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非宗教傾向在18世紀的法國人身上如何成為普遍占上風的激情,對大革命的特點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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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時,對問題進行考察的精神曾企圖在各種各樣的基督教傳統中辯别真僞,自16世紀那場偉大革命以來,更好奇、更大膽的人才不斷産生,他們懷疑或抛棄一切基督教傳統。

    這種精神在路德時代使數百萬天主教徒同時脫離天主教,每年都将若幹基督徒推出基督教:繼異端之後,出現了不信宗教的思潮。

     一般說來,18世紀基督教在整個歐洲大陸已經失掉了一大部分勢力:但是,在大部分國家,基督教雖被抛棄,卻未遭受猛烈攻擊;那些抛棄基督教的人似乎抱憾而去。

    非宗教潮流在君王和才學之士中傳播,在中産階級和人民當中尚不流行;它還隻是某些人的一時愛好,不是共同意見。

    1787年米拉波說道:“在德國普遍流行這樣的偏見,即:普魯士各邦到處都是無神論者。

    事實真相是,即使存在幾個自由思想家,那裡的人民還是像那些最虔誠的地區一樣皈依宗教,其中甚至還有大量狂熱分子。

    ”他還說,頗感遺憾的是,弗裡德裡希二世不準天主教教士結婚,尤其是禁止結婚的教士領取其聖職收入。

    米拉波又說道:“(允許教士結婚)這項措施,我們認為是無愧于這位偉人的。

    ”除法國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識均尚未成為一種普遍而強烈的、不寬容也不壓制人的激情。

     法國正在發生一件迄今未見的事情。

    在其他各個時代,人們曾猛烈攻擊現存宗教;但是人們攻擊宗教時顯示出的熱忱總是産生于新宗教喚起的虔誠。

    古代那些虛假而令人厭惡的宗教隻有當基督教要取而代之時,才遇到大量狂熱的敵手;而在那時以前,它們在懷疑與冷漠中無聲無息地緩慢消失:這就是宗教的衰老死亡。

    在法國,人們懷着一股怒火攻擊基督教,而未試圖以另一種宗教取而代之。

    人們熱情而不懈地力圖把曾充斥靈魂的信仰掃除掉,卻使靈魂空空蕩蕩。

    很多人滿懷激情投入這件徒勞無功的事業。

    宗教問題上的絕對無信仰是違反人類天性的,它使靈魂陷入痛苦的狀态中,但對群衆似乎有吸引力。

    它一向隻産生某種病态的萎靡不振,這次卻造成狂熱和布道精神。

     幾個想要否定基督教真理的大作家彙合在一起了,但這似乎并不足以說明這一奇特的事件;因為所有這些作家的思想為什麼都傾向于這一方面而不傾向于另一方面?為何在他們當中沒有任何人自覺選擇相反的論點?最後,為什麼他們能勝過他們所有先輩,使群衆樂于聽從他們,思想上願意相信他們?隻有這些作家所處的時代和國家的極其特殊的原因,才能解釋作家們的事業,以及這項事業的成功。

    伏爾泰精神久已問世;但伏爾泰本人隻有在18世紀在法國才能真正居支配地位。

     首先必須承認,在法國,教會并沒有什麼比在其他國家更應受到攻擊的理由;相反,教會中混進的罪惡與流弊比大部分天主教國家較少;與過去相比,與其他民族相比,法國的教會要寬容得多。

    因此必須在社會狀況而不是在宗教狀況中去尋求這一現象的特殊原因。

     要明白這點,必須牢記前一章我闡述的觀點,即:政府的種種罪惡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對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場合表現出來,就隻能潛藏在文學之中,而作家已成為旨在推翻國家全部社會政治制度的強大政黨的真正首領。

     抓住這一點,問題的對象就變了。

    關鍵不再在于了解當時教會作為宗教機構能在哪些方面犯罪,而是要知道,教會在哪些方面阻礙着這場正在醞釀中的政治革命,并且成為革命的主要發動者——作家們的特殊障礙。

     教會用治理教會的各項原則來阻擋作家們欲在世俗政府中樹立的原則。

    教會主要依靠傳統,作家則對建立在尊重傳統之上的所有制度表示極度的輕蔑;教會承認一種高于個人理性的權威,作家則隻信賴個人理性;教會建立在等級制基礎之上,作家欲混合各等級。

    要想和睦相處,雙方就必須承認,由于基本性質不同,政治社會與宗教社會不能用相同的原則來治理;但是當時遠遠辦不到這點,看來為要攻擊國家制度,必須摧毀教會制度,教會制度乃是國家制度的基礎和楷模。

     此外,教會本身當時還是首要政治權力,而且是所有政治權力中最令人厭惡的,盡管它并非壓迫人最甚的;因為教會卷入政治權力,盡管這與教會的使命和本性格格不入;教會在别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