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絕望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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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絕望是&ldquo罪&rdquo
罪是:在上帝面前,或者帶着關于上帝的觀念絕望地不想要是自己,或者絕望地想要是自己。
這樣,&ldquo罪&rdquo是強化的軟弱性或者強化的對抗:罪是絕望的強化。
得到了強調的是:在上帝面前,或者帶着關于上帝的觀念;正是這上帝之觀念,它辯證地、倫理地、宗教地使得&ldquo罪&rdquo成為了那&ldquo被法學家們稱為&lsquo情節嚴重的&rsquo&rdquo[1]的絕望的東西。
雖然在這個部分裡,特别是在&ldquo甲&rdquo中,我們沒有空間或者篇幅來作心理學的描述,然而在這裡,作為&ldquo絕望&rdquo和&ldquo罪&rdquo之間最辯證的邊緣區域[2],我必須引進那被人稱作是&ldquo在&lsquo那宗教的&rsquo的方向上的詩人之存在&rdquo[3]的東西,一種與&ldquo放棄[4]&rdquo的絕望有着共同點的&ldquo存在&rdquo,唯一的不同點是這之中有着上帝的觀念。
這樣的一種&ldquo詩人存在&rdquo&mdash&mdash從諸範疇的會合和位置可以看出&mdash&mdash會是最傑出的&ldquo詩人存在&rdquo。
從基督教的角度理解(無視一切審美),每一個&ldquo詩人存在&rdquo都是罪,這罪是:以&ldquo作詩&rdquo[5]來代替&ldquo存在&rdquo,以&ldquo通過幻想去使得自己與&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發生關系&rdquo來代替&ldquo去是&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亦即,在存在的意義上努力追求去是&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rdquo。
我們在這裡所談論的這種&ldquo詩人存在&rdquo在這一點上與絕望有區别:他帶着&ldquo上帝&rdquo觀念,或者說是面對上帝的;但是它卻是極其辯證的,并且就&ldquo它在怎樣的程度上朦胧地意識到自己是罪&rdquo這個問題,它就像是一種不可參透的辯證的混沌。
一個這樣的詩人能夠具有一種極深的宗教渴望,并且那關于上帝的觀念也被一同添加在他的絕望之中。
他愛上帝超過一切,&mdash&mdash在他秘密的劇痛中上帝是他的唯一安慰,然而他熱愛這劇痛,他不想放棄這劇痛。
他也想要在上帝面前&ldquo是他自己&rdquo,但考慮到一個自我受煎熬的固定點就不行,在這固定點上他是絕望地不想要&ldquo是他自己”他希望着&ldquo永恒&rdquo會來拿走它,但在現世之中,不管他在這之下怎樣地飽受煎熬,他無法作出決定去把這個固定點接受過來,無法信仰着地在這個點之下謙卑自己。
然而他還是繼續保持着使自己去與上帝發生關系,并且這是他唯一的至福;&ldquo沒有上帝&rdquo對于他是最大的恐怖,&ldquo這足以使人為之絕望”然而他卻在根本上允許自己,也許是無意識地,去将上帝詩化[6]為有一小點不同于上帝所是,更多地像一個溫柔的父親,一個過于遷就孩子每一個願望的父親。
如同一個人曾在愛情之中變得不幸,并且因此成為了詩人,他欣悅地贊美愛情的幸福:以這種方式,他成為一個宗教性的詩人。
他在宗教性之中曾變得不幸,他朦胧地理解那向他提出的要求是讓他放手擺脫開這劇痛,就是說,讓他信仰着地在這劇痛之下謙卑自己并且将之接受為屬于自我的一部分;而因為他想要把這劇痛排斥在自身之外,偏就恰恰因此而将之緊緊抓住,盡管他确實是認為這[7]應當是意味了盡最大可能地&ldquo去使自己與之分離&rdquo、盡一個人所能達到的最大可能&ldquo去擺脫它&rdquo(正如一個絕望者的每一句話,這是&ldquo倒轉過來地看就是對的&rdquo的東西,就是說,要反過來理解)。
但是,&ldquo信仰着地去把它拿過來&rdquo卻是他所無法做到的,就是說,他在最終的意義上不想要這樣做,或者說,他的自我在這裡終結于朦胧性。
但是,正如詩人對愛情的描述,以這樣一種方式,這個詩人對&ldquo那宗教的&rdquo的描述具備着一種魅力、一種抒情的意韻,這是任何丈夫以及任何神職人士[8]所不具備的。
而且他所說的也沒有什麼不真實,絕對不,他的創作正是他的更幸福的、他的更好的自我。
相對于&ldquo那宗教的&rdquo,他是一個不幸的戀人,就是說,他在一種嚴格的意義上不是一個信仰者;他隻具備信仰的初步&mdash&mdash&ldquo絕望&rdquo,并且處在對&ldquo那宗教的&rdquo的熾烈的渴望之中。
他的沖突其實是這方面的問題:他是&ldquo那被呼喚了的人&rdquo麼?那肉中的刺是&ldquo他應當被用于非凡的大業&rdquo的表達麼?他所已經成為的這種非凡者在上帝面前是不是适宜得體?或者,那肉中的刺是不是他為了達到&ldquo那普遍人性的&rdquo而應當在之下謙卑自己的東西?然而,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已經夠了,我能夠帶着真理的強調語氣問:我在對誰說話?這樣的各種在極限幂上的心理學考究,有誰關心呢?人們更容易去領會牧師所畫的紐倫堡圖片[9],它們極具迷惑性地肖似一切和每一個&ldquo作為大多數人&rdquo的人,并且,從精神上理解就是:虛無。
第一章在關于&ldquo自我&rdquo的意識中的各種梯變(定性:在上帝面前) 在前一個章節中,在關于&ldquo自我&rdquo的意識中的一種梯變不斷地得以展示;首先出現的是對于&ldquo有着一個永恒的自我&rdquo的不知(丙、B、a),然後是對于&ldquo有着一個在之中具有某種永恒的東西的自我&rdquo的知識(丙、B、b),而在這之下(壹、1、2、貳)又有各種梯變被指出。
現在,這整個考慮必須辯證地以一種新的方式進行轉向。
事情如此:我們至此所關注考察的這種&ldquo在關于自我的意識中的梯變&rdquo一直是處在這樣一個定性之中&mdash&mdash&ldquo人的[10]自我&rdquo,或者&ldquo以人為衡量尺度的自我&rdquo。
但是,通過&ldquo這是&lsquo直接面對上帝的自我&rsquo&rdquo,這個自我得到了一種新的&ldquo質&rdquo和&ldquo量&rdquo。
這個自我不再是單純的&ldquo人的[11]自我&rdquo,而是(但願不被誤解,我将稱之為)神學的自我,直接面對上帝的自我。
通過自己意識到自己是&ldquo面對上帝地存在着&rdquo、通過成為一個以上帝為衡量尺度的&ldquo人的[12]自我&rdquo,又會有怎樣無限的實在[13]是自我得不到的!如果一個牧牛人(假如這是可能的)直接在他的牛面前是一個自我,那麼這隻是一個非常低級的自我;如果一個主人直接在他的奴隸面前是一個自我,那麼其實這同樣也算不了什麼自我,&mdash&mdash因為在這兩種情形中都缺少衡量尺度。
如果那小孩子至今隻具備他父母的衡量尺度,那麼通過&ldquo得到國家為其衡量尺度&rdquo他就成為了成年人;但是通過&ldquo得到上帝為其衡量尺度&rdquo,那降落在自我之上的則是怎樣一種無限的強調呵!對于自我的衡量尺度總是可以這樣來描述:如果那直接面對某物的是自我,那麼尺度就是這被面對的&ldquo某物&rdquo,而這則恰恰又是對于&ldquo什麼是衡量尺度&rdquo的定義。
正如人隻能合計同類的東西,這樣每一樣東西從&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講是那要被用來衡量它的東西;而那在&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是&ldquo它的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從倫理上說就是&ldquo它的目标”并且衡量尺度和目标從&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講是&ldquo某物所是的東西&rdquo,但在&ldquo自由&rdquo的世界中的情形則是例外:在&ldquo自由&rdquo的世界,如果一個人在質的意義上不是那&ldquo是他的目标和他的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那麼他的這種&ldquo質地上的不合格&rdquo就必定是他咎由自取造成的,這樣,這目标和衡量尺度仍然還是判斷标準,隻是在揭示出那&ldquo他所不是&rdquo的東西,也就是說,那&ldquo是他的目标和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14]。
這是一種很正确的想法,一種更老的教理神學[15]如此頻繁地尋求向這種想法回歸,而一種後來的教理神學[16]則(因為對之缺乏理解和感覺)經常反對這種想法;這是一種很正确的想法,盡管人們有時錯誤地運用它:正是&ldquo罪是在上帝面前的&rdquo,這使得&ldquo罪&rdquo成為&ldquo那可怕的&rdquo。
接着,人們用這種想法證明了地獄懲罰的永恒性[17]。
後來人們變得更精明了,并說:罪是罪;罪不因為它是針對上帝或者面對上帝而變得更嚴重。
奇怪!甚至連那些律師們都談論各種情節嚴重的[18]犯罪行為,甚至連那些律師們都作出區分,比如說到底一樁犯罪行為是針對一個公共官員而作出的還是針對一個普通公民,在懲罰上對一個弑父謀殺和一個普通謀殺作出區分。
不。
老式的教理神學在這一點上是對的:&ldquo罪是針對上帝&rdquo這個事實無限地強化罪。
錯誤是在于人們把上帝看成是某種外在的東西,也在于人們似乎是在假設&ldquo人隻是偶爾地針對上帝行罪&rdquo[19]。
但是上帝不是什麼外在的,就是說,在類似于&ldquo一個警察&rdquo的意義上的那種&ldquo外在的&rdquo。
必須注意的是,自我有着關于上帝的觀念,而卻不想要他所想要的,那麼這就是不順從。
并且也不是什麼&ldquo看起來隻是偶爾地面對上帝行罪”因為,每一個罪都是面對上帝所行的罪,或者更準确地說,那真正使得&ldquo人的辜&rdquo成為&ldquo罪&rdquo的東西就是:有辜者有關于&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意識。
絕望相對于&ldquo關于自我的意識&rdquo被強化;但是自我相對于&ldquo用來衡量自我的尺度&rdquo被強化,而如果這衡量尺度是上帝,那麼就無限地被強化。
上帝觀念越多,自我就越多;自我越多,上帝觀念就越多。
隻有在一個&ldquo自我&rdquo作為&ldquo這一個單個的自我&rdquo自己意識到是&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時候,隻有這時,它才是無限的自我;于是,這個自我在上帝面前行罪。
因此,異教世界的自私性(不管人們能夠對之說什麼)遠遠地不及基督教世界的自私性那麼情節嚴重,如果這裡所談的也是一種自私的話;因為異教徒不是直接在上帝的面前具備其自我。
