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雜志餘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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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
此因陵、陸字相似,又涉注内「陸」字而誤。
又案:陵夷者,漸平之稱。
「陵夷」二字,上下同義,不可分訓。
説見《漢書》「連語」下。
下平曰衍。
見《釋名》及《周官》、《左傳》、《國語》注。
陵夷,即曲衍之貌。
王以「陵」爲「大阜」,「衍」爲「澤」,皆失之。
律魁放乎山閒 「偓促談於廊廟兮,律魁放乎山閒」,王注曰:「偓促,拘愚之貌。
律,法也。
魁,大也。
言拘愚蔽闇之人,反談論廊廟之中,明於大法賢智之士,棄在山閒而不見用也。
」念孫案:王以「律」爲「法」,「魁」爲「大」,又雲「明於大法賢智之士」,殆失之迂矣。
今案:律魁,猶魁壘也。
「壘」、「律」聲相近。
《漢書·司馬相如傳》「隱轔鬱壘」,師古曰:「壘,音律。
」《路史·餘論》曰:「《山海經》雲:『神荼鬱壘二神人,主執惡害之鬼。
』」《風俗通》作「鬱律」。
案:今本《風俗通》仍作「鬱壘」,蓋後人不通古音而改之也。
《藝文類聚·果部上》《太平禦覽·果部四》竝引作「鬱律」。
《漢書·鮑宣傳》曰:「朝臣亡有大儒骨鯁、白首耆艾、魁壘之士。
」服虔曰:「魁壘,壯貌也。
」轉之則爲「律魁」。
《小雅·蓼莪篇》曰:「南山律律。
」《史記·留侯世家贊》曰:「魁梧奇偉。
」是「律」、「魁」皆高大之意,正與「偓促」相對。
司馬相如曰:「委瑣握。
」「握」與「偓促」同。
「偓促」、「律魁」皆疊韻也。
凡疊韻之字,皆上下同義,不宜分訓。
蒯聵登於清府 「烏獲戚而驂乘兮,燕公操於馬圉。
蒯聵登於清府兮,咎繇棄而在壄」,王注雲:「燕公,邵公也,封於燕,故曰燕公也。
蒯聵,衞靈公太子也。
」念孫案:邵公、咎繇皆古之賢臣,而衞蒯聵與烏獲行不相類。
「蒯聵」謂趙之「蒯」聵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司馬氏在趙者,以搏劒論顯,蒯聵其後也。
」《漢書·司馬遷傳》與此同。
如淳曰:「《刺客傳》之蒯聵也。
」《淮南·主術篇》曰:「故握劒鋒以,今本此下脫一字。
下「雖」字譌作「離」。
雖北宮子司馬蒯蕢,不便應敵。
「蕢」與「聵」通。
高注曰:「司馬蒯蕢在趙,以善擊劒聞。
」操其觚,招其末,則庸人能以制勝。
今使烏獲、藉蕃從後牽牛尾,尾絶而不從者,逆也。
若指之桑條以貫其鼻,則五尺童子牽而周四海者,順也。
」然則趙之蒯聵以搏劒聞,故與烏獲竝舉之。
《淮南》稱北宮子蒯聵,而并及於烏獲、藉蕃,可以互證矣。
自「烏獲」以下四句,皆謂貴武士而賤賢臣也。
文 選 度宏規而大起 《西都賦》「圖皇基於億載,度宏規而大起」,李善曰:「《小雅》曰:『羌,發聲也。
』『度』與『羌』古字通。
『度』或爲『慶』也。
」念孫案:「度」與「羌」聲不相近,絶無通用之理。
蓋李善本「度」字本作「慶」,今本作「度」者,後人據五臣本及《班固傳》改之耳。
善注原文當雲:「《小雅》曰:『羌,發聲也。
』『慶』與『羌』古字通。
」《漢書·楊雄傳》:「《反離騷》曰:『懿神龍之淵濳兮,慶竢雲而將舉。
』」宋祁校本雲:「蕭該《音義》曰:『慶,音羌。
』今《漢書》亦有作『羌』字者。
」又「慶夭顇而喪榮」,張晏曰:「慶,辭也。
」師古曰:「慶,亦與羌同。
」又《甘泉賦》「厥高慶而不可虖疆度」,《敘傳》「《幽通賦》『慶未得其雲已』」,師古竝雲:「慶,發語辭。
讀與羌同。
」「『慶』或爲『度』」,「慶」字草書作「」,與「度」相似,故「慶」誤爲「度」。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平津侯公孫慶」,《漢表》「慶」作「度」。
《説文》:「卶,有大慶也。
」今本「慶」譌作「度」。
今本作「『度』與『羌』古字通。
『度』或爲『羌』」者,後人既改正文作「度」,復改注文以就之,而不知「度」與「羌」之不可通也。
又案:善本作「慶」,是也。
慶,語詞。
「宏規」與「大起」相對爲文,言肇造都邑,先宏規之而後大起之也。
掍建章而連外屬 洞枍詣以與天梁 「淩隥道而超西墉,掍建章而連外屬」,五臣本「掍」作「混」。
念孫案:「連」字後人所加也。
建章宮在西城之外,故雲「掍建章而外屬」。
「外」上不當有「連」字。
上文「未央」、「桂宮」皆宮名,故雲「自未央而連桂宮」,與此句異義。
且既言屬,則不得更言連。
故張銑注曰:「混,通也。
」閣道出城,通達建章宮,與外相屬,其無「連」字明矣。
《後漢書·班固傳》正作「混建章而外屬」也。
又案:下文「經駘盪而出馺娑,洞枍詣以與天梁」,「駘盪」、「馺娑」、「枍詣」皆殿名。
「天梁」,宮名。
「以」字與下三字義不相屬,亦是後人所加。
《班固傳》無「以」字。
奮泰武乎上囿 緣於泰山之阿 結根泰山阿 「爾乃盛娛遊之壯觀,奮泰武乎上囿」,五臣本「泰」作「太」,《班固傳》作「大」,注雲:「大武,謂大陳武事也。
」念孫案:作「大」者是也。
「大」譌爲「太」,又譌爲「泰」耳。
《逸周書》有《大武篇》,《秦策》引《詩》雲「大武遠宅不涉」,皆其證也。
