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則 蜃樓可畏
關燈
小
中
大
證人,以顯示此事重要嗎?”鄭桐依仗着他是武秀才,不能上刑,硬是狡辯不說實話。
我喝斥他退下。
心想:年輕人狡猾多變,不好審問,隻有蕭嘉福年紀已大,性格老成,還有樸實直率之氣。
特傳他上堂,對他說:“你們的事情,我已全部知曉。
這個證人鄭桐不是好人,已被我揭穿了老底,名字不能隐瞞,他的機關全洩露了。
你兒子年少,性情狂暴,不懂法律。
你是個老成君子,竟辦出這種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我知道你有愛子之心,不忍心看到兒子受刑。
說謊話乃是權宜之計,不是你的本心。
但是話既說出口,就要想到後果。
人家被你的兒子毆打侮辱到這種地步,你還想詐騙人家一百二十兩銀子,天地之間有這種荒謬的道理嗎?你既然已經把捐銀負約作為口實告狀,那麼,這一百二十兩銀子就非為你追補賠償不可。
你認為陳舉人的銀子就可以通過詐騙的辦法得到嗎?你也不想一想,陳家雖然家族大小、力量強弱不能與你們蕭家相比,可平白無故地讓人勒詐百多兩銀子,就是孩子也不能甘心!詐騙的人不肯了結,被詐的人也不肯了結。
如果陳家得到申述,把事情真相弄明,那麼你們父子和鄭綿弦,就都是極壞的地痞流氓。
如按律定罪,還能活命嗎?我可憐你老成樸實,所以實話相告,你今天可不要欺騙我啊!打架鬥毆,尋常小事,雖是犯罪,還可寬恕。
地痞流氓之類惡人,法律是不能赦免的。
何去何從,隻有靠你們父子自己抉擇了。
” 蕭嘉福于是漸漸改變他原來的口供,說:“那一百二十兩捐銀,五月間陳家就已交還了。
”我說:“不對!銀兩既然已經還清,豈有仍保留文約不交還對方的道理?你捐納銀兩是沒有的事情,文書是假造的,兩句話就說清了。
你兒子既然是樂舞武生,我不給他上刑,也不呈文革除他功名,保全他的面子好了。
”蕭嘉福說道:“大人真是見識高明。
這事實在不是我的本心,隻是愛子心切罷了。
請求大人憐惜我兒子無知,寬大他的罪行。
”我說:“可以。
” 我傳上蕭振綱審問,他仍說假話,說陳家已退還百兩銀子,尚少二十兩銀子沒有償還,所以打架。
我喝斥說:“你行兇毆打,剝奪人家的衣物、祭品,是盜賊無賴的行為。
誣陷人家包攬捐銀,假造文書契約,欺騙官府,目無法紀,乃是訟師惡棍的行徑,論罪應處死刑。
我念你的老父笃誠老實,所以才給你留下一條生路。
你還敢欺騙我嗎?再不說實話,我就給你上刑、上夾,革除你的樂舞生,打你四十大闆,再給你帶上大枷,遊街示衆。
”振綱連忙叩頭服罪,請求兔于深究。
而蕭阿位、蕭咱畝也把跟着振綱結夥成群毆打陳詢益,打掉陳的袍子帽子,撕碎衣衫等事,供認不諱。
重又審問鄭桐。
鄭桐知道蕭氏父子已經招認,前功盡棄,低着頭不說話。
再三追問兩家捐納交往之事是有是無?鄭桐說:“我知罪了,其實沒有此事。
”我追問:“那麼文約是假造的嗎?”他回答說:“是僞造的。
”我說:“蕭振綱是個性情狂暴的少年,他父親蕭嘉福是個樸實憨直的老秀才,都想不出這樣的高招。
