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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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周趙任申屠傳
自卒史
「於是苛昌自卒史從沛公」。
宋祁曰:「越本『自』作『以』。
校改『以』爲『自』,汪本從宋改。
」念孫案:宋改「以」爲「自」,從《史記》也。
然自、以皆由也,則改猶不改耳。
景祐本亦作「以」。
期期 「昌爲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廢大子,臣期期不奉詔。
』」師古曰:「以口吃,故每重言『期期』。
」劉攽曰:「『期』讀如《荀子》『目欲綦色』之『綦』,楚人謂『極』爲『綦』。
」案:《荀子·王霸篇》「目欲綦色,耳欲綦聲」,楊注但雲「綦,極也」。
劉雲「楚人謂『極』爲『綦』」,未知所據。
念孫案:顔説是也。
「臣期期知其不可」,臣知其不可也。
「臣期期不奉詔」,臣不奉詔也。
「期期」乃吃者語急之聲,本無意義,劉讀「期」爲「綦」而訓爲「極」,「臣極不奉詔」,斯爲不詞矣。
胡三省訓「綦」爲「近」,尤非。
請閒 「高祖獨心不樂,悲歌。
羣臣不知上所以然,堯進請閒」。
景祐本「閒」作「問」。
宋祁曰:「『問』疑作『閒』。
」汪本從宋改。
念孫案:原本作「請問」,義自可通,不當輒以意改也。
《史記》亦作「請問」。
尤好書 「蒼尤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宋祁曰:「學官本『尤』作『凡』。
陽夏公謂當從『凡』,若從『尤』,則師古當音『好』字作去聲。
浙本『凡』作『尤』。
」念孫案:作「尤」則與下文「尤」字重岀,作「凡」者是也,景祐本亦作「凡」。
「凡」當讀爲「汎」,上言「汎好書」,故下言「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尤」、「邃」二字正對「汎好」言之,「好」字仍當讀去聲,不當讀上聲。
《史記》作「蒼本好書」,則讀去聲明矣。
陽夏公以「好」字師古無音而讀上聲,非也。
上文「張蒼好書律曆」,師古亦無音。
見寵 「其見寵如是」。
宋祁曰:「越本無『見』字。
」念孫案:「見」字蓋後人所加,景祐本及《羣書治要》所引皆無「見」字,《史記》亦無。
酈陸朱婁叔孫傳 然吏 「爲裡監門,然吏縣中賢豪不敢役」。
念孫案:「吏縣中賢豪」殊爲不詞。
《史記》「吏」字在「然」字上,與「監門」連讀,謂食其爲監門小吏,而賢豪皆莫敢役使也。
《漢書》寫本「吏」、「然」二字誤倒,而師古遂曲爲之説,非是。
劉辰翁反以《漢書》誤本爲是,謂縣吏中之賢豪者不敢役一監門,謬矣。
如劉説,則當雲「縣吏中賢豪」,不當雲「吏縣中賢豪」也。
輟洗起衣 「於是沛公輟洗,起衣,延食其上坐,謝之」。
師古曰:「起衣,著衣也。
」念孫案:古無謂著衣爲起衣者。
此文本作「輟洗起,句攝衣,句延食其上坐。
」鄭注《士冠禮》曰:「攝,猶整也。
」謂整衣而延之上坐也。
《史記·管晏傳》曰:「晏子懼然攝衣冠謝。
」師古所見本脫「攝」字,遂以「起衣」連讀,而訓爲著衣,誤矣。
《史記》正作「攝衣」。
《文選·王粲〈七哀詩〉》注、《傅玄〈雜詩〉》注、《班彪〈王命論〉》注、《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四》引《漢書》皆作「攝衣」,《人事部一百十五》無「攝」字,乃後人以顔本《漢書》删之,與前所引不合。
是所見本與師古不同也。
《高紀》亦雲:「於是沛公起攝衣謝之。
」 負處 「漢王起蜀漢之兵擊三秦,出關而責義帝之負處」。
宋祁曰:「或無『負』字。
」念孫案:無「負」字者是。