《風賦》「緣於泰山之阿」,李善本無「於」字,五臣本有。
《藝文類聚》引此與五臣同。
今以上下文例之,當有「於」字。
五臣本作「太」,亦是「大」字之譌。
今合上下文讀之:「風生於地,起於青蘋之末,侵淫谿谷,盛怒於土囊之口,緣於大山之阿,舞於松柏之下。
」此其由卑而高,由谷而山,所在皆然,不獨泰山也。
若此句獨指泰山言之,則與上下文不類矣。
《古詩》「冉冉孤生竹,結根泰山阿」,「泰」亦「大」之譌。
李周翰曰:「泰山,衆山之尊。
夫者,婦之所尊。
故以喻之。
」此曲説也。
此以竹喻婦,山喻夫,謂婦之託於夫,如竹之結根於山耳。
芳草被隄 「茂樹蔭蔚,芳草被隄。
蘭茝發色,曄曄猗猗。
若摛錦布繡,爥燿乎其陂」,李善説「芳草被隄」引《説文》曰:「隄,塘也。
」念孫案:「被」讀若「披」。
「被隄」者,芳草之貌,非謂芳草覆隄也。
「蔭蔚」,雙聲也。
「被隄」,疊韻也。
「曄曄猗猗」,重字也。
以上皆形容草木之盛,然後總而言之曰:「若摛錦布繡,爥燿乎其陂。
」陂與隄,一物也。
《陳風·澤陂》傳曰:「陂澤,障也。
」《一切經音義》二引李巡《爾雅注》曰:「隄,障也。
」若上言隄而下言陂,則複矣。
填流泉而爲沼 《東都賦》「填流泉而爲沼」,李善曰:「順流泉而爲沼,不更穿之也。
昭明諱順,故改爲填。
」引之曰:「填」當爲「慎」,草書之誤也。
「慎」、「順」古字通,故昭明改「順」爲「慎」。
嘉祥阜兮集皇都 《白雉詩》:「啟靈篇兮披瑞圖,獲白雉兮效素烏,嘉祥阜兮集皇都。
」念孫案:「嘉祥」句蓋後人所加。
此句詞意膚淺,不類孟堅手筆,且《寶鼎詩》亦可通用,其可疑一也。
下文「發皓羽兮奮翹英」,正承「白雉」、「素烏」言之,若加入此句,則上下文義隔斷,其可疑二也。
《明堂》《辟雍》《靈臺》三章,章十二句;《寶鼎》《白雉》二章,章六句。
若加入此句,則與《寶鼎詩》不協,其可疑三也。
李善及五臣本此句皆無注,其可疑四也。
《後漢書·班固傳》無此句,其可疑五也。
錫用此土而翦諸鶉首 《西京賦》「昔者大帝説秦繆公而覲之,饗以鈞天廣樂。
帝有醉焉,乃爲金策。
錫用此土,而翦諸鶉首」,薛綜曰:「翦,盡也。
」李善曰:「盡取鶉首之分,爲秦之境也。
」引之曰:薛訓「翦」爲「盡」,「盡諸鶉首」,殊爲不詞。
李雲「盡取鶉首之分」,亦與「翦諸」之文不合。
今案:「翦」讀爲「踐」。
《文王世子》「不翦其類也」,《周官·甸師》注引「翦」作「踐」。
《玉藻》「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注:「踐,當爲翦。
」踐,居也。
謂居之於鶉首之虛也。
《晉語》曰:「實沈之虛,晉人是居。
」《方言》曰:「慰、廛、度,凥也。
「凥」,今通作「居」。
東齊海岱之閒或曰踐。
」趙注《孟子·盡心篇》曰:「踐,履居之也。
」《晏子·問篇》曰:「後世孰踐有齊國者。
」皆其證也。
意亦有慮乎神祇宜其可定以爲天邑 「及帝圖時,意亦有慮乎神祇。
宜其可定以爲天邑」,薛綜曰:「言高帝圖此居之時,意亦以慮於天地陰陽,而思可宜定以爲天邑。
」念孫案:意亦,猶抑亦也。
「抑」與「意」古字通。
《論語·學而篇》「求之與?抑與之與」,《漢石經》「抑」作「意」。
《大戴禮·武王踐阼篇》曰:「黃帝顓頊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見與?」《荀子·脩身篇》曰:「將以窮無窮,逐無極與?意亦有所止之與?」《秦策》曰:「誠病乎?意亦思乎?」竝與「抑亦」同。
「宜」讀曰「儀」。
儀,度也。
度其可安定之地以爲天邑也。
《説文》曰:「儀,度也。
」《周語》曰:「儀之于民而度之于羣生。
」又曰:「不度民神之義,不儀生物之則。
」「儀」與「宜」古字通。
《小雅·角弓篇》「如食宜饇」,《韓詩》「宜」作「儀」。
《楚語》「采服之儀」,《周官·春官》鄭司農注引作「宜」。
薛雲「思可宜定以爲天邑」,失之。
嗟内顧之所觀 嗟難得而覶縷 嗟難得而備知 嗟孰可爲言己 唴見偉於疇昔 念孫案:王逸注《離騷》曰:「羌,楚人語詞也。
」《文選》内「羌」字多作「唴」,因譌而爲「嗟」。
俗書「嗟」字作「」,「唴」字作「」,二形相似而誤。
後人多見「嗟」,少見「唴」,故莫能正之耳。
《西京賦》「嗟内顧之所觀」,李善注:「《小雅》曰:『嗟,發聲也。
』」兩「嗟」字皆「唴」字之譌。
《西都賦》「慶宏規而大起」,李注:「《小雅》曰:『羌,發聲也。
』『慶』與『羌』古字通。
」是其證。
若「嗟」則歎聲,非發聲也。
五臣本作「嗟」,訓爲「歎聲」,失之矣。
《吳都賦》「嗟難得而覶縷」,劉逵注:「《小雅》曰:『嗟,楚人發語端也。
』」兩「嗟」字亦「唴」字之譌。
既雲「楚人發語端」,其爲「唴」字明矣。
《古文苑·王延壽〈王孫賦〉》「羌難得而覶縷」,本書王融《曲水詩序》「羌難得而稱計」,章樵、李善注引《吳都賦》竝作「羌」。
《雪賦》「嗟難得而備知」義本《吳都》,亦是「唴」之譌也。
《思玄賦》「嗟孰可爲言己」,「嗟」亦「唴」之譌。
《後漢書·張衡傳》作「羌」,是其證也。
《蜀都賦》「唴見偉於疇昔」,其字正作「唴」。
張伯顔本如此,他本則譌作「嗟」矣。
蔡邕《瞽師賦》「唴求煩以愁悲」,字亦作「唴」。
交綺豁以疏寮 「何工巧之瑰瑋,交綺豁以疏寮」,李善曰:「交結綺文,豁然穿以爲寮也。
《蒼頡篇》曰:『寮,小窻也。
』」念孫案:交綺豁以疏窻,殊爲不詞。
今案:交綺,即窻也。
《廣雅》曰:「豁、寮,空也。