異教徒和自然的人是以那單純的&ldquo人的[20]自我&rdquo來作為衡量尺度的。
因此,&ldquo從一個更高的視角看異教世界是處在罪中&rdquo,這說法無疑是對的,但是異教世界的罪從根本上看是對于上帝、對于&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絕望的無知;它是&ldquo沒有上帝地存在于世界&rdquo[21]。
因此從另一方面看,說&ldquo異教徒在嚴格的意義上并沒有在行罪&rdquo是對的,因為他沒有在上帝面前行罪;并且一切罪都存在于上帝面前。
進一步看,這在一種意義上無疑也是如此:經常會有一個異教徒得助去如此無可指責地通過這世界而得以脫身,正是因為他的那種&ldquo伯拉糾主義的[22]&mdash輕率的觀念&rdquo[23]拯救了他;但是這樣一來,他的罪就是另一種,亦即,這&ldquo伯拉糾主義的&mdash輕率的解讀&rdquo。
相反在另一方面也無疑很确定地有着這樣的情況:經常會有一個人,正因為他在基督教中得到了嚴格的教育,在一種特定的意義上墜進了罪,因為整個基督教的觀點對于他說來太嚴肅,特别是在他的生命的早期[24];然而這樣一來,在另一種意義上,這對于他來說則又是有着益助的,就是說,這種對于&ldquo什麼是罪&rdquo的更深刻的觀念。
罪是:在上帝面前絕望地不想要&ldquo是其自己&rdquo,或者在上帝面前絕望地想要&ldquo是其自己&rdquo。
然而這種定義,盡管從另一些方面看,我們可能承認它是具有其長處的(并且在所有這一切之中最重要的是&ldquo它是唯一的聖經式的定義”因為聖經總是将&ldquo罪&rdquo定義為&ldquo不順從&rdquo[25]),它是不是太&ldquo精神化&rdquo了一點?對此首先必須要回答的是:一種對于罪的定義永遠也不會是&ldquo太精神化的&rdquo(隻要它沒有精神的到了以至于它要取消罪的程度);因為罪恰恰正是&ldquo精神&rdquo的一種定性。
其次,為什麼說它是&ldquo太精神化的&rdquo了?因為它不談及謀殺、盜竊和通奸,等等[26]?但它不談這些東西麼?難道這不是一種與上帝作對的任性頑固,一種對抗他的誡訓的不順從?然而反過來,如果人們在對&ldquo罪&rdquo的談論中隻談論這一類罪,那麼就很容易忘記這樣的事實,亦即,所有這些事情在一定的程度上(按人之常情看)确實也可以說是無可挑剔的,然而整個生命卻可以是罪,衆所周知的那一類罪,諸如燦爛的罪惡[27]、任性頑固,要麼是無精神地,要麼是無恥地繼續不知道或者不想去知道這樣的問題:在怎樣一種無限地遠為更深刻的意義上,一個&ldquo人的[28]自我&rdquo對上帝有着順從義務?這種順從義務關聯到&ldquo他的每一個秘密的願望和想法”這種順從義務關聯到,對于上帝的每一個最小的關于&ldquo他的對于這個自我的意願是什麼&rdquo的暗示,他的想要去作出解讀的反應和想要去追随的意願。
肉身的諸罪是&ldquo低級的自我&rdquo的任性頑固;但是,在人們驅趕走一個惡魔的時候,有幾次不是借助于惡魔的力量[29]?這後者的情況比前者更糟[30]。
因為如此正是那世事流轉:首先一個人由于脆弱和軟弱而行罪;然後(也許他就學會了逃向上帝而得助于信仰,這信仰将他從一切罪中拯救出來,但是現在我們在這裡不談這個),然後他對于他的軟弱性絕望,并且要麼去成為一個法利賽人[31],絕望地把這一切推向一種特定的法律的公正性[32],要麼他就絕望地重新投入到罪中。
因此,這定義無疑包容了&ldquo罪&rdquo的每一種可想象的和每一種現實的形式;而它無疑正确地強調出了決定性的方面,即罪是絕望(因為罪不是肉和血的狂放不羁,而是精神對之的首肯)并且是:在上帝面前。
作為定義,它是那種代數式;如果我想要開始描述那些單個的罪,那麼這種描述在這本小小的文本中就是到錯了地方,并且也是處在一種必定失敗的嘗試中。
這裡的首要事情隻是在于:這定義作為一個網絡去囊括所有形式。
它确實這樣做了,這我們也能夠看出,如果我們通過樹立出對立面來做測試它,這對立面就是對于&ldquo信仰&rdquo的定義,我在這整個文本中認準它向前行駛,如同認準那安全的航标。
信仰是:自我在&ldquo是自己&rdquo和在&ldquo想要是自己&rdquo之中對自己透明地依據于上帝之中。
然而人們老是忽略這一點:&ldquo罪&rdquo的對立面絕不是&ldquo美德&rdquo。
把罪的對立面看成美德,這部分地是一種異教的看法,它符合一種單純的人的[33]衡量尺度,這尺度恰恰不知道什麼是罪,不知道&ldquo所有罪都存在于上帝面前&rdquo。
不,&ldquo罪&rdquo的對立面是&ldquo信仰&rdquo,正如《羅馬書》(14∶23)因此這樣說:一切不是出自信仰的東西是罪[34]。
而這對于整個基督教是最決定性的定性之一:罪的對立面不是美德,而是信仰。
附錄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包含有&ldquo憤慨&rdquo的可能性;關于&ldquo憤慨&rdquo的一般看法 &ldquo罪&mdash信仰&rdquo的對立面是基督教意義上的對立面,它按基督教的方式重構了所有倫理的概念定性并且為它們給出了又一個延伸出去的環節[35]。
在這&ldquo對立&rdquo的根本上有着決定性的基督教元素:&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一定性則又具有&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的決定性準繩:&ldquo那荒謬的&rdquo、悖論、&ldquo憤慨之可能性&rdquo。
上面所說的這一點通過&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的每一個定性都被展示出來;這一事實[36]的意義重大,因為&ldquo憤慨&rdquo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用來針對一切&ldquo思辨&rdquo[37]的武器。
那麼這裡,&ldquo憤慨&rdquo的可能性在哪裡呢?它就是,人應當具有這實在性[38]:作為單個的人直接地在上帝面前存在;這樣,由此又推導出:人的罪應當為上帝所關注。
&ldquo思辨&rdquo在自己的頭腦裡從來就得不到這關于&ldquo那單個的人&mdash&mdash在上帝面前&rdquo的考慮;這思辨隻是幻想地把那些單個的人普遍化到&ldquo族類&rdquo中去[39]了。
也正是因此,一種不信的[40]基督教想出這樣一種說法來:罪是罪,不管它是不是直接面對上帝的,都不會使它有所增加或者減少。
就是說,人們想要把&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個定性去掉,為此人們發明了一種更高的智慧,而這種更高智慧則(夠奇怪的)既不是更多于也不是更少于&ldquo更高智慧&rdquo在最通常的情形下所是的東西,亦即,&ldquo舊的異教&rdquo。
現在經常有人談論說,人們對基督教感到憤慨,因為它是如此黑暗而晦澀的,人們對之感到憤慨,因為它是如此嚴厲,等等;這樣看來,如此地做一次說明無疑是對的:人之所以對基督教憤慨,其實是因為它太高,因為它的目标不是人[41]的目标,因為它想把人弄成某種如此非凡的東西以至于他無法在頭腦裡接受它。
對于&ldquo什麼是憤慨&rdquo的非常簡單的心理學論述也将闡明這個問題,并且還将顯示出,人們在捍衛基督教時所曾經做的事情,就這樣去掉了&ldquo憤慨&rdquo,是多麼無限地癡愚;人們是多麼愚蠢或者無恥地忽略了基督自己的教導,他也經常那麼擔憂地針對憤慨作出警示,就是說,他自己指出了憤慨的可能性是存在并且應當存在在那裡的,因為,如果這憤慨沒有在那裡,那麼它就不是一種永恒本質地屬于基督教的東西,那麼這基督所說的就是人的[42]廢話了:他不是去将之去掉,而是為之擔憂并且對之作出警示。
如果我設想一個貧困的雇工和有史以來最有權勢的皇帝,這皇帝突然想到要讓人去把雇工找來,而這是雇工做夢也想不到的,并且&ldquo在他的心中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念頭&rdquo[43],皇帝居然會知道他的存在,對他來說,哪怕隻是有過那麼一次能夠有幸見上皇帝一面他就會帶着無法描述的幸福去感歎,這是他将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對他的孩子孫兒們講述的。
&mdash&mdash假如皇帝讓人給雇工消息讓這雇工知道:他想讓這雇工做他的女婿,那又會怎樣?那麼,從人之常情看,這雇工會變得有點或者非常尴尬疑惑、不舒服,并且為此而感到被騷擾,人之常情地看(并且這正是那人之常情的地方)這将讓他覺得是某種非常古怪的、瘋狂的事情,關于這事他是最不敢向其他人說及的了,因為他自己已經在自己平靜的腦海中離這樣一種解釋不遠了&mdash&mdash這解釋是他的鄰居街坊們馬上就會最喋喋不休地忙着當閑話來聊的:皇帝想要耍他;這樣雇工就将會成為全城人的笑柄、他将被畫在小報上[44]、關于他和皇帝女兒的婚禮的故事将被賣給市井歌謠兜售婆。
然而,這&ldquo成為皇帝的女婿&rdquo的事件則必定将成為一個外在的現實,這樣,這個雇工能夠以一種感性的方式确定:皇帝在怎樣的程度上對此是嚴肅的,或者說他是不是僅僅想愚弄這個可憐的人,使得他一輩子不幸并且幫助他最終走進瘋人院;因為這過分[45]是在場的,它如此無限地容易轉化為它的反面。
一點小小的恩惠是能夠讓那雇工理解接受的;這是能夠讓商市[46]裡的人們明白的,這些受尊敬的有教養的觀衆們、市井歌謠兜售婆們,簡言之,住在這一商市的五倍的十萬人衆,是能夠明白的;從人口的角度考慮,這個商市無疑還是一個很大的城市,而相反從&ldquo對&lsquo那非凡的&rsquo的有理解力和感覺&rdquo的角度考慮,它則是一個很小的商市;而這&ldquo成為女婿&rdquo的事件,是的,這是實在太過分了。
現在假定,這所談的情形不是一個外在的現實,而是關于一種内在的現實,那樣就是說,事實性無法幫助雇工達成其确定性,但是,信仰本身是唯一的事實性,并且一切也就都被留給了信仰;他是不是有足夠謙卑的勇氣去敢于相信這個(因為無恥的勇氣無法幫助人去信仰);而又有多少雇工是具有這樣的勇氣的呢?而那不具備這種勇氣的人,他将憤慨;&ldquo那非凡的&rdquo在他聽起來就好像是一種對他的譏嘲。
可能他也會這樣誠實而坦白地承認:這對于我來說太高了,我無法将它接受進我的頭腦,這對于我(如果我要坦白地說)就是一種荒唐[47]。
而現在,基督教!基督教教導說:這一個單個的人,并且以這樣方式,每一個單個的人,不管他的其他身份是什麼,丈夫、妻子、女傭、部長、商人、理發師、大學生,等等,這一個單個的人是面對上帝而存在,這一個單個的人,他可能會為&ldquo在他的生命中曾經有一次與國王交談&rdquo而感到驕傲,這個人,他絲毫不會自欺欺人地以為能夠去生活在一種與這個或者那個人的密切關系中,這個人是面對上帝而存在、能夠在任何他想要如此做的一刻與上帝交談并且确定上帝聽見他,簡言之,這個人被邀請&ldquo去生活在一種與上帝的最密切關系中&rdquo!更進一步,為這個人,也是為了這個人的緣故,上帝進入這個世界,讓自己被出生、受難、死去;而這個受難中的上帝,他幾乎是懇求和祈請這個人接受他所提供的幫助!如果真正地存在有什麼是能讓人失去理智力的事情,那麼就無疑是這件事了!每一個&ldquo沒有足夠謙卑的勇氣去敢于相信這件事&rdquo的人,他會感到憤慨。
