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桃花潭戲水洩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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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覺得這種想法不對:“如果這美人兒是人的話,以一個少女,眼看到窺浴之人,便不應這等若無其事,若是仙子,當然更無此理。
那麼說來,這美人兒若非是蕩女淫娃,便定是妖精鬼怪之類無疑了。
” 俏郎君雖然想到了蕩女淫娃,妖精鬼怪,但心中并未厭惡恐懼,隻覺得:“似這等美人兒,便真的是蕩女淫娃,妖精鬼怪,倘能有緣真個銷魂,雖因此而緻身敗名裂,甚至殺身喪命,也還是值得的。
” 俏郎君想到這兒,既然連名譽性命,都可以敝屣視之,那裡還有什麼别的顧慮,所以立刻不顧一切地,也笑着對潭中的美人兒招手示意。
可是也就在這時候,卻突然又聽到一聲嬌呼:“姊姊,你為何驚叫?是看到什麼毒蟲猛獸了嗎?那東西現在那兒?” 俏郎君循聲轉頭,便看到又一少女,來到潭邊,并且略一定眼,立刻便認出了那少女是誰? 原來那少女不是别個,便正是玉面神龍白守德的小女兒——白鳳仙。
作者寫到這兒,不必再說,各位當然也就知道此地乃是桃花潭,那位出浴潭中的美人兒,便是白依雲了。
俏郎君乃是白守德的同門師侄,雖然從來沒見過白依雲的面,但卻也聽說過有白依雲這樣一個人,所以在認出白鳳仙之後,也就立刻明白了一切。
因此不由得覺得一陣惶恐,怕白鳳仙看到自己,把事情傳到白守德的耳朵裡去,惹出難堪,所以忙一縮身,退了下去,本來還想再偷偷上前,看個究竟,可是略一回頭,又看到虎頭神童放勝和鐵孩兒敖铿,已遠遠地走了過來,心知他哥兒倆口快,藏不住話,不願意使他們哥兒倆知道此事。
因此隻好放下了谷中之事,返身迎上敖氏見弟,隻說是:下面全是危崖峭壁,無路可通谷底,順手拉住放氏兄弟,便往回走,并且再無心情玩耍,立刻托詞,帶着同來之人,取路下山,返回白家,暫且不提。
再說白依雲這邊。
三天以來,白依雲每次入潭沐浴,本來都和白鳳仙同來同往,偏偏這天中午吃飯,白鳳仙忙了點兒,一時咽住,打嗝不止,而白依雲卻不能誤了時刻,因此這才由白依雲單獨先行前去,以緻鬧出了這等事來。
白依雲被俏郎君的一聲驚呼所覺,起初倒也不由得大吃一驚,連忙縱身入水,遮掩住嬌軀,芳心忐忑,舉止無措。
及至再一看清俏郎君的臉,竟是個年輕漂亮的美男子,陡然之間,心理上便起了極大的變化,一股熱氣,崛起丹田,烘然直上,竄三關,轉四海,上透神庭,下走火元,片刻不到,便覺得混身懶洋洋、酥軟軟,對眼前窺浴的這個男人,不隻是沒存半點厭惡恐懼之心,甚至都忘了自己的羞恥。
因此不自覺地,芳心蕩漾,梨渦帶笑,也凝眸不轉的望向俏郎君的臉上,不知道打起什麼主意來了。
各位看到這裡,也許要猛然掩卷,大罵一聲:“寫書的!你簡直離經背道,越寫越胡說八道了,白依雲這樣一個年輕貌美的天真女孩子,你怎的竟忍心這樣糟蹋于她,把她寫得這等不堪,試問你居心何忍?白依雲罪有何辜?” 各位别罵,且聽寫書的慢慢道來。
各位須知,我寫到這裡,又何嘗不是蘸墨和淚,心痛難忍,為着這位天真無辜的女孩子難過呢? 但事實如此,寫書的又将奈何? 各位又要罵了:“寫書的,你别強詞奪理了,若說是佳人才子,一見鐘情,這是你們寫小說的俗套,倒也無可厚非,今天白依雲是個一出娘胎,便被關在小園子長大,除了自己生父,沒看到過任何男子的女孩子,‘不見可欲,其心不亂’。
她那一點靈犀,其純真潔白的程度,當然不言可知。
怎的你竟把連蕩女淫娃所不敢有的行為,不緻于有的心理,寫到她的頭上去,這不是胡說八道,還是什麼?” 不錯,各位的确說得不錯。
但各位這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便不免錯怪了寫書的了。