」《一切經音義》一引《蒼頡篇》曰:「寮,小空也。
」《説文》曰:「疏,通也。
」「豁以疏寮」,皆空虛之貌。
既言「豁」而又言「疏寮」者,文重詞複以申明其意。
若《大人賦》言「麗以林離」、「叢以蘢茸」、「痑以陸離」矣。
若驚鶴之羣羆 「紛縱體而迅赴,若驚鶴之羣羆」。
念孫案:「若驚鶴之羣羆」,文不成義。
「羆」字與「伎」、「氏」、「綺」、「豸」、「纚」爲韻,蓋「罷」字之譌。
韋注《吳語》曰:「罷,歸也。
」《廣雅》同。
言若驚鶴之羣歸也。
莫我能形 《東京賦》「飛閣神行,莫我能形」,薛綜曰:「人不見行往,故曰神。
形,謂天子之形容。
言我無能説其形狀也。
」念孫案:薛説甚迂。
《廣雅》曰:「形,見也。
」言行於飛閣之中,莫我能見也。
《史記·秦始皇紀》正義引應劭曰:「於馳道外築牆,天子於中行,外人不見。
」 感懋力以耘耔 「兆民勸於疆埸,感懋力以耘耔」。
念孫案:「感」字與下五字義不相屬,蓋「鹹」字之誤。
鹹,皆也。
言皆勉力也。
時乘六龍 「天子乃撫玉輅,時乘六龍,發鯨魚,鏗華鍾」,李善曰:「《周易》曰:『時乘六龍。
』此謂各隨其時而乘之。
」念孫案:如李注,則正文本作「乘時龍」,故先引《周易》「時乘六龍」,而即繼之曰「此謂各隨其時而乘之」,言此與《周易》異義也。
「各隨其時」,謂若春乘蒼龍,夏乘赤駠之屬是也。
《東都賦》亦雲:「登玉輅,乘時龍。
」此作「時乘六龍」者,因注引《周易》而誤。
「撫玉輅」以下四句,句各三字,此句獨多一字,與上下不協。
盈溢天區 「聲教布濩,盈溢天區」,薛綜曰:「天區,謂四方上下也。
」引之曰:據薛注,則「天區」當爲「六區」。
《思玄賦》「上下無常窮六區」,李善亦雲:「六區,上下四方也。
」「天」、「六」二字,篆、隷皆相似,故「六」譌作「天」。
西朝顛覆而莫持 「臣濟奓以陵君,忘經國之長基。
故函谷擊柝於東,西朝顛覆而莫持」,薛綜曰:「謂王莽之兵猶擊柝守函谷關,而三輔兵已自入長安宮,朝廷顛隕,無復扶持也。
」念孫案:薛説非也。
西朝顛覆,謂王莽篡漢耳。
言臣陵其君,國本墮壞,故王莽得爲篡逆。
函谷雖擊柝於東,西京已顛覆而莫持,明患不在外而在内也。
若以三輔兵誅王莽爲西朝顛覆,則與上文「臣濟侈以陵君」二句義不相屬。
且平子不當稱亡新爲西朝也。
亂北渚兮揭南涯 《南都賦》「爾乃撫輕舟兮浮清池,亂北渚兮揭南涯」,李善曰:「《爾雅》曰:『正絶流曰亂。
』《説文》曰:『揭,高舉也。
』」呂向曰:「揭,猶指也。
」念孫案:李解「揭」爲「高舉」,與「南涯」二字義不相屬;呂解「揭」爲「指」,古無此訓,皆非也。
今案:「揭」讀爲「愒」。
《廣韻》「愒」、「揭」竝去例切。
聲相同,故字相通。
愒,息也。
言自北渚絶流而渡,息乎南涯也。
《小雅·菀柳篇》「不尚愒焉」,毛傳曰:「愒,息也。
」《召南·甘棠篇》作「憩」。
字又作「偈」。
《甘泉賦》「度三巒兮偈棠黎」,韋昭曰:「偈,息也。
」句法正與此同。
酌清酤 《蜀都賦》「酌清酤,割芳鮮」,五臣本「清酤」作「醪酤」。
念孫案:「醪酤」與「芳鮮」相對爲文,則作「醪」者是也。
今作「清酤」者,後人以李注引《詩》「既載清酤」而改之耳。
不知李注自解「酤」字,非兼解「清酤」二字。
其「醪」字已見《南都賦》,故不重注也。
《北堂書鈔·酒食部八》引此正作「酌醪酤」。
齷齪而筭 《吳都賦》:「齷齪而筭,顧亦曲士之所歎也。
旁魄而論都,抑非大人之壯觀也。
」念孫案:「齷齪而筭」下當有「地」字,「齷齪而筭地」、「旁魄而論都」相對爲文。
劉逵注雲:「言筭量蜀地,亦是曲僻之士。
」則「筭」下原有「地」字明矣。
英雄之所躔 「翫其磧礫而不窺玉淵者,未知驪龍之所蟠也。
習其弊邑而不覩上邦者,未知英雄之所躔也」,李善曰:「《方言》曰:躔,歷行也。
」呂延濟曰:「不見上國,不知英雄之所行歷也。
」念孫案:李、呂以「躔」爲「行歷」,非也。
躔,居也。
英雄之所居,謂吳都也。
吳都爲英雄之所居,猶玉淵爲驪龍之所蟠,故曰不窺玉淵,未知驪龍之所蟠;不覩上邦,未知英雄之所躔也。
李注《月賦》引韋昭《漢書注》曰:「躔,處也。
」「處」亦「居」也。
《方言》曰:「廛,凥也。
「凥」,古「居」字。
東齊海岱之閒曰廛。
」《魏風·伐檀》傳曰:「一夫之居曰廛。
」孟康注《漢書·王莽傳》曰:「纏,居也。
」「廛」、「躔」、「纏」字異而義同。
雜插幽屏 宋玉於是陋其結緑 「赬丹明璣,金華銀樸。
紫貝流黃,縹碧素玉。
隱賑,雜插幽屏。
精曜潛熲,李善曰:「潛熲,謂潛深而有光熲。
」《爾雅》曰:「熲,光也。
」今李善本「熲」字皆誤作「頴」,五臣本作「熲」。
李周翰曰:「雖在幽僻之處,常熲然有異光。
」今據改。
硩陊山谷。
碕岸爲之不枯,林木爲之潤黷。
隋侯於是鄙其夜光,宋玉於是陋其結緑」,李善曰:「幽屏,謂生處也。
」李周翰曰:「雜插幽屏,謂雜生隱僻之處。
屏,僻也。
」念孫案:「幽屏」當爲「幽屋」,字之誤也。
幽屋,謂山也。
言衆寶隱賑,雜插於山中也。
幽屋,猶言幽室。
謝靈運《登永嘉緑嶂山詩》雲「懷遲上幽室」是也。
「屋」與「樸」、「玉」、「谷」、「黷」、「緑」爲韻。
若作「屏」,則失其韻矣。
「宋玉」當爲「宋王」。
劉逵注引《史記》「宋有結緑」,是結緑爲宋之寶,故曰「宋王於是陋其結緑」。
「宋王」與「隋侯」相對爲文,無取於「宋玉」也。
悠悠旆旌 「悠悠旆旌者,相與聊浪乎昧莫之坰」。
念孫案:「悠悠旆旌者」當作「悠悠旆旆者」。
《詩》曰:「悠悠旆旌。
」又曰:「彼旟旐斯,胡不旆旆。