但是他為什麼憤慨?因為這對于他來說太高了,因為他無法将它接受進自己的頭腦,因為他無法使得自己直接在之上變得率真坦白,并且因此他不得不将它去掉、使之成為烏有、使之成為精神錯亂和胡言亂語,因為這就好像是:它要使他窒息。
因為,什麼是憤慨?憤慨是不幸的驚羨。
因此它是與&ldquo妒羨&rdquo有着親緣關系,但這是一種反轉過來針對一個人自己的&ldquo妒羨&rdquo,在一種更嚴格的意義上說,是最苛刻地針對一個人自己的。
&ldquo自然的人&rdquo的狹窄心胸無法在自己身上允許(上帝打算了要賦予他的)&ldquo那非凡的”于是他憤慨。
現在,憤慨的程度依據于:相對于驚羨,一個人具備怎樣的激情。
缺少想象力和激情的、更單調無趣的人們,他們也不會真正地去驚羨,他們無疑也會憤慨,但是他們隻是限于說:我無法将這樣的東西接受進我的頭腦,我由它去。
這是懷疑論者們的情形。
但是,一個人所具的想象力和激情越多,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在可能性上說)他越接近于能夠去信仰,注意,是通過崇拜地在&ldquo那非凡的&rdquo之下謙卑自己,那麼憤慨也就越是富于激情,到最後如果沒有至少是将這東西肅清、消滅、踐踏在污泥中的話,這憤慨就無法得到滿足。
如果人們想要學會去理解&ldquo憤慨&rdquo,那麼人們該就去研究人的[48]妒羨,一門我在定額的閱讀量之外研學[49]并且自以為很深入地鑽研了的學業。
妒羨是一種隐藏的驚羨。
如果一個驚羨者覺得他不可能通過獻身投入而變得幸福,他就選擇了去妒羨&ldquo他所驚羨的東西&rdquo。
于是他以另一種語言說話;在他的語言中,那&ldquo在根本上是他所驚羨的東西&rdquo現在被稱作&ldquo虛無&rdquo、被稱作是某種愚蠢的并且不舒服的并且古怪的并且言過其實的&ldquo某物&rdquo。
驚羨是一種幸福的&ldquo自我遺失&rdquo[50],妒羨是一種不幸的&ldquo自我堅持&rdquo。
如此也是&ldquo憤慨&rdquo的情形;因為,在人與人的關系中是&ldquo驚羨&mdash妒羨&rdquo的,到了人與上帝的關系中成為了&ldquo崇拜&mdash憤慨&rdquo。
全部人的智慧[51]的總結果[52]是這一&ldquo黃金的道理&rdquo[53],或者可能更正确地說是,這一鍍金的不過分[54],&ldquo太多&rdquo和&ldquo太少&rdquo敗壞一切[55]。
這句話在人與人之間被作為智慧來聽取和教導、被帶着驚羨地賦予敬意;它的彙率從來不會有起伏,整個人類擔保着它的價值。
有時候會有一個天才對之有稍稍超越,他就被宣判為瘋狂,那些聰明人們宣判他瘋狂。
但是基督教在這一&ldquo不過分&rdquo[56]之上跨出了巨大的一步而進入&ldquo那荒誕的”在此基督教得以開始,還有憤慨。
現在我們看見:&ldquo去為基督教辯護&rdquo是多麼非凡地愚蠢(為了還能夠有某種非凡的東西剩下),這做法之中所流露出的&ldquo對人性的知識&rdquo是多麼地少,這做法(雖然是無意識的)是怎樣在&ldquo憤慨&rdquo的掩護之下通過把&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弄成這樣的一種&ldquo在最終[57]必須通過&lsquo捍衛&rsquo而得救的可憐東西&rdquo來進行表演的。
所以,這是确定而真實的:第一個發明了在基督教世界裡捍衛辯護基督教的人事實上[58]是一個猶大第二号;同樣他也通過一個吻來出賣[59],隻是他的出賣屬于愚蠢。
&ldquo為某物辯護&rdquo總是對這被辯護物的貶低。
讓我們設想一個人擁有着一個滿是黃金的倉庫,設想他是自願地要把他的每一個杜卡特金币[60]分發給那些窮人,但是,我們另外再設想他會愚蠢到去以一種辯護辭來開始其慈善事業,在辯護辭中有三個理由來證明他的慈善事業是可辯護的;而這樣一來差不多人們就幾乎會覺得這很可疑,他到底是不是在做善事。
然而現在,&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是呵,為之辯護的人,他從來也不曾信仰過它。
如果他信仰,那麼就應當是信仰的熱情狂喜,而不是辯護[61],不,那是進攻和勝利;一個信仰者是一個勝利者。
如此便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和&ldquo憤慨&rdquo的情形。
通過對于&ldquo罪&rdquo的基督教的定義,它的可能性是非常恰當地在場的。
它是這個:在上帝面前。
一個異教徒,自然的人非常願意承認&ldquo罪是存在的&rdquo,但是這&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才是真正使得罪成為罪東西),這對于他來說是太過分了。
對于他(雖然以一種不同于這裡所展示出的方式)這在&ldquo去是人&rdquo上做得太過分了;如果稍許少一點,那麼他很願意參加進去,&mdash&mdash&ldquo但是太過分就是太過分&rdquo[62]。
第二章對&ldquo罪&rdquo的蘇格拉底式的定義 罪是無知性。
這是(正如衆所周知的)蘇格拉底的定義[63],就與所有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一樣,總是有着一種值得注目的權威性。
然而,相對于這一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的情形正如相對于許多其他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的情形,人們學會了感覺到一種&ldquo要去繼續向前&rdquo[64]的願望。
那麼無數多的人感覺到要在&ldquo蘇格拉底的無知性[65]&rdquo上&ldquo去繼續向前&rdquo的願望,&mdash&mdash想來是因為他們感覺到&ldquo繼續逗留在這蘇格拉底的無知性之中&rdquo對于他們是一種不可能;因為在每一代人之中究竟有多少人是有能力,哪怕隻是在一個月的時間裡,忍受&ldquo去在存在的意義上表達出對于一切的無知&rdquo呢? 我絕對沒有因為人們無法停留在這&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之中而産生閑置它的打算;相反,在心中帶着&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66],我将使用這&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去将&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推向其極端,正因為蘇格拉底的定義是如此純正地希臘式的;于是,在這裡一如既往,每一個其他的&ldquo在最嚴格的意義上不是嚴格地基督教的&rdquo的定義,就是說,每一個中介定義,都在自身的空虛之中顯現出來。
現在,&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中的麻煩是:這定義任由諸如&ldquo關于無知性本身應當被怎樣去理解&rdquo、&ldquo它的本原&rdquo等問題處于不明确狀态。
這就是說,雖然罪是無知性(或者是那種&ldquo基督教可能更願意将之稱作是愚蠢&rdquo的東西),這在一種意義上是不容否定的:那麼,這到底是一種本原的無知性,就是說這狀态是這樣的一個&ldquo不曾知并且迄今無法對真相有所知的人&rdquo的,抑或這是一種産物、一種後來的無知性?如果是後者,那麼罪從根本上必定是淵源于無知性之外的某種東西之中,必定是淵源于人的這樣一種&ldquo使得自己的認識變得朦胧&rdquo的活動之中。
但是就算假定了這個,那頑固而且非常難以根除的麻煩又出現了,這時的問題是:如果一個人使得自己的認識變得朦胧,那麼在他開始的這一瞬間,他是不是很明确地意識到這一點。
如果他并不是很明确地意識到這一點,那麼,在他開始其朦胧化活動之前,&ldquo認識&rdquo本來就是某種被朦胧化了的東西了;而這問題隻不過是重新再次出現而已。
相反如果我們假設,在他開始對認識進行朦胧化的時候,他很明确地意識到了這個,那麼罪(盡管它是無知性,隻要這是後果)就不在認識之中,而是在意志之中,而接着會出現的問題就是關于&ldquo認識和意志相互與對方所發生的關系&rdquo。
所有這些(并且在這裡人們能夠繼續好幾天地問下去),其實是蘇格拉底的定義所不去涉及的。
無疑蘇格拉底是一個倫理者(事實上就像古典時代所無條件地指稱他的:倫理的發明者[67]),第一個,他是并且繼續是他那一類中的第一個;但是他以無知性開始。
在理智性的意義上,他所去留心的東西是無知性,那&ldquo一無所知&rdquo。
在倫理的意義上,他對無知性的理解是完全另一種東西,然後從這無知性開始。
而反過來蘇格拉底自然不是本質上的宗教倫理者,更不是一個教理神學家,後者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
所以他其實徹底沒有進入那被基督教當作是起始的整個考究,沒有進入那&ldquo之先&rdquo[68],&mdash&mdash在這&ldquo之先&rdquo之中罪預設其自身,并且這&ldquo之先&rdquo以基督教的方式在關于傳承之罪的教義中得到了解釋,而我們在這考究之中僅僅隻是達到趨近于這一教義的邊界[69]。
因此,蘇格拉底沒有真正地達到&ldquo罪&rdquo這個定性,這在一種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中無疑是一個麻煩。
怎麼會如此?就是說,如果罪是無知性,那麼罪其實就不存在;因為我們知道,罪恰恰就是意識。
如果罪就是&ldquo那無知于&lsquo那正确的&rsquo的&rdquo,所以人們是因此而在做&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那麼,罪就并不存在。
如果這個是罪,那麼,這就假定了那蘇格拉底也假定了的東西,亦即假定這樣的情況不出現:一個人知道&ldquo那正确的&rdquo卻做&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或者知道這是不正确的卻做這不正确的事情。
這樣,如果蘇格拉底的定義是對的,那麼罪就徹底不存在。
但是看,這個,恰恰這個在基督教的角度上看是很恰當的,在一種更深刻的意義上是完全地正确的,按基督教的興趣所在,它是那要去被證明展示的東西[70]。
恰恰是這個概念,通過這個概念,基督教最決定性地在質定的意義上與異教區分開了,這概念是:罪,關于&ldquo罪&rdquo的學說;所以基督教也始終如一地認定,不管是異教徒還是自然的人都不知道什麼是罪,是的,它認定必須有一種來自上帝的啟示去揭示出&ldquo什麼是罪&rdquo[71]。
也就是說,不是像一種膚淺看法所假定的那樣:關于&ldquo和解救贖&rdquo[72]的學說是異教和基督教之間的質定區分。
不,&ldquo開始&rdquo必須被更深刻地發掘起,必須以罪、以關于罪的學說開始,&mdash&mdash基督教也正是以此開始的。
因此,如果異教有着一個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而基督教必須去認識這個定義為正确的話,這對于基督教将會是怎樣的一種危險的反駁。
