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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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内篇》,舊有許氏、高氏注。
其存於今者,則高注,非許注也。
前有高氏《敘》一篇。
《天文篇》注又雲「鍾律上下相生,誘不敏也」,則其爲高注無疑。
其自唐以前諸書所引許注,有與今本同者,乃後人取許注附入,非高氏原文也。
凡注内稱「一曰」雲雲者,多係許注,則其爲後人附入可知。
宋人書中所引《淮南注》,略與今本同,而謂之許注,則考之未審也。
《道藏》本題「許慎記上」,蓋沿宋本之誤。
是書自北宋已有譌脫,故《爾雅疏》《埤雅》《集韻》《太平禦覽》諸書所引,已多與今本同誤者,而南宋以後無論已。
餘未得見宋本,所見諸本中,唯《道藏》本爲優,明劉績本次之,其餘各本皆出二本之下。
茲以《藏》本爲主,參以羣書所引,凡所訂正共九百餘條。
推其緻誤之由,則傳寫譌脫者半,馮意妄改者亦半也。
有因字不習見而誤者。
若《原道篇》:「先者踰下,則後者之。
」,女展反,故高注雲「,履也,音『展』,非『展』也。
」而各本乃誤爲「蹷」矣。
凡據諸書以正今本者,具見於本條下,後皆放此。
《兵略篇》:「涉血腸,輿死扶傷。
」「」亦「履」也,而各本又誤爲「屬」矣。
《齊俗篇》:「穿窬拊楗、抇墓踰備之姦。
」抇,戶骨反,掘也,各本「抇」誤爲「抽」,「墓」誤爲「箕」。
高注「抇,掘也」,「掘」字又誤爲「握」,則義不可通。
《兵略篇》「毋抇墳墓」,《藏》本「抇」字又誤爲「扣」矣。
《説山篇》:「鏏鼎日用而不足貴,周鼎不爨而不可賤。
」「鏏」讀若「彗」。
高注曰:「小鼎也。
」各本「鏏」誤爲「錯」,又誤在「鼎」字下矣。
《説林篇》:「設鼠者機動,釣魚者泛杌。
」泛,釣浮也。
杌讀若「兀」,動也。
機動則得鼠,泛動則得魚,故高注雲:「杌,動,動則得魚也。
」而各本「杌」字乃誤爲「杭」矣。
「使伹吹竽,使工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
伹,拙人也,讀若癰疽之「疽」,字從且,不從旦,故高注雲:「『伹』,讀燕言『鉏』同也。
」而各本乃誤爲「但」矣。
「使伹吹竽,使工厭竅」者,厭,於葉反,與「擪」同,一指按也。
言使伹吹竽,而使樂工爲之按竅也。
隷書「工」字或作「」,「氐」字或作「」,二形相似,而各本「工」字遂誤爲「氐」矣。
《脩務篇》:「墨子趹蹏而趨千裡。
」「趹」讀若「決」。
高注:「趹蹏,疾行也。
趨,走也。
」各本「趹」誤作「跌」,高注又誤作「跌,疾行也。
蹏趨,走也」,則義不可通矣。
「以一之故絶穀不食」。
「」即「噎」字也,而各本乃誤爲「飽」矣。
「藜藋之生,蝡蝡然日加數寸」。
藋,徒弔反,即今所謂灰藋也。
藜藋之高過人,故雲「日加數寸」。
世人多聞「藜藿」,寡聞「藜藋」,而各本「藋」字遂誤爲「藿」矣。
《泰族篇》:「聲清於耳,兼味快於口。
」,於交反,與「咬」同,淫聲也,字從夭,而各本乃誤作「吠」矣。
有因假借之字而誤者。
《覽冥篇》:「蚖鱓著泥百仞之中。
」「蚖鱓」與「黿鼉」同。
各本「蚖鱓」誤爲「蛇鱓」,則與下文「蛇鱓」相亂矣。
《道應篇》:「孚子治亶父三年。
」「孚子」,即宓子賤也。
「宓」、「孚」聲相近,故字相通,而各本乃誤爲「季子」矣。
有因古字而誤者。
《時則篇》:「孟秋之月,其兵戉。
」「戉」,古「鉞」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戈」矣。
《齊俗篇》:「煎敖燎炙,齊咊萬方。
」「齊」讀爲「劑」,「咊」,即甘受和之「和」,「咊」與「味」字相似,而各本遂誤爲「味」矣。
《脩務篇》:「感而不應,敀而不動。
