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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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正》。
若「號」下有「令」字,則失其韻矣。
收武釋賄 《允文篇》:「收武釋賄,無遷厥裡。
」念孫案:「收武」二字文義不明,「武」當爲「戎」,字之誤也。
收戎釋賄者,謂勝敵之後收其兵器,古謂兵器爲戎,《月令》「以習五戎」,鄭注:「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
」毋取財賄也。
據孔注雲「收其戎器」,則本作「收戎」明矣。
用損憂恥 「命夫復服,用損憂恥」。
引之曰:「損」當爲「捐」,字之誤也。
捐者,除也。
謂捐除其憂恥,非徒損之而已也。
孔注「損除憂恥」,亦是「捐除」之誤。
遷同氏姓 「遷同氏姓,位之宗子」。
念孫案:「遷」本作「選」,言選其同氏姓之賢者而立以爲宗子也。
今本「選」作「遷」,則文義不明。
蓋涉上文「無遷厥裡」而誤。
《玉海》五十引此正作「選」。
武有六制至後動撚之 《大武篇》:「武有六制,政、與「征」同。
説見《度訓篇》。
攻、侵、伐、搏、戰。
善政不攻,善攻不侵,善侵不伐,善伐不搏,善搏不戰。
政有四戚五和,攻有四攻五良,侵有四聚三斂,伐有四時三興,搏有三哀四赦,戰有六厲五衞,六庠五虞。
四戚:一内姓,二外,三友朋,四同裡。
五和:一有天無惡,二有人無郤,三同好相固,四同惡相助,五遠宅不薄。
此九者,政之因也。
四攻者,一攻天時,二攻地宜,三攻人德,四攻行利。
五良:一取仁,二取智,三取勇,四取材,五取藝。
此九者,攻之開也。
四聚:一酌之以仁,二懷之以樂,三旁聚封人,四設圍以信。
三斂:一男女比,二工次,三祗人死。
「祗」字義見下條。
此七者,侵之酌也。
四時:一春違其農,二夏食其穀,三秋取其刈,四冬凍其葆。
三興:一政以和時,二伐亂以治,三伐飢以飽。
此七者,伐之機也。
三哀:一要不嬴,二喪人,三擯厥親。
四赦:一勝人必嬴,二取威信復,三人樂生身,四赦民所惡。
此七者,搏之來也。
六厲:一仁厲以行,二智厲以道,三武厲以勇,四師厲以士,五校正厲禦,六射師厲伍。
五衞:一明仁懷恕,二明智輔謀,三明武攝勇,四明材攝士,五明藝攝官。
五虞:一鼓走疑,二備從來,三佐車舉旗,四采虞人謀,五後動撚之。
」 念孫案:此篇文多譌脫,又經後人删改,而諸家皆不能釐正。
今據鈔本《北堂書鈔》所引正之如左: 「武有六制」,「六」本作「七」。
「政、攻、侵、伐、搏、戰」本作「一曰政,二曰攻,三曰侵,四曰伐,五曰陳,六曰戰,七曰鬭」,祇因下文説鬭之事已脫落不全,後人遂妄加删改矣。
「善伐不搏,善搏不戰」本作「善伐不陳,善陳不戰」,俗書「陳」字作「陣」,因誤而爲「搏」。
「善搏不戰」,則義不可通,莊八年《穀梁傳》亦雲:「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
」下有「善戰不鬭,善鬭不敗」八字,亦經後人删去。
《書鈔·武功部一》所引皆不誤。
「政有四戚五和」本作「政有九因,因有四戚五和」。
合四與五而爲九,故下文雲「凡此九者,政之因也」。
今本無「九因因有」四字,乃後人所删。
《書鈔·武功部二》有,明陳禹謨又依今本删。
「攻有四攻五良」本作「攻有九開,開有四兇五良」。
「兇」與「良」對文。
故下文雲「凡此九者,攻之開也」。
今本無「九開開有」四字,且「四兇」誤作「四攻」,「攻有四攻」,則文不成義。
《書鈔·武功部六》所引皆不誤,陳依今本删改。
「侵有四聚三斂」本作「侵有七酌,酌有四聚三斂」。
合四與三而爲七,故下文雲「凡此七者,侵之酌也」。
此條《書鈔》雖未引,然以上下文相比,亦必有「七酌酌有」四字而後人删之。
「伐有四時三興」本作「伐有七機,機有四時三興」。
故下文雲「凡此七者,伐之機也」。
今本無「七機機有」四字。
《書鈔·武功部二》有,陳依今本删。
「搏有三哀四赦」本作「陳有七來,來有三哀四赦」。
故下文雲「凡此七者,陳之來也」。
今本兩「陳」字皆誤作「搏」,又無「七來來有」四字。
《書鈔·武功部五》所引皆不誤,陳依今本改「陳」爲「搏」,而「七來來有」四字尚未删。
「戰有六厲五衞」本作「戰有十一振,振有六厲五衞」。
今本無「十一振」、「振有」五字。
《書鈔·武功部六》有,陳依今本删。
