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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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疑有『所』字。

    」念孫案:《羣書治要》及《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禦覽·職官部》《獸部》引此皆有「所」字,《漢紀》《通典》同。

     晆兩夏侯京翼李傳 乘輿 「昌邑王數岀,勝當乘輿前諫」。

    宋祁曰:「『輿』字下疑有『車』字。

    」念孫案:宋説是也。

    後人以「乘輿」即是「車」,故删去「車」字,不知此「乘輿」謂天子也。

    「乘輿車」即「天子車」。

    蔡邕《獨斷》曰:「律曰『敢盜乘輿服禦物』,謂天子所服食者也。

    天子至尊,不敢渫瀆言之,故託之於乘輿。

    」《百官表》曰「奉車都尉掌禦乘輿車」,《周勃傳》曰「滕公召乘輿車,載少帝出」,《武五子傳》曰「騶奉乘輿車」,《薛廣德傳》曰「當乘輿車,免冠頓首」,《儒林傳》曰「劒刃鄉乘輿車」,皆其證矣。

    《通鑑·漢紀十六》無「車」字,則所見《漢書》本已誤。

    《後漢書·儒林傳》注引此正作「乘輿車」。

     此君 「齊桓公、秦二世亦嘗聞此君而非笑之」。

    念孫案:「此君」本作「此二君」,二君,謂幽、厲也。

    今本脫「二」字,則文義不明。

    《羣書治要》無「二」字,亦後人依誤本《漢書》删之。

    《通鑑》同。

    《太平禦覽·治道部四》引此有「二」字,《漢紀》同。

     以往知來 「唯有道者能以往知來耳」。

    宋祁曰:「江南本雲『能以性智求耳』,徐鍇改『往知來』,非是。

    」念孫案:京房曰:「齊桓公、秦二世何不以幽厲蔔之而覺寤乎?」故元帝曰:「唯有道者能以往知來耳。

    」「以往知來」正對上文「以幽厲蔔之」而言。

    江南本作「性智求」者,「智」與「知」同,古書「知」字多作「智」,説見《管子·法法篇》。

    「往」、「性」,「來」、「求」則字形相似而誤耳。

    《世説新語·規箴篇》注及《羣書治要》《太平禦覽》引此竝作「以往知來」,《漢紀》亦然,則楚金之改不誤。

     上曰以下十二字 「『陛下視今爲治邪?亂邪?』上曰:『亦極亂耳,尚何道!』房曰:『今所任用者誰與?』」《通鑑》同。

    念孫案:景祐本作「陛下視今爲治邪?亂邪?所任用者誰與」,無「上曰」以下至「房曰今」十二字,是也。

    下文「上曰『然幸其瘉於彼,又以爲不在此人也』」,雲「幸其瘉於彼」,是對上文「治邪亂邪」而言,雲「不在此人」是對上文「所任用者誰」而言,故師古曰:「言今之災異及政道猶幸勝於往日,又不由所任之人也。

    」若如今本雲「亦極亂耳,尚何道」,則與下文「瘉於彼」之語相左。

    然則「上曰」以下十二字皆後人所加,明矣。

    《世説新語》注、《羣書治要》皆無此十二字,《漢紀》亦無。

     房止 「上令陽平侯鳳承制詔房,止無乘傳奏事」。

    《通鑑》同。

    念孫案:「房止」當依《漢紀》作「止房」,今二字倒轉,則文義不順。

     風以大陰下抵建前 「迺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

    未主姦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

    張晏注曰:「初元二年,歲在甲戌,正月二十二日癸未也。

    大陰在大歲後。

    」孟康曰:「時大陰在未,月建在寅,從未下至寅南也。

    」引之曰:此「大陰」謂大歲。

    下文「大陰建於甲戌」,指大歲言之,則此亦當然。

    奉上封事在初元元年,元年大歲在癸酉,酉在西方,未與申皆在西南。

    風從西南來,則在未申之交,而當酉下,故曰「大陰下」也。

    孟康誤以歲後二辰之大陰説之,以爲是年大歲在酉,則大陰後二辰而在未。

    若然,則未即在西南,風從西南來,正當大陰,不得謂之「大陰下」矣。

    張晏又誤以元年事爲二年事,其意蓋謂大歲在戌,則大陰後二辰而在申,欲以牽合正文之「日加申」而竟忘奉上封事之在元年癸酉,其失不已甚乎!大歲一名「大陰」,與歲後二辰之「大陰」迥異。

    説見下。

     苑囿 「損大官膳,減樂府員,省苑囿」。

    景祐本「苑囿」作「苑馬」。

    念孫案:景祐本是也。

    《元紀》雲「初元元年六月,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是其證。

     大陰建於甲戌 「今年大陰建於甲戌」。

    《漢書攷異》曰:「古法大陰與大歲不同。

    奉上封事在初元二年,以今法推之,大歲正在甲戌,蓋以大歲爲大陰,實自奉始矣。

    漢初言大歲者,皆用超辰之法,故大初之元,歲在丙子,依此下推,初元二年,歲當在癸酉,而雲『甲戌』者,以三統歲術計之,大初元年歲星在婺女六度,已是星紀之末,則大歲亦在丙子之末,大歲與歲星每年多行一分,至大始二年,歲星已度夀星而入大火,大歲亦超乙酉而在丙戌矣。

