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瀛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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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楊廷理(雙梧)輯
序
台灣雄踞海中,北脊遼陽,為東南浙、粵唇齒,旁搤琉球、日本、呂宋諸外邦;其得失乎此者,豈獨閩中一區安危治亂之所觇已哉!蓋自鄭氏殄滅、朱一貴蕩平以來,海疆無事,垂數十年矣。
其始特以地沃民稠,志驕服美,守土者忽不加意,以為風俗固然;漸且奸胥猾吏,恣為民患而不之止。
其民之黠者,則又交結胥吏,舞文弄墨、枉法幹紀,蔽上耳目。
桀悍者至于持械鬥狠,千百為群,白晝相殺于道,而官不可禁,或因以取賄而免之。
此亂之所由生,非一朝夕之故也。
廷理備員茲土,值逆爽之變,軍需旁午,出入戎行,幾死者數矣。
自賊疊陷彰化、諸羅、淡水、鳳山,所至一空。
而後鳳山再失,諸羅久困,大裡杙為賊巢穴。
當是時,賊視郡城孤注,旦夕可得也。
而合城固守,與賊相持者一年。
烽火之警不撤于目,金鼓之聲不絕于耳。
為城所恃以障蔽者,惟竹根、木栅耳,保無有奸徒乘間竊啟于内?而外援不至,憑陵攻擾,無日休息,民情惶惶,終夜屢警,危已甚矣。
比援兵踵至,則又陸續調遣各路,為南北應援。
而城内外留屯兵數,勢不能多。
然其始也,變起倉猝,得失在呼吸間,而賊已據有諸羅城,縱酒演優,若有惎之者,而郡城得備。
迨賊積薪焚栅,而天降霖雨以滅其焰。
繼則南北兩路賊分攻城五門,而莊錫舍投誠,倒戈殺賊。
斯豈非國家涵濡沐浴者久,聖天子德洋恩普,有以膺天眷、固人心,俾郡城安而台灣各邑得盡複也乎! 蓋嘗綜台灣一郡之形勢,與夫治台灣者得失難易之故而論之,而知其緻變也有三,其變而得驟複也亦有三。
緻變者何?五方雜處,民不土著而無恒産,一也。
大裡杙及他所山谷溪隘,阻險而遠,稽察所不能到,二也。
釁初起而不急撲滅,俾賊得以嘯聚鸱張,屠割僭據,三也。
變而得驟複者何?烏合之衆易為聚散,前者見敗,後不相救,一也。
環島中間,守山截海,遊魂釜底,奔竄無所,二也。
各營官兵之外,泉、粵義民,衛公保私,悉力拒賊于前,賊不能進;南北番兵,畏威向化,奮勇斷賊于後,賊不得退;三也。
而況乎天子特選重臣,親授機宜,有燭照數計于萬裡外者。
是以大将軍公中堂福、參贊公海統領巴圖魯侍衛章京及川、湖、黔、粵屯練之士率先解圍,長驅搗穴,如■〈虎孝〉虎之入羊群、勁風之掃枯萚,不數月而賊渠就俘,餘孽載殄。
招徕拊循,四邑更新。
于以揚威海表,凱奏還朝,告成文廟。
自有武功以來,未有如是其捷者也!茲乃穹碑着烈,炳耀瀛環,崇實斥虛,聖衷淵遠。
