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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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越文次郎的手稿:
在長達三十四年的警官生涯裡,顯然是失去的多,獲得的少。
一張獎狀與警官的頭銜,就是我獲得的全部,然而,它們并不能減輕我内心的痛苦。
不過,這痛苦和我的職業無關,任何人都無法向他人訴說自己真正的痛苦。
也許那些整天遊手好閑的人,也會有不為人知的痛苦吧! 我五十七歲取得優遇退休時,也有部屬大感意外。
我并不是貪圖那百分之五十的退休金,不少人擔心退休之後,頓失生活重心,無法适應,但其實,我最擔心的是年紀大了,有些警察工作做起來恐怕會力不從心,難免有失誤,所以還是選擇退休一途。
其實,這二十多年來,光榮退休的景象,一直在我腦海盤旋,就像少女對于披白紗的憧憬一般!一直把這些自己親手寫的東西留在身邊,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事。
雖然也曾下定決心,隻要能順利退休,就不再碰這些東西,然而,退休後終日無事可做,便又忍不住提起筆來。
也唯有在這些當年制作筆錄的紙上書寫,才感覺自己又恢複了昔日的活力。
在此我必須将一直恐懼的事坦誠相告。
随着地位的提高,責任也随之增加。
老實說,早年我并未為我的工作感到煩惱,但是當兒子也選擇了同一行業,而且也一路爬升到應有的地位,我的恐懼就愈來愈大,一心期望能平安無事地捱到退休。
既然如此擔心,何不早點自遞辭呈呢?原因是膽小的我連這都不敢做,其原因有二,第一是我認為當警察是我的天職,并無離職的理由;其次是不知該如何面對同事的異樣眼光,或作何解釋。
當然,那件事一旦東窗事發,不論我有沒有離職,結局都是一樣。
總之,不明不白地離職,恐怕隻會讓我變成被偵查的對象。
一直在我腦海萦繞,令我心有餘悸的,就是發生于昭和十一年的梅澤家血案。
在那個黑暗時代裡,經常發生一些集體屠殺或神秘事件,梅澤家的事件也是其中之一,這件命案是由櫻田門的刑事一組負責偵辦的,我當時是高輪警局的偵查組長。
那個時期各分局都設有偵查組,由于我的成績優良,所以才三十歲就升上組長之職。
當時,我在上野毛買了一棟房子,長子也剛出生不久,可說是意氣風發之時。
然而,我永遠也忘不了昭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晚上發生過的事。
使我卷入這不幸事件的,就是發生在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
包含一枝命案在内的梅澤家命案,戰後成為家喻戶曉的奇案,一般人雖然都認為一枝命案和梅澤家的數條命案或許無關,不過,以下我所記述的事實,也許可以證明這是個錯誤的判斷。
年輕時,我為了争取晉升的機會,工作得格外賣力,經常早出晚歸。
但是升上組長後,我每天總是準時六點下班,走到那一帶大約是七點多,所以如果對方是早有預謀,要引我入陷阱,是很容易達到目的。
那天我走出車站,大約走了五分鐘時,突然發現前面有個穿着黑色和服的女人蹲在路邊。
當時路上并無其他行人,她雙手捂着肚子,發出痛苦的呻吟聲。
我還記得當時她說:“我臨時腹痛如絞,隻好蹲在路邊休息。
”一聽說她就住在附近,我就發揮人民保姆的服務精神,送她回家。
我把她抱進屋子,讓她躺着休息後本想告辭,她卻留我多坐一會兒。
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是一個人獨居。
坦白說,我對太太一向很忠實,不過,我也不認為夫婦以外的男女關系是一種羞恥。
