
江、淮、陳、楚之閒曰逞。
」桓六年《左傳》「今民餒而君逞欲」,《周語》「虢公動匱百姓以逞其違」,韋、杜注竝曰:「逞,快也。
」「逞」字古讀若「呈」,聲與「庭」相近,故通作「庭」。
張衡《思玄賦》「怨素意之不逞」,與「情」、「名」、「聲」、「營」、「平」、「峥」、「禎」、「鳴」、「榮」、「寧」爲韻。
《説文》:「逞,從辵,呈聲。
」僖二十三年《左傳》「淫刑以逞」,《釋文》「逞」作「呈」。
《方言》「逞,解也」,《廣雅》作「呈」。
「三月不庭」,一本作「三日」,是也。
下文言「夫子頃閒甚不庭」,若三月之久,不得言「頃閒」矣。
臣有守也 《知北遊篇》:「大馬之捶鉤者,年八十矣,而不失豪芒。
大馬曰:『子巧與?有道與?』曰:『臣有守也。
』」念孫案:「守」即「道」字也。
《達生篇》:「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
』」是其明證矣。
「道」字古讀若「守」,故與「守」通。
凡九經中用韻之文,「道」字皆讀若「守」。
《楚辭》及《老》《莊》諸子竝同。
秦《會稽刻石文》「追道高明」,《史記·秦始皇紀》「道」作「首」,「首」與「守」同音。
《説文》:「道,從辵,首聲。
」今本無「聲」字者,二徐不曉古音而削之也。
簡髮而扻 《庚桑楚篇》「簡髮而扻,數米而炊」,釋文:「扻,莊筆反,又作『櫛』,亦作『楖』,皆同。
郭音『節』,徐側冀反。
」引之曰:《玉篇》:「扻,苦敢切,打扻也。
」不得音莊筆反,又音「節」。
「扻」當爲「」,即《玉篇》「」字,隷書轉寫手旁於左耳。
《玉篇》:「,七咨切,挐也。
」此借爲「櫛髮」之「櫛」,故音莊筆反,又音「節」。
凡從次聲之字,可讀爲「即」,又可讀爲「節」。
《説文》「垐,以土增大道上,從土,次聲。
古文垐,從土,即聲」,引《虞書》「朕堲讒説殄行」。
《玉篇》音才資、才即二切。
《説文》:「,欂櫨也。
從木,咨聲。
」咨,從口,次聲。
即是「山節藻棁」之「節」。
《康誥》「勿庸以次女封」,《荀子·緻士篇》引此「次」作「即」,皆其例也。
「」爲「櫛髮」之「櫛」,當讀入聲,而其字以次爲聲,則亦可讀去聲,故徐邈音側冀反。
吉兇 「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無蔔筮而知吉兇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諸人而求諸己乎」。
念孫案:「吉兇」當爲「兇吉」。
「一」、「失」、「吉」爲韻,「止」、「已」、「己」爲韻。
《管子·心術篇》「能專乎?能一乎?能毋蔔筮而知兇吉乎」,是其證。
《内業篇》「兇吉」亦誤爲「吉兇」,唯《心術篇》不誤。
儒以金椎控其頤 《外物篇》:「儒以詩禮發家,大儒臚傳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
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於陵陂。
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爲!」接其鬢,壓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口中珠。
』」念孫案:「儒以金椎控其頤」,《藝文類聚·寶玉部》引此「儒」作「而」,是也。
而,汝也。
自「未解裙襦」以下,皆小儒荅大儒之詞。
言汝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其口中之珠也。
「而」、「儒」聲相近,上文又多「儒」字,故而誤作「儒」。
哽而不止則跈 「凡道不欲壅,壅則哽,哽而不止則跈,跈則衆害生」,郭象曰:「當通而塞,則理有不洩而相騰踐也。
」釋文:「跈,女展反。
《廣雅》雲:『履也,止也。
』本或作『蹍』,同。
」念孫案:踐履與壅塞,二義不相比附。
郭雲「理有不洩而相騰踐」,所謂曲説者也。
「本或作蹍」,亦非也。
今案:「跈」讀爲「抮」。
抮,戾也。
言哽塞而不止,則相乖戾,相乖戾則衆害生也。