」是也。
今本「旆旆」作「旆旌」,即因《詩》「悠悠旆旌」而誤。
悠悠、旆旆皆旌旗之貌,故雲「悠悠旆旆者,相與聊浪乎昧莫之坰」。
上文雲:「譚翋,若離若合者,相與騰躍乎莽之野。
」文義正與此同。
若雲「悠悠旆旌者」,則「者」字之義不可通。
李善及五臣皆不釋「旆旆」二字,蓋所見本已誤爲「旆旌」矣。
與夫唱和之隆響 有殷坻穨於前 「若此者,與夫唱和之隆響,動鍾鼓之鏗耾。
有殷坻穨於前,曲度難勝」。
念孫案:「與夫唱和之隆響」二句,句法參差而文義不協。
「與夫」二字,乃一「舉」字之誤。
「舉」亦「動」也。
「舉唱和之隆響」、「動鍾鼓之鏗耾」,句法正相對。
「有殷坻穨於前」,「於前」二字後人所加也。
有殷坻穨,言其聲殷然若坻穨也。
《漢書·楊雄傳》「嚮若坻隤」,應劭曰:「天水有大坂,名曰隴坻。
其山堆傍著,崩落作聲,聞數百裡,故曰坻隤。
」見《文選·解嘲》注。
「隤」與「穨」同。
句法與《詩》「有瀰濟盈」、「有鷕雉鳴」相似。
若雲「有殷坻穨於前」,則不成句法。
且「有殷坻穨」、「曲度難勝」皆以四字爲句,若上句多二字,則句法參差矣。
後人以李周翰注雲「其聲若山穨於前」,故加「於前」二字。
不知李注自加「於前」二字以申明其義,非正文所有也。
不審文義而據注妄增,其失甚矣。
若吾子之所傳 「若吾子之所傳,孟浪之遺言,略舉其梗概,而未得其要妙也」。
念孫案:吾者,東吳王孫自謂也。
「吾」下「子」字後人妄加之耳。
呂向注雲:「如我所傳。
」則「吾」下原無「子」字明矣。
冒六英五莖 《魏都賦》:「冠韶夏,冒六英五莖。
」念孫案:「冒六英五莖」,句法甚累,且「英莖」與「韶夏」相對爲文,若加「六」、「五」二字,則與上句不協。
後人以李善注引《樂動聲儀》「帝嚳樂曰《六英》,帝顓頊樂曰《五莖》」,因加「六」、「五」二字,不知李注自解「英莖」二字,非并解「六」、「五」二字也。
判殊隱而一緻 「覽《大易》與《春秋》,判殊隱而一緻」。
念孫案:此本作「判隱顯而一緻」。
言《易》與《春秋》雖有隱顯之分,而其緻一也。
張載注雲:「《春秋》推見以至隱,《易》本隱以之顯,所言雖殊,其合德一也。
」李善雲:「言《大易》《春秋》隱顯殊而合德若一。
」皆其明證矣。
後人以張、李二注内皆有「殊」字,遂加入「殊」字而删去「顯」字,不知注内「殊」字是解正文「判」字,而正文内本有「顯」字,故二注皆言「隱顯」也。
若雲「判殊隱而一緻」,則文不成義矣。
亡國肅乎臨淵 《甘泉賦》「襲琁室與傾宮兮,若登高眇遠,亡國肅乎臨淵」,服虔曰:「桀作琁室,紂作傾宮,以此微諫也。
」應劭曰:「登高遠望,當以亡國爲戒,若臨深淵也。
」念孫案:正文内「亡國」二字,後人所加也。
應雲「以亡國爲戒」者,承上琁室、傾宮言之,以申明「肅乎臨淵」之意。
後人不審,輒於正文内增入「亡國」二字。
亡國肅乎臨淵,斯爲不詞矣。
五臣本及《漢書·楊雄傳》皆無此二字。
友仁義與之爲朋 《羽獵賦》:「建道德以爲師,句友仁義與之爲朋。
」念孫案:「友仁義與之爲朋」,殊爲不詞,蓋後人不解「與」字之義,因於「與」下加「之」字耳。
今案:「建道德以爲師,友仁義與爲朋」,句法正相對。
友,親也。
見《廣雅》。
與,猶以也。
言親仁義以爲朋也。
《漢書·楊雄傳》作「友仁義與爲朋」,是其明證矣。
《召南·江有汜篇》曰:「不我以。
」又曰:「不我與。
」鄭箋曰:「以,猶與也。
」「以」可訓爲「與」,「與」亦可訓爲「以」。
《繫辭傳》曰:「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言可以酬酢,可以祐神也。
《論語·陽貨篇》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言不可以事君也。
《中庸》曰:「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
」言可以入德也。
《史記·袁盎傳》曰:「妾主豈可與同坐哉?」言不可以同坐也。
「以」、「與」聲相近,故二字可以互用。
《管子·形勢篇》曰:「譕巨者可以遠舉,今本「巨」譌作「臣」。
辯見《管子》。
顧憂者可與緻道。
」《呂氏春秋·樂成篇》曰:「故民不可與慮化舉始,而可以樂成功。
」《史記·貨殖傳》曰:「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
」「以」、「與」二字互用,正與此同也。
「以」、「與」聲相近,故又可以通用。
《鄉射禮》「各以其耦進」,今文「以」爲「與」。
《越語》「節事者與地」,《史記·越世家》「與」作「以」。
《論語》「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匡謬正俗》引此「與」作「以」。
《史記》「妾主豈可與同坐哉」,《漢書》「與」作「以」。
忿戎王之淫狡 《北征賦》「忿戎王之淫狡,穢宣後之失貞」,李善曰:「杜預《左氏傳注》曰:『狡,猾也。
』」念孫案:李説非也。
「狡」讀爲「姣」,「姣」亦「淫」也。
襄九年《左傳》「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杜注曰:「姣,淫之别名。
」作「狡」者,借字耳。
才難 《西征賦》:「當音鳳恭顯之任勢也,乃熏灼四方,震燿都鄙。
而死之日,曾不得與夫十餘公之徒隷齒。
才難,不其然乎?」今李善本如此。