「責義帝之處」者,責,問也,處,所也,猶言問義帝安在也。
「處」上加一「負」字,則義不可通,此涉下文「殺義帝之負」而衍,《史記》及《新序·善謀篇》皆無「負」字。
何遽不若漢 「使我居中國,何遽不若漢」。
師古曰:「言有何迫促而不如漢也。
」念孫案:師古以「遽」爲「迫促」,非也。
「遽」亦「何」也,連言「何遽」者,古人自有複語耳。
「遽」字或作詎、距、鉅、巨,又作渠。
《墨子·公孟篇》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淮南·人閒篇》曰:「此何遽不能爲福乎?」《韓子·難篇》曰:「衞奚距然哉?」《秦策》曰:「君其試焉。
奚遽叱也?」《史記·甘茂傳》作「何遽叱乎」。
《荀子·王制篇》曰:「豈渠得免夫累乎?」《正論篇》曰:「是豈鉅知見侮之爲不辱哉?」《呂氏春秋·具備篇》曰:「豈遽必哉?」《莊子·齊物論篇》曰:「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釋文曰:「『詎』,徐本作『巨』。
李雲:『詎,何也。
』」《淮南·齊俗篇》曰:「庸遽知世之所自窺我者乎?」《史記·張儀傳》曰:「且蘇君在,儀寧渠能乎?」索隱曰:「『渠』音『詎』。
古字少,假借耳。
」或言「何遽」,或言「奚遽」,或言「豈遽」,或言「庸遽」,或言「寧渠」,其義一也。
「何遽不若漢」,《史記》作「何渠不若漢」,則「遽」爲語詞而非「急遽」之「遽」明矣。
馬上治 「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
念孫案:「治」下亦當有「之」字,與上「得之」對文。
《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七》《治道部四》引此竝作「治之」。
《史記》《漢紀》《通鑑》同。
淮南衡山濟北傳 刑 「命從者刑之」。
《日知録》曰:「『刑之』,《史記》作『剄之』,當從『剄』,音相近而譌。
下文『大子自刑不殊』,又雲『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剄』也。
」念孫案:《説文》:「刑,剄也。
」《廣雅》同。
案《説文》:「,罰辠也。
從刀、井,井亦聲。
」「刑,剄也。
從刀開聲。
」是「刑」訓爲「剄」,與「罰」之「」不同。
「剄,刑也。
」是「刑」與「剄」同義,不必改「刑」爲「剄」。
輦車 「以輦車四十乘反谷口」。
師古曰:「輦車,人輓行以載兵器也。
」念孫案:「輦車」爲人輓行之車,則不得言「四十乘」。
乘車,四馬車也。
「輦車」當依《史記》作「輂車」。
《説文》:「輂,大車駕馬也。
」《周官·鄉師》:「與其輂輦。
」鄭注曰:「輂,駕馬。
輦,人輓行。
」故曰「輂車四十乘」。
世人多見「輦」,少見「輂」,故「輂」譌爲「輦」。
《管子·海王篇》「行服連軺輂者」,今本「輂」譌爲「輦」。
令復之 「吾特苦之耳,令復之」。
念孫案:「令」當依《史記》作「今」。
「今復之」,即復之也。
師古注:「暫困苦之,令其自悔,即追還也。
」「即」字正釋「今」字。
各本「今」作「令」,即涉注中「令」字而誤。
《史記·汲黯傳》:「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
」《索隱》曰:「『今』猶『即今』也。
」餘見《釋詞》。
不相容 「一尺布,尚可縫。
一鬥粟,尚可舂。
兄弟二人不相容」。
臣瓚曰:「一尺布可縫而共衣,一鬥粟可舂而共食,況以天下之廣而不相容也。
」念孫案:正文、注文之「不相容」皆本作「不能相容」。
此歌上四句皆三字,下二句皆四字,且「不能」與「尚可」對文,則「能」字斷不可少。
今本正文、注文皆無「能」字者,正文脫「能」字而後人并删注文也。
《太平禦覽·布帛部七》引此無「能」字,則所見本已誤。