是你一個人教唆的吧?那所謂捐納的假文書,也是你代為捏造的吧?”鄭桐說:“不敢!蕭嘉福是我受業之師,他畏罪,用這來搪塞,讓我作證。
我不敢違抗,這是實情,并沒有别的。
”我說:“好啊!你的心腸也太奸險狠毒了!按照法律,本來應該向上呈文報告,革除你的武秀才身份,嚴加懲治;但我念蕭嘉福年老,已答應他免于追究,所以才從輕處罰你,以示懲戒。
這樣可以嗎?”鄭桐叩頭說:“遵命。
” 于是把兇徒蕭阿位、蕭咱畝各重打三十大闆,枷号兩月示衆。
蕭嘉福因年老免于處分。
蕭振綱罰銀四十兩,供修義學。
鄭綿弦罰米十石,用作囚糧。
陳家被毀壞的衣帽,判令蕭振綱賠償,免于治罪。
城中人都說:“這樣判決合理。
” 在此之前,陳詢益害怕蕭家強橫,不是縣令依法所能治服的,暗中派人連夜趕到省裡,到顧學使衙門控告。
這時學使派人來查,我便将審案過程寫成文書上報。
顧學使說:“蕭振綱、鄭桐兩個秀才目無法紀,捕風捉影,含沙射人,他們的這些鬼蜮伎倆實屬可惡可怕,如不加以嚴懲,考場上将弊端百出。
生員們不敢說話,訟棍們伎倆橫生,善良之人将身受其害。
這種狀況難道能允許嗎?蕭嘉福、鄭綿弦,各行文學校革除秀才身份;蕭振綱即蕭道,革去樂舞生身份。
其餘照上報文書發落就可以了。
”學校中有人同情蕭嘉福,認為他為人樸實,受兒子連累,平素行為并無過錯和罪惡,請求縣令代為呈文上報恢複秀才身份。
這時我已卸職,代理縣令陳公答應了這件事。
又有人替鄭綿弦求情,陳縣令說:“這人是有名的訟棍,專門挑唆别人打官司以從中謀利。
即使他沒有參預此事,也因為劣迹太多,應當呈文上報革除秀才身份,更何況他自投法網,怎麼可以替他呈請恢複功名呢?算了吧!”
我喝斥他退下。
心想:年輕人狡猾多變,不好審問,隻有蕭嘉福年紀已大,性格老成,還有樸實直率之氣。
特傳他上堂,對他說:“你們的事情,我已全部知曉。
這個證人鄭桐不是好人,已被我揭穿了老底,名字不能隐瞞,他的機關全洩露了。
你兒子年少,性情狂暴,不懂法律。
你是個老成君子,竟辦出這種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我知道你有愛子之心,不忍心看到兒子受刑。
說謊話乃是權宜之計,不是你的本心。
但是話既說出口,就要想到後果。
人家被你的兒子毆打侮辱到這種地步,你還想詐騙人家一百二十兩銀子,天地之間有這種荒謬的道理嗎?你既然已經把捐銀負約作為口實告狀,那麼,這一百二十兩銀子就非為你追補賠償不可。
你認為陳舉人的銀子就可以通過詐騙的辦法得到嗎?你也不想一想,陳家雖然家族大小、力量強弱不能與你們蕭家相比,可平白無故地讓人勒詐百多兩銀子,就是孩子也不能甘心!詐騙的人不肯了結,被詐的人也不肯了結。
如果陳家得到申述,把事情真相弄明,那麼你們父子和鄭綿弦,就都是極壞的地痞流氓。
如按律定罪,還能活命嗎?我可憐你老成樸實,所以實話相告,你今天可不要欺騙我啊!打架鬥毆,尋常小事,雖是犯罪,還可寬恕。
地痞流氓之類惡人,法律是不能赦免的。
何去何從,隻有靠你們父子自己抉擇了。
” 蕭嘉福于是漸漸改變他原來的口供,說:“那一百二十兩捐銀,五月間陳家就已交還了。