那麼,蘇格拉底在&ldquo為罪定性&rdquo中所缺乏的到底是怎樣一種定性呢?它是:意志,對抗。
古希臘的理智性太幸福了、太天真了、太審美了、太反諷了、太诙諧機智了,也就是說,太有罪了以至于無法将這一點接受進頭腦:一個人帶着其知識能夠不去行&ldquo那善的&rdquo,或者帶着其知識,對于&ldquo那正确的&rdquo的知識,去行&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
希臘文化建立了一種&ldquo理智性的絕對命令&rdquo[73]。
這之中的&ldquo那真實的&rdquo是絕對不可忽略的,并且無疑是必須在我們這個時代中對之加以深入強調的;我們這個時代已經在這樣的許許多多空虛的華而不實卻沒有結果的知識中迷失了,所以現在無疑是完完全全地如同蘇格拉底的時代,或者隻會是更多地,有這個需要去使得人們去稍稍體會一下蘇格拉底式的饑餓戰術[74]。
不管是所有這些對于&ldquo理解和把握了&lsquo那最高的&rsquo&rdquo的擔保,還是那&ldquo許多人用來抽象地[75]知道怎樣去描述&lsquo那最高的&rsquo&rdquo的藝術鑒賞力,這些都讓人覺得同時是可笑而可悲的,在一種特定的意義上确實是這樣:如果我們看見這種知識和理解對于人們的生活毫無影響力,生活根本不表達他們所理解的東西,更正确地說,生活是表達了那正相反的東西,那麼,這就同時讓人覺得可笑而可悲。
看着這種既可悲又可笑的錯誤關系,人不禁要喊出來:但說到底怎麼會可能,他們又怎麼會明白這個,難道他們是真的理解了這個麼?在這裡,我們古老的反諷者和倫理家[76]回答說:呵,親愛的,絕不要去信它;他們沒有明白這個,因為,如果他們真的明白了這個,那麼他們的生活就也會表達出這個,那麼他們就會去做他們所明白的事。
就是說,去理解和去理解是兩件事情麼?[77]無疑是如此;那理解了這個的人(但是注意,不是在那第一種&ldquo理解&rdquo的意義上),他正是因為這個原因[78]正式地參與在了一切&ldquo反諷&rdquo的秘密之中。
&ldquo反諷&rdquo所專注于的問題其實正是這個矛盾。
以喜劇的方式解讀&ldquo一個人對某種東西真正地無知&rdquo,是一類非常低級的喜劇性,并且是為&ldquo反諷&rdquo所不值的。
某種更深刻的喜劇的東西,其實并不是&ldquo在生活中有人因為所知有限而認定地球是靜止的&rdquo。
相對于一個具備更多關于物理世界的知識的時代,我們的時代可能會是處于一種類似的情形[79]。
如果一種矛盾是介于兩個不同的時代之間,而這不同時代缺少一個更深刻的共同點,那麼,這樣的一種矛盾不是本質的,而因此在本質上也不是喜劇性的。
不;但是,如果一個人站在那裡說着&ldquo那正确的&rdquo,也就是說他理解了他所說的,而在他要行動的時候則行&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也就是說這顯示出他沒有理解他所說的,那麼這才是無限地喜劇性的。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人坐在那裡閱讀或者聆聽對于自我否定的解說、對于&ldquo為真理而犧牲生命&rdquo中的崇高意義的解說,為之感動得流淚,乃至不僅僅是汗水而且也是淚水如同暴雨在他身上傾瀉,然後在下一刻,一、二、三[80],變,幾乎是淚水還在眼中,他完完全全地,帶着臉上的汗水[81],以他這點可憐的力量去幫助&ldquo非真理&rdquo去得到勝利。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講演者在其聲音和動作中帶着真理,深切地被感動并且深切地去感動着,震撼人心地解說&ldquo那真的&rdquo,用目光踐踏着&ldquo那惡的&rdquo、踐踏着一切地獄的勢力[82],在其形象中帶着一種泰然自若的平衡、在其眼神中帶着一種不屈不撓,在其舉手投足間值得欽佩地帶着正确性,&mdash&mdash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他在幾乎同一個瞬間、幾乎還仍然&ldquo穿着長裙裾&rdquo[83]而會膽小而畏縮地在面對最小的麻煩時逃之夭夭。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人能夠明白關于&ldquo世界是怎樣地醜惡和渺小等等&rdquo的所有真理,他能夠明白這個,然後他無法再認出他所明白的東西;因為幾乎是在同一個瞬間他自己走向并加入到這同樣的醜惡和渺小中去、從它之中獲取榮譽并且受到它尊敬,就是說,去認可它。
哦,如果人們看見這樣一個人,他保證自己完全地明白了基督是怎樣可憐地、被鄙視地、被嘲弄地、(如同聖經所說)被吐唾沫地[84]以一個渺小的仆人的形象到處走[85],當我看見這同一個人如此謹慎小心地跑向那世俗意義上的&ldquo這裡真好&rdquo的地方[86]、在那裡以最安全的方式安居樂業,當我看見他是如此焦慮,仿佛生命就是在于逃避開每一道來自右邊或者左邊的不利的疾風,看見他由于無條件地被所有人尊敬和看重而那麼幸福、那麼極度欣悅、那麼樂不可支,是的,完整地說是樂不可支,以至于他甚至為此深情[87]地感謝上帝;&mdash&mdash在這種時候,我經常在我自己心中對我自己說:&ldquo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蘇格拉底,難道這個人會有可能是明白了他自己聲稱是明白了的東西麼?&rdquo我如此說了,是的,并且我另外還希望了蘇格拉底是對的。
因為對于我仿佛就是基督教過分地嚴格了;如果我要與我的經驗達成共鳴的話,那麼我就也不可能把這樣一個人搞成一個虛僞者。
不,蘇格拉底,你是我所理解的人;你把他當成一個搞笑的家夥,一種有趣的夥伴,你使得他成為一種笑的獵物;你不會反對,甚至這會得到你的贊同:我去準備好并且以喜劇性的方式來安頓他,當然這蘊含了一個前提,就是說:如果我把這件事做好了的話。
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蘇格拉底!是的,無疑人們可以三次提及你的名字;提及它十次也不算多,如果這能夠起到幫助作用的話。
人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需要一個共和政體的國家,并且人們認為需要一種新的社會秩序和一種新的宗教[88];但是沒有人想到,一個蘇格拉底正是&ldquo這個恰恰由于許多知識而被搞迷惑了的世界&rdquo所需要的東西。
當然,如果一些人這樣想,更不用說如果有許多人這樣想了,那麼他就不是那麼被需要了。
一種謬誤所最需要的東西總是它所想得最少的東西,是的,當然是如此,因為否則它就不是一種謬誤了。
我們的時代很可能亟需一種這樣在反諷&mdash倫理意義上的糾正,這種糾正其實可能就是這時代所唯一需要的東西,因為它明顯地就是這時代想得最少的東西;我們極度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走得比蘇格拉底更遠,而僅僅隻是去返回到這蘇格拉底所說的&ldquo去理解和去理解是兩件事情&rdquo,&mdash&mdash不是作為一種&ldquo在最深的悲慘之中最終幫助人類&rdquo的結論(既然這結論恰恰取消了&ldquo去理解和去理解之間的區别&rdquo),而是作為對生活日常的倫理解讀。
蘇格拉底的定義以這樣一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如果一個人沒有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也就沒有理解它;他的理解是一種自欺欺人;他對于&ldquo已經理解&rdquo所作的确定擔保是一個錯誤的指向;他反複地保證&ldquo他已明白&rdquo的&ldquo否則便撞上鬼&rdquo的發誓賭咒,這做法其實就是在沿着那最大可能的彎路越跑越遠。
然而這時那個定義無疑是對的;如果一個人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無疑就不會行罪;如果他不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也就沒有明白它;如果他是真正地明白了它,那麼它就有時會觸動他去做它,有時會使他去成為一個對于他的理解的共振聲圖[89]:所以[90]罪是無知性。
然而,這定義的不當之處又在哪裡呢?其實對此&ldquo那蘇格拉底的&rdquo(雖然隻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本身也注意到了,并且想予以補救;這不當之處在于:在過渡方面,就是說從&ldquo明白了某物&rdquo到&ldquo去做某物&rdquo之間過渡,缺少一種辯證的定性。
在這個過渡上,&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開始了;它沿着這條路走下去,因而得以顯示出&ldquo罪是在意志之中&rdquo,并且達到了&ldquo對抗&rdquo這個概念;然後,為了把終結的根端真正地固定下來,就增設了關于&ldquo傳承之罪&rdquo的教理,&mdash&mdash啊,因為&ldquo思辨&rdquo在&ldquo領會&rdquo[91]上的秘密正是&ldquo不帶有固定的根端、不帶有線結地進行縫紉&rdquo,所以它能夠非常奇怪地繼續不停地縫而又縫,就是說,把線穿來穿去地拉掉。
相反基督教則借助于&ldquo悖論&rdquo而将根端固定住。
在那與&ldquo單個的現實的人&rdquo毫無關系的純粹理想性之中,過渡[92]是必然的(在體系之中,一切對于其自身而言正是以必然性而展開的[93]),或者說,這種從&ldquo明白了某物&rdquo到&ldquo去做某物&rdquo之間過渡絕不會被任何麻煩拖累。
這則是希臘文化的東西(但卻不是&ldquo那蘇格拉底的&rdquo,因為蘇格拉底過多地是倫理家而無法是這一類)。
從根本上說,現代哲學[94]的秘密其實就完全是這同樣的東西;因為這就是那&ldquo我思故我在&rdquo[95],&ldquo去思&rdquo就是&ldquo去在&rdquo(相反從基督教的角度則叫作:&ldquo降臨于你如你所信&rdquo[96],或者,&ldquo如你所信所以你存在&rdquo,&ldquo去信&rdquo是&ldquo去在&rdquo)。
這樣人們就會看見,現代哲學相比于異教文化是既不多也不少。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事情;與蘇格拉底有着淵源關系并不是什麼最糟的情形。
然而,在現代哲學中,那完全非蘇格拉底的東西則是:它想要以&ldquo這是基督教&rdquo來自欺并欺人。
相反在那與&ldquo單個的現實的人&rdquo有關系的現實性的世界中,從&ldquo明白了&rdquo到&ldquo去做&rdquo之間的這個小小的過渡,它并非總是&ldquo迅速、非常迅速&rdquo[97],不是所謂(我因缺少哲學語言而要用德語來說:)geschwindwiederWind(德語:疾如風)。
恰恰相反,在這裡,一個非常冗長的故事開始了。
在精神之生命中沒有&ldquo靜态&rdquo[98](根本地說也沒有&ldquo狀态&rdquo[99],一切都是現實性[100]);這樣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在他&ldquo認識了那正确的&rdquo的同一秒中去做這正确的事,那麼這時,首先認識就不再沸騰了。