《世説新語·方正篇》注及《藝文類聚·布帛部》引此皆有「能」字。
《史記》同。
高誘《鴻烈解敘》亦同。
又《史記集解》引瓚注亦有「能」字。
離騷傳 「使爲《離騷傳》。
旦受詔,日食時上」。
師古曰:「『傳』謂解説之,若《毛詩傳》。
」念孫案:「傳」當爲「傅」。
「傅」與「賦」古字通。
《臯陶謨》:「敷納以言。
」《文紀》「敷」作「傅」。
僖二十七年《左傳》作「賦」。
《論語·公冶長篇》「可使治其賦也」,釋文:「『賦』,梁武雲《魯論》作『傅』。
」「使爲《離騷傅》」者,使約其大旨而爲之賦也。
安「辯博善爲文辭」,見上文。
故使作《離騷賦》。
下文雲:「安又獻《頌德》及《長安都國頌》。
」《藝文志》有淮南王賦八十二篇,事與此竝相類也。
若謂使解釋《離騷》若《毛詩傳》,則安才雖敏,豈能旦受詔而食時成書乎!《漢紀·孝武紀》雲:「上使安作《離騷賦》,旦受詔,食時畢。
」高誘《淮南鴻烈解敘》雲:「詔使爲《離騷賦》,自旦受詔,日早食已。
」此皆本於《漢書》。
《太平禦覽·皇親部十六》引此作《離騷賦》,是所見本與師古不同。
愈欲休 「王亦愈欲休」。
念孫案:「愈」讀爲「偷」,故《史記》作「王亦偷欲休」,言偷安而不欲發兵也。
上文雲「王鋭欲發」,此雲「王偷欲休」,二語正相反。
《史記·齊世家》:「桓公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沫。
管仲曰:『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愈一小快耳,而棄信於諸侯。
』」謂「偷一小快」也。
《燕策》:「人之饑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爲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
」《史記·蘇秦傳》「偷」作「愈」。
《韓子·難一》:「偷取多獸」,《淮南·人閒篇》「偷」作「愈」,是「偷」與「愈」通也,而「愈」字師古無音,則已不知其爲「偷」字矣。
鍛矢 鏃矢 「作輣車鍛矢」。
「鍛」俗作「鍜」。
《漢書攷證》曰:「《史記》作『鏃矢』是也。
本書《膠東王傳》亦作『鏃矢』。
」念孫案:矢必有鏃,無庸更言「鏃矢」。
《膠東王傳》作「兵車鏃矢」,師古曰:「『鏃矢』,大鏃之矢。
」加「大」字以釋之,其失也迂矣。
此作「鍛矢」,亦無義。
「鏃」與「鍛」皆當爲「鍭」,字形相近而誤也。
説見《淮南·兵略篇》。
《爾雅》説矢雲:「金鏃翦羽謂之鍭。
」《大雅·行葦篇》雲:「四鍭既鈞。
」《周官·司弓矢》雲:「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
」《考工記·矢人》雲:「鍭矢參分,一在前,二在後。
」《士喪禮記》作「翭矢」。
漸靡 「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
又《枚乘傳》「泰山之霤穿石,單極之斷幹,漸靡使之然也。
」念孫案:「漸」讀「漸漬」之「漸」。
「靡」與「摩」同。
《學記》曰「相觀而善之謂摩」,鄭注:「摩,相切磋也。
」《荀子·性惡篇》曰:「擇良友而友之,得賢師而事之,身日進於仁義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
」「靡」即「摩」字。
《莊子·馬蹄篇》「馬喜則交頸相靡」,李頤曰:「靡,摩也。
」「靡」字古讀若「摩」,故與「摩」通。
説見《唐韻正》。
「漸靡」即「漸摩」。
《董仲舒傳》雲「漸民以仁,摩民以誼」是也。
師古於「漸」字無音,於「靡」字則前訓爲「相隨從」,後訓爲「盡」,皆失之。
蒯伍江息夫傳 接刃 「將争接刃於公之腹」。
念孫案:「接」讀爲「插」。
《説文》:「插,刺内也。