《廣雅》曰:「抮,盭也。
」「盭」與「戾」同。
《方言》曰:「軫,戾也。
」郭璞曰:「相了戾也。
」《孟子·告子篇》「紾兄之臂而奪之食」,趙岐曰:「紾,戾也。
」此雲「哽而不止則跈」,義竝與「抮」同。
上謀而下行貨 《讓王篇》:「今周見殷之亂而遽爲政,上謀而下行貨,阻兵而保威。
」念孫案:「上謀而下行貨」,「下」字後人所加也。
「上」與「尚」同。
「上謀而行貨,阻兵而保威」,句法正相對。
後人誤讀「上」爲「上下」之「上」,故加「下」字耳。
《呂氏春秋·誠廉篇》正作「上謀而行貨,阻兵而保威」。
病瘦 《盜跖篇》「除病瘦死喪憂患,其中開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過四五日而已矣」,釋文:「瘦,色又反。
」念孫案:「瘦」當爲「瘐」,字之誤也。
瘐,亦病也。
病瘐爲一類,死喪爲一類,憂患爲一類。
「瘐」字本作「瘉」,《爾雅》曰:「瘉,病也。
」《小雅·正月篇》「胡俾我瘉」,《毛傳》與《爾雅》同。
《漢書·宣帝紀》「今繫者或以掠辜,若飢寒瘐死獄中」,蘇林曰:「瘐,病也。
囚徒病,律名爲瘐。
」師古曰:「瘐,音庾,字或作瘉。
」《王子侯表》曰:「富侯龍下獄瘐死。
」 無轉而行 「無轉而行,無成而義,將失而所爲」。
念孫案:「無轉而行」,「轉」讀爲「專」。
《山木篇》雲「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爲」,即此所謂「無專而行」也。
此承上文「與時消息,與道徘徊」而言,言當隨時順道,而不可專行仁義。
若專而行,成而義,則將失而所爲矣。
故下文雲:「正其言,必其行,故服其殃,離其患也。
」「必其行」即此所謂「專而行」也。
《秋水篇》「無一而行,與道參差」,「一」亦「專」也。
「無專而行」,猶言無一而行也。
「專」與「轉」古字通,又通作「摶」。
《史記·吳王濞傳》「燕王摶胡衆入蕭關」,索隱曰:「摶音專,謂專統領胡兵也。
」《漢書》「摶」作「轉」。
馮氣 「今富人侅溺於馮氣,若負重行而上也,可謂苦矣」,釋文曰:「馮氣,馮音憤。
憤,滿也。
言憤畜不通之氣也。
」念孫案:馮氣,盛氣也。
昭五年《左傳》「今君奮焉震電馮怒」,杜注曰:「馮,盛也。
」《楚辭·離騷》「馮不猒乎求索」,王注曰:「馮,滿也。
楚人名滿曰馮。
」是「馮」爲盛滿之義,無煩改讀爲「憤」也。
達於知者肖 《列禦寇篇》「達生之情者傀,達於知者肖」,郭象曰:「傀然大,恬解之貌。
肖,釋散也。
」念孫案:郭以「傀」爲「大」,是也。
以「肖」爲「釋散」,則非。
《方言》曰:「肖,小也。
」《廣雅》同。
「肖」與「傀」正相反,言任天則大,任智則小也。
「肖」猶「宵」也,《學記》「宵雅肄三」,鄭注曰:「宵之言小也。
」「宵」、「肖」古同聲,故《漢書·刑法志》「肖」字通作「宵」。
《史記·太史公自序》「申呂肖矣」,徐廣曰:「肖,音痟。
痟,猶衰微。
」義亦相近也。
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天下篇》「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郭象斷「天下多得一」爲句。
釋文曰:「得一,偏得一術。
」念孫案:「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當作一句讀。
下文雲:「天下之人,各爲其所欲焉以自爲方。
」句法正與此同。
一察,謂察其一端而不知其全體。
下文雲:「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
」即所謂「一察」也。
若以「一」字上屬爲句,「察」字下屬爲句,則文不成義矣。
呂氏春秋 蟄蟲始振 蟄蟲鹹動 《孟春篇》「蟄蟲始振」,高注曰:「蟄伏之蟲乘陽,始振動蘇生也。
」《仲春篇》「蟄蟲鹹動」,注曰:「蟄伏之蟲皆動蘇。
」念孫案:如高注,則「始振」及「鹹動」下皆當有「蘇」字,今本無「蘇」字者,後人依《月令》删之耳。
「蘇」本作「穌」,《淮南·時則篇》「蟄蟲始振穌」,高注曰:「振動,穌生也。
