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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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深遠。

    」我將出子。

    』」念孫案:「門者止之曰」下不當有「天下探之不窮」六字,蓋錯簡也。

    高注同。

    《太平禦覽·兵部八十二》引此作「門者止之曰『我將出子』」,無「天下探之不窮」六字。

     與子反 「出之者怨之曰:『我非故與子反也,爲之蒙死被罪,而乃反傷我。

    』」念孫案:「我非故與子反也」,「反」當爲「友」。

    言素與陽虎無交,而爲之蒙死被罪也。

    今作「反」者,涉上下文「反」字而誤。

     以爲下脫文 「魯君聞陽虎失,大怒,問所出之門,使有司拘之,以爲傷者受大賞,而不傷者被重罪」。

    念孫案:「以爲」二字與下文義不相屬。

    《太平禦覽》引此作「以爲傷者戰鬭者也,不傷者爲縱之者,傷者受厚賞,不傷者受重罪」,是也。

    今本無「傷者戰鬭」以下十三字,此因兩「傷者」相亂,故寫者誤脫之耳。

     反利 反取 「此所謂害之而反利者也」。

    念孫案:「利」下脫「之」字。

    《太平禦覽》引此有「之」字。

    上文雲「或欲害之,乃反以利之」,是其證。

    又下文「此所謂與之而反取者也」,「取」下亦脫「之」字。

    上文雲「或與之,而反取之」,是其證。

     心痛 「恭王欲復戰,使人召司馬子反。

    子反辭以心痛」。

    《道藏》本、劉本如是。

    各本脫去下「子反」,而莊本從之,非是。

    念孫案:「心痛」本作「心疾」,此後人以意改之也。

    《後漢書·文苑傳》注引此作「辭以疾」,蓋脫「心」字。

    《呂氏春秋·權勳篇》《韓子·十過》《飾邪》二篇、《説苑·敬慎篇》竝作「辭以心疾」。

     不率吾衆 「是亡楚國之社稷,而不率吾衆也」。

    念孫案:「亡」與「忘」同。

    「率」當爲「恤」,聲之誤也。

    《呂氏春秋》《韓子》《説苑》竝作「不恤吾衆」。

     爲僇 「斬司馬子反爲僇」。

    念孫案:《後漢書》注引此「爲僇」上有「以」字,是也。

    今本脫「以」字,則詞意不完。

    《呂氏春秋》《韓子》《説苑》皆有「以」字。

     病溫而強之食 「夫病溫而強之食,病暍而飲之寒,此衆人之所以爲養也,而良醫之所以爲病也」。

    念孫案:劉本「溫」誤作「濕」,莊本又改爲「溼」,皆非也。

    病溫者,不可以食,若作「病溼」,則非其指矣。

    《文子·微明篇》作「病溫而強餐之熱,病暍而強飲之寒」。

    《説林篇》雲:「病熱而強之餐,救暍而飲之寒。

    」「熱」亦「溫」也。

    又案:「強之食」,「食」當依《説林篇》作「餐」,字之誤也。

    「餐」、「寒」爲韻,「養」、「病」爲韻,「病」古音蒲浪反,説見《唐韻正》。

    若作「食」,則失其韻矣。

     有論者 能論之 「悅於目、悅於心,愚者之所利也,然而有論者之所辟也」。

    念孫案:劉本依《文子》改「有論」爲「有道」,而莊本從之,非也。

    「有論」,謂有知也,對上文「愚者」而言,言悅目悅心,愚者之所欲,而有知者不以此傷性,若作「有道」,則非其指矣。

    古或謂「知」爲「論」。

    《説山篇》「以小明大,以近論遠」,《呂氏春秋·直諫篇》「凡國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