」「内」與「入」同,大徐本譌作「刺肉也」,據小徐本改。
《玉篇》《廣韻》竝作「刺入也」。
謂以刃刺入公腹。
作「接」者,借字耳。
《周官·廩人》「共其接盛」,鄭注曰:「『接』讀爲『
宋祁曰:「越本『自』作『以』。
校改『以』爲『自』,汪本從宋改。
」念孫案:宋改「以」爲「自」,從《史記》也。
然自、以皆由也,則改猶不改耳。
景祐本亦作「以」。
期期 「昌爲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廢大子,臣期期不奉詔。
』」師古曰:「以口吃,故每重言『期期』。
」劉攽曰:「『期』讀如《荀子》『目欲綦色』之『綦』,楚人謂『極』爲『綦』。
」案:《荀子·王霸篇》「目欲綦色,耳欲綦聲」,楊注但雲「綦,極也」。
劉雲「楚人謂『極』爲『綦』」,未知所據。
念孫案:顔説是也。
「臣期期知其不可」,臣知其不可也。
「臣期期不奉詔」,臣不奉詔也。
「期期」乃吃者語急之聲,本無意義,劉讀「期」爲「綦」而訓爲「極」,「臣極不奉詔」,斯爲不詞矣。
胡三省訓「綦」爲「近」,尤非。
請閒 「高祖獨心不樂,悲歌。
羣臣不知上所以然,堯進請閒」。
景祐本「閒」作「問」。
宋祁曰:「『問』疑作『閒』。
」汪本從宋改。
念孫案:原本作「請問」,義自可通,不當輒以意改也。
《史記》亦作「請問」。
尤好書 「蒼尤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宋祁曰:「學官本『尤』作『凡』。
陽夏公謂當從『凡』,若從『尤』,則師古當音『好』字作去聲。
浙本『凡』作『尤』。
」念孫案:作「尤」則與下文「尤」字重岀,作「凡」者是也,景祐本亦作「凡」。
「凡」當讀爲「汎」,上言「汎好書」,故下言「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尤」、「邃」二字正對「汎好」言之,「好」字仍當讀去聲,不當讀上聲。
《史記》作「蒼本好書」,則讀去聲明矣。
陽夏公以「好」字師古無音而讀上聲,非也。
上文「張蒼好書律曆」,師古亦無音。
見寵 「其見寵如是」。
宋祁曰:「越本無『見』字。
」念孫案:「見」字蓋後人所加,景祐本及《羣書治要》所引皆無「見」字,《史記》亦無。
酈陸朱婁叔孫傳 然吏 「爲裡監門,然吏縣中賢豪不敢役」。
念孫案:「吏縣中賢豪」殊爲不詞。
《史記》「吏」字在「然」字上,與「監門」連讀,謂食其爲監門小吏,而賢豪皆莫敢役使也。
《漢書》寫本「吏」、「然」二字誤倒,而師古遂曲爲之説,非是。
劉辰翁反以《漢書》誤本爲是,謂縣吏中之賢豪者不敢役一監門,謬矣。
如劉説,則當雲「縣吏中賢豪」,不當雲「吏縣中賢豪」也。
輟洗起衣 「於是沛公輟洗,起衣,延食其上坐,謝之」。
師古曰:「起衣,著衣也。
」念孫案:古無謂著衣爲起衣者。
此文本作「輟洗起,句攝衣,句延食其上坐。
」鄭注《士冠禮》曰:「攝,猶整也。
」謂整衣而延之上坐也。
《史記·管晏傳》曰:「晏子懼然攝衣冠謝。
」師古所見本脫「攝」字,遂以「起衣」連讀,而訓爲著衣,誤矣。
《史記》正作「攝衣」。
《文選·王粲〈七哀詩〉》注、《傅玄〈雜詩〉》注、《班彪〈王命論〉》注、《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四》引《漢書》皆作「攝衣」,《人事部一百十五》無「攝」字,乃後人以顔本《漢書》删之,與前所引不合。
是所見本與師古不同也。
《高紀》亦雲:「於是沛公起攝衣謝之。
」 負處 「漢王起蜀漢之兵擊三秦,出關而責義帝之負處」。
宋祁曰:「或無『負』字。
」念孫案:無「負」字者是。
「責義帝之處」者,責,問也,處,所也,猶言問義帝安在也。
「處」上加一「負」字,則義不可通,此涉下文「殺義帝之負」而衍,《史記》及《新序·善謀篇》皆無「負」字。
何遽不若漢 「使我居中國,何遽不若漢」。
