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關于戰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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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軍事藝術的區分
戰争就其本義來說是鬥争,因為在人們廣義上稱之為戰争的多種多樣的活動中,唯有鬥争是産生效果的要素。
鬥争是雙方的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借助于後者進行的一種較量。
不言而喻,人們不能排除精神力量,因為正是心靈的狀态對物質力量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鬥争的需要促使人們很早就做了一些專門的發明,以便在鬥争中使自己處于有利的地位,鬥争由此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但是不管鬥争怎樣變化,其概念沒有因此而改變,它就是構成戰争的東西。
這些發明首先是單個戰鬥人員的武器和裝備。
武器和裝備必須在戰鬥開始以前就制造好,并為戰鬥人員所熟悉和掌握。
武器和裝備是根據鬥争的本性準備的,因此是由鬥争決定的。
但是制造、熟悉和掌握武器裝備的活動顯然與鬥争本身是兩回事。
前者隻是鬥争的準備,不是鬥争的實施。
配備武器和裝備本質上不在鬥争這個概念内,這是很清楚的,因為赤手空拳的搏鬥同樣是鬥争。
鬥争決定需要什麼樣的武器和裝備,武器和裝備又會改變鬥争的方式,因此兩者之間是有相互作用的。
但是鬥争本身仍然是一種十分獨特的活動,而且因為它是在十分獨特的因素(危險)之中進行的,所以就更為獨特。
因此,如果說哪裡有必要區别不同的活動,那麼就是這裡了。
為說明這種區别不同活動的實際重要性,我們隻需輕聲地提醒讀者回憶一下,在某一領域極有才幹的人在其他領域卻往往是最沒用的書呆子。
如果人們把武裝起來的和裝備好了的軍隊看作既有的手段,隻需了解其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即可适當地使用它,那麼人們在考察時把其中一種活動與另一種活動區分開也就不是什麼難事了。
因此,狹義的軍事藝術就是在鬥争中運用既有手段的藝術,我們稱之為戰法[1]最為恰當;廣義的軍事藝術當然還包括一切為戰争而存在的活動,包括軍人的征召、武裝、裝備和訓練。
對一種理論的現實意義來說,區分這兩種活動[2]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不難看出,如果每個軍事藝術都從建立軍隊開始,并要求這支軍隊采用它為之規定的戰法,那麼這種軍事藝術就隻能用于少數情況,因為現有軍隊的情況隻有此時才恰好與這種軍事藝術所規定的軍隊情況相符。
如果我們要擁有一種在大多數情況下都适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至于完全無用的理論,那麼這種理論就必須建立在大多數一般的戰鬥手段以及它們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之上。
因此,戰法此時就是鬥争的部署和運用。
假如這一鬥争是一次單個的行動,那就沒有理由對它做進一步的區分。
不過,如同我們在第一篇第一章[3]裡指出的那樣,鬥争或多或少是由多個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組成的。
我們将這些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稱為戰鬥,它們組成新的單元。
現在從中就産生了完全不同的活動,一是對這些戰鬥本身進行部署和運用,二是出于戰争的目的将這些戰鬥聯系起來。
前者被稱為戰術,後者被稱為戰略。
現在人們在實際運用中對戰術和戰略的劃分很寬泛。
人們即使不清楚這樣劃分的理由,也相當肯定地自認為知道應将某個具體現象劃入戰術還是戰略範疇。
但是既然人們在實際運用中不明就裡地遵從這種劃分,那麼這就表明這種劃分想必有其根深蒂固的原因。
我們曾探尋這一原因,可以說,正是由于大多數人采用這樣的劃分,使我們找到了這個原因。
相反,也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對于個别著作家不是根據事物的本性而是試圖随意确定的概念,我們沒有必要寫出來,并且認為它們在實際運用中是不存在的。
按照我們的劃分,戰術是在戰鬥中使用軍隊的學問,戰略是出于戰争目的使用戰鬥的學問。
至于如何進一步确定單個的或者獨立的戰鬥的概念,以及這一單元與什麼條件相關,我們隻有在更詳細地研究戰鬥時,才能完全說清楚。
現在我們隻能說明:就空間而言,也就是就同時進行的幾場戰鬥而言,其中一場戰鬥的範圍正是個人命令所能及的範圍;就時間而言,也就是就相繼進行的幾次戰鬥而言,一次戰鬥持續的時間應以每次戰鬥都會出現的危機[4]完全消失為界限。
這裡可能出現一些難以确定的情況,就是說,有時若幹次戰鬥也可看成一次戰鬥,但決不能根據這一點就否定我們這樣區分的理由,因為一切現實事物的不同總是通過逐漸的過渡才形成的[5],我們的這種區分也不例外。
因此,在不改變我們觀點的情況下,一定會有個别活動既可列入戰略範疇,又可列入戰術範疇,例如展開非常大、變得類似于一條部署線的陣地,以及某些渡河點的部署,等等。
我們對戰術和戰略的區分,針對和闡述的隻是軍隊的使用。
但是在戰争中有很多為軍隊服務而又不同于軍隊的活動,它們與戰争的關系時近時遠。
所有這些活動都與軍隊的維持有關。
如同建立和訓練先于使用一樣,維持軍隊是使用軍隊所離不開的,是後者的必要條件。
如果我們仔細考察一下,那麼所有這些與維持軍隊有關的活動總是能被視為鬥争的準備,隻是這些準備距離鬥争非常近,以至讓人覺得它們貫穿于整個軍事行動,并和軍隊的使用交替出現。
因此人們有理由把這些活動像其他準備活動一樣排除在狹義的軍事藝術(本來的戰法)之外。
任何理論的主要任務都是區分不同種類的事物。
為完成這一任務,人們必須這樣做。
誰會把給養和管理的瑣碎事務列入本來的戰法呢?它們雖然與部隊的使用處于不斷的相互作用之中,但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是不同的。
我們在第一篇第二章裡說過,由于鬥争或者戰鬥被确定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動,因此所有其他活動的線索就都一并包含在戰鬥中,因為這些線索最後都歸結到戰鬥這裡。
我們想以此表明,所有其他活動有了戰鬥才有目的[6],不過它們是按其特有的法則去試圖達到目的的。
在這裡我們必須比較詳細地談談這個問題。
尚存在于戰鬥之外的活動内容有着十分不同的本性。
其中一部分活動内容在某一方面屬于鬥争本身,與鬥争是一緻的,同時在另一方面又為軍隊的維持而服務;另一部分活動内容則僅僅屬于軍隊的維持,隻是由于其結果與鬥争之間的相互作用,才對鬥争有一定的影響。
那些在一個方面屬于鬥争本身的活動内容是行軍、野營[7]和舍營[8],因為這三種活動是部隊所處的三種不同的狀态,而哪裡有部隊,哪裡就一定有戰鬥的想法存在。
其他僅屬于維持軍隊的活動内容是給養、病員的護理和武器裝備的補充。
行軍與部隊的使用是完全一緻的。
戰鬥中的行軍通常被稱為&ldquo漸變&rdquo[9],雖然還不是真正的使用部隊,但與真正使用部隊有如此緊密和必然的聯系,以至于它構成我們稱之為戰鬥的那種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戰鬥外的行軍無非是實施戰略上的規定。
該規定指出應在何時、何地、以哪支部隊發起戰鬥,而行軍是使該規定得以實施的唯一手段。