我敢發誓,當時我絕對沒有打她的主意,隻有當她哀怨的表情及敞開的裙擺映入眼簾時,我就把持不住自己的欲望了。
雖然我到現在還猜不透那個女人的心理,可是當聽她說自己是個寡婦時,便猜想她可能是難耐空閨寂寞。
事實上,當我擁抱她時,她也一再地在我耳邊重複:我好寂寞哦!後來,她還頻頻向我緻謝,并叫我不要開燈,趕快回家,否則家人會為我擔心。
她還說:我隻是一時熬不住寂寞,請你忘了我吧!我絕對不會對别人提起剛才的事! 我摸黑穿好了衣服,遮遮掩掩地走出大門,然後一面走一面想,覺得自己好像被狐狸精迷住了。
我也想到:或許她的腹痛是裝出來的。
嗯,我愈想愈有可能。
她會不會是連續劇裡經常出現的女騙子?我摸摸口袋,鈔票一張也沒少。
看來如果她剛才是裝病,也是難耐深閨寂寞,才出此下策吧!于是,我内心毫無罪惡心,反而慶幸自己救了她。
看她剛才的樣子,絕對不會對外透露口風,隻要我也保持沉默就沒事了。
不過,就算被我太太知道了,也沒什麼關系。
我回到家時大約是九點半,比平常晚了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就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第二天什麼事也沒發生,直到第三天(二十五日)早上,我才得知她的死訊,并由報上得知她叫金本一枝。
報紙以不小的篇幅報導這件命案,同時也刊登了她的照片,但是我覺得照片和她本人不太像,或許那是她年輕時的照片。
我裝出毫不知情的樣子,逃出了警局。
一枝家雖然距我家頗有一段距離,但是如果我事前即得知消息,理當先到現場調查。
因此,我不敢細讀報紙的内容。
據報載,一枝的屍體是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許發現的,也就是我下班回到家以後的事。
最讓我驚訝的是一枝死亡推定時刻。
如果說是二十三日晚上七到九時之間,正好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雖然我一向粗心,記不得正确的時間,然而我記得在距上野毛不遠處遇到她時,大約是七點半,或是再晚一點,不過絕不會超過八點。
既然那個時候一枝還活着,在那之前更不成問題,然後我送她回家,等我從她家出來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或八點五十分。
根據研判,兇手可能是一個小偷。
這個小偷在一枝面向梳妝台時,擊斃一枝。
從時間上推算起來,那個兇手極可能和我擦身而過,也可能一直躲在屋子裡,等我和一枝燕好過,我離開之後,在一枝坐在梳妝台前,梳理散亂的頭發時,下手殺了一枝。
這個案子裡,最令我忐忑不安的,就是警方研判一枝曾經被強暴,還查出強暴者的血型為O型。
而我的血型的确是O型。
回到家以後,我也不敢再看有關這個命案的消息。
報紙對于一枝命案的報導,不像阿索德命案那樣大篇幅,所以我也不清楚報紙如何報導一枝的命案。
但是,我想報紙應該沒有報導一枝曾被強暴之事。
我之所以知道,是從警察局裡聽來的。
屍體身上的和服,和我看到的一模一樣;被當作兇器的花瓶,也确實放在那間屋子的桌子上。
隻是,沒想到她竟然已經三十一歲了,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也許是為了誘惑男人,而刻意打扮吧!當時,我心滿意足地擁抱着她,事後,她隔了一扇紙門在隔壁梳頭發,誰知道就此香消玉隕。
我很同情這個和我有一夜情的女人,也對殺人的兇手相當憤怒,不過,由于轄區不同,我也沒理由公然參與偵辦這個事件。
就這樣又過了幾天。
四月二日我突然收到一封限時信,上面寫着竹越文次郎親啟,郵戳是四月一日,寄信處是牛進局,一開頭就寫着:看完之後,請立刻将此信燒毀,一切依指示行事,請謹記于心! 信的内容大緻如下: 我們是為皇國之利益而行動的地下組織。