師古曰:「言有何迫促而不如漢也。
」念孫案:師古以「遽」爲「迫促」,非也。
「遽」亦「何」也,連言「何遽」者,古人自有複語耳。
「遽」字或作詎、距、鉅、巨,又作渠。
《墨子·公孟篇》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淮南·人閒篇》曰:「此何遽不能爲福乎?」《韓子·難篇》曰:「衞奚距然哉?」《秦策》曰:「君其試焉。
奚遽叱也?」《史記·甘茂傳》作「何遽叱乎」。
《荀子·王制篇》曰:「豈渠得免夫累乎?」《正論篇》曰:「是豈鉅知見侮之爲不辱哉?」《呂氏春秋·具備篇》曰:「豈遽必哉?」《莊子·齊物論篇》曰:「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釋文曰:「『詎』,徐本作『巨』。
李雲:『詎,何也。
』」《淮南·齊俗篇》曰:「庸遽知世之所自窺我者乎?」《史記·張儀傳》曰:「且蘇君在,儀寧渠能乎?」索隱曰:「『渠』音『詎』。
古字少,假借耳。
」或言「何遽」,或言「奚遽」,或言「豈遽」,或言「庸遽」,或言「寧渠」,其義一也。
「何遽不若漢」,《史記》作「何渠不若漢」,則「遽」爲語詞而非「急遽」之「遽」明矣。
馬上治 「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
念孫案:「治」下亦當有「之」字,與上「得之」對文。
《太平禦覽·人事部一百七》《治道部四》引此竝作「治之」。
《史記》《漢紀》《通鑑》同。
淮南衡山濟北傳 刑 「命從者刑之」。
《日知録》曰:「『刑之』,《史記》作『剄之』,當從『剄』,音相近而譌。
下文『大子自刑不殊』,又雲『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剄』也。
」念孫案:《説文》:「刑,剄也。
」《廣雅》同。
案《説文》:「,罰辠也。
從刀、井,井亦聲。
」「刑,剄也。
從刀開聲。
」是「刑」訓爲「剄」,與「罰」之「」不同。
「剄,刑也。
」是「刑」與「剄」同義,不必改「刑」爲「剄」。
輦車 「以輦車四十乘反谷口」。
師古曰:「輦車,人輓行以載兵器也。
」念孫案:「輦車」爲人輓行之車,則不得言「四十乘」。
乘車,四馬車也。
「輦車」當依《史記》作「輂車」。
《説文》:「輂,大車駕馬也。
」《周官·鄉師》:「與其輂輦。
」鄭注曰:「輂,駕馬。
輦,人輓行。
」故曰「輂車四十乘」。
世人多見「輦」,少見「輂」,故「輂」譌爲「輦」。
《管子·海王篇》「行服連軺輂者」,今本「輂」譌爲「輦」。
令復之 「吾特苦之耳,令復之」。
念孫案:「令」當依《史記》作「今」。
「今復之」,即復之也。
師古注:「暫困苦之,令其自悔,即追還也。
」「即」字正釋「今」字。
各本「今」作「令」,即涉注中「令」字而誤。
《史記·汲黯傳》:「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
」《索隱》曰:「『今』猶『即今』也。
」餘見《釋詞》。
不相容 「一尺布,尚可縫。
一鬥粟,尚可舂。
兄弟二人不相容」。
臣瓚曰:「一尺布可縫而共衣,一鬥粟可舂而共食,況以天下之廣而不相容也。
」念孫案:正文、注文之「不相容」皆本作「不能相容」。
此歌上四句皆三字,下二句皆四字,且「不能」與「尚可」對文,則「能」字斷不可少。
今本正文、注文皆無「能」字者,正文脫「能」字而後人并删注文也。
《太平禦覽·布帛部七》引此無「能」字,則所見本已誤。
《世説新語·方正篇》注及《藝文類聚·布帛部》引此皆有「能」字。
《史記》同。
高誘《鴻烈解敘》亦同。
又《史記集解》引瓚注亦有「能」字。
離騷傳 「使爲《離騷傳》。
旦受詔,日食時上」。
師古曰:「『傳』謂解説之,若《毛詩傳》。
」念孫案:「傳」當爲「傅」。