因此,在戰鬥以外的行軍是一種戰略工具,但并不因此而僅是戰略上的一個内容,因為實施行軍的部隊随時有可能進行戰鬥,所以行軍的實施既要服從戰術上的法則,也要服從戰略上的法則。
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行軍,那麼這就是一個戰略上的規定,因為這裡面包含的意圖是:如果部隊在行軍過程中有必要進行戰鬥,那麼應盡量與對手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而不是在另一面作戰。
而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不是沿着谷地中的大路,而是在與這條大路并行的山梁上行進,或者為便于行動前集結而分成多路小部隊行進,那麼這些就是戰術上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關系到我們在即将發生的戰鬥中要如何使用我們的部隊的方式。
行軍的内在序列永遠與戰鬥準備有關系,因此具有戰術的本性,因為它無非是對可能發生的戰鬥的首個臨時部署。
由于行軍是戰略用于部署其有效要素(戰鬥)的工具,而戰鬥往往僅以其結果而不是以其實際過程呈現,因此無法避免的是,人們在研究問題時經常用行軍這個工具來取代戰鬥這個有效要素。
于是人們常說決定性的行軍、巧妙的行軍,而實際上指的是行軍導緻的那些戰鬥組合。
這種概念的替換是如此自然,這種表述的簡化是如此符合人們的願望,以至于我們無法排斥它們,但這終究隻是概念的簡化,人們務必記住其原來的意思,否則就會誤入歧途。
認為戰略上的組合行動擁有一種不依賴于戰術結果的力量,就是這樣一種歧途,有人結合着進行了行軍和機動,并且未經戰鬥就達到了他的目的,于是就得出結論稱,有不經戰鬥也能戰勝敵人的手段。
這種錯誤的全部嚴重後果,我們以後再指出。
盡管人們完全可以将行軍視為鬥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但是在行軍中畢竟已經有一些活動不屬于鬥争,因此這些活動既不是戰術的,也不是戰略的活動。
所有僅是為方便部隊行動而采取的措施就屬于這類活動,例如架橋、築路等。
它們隻是一些條件,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很接近于部隊的使用,幾乎與部隊的使用是相同的(例如在敵人眼皮底下架橋),但是它們本身畢竟是與部隊的使用所不同類型的活動,關于它們的理論不屬于戰法的理論。
以我們的理解,與舍營相反,野營是部隊的一種集中起來的、做好了戰鬥準備的部署,是部隊的一種靜止狀态,即休整狀态,但它同時也表明,戰略上已經确定要在該野營地進行戰鬥,而野營通過設營的方式已經包含了戰鬥的基本脈絡[10],是每場防禦戰鬥的起始條件,因此野營是戰略和戰術的重要部分。
以舍營取代野營,是為了部隊能更好地休息。
因此它與野營一樣,從營地的位置和範圍來看是戰略問題,從為做好戰鬥準備而進行的内部部署來看則是戰術問題。
除了休整以外,部隊野營和舍營一般還有另外的目的,例如保護某一地區,扼守某一陣地,但也很可能僅以休整為目的。
我們想起,戰略追求的目的有可能是非常多種多樣的,因為所有于己有利的都可能成為戰鬥的目的,而維持人們作戰所用的工具[11],想必經常會成為某些戰略行動的目的。
如果說戰略在這種情況下僅是服務于部隊的維持,那麼我們也并未因此而處于一個陌生的領域,我們面臨的仍然是部隊的使用問題,因為部隊在戰區任何地方的部署都是這一問題。
但是在營壘[12]和舍營地内為了維持部隊而引起的不屬于使用部隊的活動,例如修建茅舍、搭建帳篷以及野營地和舍營地内的給養和保潔勤務等,則既不屬于戰略,也不屬于戰術。
甚至是防禦工事,雖然其位置的選定和工事的構築顯然是戰鬥部署的一部分(戰術内容),但是就工事的構築而言,它并不屬于戰法理論研究的範疇。
一支訓練有素的部隊必須已經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戰鬥學是以已經具備這些知識和技能為前提的。
在那些與戰鬥沒有相同之處,僅屬于維持軍隊的活動中,部隊的給養與戰鬥的關系是最密切的,因為給養是每個人幾乎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給養完全貫穿于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
我們之所以強調是貫穿于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是因為在單個戰鬥中,給養的影響大到要改變計劃的程度是極為少見的(盡管這種情況也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因此,出現最多的是戰略與對部隊給養擔憂之間的相互影響。
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會與其他因素一并影響一次戰局或戰争的戰略主線的确定,沒有什麼比這更平常的了。
無論這種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是多麼經常和多麼具有決定性,部隊的給養工作畢竟還是一種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不同的活動,它隻是以其結果對部隊的使用産生影響。
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其他管理方面的活動與使用部隊的關系就更遠了。
病員的護理對一支部隊的健康來說無論有多麼重要,但是它涉及的畢竟隻是這支部隊的少部分人,而對其餘人的使用隻有很小的和間接的影響;武器裝備的補充隻要未成為部隊本身持續進行的一個活動,就隻需定期進行,在拟制戰略計劃時,也隻是在很少情況下才會提到它。
但是我們在這裡必須注意不能産生誤解。
在個别情況下,這些活動可能确實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
戰地醫院和彈藥庫的遠近,确實有可能是做出非常重要的戰略決策的唯一理由。
對于這一點,我們既不想否認,也不想忽視。
但是我們在這裡談的不是具體情況的實際因素,而是抽象的理論。
我們的論斷是,上述那樣的影響是罕見的,因此不能使病員護理和武器彈藥補充的理論與作戰理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說不值得把這些理論欲給出的不同的方式方法及其結果一并納入作戰理論,但是部隊的給養問題是納入作戰理論的。
現在我們再來明确一下我們通過考察所得出的結論。
屬于戰争的活動分為兩大類:僅為戰争做準備的活動,以及戰争本身。
理論也必須做這樣的分類。
戰争準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是為了建立、訓練和維持軍隊。
至于人們應該給這些知識和技能起個什麼總的稱呼,我們先放到一邊。
但是我們知道,炮兵、加固技術、所謂的基本戰術、軍隊的整個組織和管理,以及所有類似的知識和技能都屬于這個範疇。
戰争理論本身則研究如何使用這些成熟的手段來達到戰争的目的。
它隻需要上述知識和技能的結論,就是說隻需了解理論所運用手段的主要特點。
我們把這種理論稱為狹義的軍事藝術或作戰理論,或者稱為使用軍隊的理論。
名稱雖然不同,但是對我們來說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因此,這種理論把戰鬥作為真正的鬥争來研究,把行軍、野營、舍營作為或多或少與鬥争一緻的狀态來研究。
但這一理論不把部隊的給養作為屬于它的活動來研究,而是像對待其他既有條件一樣,隻研究其結果。
這種狹義的軍事藝術本身又分為戰術和戰略。
前者研究單個戰鬥的形态,後者研究戰鬥的運用。
兩者隻是通過戰鬥才與行軍、野營和舍營這幾個狀态産生聯系,因此,這些狀态是成為戰術問題還是成為戰略問題,要看它們是與戰鬥的形态有關,還是與戰鬥的意義有關。