    不知所以,雖存必亡,雖安必危,所以不可不論也」,高注竝雲:「論,知也。

    」《大戴禮·保傅注篇》「天子不論先聖王之德,不知君國畜民之道」,「論」亦「知」也。

    《荀子·解蔽篇》「坐於室而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謂知久遠也。

    又《脩務篇》「故夫子之相似者,唯其母能知之;玉石之相類者,唯良工能識之;書傳之微者,唯聖人能論之」,「論」與「知」、「識」同義,彼注訓「論」爲「敘」,失之。

     輪 「夫虞之與虢,若車之有輪,輪依於車,車亦依輪」。

    念孫案:「輪」本作「輔」,此後人妄改之也。

    《韓子·十過篇》雲:「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車亦依輔。

    」《呂氏春秋·權勳篇》同。

    此皆《淮南》所本。

    僖五年《左傳》亦雲:「輔車相依。

    」 雲起 「山緻其高而雲起焉,水緻其深而蛟龍生焉」。

    念孫案:「雲」下脫「雨」字。

    「雲雨」、「蛟龍」相對爲文。

    《太平禦覽·鱗介部二》引此正作「雲雨起焉」。

    《説苑·貴德篇》《文子·上德篇》及《論衡·龍虛篇》引《傳》竝同。

    《荀子·勸學篇》「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亦以「風雨」、「蛟龍」相對。

     陰行 「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有陰行者必有昭明」。

    念孫案:「陰行」本作「隱行」,此涉上文「陰德」而誤也。

    「陰」與「陽」相對,「隱」與「昭」相對,今本「隱」作「陰」,則非其指矣。

    《説苑》《文子》竝作「隱行」。

    下文「有陰德也」、「有隱行也」,即承此文言之。

     好善者 「昔者宋人好善者」。

    念孫案:「好善」上脫「有」字。

    《列子·説符篇》作「宋人有好行仁義者」,《論衡·福虛篇》作「宋人有好善行者」,皆有「有」字。

     近塞 「近塞上之人有善術者」。

    念孫案:「近塞」本作「北塞」,此後人以意改之也。

    「北塞」,謂北方之塞,若改爲「近塞」,則不知爲何方之塞矣。

    《漢書·敘傳》「北叟頗識其倚伏」,顔師古注引此正作「北塞上之人」。

    《後漢書·蔡邕傳》「得北叟之後福」,李賢注雲:「北叟,塞上叟也。

    」《藝文類聚·禮部下》《獸部上》、《太平禦覽·禮儀部四十》《獸部八》引此竝作「北塞上之人」。

    下文「近塞之人,死者十九」,亦本作「塞上之人」。

    《漢書》、《後漢書》注及《藝文類聚》《太平禦覽》《文選·幽通賦》注竝引作「塞上之人」。

     何遽不爲福 「此何遽不爲福乎」。

    念孫案:「何遽不爲福」本作「何遽不能爲福」。

    「能」與「乃」同,「乃」、「能」古字通,説見《漢書·谷永傳》「能或滅之」下。

    言何遽不乃爲福也。

    下文曰「此何遽不能爲禍乎」,即其證。

    此及下文兩「何遽不爲福」,《藝文類聚·禮部》《太平禦覽·禮儀部》竝引「作何遽不乃爲福」。

    又「何遽不能爲禍」,亦引作「何遽不乃爲禍」。

     良馬 「家富良馬,其子好騎,墮而折其髀」。

    念孫案:「良馬」本作「馬良」,與「家富」相對爲文。

    《漢書》《後漢書》注、《藝文類聚》《太平禦覽》引此竝作「家富馬良」。

     引弦 「丁壯者引弦而戰」。

    念孫案:「引」本作「控」,此亦後人以意改之也。

    《文選·幽通賦》注、《太平禦覽·禮儀部》引此竝作「控弦而戰」。

    《漢書》注及《藝文類聚·禮部》《獸部》、《太平禦覽·獸部》竝引作「皆控弦而戰」。

    《藝文類聚》又引注雲「控,張也」,則本作「控」明矣。

     不害於事 不可用 不同於時 「或直於辭而不害於事者,或虧於耳以忤於心而合於實者」。

    劉本删去「不」字。

    念孫案:「不害」當爲「不周」。

    隷書「害」作「」,與「周」相似而誤。

    《道應篇》「周鼎著倕而使齕其指」,《文子·精誠篇》「周」誤作「害」。

    宣六年《公羊傳》「靈公有周狗,謂之獒」,《爾雅·釋畜》注誤作「害」。

    《楚辭·離騷》「雖不周於今之人兮」,王注曰:「周,合也。

    」《氾論篇》曰「苟周於事,不必循舊」,謂合於事也。

    此言「不周於事」,亦謂不合於事也。

    此言「直於辭而不周於事」,下言「虧於耳忤於心而合於實」,「合」亦「周」也。

    下文高陽魋命匠人爲室之言,所謂「直於辭」也。

    室成而終敗,所謂「不周於事」也。

    若雲「不害於事」,則與此意相反矣。

    劉績不知「害」爲「周」之誤,故删去「不」字耳。

    又下文「此所謂直於辭而不可用者也」,「不可用」亦當作「不周於事」。

    凡言「此所謂」者,皆復舉上文之詞,不當有異。

    此因「周」誤作「用」,後人遂改爲「不可用」,而不知其與上文不合也。

    又下文「仁者百姓之所慕也,義者衆庶之所高也,然世或用之而身死國亡者,不同於時也」,「同」亦當爲「周」,不周於時,不合於時也。

    《齊俗篇》曰:「事周於世則功成,務合於時則名立。

    」是也。

    《文子·微明篇》正作「不周於時」。

    隷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