若問何以故?則請聽寫書的慢慢道來,各位也不妨乘此掩卷之際,在聽完寫書的的解釋之後,平心靜氣,做個參考,則寫書的寫這本書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各位說得不錯,以白依雲自小就沒見過男子,從“不見可欲,其心不亂”的原則上來看,白依雲自應是個心地純潔無瑕的女孩子才對。
但各位也當知道,一個人的生活,任何一方面,都可能是由知識與習慣而來,甚至連言語也不例外,所以孟老大子說過:“一齊人傳之,衆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的話,這的确不錯。
但各位也别忘了,孟老夫子也說過:“食色,性也。
”的話,一個人呱呱墜地,便會張口吮奶,這男女間事,也從先天帶來,是不待教而自明的。
所以民間有個傳說,說是:某處深山之巾,有高僧收一棄嬰為徒,棄嬰從小山居,未履人世,渾渾噩噩,太璞天真。
高僧大喜,認棄嬰必能堅心向佛,八風不動,一塵不染,成佛作祖矣。
及棄嬰漸長,高僧偶下山有事,棄嬰請與俱,高僧不忍拂其意,且欲籍以窺探其道行,究竟如何,因攜同出。
棄嬰初履塵寰,凡百均不知識,每有所見,必問高僧。
高僧亦一一告之。
及棄嬰見女子,問是何物? 高僧思以戒懼之心,絕其情欲之念,遂以虎對。
返寺後,高僧問棄嬰:“此行有所喜嗎?” 棄嬰不待思考,率爾欣然對日:“我愛虎也。
” 紅花白藉青荷葉,三教同源是一家。
這個佛教的故事,便正和孟老夫子所說的“食色性也”,是同樣的認定人對于男女間的知識,乃是出于天性天賦。
寫書的研究所得,也正一樣。
男女從自然而來,各秉宇宙之半而生,因此在求全的法則之下,男女必須婚嫁配合,然後始能滿足,始能和諧,這是一個天性,否則必緻引發暴亂。
故孔老夫子以齊家為治國之基,便是此理。
并且不隻男子有這樣的需要,女子也并不例外。
更何況人類還有一種好奇的習性,也是由先天帶來。
越是不明白的事理,便越想弄個明白,越是得不到的東西,便越想弄到手。
所以金聖歎把“閉門讀禁書”,列入人生一樂,也就正是這個道理,各位當然也都有此經驗。
那麼白依雲既然是人,是個情窦初開,被從小就關在園子裡抑郁已久的少女,這陡然之間,被她看到這樣一個新奇漂亮的美男子——俏郎君,又怎能不為之動心,不為之忘情呢? 若說一個少女,動心忘情,雖不足為怪,總不能裸對窺浴之人,而不如羞? 其實這也是有道理的,羞恥之心,并非是先天帶來,而是生于禮的防閑,白依雲既從未與外界接觸,當然不習慣于防閑,亦不解何謂越禮。
更何況白依雲生具宿孽,主應一場無邊浩劫,并非常人。
因此悟塵神僧,才不得已而對她有這種特殊的安排。
其原因,也就因為白依雲在二十歲以前,悟塵神僧未曾把一切禍源根除以前,白依雲除了親父而外,便絕對不能和任何男子見面,否則宿孽立作,那場無邊浩劫,也就更難消弭了。
根據這種種因素來看,所以白依雲在看到俏郎君之後的動心忘情,都有其必然的趨勢存在,而不是寫書的在胡說八道,忍心糟蹋于她的。
所以寫書的也希望今之為父母者,能夠在對兒女的教育上,有所改進,對于男之事,應作一利,合嗎科學的指導,使小兒女在這一方面,獲得正确的認以,有所遵循,而不緻于隻憑着一點好奇之心,去盲目摸索,以緻誤入歧途,甚至因此惹下殺身大禍,就後悔莫及了。
若說“不見可欲,其心不亂”因此時時防閑,處處束約,以求免禍。
須知這并不是個治根的方法,蓄之久而發之暴,偶一疏忽,便成防不勝防之局。
本書悟塵神僧也就是錯存這裡,各位再看下,自然就全明白。
所以寫書的認為,做父母的與其以“不見克欲,其心不亂”為則,去強制約束子女,倒還不如引“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為法,使子女能深圳地了解男女之事,把男女之事,看成日常起居飲食一樣的平淡無奇,那不是格外合嗎人類天性?做父母的也就可以格外的省事,格外的可以少操心,少生氣了嗎?