一定會有很多讀者認為,把戰術和戰略這樣十分接近的兩個事物做如此細緻的區分是很多餘的,因為這種區分對作戰本身并無直接的影響。
當然如果一個人去尋找理論上的區分在戰場上的直接影響,那他想必是個十足的書呆子。
對于任何一個理論,首先要做的就是澄清雜亂的,也許可以說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觀點。
人們隻有對名稱和概念有了一緻的理解,才有望清晰而順利地考察問題,才有把握總是與讀者站在同一個立場。
戰術和戰略是在空間上和時間上相互交織,但在本質上又不相同的兩種活動。
如果不準确地确定其概念,就不可能清楚地理解它們的内在法則和相互關系。
如果有誰認為這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那麼或者他根本不應進行理論研究,或者他一定還沒有被那些混淆不清和令他人混淆、缺乏可靠根據、得不出任何紮實結論,時而平淡無味、時而荒誕無稽、時而空洞無物的觀點弄得頭昏腦漲。
在有關本來的戰法方面,我們之所以還常常聽到和讀到這樣的觀點,是因為有科學研究頭腦的人還很少研究這一問題。
*** [1]&ldquo戰法&rdquo(dieKriegführung),原意為&ldquodieArtundWeise,wiemanKriegführt&rdquo,即&ldquo作戰的方式和方法&rdquo,有時也根據上下文譯為&ldquo戰争指導&rdquo或&ldquo戰争引導&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狹義上的和廣義上的軍事藝術。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第一篇第二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ldquo危機&rdquo(dieKrise),指軍隊在戰鬥中出現秩序混亂、隊形松散、體力不支、精神渙散等情況。
&mdash&mdash譯者注 [5]意思是說,對事物進行分類時,總有一些事物處于既可屬于這一類又可屬于那一類的中間狀态。
&mdash&mdash譯者注 [6]作者認為戰鬥是真正的軍事活動,其餘一切活動都是為戰鬥服務的,沒有戰鬥,它們就失去意義,也就沒有目的。
&mdash&mdash譯者注 [7]&ldquo野營&rdquo(Lager),指部隊在野外宿營,包括幕營(在帳篷内宿營)、露營(露天宿營)等。
在拿破侖戰争以前,歐洲各國軍隊大多在帳篷内宿營。
&mdash&mdash譯者注 [8]&ldquo舍營&rdquo(Quartier),指部隊在房舍内宿營。
房舍多為臨時征用的民宅。
&mdash&mdash譯者注 [9]&ldquo漸變&rdquo(dieEvolution),指部隊在戰鬥中為轉換陣形而做的行進動作。
&mdash&mdash譯者注 [10]&ldquo基本脈絡&rdquo(dieGrundlinie),原意為&ldquo基本方針&rdquo,此處指軍隊野營時的部署應與一旦發生戰鬥時的部署相吻合。
&mdash&mdash譯者注 [11]指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12]指可供部隊長期使用的固定宿營地,一般築有防禦工事(塹壕、胸牆等),需要時可在此進行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章 關于戰争理論 人們最初認為軍事藝術隻是為軍隊做準備 人們以往對軍事藝術或軍事科學的理解隻是那些與物質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總稱。
這些知識和技能包括武器的設計、制造和使用,要塞和工事的構築,軍隊的組織及其行動的機制。
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準備一支可以在戰争中使用的軍隊。
在這裡人們進行的是一種與物質材料有關的單方面的活動,其實無非是一種從手工業逐漸提高到更精巧的機械技術的活動。
這一切與鬥争本身并無關系,就如同鑄劍匠人的技術與擊劍術并無什麼關系。
至于軍隊在危險時刻和不斷相互作用下的使用,以及精神和勇氣在既定方向上的真正的活動等問題,都還未提到。
戰争本身首先在攻城術[1]中出現 人們首先是在攻城術中看到一些鬥争本身的實施,看到受命運用上述物質的人的活動,但大多隻是當人的才智得以在新的物質對象(例如接近壕[2]、塹壕[3]、反接近壕、炮群陣地和掩體等)中迅速體現,并以出現這樣的物質對象作為才智活動每一步發展的标志時才能看到。
才智活動在這裡隻是人們串聯起這些物質傑作時所必需的一條紐帶。
由于在這種形式的戰争中,人的才智幾乎隻表現在這樣一些事物中,因此我們對攻城術能談到這些也就夠了。
此後戰術也涉及戰争理論 此後,戰術試圖使自己的形成機制中含有總的、考慮到軍隊特性後所做部署的特征。
這一部署特征自然已經能夠引導人們走向戰場,但此時人們的思維活動并不自由,而是率領着一支受制于隊形和戰鬥序列的部隊,如同一部自動機器,隻是在口令的推動下像鐘表一樣行動[4]。
真正的戰法隻是偶爾匿名出現 人們曾經認為,真正的戰法(自由的,就是說适應最個别情況需要的、對準備好了的手段的使用)不可能成為理論研究的對象,而隻能把它交給天賦去處理。
随着戰争從中世紀的搏鬥逐漸向更有規律和更複雜的形态過渡,人們雖然對這一問題有了個别思考,但這些思考大多隻是在回憶錄和講述中順帶出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匿名的。
對戰争事務的思考引發了對一種理論的需求 當這些思考越來越多,以及對曆史[5]的研究越來越具有評論特征時,人們就開始迫切需要有原則和規則作為依據,以便各種觀點之争在對戰史研究來說很自然的紛争中至少有個目标。
這種不圍繞任何固定點、不遵循任何明确法則的各種觀點所形成的旋渦,想必是人們厭惡的一種現象。
努力提出一種實用的理論[6] 于是人們就開始努力為戰法規定原則、規則甚至體系。
這樣人們在沒有适當認識到戰法在這方面會遇到無數困難的情況下,就提出了一個實用的目的。
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戰法幾乎在所有方向上毫無界限地發展,而任何一種體系、任何一座理論大廈在對一組相反概念進行綜合時是具有局限本性的。
于是在這樣一種理論和實踐之間就出現了一個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
局限于物質對象 那些理論著作家早就感覺到這方面的困難,認為他們有權利将其制定的原則和體系重又隻局限于物質對象和單方面的活動,以為這樣就可以擺脫困難。
他們要像在有關戰争準備的科學中那樣,隻注重得出十分有把握的和實用的結論,于是就隻是研究那些可以計算的東西。
數量優勢[7] 數量優勢曾是一個物質方面的問題。
人們從達成勝利的所有因素中将其挑選出來,是因為可以通過對時間和空間的綜合考慮,把數量優勢納入一個數學法則上。
至于其餘因素,人們認為對雙方來說都是相同的,因此已經相互抵消了,可以不用考慮了。
如果人們一時這樣做,是為了根據數量優勢所處的地位而了解這個因素,那還算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們總是這樣做,認為數量優勢是唯一的法則,認為在一定的時間和一定的地點達成數量優勢這一公式是軍事藝術的全部奧妙,那麼這就是一種局限了,在面對現實生活考驗時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部隊的給養[8] 還有人試圖在理論研究中把另一個物質因素,即部隊的給養系統化。
他們認為軍隊是以一定的組織為前提的,并據此把部隊的給養當作宏大戰法的主要規則制定者。