關于三月二十三日發生于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我們已掌握确實的證據,證明是閣下所為。
閣下身為治安人員,卻知法犯法,實在令人深感遺憾。
閣下的罪行本該被繩之以法,但有鑒于目前時局動蕩不安,我大和民族自應團結一緻,不宜自相殘殺。
故特賜下一戴罪立功之機會,以贖前愆。
此任務之具體内容為:處理六具女屍。
這些少女均是中國間諜,雖已處刑,卻不能公開。
因為一旦引發中日戰争,後果堪慮,故不得不故布疑陣,使世人誤認為這是一般民間的無頭怪案。
因為本組織之人員無法出面,也不能使用本組織之公務車。
希望閣下能自行調度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内,依照指定的方法,到指定地點,遺棄此六具屍體。
另外,請閣下了解:一旦事迹敗露,你和本組織毫無關系,一切責任均由閣下自行負擔。
六具屍體已置于閣下犯案的金本一枝住宅的倉庫,行動期限為四月三日至四月十日。
希望閣下在夜間行動,并且嚴禁向當地人問路,原則上也不準在餐館逗留,不要留任何痕迹。
此事攸關閣下生死,請牢記于心。
随函附上一張地圖,也許資料不夠充分,但希望閣下能及時完成任務。
就記憶所及,那封信的内容大概是這樣。
我當然大吃一驚,可是直到那時才發覺,要是有人指證我是嫌犯,我也很難找出有力的證據,來洗刷自己的冤屈。
不管我和一枝一起進入她家,以及從她家出來時,是否有人目擊,一枝的死亡時間推定是七點到九點之間。
我是七點半到她家的,當時她當然還活着。
然後,我離開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到五十分。
換言之,那段關鍵時刻的大半,我都和一枝在一起。
我被冤枉的可能性僅僅隻有九點之前的這十分鐘而已。
更何況死掉的一枝體内,還殘留着與我燕好的證據,隻要警方傳訊我,就會認為兇手是我吧!我在絕望之餘,隐隐感到自己的警官生涯已接近尾聲了,唯一的補救之道,就是依照這個地下組織的指示,圓滿達成任務。
我知道當時的确有某些秘密組織的存在,對我這種低階警官來說,他們幾乎不像是現實生活的人物
一張獎狀與警官的頭銜,就是我獲得的全部,然而,它們并不能減輕我内心的痛苦。
不過,這痛苦和我的職業無關,任何人都無法向他人訴說自己真正的痛苦。
也許那些整天遊手好閑的人,也會有不為人知的痛苦吧! 我五十七歲取得優遇退休時,也有部屬大感意外。
我并不是貪圖那百分之五十的退休金,不少人擔心退休之後,頓失生活重心,無法适應,但其實,我最擔心的是年紀大了,有些警察工作做起來恐怕會力不從心,難免有失誤,所以還是選擇退休一途。
其實,這二十多年來,光榮退休的景象,一直在我腦海盤旋,就像少女對于披白紗的憧憬一般!一直把這些自己親手寫的東西留在身邊,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事。
雖然也曾下定決心,隻要能順利退休,就不再碰這些東西,然而,退休後終日無事可做,便又忍不住提起筆來。
也唯有在這些當年制作筆錄的紙上書寫,才感覺自己又恢複了昔日的活力。
在此我必須将一直恐懼的事坦誠相告。
随着地位的提高,責任也随之增加。
老實說,早年我并未為我的工作感到煩惱,但是當兒子也選擇了同一行業,而且也一路爬升到應有的地位,我的恐懼就愈來愈大,一心期望能平安無事地捱到退休。
既然如此擔心,何不早點自遞辭呈呢?原因是膽小的我連這都不敢做,其原因有二,第一是我認為當警察是我的天職,并無離職的理由;其次是不知該如何面對同事的異樣眼光,或作何解釋。
當然,那件事一旦東窗事發,不論我有沒有離職,結局都是一樣。
總之,不明不白地離職,恐怕隻會讓我變成被偵查的對象。
一直在我腦海萦繞,令我心有餘悸的,就是發生于昭和十一年的梅澤家血案。
