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政治自由的毀滅與各階級的分離如何導緻了幾乎所有使舊制度滅亡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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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描述了在所有侵蝕舊制度機體、迫使舊制度滅亡的弊病中最緻命的弊病。
現在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險、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說明與之俱來的還有多少種其他弊病。
假如英國人從中世紀開始,便像我們一樣完全喪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獨立,那麼組成英國貴族的各個不同階級很可能就會互相分離,猶如在法國和不同程度上在歐洲各處所發生的那樣,而且所有階級都可能與人民分離。
但是自由迫使他們始終相互往來,以便必要時取得一緻。
有趣的是,英國貴族在其野心驅使下,必要時竟能與下屬打成一片,假裝将他們當作同侪。
前面援引的阿瑟·揚,他的書是現存有關舊法國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講到有一天在農村,他來到利昂古爾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幾個最能幹最富裕的種田人了解些情況。
公爵便叫管家把他們找來。
這位英國人對此發表議論說:“在英國領主家,可以請三四個莊稼漢來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飯,并坐在上流社會的貴婦人們當中。
這種事我在英國至少見到過一百次。
可是在法國,從加來到巴約讷,這種事哪裡也尋不到。
” 确實,從天性來說,英國貴族比法國貴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與所有地位低下的人打成一片;但是貴族處境迫使他們有所收斂。
為了維持統治,他們什麼都能做。
在英國,幾個世紀以來,除了有利于貧苦階級而陸續推行的納稅不平等外,其他捐稅不平等已不複存在。
請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則能将如此鄰近的兩個民族引向何方!18世紀在英國享有捐稅特權的是窮人;在法國則是富人。
在英國,貴族承擔最沉重的公共負擔,以便獲準進行統治;在法國,貴族直到滅亡仍保持免稅權,作為失掉統治權的補償。
14世紀,“無納稅人同意不得征稅”這句格言在法國和在英國似乎同樣牢固确定下來。
人們經常提起這句話:違反它相當于實行暴政,恪守它相當于服從法律。
在那個時代,正如我說過的,法國的政治機構和英國的政治機構存在許多相似之處;但是後來,随着時間的推移,兩個民族的命運彼此分離,越來越不同。
它們就像兩條線,從鄰近點出發,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傾斜度伸展,結果兩條線越延長,相隔越遠。
我敢斷言,自國王約翰被俘、查理六世瘋癫而造成長期混亂、國民疲憊不堪之日起,國王便可以不經國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稅則,而貴族隻要自己享有免稅權,就卑鄙地聽憑國王向第三等級征稅;從那一天起便種下了幾乎全部弊病與禍害的根苗,它們折磨舊制度後期的生命并使它驟然死亡。
我很贊賞科米内這句具有遠見卓識的話:“查理七世終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級同意便可任意征派軍役稅,這件事成為他和他的後繼者心上沉重的負擔,并在王國身上切開一道傷口,鮮血将長期流淌。
” 請想想,這道創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實上擴大;請一步一步觀察事情的後果。
福爾勃奈在他造詣極深的著作《法國财政研究》中說得好,在中世紀,國王一般均靠領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說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稅來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貴族和人民共同負擔。
” 14世紀,經三個等級投票表決的普遍捐稅大部分具有這一特點。
這時期訂立的幾乎所有捐稅都是間接稅,就是說,所有消費者不加區别均須完納。
有時捐稅是直接稅;這時,捐稅根據不是财産,而是收入。
貴族、教士和資産者必須在一年之内,向國王上交,比方說,他們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我所說的經三級會議表決的捐稅,也應包括在同一時期由各省三級會議所訂的本地區的捐稅。
的确,自那個時期以來,稱作軍役稅的直接稅,從來沒有向貴族征派。
無償服兵役的義務使貴族免交軍役稅;但是軍役稅作為普遍捐稅在當時範圍有限,多用于領地,而不用于王國。
當國王第一次憑借自己的權威征收捐稅時,他懂得首先必須選擇一項看來不緻直接損害貴族的捐稅;因為貴族在當時是與王權敵對的危險階級,他們決不會容忍損害他們利益的革新;因此國王選定一項他們免交的捐稅;他征軍役稅。
于是,在已經存在的所有個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項更普遍的不平等,從而加劇并維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
從那開始,國庫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權權限的增長而增長,軍役稅也随之擴大和多樣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稅都變成了軍役稅。
這樣,捐稅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階級分離,使人們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過了以往任何時代。
最有能力納稅的人免稅,最無能力應付的人卻得交稅,當捐稅以此為宗旨時,就必然要導緻那一可怕的後果——富人免稅,窮人交稅。
有人說,馬紮然由于缺錢,曾設想訂一捐稅,向巴黎那些為首的豪門征收,可是一遇到當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縮下來,隻在普通百姓繳納的軍役稅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萬裡佛。