」「敀」,古「迫」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攻」矣。
有因隷書而誤者。
《時則篇》「具栚曲筥筐」,高注:「栚,也。
三輔謂之栚。
」案:「栚」讀若「朕」,架蠶薄之木也。
隷書「栚」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撲」矣。
《覽冥篇》:「井植生,溝植生條。
」《本經篇》:「山無峻榦,林無柘。
」「」,古「櫱」字,伐木之更生者也。
隷書「」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梓」矣。
《精神篇》:「樣桷不斲,素題不枅。
」「樣」即今「橡栗」字也。
隷書「樣」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樸」矣。
《本經篇》:「芟野莽,長苗秀。
」高注:「莽,草也。
」隷書「莽」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菼」矣。
《道應篇》:「於是佽非然目,攘臂拔劒。
」隷書「真」字或作「真」,與「冥」相似,而各本「目」遂誤爲「瞑目」,且誤在「然」之上矣。
《氾論篇》「剛強猛毅,志厲青雲,非誇矜也。
」隷書「誇」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本」矣。
《兵略篇》「疾如鍭矢」,高注:「鍭金鏃翦羽之矢也。
」隷書「侯」字作「」,「隹」字作「」,二形相似,而各本「鍭」字遂誤爲「錐」。
下文「疾如鍭矢,何可勝偶」,「鍭」字又誤爲「鏃」矣。
《説林篇》:「故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抌。
」抌,竹甚反,深擊也,字從冘。
「冘」讀若「淫」,故高注雲:「批,擊。
抌,椎。
」隷書「冘」字或作「冗」,「亢」字或作「」,二形相似,而《藏》本「抌」字遂誤爲「伉」,劉本又誤爲「伔」矣。
有因草書而誤者。
《齊俗篇》「柱不可以摘齒,筳不可以持屋」,高注:「筳,小簪也。
」案:「筳」讀若「廷」。
言小簪可以摘齒,而不可以持屋也。
「筳」與「筐」草書相似,而各本遂誤爲「筐」矣。
有因俗書而誤者。
《原道篇》:「欲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
」「」,俗「肉」字也。
《藏》本「」誤作「寅」,而各本又誤作「害」矣。
《齊俗篇》:「夫水積則生相食之魚,土積則生自之獸。
」「」亦「肉」字也,而各本又誤作「穴」矣。
《天文篇》:「日行九州七舍,有五億萬七千三百九裡,離以爲朝晝昬夜。
」離者,分也。
俗書「離」字作「」,各本則脫其右半而爲「禹」矣。
《氾論篇》:「姦符節,盜管璽。
」高注:「璽,印封。
」俗書「璽」字作「」,而各本遂誤爲「金」矣。
《詮言篇》:「寒暑之變,無損益於己,質有定也。
」俗書「定」字作「」,而各本遂誤爲「之」矣。
《説林篇》:「若被蓑而救火,鑿竇而止水。
」俗書「鑿」字作「」,各本則脫其下半而爲「毀」矣。
有兩字誤爲一字者。
《説林篇》:「狂者傷人,莫之怨也;嬰兒詈老,莫之疾也,賊心亡也。
」賊,害也。
亡,無也。
言狂者與嬰兒,皆無害人之心也。
各本「亡也」之「也」誤爲「山」,又與「亡」字合而爲「」矣。
有誤字與本字竝存者。
《主術篇》:「鴟夜撮蚤,察分秋豪。
」「蚤」或誤作「蚉」,又轉寫而爲「蚊」,而各本遂誤作「撮蚤蚊」矣。
《道應篇》:「豐水之深千仞而不受塵垢,投金鐵焉,則形見於外。
」「鐵」字或省作「」,因誤而爲「鍼」,而各本遂誤爲「金鐵鍼」矣。
有校書者旁記之字而闌入正文者。
《兵略篇》:「明於奇賌、陰陽,刑德、五行,望氣、候星,龜策、禨祥。
」「賌」讀若「該」。
「奇賌」者,奇祕之要非常之術也。
校書者不曉「奇賌」之義,而欲改爲「奇正」,故記「正」字於「賌」字之旁,而各本遂誤爲「奇正賌」矣。