當然人們以這種方式又會得出一些固定數值,但是這些數值是以大量完全随意的前提為基礎的,因此在現實中是站不住腳的。
基地 有位才子[9]曾試圖把大量的情況(他甚至認為它們之間有一些精神上的聯系)都歸納于基地這個唯一的概念。
這些情況包括軍隊的給養、軍隊人員和裝備的補充、與本國通信聯系的安全,以及必要時退卻的安全。
他先是用基地這一概念替代所有上述各方面的問題,然後用基地的大小(延展寬度)替代基地本身,最後又用軍隊和這一基地構成的角度替代基地的大小[10],而所有這一切隻是為了得出一個毫無價值的純粹幾何學的結果。
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的每一次概念替代都會使真理受到損害,都會漏掉上一概念中尚包含的一部分内容,那麼就不難看到這一點。
基地這個概念确實是戰略所需要的,提出這個概念是一個貢獻。
但是像我們剛描述的那樣使用這一概念是完全不允許的,而且必然會導緻一些十分片面的結論。
這些片面的結論甚至會把這位理論家推向十分荒謬的方向,即過分強調包圍形式的作用。
内線 後來,作為對上述錯誤方向的反應,另一種幾何學原則,即所謂的内線原則登上了寶座[11]。
雖然這個原則建立在良好的基礎之上,即建立在戰鬥是戰争中唯一有效手段這一真理上,但是由于它具有純粹的幾何學本性,因此仍隻是另一種片面的理論而已,永遠不可能指導現實。
所有上述理論探索都是應予以摒棄的 所有上述這些理論探索,隻有其分析部分可以看作在探索真理方面的進步,而其綜合部分,以及它們的規定和規則是完全無用的。
這些理論探索都追求确定的要素,而戰争中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不得不用可變的要素進行計算。
這些理論探索隻考察物質要素,而精神力量和作用是貫穿于整個戰争行為的。
這些理論探索隻考察單方面的活動,而戰争是雙方活動的不斷的相互作用。
上述理論探索将天才排斥在規則之外 片面考察所形成的這種貧乏的理論是無法解決所有問題的。
所有這些未解決的問題都曾位于科學的範圍以外,這裡曾是天才的活動領域,是超越規則的。
那些在貧乏的規則之間爬來爬去的軍人是多麼可憐啊!這些規則對天才來說是糟糕至極的,天才可以高傲地不去理睬它們,甚至可以嘲笑它們。
天才所做的想必恰恰就是最好的規則,而理論所能做的最好的事無非是闡明天才是如何做的,以及為什麼這樣做。
那些與精神對立的理論是多麼可憐啊!那些理論無法通過對天才的謙卑來消除這一矛盾,而且它們越是對天才謙卑,就越是被嘲笑、被鄙視和被排擠出現實生活。
隻要研究精神要素,理論就會遇到困難 任何理論隻要觸及精神領域,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正如建築藝術和繪畫隻要還是在與物質打交道,那麼它們對自己就很清楚,對力學結構和光線構圖就不會有什麼分歧。
但是一旦涉及其作品的精神作用,一旦要求其作品引發精神上的感受或者情感,整個法則就會變成含混不清的想法。
醫學大多隻研究身體的現象,是與動物的機體打交道。
而動物的機體是不斷變化着的,每時每刻都不完全一樣,這給醫學帶來很大的困難,已經讓醫生的判斷力比他的知識更為重要。
如果再加上精神的活動,那麼醫學面臨的困難又要多多少啊!人們又要多麼更加看重為他人解除精神痛苦的醫生啊! 在戰争中不能排斥精神要素 軍事活動從來就不是僅針對物質,而是永遠同時針對使物質具有活力的精神力量。
把兩者分開是完全不可能的。
精神要素隻有用引申意義上的眼力才能看到,而每個人的這種眼力是不同的,并且往往在不同的時刻也不同。
由于危險是普遍存在的因素,戰争中的一切都是在這一因素中進行的,因此影響判斷的主要是勇氣,即對自己力量的感知。
它一定程度上好比人的眼睛,人們得到的概念先要通過它才抵達大腦。
但是毫無疑問,這些概念想必僅通過經驗就已經有了一定的客觀價值&mdash&mdash任何人都知道襲擊、側面和背後進攻對士氣的影響;隻要對手背過身開始退卻,任何人都會判斷出此時對手的勇氣是比較少的;任何人在追擊時都會表現出與被追擊時完全不同的膽量;任何人都會根據對手的聲望、年齡和經曆對他進行判斷,并據此來确定自己的行動;任何人都會以審視的目光來看敵我軍隊的精神狀态和情緒氛圍。
精神領域中的所有這些以及類似的活動已經在經驗中得到證實,而且總是反複出現,讓我們有理由認為這類活動作為真正的要素是起作用的。
如果人們要在一個理論中忽視這些要素,那麼這個理論大概會成什麼樣子呢? 當然,經驗是這些真理的一個必要的基本來源。
任何理論和統帥都不應陷入心理學上的和哲學上的過細推敲之中。
戰法理論的主要困難 為清楚地了解戰法理論要完成的任務是多麼困難,并從中引出這一戰法理論所必須具有的特點,我們必須對構成軍事活動本性的主要特點做進一步的考察。
第一個特點:精神力量和作用(敵對情感) 這些主要特點中的第一個是精神力量和作用。
鬥争最初是敵對情感的表達,但是在我們稱之為戰争的大規模鬥争中,敵對情感往往隻是變為敵對意圖,通常對個人來說至少沒有任何針對個人的敵對情感。
盡管如此,進行戰争時從來就是有這種敵對的情感活動的。
在我們的戰争中很少是沒有民族仇恨的,個人之間的民族仇恨或多或少地取代了個人之間的敵意。
即使是在沒有民族仇恨,而且最初沒有激憤的地方,鬥争本身也會燃起敵對情感。
這是因為:某人根據上級的命令對我們使用了暴力,會使我們在針對允許他這樣做的上級進行複仇以前,先對他本人進行複仇。
說這是人性也好,獸性也好,事實就是如此。
人們在理論上非常習慣于把鬥争視為一種抽象的、沒有任何情感成分參與的角力,這是理論完全故意犯下的千百個錯誤之一,因為它們沒有看到由此而産生的後果。
除了鬥争本性自身含有激發情感力量的因素外,還有其他激發因素,例如虛榮心、統治欲和各種狂熱等,它們雖然本質上不屬于鬥争本性,但是由于與鬥争類似,因此很容易和鬥争聯系在一起。
危險留下的印象(勇氣) 鬥争會産生危險這一因素。
所有軍事活動都不得不在這一因素中維持和進行,就如同鳥兒在空中飛翔,魚兒在水中遊動一樣。
危險對人的性情要麼是直接(通過人的本能)産生作用,要麼是通過理智産生作用。
在前一種情況下,人們會力圖躲避危險,如果無法躲避,就會産生畏懼和恐懼。
如果沒有出現這種作用,那就是勇氣克服了這種本能的反應。
然而勇氣絕不是理智的一個活動,而是和恐懼一樣,是一種情感;恐懼是為了維持有形的[12]存在,勇氣是為了維持無形的[13]存在。
勇氣是一種更高尚的本能反應。
而正因為是這樣,所以人們不能将勇氣當作一種無生命的工具來使用,不能按預先詳細規定好的程度讓它發揮作用。
因此,勇氣不是抵消危險作用的單純的平衡物,而是一個特殊的要素。
危險的影響範圍 為正确估計危險對戰争中的指揮官的影響,人們就不能将危險的範圍僅限于當時肉體面臨的危險。
危險不僅通過威脅指揮官本人,而且還通過威脅其所有的部下來對指揮官産生影響;危險不僅在它确實存在的那個時刻影響着指揮官,而且在其他一切與這一危險時刻有聯系的時刻,通過指揮官對它的想象影響着指揮官;最後,危險不僅直接通過自己影響指揮官,而且間接通過責任感影響指揮官,讓他的精神壓力增加十倍。
在建議或決定進行一次大會戰時,考慮到這樣一個大的決定性行動本身所具有的危險和責任,誰不在精神上或多或少地感到緊張和不安呢?可以說,戰争中的行動(隻要它是真正的行動,而非簡單的存在)永遠不會完全離開危險的範疇。
其他情感力量 我們把這些由敵意和危險激起的情感力量看作戰争所特有的,但我們并不因此就認為伴随人類一生的其他情感力量就與戰争沒有關系,而是認為它們在戰争中往往也起着不小的作用。
盡管我們可以說,某些狹隘的沖動在戰争這一人類生活的嚴肅活動中被抑制住了,但這隻是對職位較低的指揮官而言。
他們不斷受到危險和勞頓的折磨,無暇顧及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摒棄了虛僞(因為生死關頭是容不得虛僞的),于是就這樣養成那種最能體現軍人水準的簡單性格。
而職位較高的人就不同了,因為一個人職位越高,考慮的問題也就不得不越多,于是他關心的範圍就廣,就會出現多種多樣的沖動(包括好的和壞的)。