六臣本作「名才難,不其然乎」,五臣作「名難,不其然乎」。
呂延濟曰:「音、鳳之流,其死之日,曾不得與蕭、曹等十餘公之僕隷齒列。
名器之難,其如此矣。
」念孫案:作「名難」者是也
此因陵、陸字相似,又涉注内「陸」字而誤。
又案:陵夷者,漸平之稱。
「陵夷」二字,上下同義,不可分訓。
説見《漢書》「連語」下。
下平曰衍。
見《釋名》及《周官》、《左傳》、《國語》注。
陵夷,即曲衍之貌。
王以「陵」爲「大阜」,「衍」爲「澤」,皆失之。
律魁放乎山閒 「偓促談於廊廟兮,律魁放乎山閒」,王注曰:「偓促,拘愚之貌。
律,法也。
魁,大也。
言拘愚蔽闇之人,反談論廊廟之中,明於大法賢智之士,棄在山閒而不見用也。
」念孫案:王以「律」爲「法」,「魁」爲「大」,又雲「明於大法賢智之士」,殆失之迂矣。
今案:律魁,猶魁壘也。
「壘」、「律」聲相近。
《漢書·司馬相如傳》「隱轔鬱壘」,師古曰:「壘,音律。
」《路史·餘論》曰:「《山海經》雲:『神荼鬱壘二神人,主執惡害之鬼。
』」《風俗通》作「鬱律」。
案:今本《風俗通》仍作「鬱壘」,蓋後人不通古音而改之也。
《藝文類聚·果部上》《太平禦覽·果部四》竝引作「鬱律」。
《漢書·鮑宣傳》曰:「朝臣亡有大儒骨鯁、白首耆艾、魁壘之士。
」服虔曰:「魁壘,壯貌也。
」轉之則爲「律魁」。
《小雅·蓼莪篇》曰:「南山律律。
」《史記·留侯世家贊》曰:「魁梧奇偉。
」是「律」、「魁」皆高大之意,正與「偓促」相對。
司馬相如曰:「委瑣握。
」「握」與「偓促」同。
「偓促」、「律魁」皆疊韻也。
凡疊韻之字,皆上下同義,不宜分訓。
蒯聵登於清府 「烏獲戚而驂乘兮,燕公操於馬圉。
蒯聵登於清府兮,咎繇棄而在壄」,王注雲:「燕公,邵公也,封於燕,故曰燕公也。
蒯聵,衞靈公太子也。
」念孫案:邵公、咎繇皆古之賢臣,而衞蒯聵與烏獲行不相類。
「蒯聵」謂趙之「蒯」聵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曰:「司馬氏在趙者,以搏劒論顯,蒯聵其後也。
」《漢書·司馬遷傳》與此同。
如淳曰:「《刺客傳》之蒯聵也。
」《淮南·主術篇》曰:「故握劒鋒以,今本此下脫一字。
下「雖」字譌作「離」。
雖北宮子司馬蒯蕢,不便應敵。
「蕢」與「聵」通。
高注曰:「司馬蒯蕢在趙,以善擊劒聞。
」操其觚,招其末,則庸人能以制勝。
今使烏獲、藉蕃從後牽牛尾,尾絶而不從者,逆也。
若指之桑條以貫其鼻,則五尺童子牽而周四海者,順也。
」然則趙之蒯聵以搏劒聞,故與烏獲竝舉之。
《淮南》稱北宮子蒯聵,而并及於烏獲、藉蕃,可以互證矣。
自「烏獲」以下四句,皆謂貴武士而賤賢臣也。
文 選 度宏規而大起 《西都賦》「圖皇基於億載,度宏規而大起」,李善曰:「《小雅》曰:『羌,發聲也。
』『度』與『羌』古字通。
『度』或爲『慶』也。
」念孫案:「度」與「羌」聲不相近,絶無通用之理。
蓋李善本「度」字本作「慶」,今本作「度」者,後人據五臣本及《班固傳》改之耳。
善注原文當雲:「《小雅》曰:『羌,發聲也。
』『慶』與『羌』古字通。
」《漢書·楊雄傳》:「《反離騷》曰:『懿神龍之淵濳兮,慶竢雲而將舉。
』」宋祁校本雲:「蕭該《音義》曰:『慶,音羌。
』今《漢書》亦有作『羌』字者。
」又「慶夭顇而喪榮」,張晏曰:「慶,辭也。
」師古曰:「慶,亦與羌同。
」又《甘泉賦》「厥高慶而不可虖疆度」,《敘傳》「《幽通賦》『慶未得其雲已』」,師古竝雲:「慶,發語辭。
讀與羌同。
」「『慶』或爲『度』」,「慶」字草書作「」,與「度」相似,故「慶」誤爲「度」。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平津侯公孫慶」,《漢表》「慶」作「度」。
《説文》:「卶,有大慶也。
」今本「慶」譌作「度」。
今本作「『度』與『羌』古字通。
『度』或爲『羌』」者,後人既改正文作「度」,復改注文以就之,而不知「度」與「羌」之不可通也。
又案:善本作「慶」,是也。
慶,語詞。
「宏規」與「大起」相對爲文,言肇造都邑,先宏規之而後大起之也。
掍建章而連外屬 洞枍詣以與天梁 「淩隥道而超西墉,掍建章而連外屬」,五臣本「掍」作「混」。
念孫案:「連」字後人所加也。
建章宮在西城之外,故雲「掍建章而外屬」。
「外」上不當有「連」字。
上文「未央」、「桂宮」皆宮名,故雲「自未央而連桂宮」,與此句異義。
且既言屬,則不得更言連。
故張銑注曰:「混,通也。
」閣道出城,通達建章宮,與外相屬,其無「連」字明矣。
《後漢書·班固傳》正作「混建章而外屬」也。
又案:下文「經駘盪而出馺娑,洞枍詣以與天梁」,「駘盪」、「馺娑」、「枍詣」皆殿名。
「天梁」,宮名。
「以」字與下三字義不相屬,亦是後人所加。
《班固傳》無「以」字。
奮泰武乎上囿 緣於泰山之阿 結根泰山阿 「爾乃盛娛遊之壯觀,奮泰武乎上囿」,五臣本「泰」作「太」,《班固傳》作「大」,注雲:「大武,謂大陳武事也。
」念孫案:作「大」者是也。
「大」譌爲「太」,又譌爲「泰」耳。
《逸周書》有《大武篇》,《秦策》引《詩》雲「大武遠宅不涉」,皆其證也。
《風賦》「緣於泰山之阿」,李善本無「於」字,五臣本有。
《藝文類聚》引此與五臣同。
今以上下文例之,當有「於」字。
五臣本作「太」,亦是「大」字之譌。
今合上下文讀之:「風生於地,起於青蘋之末,侵淫谿谷,盛怒於土囊之口,緣於大山之阿,舞於松柏之下。
