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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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時多疾病毒傷之害」。
念孫案:「疾病」本作「疹病」。
後人誤讀「疹」爲瘡疹之「疹」,以「疹」、「病」二字爲不類,故改爲「疾病」,而不知此「疹」字即疢疾之「疢」,非瘡疹之「疹」也。
《小雅·小弁篇》及《左傳·成六年》、《哀五年》釋文竝雲:「疢,或作疹。
」《廣雅音》雲:「疢,今疹字也。
」襄二十三年《左傳》「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呂氏春秋·長見篇》注引此「疢」作「疹」。
《文選·思玄賦》「思百憂以自疹」,《後漢書·張衡傳》作「疢」。
《小雅·小宛》釋文引《韓詩》雲:「疹,苦也。
」《越語》雲:「疾疹貧病。
」是「疹」與「疢」同也。
《史記·貨殖傳》正義、《太平禦覽·皇王部三》《資産部三》《鱗介部十三》引此竝作「疹病」,是其證。
又《泰族篇》「以調陰陽之氣,以合四時之節,以辟疾病之葘」,亦是本作「疾疹」,而後人改爲「疾病」也。
《太平禦覽·治道部五》引此已誤。
《文子·上禮篇》作「疾疢之災」,是其證。
土地宜 「相土地宜燥濕肥墝高下」。
念孫案:「宜」上脫「之」字。
《太平禦覽·皇王部三》引此有「之」字。
遇七十毒 「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
念孫案:「遇」字後人所加。
《太平禦覽·皇王部三》《資産部三》《百卉部一》及寇宗奭《本草衍義序例》引此竝作「一日而七十毒」,無「遇」字。
《路史·禪通紀》同。
沐浴霪雨 「禹沐浴霪雨,櫛扶風」。
念孫案:「沐」下本無「浴」字,此涉高注「沐浴」而誤衍也。
「沐霪雨」、「櫛扶風」相對爲文,多一「浴」字,則句法參差矣。
劉本又於「櫛」上加「梳」字以對「沐浴」,尤非。
《藝文類聚·帝王部一》《太平禦覽·皇王部七》《文選·謝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詩〉》注引此皆無「浴」字。
《莊子·天下篇》「禹沐甚雨,櫛疾風」,此即《淮南》所本。
海内之事 「又況贏天下之憂而海内之事者乎」。
念孫案:「海内」上脫「任」字。
《藝文類聚·人部四》《雜器物部》、《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一十》《器物部六》引此皆有「任」字。
禹之爲水 湯旱 桑山之林 「是故禹之爲水,以身解於陽之河,莊本改「」爲「盱」。
案:「盱」本作「」,因誤而爲「」,説見《覽冥》「」下。
湯旱,以身禱於桑山之林」。
念孫案:「禹之爲水」,《蜀志·郤正傳》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應璩〈與岑文瑜書〉》注、《太平禦覽·皇王部七》《禮儀部八》引此竝無「之」字。
「湯旱」,《蜀志》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注》竝引作「湯苦旱」,《太平禦覽》引作「湯爲旱」。
案:爲者,治也。
水可言「爲」,旱不可言「爲」,作「苦旱」者是也。
「禹爲水」、「湯苦旱」相對爲文。
今本禹下衍「之」字,湯下又脫「苦」字耳。
劉本作「湯之旱」,亦非。
「桑山之林」,《蜀志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注》引作「桑林之際」,《太平禦覽》引作「桑林之下」。
案:《主術篇》曰「湯以身禱於桑林之際」,則作「際」者是也。
今本作「桑山之林」者,涉注文而誤。
高注「桑山之林」是解「桑林」二字,非正文本作「桑山之林」也。
《呂氏春秋·順民篇》「湯乃以身禱於桑林」,高注亦雲:「桑林,桑山之林。
」 事起天下利 「是以聖人不高山,不廣河,蒙恥辱以幹世主,《藝文類聚》《太平禦覽》引此「主」下竝有「者」字。
非以貪祿慕位,欲事起天下利,而除萬民之害」。
念孫案:「事起天下利」本作「事天下之利」,故高注雲:「事,治也。
」今本「利」上脫「之」字。
其「事」下「起」字,則後人依《文子》加之也。
「事天下之利」、「除萬民之害」相對爲文,「事」下不當有「起」字。
《藝文類聚·人部四》、《太平禦覽·人事部四十二》《七十二》引此竝作「欲事天下之利,除萬民之害也」,是其證。