」又「蟄蟲鹹動穌」,注曰:「穌,生也。
」足與此文互相證明矣。
其誰可而爲之 《去私篇》「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南陽無令,其誰可而爲之?』」高注曰:「而,能也。
」念孫案:「而」、「能」古雖同義,此「而」字不可訓爲「能」,「而」猶「以」也。
言誰可以爲之也。
誰可以爲之,猶言誰能爲之。
若雲誰可能爲之,則不辭矣。
古者「而」與「以」同義,故「可以」或曰「可而」。
《功名篇》曰:「故當今之世,有仁人在焉,不可而不此務,有賢主不可而不此事,賢不肖不可以不相分。
」「而」與「以」同義,故二字可以互用。
《不屈篇》曰:「惠子曰:『若王之言,則施不可而聽矣。
』」《用民篇》曰:「處次官,執利勢,不可而不察於此。
」《墨子·尚賢篇》曰:「使天下之爲善者可而勸也,爲暴者可而沮也。
」又曰:「上可而利大,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
」《尚同篇》曰:「上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下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
」皆其證也。
餘見《荀子》「剄而獨鹿」下。
達帝功 《古樂篇》「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六曰《達帝功》」,畢氏弇山改「達」爲「建」,説雲:「《文選·上林賦》注張揖引作『徹帝功』,李善謂『以建爲徹,誤』,則當作『建』也。
」念孫案:《上林賦》注,張揖曰:「葛天氏八曲,六曰《徹帝功》。
」李善曰:「《呂氏春秋》『六曰《達帝功》』,今注以『達』爲『徹』,誤。
」念孫謂徹者,通也。
通,亦達也。
《釋名》曰:「達,徹也。
」昭二年《左傳》「徹命于執事」,《周語》「其何事不徹」,韋、杜注竝雲:「徹,達也。
」徹與達義同而聲亦相近,故張揖引此「達」作「徹」。
李善駁之,誤也。
至今本《文選》注「達」作「建」,乃傳寫之誤。
建與徹聲義皆不相近,若本是「建」字,張揖無緣改「建」爲「徹」。
考《初學記·樂部上》《太平禦覽·樂部四》引此竝作「達帝功」,則作「達」者是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引作「建帝功」,亦後人據誤本《文選》改之。
今據誤本《文選》以改本書,失之矣。
水道壅塞不行其原 「昔陶唐氏之始,陰多滯伏而湛積,水道壅塞,不行其原」,舊校雲:「一作『陽道壅塞,不行其次』。
」孫氏詒穀雲:「李善注《文選·傅武仲〈舞賦〉》《張景陽〈七命〉》俱引作『陽道壅塞』。
」念孫案:作「陽道」者是也。
「陽道壅塞」與「陰多滯伏」正相對,後人以高注雲「故有洪水之災」,遂改「陽道」爲「水道」,不知高注自謂陽道壅塞,故有洪水之災,非正文内本有「水」字也。
「原」當爲「序」,字之誤也。
《莊子·則陽篇》「隨序之相理」,釋文:「序,或作原。
」陽道壅塞,故行不由序。
别本作「不行其次」,次亦序也。
《漢書·司馬相如傳》注引此正作「陽道壅塞,不行其序」。
苓管 「吹苓管壎篪」。
引之曰:「苓」當爲「笭」,即「笙」字也。
古從生聲之字,或從令聲。
「笙」之爲「笭」,猶「旌」之爲「旍」也。
《玉篇》雲:「旍同旌,見《禮記》。
」《爾雅·釋天》釋文雲:「旌,本又作旍。
」《月令》「載旌旐」,《呂氏春秋·季秋篇》「旌」作「旍」。
隷書從之字,多變從艹,故「笭」譌作「苓」。
或曰:「籥」字之譌,「竹」誤爲「艹」,又脫下半耳。
賢者益疑 《禁塞篇》「救守之説出,則不肖者益幸也,「也」當作「矣」。
與下句文同一例。
今作「也」者,因與上文「不肖者之幸也」相涉而誤。
賢者益疑矣」,高注曰:「疑怪其何以益幸也。
」念孫案:高説非也。
疑者,恐也。
言不肖者益幸,而賢者益恐也。
古者謂「恐」曰「疑」。
《雜記》曰:「五十不緻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爲疑死。