所賴有治安之責者,體此意以兢兢興利除弊,恤民糾吏,弭亂本于未形、跻殊俗于雅化,則庶乎其可矣。
不揣固陋,據事直書,為「東瀛紀事」一編。
務衷乎道,不敢以私意妨公;必蕲于信,不敢以誇言亂真。
後之載史筆者,或亦有取于斯編也欤! 乾隆五十五年孟夏,柳州楊廷理書于台灣郡署之榕堂。
乾隆五十有一年冬十有一月,台灣府彰化縣匪民林爽文等謀作亂。
林爽文,漳州府平和縣人,徙居大裡杙。
少充縣捕,猾賊鬥狠,糾結奸胥蠹役,志意叵測。
尋去縣捕,率與遊手匪徒潛行劫掠,洊為民害。
大裡杙距彰化城五十裡,逼近内山,枕溪面田,田多蓄水,惟一徑可達,藏奸匿宄,吏不敢問。
先是,四十八年,有漳人嚴煙者,赴台灣傳天地會。
爽文與劉升、陳泮、王芬及淡水之王作、林小文、諸羅之楊光勳、黃鐘、張烈、葉省、蔡福、鳳山之莊大田、莊大韭等均入會。
光勳為楊文麟養子;文麟幼子媽世與光勳不和,創雷公會與之敵。
五十年七月,台灣道永福、知府孫景燧聞民間有結會集匪之事,密饬文武員弁嚴緝;石榴汛把總陳和獲黃鐘解縣。
閏七月,攝諸羅縣事俸滿同知董啟埏獲楊文麟及光勳子楊狗;狗旋釋去,密與會匪約。
伺陳和又獲張烈;宿鬥六門縱火焚劫;陳被殺。
台灣道永、台澎鎮總兵柴大紀率兵馳赴諸羅,擒獲數十人。
首犯楊光勳逸,旋為攝彰化縣事俸滿同知劉亨基所獲,冀邀議叙,遂匿會匪事不辦;以緻賊黨竄入大裡杙,嘯聚諸、彰二邑間,愈玩法不能制矣。
鎮、道又意存容隐,即将楊光勳及匪黨何慶等十八人斬之,陳輝等二十人拟斬立決,楊媽世拟遣伊犁,财産入官,具奏。
迨按察使司李永祺抵台審辦,亦僅提發遣者訊問覆奏而已。
遂内渡。
六日(丙子),總兵柴大紀巡閱北路。
總兵柴甫抵彰化,賊衆方熾。
理番同知長庚請駐鎮,不許,即日旋郡;委中軍遊擊耿世文領兵三百人赴彰化彈壓。
台道永亦委知府孫景燧赴彰化佐之。
二十有七日(丁酉)夜,賊陷大墩,遊擊耿世文、北路副将赫生額、新任彰化知縣俞峻皆被害。
二十有九日(己亥)賊陷彰化,攝縣事劉亨基被殺,知府孫景燧、同知長庚、都司王宗武、典史鹿港巡檢馮啟宗及劉亨基之女滿姑均死之。
時遊擊耿與副将赫、知縣俞往離城十裡之大墩捕賊,賊皆遁匿,因燒其莊。
賊黨遂鼓煽各莊,聲言「官兵若來,此間無孑遺矣」以脅衆。
衆皆從賊,群集于茄老山謀亂,一時騷動,熾不可滅。
〔二十七日〕(丁酉)夜,賊目陳泮、王芬、劉升、何有志等從爽文攻陷大墩營。
林氏之族不肯令爽文主名其黨,因暫推劉升為首,攻殺副将赫、遊擊耿、知縣俞及千把總兵役等數百人。
時守城兵僅八十人,知府孫與同知長糾集番衆,掘壕插竹,同都司王、原任彰化知縣張貞生、署典史馮啟宗、丁艱典史李爾和分門嚴守。
〔二十八日〕戊戌,大雷雨,賊抵城下,槍炮莫施。
〔二十九日〕(己亥),城中有與賊通者,開門納之。
賊入城,拘知府孫,不即害也。
褫攝縣劉亨基衣冠,叢刃斃之。
其家人悉投水中,水淺不能沒,均被害。
出其少女滿姑于池;賊扶之,姑切齒痛罵。
賊以刀劃其口,噴血,大恸而絕。