并且,之後就成為這問題:意志對那被認識的東西作何想?意志是一種辯證的東西,并且在它之下又有着人身上的一切更低級的本性。
現在,如果這意志不喜歡那被認識的東西,那麼無疑由此并不導緻出意志就進一步向前去與認識所理解的東西作對,如此強烈的對立畢竟罕見;相反,意志讓一定的時間繼續流逝,這就形成一個間歇,叫作我們将在明天再去考慮它。
在所有這一切之下,認識變得越來越朦胧,而那更低級的本性則赢得越來越多;唉,因為&ldquo那善的&rdquo必須馬上被做出來,在它被認識了的時候馬上去實踐(并且因此,
這樣,&ldquo罪&rdquo是強化的軟弱性或者強化的對抗:罪是絕望的強化。
得到了強調的是:在上帝面前,或者帶着關于上帝的觀念;正是這上帝之觀念,它辯證地、倫理地、宗教地使得&ldquo罪&rdquo成為了那&ldquo被法學家們稱為&lsquo情節嚴重的&rsquo&rdquo[1]的絕望的東西。
雖然在這個部分裡,特别是在&ldquo甲&rdquo中,我們沒有空間或者篇幅來作心理學的描述,然而在這裡,作為&ldquo絕望&rdquo和&ldquo罪&rdquo之間最辯證的邊緣區域[2],我必須引進那被人稱作是&ldquo在&lsquo那宗教的&rsquo的方向上的詩人之存在&rdquo[3]的東西,一種與&ldquo放棄[4]&rdquo的絕望有着共同點的&ldquo存在&rdquo,唯一的不同點是這之中有着上帝的觀念。
這樣的一種&ldquo詩人存在&rdquo&mdash&mdash從諸範疇的會合和位置可以看出&mdash&mdash會是最傑出的&ldquo詩人存在&rdquo。
從基督教的角度理解(無視一切審美),每一個&ldquo詩人存在&rdquo都是罪,這罪是:以&ldquo作詩&rdquo[5]來代替&ldquo存在&rdquo,以&ldquo通過幻想去使得自己與&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發生關系&rdquo來代替&ldquo去是&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亦即,在存在的意義上努力追求去是&lsquo那善的&rsquo和&lsquo那真的&rsquo&rdquo。
我們在這裡所談論的這種&ldquo詩人存在&rdquo在這一點上與絕望有區别:他帶着&ldquo上帝&rdquo觀念,或者說是面對上帝的;但是它卻是極其辯證的,并且就&ldquo它在怎樣的程度上朦胧地意識到自己是罪&rdquo這個問題,它就像是一種不可參透的辯證的混沌。
一個這樣的詩人能夠具有一種極深的宗教渴望,并且那關于上帝的觀念也被一同添加在他的絕望之中。
他愛上帝超過一切,&mdash&mdash在他秘密的劇痛中上帝是他的唯一安慰,然而他熱愛這劇痛,他不想放棄這劇痛。
他也想要在上帝面前&ldquo是他自己&rdquo,但考慮到一個自我受煎熬的固定點就不行,在這固定點上他是絕望地不想要&ldquo是他自己”他希望着&ldquo永恒&rdquo會來拿走它,但在現世之中,不管他在這之下怎樣地飽受煎熬,他無法作出決定去把這個固定點接受過來,無法信仰着地在這個點之下謙卑自己。
然而他還是繼續保持着使自己去與上帝發生關系,并且這是他唯一的至福;&ldquo沒有上帝&rdquo對于他是最大的恐怖,&ldquo這足以使人為之絕望”然而他卻在根本上允許自己,也許是無意識地,去将上帝詩化[6]為有一小點不同于上帝所是,更多地像一個溫柔的父親,一個過于遷就孩子每一個願望的父親。
如同一個人曾在愛情之中變得不幸,并且因此成為了詩人,他欣悅地贊美愛情的幸福:以這種方式,他成為一個宗教性的詩人。
他在宗教性之中曾變得不幸,他朦胧地理解那向他提出的要求是讓他放手擺脫開這劇痛,就是說,讓他信仰着地在這劇痛之下謙卑自己并且将之接受為屬于自我的一部分;而因為他想要把這劇痛排斥在自身之外,偏就恰恰因此而将之緊緊抓住,盡管他确實是認為這[7]應當是意味了盡最大可能地&ldquo去使自己與之分離&rdquo、盡一個人所能達到的最大可能&ldquo去擺脫它&rdquo(正如一個絕望者的每一句話,這是&ldquo倒轉過來地看就是對的&rdquo的東西,就是說,要反過來理解)。
但是,&ldquo信仰着地去把它拿過來&rdquo卻是他所無法做到的,就是說,他在最終的意義上不想要這樣做,或者說,他的自我在這裡終結于朦胧性。
但是,正如詩人對愛情的描述,以這樣一種方式,這個詩人對&ldquo那宗教的&rdquo的描述具備着一種魅力、一種抒情的意韻,這是任何丈夫以及任何神職人士[8]所不具備的。
而且他所說的也沒有什麼不真實,絕對不,他的創作正是他的更幸福的、他的更好的自我。
相對于&ldquo那宗教的&rdquo,他是一個不幸的戀人,就是說,他在一種嚴格的意義上不是一個信仰者;他隻具備信仰的初步&mdash&mdash&ldquo絕望&rdquo,并且處在對&ldquo那宗教的&rdquo的熾烈的渴望之中。
他的沖突其實是這方面的問題:他是&ldquo那被呼喚了的人&rdquo麼?那肉中的刺是&ldquo他應當被用于非凡的大業&rdquo的表達麼?他所已經成為的這種非凡者在上帝面前是不是适宜得體?或者,那肉中的刺是不是他為了達到&ldquo那普遍人性的&rdquo而應當在之下謙卑自己的東西?然而,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已經夠了,我能夠帶着真理的強調語氣問:我在對誰說話?這樣的各種在極限幂上的心理學考究,有誰關心呢?人們更容易去領會牧師所畫的紐倫堡圖片[9],它們極具迷惑性地肖似一切和每一個&ldquo作為大多數人&rdquo的人,并且,從精神上理解就是:虛無。
第一章在關于&ldquo自我&rdquo的意識中的各種梯變(定性:在上帝面前) 在前一個章節中,在關于&ldquo自我&rdquo的意識中的一種梯變不斷地得以展示;首先出現的是對于&ldquo有着一個永恒的自我&rdquo的不知(丙、B、a),然後是對于&ldquo有着一個在之中具有某種永恒的東西的自我&rdquo的知識(丙、B、b),而在這之下(壹、1、2、貳)又有各種梯變被指出。
現在,這整個考慮必須辯證地以一種新的方式進行轉向。
事情如此:我們至此所關注考察的這種&ldquo在關于自我的意識中的梯變&rdquo一直是處在這樣一個定性之中&mdash&mdash&ldquo人的[10]自我&rdquo,或者&ldquo以人為衡量尺度的自我&rdquo。
但是,通過&ldquo這是&lsquo直接面對上帝的自我&rsquo&rdquo,這個自我得到了一種新的&ldquo質&rdquo和&ldquo量&rdquo。
這個自我不再是單純的&ldquo人的[11]自我&rdquo,而是(但願不被誤解,我将稱之為)神學的自我,直接面對上帝的自我。
通過自己意識到自己是&ldquo面對上帝地存在着&rdquo、通過成為一個以上帝為衡量尺度的&ldquo人的[12]自我&rdquo,又會有怎樣無限的實在[13]是自我得不到的!如果一個牧牛人(假如這是可能的)直接在他的牛面前是一個自我,那麼這隻是一個非常低級的自我;如果一個主人直接在他的奴隸面前是一個自我,那麼其實這同樣也算不了什麼自我,&mdash&mdash因為在這兩種情形中都缺少衡量尺度。
如果那小孩子至今隻具備他父母的衡量尺度,那麼通過&ldquo得到國家為其衡量尺度&rdquo他就成為了成年人;但是通過&ldquo得到上帝為其衡量尺度&rdquo,那降落在自我之上的則是怎樣一種無限的強調呵!對于自我的衡量尺度總是可以這樣來描述:如果那直接面對某物的是自我,那麼尺度就是這被面對的&ldquo某物&rdquo,而這則恰恰又是對于&ldquo什麼是衡量尺度&rdquo的定義。
正如人隻能合計同類的東西,這樣每一樣東西從&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講是那要被用來衡量它的東西;而那在&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是&ldquo它的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從倫理上說就是&ldquo它的目标”并且衡量尺度和目标從&ldquo質的&rdquo意義上講是&ldquo某物所是的東西&rdquo,但在&ldquo自由&rdquo的世界中的情形則是例外:在&ldquo自由&rdquo的世界,如果一個人在質的意義上不是那&ldquo是他的目标和他的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那麼他的這種&ldquo質地上的不合格&rdquo就必定是他咎由自取造成的,這樣,這目标和衡量尺度仍然還是判斷标準,隻是在揭示出那&ldquo他所不是&rdquo的東西,也就是說,那&ldquo是他的目标和衡量尺度&rdquo的東西[14]。
這是一種很正确的想法,一種更老的教理神學[15]如此頻繁地尋求向這種想法回歸,而一種後來的教理神學[16]則(因為對之缺乏理解和感覺)經常反對這種想法;這是一種很正确的想法,盡管人們有時錯誤地運用它:正是&ldquo罪是在上帝面前的&rdquo,這使得&ldquo罪&rdquo成為&ldquo那可怕的&rdquo。
接着,人們用這種想法證明了地獄懲罰的永恒性[17]。
後來人們變得更精明了,并說:罪是罪;罪不因為它是針對上帝或者面對上帝而變得更嚴重。
奇怪!甚至連那些律師們都談論各種情節嚴重的[18]犯罪行為,甚至連那些律師們都作出區分,比如說到底一樁犯罪行為是針對一個公共官員而作出的還是針對一個普通公民,在懲罰上對一個弑父謀殺和一個普通謀殺作出區分。
不。
老式的教理神學在這一點上是對的:&ldquo罪是針對上帝&rdquo這個事實無限地強化罪。
錯誤是在于人們把上帝看成是某種外在的東西,也在于人們似乎是在假設&ldquo人隻是偶爾地針對上帝行罪&rdquo[19]。
但是上帝不是什麼外在的,就是說,在類似于&ldquo一個警察&rdquo的意義上的那種&ldquo外在的&rdquo。
必須注意的是,自我有着關于上帝的觀念,而卻不想要他所想要的,那麼這就是不順從。
并且也不是什麼&ldquo看起來隻是偶爾地面對上帝行罪”因為,每一個罪都是面對上帝所行的罪,或者更準确地說,那真正使得&ldquo人的辜&rdquo成為&ldquo罪&rdquo的東西就是:有辜者有關于&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意識。
絕望相對于&ldquo關于自我的意識&rdquo被強化;但是自我相對于&ldquo用來衡量自我的尺度&rdquo被強化,而如果這衡量尺度是上帝,那麼就無限地被強化。
上帝觀念越多,自我就越多;自我越多,上帝觀念就越多。
隻有在一個&ldquo自我&rdquo作為&ldquo這一個單個的自我&rdquo自己意識到是&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時候,隻有這時,它才是無限的自我;于是,這個自我在上帝面前行罪。
因此,異教世界的自私性(不管人們能夠對之說什麼)遠遠地不及基督教世界的自私性那麼情節嚴重,如果這裡所談的也是一種自私的話;因為異教徒不是直接在上帝的面前具備其自我。
異教徒和自然的人是以那單純的&ldquo人的[20]自我&rdquo來作為衡量尺度的。