」此其由卑而高,由谷而山,所在皆然,不獨泰山也。
若此句獨指泰山言之,則與上下文不類矣。
《古詩》「冉冉孤生竹,結根泰山阿」,「泰」亦「大」之譌。
李周翰曰:「泰山,衆山之尊。
夫者,婦之所尊。
故以喻之。
」此曲説也。
此以竹喻婦,山喻夫,謂婦之託於夫,如竹之結根於山耳。
芳草被隄 「茂樹蔭蔚,芳草被隄。
蘭茝發色,曄曄猗猗。
若摛錦布繡,爥燿乎其陂」,李善説「芳草被隄」引《説文》曰:「隄,塘也。
」念孫案:「被」讀若「披」。
「被隄」者,芳草之貌,非謂芳草覆隄也。
「蔭蔚」,雙聲也。
「被隄」,疊韻也。
「曄曄猗猗」,重字也。
以上皆形容草木之盛,然後總而言之曰:「若摛錦布繡,爥燿乎其陂。
」陂與隄,一物也。
《陳風·澤陂》傳曰:「陂澤,障也。
」《一切經音義》二引李巡《爾雅注》曰:「隄,障也。
」若上言隄而下言陂,則複矣。
填流泉而爲沼 《東都賦》「填流泉而爲沼」,李善曰:「順流泉而爲沼,不更穿之也。
昭明諱順,故改爲填。
」引之曰:「填」當爲「慎」,草書之誤也。
「慎」、「順」古字通,故昭明改「順」爲「慎」。
嘉祥阜兮集皇都 《白雉詩》:「啟靈篇兮披瑞圖,獲白雉兮效素烏,嘉祥阜兮集皇都。
」念孫案:「嘉祥」句蓋後人所加。
此句詞意膚淺,不類孟堅手筆,且《寶鼎詩》亦可通用,其可疑一也。
下文「發皓羽兮奮翹英」,正承「白雉」、「素烏」言之,若加入此句,則上下文義隔斷,其可疑二也。
《明堂》《辟雍》《靈臺》三章,章十二句;《寶鼎》《白雉》二章,章六句。
若加入此句,則與《寶鼎詩》不協,其可疑三也。
李善及五臣本此句皆無注,其可疑四也。
《後漢書·班固傳》無此句,其可疑五也。
錫用此土而翦諸鶉首 《西京賦》「昔者大帝説秦繆公而覲之,饗以鈞天廣樂。
帝有醉焉,乃爲金策。
錫用此土,而翦諸鶉首」,薛綜曰:「翦,盡也。
」李善曰:「盡取鶉首之分,爲秦之境也。
」引之曰:薛訓「翦」爲「盡」,「盡諸鶉首」,殊爲不詞。
李雲「盡取鶉首之分」,亦與「翦諸」之文不合。
今案:「翦」讀爲「踐」。
《文王世子》「不翦其類也」,《周官·甸師》注引「翦」作「踐」。
《玉藻》「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注:「踐,當爲翦。
」踐,居也。
謂居之於鶉首之虛也。
《晉語》曰:「實沈之虛,晉人是居。
」《方言》曰:「慰、廛、度,凥也。
「凥」,今通作「居」。
東齊海岱之閒或曰踐。
」趙注《孟子·盡心篇》曰:「踐,履居之也。
」《晏子·問篇》曰:「後世孰踐有齊國者。
」皆其證也。
意亦有慮乎神祇宜其可定以爲天邑 「及帝圖時,意亦有慮乎神祇。
宜其可定以爲天邑」,薛綜曰:「言高帝圖此居之時,意亦以慮於天地陰陽,而思可宜定以爲天邑。
」念孫案:意亦,猶抑亦也。
「抑」與「意」古字通。
《論語·學而篇》「求之與?抑與之與」,《漢石經》「抑」作「意」。
《大戴禮·武王踐阼篇》曰:「黃帝顓頊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見與?」《荀子·脩身篇》曰:「將以窮無窮,逐無極與?意亦有所止之與?」《秦策》曰:「誠病乎?意亦思乎?」竝與「抑亦」同。
「宜」讀曰「儀」。
儀,度也。
度其可安定之地以爲天邑也。
《説文》曰:「儀,度也。
」《周語》曰:「儀之于民而度之于羣生。
」又曰:「不度民神之義,不儀生物之則。
」「儀」與「宜」古字通。
《小雅·角弓篇》「如食宜饇」,《韓詩》「宜」作「儀」。
《楚語》「采服之儀」,《周官·春官》鄭司農注引作「宜」。
薛雲「思可宜定以爲天邑」,失之。
嗟内顧之所觀 嗟難得而覶縷 嗟難得而備知 嗟孰可爲言己 唴見偉於疇昔 念孫案:王逸注《離騷》曰:「羌,楚人語詞也。
」《文選》内「羌」字多作「唴」,因譌而爲「嗟」。
俗書「嗟」字作「」,「唴」字作「」,二形相似而誤。
後人多見「嗟」,少見「唴」,故莫能正之耳。
《西京賦》「嗟内顧之所觀」,李善注:「《小雅》曰:『嗟,發聲也。
』」兩「嗟」字皆「唴」字之譌。
《西都賦》「慶宏規而大起」,李注:「《小雅》曰:『羌,發聲也。
』『慶』與『羌』古字通。
」是其證。
若「嗟」則歎聲,非發聲也。
五臣本作「嗟」,訓爲「歎聲」,失之矣。
《吳都賦》「嗟難得而覶縷」,劉逵注:「《小雅》曰:『嗟,楚人發語端也。
』」兩「嗟」字亦「唴」字之譌。
既雲「楚人發語端」,其爲「唴」字明矣。
《古文苑·王延壽〈王孫賦〉》「羌難得而覶縷」,本書王融《曲水詩序》「羌難得而稱計」,章樵、李善注引《吳都賦》竝作「羌」。
《雪賦》「嗟難得而備知」義本《吳都》,亦是「唴」之譌也。
《思玄賦》「嗟孰可爲言己」,「嗟」亦「唴」之譌。
《後漢書·張衡傳》作「羌」,是其證也。
《蜀都賦》「唴見偉於疇昔」,其字正作「唴」。
張伯顔本如此,他本則譌作「嗟」矣。
蔡邕《瞽師賦》「唴求煩以愁悲」,字亦作「唴」。
交綺豁以疏寮 「何工巧之瑰瑋,交綺豁以疏寮」,李善曰:「交結綺文,豁然穿以爲寮也。
《蒼頡篇》曰:『寮,小窻也。
』」念孫案:交綺豁以疏窻,殊爲不詞。
今案:交綺,即窻也。
《廣雅》曰:「豁、寮,空也。
」《一切經音義》一引《蒼頡篇》曰:「寮,小空也。
」《説文》曰:「疏,通也。
」「豁以疏寮」,皆空虛之貌。
既言「豁」而又言「疏寮」者,文重詞複以申明其意。
若《大人賦》言「麗以林離」、「叢以蘢茸」、「痑以陸離」矣。
若驚鶴之羣羆 「紛縱體而迅赴,若驚鶴之羣羆」。