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 「若吾所謂無爲者,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而曲故不得容者」。
念孫案:「因資而立」下脫一字,當依《文子·自然篇》作「因資而立功」。
「立功」與「舉事」相對爲文。
《氾論篇》曰「聖人隨時而動靜,因資而立功」,《説林篇》曰「聖人者隨時而舉事,因資而立功」,皆其證也。
「事」、「功」二字承上文「必事」、「必加功」言之,下文「事成」、「功立」又承此文言之。
今本脫「功」字,則既與上句不對,又與上下文不相應矣。
「權自然之勢」當依《文子》作「推自然之勢」,字之誤也。
《原道篇》曰:「天下之事不可爲也,因其自然而推之。
」《主術篇》曰:「推不可爲之勢,而不循道理之數。
」高注:「推,行也。
」今本「推」作「權」,則非其指矣。
政事 「政事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
念孫案:「事」下脫「成」字,劉依《文子》補入,是也。
「政」當爲「故」,字之誤也。
「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乃結上之詞。
劉不審文義,而删去「政」字,誤矣。
莊本同。
攻 「感而不應,攻而不動」。
引之曰:「攻」當爲「敀」。
「敀」,今「迫」字也。
故《文子》作「迫而不動」。
《原道篇》雲「感則能應,迫則能動」,舊本「感」、「迫」二字互誤,辯見《原道》。
《精神篇》雲「感而應,迫而動」,《莊子·刻意篇》雲「感而後應,迫而後動」,皆其證也。
《説文》「敀,迮也」,徐鍇曰:「迮,猶切近也。
」《玉篇》曰:「敀,附也。
」是古「迫」、「迮」字本作「敀」。
今諸書皆作「迫」,未必非後人所改也。
此「敀」字若不誤爲「攻」,則後人亦必改爲「迫」矣。
因高爲田 「因高爲田,因下爲池」。
念孫案:「田」當爲「山」,字之誤也。
「因高爲山」,所謂「爲高必因丘陵」也。
若「田」則有高原下濕之分,不得但言「因高」矣。
《文子·自然篇》正作「因高爲山」。
趨而 裂衣裳 「昔者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自魯趨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於郢」。
念孫案:「趨而」下脫「往」字。
《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太平禦覽·服章部十三》
念孫案:「疾病」本作「疹病」。
後人誤讀「疹」爲瘡疹之「疹」,以「疹」、「病」二字爲不類,故改爲「疾病」,而不知此「疹」字即疢疾之「疢」,非瘡疹之「疹」也。
《小雅·小弁篇》及《左傳·成六年》、《哀五年》釋文竝雲:「疢,或作疹。
」《廣雅音》雲:「疢,今疹字也。
」襄二十三年《左傳》「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呂氏春秋·長見篇》注引此「疢」作「疹」。
《文選·思玄賦》「思百憂以自疹」,《後漢書·張衡傳》作「疢」。
《小雅·小宛》釋文引《韓詩》雲:「疹,苦也。
」《越語》雲:「疾疹貧病。
」是「疹」與「疢」同也。
《史記·貨殖傳》正義、《太平禦覽·皇王部三》《資産部三》《鱗介部十三》引此竝作「疹病」,是其證。
又《泰族篇》「以調陰陽之氣,以合四時之節,以辟疾病之葘」,亦是本作「疾疹」,而後人改爲「疾病」也。
《太平禦覽·治道部五》引此已誤。
《文子·上禮篇》作「疾疢之災」,是其證。
土地宜 「相土地宜燥濕肥墝高下」。
念孫案:「宜」上脫「之」字。
《太平禦覽·皇王部三》引此有「之」字。
遇七十毒 「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
念孫案:「遇」字後人所加。
《太平禦覽·皇王部三》《資産部三》《百卉部一》及寇宗奭《本草衍義序例》引此竝作「一日而七十毒」,無「遇」字。
《路史·禪通紀》同。
沐浴霪雨 「禹沐浴霪雨,櫛扶風」。
念孫案:「沐」下本無「浴」字,此涉高注「沐浴」而誤衍也。
「沐霪雨」、「櫛扶風」相對爲文,多一「浴」字,則句法參差矣。
劉本又於「櫛」上加「梳」字以對「沐浴」,尤非。
《藝文類聚·帝王部一》《太平禦覽·皇王部七》《文選·謝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詩〉》注引此皆無「浴」字。
《莊子·天下篇》「禹沐甚雨,櫛疾風」,此即《淮南》所本。
海内之事 「又況贏天下之憂而海内之事者乎」。
念孫案:「海内」上脫「任」字。