因此,&ldquo從一個更高的視角看異教世界是處在罪中&rdquo,這說法無疑是對的,但是異教世界的罪從根本上看是對于上帝、對于&ldquo在上帝面前存在着&rdquo的絕望的無知;它是&ldquo沒有上帝地存在于世界&rdquo[21]。
因此從另一方面看,說&ldquo異教徒在嚴格的意義上并沒有在行罪&rdquo是對的,因為他沒有在上帝面前行罪;并且一切罪都存在于上帝面前。
進一步看,這在一種意義上無疑也是如此:經常會有一個異教徒得助去如此無可指責地通過這世界而得以脫身,正是因為他的那種&ldquo伯拉糾主義的[22]&mdash輕率的觀念&rdquo[23]拯救了他;但是這樣一來,他的罪就是另一種,亦即,這&ldquo伯拉糾主義的&mdash輕率的解讀&rdquo。
相反在另一方面也無疑很确定地有着這樣的情況:經常會有一個人,正因為他在基督教中得到了嚴格的教育,在一種特定的意義上墜進了罪,因為整個基督教的觀點對于他說來太嚴肅,特别是在他的生命的早期[24];然而這樣一來,在另一種意義上,這對于他來說則又是有着益助的,就是說,這種對于&ldquo什麼是罪&rdquo的更深刻的觀念。
罪是:在上帝面前絕望地不想要&ldquo是其自己&rdquo,或者在上帝面前絕望地想要&ldquo是其自己&rdquo。
然而這種定義,盡管從另一些方面看,我們可能承認它是具有其長處的(并且在所有這一切之中最重要的是&ldquo它是唯一的聖經式的定義”因為聖經總是将&ldquo罪&rdquo定義為&ldquo不順從&rdquo[25]),它是不是太&ldquo精神化&rdquo了一點?對此首先必須要回答的是:一種對于罪的定義永遠也不會是&ldquo太精神化的&rdquo(隻要它沒有精神的到了以至于它要取消罪的程度);因為罪恰恰正是&ldquo精神&rdquo的一種定性。
其次,為什麼說它是&ldquo太精神化的&rdquo了?因為它不談及謀殺、盜竊和通奸,等等[26]?但它不談這些東西麼?難道這不是一種與上帝作對的任性頑固,一種對抗他的誡訓的不順從?然而反過來,如果人們在對&ldquo罪&rdquo的談論中隻談論這一類罪,那麼就很容易忘記這樣的事實,亦即,所有這些事情在一定的程度上(按人之常情看)确實也可以說是無可挑剔的,然而整個生命卻可以是罪,衆所周知的那一類罪,諸如燦爛的罪惡[27]、任性頑固,要麼是無精神地,要麼是無恥地繼續不知道或者不想去知道這樣的問題:在怎樣一種無限地遠為更深刻的意義上,一個&ldquo人的[28]自我&rdquo對上帝有着順從義務?這種順從義務關聯到&ldquo他的每一個秘密的願望和想法”這種順從義務關聯到,對于上帝的每一個最小的關于&ldquo他的對于這個自我的意願是什麼&rdquo的暗示,他的想要去作出解讀的反應和想要去追随的意願。
肉身的諸罪是&ldquo低級的自我&rdquo的任性頑固;但是,在人們驅趕走一個惡魔的時候,有幾次不是借助于惡魔的力量[29]?這後者的情況比前者更糟[30]。
因為如此正是那世事流轉:首先一個人由于脆弱和軟弱而行罪;然後(也許他就學會了逃向上帝而得助于信仰,這信仰将他從一切罪中拯救出來,但是現在我們在這裡不談這個),然後他對于他的軟弱性絕望,并且要麼去成為一個法利賽人[31],絕望地把這一切推向一種特定的法律的公正性[32],要麼他就絕望地重新投入到罪中。
因此,這定義無疑包容了&ldquo罪&rdquo的每一種可想象的和每一種現實的形式;而它無疑正确地強調出了決定性的方面,即罪是絕望(因為罪不是肉和血的狂放不羁,而是精神對之的首肯)并且是:在上帝面前。
作為定義,它是那種代數式;如果我想要開始描述那些單個的罪,那麼這種描述在這本小小的文本中就是到錯了地方,并且也是處在一種必定失敗的嘗試中。
這裡的首要事情隻是在于:這定義作為一個網絡去囊括所有形式。
它确實這樣做了,這我們也能夠看出,如果我們通過樹立出對立面來做測試它,這對立面就是對于&ldquo信仰&rdquo的定義,我在這整個文本中認準它向前行駛,如同認準那安全的航标。
信仰是:自我在&ldquo是自己&rdquo和在&ldquo想要是自己&rdquo之中對自己透明地依據于上帝之中。
然而人們老是忽略這一點:&ldquo罪&rdquo的對立面絕不是&ldquo美德&rdquo。
把罪的對立面看成美德,這部分地是一種異教的看法,它符合一種單純的人的[33]衡量尺度,這尺度恰恰不知道什麼是罪,不知道&ldquo所有罪都存在于上帝面前&rdquo。
不,&ldquo罪&rdquo的對立面是&ldquo信仰&rdquo,正如《羅馬書》(14∶23)因此這樣說:一切不是出自信仰的東西是罪[34]。
而這對于整個基督教是最決定性的定性之一:罪的對立面不是美德,而是信仰。
附錄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包含有&ldquo憤慨&rdquo的可能性;關于&ldquo憤慨&rdquo的一般看法 &ldquo罪&mdash信仰&rdquo的對立面是基督教意義上的對立面,它按基督教的方式重構了所有倫理的概念定性并且為它們給出了又一個延伸出去的環節[35]。
在這&ldquo對立&rdquo的根本上有着決定性的基督教元素:&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一定性則又具有&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的決定性準繩:&ldquo那荒謬的&rdquo、悖論、&ldquo憤慨之可能性&rdquo。
上面所說的這一點通過&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的每一個定性都被展示出來;這一事實[36]的意義重大,因為&ldquo憤慨&rdquo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用來針對一切&ldquo思辨&rdquo[37]的武器。
那麼這裡,&ldquo憤慨&rdquo的可能性在哪裡呢?它就是,人應當具有這實在性[38]:作為單個的人直接地在上帝面前存在;這樣,由此又推導出:人的罪應當為上帝所關注。
&ldquo思辨&rdquo在自己的頭腦裡從來就得不到這關于&ldquo那單個的人&mdash&mdash在上帝面前&rdquo的考慮;這思辨隻是幻想地把那些單個的人普遍化到&ldquo族類&rdquo中去[39]了。
也正是因此,一種不信的[40]基督教想出這樣一種說法來:罪是罪,不管它是不是直接面對上帝的,都不會使它有所增加或者減少。
就是說,人們想要把&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個定性去掉,為此人們發明了一種更高的智慧,而這種更高智慧則(夠奇怪的)既不是更多于也不是更少于&ldquo更高智慧&rdquo在最通常的情形下所是的東西,亦即,&ldquo舊的異教&rdquo。
現在經常有人談論說,人們對基督教感到憤慨,因為它是如此黑暗而晦澀的,人們對之感到憤慨,因為它是如此嚴厲,等等;這樣看來,如此地做一次說明無疑是對的:人之所以對基督教憤慨,其實是因為它太高,因為它的目标不是人[41]的目标,因為它想把人弄成某種如此非凡的東西以至于他無法在頭腦裡接受它。
對于&ldquo什麼是憤慨&rdquo的非常簡單的心理學論述也将闡明這個問題,并且還将顯示出,人們在捍衛基督教時所曾經做的事情,就這樣去掉了&ldquo憤慨&rdquo,是多麼無限地癡愚;人們是多麼愚蠢或者無恥地忽略了基督自己的教導,他也經常那麼擔憂地針對憤慨作出警示,就是說,他自己指出了憤慨的可能性是存在并且應當存在在那裡的,因為,如果這憤慨沒有在那裡,那麼它就不是一種永恒本質地屬于基督教的東西,那麼這基督所說的就是人的[42]廢話了:他不是去将之去掉,而是為之擔憂并且對之作出警示。
如果我設想一個貧困的雇工和有史以來最有權勢的皇帝,這皇帝突然想到要讓人去把雇工找來,而這是雇工做夢也想不到的,并且&ldquo在他的心中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念頭&rdquo[43],皇帝居然會知道他的存在,對他來說,哪怕隻是有過那麼一次能夠有幸見上皇帝一面他就會帶着無法描述的幸福去感歎,這是他将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對他的孩子孫兒們講述的。
&mdash&mdash假如皇帝讓人給雇工消息讓這雇工知道:他想讓這雇工做他的女婿,那又會怎樣?那麼,從人之常情看,這雇工會變得有點或者非常尴尬疑惑、不舒服,并且為此而感到被騷擾,人之常情地看(并且這正是那人之常情的地方)這将讓他覺得是某種非常古怪的、瘋狂的事情,關于這事他是最不敢向其他人說及的了,因為他自己已經在自己平靜的腦海中離這樣一種解釋不遠了&mdash&mdash這解釋是他的鄰居街坊們馬上就會最喋喋不休地忙着當閑話來聊的:皇帝想要耍他;這樣雇工就将會成為全城人的笑柄、他将被畫在小報上[44]、關于他和皇帝女兒的婚禮的故事将被賣給市井歌謠兜售婆。
然而,這&ldquo成為皇帝的女婿&rdquo的事件則必定将成為一個外在的現實,這樣,這個雇工能夠以一種感性的方式确定:皇帝在怎樣的程度上對此是嚴肅的,或者說他是不是僅僅想愚弄這個可憐的人,使得他一輩子不幸并且幫助他最終走進瘋人院;因為這過分[45]是在場的,它如此無限地容易轉化為它的反面。
一點小小的恩惠是能夠讓那雇工理解接受的;這是能夠讓商市[46]裡的人們明白的,這些受尊敬的有教養的觀衆們、市井歌謠兜售婆們,簡言之,住在這一商市的五倍的十萬人衆,是能夠明白的;從人口的角度考慮,這個商市無疑還是一個很大的城市,而相反從&ldquo對&lsquo那非凡的&rsquo的有理解力和感覺&rdquo的角度考慮,它則是一個很小的商市;而這&ldquo成為女婿&rdquo的事件,是的,這是實在太過分了。
現在假定,這所談的情形不是一個外在的現實,而是關于一種内在的現實,那樣就是說,事實性無法幫助雇工達成其确定性,但是,信仰本身是唯一的事實性,并且一切也就都被留給了信仰;他是不是有足夠謙卑的勇氣去敢于相信這個(因為無恥的勇氣無法幫助人去信仰);而又有多少雇工是具有這樣的勇氣的呢?而那不具備這種勇氣的人,他将憤慨;&ldquo那非凡的&rdquo在他聽起來就好像是一種對他的譏嘲。
可能他也會這樣誠實而坦白地承認:這對于我來說太高了,我無法将它接受進我的頭腦,這對于我(如果我要坦白地說)就是一種荒唐[47]。
而現在,基督教!基督教教導說:這一個單個的人,并且以這樣方式,每一個單個的人,不管他的其他身份是什麼,丈夫、妻子、女傭、部長、商人、理發師、大學生,等等,這一個單個的人是面對上帝而存在,這一個單個的人,他可能會為&ldquo在他的生命中曾經有一次與國王交談&rdquo而感到驕傲,這個人,他絲毫不會自欺欺人地以為能夠去生活在一種與這個或者那個人的密切關系中,這個人是面對上帝而存在、能夠在任何他想要如此做的一刻與上帝交談并且确定上帝聽見他,簡言之,這個人被邀請&ldquo去生活在一種與上帝的最密切關系中&rdquo!更進一步,為這個人,也是為了這個人的緣故,上帝進入這個世界,讓自己被出生、受難、死去;而這個受難中的上帝,他幾乎是懇求和祈請這個人接受他所提供的幫助!如果真正地存在有什麼是能讓人失去理智力的事情,那麼就無疑是這件事了!每一個&ldquo沒有足夠謙卑的勇氣去敢于相信這件事&rdquo的人,他會感到憤慨。
但是他為什麼憤慨?因為這對于他來說太高了,因為他無法将它接受進自己的頭腦,因為他無法使得自己直接在之上變得率真坦白,并且因此他不得不将它去掉、使之成為烏有、使之成為精神錯亂和胡言亂語,因為這就好像是:它要使他窒息。