那麼說來,這美人兒若非是蕩女淫娃,便定是妖精鬼怪之類無疑了。
” 俏郎君雖然想到了蕩女淫娃,妖精鬼怪,但心中并未厭惡恐懼,隻覺得:“似這等美人兒,便真的是蕩女淫娃,妖精鬼怪,倘能有緣真個銷魂,雖因此而緻身敗名裂,甚至殺身喪命,也還是值得的。
” 俏郎君想到這兒,既然連名譽性命,都可以敝屣視之,那裡還有什麼别的顧慮,所以立刻不顧一切地,也笑着對潭中的美人兒招手示意。
可是也就在這時候,卻突然又聽到一聲嬌呼:“姊姊,你為何驚叫?是看到什麼毒蟲猛獸了嗎?那東西現在那兒?” 俏郎君循聲轉頭,便看到又一少女,來到潭邊,并且略一定眼,立刻便認出了那少女是誰? 原來那少女不是别個,便正是玉面神龍白守德的小女兒——白鳳仙。
作者寫到這兒,不必再說,各位當然也就知道此地乃是桃花潭,那位出浴潭中的美人兒,便是白依雲了。
俏郎君乃是白守德的同門師侄,雖然從來沒見過白依雲的面,但卻也聽說過有白依雲這樣一個人,所以在認出白鳳仙之後,也就立刻明白了一切。
因此不由得覺得一陣惶恐,怕白鳳仙看到自己,把事情傳到白守德的耳朵裡去,惹出難堪,所以忙一縮身,退了下去,本來還想再偷偷上前,看個究竟,可是略一回頭,又看到虎頭神童放勝和鐵孩兒敖铿,已遠遠地走了過來,心知他哥兒倆口快,藏不住話,不願意使他們哥兒倆知道此事。
因此隻好放下了谷中之事,返身迎上敖氏見弟,隻說是:下面全是危崖峭壁,無路可通谷底,順手拉住放氏兄弟,便往回走,并且再無心情玩耍,立刻托詞,帶着同來之人,取路下山,返回白家,暫且不提。
再說白依雲這邊。
三天以來,白依雲每次入潭沐浴,本來都和白鳳仙同來同往,偏偏這天中午吃飯,白鳳仙忙了點兒,一時咽住,打嗝不止,而白依雲卻不能誤了時刻,因此這才由白依雲單獨先行前去,以緻鬧出了這等事來。
白依雲被俏郎君的一聲驚呼所覺,起初倒也不由得大吃一驚,連忙縱身入水,遮掩住嬌軀,芳心忐忑,舉止無措。
及至再一看清俏郎君的臉,竟是個年輕漂亮的美男子,陡然之間,心理上便起了極大的變化,一股熱氣,崛起丹田,烘然直上,竄三關,轉四海,上透神庭,下走火元,片刻不到,便覺得混身懶洋洋、酥軟軟,對眼前窺浴的這個男人,不隻是沒存半點厭惡恐懼之心,甚至都忘了自己的羞恥。
因此不自覺地,芳心蕩漾,梨渦帶笑,也凝眸不轉的望向俏郎君的臉上,不知道打起什麼主意來了。
各位看到這裡,也許要猛然掩卷,大罵一聲:“寫書的!你簡直離經背道,越寫越胡說八道了,白依雲這樣一個年輕貌美的天真女孩子,你怎的竟忍心這樣糟蹋于她,把她寫得這等不堪,試問你居心何忍?白依雲罪有何辜?” 各位别罵,且聽寫書的慢慢道來。
各位須知,我寫到這裡,又何嘗不是蘸墨和淚,心痛難忍,為着這位天真無辜的女孩子難過呢? 但事實如此,寫書的又将奈何? 各位又要罵了:“寫書的,你别強詞奪理了,若說是佳人才子,一見鐘情,這是你們寫小說的俗套,倒也無可厚非,今天白依雲是個一出娘胎,便被關在小園子長大,除了自己生父,沒看到過任何男子的女孩子,‘不見可欲,其心不亂’。
她那一點靈犀,其純真潔白的程度,當然不言可知。
怎的你竟把連蕩女淫娃所不敢有的行為,不緻于有的心理,寫到她的頭上去,這不是胡說八道,還是什麼?” 不錯,各位的确說得不錯。
但各位這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便不免錯怪了寫書的了。
若問何以故?則請聽寫書的慢慢道來,各位也不妨乘此掩卷之際,在聽完寫書的的解釋之後,平心靜氣,做個參考,則寫書的寫這本書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各位說得不錯,以白依雲自小就沒見過男子,從“不見可欲,其心不亂”的原則上來看,白依雲自應是個心地純潔無瑕的女孩子才對。