合六與五而爲十一,故下文雲「凡此十一者,戰之振也」。
今本無此九字,辯見下。
「六庠五虞」本作「鬭有十一客,客有六廣五虞」。
若「號」下有「令」字,則失其韻矣。
收武釋賄 《允文篇》:「收武釋賄,無遷厥裡。
」念孫案:「收武」二字文義不明,「武」當爲「戎」,字之誤也。
收戎釋賄者,謂勝敵之後收其兵器,古謂兵器爲戎,《月令》「以習五戎」,鄭注:「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
」毋取財賄也。
據孔注雲「收其戎器」,則本作「收戎」明矣。
用損憂恥 「命夫復服,用損憂恥」。
引之曰:「損」當爲「捐」,字之誤也。
捐者,除也。
謂捐除其憂恥,非徒損之而已也。
孔注「損除憂恥」,亦是「捐除」之誤。
遷同氏姓 「遷同氏姓,位之宗子」。
念孫案:「遷」本作「選」,言選其同氏姓之賢者而立以爲宗子也。
今本「選」作「遷」,則文義不明。
蓋涉上文「無遷厥裡」而誤。
《玉海》五十引此正作「選」。
武有六制至後動撚之 《大武篇》:「武有六制,政、與「征」同。
説見《度訓篇》。
攻、侵、伐、搏、戰。
善政不攻,善攻不侵,善侵不伐,善伐不搏,善搏不戰。
政有四戚五和,攻有四攻五良,侵有四聚三斂,伐有四時三興,搏有三哀四赦,戰有六厲五衞,六庠五虞。
四戚:一内姓,二外,三友朋,四同裡。
五和:一有天無惡,二有人無郤,三同好相固,四同惡相助,五遠宅不薄。
此九者,政之因也。
四攻者,一攻天時,二攻地宜,三攻人德,四攻行利。
五良:一取仁,二取智,三取勇,四取材,五取藝。
此九者,攻之開也。
四聚:一酌之以仁,二懷之以樂,三旁聚封人,四設圍以信。
三斂:一男女比,二工次,三祗人死。
「祗」字義見下條。
此七者,侵之酌也。
四時:一春違其農,二夏食其穀,三秋取其刈,四冬凍其葆。
三興:一政以和時,二伐亂以治,三伐飢以飽。
此七者,伐之機也。
三哀:一要不嬴,二喪人,三擯厥親。
四赦:一勝人必嬴,二取威信復,三人樂生身,四赦民所惡。
此七者,搏之來也。
六厲:一仁厲以行,二智厲以道,三武厲以勇,四師厲以士,五校正厲禦,六射師厲伍。
五衞:一明仁懷恕,二明智輔謀,三明武攝勇,四明材攝士,五明藝攝官。
五虞:一鼓走疑,二備從來,三佐車舉旗,四采虞人謀,五後動撚之。
」 念孫案:此篇文多譌脫,又經後人删改,而諸家皆不能釐正。
今據鈔本《北堂書鈔》所引正之如左: 「武有六制」,「六」本作「七」。
「政、攻、侵、伐、搏、戰」本作「一曰政,二曰攻,三曰侵,四曰伐,五曰陳,六曰戰,七曰鬭」,祇因下文説鬭之事已脫落不全,後人遂妄加删改矣。
「善伐不搏,善搏不戰」本作「善伐不陳,善陳不戰」,俗書「陳」字作「陣」,因誤而爲「搏」。
「善搏不戰」,則義不可通,莊八年《穀梁傳》亦雲:「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
」下有「善戰不鬭,善鬭不敗」八字,亦經後人删去。
《書鈔·武功部一》所引皆不誤。
「政有四戚五和」本作「政有九因,因有四戚五和」。
合四與五而爲九,故下文雲「凡此九者,政之因也」。
今本無「九因因有」四字,乃後人所删。
《書鈔·武功部二》有,明陳禹謨又依今本删。
「攻有四攻五良」本作「攻有九開,開有四兇五良」。
「兇」與「良」對文。
故下文雲「凡此九者,攻之開也」。
今本無「九開開有」四字,且「四兇」誤作「四攻」,「攻有四攻」,則文不成義。
《書鈔·武功部六》所引皆不誤,陳依今本删改。
「侵有四聚三斂」本作「侵有七酌,酌有四聚三斂」。
合四與三而爲七,故下文雲「凡此七者,侵之酌也」。
此條《書鈔》雖未引,然以上下文相比,亦必有「七酌酌有」四字而後人删之。
「伐有四時三興」本作「伐有七機,機有四時三興」。
故下文雲「凡此七者,伐之機也」。
今本無「七機機有」四字。
《書鈔·武功部二》有,陳依今本删。
「搏有三哀四赦」本作「陳有七來,來有三哀四赦」。
故下文雲「凡此七者,陳之來也」。
今本兩「陳」字皆誤作「搏」,又無「七來來有」四字。
《書鈔·武功部五》所引皆不誤,陳依今本改「陳」爲「搏」,而「七來來有」四字尚未删。
「戰有六厲五衞」本作「戰有十一振,振有六厲五衞」。
今本無「十一振」、「振有」五字。
《書鈔·武功部六》有,陳依今本删。
合六與五而爲十一,故下文雲「凡此十一者,戰之振也」。
今本無此九字,辯見下。
「六庠五虞」本作「鬭有十一客,客有六廣五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