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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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 言 及宗 「分而爲萬物,莫能及宗」。

    高注曰:「謂及己之性宗。

    」念孫案:「及」皆當爲「反」,字之誤也。

    宗者,本也。

    言莫能反其本也。

    下文雲「能反其所生」,即「反宗」之謂,故高注曰:「反己之性宗」也。

    《説山篇》曰:「吾將反吾宗矣。

    」又曰:「牆之壞,愈其立也;冰之泮,愈其凝也。

    以其反宗。

    」高注竝雲:「宗,本也。

    」是其證。

    「分而爲萬物」,《文選·演連珠》注引作「分爲萬殊」。

    案:上文既雲「物以羣分」,此無庸復言分爲萬物,疑作「萬殊」者是也。

    今本「殊」作「物」,蓋涉下文「萬物」而誤。

     亡乎萬物之中 「物物者,亡乎萬物之中」。

    高注曰:「物物者,造萬物者也。

    此不在萬物之中。

    」念孫案:莊本改「亡」爲「存」,正與此義相反。

     動有章則詞 「星列於天而明,故人指之;義列於德而見,故人視之。

    人之所指,動則有章;人之所視,行則有迹。

    動有章則詞,行有迹則議」。

    引之曰:「詞」當爲「訶」。

    凡隷書「可」字之在旁者,或作「」,漢《魯相史晨饗孔廟後碑》「雅歌吹笙」,「歌」作「」,《冀州從事郭君碑》「凋柯霜榮」,「柯」作「」。

    故「訶」字或作「」,形與「詞」相似,因誤爲「詞」。

    訶,謂相譏訶也。

    動有章則人訶之,行有迹則人議之也。

    《説林篇》曰:「有爲則議,多事固苛。

    」高注曰:「蘇秦爲多事之人,故見議見苛也。

    」「苛」與「訶」同。

    「議」字古讀若「俄」。

    《小雅·北山篇》「或出入風議」,與「爲」爲韻,「爲」讀若「譌」。

    《淮南·俶真篇》「立而不議」,與「和」爲韻。

    《史記·太史公自序》「王人是議」,與「禾」爲韻。

    故此及《説林篇》皆以「訶」、「議」爲韻,若作「詞」,則失其韻矣。

     貴其所有 「人莫不貴其所有,而賤其所短」。

    念孫案:貴與賤相反,長與短相反,若「有」與「短」,則非相反之名。

    「有」當爲「脩」,字之誤也。

    隷書「脩」字或作「」,因殘缺而爲「有」字。

    脩,長也。

    言人皆貴其所長,而賤其所短也。

    淮南王避父諱,故不言「長」而言「脩」。

     物莫不足滑其調 獨盡其調 五行異氣而皆適調六藝異科而皆同道其美在調 日引邪欲而澆其身夫調 「故通性之情者,不務性之所無以爲;通命之情者,不憂命之所無奈何;通於道者,物莫不足滑其調」。

    念孫案:「物莫不足滑其調」當作「物莫足滑其和」。

    滑,亂也。

    見《原道》《俶真》《精神》三篇注及《周語》、《晉語》注。

    言通於道者,物莫能亂其天和也。

    今本「莫」下衍「不」字,因上文兩「不」字而衍。

    「和」字又誤作「調」。

    《原道篇》曰:「不以欲滑和。

    」《俶真篇》曰:「不足以滑其和。

    」《精神篇》曰:「何足以滑和。

    」《莊子·德充符篇》曰:「不足以滑和。

    」諸書皆言「滑和」,無言「滑調」者。

    且「和」與「爲」、「何」爲韻,「爲」古讀若「譌」,説見《唐韻正》。

    若作「調」,則失其韻矣。

    又《兵略篇》:「敵若反靜,爲之出奇。

    彼不吾應,獨盡其調,若動而應,有見所爲。

    彼持後節,與之推移。

    彼有所積,必有所虧。

    精若轉左,陷其右陂。

    敵潰而走,後必可移。

    」案:「獨盡其調」,「調」亦當爲「和」。

    注同。

    「和」與「奇」、「爲」、「移」、「虧」、「陂」爲韻,「奇」、「爲」、「移」、「虧」、「陂」古音皆在歌部,説見《唐韻正》。

    若作「調」,則失其韻矣。

    又《泰族篇》「五行異氣而皆適調,六藝異科而皆同道」本作「五行異氣而皆和,六藝異科而皆通」,因「和」誤爲「調」,「通」誤爲「道」,後人遂於「道」上加「同」字,又於「調」上加「適」字,以成對句,而不知其謬也。

    《太平禦覽·學部二》引作「五行異氣而皆和,六藝異科而皆道」,「道」字雖誤,而「和」字不誤,且上句無「適」字,下句無「同」字。

    舊本《北堂書鈔·藝文部一》引此正作「五行異氣而皆和,六藝異科而皆通」。

    《泰族》又雲:「聖人兼用而財制之,失本則亂,得本則治,其美在調,其失在權。

    水火金木注土穀異物而皆任,規矩權衡準繩異刑而皆施,丹青膠漆不同而皆用。

    各有所適,物各有宜。

    」案:「其美在調」,「調」亦當爲「和」。

    「之」、「治」爲韻,「和」、「權」、「施」、「宜」爲韻,「和」、「施」、「宜」古音在歌部,「權」在元部,歌、元二部古或相通,説見《泰族》「陰陽化一」條下。

    若作「調」,則失其韻矣。

    《文子·上禮篇》正作「其美在和,其失在權」。

    《泰族》又雲:「今目悅五色,口嚼滋味,耳淫五聲,七竅交争以害其性,日引邪欲而澆其身夫調。

    身弗能治,奈天下何?」案:「日引邪欲而澆其身夫調」本作「日引邪欲而澆其天和」,即《原道》所雲「以欲滑和」也。

    《文子·下德篇》作「日引邪欲竭其天和,身且不能治,奈天下何」,是其明證矣。

    今本「澆其」下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