劉氏一門死者十三人。
典史馮啟宗守獄門,為監犯楊牛所害。
同知長庚有膂力,與賊戰,手刃二賊。
賊衆磔之,破其腹,沉其首于濠。
都司王宗武及其子死于署前。
賊擁知府孫至演武廳,勸降,孫以大義斥之,遂與縣幕孫南容、範琪輝同死焉。
十有二月庚子朔,賊陷淡水,護淡水同知台灣知縣程峻自殺,竹塹巡檢張芝馨死之。
先是,護同知程峻、守備董得魁馳赴中港守禦,賊衆盤山踰嶺而入;糾合月眉莊李同、貓裡社黃阿甯、何添等直至新莊,所過附逆者甚衆。
護同知程聞彰化城陷,退回竹塹。
而賊首王作、李同等分夥伏匿。
程輕賊少,徑渡,直攻山頂。
伏賊盡起,程自殺。
諸賊乘機搶掠,塹城遂陷。
程長子必大懷印信,從八裡坌内渡。
賊衆共推林爽文為盟主,僞号「順天」,以縣署為盟主府;縣吏劉懷清為僞彰化知縣、劉士賢為僞北路海防廳、王作為僞征北大元帥、王芬為僞平海大将軍。
逆爽用烏緞作笠,蟠金龍二,以黃線結蕤自頂垂背,掠取官幕袍服衣之。
其衆悉以烏布帕頭。
六日(乙巳),賊陷諸羅,攝縣事董啟埏、原署諸羅縣唐镒、典史锺燕超、南投縣丞周大綸、羅漢門縣丞陳聖傳、署貓霧拺巡檢渠永湜、左營遊擊李中揚均死之。
逆爽進攻諸羅,留守彰化之賊不過數百人,随同僞官稽查出入而已。
諸羅城外無深溝,大霧彌漫,竟日不散;賊從霧中以火繩燒結竿上,間施槍炮,繞城四呼,陰使賊衆伏城下掘崩之,蜂擁而入,城遂陷。
殺攝縣董啟埏、原署縣唐镒、典史锺燕超、縣丞周大綸及幕友沈謙、沈七。
賊争掠财貨,驕滿自恣,視郡城為掌中物,聚其黨日夜優燕;郡城乃得戒備。
時諸賊四起,鬥六門、南投、貓霧拺等處皆破。
署巡檢渠永湜、縣丞陳聖傳不屈死。
署縣丞洪智為賊掠至大裡杙,不殺。
郡城先得知府孫劄知大墩之變,繼得攝縣董劄知彰化被陷,鎮、道由是集議
其始特以地沃民稠,志驕服美,守土者忽不加意,以為風俗固然;漸且奸胥猾吏,恣為民患而不之止。
其民之黠者,則又交結胥吏,舞文弄墨、枉法幹紀,蔽上耳目。
桀悍者至于持械鬥狠,千百為群,白晝相殺于道,而官不可禁,或因以取賄而免之。
此亂之所由生,非一朝夕之故也。
廷理備員茲土,值逆爽之變,軍需旁午,出入戎行,幾死者數矣。
自賊疊陷彰化、諸羅、淡水、鳳山,所至一空。
而後鳳山再失,諸羅久困,大裡杙為賊巢穴。
當是時,賊視郡城孤注,旦夕可得也。
而合城固守,與賊相持者一年。
烽火之警不撤于目,金鼓之聲不絕于耳。
為城所恃以障蔽者,惟竹根、木栅耳,保無有奸徒乘間竊啟于内?而外援不至,憑陵攻擾,無日休息,民情惶惶,終夜屢警,危已甚矣。
比援兵踵至,則又陸續調遣各路,為南北應援。
而城内外留屯兵數,勢不能多。
然其始也,變起倉猝,得失在呼吸間,而賊已據有諸羅城,縱酒演優,若有惎之者,而郡城得備。
迨賊積薪焚栅,而天降霖雨以滅其焰。
繼則南北兩路賊分攻城五門,而莊錫舍投誠,倒戈殺賊。