在那個黑暗時代裡,經常發生一些集體屠殺或神秘事件,梅澤家的事件也是其中之一,這件命案是由櫻田門的刑事一組負責偵辦的,我當時是高輪警局的偵查組長。
那個時期各分局都設有偵查組,由于我的成績優良,所以才三十歲就升上組長之職。
當時,我在上野毛買了一棟房子,長子也剛出生不久,可說是意氣風發之時。
然而,我永遠也忘不了昭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晚上發生過的事。
使我卷入這不幸事件的,就是發生在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
包含一枝命案在内的梅澤家命案,戰後成為家喻戶曉的奇案,一般人雖然都認為一枝命案和梅澤家的數條命案或許無關,不過,以下我所記述的事實,也許可以證明這是個錯誤的判斷。
年輕時,我為了争取晉升的機會,工作得格外賣力,經常早出晚歸。
但是升上組長後,我每天總是準時六點下班,走到那一帶大約是七點多,所以如果對方是早有預謀,要引我入陷阱,是很容易達到目的。
那天我走出車站,大約走了五分鐘時,突然發現前面有個穿着黑色和服的女人蹲在路邊。
當時路上并無其他行人,她雙手捂着肚子,發出痛苦的呻吟聲。
我還記得當時她說:“我臨時腹痛如絞,隻好蹲在路邊休息。
”一聽說她就住在附近,我就發揮人民保姆的服務精神,送她回家。
我把她抱進屋子,讓她躺着休息後本想告辭,她卻留我多坐一會兒。
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是一個人獨居。
坦白說,我對太太一向很忠實,不過,我也不認為夫婦以外的男女關系是一種羞恥。
我敢發誓,當時我絕對沒有打她的主意,隻有當她哀怨的表情及敞開的裙擺映入眼簾時,我就把持不住自己的欲望了。
雖然我到現在還猜不透那個女人的心理,可是當聽她說自己是個寡婦時,便猜想她可能是難耐空閨寂寞。
事實上,當我擁抱她時,她也一再地在我耳邊重複:我好寂寞哦!後來,她還頻頻向我緻謝,并叫我不要開燈,趕快回家,否則家人會為我擔心。
她還說:我隻是一時熬不住寂寞,請你忘了我吧!我絕對不會對别人提起剛才的事! 我摸黑穿好了衣服,遮遮掩掩地走出大門,然後一面走一面想,覺得自己好像被狐狸精迷住了。
我也想到:或許她的腹痛是裝出來的。
嗯,我愈想愈有可能。
她會不會是連續劇裡經常出現的女騙子?我摸摸口袋,鈔票一張也沒少。
看來如果她剛才是裝病,也是難耐深閨寂寞,才出此下策吧!于是,我内心毫無罪惡心,反而慶幸自己救了她。
看她剛才的樣子,絕對不會對外透露口風,隻要我也保持沉默就沒事了。
不過,就算被我太太知道了,也沒什麼關系。
我回到家時大約是九點半,比平常晚了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就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第二天什麼事也沒發生,直到第三天(二十五日)早上,我才得知她的死訊,并由報上得知她叫金本一枝。
報紙以不小的篇幅報導這件命案,同時也刊登了她的照片,但是我覺得照片和她本人不太像,或許那是她年輕時的照片。
我裝出毫不知情的樣子,逃出了警局。
一枝家雖然距我家頗有一段距離,但是如果我事前即得知消息,理當先到現場調查。
因此,我不敢細讀報紙的内容。
據報載,一枝的屍體是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許發現的,也就是我下班回到家以後的事。
最讓我驚訝的是一枝死亡推定時刻。
如果說是二十三日晚上七到九時之間,正好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雖然我一向粗心,記不得正确的時間,然而我記得在距上野毛不遠處遇到她時,大約是七點半,或是再晚一點,不過絕不會超過八點。
