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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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這看起來幾乎就是如此:基督徒可以因為這種驕傲的高尚感而目中無人地藐視一切通常被人稱為是&ldquo不幸&rdquo的東西,藐視通常被人稱為是&ldquo惡中之首&rdquo的東西。
然而,之後基督教又發現了一種悲慘,這&ldquo悲慘&rdquo的存在是&ldquo人&rdquo就其本身而言所不知道的;這種悲慘就是那緻死的病症。
如果一種東西被&ldquo自然的人&rdquo看作是&ldquo毛骨悚然的東西&rdquo(在他考慮了一切而無法找出别的東西來比拟時就這樣說),那麼這種東西對于基督徒來說隻是一種笑料。
&ldquo自然的人&rdquo與基督徒之間的關系就是如此;正如孩子與成年人之間的關系:那讓小孩子覺得毛骨悚然的東西,在成年人看起來就什麼也不是。
小孩子不知道&ldquo那可怕的&rdquo是什麼;但是成年人就知道,并且他為之而毛骨悚然。
那孩子的不完美首先是這:不認識&ldquo那可怕的”并且,在這種不完美裡又蘊涵了另一種不完美:為&ldquo并不可怕的東西&rdquo感到毛骨悚然。
&ldquo自然的人&rdquo的情形也是如此,對&ldquo什麼才真正是&lsquo那可怕的&rsquo&rdquo,他是無知的,然而他卻又沒有因此而得免于毛骨悚然,沒有,他為某種東西而毛骨悚然&mdash&mdash而這東西不是&ldquo那可怕的&rdquo[10]。
這就類似于異教徒的&ldquo上帝關系&rdquo:他不認識真正的上帝,但這還不夠,他把偶像當成上帝來崇拜。
隻有基督徒知道,&ldquo緻死的病症&rdquo意味着什麼。
作為基督徒他得到一種勇氣,而這勇氣是&ldquo自然的人&rdquo所不認識的;通過去學會對&ldquo那更可怕的&rdquo的畏懼,他得到了這種勇氣。
以這種方式,一個人總是得到勇氣;如果我們畏懼一種更大的危險,那麼就總是有勇氣去進入一種較小的危險;如果我們無限地畏懼一種危險,那麼,這情形就仿佛是其他的危險根本不存在。
而基督徒所認識的&ldquo那可怕的&rdquo,它就是&ldquo緻死的病症&rdquo。
*** [1][序言]克爾凱郭爾在一個對扉頁設計的草稿中将此書稱作&ldquo緻死的病症。
諸多講演的形式下的基督教的陶冶性的闡述,S.克爾凱郭爾所著&rdquo。
并且把序言寫成入場禱告,但是他放棄了,因為那樣一來陶冶性質太強。
[2][&ldquo這病症并非緻死&rdquo(約11∶4)]《約翰福音》(11∶4)。
關于喚醒拉撒路的故事,在《約翰福音》11:&ldquo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他姐姐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他腳的。
患病的拉撒路是他的兄弟。
3他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稣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稣聽見就說,這病不至于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稣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并拉撒路。
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
9耶稣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
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耶稣說了這話,随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
這看起來幾乎就是如此:基督徒可以因為這種驕傲的高尚感而目中無人地藐視一切通常被人稱為是&ldquo不幸&rdquo的東西,藐視通常被人稱為是&ldquo惡中之首&rdquo的東西。
然而,之後基督教又發現了一種悲慘,這&ldquo悲慘&rdquo的存在是&ldquo人&rdquo就其本身而言所不知道的;這種悲慘就是那緻死的病症。
如果一種東西被&ldquo自然的人&rdquo看作是&ldquo毛骨悚然的東西&rdquo(在他考慮了一切而無法找出别的東西來比拟時就這樣說),那麼這種東西對于基督徒來說隻是一種笑料。
&ldquo自然的人&rdquo與基督徒之間的關系就是如此;正如孩子與成年人之間的關系:那讓小孩子覺得毛骨悚然的東西,在成年人看起來就什麼也不是。
小孩子不知道&ldquo那可怕的&rdquo是什麼;但是成年人就知道,并且他為之而毛骨悚然。
那孩子的不完美首先是這:不認識&ldquo那可怕的”并且,在這種不完美裡又蘊涵了另一種不完美:為&ldquo并不可怕的東西&rdquo感到毛骨悚然。
&ldquo自然的人&rdquo的情形也是如此,對&ldquo什麼才真正是&lsquo那可怕的&rsquo&rdquo,他是無知的,然而他卻又沒有因此而得免于毛骨悚然,沒有,他為某種東西而毛骨悚然&mdash&mdash而這東西不是&ldquo那可怕的&rdquo[10]。
這就類似于異教徒的&ldquo上帝關系&rdquo:他不認識真正的上帝,但這還不夠,他把偶像當成上帝來崇拜。
隻有基督徒知道,&ldquo緻死的病症&rdquo意味着什麼。
作為基督徒他得到一種勇氣,而這勇氣是&ldquo自然的人&rdquo所不認識的;通過去學會對&ldquo那更可怕的&rdquo的畏懼,他得到了這種勇氣。
以這種方式,一個人總是得到勇氣;如果我們畏懼一種更大的危險,那麼就總是有勇氣去進入一種較小的危險;如果我們無限地畏懼一種危險,那麼,這情形就仿佛是其他的危險根本不存在。
而基督徒所認識的&ldquo那可怕的&rdquo,它就是&ldquo緻死的病症&rdquo。
*** [1][序言]克爾凱郭爾在一個對扉頁設計的草稿中将此書稱作&ldquo緻死的病症。
諸多講演的形式下的基督教的陶冶性的闡述,S.克爾凱郭爾所著&rdquo。
并且把序言寫成入場禱告,但是他放棄了,因為那樣一來陶冶性質太強。
[2][&ldquo這病症并非緻死&rdquo(約11∶4)]《約翰福音》(11∶4)。
關于喚醒拉撒路的故事,在《約翰福音》11:&ldquo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他姐姐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他腳的。
患病的拉撒路是他的兄弟。
3他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稣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稣聽見就說,這病不至于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稣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并拉撒路。
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
9耶稣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
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耶稣說了這話,随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