斯豈非國家涵濡沐浴者久,聖天子德洋恩普,有以膺天眷、固人心,俾郡城安而台灣各邑得盡複也乎! 蓋嘗綜台灣一郡之形勢,與夫治台灣者得失難易之故而論之,而知其緻變也有三,其變而得驟複也亦有三。
緻變者何?五方雜處,民不土著而無恒産,一也。
大裡杙及他所山谷溪隘,阻險而遠,稽察所不能到,二也。
釁初起而不急撲滅,俾賊得以嘯聚鸱張,屠割僭據,三也。
變而得驟複者何?烏合之衆易為聚散,前者見敗,後不相救,一也。
環島中間,守山截海,遊魂釜底,奔竄無所,二也。
各營官兵之外,泉、粵義民,衛公保私,悉力拒賊于前,賊不能進;南北番兵,畏威向化,奮勇斷賊于後,賊不得退;三也。
而況乎天子特選重臣,親授機宜,有燭照數計于萬裡外者。
是以大将軍公中堂福、參贊公海統領巴圖魯侍衛章京及川、湖、黔、粵屯練之士率先解圍,長驅搗穴,如■〈虎孝〉虎之入羊群、勁風之掃枯萚,不數月而賊渠就俘,餘孽載殄。
招徕拊循,四邑更新。
于以揚威海表,凱奏還朝,告成文廟。
自有武功以來,未有如是其捷者也!茲乃穹碑着烈,炳耀瀛環,崇實斥虛,聖衷淵遠。
所賴有治安之責者,體此意以兢兢興利除弊,恤民糾吏,弭亂本于未形、跻殊俗于雅化,則庶乎其可矣。
不揣固陋,據事直書,為「東瀛紀事」一編。
務衷乎道,不敢以私意妨公;必蕲于信,不敢以誇言亂真。
後之載史筆者,或亦有取于斯編也欤! 乾隆五十五年孟夏,柳州楊廷理書于台灣郡署之榕堂。
乾隆五十有一年冬十有一月,台灣府彰化縣匪民林爽文等謀作亂。
林爽文,漳州府平和縣人,徙居大裡杙。
少充縣捕,猾賊鬥狠,糾結奸胥蠹役,志意叵測。
尋去縣捕,率與遊手匪徒潛行劫掠,洊為民害。
大裡杙距彰化城五十裡,逼近内山,枕溪面田,田多蓄水,惟一徑可達,藏奸匿宄,吏不敢問。
先是,四十八年,有漳人嚴煙者,赴台灣傳天地會。
爽文與劉升、陳泮、王芬及淡水之王作、林小文、諸羅之楊光勳、黃鐘、張烈、葉省、蔡福、鳳山之莊大田、莊大韭等均入會。
光勳為楊文麟養子;文麟幼子媽世與光勳不和,創雷公會與之敵。
五十年七月,台灣道永福、知府孫景燧聞民間有結會集匪之事,密饬文武員弁嚴緝;石榴汛把總陳和獲黃鐘解縣。
閏七月,攝諸羅縣事俸滿同知董啟埏獲楊文麟及光勳子楊狗;狗旋釋去,密與會匪約。
伺陳和又獲張烈;宿鬥六門縱火焚劫;陳被殺。
台灣道永、台澎鎮總兵柴大紀率兵馳赴諸羅,擒獲數十人。
首犯楊光勳逸,旋為攝彰化縣事俸滿同知劉亨基所獲,冀邀議叙,遂匿會匪事不辦;以緻賊黨竄入大裡杙,嘯聚諸、彰二邑間,愈玩法不能制矣。
鎮、道又意存容隐,即将楊光勳及匪黨何慶等十八人斬之,陳輝等二十人拟斬立決,楊媽世拟遣伊犁,财産入官,具奏。
迨按察使司李永祺抵台審辦,亦僅提發遣者訊問覆奏而已。
遂内渡。
六日(丙子),總兵柴大紀巡閱北路。
總兵柴甫抵彰化,賊衆方熾。
理番同知長庚請駐鎮,不許,即日旋郡;委中軍遊擊耿世文領兵三百人赴彰化彈壓。
台道永亦委知府孫景燧赴彰化佐之。
二十有七日(丁酉)夜,賊陷大墩,遊擊耿世文、北路副将赫生額、新任彰化知縣俞峻皆被害。