但各位也當知道,一個人的生活,任何一方面,都可能是由知識與習慣而來,甚至連言語也不例外,所以孟老大子說過:“一齊人傳之,衆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的話,這的确不錯。
但各位也别忘了,孟老夫子也說過:“食色,性也。
”的話,一個人呱呱墜地,便會張口吮奶,這男女間事,也從先天帶來,是不待教而自明的。
所以民間有個傳說,說是:某處深山之巾,有高僧收一棄嬰為徒,棄嬰從小山居,未履人世,渾渾噩噩,太璞天真。
高僧大喜,認棄嬰必能堅心向佛,八風不動,一塵不染,成佛作祖矣。
及棄嬰漸長,高僧偶下山有事,棄嬰請與俱,高僧不忍拂其意,且欲籍以窺探其道行,究竟如何,因攜同出。
棄嬰初履塵寰,凡百均不知識,每有所見,必問高僧。
高僧亦一一告之。
及棄嬰見女子,問是何物? 高僧思以戒懼之心,絕其情欲之念,遂以虎對。
返寺後,高僧問棄嬰:“此行有所喜嗎?” 棄嬰不待思考,率爾欣然對日:“我愛虎也。
” 紅花白藉青荷葉,三教同源是一家。
這個佛教的故事,便正和孟老夫子所說的“食色性也”,是同樣的認定人對于男女間的知識,乃是出于天性天賦。
寫書的研究所得,也正一樣。
男女從自然而來,各秉宇宙之半而生,因此在求全的法則之下,男女必須婚嫁配合,然後始能滿足,始能和諧,這是一個天性,否則必緻引發暴亂。
故孔老夫子以齊家為治國之基,便是此理。
并且不隻男子有這樣的需要,女子也并不例外。
更何況人類還有一種好奇的習性,也是由先天帶來。
越是不明白的事理,便越想弄個明白,越是得不到的東西,便越想弄到手。
所以金聖歎把“閉門讀禁書”,列入人生一樂,也就正是這個道理,各位當然也都有此經驗。
那麼白依雲既然是人,是個情窦初開,被從小就關在園子裡抑郁已久的少女,這陡然之間,被她看到這樣一個新奇漂亮的美男子——俏郎君,又怎能不為之動心,不為之忘情呢? 若說一個少女,動心忘情,雖不足為怪,總不能裸對窺浴之人,而不如羞? 其實這也是有道理的,羞恥之心,并非是先天帶來,而是生于禮的防閑,白依雲既從未與外界接觸,當然不習慣于防閑,亦不解何謂越禮。
更何況白依雲生具宿孽,主應一場無邊浩劫,并非常人。
因此悟塵神僧,才不得已而對她有這種特殊的安排。
其原因,也就因為白依雲在二十歲以前,悟塵神僧未曾把一切禍源根除以前,白依雲除了親父而外,便絕對不能和任何男子見面,否則宿孽立作,那場無邊浩劫,也就更難消弭了。
根據這種種因素來看,所以白依雲在看到俏郎君之後的動心忘情,都有其必然的趨勢存在,而不是寫書的在胡說八道,忍心糟蹋于她的。
所以寫書的也希望今之為父母者,能夠在對兒女的教育上,有所改進,對于男之事,應作一利,合嗎科學的指導,使小兒女在這一方面,獲得正确的認以,有所遵循,而不緻于隻憑着一點好奇之心,去盲目摸索,以緻誤入歧途,甚至因此惹下殺身大禍,就後悔莫及了。
若說“不見可欲,其心不亂”因此時時防閑,處處束約,以求免禍。
須知這并不是個治根的方法,蓄之久而發之暴,偶一疏忽,便成防不勝防之局。
本書悟塵神僧也就是錯存這裡,各位再看下,自然就全明白。
所以寫書的認為,做父母的與其以“不見克欲,其心不亂”為則,去強制約束子女,倒還不如引“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為法,使子女能深圳地了解男女之事,把男女之事,看成日常起居飲食一樣的平淡無奇,那不是格外合嗎人類天性?做父母的也就可以格外的省事,格外的可以少操心,少生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