念孫案:「若驚鶴之羣羆」,文不成義。
「羆」字與「伎」、「氏」、「綺」、「豸」、「纚」爲韻,蓋「罷」字之譌。
韋注《吳語》曰:「罷,歸也。
」《廣雅》同。
言若驚鶴之羣歸也。
莫我能形 《東京賦》「飛閣神行,莫我能形」,薛綜曰:「人不見行往,故曰神。
形,謂天子之形容。
言我無能説其形狀也。
」念孫案:薛説甚迂。
《廣雅》曰:「形,見也。
」言行於飛閣之中,莫我能見也。
《史記·秦始皇紀》正義引應劭曰:「於馳道外築牆,天子於中行,外人不見。
」 感懋力以耘耔 「兆民勸於疆埸,感懋力以耘耔」。
念孫案:「感」字與下五字義不相屬,蓋「鹹」字之誤。
鹹,皆也。
言皆勉力也。
時乘六龍 「天子乃撫玉輅,時乘六龍,發鯨魚,鏗華鍾」,李善曰:「《周易》曰:『時乘六龍。
』此謂各隨其時而乘之。
」念孫案:如李注,則正文本作「乘時龍」,故先引《周易》「時乘六龍」,而即繼之曰「此謂各隨其時而乘之」,言此與《周易》異義也。
「各隨其時」,謂若春乘蒼龍,夏乘赤駠之屬是也。
《東都賦》亦雲:「登玉輅,乘時龍。
」此作「時乘六龍」者,因注引《周易》而誤。
「撫玉輅」以下四句,句各三字,此句獨多一字,與上下不協。
盈溢天區 「聲教布濩,盈溢天區」,薛綜曰:「天區,謂四方上下也。
」引之曰:據薛注,則「天區」當爲「六區」。
《思玄賦》「上下無常窮六區」,李善亦雲:「六區,上下四方也。
」「天」、「六」二字,篆、隷皆相似,故「六」譌作「天」。
西朝顛覆而莫持 「臣濟奓以陵君,忘經國之長基。
故函谷擊柝於東,西朝顛覆而莫持」,薛綜曰:「謂王莽之兵猶擊柝守函谷關,而三輔兵已自入長安宮,朝廷顛隕,無復扶持也。
」念孫案:薛説非也。
西朝顛覆,謂王莽篡漢耳。
言臣陵其君,國本墮壞,故王莽得爲篡逆。
函谷雖擊柝於東,西京已顛覆而莫持,明患不在外而在内也。
若以三輔兵誅王莽爲西朝顛覆,則與上文「臣濟侈以陵君」二句義不相屬。
且平子不當稱亡新爲西朝也。
亂北渚兮揭南涯 《南都賦》「爾乃撫輕舟兮浮清池,亂北渚兮揭南涯」,李善曰:「《爾雅》曰:『正絶流曰亂。
』《説文》曰:『揭,高舉也。
』」呂向曰:「揭,猶指也。
」念孫案:李解「揭」爲「高舉」,與「南涯」二字義不相屬;呂解「揭」爲「指」,古無此訓,皆非也。
今案:「揭」讀爲「愒」。
《廣韻》「愒」、「揭」竝去例切。
聲相同,故字相通。
愒,息也。
言自北渚絶流而渡,息乎南涯也。
《小雅·菀柳篇》「不尚愒焉」,毛傳曰:「愒,息也。
」《召南·甘棠篇》作「憩」。
字又作「偈」。
《甘泉賦》「度三巒兮偈棠黎」,韋昭曰:「偈,息也。
」句法正與此同。
酌清酤 《蜀都賦》「酌清酤,割芳鮮」,五臣本「清酤」作「醪酤」。
念孫案:「醪酤」與「芳鮮」相對爲文,則作「醪」者是也。
今作「清酤」者,後人以李注引《詩》「既載清酤」而改之耳。
不知李注自解「酤」字,非兼解「清酤」二字。
其「醪」字已見《南都賦》,故不重注也。
《北堂書鈔·酒食部八》引此正作「酌醪酤」。
齷齪而筭 《吳都賦》:「齷齪而筭,顧亦曲士之所歎也。
旁魄而論都,抑非大人之壯觀也。
」念孫案:「齷齪而筭」下當有「地」字,「齷齪而筭地」、「旁魄而論都」相對爲文。
劉逵注雲:「言筭量蜀地,亦是曲僻之士。
」則「筭」下原有「地」字明矣。
英雄之所躔 「翫其磧礫而不窺玉淵者,未知驪龍之所蟠也。
習其弊邑而不覩上邦者,未知英雄之所躔也」,李善曰:「《方言》曰:躔,歷行也。
」呂延濟曰:「不見上國,不知英雄之所行歷也。
」念孫案:李、呂以「躔」爲「行歷」,非也。
躔,居也。
英雄之所居,謂吳都也。
吳都爲英雄之所居,猶玉淵爲驪龍之所蟠,故曰不窺玉淵,未知驪龍之所蟠;不覩上邦,未知英雄之所躔也。
李注《月賦》引韋昭《漢書注》曰:「躔,處也。
」「處」亦「居」也。
《方言》曰:「廛,凥也。
「凥」,古「居」字。
東齊海岱之閒曰廛。
」《魏風·伐檀》傳曰:「一夫之居曰廛。
」孟康注《漢書·王莽傳》曰:「纏,居也。
」「廛」、「躔」、「纏」字異而義同。
雜插幽屏 宋玉於是陋其結緑 「赬丹明璣,金華銀樸。
紫貝流黃,縹碧素玉。
隱賑,雜插幽屏。
精曜潛熲,李善曰:「潛熲,謂潛深而有光熲。
」《爾雅》曰:「熲,光也。
」今李善本「熲」字皆誤作「頴」,五臣本作「熲」。
李周翰曰:「雖在幽僻之處,常熲然有異光。
」今據改。
硩陊山谷。
碕岸爲之不枯,林木爲之潤黷。
隋侯於是鄙其夜光,宋玉於是陋其結緑」,李善曰:「幽屏,謂生處也。
」李周翰曰:「雜插幽屏,謂雜生隱僻之處。
屏,僻也。
」念孫案:「幽屏」當爲「幽屋」,字之誤也。
幽屋,謂山也。
言衆寶隱賑,雜插於山中也。
幽屋,猶言幽室。
謝靈運《登永嘉緑嶂山詩》雲「懷遲上幽室」是也。
「屋」與「樸」、「玉」、「谷」、「黷」、「緑」爲韻。
若作「屏」,則失其韻矣。
「宋玉」當爲「宋王」。
劉逵注引《史記》「宋有結緑」,是結緑爲宋之寶,故曰「宋王於是陋其結緑」。
「宋王」與「隋侯」相對爲文,無取於「宋玉」也。
悠悠旆旌 「悠悠旆旌者,相與聊浪乎昧莫之坰」。
念孫案:「悠悠旆旌者」當作「悠悠旆旆者」。
《詩》曰:「悠悠旆旌。
」又曰:「彼旟旐斯,胡不旆旆。
」是也。
今本「旆旆」作「旆旌」,即因《詩》「悠悠旆旌」而誤。
悠悠、旆旆皆旌旗之貌,故雲「悠悠旆旆者,相與聊浪乎昧莫之坰」。
上文雲:「譚翋,若離若合者,相與騰躍乎莽之野。
」文義正與此同。
若雲「悠悠旆旌者」,則「者」字之義不可通。