「傅」與「賦」古字通。
《臯陶謨》:「敷納以言。
」《文紀》「敷」作「傅」。
僖二十七年《左傳》作「賦」。
《論語·公冶長篇》「可使治其賦也」,釋文:「『賦』,梁武雲《魯論》作『傅』。
」「使爲《離騷傅》」者,使約其大旨而爲之賦也。
安「辯博善爲文辭」,見上文。
故使作《離騷賦》。
下文雲:「安又獻《頌德》及《長安都國頌》。
」《藝文志》有淮南王賦八十二篇,事與此竝相類也。
若謂使解釋《離騷》若《毛詩傳》,則安才雖敏,豈能旦受詔而食時成書乎!《漢紀·孝武紀》雲:「上使安作《離騷賦》,旦受詔,食時畢。
」高誘《淮南鴻烈解敘》雲:「詔使爲《離騷賦》,自旦受詔,日早食已。
」此皆本於《漢書》。
《太平禦覽·皇親部十六》引此作《離騷賦》,是所見本與師古不同。
愈欲休 「王亦愈欲休」。
念孫案:「愈」讀爲「偷」,故《史記》作「王亦偷欲休」,言偷安而不欲發兵也。
上文雲「王鋭欲發」,此雲「王偷欲休」,二語正相反。
《史記·齊世家》:「桓公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沫。
管仲曰:『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愈一小快耳,而棄信於諸侯。
』」謂「偷一小快」也。
《燕策》:「人之饑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爲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
」《史記·蘇秦傳》「偷」作「愈」。
《韓子·難一》:「偷取多獸」,《淮南·人閒篇》「偷」作「愈」,是「偷」與「愈」通也,而「愈」字師古無音,則已不知其爲「偷」字矣。
鍛矢 鏃矢 「作輣車鍛矢」。
「鍛」俗作「鍜」。
《漢書攷證》曰:「《史記》作『鏃矢』是也。
本書《膠東王傳》亦作『鏃矢』。
」念孫案:矢必有鏃,無庸更言「鏃矢」。
《膠東王傳》作「兵車鏃矢」,師古曰:「『鏃矢』,大鏃之矢。
」加「大」字以釋之,其失也迂矣。
此作「鍛矢」,亦無義。
「鏃」與「鍛」皆當爲「鍭」,字形相近而誤也。
説見《淮南·兵略篇》。
《爾雅》説矢雲:「金鏃翦羽謂之鍭。
」《大雅·行葦篇》雲:「四鍭既鈞。
」《周官·司弓矢》雲:「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
」《考工記·矢人》雲:「鍭矢參分,一在前,二在後。
」《士喪禮記》作「翭矢」。
漸靡 「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
又《枚乘傳》「泰山之霤穿石,單極之斷幹,漸靡使之然也。
」念孫案:「漸」讀「漸漬」之「漸」。
「靡」與「摩」同。
《學記》曰「相觀而善之謂摩」,鄭注:「摩,相切磋也。
」《荀子·性惡篇》曰:「擇良友而友之,得賢師而事之,身日進於仁義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
」「靡」即「摩」字。
《莊子·馬蹄篇》「馬喜則交頸相靡」,李頤曰:「靡,摩也。
」「靡」字古讀若「摩」,故與「摩」通。
説見《唐韻正》。
「漸靡」即「漸摩」。
《董仲舒傳》雲「漸民以仁,摩民以誼」是也。
師古於「漸」字無音,於「靡」字則前訓爲「相隨從」,後訓爲「盡」,皆失之。
蒯伍江息夫傳 接刃 「將争接刃於公之腹」。
念孫案:「接」讀爲「插」。
《説文》:「插,刺内也。
」「内」與「入」同,大徐本譌作「刺肉也」,據小徐本改。
《玉篇》《廣韻》竝作「刺入也」。
謂以刃刺入公腹。
作「接」者,借字耳。
《周官·廩人》「共其接盛」,鄭注曰:「『接』讀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