寬厚與嫉妒,謙虛與傲慢,溫和與暴躁,所有這些都有可能作為有效力量出現在戰争這出大戲中。
特有的才智 除了特有的性情以外,指揮官特有的才智同樣有很大的影響。
人們對頭腦冷靜而有力的指揮官的期待,與對一位喜歡幻想、狂熱、不成熟的指揮官的期待肯定是不一樣的。
鬥争是雙方的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借助于後者進行的一種較量。
不言而喻,人們不能排除精神力量,因為正是心靈的狀态對物質力量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鬥争的需要促使人們很早就做了一些專門的發明,以便在鬥争中使自己處于有利的地位,鬥争由此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但是不管鬥争怎樣變化,其概念沒有因此而改變,它就是構成戰争的東西。
這些發明首先是單個戰鬥人員的武器和裝備。
武器和裝備必須在戰鬥開始以前就制造好,并為戰鬥人員所熟悉和掌握。
武器和裝備是根據鬥争的本性準備的,因此是由鬥争決定的。
但是制造、熟悉和掌握武器裝備的活動顯然與鬥争本身是兩回事。
前者隻是鬥争的準備,不是鬥争的實施。
配備武器和裝備本質上不在鬥争這個概念内,這是很清楚的,因為赤手空拳的搏鬥同樣是鬥争。
鬥争決定需要什麼樣的武器和裝備,武器和裝備又會改變鬥争的方式,因此兩者之間是有相互作用的。
但是鬥争本身仍然是一種十分獨特的活動,而且因為它是在十分獨特的因素(危險)之中進行的,所以就更為獨特。
因此,如果說哪裡有必要區别不同的活動,那麼就是這裡了。
為說明這種區别不同活動的實際重要性,我們隻需輕聲地提醒讀者回憶一下,在某一領域極有才幹的人在其他領域卻往往是最沒用的書呆子。
如果人們把武裝起來的和裝備好了的軍隊看作既有的手段,隻需了解其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即可适當地使用它,那麼人們在考察時把其中一種活動與另一種活動區分開也就不是什麼難事了。
因此,狹義的軍事藝術就是在鬥争中運用既有手段的藝術,我們稱之為戰法[1]最為恰當;廣義的軍事藝術當然還包括一切為戰争而存在的活動,包括軍人的征召、武裝、裝備和訓練。
對一種理論的現實意義來說,區分這兩種活動[2]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不難看出,如果每個軍事藝術都從建立軍隊開始,并要求這支軍隊采用它為之規定的戰法,那麼這種軍事藝術就隻能用于少數情況,因為現有軍隊的情況隻有此時才恰好與這種軍事藝術所規定的軍隊情況相符。
如果我們要擁有一種在大多數情況下都适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至于完全無用的理論,那麼這種理論就必須建立在大多數一般的戰鬥手段以及它們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之上。
因此,戰法此時就是鬥争的部署和運用。
假如這一鬥争是一次單個的行動,那就沒有理由對它做進一步的區分。
不過,如同我們在第一篇第一章[3]裡指出的那樣,鬥争或多或少是由多個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組成的。
我們将這些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稱為戰鬥,它們組成新的單元。
現在從中就産生了完全不同的活動,一是對這些戰鬥本身進行部署和運用,二是出于戰争的目的将這些戰鬥聯系起來。
前者被稱為戰術,後者被稱為戰略。
現在人們在實際運用中對戰術和戰略的劃分很寬泛。
人們即使不清楚這樣劃分的理由,也相當肯定地自認為知道應将某個具體現象劃入戰術還是戰略範疇。
但是既然人們在實際運用中不明就裡地遵從這種劃分,那麼這就表明這種劃分想必有其根深蒂固的原因。
我們曾探尋這一原因,可以說,正是由于大多數人采用這樣的劃分,使我們找到了這個原因。
相反,也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對于個别著作家不是根據事物的本性而是試圖随意确定的概念,我們沒有必要寫出來,并且認為它們在實際運用中是不存在的。
按照我們的劃分,戰術是在戰鬥中使用軍隊的學問,戰略是出于戰争目的使用戰鬥的學問。
至于如何進一步确定單個的或者獨立的戰鬥的概念,以及這一單元與什麼條件相關,我們隻有在更詳細地研究戰鬥時,才能完全說清楚。
現在我們隻能說明:就空間而言,也就是就同時進行的幾場戰鬥而言,其中一場戰鬥的範圍正是個人命令所能及的範圍;就時間而言,也就是就相繼進行的幾次戰鬥而言,一次戰鬥持續的時間應以每次戰鬥都會出現的危機[4]完全消失為界限。
這裡可能出現一些難以确定的情況,就是說,有時若幹次戰鬥也可看成一次戰鬥,但決不能根據這一點就否定我們這樣區分的理由,因為一切現實事物的不同總是通過逐漸的過渡才形成的[5],我們的這種區分也不例外。
因此,在不改變我們觀點的情況下,一定會有個别活動既可列入戰略範疇,又可列入戰術範疇,例如展開非常大、變得類似于一條部署線的陣地,以及某些渡河點的部署,等等。
我們對戰術和戰略的區分,針對和闡述的隻是軍隊的使用。
但是在戰争中有很多為軍隊服務而又不同于軍隊的活動,它們與戰争的關系時近時遠。
所有這些活動都與軍隊的維持有關。
如同建立和訓練先于使用一樣,維持軍隊是使用軍隊所離不開的,是後者的必要條件。
如果我們仔細考察一下,那麼所有這些與維持軍隊有關的活動總是能被視為鬥争的準備,隻是這些準備距離鬥争非常近,以至讓人覺得它們貫穿于整個軍事行動,并和軍隊的使用交替出現。
因此人們有理由把這些活動像其他準備活動一樣排除在狹義的軍事藝術(本來的戰法)之外。
任何理論的主要任務都是區分不同種類的事物。
為完成這一任務,人們必須這樣做。
誰會把給養和管理的瑣碎事務列入本來的戰法呢?它們雖然與部隊的使用處于不斷的相互作用之中,但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是不同的。
我們在第一篇第二章裡說過,由于鬥争或者戰鬥被确定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動,因此所有其他活動的線索就都一并包含在戰鬥中,因為這些線索最後都歸結到戰鬥這裡。
我們想以此表明,所有其他活動有了戰鬥才有目的[6],不過它們是按其特有的法則去試圖達到目的的。
在這裡我們必須比較詳細地談談這個問題。
尚存在于戰鬥之外的活動内容有着十分不同的本性。
其中一部分活動内容在某一方面屬于鬥争本身,與鬥争是一緻的,同時在另一方面又為軍隊的維持而服務;另一部分活動内容則僅僅屬于軍隊的維持,隻是由于其結果與鬥争之間的相互作用,才對鬥争有一定的影響。
那些在一個方面屬于鬥争本身的活動内容是行軍、野營[7]和舍營[8],因為這三種活動是部隊所處的三種不同的狀态,而哪裡有部隊,哪裡就一定有戰鬥的想法存在。
其他僅屬于維持軍隊的活動内容是給養、病員的護理和武器裝備的補充。
行軍與部隊的使用是完全一緻的。
戰鬥中的行軍通常被稱為&ldquo漸變&rdquo[9],雖然還不是真正的使用部隊,但與真正使用部隊有如此緊密和必然的聯系,以至于它構成我們稱之為戰鬥的那種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戰鬥外的行軍無非是實施戰略上的規定。
該規定指出應在何時、何地、以哪支部隊發起戰鬥,而行軍是使該規定得以實施的唯一手段。
因此,在戰鬥以外的行軍是一種戰略工具,但并不因此而僅是戰略上的一個内容,因為實施行軍的部隊随時有可能進行戰鬥,所以行軍的實施既要服從戰術上的法則,也要服從戰略上的法則。