馬紮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稅,結果稅落到最窮困的公民頭上;但是國庫并沒少收一文。
攤派如此不均的捐稅收益有限,而君王們的需求無窮。
盡管如此,他們既不願召開三級會議
現在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險、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說明與之俱來的還有多少種其他弊病。
假如英國人從中世紀開始,便像我們一樣完全喪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獨立,那麼組成英國貴族的各個不同階級很可能就會互相分離,猶如在法國和不同程度上在歐洲各處所發生的那樣,而且所有階級都可能與人民分離。
但是自由迫使他們始終相互往來,以便必要時取得一緻。
有趣的是,英國貴族在其野心驅使下,必要時竟能與下屬打成一片,假裝将他們當作同侪。
前面援引的阿瑟·揚,他的書是現存有關舊法國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講到有一天在農村,他來到利昂古爾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幾個最能幹最富裕的種田人了解些情況。
公爵便叫管家把他們找來。
這位英國人對此發表議論說:“在英國領主家,可以請三四個莊稼漢來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飯,并坐在上流社會的貴婦人們當中。
這種事我在英國至少見到過一百次。
可是在法國,從加來到巴約讷,這種事哪裡也尋不到。
” 确實,從天性來說,英國貴族比法國貴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與所有地位低下的人打成一片;但是貴族處境迫使他們有所收斂。
為了維持統治,他們什麼都能做。
在英國,幾個世紀以來,除了有利于貧苦階級而陸續推行的納稅不平等外,其他捐稅不平等已不複存在。
請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則能将如此鄰近的兩個民族引向何方!18世紀在英國享有捐稅特權的是窮人;在法國則是富人。
在英國,貴族承擔最沉重的公共負擔,以便獲準進行統治;在法國,貴族直到滅亡仍保持免稅權,作為失掉統治權的補償。
14世紀,“無納稅人同意不得征稅”這句格言在法國和在英國似乎同樣牢固确定下來。
人們經常提起這句話:違反它相當于實行暴政,恪守它相當于服從法律。
在那個時代,正如我說過的,法國的政治機構和英國的政治機構存在許多相似之處;但是後來,随着時間的推移,兩個民族的命運彼此分離,越來越不同。
它們就像兩條線,從鄰近點出發,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傾斜度伸展,結果兩條線越延長,相隔越遠。
我敢斷言,自國王約翰被俘、查理六世瘋癫而造成長期混亂、國民疲憊不堪之日起,國王便可以不經國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稅則,而貴族隻要自己享有免稅權,就卑鄙地聽憑國王向第三等級征稅;從那一天起便種下了幾乎全部弊病與禍害的根苗,它們折磨舊制度後期的生命并使它驟然死亡。
我很贊賞科米内這句具有遠見卓識的話:“查理七世終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級同意便可任意征派軍役稅,這件事成為他和他的後繼者心上沉重的負擔,并在王國身上切開一道傷口,鮮血将長期流淌。
” 請想想,這道創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實上擴大;請一步一步觀察事情的後果。
福爾勃奈在他造詣極深的著作《法國财政研究》中說得好,在中世紀,國王一般均靠領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說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稅來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貴族和人民共同負擔。
” 14世紀,經三個等級投票表決的普遍捐稅大部分具有這一特點。
這時期訂立的幾乎所有捐稅都是間接稅,就是說,所有消費者不加區别均須完納。
有時捐稅是直接稅;這時,捐稅根據不是财産,而是收入。
貴族、教士和資産者必須在一年之内,向國王上交,比方說,他們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我所說的經三級會議表決的捐稅,也應包括在同一時期由各省三級會議所訂的本地區的捐稅。
的确,自那個時期以來,稱作軍役稅的直接稅,從來沒有向貴族征派。
無償服兵役的義務使貴族免交軍役稅;但是軍役稅作為普遍捐稅在當時範圍有限,多用于領地,而不用于王國。
當國王第一次憑借自己的權威征收捐稅時,他懂得首先必須選擇一項看來不緻直接損害貴族的捐稅;因為貴族在當時是與王權敵對的危險階級,他們決不會容忍損害他們利益的革新;因此國王選定一項他們免交的捐稅;他征軍役稅。
于是,在已經存在的所有個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項更普遍的不平等,從而加劇并維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
從那開始,國庫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權權限的增長而增長,軍役稅也随之擴大和多樣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稅都變成了軍役稅。
這樣,捐稅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階級分離,使人們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過了以往任何時代。
最有能力納稅的人免稅,最無能力應付的人卻得交稅,當捐稅以此為宗旨時,就必然要導緻那一可怕的後果——富人免稅,窮人交稅。
有人說,馬紮然由于缺錢,曾設想訂一捐稅,向巴黎那些為首的豪門征收,可是一遇到當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縮下來,隻在普通百姓繳納的軍役稅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萬裡佛。
馬紮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稅,結果稅落到最窮困的公民頭上;但是國庫并沒少收一文。
攤派如此不均的捐稅收益有限,而君王們的需求無窮。
盡管如此,他們既不願召開三級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