《説林篇》:「蘇秦步,曰:『何故?』趨,曰:『何趨?』」「步」與「故」爲韻,「趨」與「趨」爲韻。
隷書「趨」或作「趍」,故《淮南》書中「趨」字多作「趍」。
校書者以《説文》「趍趙」之「趍」音「馳」,故旁記「馳」字,而各本遂誤作「趍曰何趍馳」矣。
有衍至數字者。
《俶真篇》:「孟門終隆之山,不能禁也;湍瀨旋淵之深,不能留也;太行石飛狐句注之險,不能難也。
」各本「不能禁也」下衍「唯體道能不敗」六字,則上下文皆隔絶矣。
有脫數字至十數字者。
《原道篇》「此俗世庸民之所公見也,而賢知者弗能避,有所屏蔽也」,高注雲:「以諭利欲,故曰有所屏蔽也。
」各本正文脫「有所屏蔽」四字,則注文不可通矣。
《道應篇》「令尹子佩請飲莊王,莊王許諾。
子佩具於強臺,莊王不往。
明日子佩跣揖北面,立於殿下」雲雲,各本脫「子佩具於強臺」至「明日」十二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氾論篇》:「故馬免人於難者,其死也葬之,以帷爲衾;牛有德於人者,其死也葬之,以大車之箱爲薦。
」各本「葬之」下脫「以帷爲衾」四字,「牛」下脫「有德於人者」五字,「葬」下脫「之」字,「大車」下脫「之箱」二字,則文不成義矣。
《説山篇》:「魄問於魂曰:『道何以爲體?』曰:『以無有爲體。
』魄曰:『無有有形乎?』魂曰:『無有。
』魄曰:『無有何得而聞也。
』」各本「何得而聞」上脫「魄曰無有」四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一淵不兩蛟,一棲不兩雄,一則定,兩則争」,高注雲:「以日、月不得竝明,一國不可兩君也。
」各本脫「一棲不兩雄」以下十一字,又脫去注文,則「一淵不兩蛟」句孤立無耦矣。
《説林篇》:「或謂冢,或謂隴;或謂笠,或謂簦,名異實同也。
頭與空木之瑟,名同實異也。
」各本脫「名異實同也」五字,則義不可通矣。
《人閒篇》:「魯君聞陽虎失,大怒,問所出之門,使有司拘之。
以爲傷者戰鬭者也,不傷者爲縱之者。
傷者受大賞,而不傷者被重罪。
」各本脫「傷者戰鬬」至「縱之者」十三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夫上仕者,先避患而
其存於今者,則高注,非許注也。
前有高氏《敘》一篇。
《天文篇》注又雲「鍾律上下相生,誘不敏也」,則其爲高注無疑。
其自唐以前諸書所引許注,有與今本同者,乃後人取許注附入,非高氏原文也。
凡注内稱「一曰」雲雲者,多係許注,則其爲後人附入可知。
宋人書中所引《淮南注》,略與今本同,而謂之許注,則考之未審也。
《道藏》本題「許慎記上」,蓋沿宋本之誤。
是書自北宋已有譌脫,故《爾雅疏》《埤雅》《集韻》《太平禦覽》諸書所引,已多與今本同誤者,而南宋以後無論已。
餘未得見宋本,所見諸本中,唯《道藏》本爲優,明劉績本次之,其餘各本皆出二本之下。
茲以《藏》本爲主,參以羣書所引,凡所訂正共九百餘條。
推其緻誤之由,則傳寫譌脫者半,馮意妄改者亦半也。
有因字不習見而誤者。
若《原道篇》:「先者踰下,則後者之。
」,女展反,故高注雲「,履也,音『展』,非『展』也。
」而各本乃誤爲「蹷」矣。
凡據諸書以正今本者,具見於本條下,後皆放此。
《兵略篇》:「涉血腸,輿死扶傷。
」「」亦「履」也,而各本又誤爲「屬」矣。
《齊俗篇》:「穿窬拊楗、抇墓踰備之姦。
」抇,戶骨反,掘也,各本「抇」誤爲「抽」,「墓」誤爲「箕」。
高注「抇,掘也」,「掘」字又誤爲「握」,則義不可通。
《兵略篇》「毋抇墳墓」,《藏》本「抇」字又誤爲「扣」矣。
《説山篇》:「鏏鼎日用而不足貴,周鼎不爨而不可賤。
」「鏏」讀若「彗」。
高注曰:「小鼎也。
」各本「鏏」誤爲「錯」,又誤在「鼎」字下矣。
《説林篇》:「設鼠者機動,釣魚者泛杌。
」泛,釣浮也。
杌讀若「兀」,動也。
機動則得鼠,泛動則得魚,故高注雲:「杌,動,動則得魚也。
」而各本「杌」字乃誤爲「杭」矣。