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行軍,那麼這就是一個戰略上的規定,因為這裡面包含的意圖是:如果部隊在行軍過程中有必要進行戰鬥,那麼應盡量與對手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而不是在另一面作戰。
而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不是沿着谷地中的大路,而是在與這條大路并行的山梁上行進,或者為便于行動前集結而分成多路小部隊行進,那麼這些就是戰術上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關系到我們在即将發生的戰鬥中要如何使用我們的部隊的方式。
行軍的内在序列永遠與戰鬥準備有關系,因此具有戰術的本性,因為它無非是對可能發生的戰鬥的首個臨時部署。
由于行軍是戰略用于部署其有效要素(戰鬥)的工具,而戰鬥往往僅以其結果而不是以其實際過程呈現,因此無法避免的是,人們在研究問題時經常用行軍這個工具來取代戰鬥這個有效要素。
于是人們常說決定性的行軍、巧妙的行軍,而實際上指的是行軍導緻的那些戰鬥組合。
這種概念的替換是如此自然,這種表述的簡化是如此符合人們的願望,以至于我們無法排斥它們,但這終究隻是概念的簡化,人們務必記住其原來的意思,否則就會誤入歧途。
認為戰略上的組合行動擁有一種不依賴于戰術結果的力量,就是這樣一種歧途,有人結合着進行了行軍和機動,并且未經戰鬥就達到了他的目的,于是就得出結論稱,有不經戰鬥也能戰勝敵人的手段。
這種錯誤的全部嚴重後果,我們以後再指出。
盡管人們完全可以将行軍視為鬥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但是在行軍中畢竟已經有一些活動不屬于鬥争,因此這些活動既不是戰術的,也不是戰略的活動。
所有僅是為方便部隊行動而采取的措施就屬于這類活動,例如架橋、築路等。
它們隻是一些條件,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很接近于部隊的使用,幾乎與部隊的使用是相同的(例如在敵人眼皮底下架橋),但是它們本身畢竟是與部隊的使用所不同類型的活動,關于它們的理論不屬于戰法的理論。
以我們的理解,與舍營相反,野營是部隊的一種集中起來的、做好了戰鬥準備的部署,是部隊的一種靜止狀态,即休整狀态,但它同時也表明,戰略上已經确定要在該野營地進行戰鬥,而野營通過設營的方式已經包含了戰鬥的基本脈絡[10],是每場防禦戰鬥的起始條件,因此野營是戰略和戰術的重要部分。
以舍營取代野營,是為了部隊能更好地休息。
因此它與野營一樣,從營地的位置和範圍來看是戰略問題,從為做好戰鬥準備而進行的内部部署來看則是戰術問題。
除了休整以外,部隊野營和舍營一般還有另外的目的,例如保護某一地區,扼守某一陣地,但也很可能僅以休整為目的。
我們想起,戰略追求的目的有可能是非常多種多樣的,因為所有于己有利的都可能成為戰鬥的目的,而維持人們作戰所用的工具[11],想必經常會成為某些戰略行動的目的。
如果說戰略在這種情況下僅是服務于部隊的維持,那麼我們也并未因此而處于一個陌生的領域,我們面臨的仍然是部隊的使用問題,因為部隊在戰區任何地方的部署都是這一問題。
但是在營壘[12]和舍營地内為了維持部隊而引起的不屬于使用部隊的活動,例如修建茅舍、搭建帳篷以及野營地和舍營地内的給養和保潔勤務等,則既不屬于戰略,也不屬于戰術。
甚至是防禦工事,雖然其位置的選定和工事的構築顯然是戰鬥部署的一部分(戰術内容),但是就工事的構築而言,它并不屬于戰法理論研究的範疇。
一支訓練有素的部隊必須已經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戰鬥學是以已經具備這些知識和技能為前提的。
在那些與戰鬥沒有相同之處,僅屬于維持軍隊的活動中,部隊的給養與戰鬥的關系是最密切的,因為給養是每個人幾乎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給養完全貫穿于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
我們之所以強調是貫穿于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是因為在單個戰鬥中,給養的影響大到要改變計劃的程度是極為少見的(盡管這種情況也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因此,出現最多的是戰略與對部隊給養擔憂之間的相互影響。
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會與其他因素一并影響一次戰局或戰争的戰略主線的确定,沒有什麼比這更平常的了。
無論這種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是多麼經常和多麼具有決定性,部隊的給養工作畢竟還是一種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不同的活動,它隻是以其結果對部隊的使用産生影響。
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其他管理方面的活動與使用部隊的關系就更遠了。
病員的護理對一支部隊的健康來說無論有多麼重要,但是它涉及的畢竟隻是這支部隊的少部分人,而對其餘人的使用隻有很小的和間接的影響;武器裝備的補充隻要未成為部隊本身持續進行的一個活動,就隻需定期進行,在拟制戰略計劃時,也隻是在很少情況下才會提到它。
但是我們在這裡必須注意不能産生誤解。
在個别情況下,這些活動可能确實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
戰地醫院和彈藥庫的遠近,确實有可能是做出非常重要的戰略決策的唯一理由。
對于這一點,我們既不想否認,也不想忽視。
但是我們在這裡談的不是具體情況的實際因素,而是抽象的理論。
我們的論斷是,上述那樣的影響是罕見的,因此不能使病員護理和武器彈藥補充的理論與作戰理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說不值得把這些理論欲給出的不同的方式方法及其結果一并納入作戰理論,但是部隊的給養問題是納入作戰理論的。
現在我們再來明确一下我們通過考察所得出的結論。
屬于戰争的活動分為兩大類:僅為戰争做準備的活動,以及戰争本身。
理論也必須做這樣的分類。
戰争準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是為了建立、訓練和維持軍隊。
至于人們應該給這些知識和技能起個什麼總的稱呼,我們先放到一邊。
但是我們知道,炮兵、加固技術、所謂的基本戰術、軍隊的整個組織和管理,以及所有類似的知識和技能都屬于這個範疇。
戰争理論本身則研究如何使用這些成熟的手段來達到戰争的目的。
它隻需要上述知識和技能的結論,就是說隻需了解理論所運用手段的主要特點。
我們把這種理論稱為狹義的軍事藝術或作戰理論,或者稱為使用軍隊的理論。
名稱雖然不同,但是對我們來說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因此,這種理論把戰鬥作為真正的鬥争來研究,把行軍、野營、舍營作為或多或少與鬥争一緻的狀态來研究。
但這一理論不把部隊的給養作為屬于它的活動來研究,而是像對待其他既有條件一樣,隻研究其結果。
這種狹義的軍事藝術本身又分為戰術和戰略。
前者研究單個戰鬥的形态,後者研究戰鬥的運用。
兩者隻是通過戰鬥才與行軍、野營和舍營這幾個狀态産生聯系,因此,這些狀态是成為戰術問題還是成為戰略問題,要看它們是與戰鬥的形态有關,還是與戰鬥的意義有關。
一定會有很多讀者認為,把戰術和戰略這樣十分接近的兩個事物做如此細緻的區分是很多餘的,因為這種區分對作戰本身并無直接的影響。
當然如果一個人去尋找理論上的區分在戰場上的直接影響,那他想必是個十足的書呆子。