    故算至初元二年,大歲得在甲戌也。

    」引之曰:錢以大初元年歲在丙子下推初元二年當在癸酉,故以「甲戌」爲超辰。

    不知大初以前,皆以十月爲歲首,而終於九月,自大初元年五月改曆,二年以後遂以正月爲歲首。

    故元年九月以後,獨多亥、子、醜三月,凡十五月。

    前三月爲丙子年之冬,歲星以建子之月與日同次於醜宮星紀,故大歲應之而在子。

    後十二月爲丁醜年之春夏秋冬,歲星以建醜之月與日同次於子宮玄枵,故大歲應之而在醜。

    蔡邕《曆議》所謂「大初元用丁醜」也。

    由丁醜下推五十七年,而至初元二年,大歲實在甲戌,何待超辰而後爲甲戌乎?大歲超辰之法始於劉歆《三統曆》,而前此無之,不得雲「漢初言大歲者皆用超辰之法」。

    超辰之期必待百四十四年,自大初元年距初元二年,才五十七年,未及超辰之期,亦不得以爲大歲超辰。

    且「大陰」爲大歲之一名,大歲建辰有二法,或應歲星與日隔次而晨見之月,或應歲星與日同次之月,而皆謂之「大歲」,亦皆謂之「大陰」,又不得分「大陰」、「大歲」爲二也。

    説詳《大歲考》。

     注:「孟康曰:『大陰在甲戌,則大歲在子。

    』」引之曰:此誤以歲後之大陰當之也。

    大陰有二,一爲主歲之大陰,即大歲之别名。

    《淮南·天文篇》所言「大陰在寅」之屬是也。

    一爲歲後二辰之大陰,張晏注《楊雄傳》曰:「大陰歲後二辰。

    今陰陽家所謂『歲後』也。

    」大初元年,歲在丁醜,五十七年而至初元二年,大歲在甲戌矣。

    大歲一名大陰,故曰「今年大陰建於甲戌」,其爲主歲之大陰明甚。

    若以爲歲後二辰之大陰,則大歲在戌,大陰當在申,不得言「大陰建於甲戌」矣。

    且是年大歲在戌,而以爲在子,可乎?孟説失之。

    錢氏《攷異》謂大陰在戌,大歲當在申,其説亦誤。

    大陰建於甲戌,即指大歲言之,又豈有在申之大歲乎? 東方作 「其於東方作,日初岀時」。

    師古曰:「作,起也。

    日出之時,人物竝起。

    」引之曰:如師古説,則是「人物作」,非「東方作」矣。

    東方作者,日未岀而光已起,若《詩》之言「明發」,俗語之言「東方發白」也。

    分而言之,則曰「東方作,日初出」,合而言之,則日岀亦謂之「東方作」。

    故《莊子·外物篇》「東方作矣」,司馬彪曰:「謂日岀也。

    」 戚戚 「治國故不可以戚戚,欲速則不達」。

    「戚戚」二字無注。

    念孫案:「戚」讀爲「蹙」,蹙蹙,急也。

    故,事也。

    言治國事不可急也。

    《考工記》「無以爲戚速也」,鄭注雲:「齊人有名『疾』爲『戚』者。

    《春秋傳》曰莊三十年《公羊傳》:『蓋以操之爲已戚矣。

    』」今鄭注「戚」作「蹙」,乃後人依《公羊傳》改之。

    釋文:「『戚』,徐、劉將六反,李音『促』。

    」今《公羊傳》作「蹙」。

     覆愚臣之言 「唯財留神,反覆覆愚臣之言」。

    念孫案:下「覆」字訓爲「察」,謂反覆察臣之言也。

    《谷永傳》雲「唯陛下留神,反覆熟省臣言」,文義正與此同。

    《爾雅》曰:「覆、察,審也。

    」《考工記·弓人》「覆之而角至」,鄭注曰:「覆,猶察也。

    」定四年《左傳》「藏在周府,可覆視也」,謂可察視也。

    《月令》「命舟牧覆舟」,謂察舟也。

    《孫子·行軍篇》「軍行有險阻、潢井、葭葦、山林、翳薈者,必謹覆索之」,謂察索之也。

    然則下「覆」字訓爲「察」,與上「覆」字異義。

    劉原父以爲衍一「覆」字,蓋未達古訓也。

     趙尹韓張兩王傳 二人劫之 「富人蘇回爲郎,二人劫之」。

    師古曰:「劫取其身爲質,令其家將財物贖之。

    」念孫案:師古言「劫取其身爲質」,則正文「劫」下當有「質」字,下文曰「無得殺質」,此處師古無注,以「質」字已解於上也。

    又曰「釋質束手」,皆承此「質」字而言。

    今本脫去「質」字,則下文及師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