李善及五臣皆不釋「旆旆」二字,蓋所見本已誤爲「旆旌」矣。
與夫唱和之隆響 有殷坻穨於前 「若此者,與夫唱和之隆響,動鍾鼓之鏗耾。
有殷坻穨於前,曲度難勝」。
念孫案:「與夫唱和之隆響」二句,句法參差而文義不協。
「與夫」二字,乃一「舉」字之誤。
「舉」亦「動」也。
「舉唱和之隆響」、「動鍾鼓之鏗耾」,句法正相對。
「有殷坻穨於前」,「於前」二字後人所加也。
有殷坻穨,言其聲殷然若坻穨也。
《漢書·楊雄傳》「嚮若坻隤」,應劭曰:「天水有大坂,名曰隴坻。
其山堆傍著,崩落作聲,聞數百裡,故曰坻隤。
」見《文選·解嘲》注。
「隤」與「穨」同。
句法與《詩》「有瀰濟盈」、「有鷕雉鳴」相似。
若雲「有殷坻穨於前」,則不成句法。
且「有殷坻穨」、「曲度難勝」皆以四字爲句,若上句多二字,則句法參差矣。
後人以李周翰注雲「其聲若山穨於前」,故加「於前」二字。
不知李注自加「於前」二字以申明其義,非正文所有也。
不審文義而據注妄增,其失甚矣。
若吾子之所傳 「若吾子之所傳,孟浪之遺言,略舉其梗概,而未得其要妙也」。
念孫案:吾者,東吳王孫自謂也。
「吾」下「子」字後人妄加之耳。
呂向注雲:「如我所傳。
」則「吾」下原無「子」字明矣。
冒六英五莖 《魏都賦》:「冠韶夏,冒六英五莖。
」念孫案:「冒六英五莖」,句法甚累,且「英莖」與「韶夏」相對爲文,若加「六」、「五」二字,則與上句不協。
後人以李善注引《樂動聲儀》「帝嚳樂曰《六英》,帝顓頊樂曰《五莖》」,因加「六」、「五」二字,不知李注自解「英莖」二字,非并解「六」、「五」二字也。
判殊隱而一緻 「覽《大易》與《春秋》,判殊隱而一緻」。
念孫案:此本作「判隱顯而一緻」。
言《易》與《春秋》雖有隱顯之分,而其緻一也。
張載注雲:「《春秋》推見以至隱,《易》本隱以之顯,所言雖殊,其合德一也。
」李善雲:「言《大易》《春秋》隱顯殊而合德若一。
」皆其明證矣。
後人以張、李二注内皆有「殊」字,遂加入「殊」字而删去「顯」字,不知注内「殊」字是解正文「判」字,而正文内本有「顯」字,故二注皆言「隱顯」也。
若雲「判殊隱而一緻」,則文不成義矣。
亡國肅乎臨淵 《甘泉賦》「襲琁室與傾宮兮,若登高眇遠,亡國肅乎臨淵」,服虔曰:「桀作琁室,紂作傾宮,以此微諫也。
」應劭曰:「登高遠望,當以亡國爲戒,若臨深淵也。
」念孫案:正文内「亡國」二字,後人所加也。
應雲「以亡國爲戒」者,承上琁室、傾宮言之,以申明「肅乎臨淵」之意。
後人不審,輒於正文内增入「亡國」二字。
亡國肅乎臨淵,斯爲不詞矣。
五臣本及《漢書·楊雄傳》皆無此二字。
友仁義與之爲朋 《羽獵賦》:「建道德以爲師,句友仁義與之爲朋。
」念孫案:「友仁義與之爲朋」,殊爲不詞,蓋後人不解「與」字之義,因於「與」下加「之」字耳。
今案:「建道德以爲師,友仁義與爲朋」,句法正相對。
友,親也。
見《廣雅》。
與,猶以也。
言親仁義以爲朋也。
《漢書·楊雄傳》作「友仁義與爲朋」,是其明證矣。
《召南·江有汜篇》曰:「不我以。
」又曰:「不我與。
」鄭箋曰:「以,猶與也。
」「以」可訓爲「與」,「與」亦可訓爲「以」。
《繫辭傳》曰:「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言可以酬酢,可以祐神也。
《論語·陽貨篇》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言不可以事君也。
《中庸》曰:「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
」言可以入德也。
《史記·袁盎傳》曰:「妾主豈可與同坐哉?」言不可以同坐也。
「以」、「與」聲相近,故二字可以互用。
《管子·形勢篇》曰:「譕巨者可以遠舉,今本「巨」譌作「臣」。
辯見《管子》。
顧憂者可與緻道。
」《呂氏春秋·樂成篇》曰:「故民不可與慮化舉始,而可以樂成功。
」《史記·貨殖傳》曰:「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
」「以」、「與」二字互用,正與此同也。
「以」、「與」聲相近,故又可以通用。
《鄉射禮》「各以其耦進」,今文「以」爲「與」。
《越語》「節事者與地」,《史記·越世家》「與」作「以」。
《論語》「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匡謬正俗》引此「與」作「以」。
《史記》「妾主豈可與同坐哉」,《漢書》「與」作「以」。
忿戎王之淫狡 《北征賦》「忿戎王之淫狡,穢宣後之失貞」,李善曰:「杜預《左氏傳注》曰:『狡,猾也。
』」念孫案:李説非也。
「狡」讀爲「姣」,「姣」亦「淫」也。
襄九年《左傳》「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杜注曰:「姣,淫之别名。
」作「狡」者,借字耳。
才難 《西征賦》:「當音鳳恭顯之任勢也,乃熏灼四方,震燿都鄙。
而死之日,曾不得與夫十餘公之徒隷齒。
才難,不其然乎?」今李善本如此。
六臣本作「名才難,不其然乎」,五臣作「名難,不其然乎」。
呂延濟曰:「音、鳳之流,其死之日,曾不得與蕭、曹等十餘公之僕隷齒列。
名器之難,其如此矣。
」念孫案:作「名難」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