對于任何一個理論,首先要做的就是澄清雜亂的,也許可以說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觀點。
人們隻有對名稱和概念有了一緻的理解,才有望清晰而順利地考察問題,才有把握總是與讀者站在同一個立場。
戰術和戰略是在空間上和時間上相互交織,但在本質上又不相同的兩種活動。
如果不準确地确定其概念,就不可能清楚地理解它們的内在法則和相互關系。
如果有誰認為這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那麼或者他根本不應進行理論研究,或者他一定還沒有被那些混淆不清和令他人混淆、缺乏可靠根據、得不出任何紮實結論,時而平淡無味、時而荒誕無稽、時而空洞無物的觀點弄得頭昏腦漲。
在有關本來的戰法方面,我們之所以還常常聽到和讀到這樣的觀點,是因為有科學研究頭腦的人還很少研究這一問題。
*** [1]&ldquo戰法&rdquo(dieKriegführung),原意為&ldquodieArtundWeise,wiemanKriegführt&rdquo,即&ldquo作戰的方式和方法&rdquo,有時也根據上下文譯為&ldquo戰争指導&rdquo或&ldquo戰争引導&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狹義上的和廣義上的軍事藝術。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第一篇第二章。
&mdash&mdash譯者注 [4]&ldquo危機&rdquo(dieKrise),指軍隊在戰鬥中出現秩序混亂、隊形松散、體力不支、精神渙散等情況。
&mdash&mdash譯者注 [5]意思是說,對事物進行分類時,總有一些事物處于既可屬于這一類又可屬于那一類的中間狀态。
&mdash&mdash譯者注 [6]作者認為戰鬥是真正的軍事活動,其餘一切活動都是為戰鬥服務的,沒有戰鬥,它們就失去意義,也就沒有目的。
&mdash&mdash譯者注 [7]&ldquo野營&rdquo(Lager),指部隊在野外宿營,包括幕營(在帳篷内宿營)、露營(露天宿營)等。
在拿破侖戰争以前,歐洲各國軍隊大多在帳篷内宿營。
&mdash&mdash譯者注 [8]&ldquo舍營&rdquo(Quartier),指部隊在房舍内宿營。
房舍多為臨時征用的民宅。
&mdash&mdash譯者注 [9]&ldquo漸變&rdquo(dieEvolution),指部隊在戰鬥中為轉換陣形而做的行進動作。
&mdash&mdash譯者注 [10]&ldquo基本脈絡&rdquo(dieGrundlinie),原意為&ldquo基本方針&rdquo,此處指軍隊野營時的部署應與一旦發生戰鬥時的部署相吻合。
&mdash&mdash譯者注 [11]指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12]指可供部隊長期使用的固定宿營地,一般築有防禦工事(塹壕、胸牆等),需要時可在此進行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章 關于戰争理論 人們最初認為軍事藝術隻是為軍隊做準備 人們以往對軍事藝術或軍事科學的理解隻是那些與物質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總稱。
這些知識和技能包括武器的設計、制造和使用,要塞和工事的構築,軍隊的組織及其行動的機制。
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準備一支可以在戰争中使用的軍隊。
在這裡人們進行的是一種與物質材料有關的單方面的活動,其實無非是一種從手工業逐漸提高到更精巧的機械技術的活動。
這一切與鬥争本身并無關系,就如同鑄劍匠人的技術與擊劍術并無什麼關系。
至于軍隊在危險時刻和不斷相互作用下的使用,以及精神和勇氣在既定方向上的真正的活動等問題,都還未提到。
戰争本身首先在攻城術[1]中出現 人們首先是在攻城術中看到一些鬥争本身的實施,看到受命運用上述物質的人的活動,但大多隻是當人的才智得以在新的物質對象(例如接近壕[2]、塹壕[3]、反接近壕、炮群陣地和掩體等)中迅速體現,并以出現這樣的物質對象作為才智活動每一步發展的标志時才能看到。
才智活動在這裡隻是人們串聯起這些物質傑作時所必需的一條紐帶。
由于在這種形式的戰争中,人的才智幾乎隻表現在這樣一些事物中,因此我們對攻城術能談到這些也就夠了。
此後戰術也涉及戰争理論 此後,戰術試圖使自己的形成機制中含有總的、考慮到軍隊特性後所做部署的特征。
這一部署特征自然已經能夠引導人們走向戰場,但此時人們的思維活動并不自由,而是率領着一支受制于隊形和戰鬥序列的部隊,如同一部自動機器,隻是在口令的推動下像鐘表一樣行動[4]。
真正的戰法隻是偶爾匿名出現 人們曾經認為,真正的戰法(自由的,就是說适應最個别情況需要的、對準備好了的手段的使用)不可能成為理論研究的對象,而隻能把它交給天賦去處理。
随着戰争從中世紀的搏鬥逐漸向更有規律和更複雜的形态過渡,人們雖然對這一問題有了個别思考,但這些思考大多隻是在回憶錄和講述中順帶出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匿名的。
對戰争事務的思考引發了對一種理論的需求 當這些思考越來越多,以及對曆史[5]的研究越來越具有評論特征時,人們就開始迫切需要有原則和規則作為依據,以便各種觀點之争在對戰史研究來說很自然的紛争中至少有個目标。
這種不圍繞任何固定點、不遵循任何明确法則的各種觀點所形成的旋渦,想必是人們厭惡的一種現象。
努力提出一種實用的理論[6] 于是人們就開始努力為戰法規定原則、規則甚至體系。
這樣人們在沒有适當認識到戰法在這方面會遇到無數困難的情況下,就提出了一個實用的目的。
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戰法幾乎在所有方向上毫無界限地發展,而任何一種體系、任何一座理論大廈在對一組相反概念進行綜合時是具有局限本性的。
于是在這樣一種理論和實踐之間就出現了一個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
局限于物質對象 那些理論著作家早就感覺到這方面的困難,認為他們有權利将其制定的原則和體系重又隻局限于物質對象和單方面的活動,以為這樣就可以擺脫困難。
他們要像在有關戰争準備的科學中那樣,隻注重得出十分有把握的和實用的結論,于是就隻是研究那些可以計算的東西。
數量優勢[7] 數量優勢曾是一個物質方面的問題。
人們從達成勝利的所有因素中将其挑選出來,是因為可以通過對時間和空間的綜合考慮,把數量優勢納入一個數學法則上。
至于其餘因素,人們認為對雙方來說都是相同的,因此已經相互抵消了,可以不用考慮了。
如果人們一時這樣做,是為了根據數量優勢所處的地位而了解這個因素,那還算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們總是這樣做,認為數量優勢是唯一的法則,認為在一定的時間和一定的地點達成數量優勢這一公式是軍事藝術的全部奧妙,那麼這就是一種局限了,在面對現實生活考驗時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部隊的給養[8] 還有人試圖在理論研究中把另一個物質因素,即部隊的給養系統化。
他們認為軍隊是以一定的組織為前提的,并據此把部隊的給養當作宏大戰法的主要規則制定者。
當然人們以這種方式又會得出一些固定數值,但是這些數值是以大量完全随意的前提為基礎的,因此在現實中是站不住腳的。
基地 有位才子[9]曾試圖把大量的情況(他甚至認為它們之間有一些精神上的聯系)都歸納于基地這個唯一的概念。
這些情況包括軍隊的給養、軍隊人員和裝備的補充、與本國通信聯系的安全,以及必要時退卻的安全。