《藝文類聚·人部四》《雜器物部》、《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一十》《器物部六》引此皆有「任」字。
禹之爲水 湯旱 桑山之林 「是故禹之爲水,以身解於陽之河,莊本改「」爲「盱」。
案:「盱」本作「」,因誤而爲「」,説見《覽冥》「」下。
湯旱,以身禱於桑山之林」。
念孫案:「禹之爲水」,《蜀志·郤正傳》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應璩〈與岑文瑜書〉》注、《太平禦覽·皇王部七》《禮儀部八》引此竝無「之」字。
「湯旱」,《蜀志》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注》竝引作「湯苦旱」,《太平禦覽》引作「湯爲旱」。
案:爲者,治也。
水可言「爲」,旱不可言「爲」,作「苦旱」者是也。
「禹爲水」、「湯苦旱」相對爲文。
今本禹下衍「之」字,湯下又脫「苦」字耳。
劉本作「湯之旱」,亦非。
「桑山之林」,《蜀志注》《齊民要術序》《文選注》引作「桑林之際」,《太平禦覽》引作「桑林之下」。
案:《主術篇》曰「湯以身禱於桑林之際」,則作「際」者是也。
今本作「桑山之林」者,涉注文而誤。
高注「桑山之林」是解「桑林」二字,非正文本作「桑山之林」也。
《呂氏春秋·順民篇》「湯乃以身禱於桑林」,高注亦雲:「桑林,桑山之林。
」 事起天下利 「是以聖人不高山,不廣河,蒙恥辱以幹世主,《藝文類聚》《太平禦覽》引此「主」下竝有「者」字。
非以貪祿慕位,欲事起天下利,而除萬民之害」。
念孫案:「事起天下利」本作「事天下之利」,故高注雲:「事,治也。
」今本「利」上脫「之」字。
其「事」下「起」字,則後人依《文子》加之也。
「事天下之利」、「除萬民之害」相對爲文,「事」下不當有「起」字。
《藝文類聚·人部四》、《太平禦覽·人事部四十二》《七十二》引此竝作「欲事天下之利,除萬民之害也」,是其證。
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 「若吾所謂無爲者,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而曲故不得容者」。
念孫案:「因資而立」下脫一字,當依《文子·自然篇》作「因資而立功」。
「立功」與「舉事」相對爲文。
《氾論篇》曰「聖人隨時而動靜,因資而立功」,《説林篇》曰「聖人者隨時而舉事,因資而立功」,皆其證也。
「事」、「功」二字承上文「必事」、「必加功」言之,下文「事成」、「功立」又承此文言之。
今本脫「功」字,則既與上句不對,又與上下文不相應矣。
「權自然之勢」當依《文子》作「推自然之勢」,字之誤也。
《原道篇》曰:「天下之事不可爲也,因其自然而推之。
」《主術篇》曰:「推不可爲之勢,而不循道理之數。
」高注:「推,行也。
」今本「推」作「權」,則非其指矣。
政事 「政事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
念孫案:「事」下脫「成」字,劉依《文子》補入,是也。
「政」當爲「故」,字之誤也。
「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乃結上之詞。
劉不審文義,而删去「政」字,誤矣。
莊本同。
攻 「感而不應,攻而不動」。
引之曰:「攻」當爲「敀」。
「敀」,今「迫」字也。
故《文子》作「迫而不動」。
《原道篇》雲「感則能應,迫則能動」,舊本「感」、「迫」二字互誤,辯見《原道》。
《精神篇》雲「感而應,迫而動」,《莊子·刻意篇》雲「感而後應,迫而後動」,皆其證也。
《説文》「敀,迮也」,徐鍇曰:「迮,猶切近也。
」《玉篇》曰:「敀,附也。
」是古「迫」、「迮」字本作「敀」。
今諸書皆作「迫」,未必非後人所改也。
此「敀」字若不誤爲「攻」,則後人亦必改爲「迫」矣。
因高爲田 「因高爲田,因下爲池」。
念孫案:「田」當爲「山」,字之誤也。
「因高爲山」,所謂「爲高必因丘陵」也。
若「田」則有高原下濕之分,不得但言「因高」矣。
《文子·自然篇》正作「因高爲山」。
趨而 裂衣裳 「昔者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自魯趨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於郢」。
念孫案:「趨而」下脫「往」字。
《北堂書鈔·衣冠部三》、《太平禦覽·服章部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