「使伹吹竽,使工厭竅,雖中節而不可聽」。
伹,拙人也,讀若癰疽之「疽」,字從且,不從旦,故高注雲:「『伹』,讀燕言『鉏』同也。
」而各本乃誤爲「但」矣。
「使伹吹竽,使工厭竅」者,厭,於葉反,與「擪」同,一指按也。
言使伹吹竽,而使樂工爲之按竅也。
隷書「工」字或作「」,「氐」字或作「」,二形相似,而各本「工」字遂誤爲「氐」矣。
《脩務篇》:「墨子趹蹏而趨千裡。
」「趹」讀若「決」。
高注:「趹蹏,疾行也。
趨,走也。
」各本「趹」誤作「跌」,高注又誤作「跌,疾行也。
蹏趨,走也」,則義不可通矣。
「以一之故絶穀不食」。
「」即「噎」字也,而各本乃誤爲「飽」矣。
「藜藋之生,蝡蝡然日加數寸」。
藋,徒弔反,即今所謂灰藋也。
藜藋之高過人,故雲「日加數寸」。
世人多聞「藜藿」,寡聞「藜藋」,而各本「藋」字遂誤爲「藿」矣。
《泰族篇》:「聲清於耳,兼味快於口。
」,於交反,與「咬」同,淫聲也,字從夭,而各本乃誤作「吠」矣。
有因假借之字而誤者。
《覽冥篇》:「蚖鱓著泥百仞之中。
」「蚖鱓」與「黿鼉」同。
各本「蚖鱓」誤爲「蛇鱓」,則與下文「蛇鱓」相亂矣。
《道應篇》:「孚子治亶父三年。
」「孚子」,即宓子賤也。
「宓」、「孚」聲相近,故字相通,而各本乃誤爲「季子」矣。
有因古字而誤者。
《時則篇》:「孟秋之月,其兵戉。
」「戉」,古「鉞」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戈」矣。
《齊俗篇》:「煎敖燎炙,齊咊萬方。
」「齊」讀爲「劑」,「咊」,即甘受和之「和」,「咊」與「味」字相似,而各本遂誤爲「味」矣。
《脩務篇》:「感而不應,敀而不動。
」「敀」,古「迫」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攻」矣。
有因隷書而誤者。
《時則篇》「具栚曲筥筐」,高注:「栚,也。
三輔謂之栚。
」案:「栚」讀若「朕」,架蠶薄之木也。
隷書「栚」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撲」矣。
《覽冥篇》:「井植生,溝植生條。
」《本經篇》:「山無峻榦,林無柘。
」「」,古「櫱」字,伐木之更生者也。
隷書「」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梓」矣。
《精神篇》:「樣桷不斲,素題不枅。
」「樣」即今「橡栗」字也。
隷書「樣」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樸」矣。
《本經篇》:「芟野莽,長苗秀。
」高注:「莽,草也。
」隷書「莽」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菼」矣。
《道應篇》:「於是佽非然目,攘臂拔劒。
」隷書「真」字或作「真」,與「冥」相似,而各本「目」遂誤爲「瞑目」,且誤在「然」之上矣。
《氾論篇》「剛強猛毅,志厲青雲,非誇矜也。
」隷書「誇」字或作「」,而各本遂誤爲「本」矣。
《兵略篇》「疾如鍭矢」,高注:「鍭金鏃翦羽之矢也。
」隷書「侯」字作「」,「隹」字作「」,二形相似,而各本「鍭」字遂誤爲「錐」。
下文「疾如鍭矢,何可勝偶」,「鍭」字又誤爲「鏃」矣。
《説林篇》:「故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抌。
」抌,竹甚反,深擊也,字從冘。
「冘」讀若「淫」,故高注雲:「批,擊。
抌,椎。
」隷書「冘」字或作「冗」,「亢」字或作「」,二形相似,而《藏》本「抌」字遂誤爲「伉」,劉本又誤爲「伔」矣。
有因草書而誤者。
《齊俗篇》「柱不可以摘齒,筳不可以持屋」,高注:「筳,小簪也。
」案:「筳」讀若「廷」。
言小簪可以摘齒,而不可以持屋也。
「筳」與「筐」草書相似,而各本遂誤爲「筐」矣。
有因俗書而誤者。
