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革命如何是一場以宗教革命形式展開的政治革命,其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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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民的政體或社會狀況有關,在它的教義中保留着某個民族的而且常常是某個城市的面貌,異教因此通常局限于一國的領土,很少越出範圍。

    異教有時導緻不寬容和宗教迫害,但是布道熱忱在異教中卻幾乎完全看不到。

    因此,在基督教到來以前的西方,也就沒有大規模的宗教革命。

    基督教輕而易舉地越過那些曾經阻擋異教的各種障礙,在很短時間内就征服了大部分人類。

    基督教的勝利部分是由于它比其他宗教更能擺脫某國民族、某種政府形式、某種社會狀态、某個時代及某個種族所特有的一切,我認為這樣講并不是對這聖教失敬。

     法國革命正是依照宗教革命的方式展開的;但是法國革命涉及現世,宗教革命則為來世。

    宗教把人看作一般的、不以國家和時代為轉移的人,法國革命與此相同,也抽象地看待公民,超脫一切具體的社會。

    它不僅僅研究什麼是法國公民的特殊權利,而且研究什麼是人類在政治上的一般義務與權利。

     法國革命在社會與政府問題上始終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說更自然的東西,正因如此,法國革命既能為一切人所理解,又能到處為人仿效。

     法國革命仿佛緻力于人類的新生,而不僅僅是法國的改革,所以它燃起一股熱情,在這以前,即使最激烈的政治革命也不能産生這樣的熱情。

    大革命激發了傳播信仰的熱望,掀起一場宣傳運動。

    由此,它終于帶上了宗教革命的色彩,使時人為之震恐;或者不如說,大革命本身已成為一種新宗教,雖然是不完善的宗教,因為既無上帝,又無禮拜,更無來世生活,但它卻像伊斯蘭教一樣,将它的士兵、使徒、受難者充斥整個世界。

     盡管如此,不能認為法國革命所采取的手段是史無前例的,它所宣傳的一切思想都是完全新穎的。

    在各個世紀,甚至在中世紀興盛時期,都有這樣的鼓動宣傳者,他們為了改變具體的習俗而援用人類社會的普遍法則,并以人類的天賦權利反對本國的政體。

    但是,所有這些嘗試都失敗了,18世紀燎原于歐洲的這同一火炬,在15世紀就輕易地被撲滅了。

     要想使這種學說産生革命,人們的地位、習俗、風尚必須已經發生某些變化,為學說的深入人心作好精神準備。

     在某些時代,人和人之間如此迥異,以至普遍适用的法則對于他們竟成了無法理解的思想。

    在另一些時代裡,隻要将某一法則的朦胧輪廓遠遠地向人們展示,他們便能立即辯認并趨之若鹜。

     最了不起的,并不在于法國革命使用了各種手段,創立了各種思想:偉大的新事物在于,那樣衆多的民族竟達到這樣的水平,使他們能有效地使用這些手段,并輕而易舉地接受這些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