他先是用基地這一概念替代所有上述各方面的問題,然後用基地的大小(延展寬度)替代基地本身,最後又用軍隊和這一基地構成的角度替代基地的大小[10],而所有這一切隻是為了得出一個毫無價值的純粹幾何學的結果。
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的每一次概念替代都會使真理受到損害,都會漏掉上一概念中尚包含的一部分内容,那麼就不難看到這一點。
基地這個概念确實是戰略所需要的,提出這個概念是一個貢獻。
但是像我們剛描述的那樣使用這一概念是完全不允許的,而且必然會導緻一些十分片面的結論。
這些片面的結論甚至會把這位理論家推向十分荒謬的方向,即過分強調包圍形式的作用。
内線 後來,作為對上述錯誤方向的反應,另一種幾何學原則,即所謂的内線原則登上了寶座[11]。
雖然這個原則建立在良好的基礎之上,即建立在戰鬥是戰争中唯一有效手段這一真理上,但是由于它具有純粹的幾何學本性,因此仍隻是另一種片面的理論而已,永遠不可能指導現實。
所有上述理論探索都是應予以摒棄的 所有上述這些理論探索,隻有其分析部分可以看作在探索真理方面的進步,而其綜合部分,以及它們的規定和規則是完全無用的。
這些理論探索都追求确定的要素,而戰争中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不得不用可變的要素進行計算。
這些理論探索隻考察物質要素,而精神力量和作用是貫穿于整個戰争行為的。
這些理論探索隻考察單方面的活動,而戰争是雙方活動的不斷的相互作用。
上述理論探索将天才排斥在規則之外 片面考察所形成的這種貧乏的理論是無法解決所有問題的。
所有這些未解決的問題都曾位于科學的範圍以外,這裡曾是天才的活動領域,是超越規則的。
那些在貧乏的規則之間爬來爬去的軍人是多麼可憐啊!這些規則對天才來說是糟糕至極的,天才可以高傲地不去理睬它們,甚至可以嘲笑它們。
天才所做的想必恰恰就是最好的規則,而理論所能做的最好的事無非是闡明天才是如何做的,以及為什麼這樣做。
那些與精神對立的理論是多麼可憐啊!那些理論無法通過對天才的謙卑來消除這一矛盾,而且它們越是對天才謙卑,就越是被嘲笑、被鄙視和被排擠出現實生活。
隻要研究精神要素,理論就會遇到困難 任何理論隻要觸及精神領域,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正如建築藝術和繪畫隻要還是在與物質打交道,那麼它們對自己就很清楚,對力學結構和光線構圖就不會有什麼分歧。
但是一旦涉及其作品的精神作用,一旦要求其作品引發精神上的感受或者情感,整個法則就會變成含混不清的想法。
醫學大多隻研究身體的現象,是與動物的機體打交道。
而動物的機體是不斷變化着的,每時每刻都不完全一樣,這給醫學帶來很大的困難,已經讓醫生的判斷力比他的知識更為重要。
如果再加上精神的活動,那麼醫學面臨的困難又要多多少啊!人們又要多麼更加看重為他人解除精神痛苦的醫生啊! 在戰争中不能排斥精神要素 軍事活動從來就不是僅針對物質,而是永遠同時針對使物質具有活力的精神力量。
把兩者分開是完全不可能的。
精神要素隻有用引申意義上的眼力才能看到,而每個人的這種眼力是不同的,并且往往在不同的時刻也不同。
由于危險是普遍存在的因素,戰争中的一切都是在這一因素中進行的,因此影響判斷的主要是勇氣,即對自己力量的感知。
它一定程度上好比人的眼睛,人們得到的概念先要通過它才抵達大腦。
但是毫無疑問,這些概念想必僅通過經驗就已經有了一定的客觀價值&mdash&mdash任何人都知道襲擊、側面和背後進攻對士氣的影響;隻要對手背過身開始退卻,任何人都會判斷出此時對手的勇氣是比較少的;任何人在追擊時都會表現出與被追擊時完全不同的膽量;任何人都會根據對手的聲望、年齡和經曆對他進行判斷,并據此來确定自己的行動;任何人都會以審視的目光來看敵我軍隊的精神狀态和情緒氛圍。
精神領域中的所有這些以及類似的活動已經在經驗中得到證實,而且總是反複出現,讓我們有理由認為這類活動作為真正的要素是起作用的。
如果人們要在一個理論中忽視這些要素,那麼這個理論大概會成什麼樣子呢? 當然,經驗是這些真理的一個必要的基本來源。
任何理論和統帥都不應陷入心理學上的和哲學上的過細推敲之中。
戰法理論的主要困難 為清楚地了解戰法理論要完成的任務是多麼困難,并從中引出這一戰法理論所必須具有的特點,我們必須對構成軍事活動本性的主要特點做進一步的考察。
第一個特點:精神力量和作用(敵對情感) 這些主要特點中的第一個是精神力量和作用。
鬥争最初是敵對情感的表達,但是在我們稱之為戰争的大規模鬥争中,敵對情感往往隻是變為敵對意圖,通常對個人來說至少沒有任何針對個人的敵對情感。
盡管如此,進行戰争時從來就是有這種敵對的情感活動的。
在我們的戰争中很少是沒有民族仇恨的,個人之間的民族仇恨或多或少地取代了個人之間的敵意。
即使是在沒有民族仇恨,而且最初沒有激憤的地方,鬥争本身也會燃起敵對情感。
這是因為:某人根據上級的命令對我們使用了暴力,會使我們在針對允許他這樣做的上級進行複仇以前,先對他本人進行複仇。
說這是人性也好,獸性也好,事實就是如此。
人們在理論上非常習慣于把鬥争視為一種抽象的、沒有任何情感成分參與的角力,這是理論完全故意犯下的千百個錯誤之一,因為它們沒有看到由此而産生的後果。
除了鬥争本性自身含有激發情感力量的因素外,還有其他激發因素,例如虛榮心、統治欲和各種狂熱等,它們雖然本質上不屬于鬥争本性,但是由于與鬥争類似,因此很容易和鬥争聯系在一起。
危險留下的印象(勇氣) 鬥争會産生危險這一因素。
所有軍事活動都不得不在這一因素中維持和進行,就如同鳥兒在空中飛翔,魚兒在水中遊動一樣。
危險對人的性情要麼是直接(通過人的本能)産生作用,要麼是通過理智産生作用。
在前一種情況下,人們會力圖躲避危險,如果無法躲避,就會産生畏懼和恐懼。
如果沒有出現這種作用,那就是勇氣克服了這種本能的反應。
然而勇氣絕不是理智的一個活動,而是和恐懼一樣,是一種情感;恐懼是為了維持有形的[12]存在,勇氣是為了維持無形的[13]存在。
勇氣是一種更高尚的本能反應。
而正因為是這樣,所以人們不能将勇氣當作一種無生命的工具來使用,不能按預先詳細規定好的程度讓它發揮作用。
因此,勇氣不是抵消危險作用的單純的平衡物,而是一個特殊的要素。
危險的影響範圍 為正确估計危險對戰争中的指揮官的影響,人們就不能将危險的範圍僅限于當時肉體面臨的危險。
危險不僅通過威脅指揮官本人,而且還通過威脅其所有的部下來對指揮官産生影響;危險不僅在它确實存在的那個時刻影響着指揮官,而且在其他一切與這一危險時刻有聯系的時刻,通過指揮官對它的想象影響着指揮官;最後,危險不僅直接通過自己影響指揮官,而且間接通過責任感影響指揮官,讓他的精神壓力增加十倍。
在建議或決定進行一次大會戰時,考慮到這樣一個大的決定性行動本身所具有的危險和責任,誰不在精神上或多或少地感到緊張和不安呢?可以說,戰争中的行動(隻要它是真正的行動,而非簡單的存在)永遠不會完全離開危險的範疇。
其他情感力量 我們把這些由敵意和危險激起的情感力量看作戰争所特有的,但我們并不因此就認為伴随人類一生的其他情感力量就與戰争沒有關系,而是認為它們在戰争中往往也起着不小的作用。
盡管我們可以說,某些狹隘的沖動在戰争這一人類生活的嚴肅活動中被抑制住了,但這隻是對職位較低的指揮官而言。
他們不斷受到危險和勞頓的折磨,無暇顧及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摒棄了虛僞(因為生死關頭是容不得虛僞的),于是就這樣養成那種最能體現軍人水準的簡單性格。
而職位較高的人就不同了,因為一個人職位越高,考慮的問題也就不得不越多,于是他關心的範圍就廣,就會出現多種多樣的沖動(包括好的和壞的)。
寬厚與嫉妒,謙虛與傲慢,溫和與暴躁,所有這些都有可能作為有效力量出現在戰争這出大戲中。
特有的才智 除了特有的性情以外,指揮官特有的才智同樣有很大的影響。
人們對頭腦冷靜而有力的指揮官的期待,與對一位喜歡幻想、狂熱、不成熟的指揮官的期待肯定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