《原道篇》:「欲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
」「」,俗「肉」字也。
《藏》本「」誤作「寅」,而各本又誤作「害」矣。
《齊俗篇》:「夫水積則生相食之魚,土積則生自之獸。
」「」亦「肉」字也,而各本又誤作「穴」矣。
《天文篇》:「日行九州七舍,有五億萬七千三百九裡,離以爲朝晝昬夜。
」離者,分也。
俗書「離」字作「」,各本則脫其右半而爲「禹」矣。
《氾論篇》:「姦符節,盜管璽。
」高注:「璽,印封。
」俗書「璽」字作「」,而各本遂誤爲「金」矣。
《詮言篇》:「寒暑之變,無損益於己,質有定也。
」俗書「定」字作「」,而各本遂誤爲「之」矣。
《説林篇》:「若被蓑而救火,鑿竇而止水。
」俗書「鑿」字作「」,各本則脫其下半而爲「毀」矣。
有兩字誤爲一字者。
《説林篇》:「狂者傷人,莫之怨也;嬰兒詈老,莫之疾也,賊心亡也。
」賊,害也。
亡,無也。
言狂者與嬰兒,皆無害人之心也。
各本「亡也」之「也」誤爲「山」,又與「亡」字合而爲「」矣。
有誤字與本字竝存者。
《主術篇》:「鴟夜撮蚤,察分秋豪。
」「蚤」或誤作「蚉」,又轉寫而爲「蚊」,而各本遂誤作「撮蚤蚊」矣。
《道應篇》:「豐水之深千仞而不受塵垢,投金鐵焉,則形見於外。
」「鐵」字或省作「」,因誤而爲「鍼」,而各本遂誤爲「金鐵鍼」矣。
有校書者旁記之字而闌入正文者。
《兵略篇》:「明於奇賌、陰陽,刑德、五行,望氣、候星,龜策、禨祥。
」「賌」讀若「該」。
「奇賌」者,奇祕之要非常之術也。
校書者不曉「奇賌」之義,而欲改爲「奇正」,故記「正」字於「賌」字之旁,而各本遂誤爲「奇正賌」矣。
《説林篇》:「蘇秦步,曰:『何故?』趨,曰:『何趨?』」「步」與「故」爲韻,「趨」與「趨」爲韻。
隷書「趨」或作「趍」,故《淮南》書中「趨」字多作「趍」。
校書者以《説文》「趍趙」之「趍」音「馳」,故旁記「馳」字,而各本遂誤作「趍曰何趍馳」矣。
有衍至數字者。
《俶真篇》:「孟門終隆之山,不能禁也;湍瀨旋淵之深,不能留也;太行石飛狐句注之險,不能難也。
」各本「不能禁也」下衍「唯體道能不敗」六字,則上下文皆隔絶矣。
有脫數字至十數字者。
《原道篇》「此俗世庸民之所公見也,而賢知者弗能避,有所屏蔽也」,高注雲:「以諭利欲,故曰有所屏蔽也。
」各本正文脫「有所屏蔽」四字,則注文不可通矣。
《道應篇》「令尹子佩請飲莊王,莊王許諾。
子佩具於強臺,莊王不往。
明日子佩跣揖北面,立於殿下」雲雲,各本脫「子佩具於強臺」至「明日」十二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氾論篇》:「故馬免人於難者,其死也葬之,以帷爲衾;牛有德於人者,其死也葬之,以大車之箱爲薦。
」各本「葬之」下脫「以帷爲衾」四字,「牛」下脫「有德於人者」五字,「葬」下脫「之」字,「大車」下脫「之箱」二字,則文不成義矣。
《説山篇》:「魄問於魂曰:『道何以爲體?』曰:『以無有爲體。
』魄曰:『無有有形乎?』魂曰:『無有。
』魄曰:『無有何得而聞也。
』」各本「何得而聞」上脫「魄曰無有」四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一淵不兩蛟,一棲不兩雄,一則定,兩則争」,高注雲:「以日、月不得竝明,一國不可兩君也。
」各本脫「一棲不兩雄」以下十一字,又脫去注文,則「一淵不兩蛟」句孤立無耦矣。
《説林篇》:「或謂冢,或謂隴;或謂笠,或謂簦,名異實同也。
頭與空木之瑟,名同實異也。
」各本脫「名異實同也」五字,則義不可通矣。
《人閒篇》:「魯君聞陽虎失,大怒,問所出之門,使有司拘之。
以爲傷者戰鬭者也,不傷者爲縱之者。
傷者受大賞,而不傷者被重罪。
」各本脫「傷者戰鬬」至「縱之者」十三字,則上下文不可通矣。
「夫上仕者,先避患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