既然那個時候一枝還活着,在那之前更不成問題,然後我送她回家,等我從她家出來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或八點五十分。
根據研判,兇手可能是一個小偷。
這個小偷在一枝面向梳妝台時,擊斃一枝。
從時間上推算起來,那個兇手極可能和我擦身而過,也可能一直躲在屋子裡,等我和一枝燕好過,我離開之後,在一枝坐在梳妝台前,梳理散亂的頭發時,下手殺了一枝。
這個案子裡,最令我忐忑不安的,就是警方研判一枝曾經被強暴,還查出強暴者的血型為O型。
而我的血型的确是O型。
回到家以後,我也不敢再看有關這個命案的消息。
報紙對于一枝命案的報導,不像阿索德命案那樣大篇幅,所以我也不清楚報紙如何報導一枝的命案。
但是,我想報紙應該沒有報導一枝曾被強暴之事。
我之所以知道,是從警察局裡聽來的。
屍體身上的和服,和我看到的一模一樣;被當作兇器的花瓶,也确實放在那間屋子的桌子上。
隻是,沒想到她竟然已經三十一歲了,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也許是為了誘惑男人,而刻意打扮吧!當時,我心滿意足地擁抱着她,事後,她隔了一扇紙門在隔壁梳頭發,誰知道就此香消玉隕。
我很同情這個和我有一夜情的女人,也對殺人的兇手相當憤怒,不過,由于轄區不同,我也沒理由公然參與偵辦這個事件。
就這樣又過了幾天。
四月二日我突然收到一封限時信,上面寫着竹越文次郎親啟,郵戳是四月一日,寄信處是牛進局,一開頭就寫着:看完之後,請立刻将此信燒毀,一切依指示行事,請謹記于心! 信的内容大緻如下: 我們是為皇國之利益而行動的地下組織。
關于三月二十三日發生于上野毛的金本一枝命案,我們已掌握确實的證據,證明是閣下所為。
閣下身為治安人員,卻知法犯法,實在令人深感遺憾。
閣下的罪行本該被繩之以法,但有鑒于目前時局動蕩不安,我大和民族自應團結一緻,不宜自相殘殺。
故特賜下一戴罪立功之機會,以贖前愆。
此任務之具體内容為:處理六具女屍。
這些少女均是中國間諜,雖已處刑,卻不能公開。
因為一旦引發中日戰争,後果堪慮,故不得不故布疑陣,使世人誤認為這是一般民間的無頭怪案。
因為本組織之人員無法出面,也不能使用本組織之公務車。
希望閣下能自行調度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内,依照指定的方法,到指定地點,遺棄此六具屍體。
另外,請閣下了解:一旦事迹敗露,你和本組織毫無關系,一切責任均由閣下自行負擔。
六具屍體已置于閣下犯案的金本一枝住宅的倉庫,行動期限為四月三日至四月十日。
希望閣下在夜間行動,并且嚴禁向當地人問路,原則上也不準在餐館逗留,不要留任何痕迹。
此事攸關閣下生死,請牢記于心。
随函附上一張地圖,也許資料不夠充分,但希望閣下能及時完成任務。
就記憶所及,那封信的内容大概是這樣。
我當然大吃一驚,可是直到那時才發覺,要是有人指證我是嫌犯,我也很難找出有力的證據,來洗刷自己的冤屈。
不管我和一枝一起進入她家,以及從她家出來時,是否有人目擊,一枝的死亡時間推定是七點到九點之間。
我是七點半到她家的,當時她當然還活着。
然後,我離開時大約是八點四十五分到五十分。
換言之,那段關鍵時刻的大半,我都和一枝在一起。
我被冤枉的可能性僅僅隻有九點之前的這十分鐘而已。
更何況死掉的一枝體内,還殘留着與我燕好的證據,隻要警方傳訊我,就會認為兇手是我吧!我在絕望之餘,隐隐感到自己的警官生涯已接近尾聲了,唯一的補救之道,就是依照這個地下組織的指示,圓滿達成任務。
我知道當時的确有某些秘密組織的存在,對我這種低階警官來說,他們幾乎不像是現實生活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