因為,什麼是憤慨?憤慨是不幸的驚羨。
因此它是與&ldquo妒羨&rdquo有着親緣關系,但這是一種反轉過來針對一個人自己的&ldquo妒羨&rdquo,在一種更嚴格的意義上說,是最苛刻地針對一個人自己的。
&ldquo自然的人&rdquo的狹窄心胸無法在自己身上允許(上帝打算了要賦予他的)&ldquo那非凡的”于是他憤慨。
現在,憤慨的程度依據于:相對于驚羨,一個人具備怎樣的激情。
缺少想象力和激情的、更單調無趣的人們,他們也不會真正地去驚羨,他們無疑也會憤慨,但是他們隻是限于說:我無法将這樣的東西接受進我的頭腦,我由它去。
這是懷疑論者們的情形。
但是,一個人所具的想象力和激情越多,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在可能性上說)他越接近于能夠去信仰,注意,是通過崇拜地在&ldquo那非凡的&rdquo之下謙卑自己,那麼憤慨也就越是富于激情,到最後如果沒有至少是将這東西肅清、消滅、踐踏在污泥中的話,這憤慨就無法得到滿足。
如果人們想要學會去理解&ldquo憤慨&rdquo,那麼人們該就去研究人的[48]妒羨,一門我在定額的閱讀量之外研學[49]并且自以為很深入地鑽研了的學業。
妒羨是一種隐藏的驚羨。
如果一個驚羨者覺得他不可能通過獻身投入而變得幸福,他就選擇了去妒羨&ldquo他所驚羨的東西&rdquo。
于是他以另一種語言說話;在他的語言中,那&ldquo在根本上是他所驚羨的東西&rdquo現在被稱作&ldquo虛無&rdquo、被稱作是某種愚蠢的并且不舒服的并且古怪的并且言過其實的&ldquo某物&rdquo。
驚羨是一種幸福的&ldquo自我遺失&rdquo[50],妒羨是一種不幸的&ldquo自我堅持&rdquo。
如此也是&ldquo憤慨&rdquo的情形;因為,在人與人的關系中是&ldquo驚羨&mdash妒羨&rdquo的,到了人與上帝的關系中成為了&ldquo崇拜&mdash憤慨&rdquo。
全部人的智慧[51]的總結果[52]是這一&ldquo黃金的道理&rdquo[53],或者可能更正确地說是,這一鍍金的不過分[54],&ldquo太多&rdquo和&ldquo太少&rdquo敗壞一切[55]。
這句話在人與人之間被作為智慧來聽取和教導、被帶着驚羨地賦予敬意;它的彙率從來不會有起伏,整個人類擔保着它的價值。
有時候會有一個天才對之有稍稍超越,他就被宣判為瘋狂,那些聰明人們宣判他瘋狂。
但是基督教在這一&ldquo不過分&rdquo[56]之上跨出了巨大的一步而進入&ldquo那荒誕的”在此基督教得以開始,還有憤慨。
現在我們看見:&ldquo去為基督教辯護&rdquo是多麼非凡地愚蠢(為了還能夠有某種非凡的東西剩下),這做法之中所流露出的&ldquo對人性的知識&rdquo是多麼地少,這做法(雖然是無意識的)是怎樣在&ldquo憤慨&rdquo的掩護之下通過把&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弄成這樣的一種&ldquo在最終[57]必須通過&lsquo捍衛&rsquo而得救的可憐東西&rdquo來進行表演的。
所以,這是确定而真實的:第一個發明了在基督教世界裡捍衛辯護基督教的人事實上[58]是一個猶大第二号;同樣他也通過一個吻來出賣[59],隻是他的出賣屬于愚蠢。
&ldquo為某物辯護&rdquo總是對這被辯護物的貶低。
讓我們設想一個人擁有着一個滿是黃金的倉庫,設想他是自願地要把他的每一個杜卡特金币[60]分發給那些窮人,但是,我們另外再設想他會愚蠢到去以一種辯護辭來開始其慈善事業,在辯護辭中有三個理由來證明他的慈善事業是可辯護的;而這樣一來差不多人們就幾乎會覺得這很可疑,他到底是不是在做善事。
然而現在,&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是呵,為之辯護的人,他從來也不曾信仰過它。
如果他信仰,那麼就應當是信仰的熱情狂喜,而不是辯護[61],不,那是進攻和勝利;一個信仰者是一個勝利者。
如此便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和&ldquo憤慨&rdquo的情形。
通過對于&ldquo罪&rdquo的基督教的定義,它的可能性是非常恰當地在場的。
它是這個:在上帝面前。
一個異教徒,自然的人非常願意承認&ldquo罪是存在的&rdquo,但是這&ldquo在上帝面前&rdquo(這才是真正使得罪成為罪東西),這對于他來說是太過分了。
對于他(雖然以一種不同于這裡所展示出的方式)這在&ldquo去是人&rdquo上做得太過分了;如果稍許少一點,那麼他很願意參加進去,&mdash&mdash&ldquo但是太過分就是太過分&rdquo[62]。
第二章對&ldquo罪&rdquo的蘇格拉底式的定義 罪是無知性。
這是(正如衆所周知的)蘇格拉底的定義[63],就與所有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一樣,總是有着一種值得注目的權威性。
然而,相對于這一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的情形正如相對于許多其他來自蘇格拉底的東西的情形,人們學會了感覺到一種&ldquo要去繼續向前&rdquo[64]的願望。
那麼無數多的人感覺到要在&ldquo蘇格拉底的無知性[65]&rdquo上&ldquo去繼續向前&rdquo的願望,&mdash&mdash想來是因為他們感覺到&ldquo繼續逗留在這蘇格拉底的無知性之中&rdquo對于他們是一種不可能;因為在每一代人之中究竟有多少人是有能力,哪怕隻是在一個月的時間裡,忍受&ldquo去在存在的意義上表達出對于一切的無知&rdquo呢? 我絕對沒有因為人們無法停留在這&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之中而産生閑置它的打算;相反,在心中帶着&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66],我将使用這&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去将&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推向其極端,正因為蘇格拉底的定義是如此純正地希臘式的;于是,在這裡一如既往,每一個其他的&ldquo在最嚴格的意義上不是嚴格地基督教的&rdquo的定義,就是說,每一個中介定義,都在自身的空虛之中顯現出來。
現在,&ldquo蘇格拉底的定義&rdquo中的麻煩是:這定義任由諸如&ldquo關于無知性本身應當被怎樣去理解&rdquo、&ldquo它的本原&rdquo等問題處于不明确狀态。
這就是說,雖然罪是無知性(或者是那種&ldquo基督教可能更願意将之稱作是愚蠢&rdquo的東西),這在一種意義上是不容否定的:那麼,這到底是一種本原的無知性,就是說這狀态是這樣的一個&ldquo不曾知并且迄今無法對真相有所知的人&rdquo的,抑或這是一種産物、一種後來的無知性?如果是後者,那麼罪從根本上必定是淵源于無知性之外的某種東西之中,必定是淵源于人的這樣一種&ldquo使得自己的認識變得朦胧&rdquo的活動之中。
但是就算假定了這個,那頑固而且非常難以根除的麻煩又出現了,這時的問題是:如果一個人使得自己的認識變得朦胧,那麼在他開始的這一瞬間,他是不是很明确地意識到這一點。
如果他并不是很明确地意識到這一點,那麼,在他開始其朦胧化活動之前,&ldquo認識&rdquo本來就是某種被朦胧化了的東西了;而這問題隻不過是重新再次出現而已。
相反如果我們假設,在他開始對認識進行朦胧化的時候,他很明确地意識到了這個,那麼罪(盡管它是無知性,隻要這是後果)就不在認識之中,而是在意志之中,而接着會出現的問題就是關于&ldquo認識和意志相互與對方所發生的關系&rdquo。
所有這些(并且在這裡人們能夠繼續好幾天地問下去),其實是蘇格拉底的定義所不去涉及的。
無疑蘇格拉底是一個倫理者(事實上就像古典時代所無條件地指稱他的:倫理的發明者[67]),第一個,他是并且繼續是他那一類中的第一個;但是他以無知性開始。
在理智性的意義上,他所去留心的東西是無知性,那&ldquo一無所知&rdquo。
在倫理的意義上,他對無知性的理解是完全另一種東西,然後從這無知性開始。
而反過來蘇格拉底自然不是本質上的宗教倫理者,更不是一個教理神學家,後者是&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
所以他其實徹底沒有進入那被基督教當作是起始的整個考究,沒有進入那&ldquo之先&rdquo[68],&mdash&mdash在這&ldquo之先&rdquo之中罪預設其自身,并且這&ldquo之先&rdquo以基督教的方式在關于傳承之罪的教義中得到了解釋,而我們在這考究之中僅僅隻是達到趨近于這一教義的邊界[69]。
因此,蘇格拉底沒有真正地達到&ldquo罪&rdquo這個定性,這在一種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中無疑是一個麻煩。
怎麼會如此?就是說,如果罪是無知性,那麼罪其實就不存在;因為我們知道,罪恰恰就是意識。
如果罪就是&ldquo那無知于&lsquo那正确的&rsquo的&rdquo,所以人們是因此而在做&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那麼,罪就并不存在。
如果這個是罪,那麼,這就假定了那蘇格拉底也假定了的東西,亦即假定這樣的情況不出現:一個人知道&ldquo那正确的&rdquo卻做&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或者知道這是不正确的卻做這不正确的事情。
這樣,如果蘇格拉底的定義是對的,那麼罪就徹底不存在。
但是看,這個,恰恰這個在基督教的角度上看是很恰當的,在一種更深刻的意義上是完全地正确的,按基督教的興趣所在,它是那要去被證明展示的東西[70]。
恰恰是這個概念,通過這個概念,基督教最決定性地在質定的意義上與異教區分開了,這概念是:罪,關于&ldquo罪&rdquo的學說;所以基督教也始終如一地認定,不管是異教徒還是自然的人都不知道什麼是罪,是的,它認定必須有一種來自上帝的啟示去揭示出&ldquo什麼是罪&rdquo[71]。
也就是說,不是像一種膚淺看法所假定的那樣:關于&ldquo和解救贖&rdquo[72]的學說是異教和基督教之間的質定區分。
不,&ldquo開始&rdquo必須被更深刻地發掘起,必須以罪、以關于罪的學說開始,&mdash&mdash基督教也正是以此開始的。
因此,如果異教有着一個對于&ldquo罪&rdquo的定義而基督教必須去認識這個定義為正确的話,這對于基督教将會是怎樣的一種危險的反駁。
那麼,蘇格拉底在&ldquo為罪定性&rdquo中所缺乏的到底是怎樣一種定性呢?它是:意志,對抗。
古希臘的理智性太幸福了、太天真了、太審美了、太反諷了、太诙諧機智了,也就是說,太有罪了以至于無法将這一點接受進頭腦:一個人帶着其知識能夠不去行&ldquo那善的&rdquo,或者帶着其知識,對于&ldquo那正确的&rdquo的知識,去行&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