二十有九日(己亥)賊陷彰化,攝縣事劉亨基被殺,知府孫景燧、同知長庚、都司王宗武、典史鹿港巡檢馮啟宗及劉亨基之女滿姑均死之。
時遊擊耿與副将赫、知縣俞往離城十裡之大墩捕賊,賊皆遁匿,因燒其莊。
賊黨遂鼓煽各莊,聲言「官兵若來,此間無孑遺矣」以脅衆。
衆皆從賊,群集于茄老山謀亂,一時騷動,熾不可滅。
〔二十七日〕(丁酉)夜,賊目陳泮、王芬、劉升、何有志等從爽文攻陷大墩營。
林氏之族不肯令爽文主名其黨,因暫推劉升為首,攻殺副将赫、遊擊耿、知縣俞及千把總兵役等數百人。
時守城兵僅八十人,知府孫與同知長糾集番衆,掘壕插竹,同都司王、原任彰化知縣張貞生、署典史馮啟宗、丁艱典史李爾和分門嚴守。
〔二十八日〕戊戌,大雷雨,賊抵城下,槍炮莫施。
〔二十九日〕(己亥),城中有與賊通者,開門納之。
賊入城,拘知府孫,不即害也。
褫攝縣劉亨基衣冠,叢刃斃之。
其家人悉投水中,水淺不能沒,均被害。
出其少女滿姑于池;賊扶之,姑切齒痛罵。
賊以刀劃其口,噴血,大恸而絕。
劉氏一門死者十三人。
典史馮啟宗守獄門,為監犯楊牛所害。
同知長庚有膂力,與賊戰,手刃二賊。
賊衆磔之,破其腹,沉其首于濠。
都司王宗武及其子死于署前。
賊擁知府孫至演武廳,勸降,孫以大義斥之,遂與縣幕孫南容、範琪輝同死焉。
十有二月庚子朔,賊陷淡水,護淡水同知台灣知縣程峻自殺,竹塹巡檢張芝馨死之。
先是,護同知程峻、守備董得魁馳赴中港守禦,賊衆盤山踰嶺而入;糾合月眉莊李同、貓裡社黃阿甯、何添等直至新莊,所過附逆者甚衆。
護同知程聞彰化城陷,退回竹塹。
而賊首王作、李同等分夥伏匿。
程輕賊少,徑渡,直攻山頂。
伏賊盡起,程自殺。
諸賊乘機搶掠,塹城遂陷。
程長子必大懷印信,從八裡坌内渡。
賊衆共推林爽文為盟主,僞号「順天」,以縣署為盟主府;縣吏劉懷清為僞彰化知縣、劉士賢為僞北路海防廳、王作為僞征北大元帥、王芬為僞平海大将軍。
逆爽用烏緞作笠,蟠金龍二,以黃線結蕤自頂垂背,掠取官幕袍服衣之。
其衆悉以烏布帕頭。
六日(乙巳),賊陷諸羅,攝縣事董啟埏、原署諸羅縣唐镒、典史锺燕超、南投縣丞周大綸、羅漢門縣丞陳聖傳、署貓霧拺巡檢渠永湜、左營遊擊李中揚均死之。
逆爽進攻諸羅,留守彰化之賊不過數百人,随同僞官稽查出入而已。
諸羅城外無深溝,大霧彌漫,竟日不散;賊從霧中以火繩燒結竿上,間施槍炮,繞城四呼,陰使賊衆伏城下掘崩之,蜂擁而入,城遂陷。
殺攝縣董啟埏、原署縣唐镒、典史锺燕超、縣丞周大綸及幕友沈謙、沈七。
賊争掠财貨,驕滿自恣,視郡城為掌中物,聚其黨日夜優燕;郡城乃得戒備。
時諸賊四起,鬥六門、南投、貓霧拺等處皆破。
署巡檢渠永湜、縣丞陳聖傳不屈死。
署縣丞洪智為賊掠至大裡杙,不殺。
郡城先得知府孫劄知大墩之變,繼得攝縣董劄知彰化被陷,鎮、道由是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