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史論

關燈
《唐書·兵志》論 古之有天下國家者,其興亡治亂,未始不以德,而自戰國、秦、漢以來,鮮不以兵。

    夫兵豈非重事哉!然其因時製變,以苟利趨便,至於無所不為。

    而考其法制,雖可用於一時,而不足施於後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頗有足稱焉。

     蓋古者兵法起於井田,自周衰,王制壞而不復;至於府兵,始一寓之於農,其居處、教養、畜材、待事、動作、休息,皆有節目,雖不能盡合古法,蓋得其大意焉,此高祖、太宗之所以盛也。

    至其後世,子孫驕弱,不能謹守,屢變其制。

    夫置兵所以止亂。

    及其弊也,適足為亂。

    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養亂,而遂至於亡焉。

     蓋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

    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廣騎,廣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

    及其末也,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

    其後天子弱,方鎮強,而唐遂以亡滅者,措置之勢使然也。

    若乃將卒、營陣、車旗、器械、征防、守衛,凡兵之事不可以悉記,記其廢置、得失、終始、治亂、興滅之跡,以為兵世戒雲。

     《唐書·禮樂志》論 由三代而上,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

    古者,宮室車輿以為居,衣裳冕弁以為服,尊爵俎豆以為器,金石絲竹以為樂,以適郊廟,以臨朝廷,以事神而治民。

    其歲時聚會以為朝覲、聘問,歡欣交接以為射、鄉、食饗,合眾興事以為師田、學校,下至裡閭田畝,吉兇哀樂,凡民之事,莫不一出於禮。

    由之以教其民為孝慈、友悌、忠信、仁義者,常不出於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

    蓋其朝夕從事者,無非乎此也。

    此所謂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使天下安習而行之,不知所以遷善遠罪而成俗也。

     及三代以亡,遭秦變古,後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制度、宮車服器一切用秦,舊間雖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不能超然遠復三代之上,而牽其時俗,稍即以損益,大抵安於苟簡而已。

    其朝夕從事,則以簿書、獄訟、兵食為急,曰:「此為政也,所以治民。

    」至於三代禮樂,具其名物而藏於有司,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曰:「此為禮也,所以教民。

    」此所謂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

    故自漢以來,史官所記事物名數、降登揖讓、拜挽伏興之節,皆有司之事爾,所謂禮之末節也。

    然用之郊廟、朝廷,自搢紳大夫從事其間者,皆莫能曉習,而天下之人至於老死未嘗見也,況欲識禮樂之盛,曉然諭其意而被其教化以成俗乎?嗚呼!習其器而不知其意,忘其本而存其末,又不能備具,所謂朝覲、聘問、射鄉食饗、師田、學校、冠婚、喪葬之禮在者幾何?自梁以來,始以其當時所行傅於《周官》五禮之名,各立一家之學。

     唐初,即用隋禮,至太宗時,中書令房玄齡、秘書監魏片,與禮官、學士等因隋之禮,增以天子上陵、朝廟、養老、大射、講武、讀時令、納皇後、皇太子入學、太常行陵、合朔、陳兵太社等,為《吉禮》六十一篇,《賓禮》四篇,《軍禮》二十篇,《嘉禮》四十二篇,《兇禮》十一篇,是為《貞觀禮》。

     高宗又詔太尉長孫無忌,中書令杜正倫、李義府,中書侍郎李友益,黃門侍郎劉祥道、許圉師,太子賓客許敬宗,太常卿韋琨等增之為一百三十卷,是為《顯慶禮》。

    其文雜以式令,而義府、敬宗方得幸,多希旨傅會。

    事既施行,議者皆以為非。

    上元三年,詔復用《貞觀禮》。

    由是終高宗世,《貞觀》《顯慶》二禮兼行。

    而有司臨事,遠引古義,與二禮參考增損之,無復定制。

    武氏、中宗繼以亂敗,無可言者,博士掌禮,備官而已。

     玄宗開元十年,以國子司業韋縚為禮儀使,以掌五禮。

    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請刪去《禮記》舊文而益以今事,詔付集賢院議。

    學士張說以為《禮記》不刊之書,去聖久遠,峭可改易,而唐《貞觀》《顯慶禮》,儀注前後不同,宜加折衷,以為唐禮。

    乃詔集賢院學士右散騎常侍徐堅、左拾遺李銳及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歷年未就而銳卒,蕭嵩代銳為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