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今天所謂的政府管理監督乃是舊制度的一種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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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至關重大的城市利益看來也不能打動他們。

    在那些還保留自由選舉假象的地方,若是讓人民去投票,他們堅持棄權。

    曆史上這種事屢見不鮮。

    幾乎所有那些曾經摧毀自由的君主最初都想保持形式上的自由:自奧古斯都至今一向如此;他們自以為這樣便可将隻有專制力量才能給與的種種便利與公衆認可的道德力量結合起來。

    這種嘗試幾乎全告失敗,人們很快便發現,要長期維持這些沒有真實内容的騙人假象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18世紀,各城市的政府便到處蛻化為小寡頭政治。

    某些家族以一己之見主宰城市全部事務,遠避公衆耳目,不對公衆負責:在全法國,這種行政制度都染上這種弊病。

    所有總督都指出這個弊病;但是他們想出的唯一良方隻是使地方權力越來越隸屬于中央政府。

     然而要想有所改觀非常困難;盡管不斷有一道道敕令改革所有城市的行政制度,各城市的本身法規卻常常被禦前會議的各項未行注冊的規定所推翻,這些規定是根據各總督的建議制定的,事前既未進行調查,而且有時連城市居民自己也未想到。

     某一城市遭到類似裁決的打擊,它的居民說道:“這項措施使城市中所有等級震驚,他們絕未料到會有這樣的措施。

    ” 城市不能設立入市關卡,不能征收捐稅,不能抵押、出售、訴訟,不能租賃城市财産,不能加以管理,不能使用城市收入中的盈餘部分,除非得到依據總督報告而發出的禦前會議裁決。

    城市一切工程都得依照禦前會議裁決的方案和預算進行。

    工程招标是在總督或總督代理面前進行,而且通常由國家工程師或建築師主持工程。

    這一點将使那些以為在法國所見皆新的人大為吃驚。

     但是中央政府涉足城市管理之深遠勝于這項規定所示範圍;它的權力遠遠大于它的權利。

     在18世紀中期财政總監緻各省總督的一份通告裡,我找到這樣一段話:“你們須格外注意城市會議中發生的一切。

    你們須提交最精确的報告,彙報會議的各項決定,連同你們的意見一并迅速寄送我處。

    ” 從總督和總督代理間的通信中,我們看到政府實際上控制着城市一切事務,無論巨細。

    所有事務都須征詢總督的意見,他對每件事都有堅定意見;他一直管到節日慶祝問題。

    在某些情況下,公衆的喜慶活動也由總督主持,由他下令點燃燈火,為房屋張燈結彩。

    有一位總督處罰資産者民團成員20裡佛,因他們在唱《贊美詩》時缺席。

    因此,城市官員自覺人微言輕。

     他們當中的某些人緻函總督道:“閣下,我們非常謙卑地懇求您給我們仁慈和保護。

    我們将遵從大人的一切旨令,以期不負恩愛。

    ”另一些人還堂而皇之地自稱本城貴族,他們寫道:“閣下,我們從來不曾反抗您的意志。

    ” 資産階級要掌握政府,人民要争取自由,他們就是這樣作準備的。

     城市既然這樣緊密地依附中央,那麼至少可以維持自己的财政了吧,但事情決非如此。

    有人提出,若沒有中央集權制,城市很快會滅亡:對此我一無所知;但是有一點是确定無疑的:在18世紀,中央集權制并未阻止城市走向滅亡。

    當時的全部行政史充滿了市政混亂。

     倘若我們從城市走到村莊,我們便會遇到不同的權力,不同的形式,但同樣是依附中央。

     很多迹象表明,在中世紀,每座村莊的居民都曾組成有别于領主的集體。

    領主利用、監督和統治這種集體;但是它共同占有某些财産,其産權是屬于它自己的;它選舉自己的首領,通過民主方式自行管理。

     這種古老的教區制度,在所有經曆過封建制的國家和帶有這類法律遺迹的國家的所有地區都可以找到。

    在英國,這種痕迹處處可見;在德國,60年前它還盛行,讀一下偉大的弗裡德裡希法典,就會對此确信不疑。

    在18世紀的法國,也還有若幹遺迹存在。

     當我在一個總督轄區檔案中第一次查閱舊制度下教區的狀況時,記得我曾驚異地發現,在這如此貧困、如此受奴役的社區中,竟具有許多美國農村村社的特點,我過去曾為之震驚并誤認為這些是新世界獨有的特點。

    二者都沒有常設的代議制,沒有嚴格意義的市政府;二者都是在整個社區領導下,由官員分别進行治理。

    二者都不時舉行全體會議,會上由相聚一堂的全體居民選舉城市官員,決定重大事務。

    總之,二者彼此相似,就像一個活人和一個死人相似一樣。

     二者命運迥異,事實上卻有同一起源。

     由于遠離封建制度,完全自己管理自己,中世紀農村教區就變成了新英格蘭的鎮區(township)。

    由于脫離領主,但被控制在國家的強力之下,它在法國就變成了下面的樣子。

     18世紀,教區官員的名稱與數量因省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