”我說:“不對!銀兩既然已經還清,豈有仍保留文約不交還對方的道理?你捐納銀兩是沒有的事情,文書是假造的,兩句話就說清了。
你兒子既然是樂舞武生,我不給他上刑,也不呈文革除他功名,保全他的面子好了。
”蕭嘉福說道:“大人真是見識高明。
這事實在不是我的本心,隻是愛子心切罷了。
請求大人憐惜我兒子無知,寬大他的罪行。
”我說:“可以。
” 我傳上蕭振綱審問,他仍說假話,說陳家已退還百兩銀子,尚少二十兩銀子沒有償還,所以打架。
我喝斥說:“你行兇毆打,剝奪人家的衣物、祭品,是盜賊無賴的行為。
誣陷人家包攬捐銀,假造文書契約,欺騙官府,目無法紀,乃是訟師惡棍的行徑,論罪應處死刑。
我念你的老父笃誠老實,所以才給你留下一條生路。
你還敢欺騙我嗎?再不說實話,我就給你上刑、上夾,革除你的樂舞生,打你四十大闆,再給你帶上大枷,遊街示衆。
”振綱連忙叩頭服罪,請求兔于深究。
而蕭阿位、蕭咱畝也把跟着振綱結夥成群毆打陳詢益,打掉陳的袍子帽子,撕碎衣衫等事,供認不諱。
重又審問鄭桐。
鄭桐知道蕭氏父子已經招認,前功盡棄,低着頭不說話。
再三追問兩家捐納交往之事是有是無?鄭桐說:“我知罪了,其實沒有此事。
”我追問:“那麼文約是假造的嗎?”他回答說:“是僞造的。
”我說:“蕭振綱是個性情狂暴的少年,他父親蕭嘉福是個樸實憨直的老秀才,都想不出這樣的高招。
是你一個人教唆的吧?那所謂捐納的假文書,也是你代為捏造的吧?”鄭桐說:“不敢!蕭嘉福是我受業之師,他畏罪,用這來搪塞,讓我作證。
我不敢違抗,這是實情,并沒有别的。
”我說:“好啊!你的心腸也太奸險狠毒了!按照法律,本來應該向上呈文報告,革除你的武秀才身份,嚴加懲治;但我念蕭嘉福年老,已答應他免于追究,所以才從輕處罰你,以示懲戒。
這樣可以嗎?”鄭桐叩頭說:“遵命。
” 于是把兇徒蕭阿位、蕭咱畝各重打三十大闆,枷号兩月示衆。
蕭嘉福因年老免于處分。
蕭振綱罰銀四十兩,供修義學。
鄭綿弦罰米十石,用作囚糧。
陳家被毀壞的衣帽,判令蕭振綱賠償,免于治罪。
城中人都說:“這樣判決合理。
” 在此之前,陳詢益害怕蕭家強橫,不是縣令依法所能治服的,暗中派人連夜趕到省裡,到顧學使衙門控告。
這時學使派人來查,我便将審案過程寫成文書上報。
顧學使說:“蕭振綱、鄭桐兩個秀才目無法紀,捕風捉影,含沙射人,他們的這些鬼蜮伎倆實屬可惡可怕,如不加以嚴懲,考場上将弊端百出。
生員們不敢說話,訟棍們伎倆橫生,善良之人将身受其害。
這種狀況難道能允許嗎?蕭嘉福、鄭綿弦,各行文學校革除秀才身份;蕭振綱即蕭道,革去樂舞生身份。
其餘照上報文書發落就可以了。
”學校中有人同情蕭嘉福,認為他為人樸實,受兒子連累,平素行為并無過錯和罪惡,請求縣令代為呈文上報恢複秀才身份。
這時我已卸職,代理縣令陳公答應了這件事。
又有人替鄭綿弦求情,陳縣令說:“這人是有名的訟棍,專門挑唆别人打官司以從中謀利。
即使他沒有參預此事,也因為劣迹太多,應當呈文上報革除秀才身份,更何況他自投法網,怎麼可以替他呈請恢複功名呢?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