希臘文化建立了一種&ldquo理智性的絕對命令&rdquo[73]。
這之中的&ldquo那真實的&rdquo是絕對不可忽略的,并且無疑是必須在我們這個時代中對之加以深入強調的;我們這個時代已經在這樣的許許多多空虛的華而不實卻沒有結果的知識中迷失了,所以現在無疑是完完全全地如同蘇格拉底的時代,或者隻會是更多地,有這個需要去使得人們去稍稍體會一下蘇格拉底式的饑餓戰術[74]。
不管是所有這些對于&ldquo理解和把握了&lsquo那最高的&rsquo&rdquo的擔保,還是那&ldquo許多人用來抽象地[75]知道怎樣去描述&lsquo那最高的&rsquo&rdquo的藝術鑒賞力,這些都讓人覺得同時是可笑而可悲的,在一種特定的意義上确實是這樣:如果我們看見這種知識和理解對于人們的生活毫無影響力,生活根本不表達他們所理解的東西,更正确地說,生活是表達了那正相反的東西,那麼,這就同時讓人覺得可笑而可悲。
看着這種既可悲又可笑的錯誤關系,人不禁要喊出來:但說到底怎麼會可能,他們又怎麼會明白這個,難道他們是真的理解了這個麼?在這裡,我們古老的反諷者和倫理家[76]回答說:呵,親愛的,絕不要去信它;他們沒有明白這個,因為,如果他們真的明白了這個,那麼他們的生活就也會表達出這個,那麼他們就會去做他們所明白的事。
就是說,去理解和去理解是兩件事情麼?[77]無疑是如此;那理解了這個的人(但是注意,不是在那第一種&ldquo理解&rdquo的意義上),他正是因為這個原因[78]正式地參與在了一切&ldquo反諷&rdquo的秘密之中。
&ldquo反諷&rdquo所專注于的問題其實正是這個矛盾。
以喜劇的方式解讀&ldquo一個人對某種東西真正地無知&rdquo,是一類非常低級的喜劇性,并且是為&ldquo反諷&rdquo所不值的。
某種更深刻的喜劇的東西,其實并不是&ldquo在生活中有人因為所知有限而認定地球是靜止的&rdquo。
相對于一個具備更多關于物理世界的知識的時代,我們的時代可能會是處于一種類似的情形[79]。
如果一種矛盾是介于兩個不同的時代之間,而這不同時代缺少一個更深刻的共同點,那麼,這樣的一種矛盾不是本質的,而因此在本質上也不是喜劇性的。
不;但是,如果一個人站在那裡說着&ldquo那正确的&rdquo,也就是說他理解了他所說的,而在他要行動的時候則行&ldquo那不正确的&rdquo,也就是說這顯示出他沒有理解他所說的,那麼這才是無限地喜劇性的。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人坐在那裡閱讀或者聆聽對于自我否定的解說、對于&ldquo為真理而犧牲生命&rdquo中的崇高意義的解說,為之感動得流淚,乃至不僅僅是汗水而且也是淚水如同暴雨在他身上傾瀉,然後在下一刻,一、二、三[80],變,幾乎是淚水還在眼中,他完完全全地,帶着臉上的汗水[81],以他這點可憐的力量去幫助&ldquo非真理&rdquo去得到勝利。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講演者在其聲音和動作中帶着真理,深切地被感動并且深切地去感動着,震撼人心地解說&ldquo那真的&rdquo,用目光踐踏着&ldquo那惡的&rdquo、踐踏着一切地獄的勢力[82],在其形象中帶着一種泰然自若的平衡、在其眼神中帶着一種不屈不撓,在其舉手投足間值得欽佩地帶着正确性,&mdash&mdash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他在幾乎同一個瞬間、幾乎還仍然&ldquo穿着長裙裾&rdquo[83]而會膽小而畏縮地在面對最小的麻煩時逃之夭夭。
這是無限地喜劇性的:一個人能夠明白關于&ldquo世界是怎樣地醜惡和渺小等等&rdquo的所有真理,他能夠明白這個,然後他無法再認出他所明白的東西;因為幾乎是在同一個瞬間他自己走向并加入到這同樣的醜惡和渺小中去、從它之中獲取榮譽并且受到它尊敬,就是說,去認可它。
哦,如果人們看見這樣一個人,他保證自己完全地明白了基督是怎樣可憐地、被鄙視地、被嘲弄地、(如同聖經所說)被吐唾沫地[84]以一個渺小的仆人的形象到處走[85],當我看見這同一個人如此謹慎小心地跑向那世俗意義上的&ldquo這裡真好&rdquo的地方[86]、在那裡以最安全的方式安居樂業,當我看見他是如此焦慮,仿佛生命就是在于逃避開每一道來自右邊或者左邊的不利的疾風,看見他由于無條件地被所有人尊敬和看重而那麼幸福、那麼極度欣悅、那麼樂不可支,是的,完整地說是樂不可支,以至于他甚至為此深情[87]地感謝上帝;&mdash&mdash在這種時候,我經常在我自己心中對我自己說:&ldquo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蘇格拉底,難道這個人會有可能是明白了他自己聲稱是明白了的東西麼?&rdquo我如此說了,是的,并且我另外還希望了蘇格拉底是對的。
因為對于我仿佛就是基督教過分地嚴格了;如果我要與我的經驗達成共鳴的話,那麼我就也不可能把這樣一個人搞成一個虛僞者。
不,蘇格拉底,你是我所理解的人;你把他當成一個搞笑的家夥,一種有趣的夥伴,你使得他成為一種笑的獵物;你不會反對,甚至這會得到你的贊同:我去準備好并且以喜劇性的方式來安頓他,當然這蘊含了一個前提,就是說:如果我把這件事做好了的話。
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蘇格拉底!是的,無疑人們可以三次提及你的名字;提及它十次也不算多,如果這能夠起到幫助作用的話。
人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需要一個共和政體的國家,并且人們認為需要一種新的社會秩序和一種新的宗教[88];但是沒有人想到,一個蘇格拉底正是&ldquo這個恰恰由于許多知識而被搞迷惑了的世界&rdquo所需要的東西。
當然,如果一些人這樣想,更不用說如果有許多人這樣想了,那麼他就不是那麼被需要了。
一種謬誤所最需要的東西總是它所想得最少的東西,是的,當然是如此,因為否則它就不是一種謬誤了。
我們的時代很可能亟需一種這樣在反諷&mdash倫理意義上的糾正,這種糾正其實可能就是這時代所唯一需要的東西,因為它明顯地就是這時代想得最少的東西;我們極度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走得比蘇格拉底更遠,而僅僅隻是去返回到這蘇格拉底所說的&ldquo去理解和去理解是兩件事情&rdquo,&mdash&mdash不是作為一種&ldquo在最深的悲慘之中最終幫助人類&rdquo的結論(既然這結論恰恰取消了&ldquo去理解和去理解之間的區别&rdquo),而是作為對生活日常的倫理解讀。
蘇格拉底的定義以這樣一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如果一個人沒有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也就沒有理解它;他的理解是一種自欺欺人;他對于&ldquo已經理解&rdquo所作的确定擔保是一個錯誤的指向;他反複地保證&ldquo他已明白&rdquo的&ldquo否則便撞上鬼&rdquo的發誓賭咒,這做法其實就是在沿着那最大可能的彎路越跑越遠。
然而這時那個定義無疑是對的;如果一個人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無疑就不會行罪;如果他不去做&ldquo那正确的&rdquo,那麼他也就沒有明白它;如果他是真正地明白了它,那麼它就有時會觸動他去做它,有時會使他去成為一個對于他的理解的共振聲圖[89]:所以[90]罪是無知性。
然而,這定義的不當之處又在哪裡呢?其實對此&ldquo那蘇格拉底的&rdquo(雖然隻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本身也注意到了,并且想予以補救;這不當之處在于:在過渡方面,就是說從&ldquo明白了某物&rdquo到&ldquo去做某物&rdquo之間過渡,缺少一種辯證的定性。
在這個過渡上,&ldquo那基督教的&rdquo開始了;它沿着這條路走下去,因而得以顯示出&ldquo罪是在意志之中&rdquo,并且達到了&ldquo對抗&rdquo這個概念;然後,為了把終結的根端真正地固定下來,就增設了關于&ldquo傳承之罪&rdquo的教理,&mdash&mdash啊,因為&ldquo思辨&rdquo在&ldquo領會&rdquo[91]上的秘密正是&ldquo不帶有固定的根端、不帶有線結地進行縫紉&rdquo,所以它能夠非常奇怪地繼續不停地縫而又縫,就是說,把線穿來穿去地拉掉。
相反基督教則借助于&ldquo悖論&rdquo而将根端固定住。
在那與&ldquo單個的現實的人&rdquo毫無關系的純粹理想性之中,過渡[92]是必然的(在體系之中,一切對于其自身而言正是以必然性而展開的[93]),或者說,這種從&ldquo明白了某物&rdquo到&ldquo去做某物&rdquo之間過渡絕不會被任何麻煩拖累。
這則是希臘文化的東西(但卻不是&ldquo那蘇格拉底的&rdquo,因為蘇格拉底過多地是倫理家而無法是這一類)。
從根本上說,現代哲學[94]的秘密其實就完全是這同樣的東西;因為這就是那&ldquo我思故我在&rdquo[95],&ldquo去思&rdquo就是&ldquo去在&rdquo(相反從基督教的角度則叫作:&ldquo降臨于你如你所信&rdquo[96],或者,&ldquo如你所信所以你存在&rdquo,&ldquo去信&rdquo是&ldquo去在&rdquo)。
這樣人們就會看見,現代哲學相比于異教文化是既不多也不少。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事情;與蘇格拉底有着淵源關系并不是什麼最糟的情形。
然而,在現代哲學中,那完全非蘇格拉底的東西則是:它想要以&ldquo這是基督教&rdquo來自欺并欺人。
相反在那與&ldquo單個的現實的人&rdquo有關系的現實性的世界中,從&ldquo明白了&rdquo到&ldquo去做&rdquo之間的這個小小的過渡,它并非總是&ldquo迅速、非常迅速&rdquo[97],不是所謂(我因缺少哲學語言而要用德語來說:)geschwindwiederWind(德語:疾如風)。
恰恰相反,在這裡,一個非常冗長的故事開始了。
在精神之生命中沒有&ldquo靜态&rdquo[98](根本地說也沒有&ldquo狀态&rdquo[99],一切都是現實性[100]);這樣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在他&ldquo認識了那正确的&rdquo的同一秒中去做這正确的事,那麼這時,首先認識就不再沸騰了。
并且,之後就成為這問題:意志對那被認識的東西作何想?意志是一種辯證的東西,并且在它之下又有着人身上的一切更低級的本性。
現在,如果這意志不喜歡那被認識的東西,那麼無疑由此并不導緻出意志就進一步向前去與認識所理解的東西作對,如此強烈的對立畢竟罕見;相反,意志讓一定的時間繼續流逝,這就形成一個間歇,叫作我們将在明天再去考慮它。
在所有這一切之下,認識變得越來越朦胧,而那更低級的本性則赢得越來越多;唉,因為&ldquo那善的&rdquo必須馬上被做出來,在它被認識了的時候馬上去實踐(并且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