」鄭注曰:「疑,猶恐也。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君子見善,恐不得與焉;見不善,恐其及己也。
是故君子疑以終身。
」《管子·小問篇》曰:「駮食虎豹,故虎疑焉。
」《荀子·宥坐篇》「其赴百仞之谷不懼」,《大戴禮·勸學篇》「懼」作「疑」,皆其證也。
上文雲:「守無道而救不義,則禍莫大焉,爲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故此言「救守之説出,則不肖者益幸,而賢者益恐」。
憂恨 《懷寵篇》:「憂恨冒疾,遂過不聽。
」引之曰:「憂恨」與「遂過不聽」義不相屬,「憂」當爲「複」。
「複」與「愎」同。
古無「愎」字,故借「複」爲之。
或通作「復」,《韓子·十過篇》「夫知伯之爲人也,好利而鷙愎」,《趙策》「愎」作「復」是也。
又通作「覆」,《管子·五輔篇》「下愈覆鷙而不聽從」是也。
又通作「蝮」,《史記·酷吏傳贊》「京兆無忌、馮翊殷周蝮鷙」是也。
隷書「複」字或作「」,「憂」字或作「」,二形相似而誤。
《書·堯典》正義:「夏侯等書『心腹腎腸』曰『憂賢陽』。
」《史記·秦始皇紀〈刻碣石門辭〉》「文復無罪」,徐廣曰:「復,一作憂。
」蓋「腹」、「復」竝通作「複」,因誤爲「憂」也。
「恨」與「很」同。
《爾雅》「鬩,恨也」,孫炎本「恨」作「很」。
又《荀子》見下。
《莊子·漁父篇》曰:「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很。
」《説文》曰:「很,不聽從也。
」宣十二年《左傳》注曰:「愎,很也。
」故曰:「愎很冒疾,遂過不聽。
」《逸周書·謚法篇》曰:「愎很遂過曰刺。
」《荀子·成相篇》曰:「恨復遂過不肯悔。
」「恨復」與「很愎」同,今本「復」譌作「後」,辯見《荀子》。
義竝與此同。
奮投 《愛士篇》:「晉惠公之右路石,奮投而擊繆公。
」念孫案:「投」當爲「杸」,字之誤也。
《説文》「杸,軍中士所持殳也。
從木、從殳」,引《司馬法》「執羽從杸」。
《急就篇》曰「鐵錘檛杖棁柲杸」,今經傳通作「殳」。
載旍旐輿受車以級 《季秋篇》「命僕及七騶鹹駕,載旍旐輿,「旍」與「旌」同。
受車以級,整設于屏外」,高注曰:「田僕掌佐車之政,令獲者植旍,故載旍也。
輿,衆也。
衆當受田車者,各以等級陳于屏外也。
」引之曰:注言「載旍」而不及「旐」,則「旍」下無「旐」字,「旐」字蓋後人據《月令》加之也。
《淮南·時則篇》作「戴荏」,「荏」即「旌」之譌,「荏」下亦無「旐」字,當删去。
其「輿」字當讀爲「旟」,屬上句讀。
《月令》雲「載旌旐」,此雲「載旍旟」,旟、旐皆旌旂之屬,各舉一物言之耳。
高以「輿」字屬下句讀,又訓爲衆,皆失之。
剗而類揆吾家 《知士篇》:「靜郭君大怒曰:『剗而類!揆吾家,苟可以傔劑貌辨者,吾無辭爲也。
』」高注曰:「剗,滅也。
而,汝也。
傔,足也。
揆度吾家,誠可以足劑貌辨者,吾不辭也。
」念孫案:「剗」與「殘」同。
《觀世篇》「以兵相剗」,《謹聽篇》「剗」作「殘」,是其證也。
「揆」與「睽」同。
《後漢書·馬融傳》注曰:「睽,離也。
」言雖殘害汝類,離析吾家,苟可以快劑貌辨者,吾不辭也。
《齊策》作「剗而類,破吾家」,「破」與「睽」、「離」義亦相近,高以「揆」爲「揆度」,則與上句不類矣。
官人事 《安死篇》「憚耕稼採薪之勞,不肯官人事」,高注曰:「既憚耕稼,又不肯居官脩治人事也。
」念孫案:官,猶事也。
事如「請事斯語」之「事」。
言不肯事其民事也。
《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鄭注曰:「官,猶事也。
」人事即指耕稼而言,高誤以官爲居官,遂分耕稼與人事爲二。
爲我死 《異寶篇》:「孫叔敖疾,將死,戒其子曰:『爲我死,王則封女,必無受利地。
』」畢曰:「『爲』字衍。
《後漢書·郭丹傳》注引此無。
」念孫案:爲,猶如也。
言如我死而王封汝,汝必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