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之複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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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二百七十三《高傑傳》:“高傑,米脂人。
與李自成同邑,同起為盜&hellip&hellip自成妻邢氏繎武多智,掌軍資,每日支糧仗。
傑過氏營,分合符驗。
氏偉傑貌,與之通,恐自成覺,謀歸降。
次年(崇祯八年)八月遂竊邢氏來歸&hellip&hellip十七年進傑總兵&hellip&hellip京師陷,傑南走,福王封傑興平伯,列于四鎮,領揚州,駐城外。
傑固欲入城,揚州民畏傑不納。
傑攻城急,日掠廂村婦女,民益惡之&hellip&hellip堅守月餘。
傑知不可攻,意稍怠。
閣部史可法議以瓜州予傑,乃止。
” 《明史》二百六十八《黃得功傳》:“黃得功,号虎山,開原衛人。
其先自合肥徙&hellip&hellip十七年封靖南伯。
福王立江南,進封侯。
旋命與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為四鎮。
初,督輔史可法慮傑跋扈難制,故置得功儀真,陰相牽制。
适登萊總兵黃蜚将之任&hellip&hellip得功率騎三百由揚州往高郵迎之&hellip&hellip傑素忌得功,又疑圖己,乃伏精卒道中邀擊之。
得功行至土橋,方作食。
伏起出不意,上馬舉鐵鞭,飛矢雨集。
馬踣,騰他騎馳&hellip&hellip遂疾馳至大軍得免。
方鬥時,傑潛師搗儀真,得功兵頗傷,而所俱行三百騎皆殁&hellip&hellip可法命監軍萬元吉和解之,不可。
會得功有母喪,可法來吊,語之&hellip&hellip得功色稍和,終以所殺亡多為恨。
可法令傑償其馬,複出千金為母。
得功不得已,聽之。
明年,傑欲趨河南,規取中原。
诏得功與劉良佐守邳、徐。
傑死,得功還儀真。
傑家并将士妻子尚留揚州,得功謀襲之。
朝廷急遣盧九德谕止,得功遂移鎮廬州。
” 5.左良玉之叛 《明史》二百七十三《左良玉傳》:“左良玉,字昆山,臨清人&hellip&hellip崇祯&hellip&hellip十七年正三月,诏封良玉為甯南伯,畀其子夢庚平賊将軍印,功成世守武昌&hellip&hellip福王立,晉良玉為侯&hellip&hellip而以上流之事專委良玉&hellip&hellip時李自成敗于關門,良玉得以其間稍複楚西境之荊州、德安、承天。
而湖廣巡撫何騰蛟及總督袁繼鹹居江西,皆與良玉善,南都倚為屏蔽。
良玉兵八十萬,号百萬&hellip&hellip諸鎮兵惟高傑最強,不及良玉遠甚。
然良玉自朱仙鎮之敗(案:十五年三月,良玉兵與李自成戰于朱仙鎮,大敗),精銳略盡,其後歸者多烏合,軍容雖壯,法令不複相懾&hellip&hellip而是時,良玉已老且病,無中原意矣。
良玉之起由侯恂。
恂,故東林也。
馬士英、阮大铖用事,慮東林倚良玉為難,謾語修好,而陰忌之,築闆矶城為西防。
良玉歎曰:&lsquo今西何所防,殆防我耳。
&rsquo會朝事日非,監軍禦史黃澍&hellip&hellip與諸将日以清君側為請,良玉躊躇弗應。
亡何,有北來太子事,澍借此激衆以報己怨,召三十六營大将與之盟。
良玉反意乃決。
傳檄讨馬士英,自漢口達蕲州,列舟二百餘裡。
良玉疾已劇&hellip&hellip嘔血數升,是夜死&hellip&hellip諸将秘不發喪,共推其子夢庚為留後。
七日,軍東下,朝命黃得功渡江防剿&hellip&hellip諸軍自彭澤下,連陷建德、東流,殘安慶城&hellip&hellip時大清兵已下泗州,逼儀真矣。
夢庚遂偕澍以衆降于九江。
” 四、清軍之南下 1.多爾衮緻史可法書 順治《東華錄》三,順治元年七月丙戌朔,“壬子,攝政睿親王令南來副将韓拱薇、參将陳萬春等赍書緻史可法曰:&lsquo&hellip&hellip比聞道途紛紛,多謂金陵有自立者。
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
《春秋》之義,有賊不讨,則故君不得書葬,新君不得書即位,所以防亂臣賊子,法至嚴也。
闖賊李自成稱兵犯阙,手毒君親,中國臣民不聞加遺一矢,平西王吳三桂介在東陲,獨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義,念累世之宿好,棄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驅除鼠狗&hellip&hellip方拟秋高氣爽,遣将西征,傳檄江南,聯兵河朔,陳師鞫旅,戮力同心,報乃君國之仇,彰我朝廷之德。
豈意南州諸君子,苟安旦夕,弗審事機,聊慕虛名,頓忘實害,予甚惑之。
國家之撫定燕都,乃得之于闖賊,非取之于明朝也。
賊毀明朝之廟主,辱及先人。
我國家不憚征繕之勞,悉索敝賦,代為雪恥,孝子仁人當如何感恩圖報?茲乃乘逆寇稽誅,王師暫息,遂欲雄據江南,坐享漁人之利,揆諸情理,豈可謂平&hellip&hellip夫闖賊但為明朝祟耳,未嘗得罪于我國家也。
徒以薄海同仇,特申大義,今若擁号稱尊,便是天有二日,俨為勍敵,予将簡西行之銳轉旆東征,且拟釋彼重誅,命為前導&hellip&hellip諸君子果識時知命,笃念故主,厚愛賢王,宜勸令削号歸藩,永綏福祿,朝廷當待以虞賓&hellip&hellip位在諸王侯上&hellip&hellip兵行在即,可西可東,南國安危在此一舉。
願諸君子同以讨賊為心,毋貪一身瞬息之榮,而重故國無窮之禍,為亂臣賊子所笑。
&rsquo” 談遷《棗林雜俎·逸典類》,“寓書史可法”條:“史相國在揚州,清人寓書雲&lsquo攝政王緻書史相國執事&rsquo雲雲。
自稱本朝字擡出,史相國字平行,黃紙如诏敕,又硃圈其句。
華亭包爾庚于沔陽黃日芳處見之。
日芳,庚辰進士,相國俾答書,詞頗峻,相國删潤,曰:&lsquo不必口角也。
&rsquo今日芳刻其原草。
赍使某雖北人,傾心南國,雲和議可成。
至見南事紛紛,歎曰:&lsquo河上不講,将講之江上矣。
&rsquo後大哭而去。
” 案:天挺嘗見某筆記謂多爾衮書草之某明臣(李雯〔舒章〕),其人後亦南下,待考。
33.4.25 案:史書或又謂出史幕何亮功手。
亦待查。
33.4.2 案:多爾衮緻史可法書,《東華錄》系于順治元年七月二十七日丙戌,《祁彪佳日記》九月初八日有“得觀奴虜緻史道林書,引經責備,大都南官筆也”(40頁)之語,時祁在蘇州,則書到南中必在此以前。
多爾衮書中有“方拟秋高氣爽,遣将西征,傳檄江南,聯兵河朔”之語,則作書不在九月後;史可法答多爾衮書有“謹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連兵西讨,是以王師既發,複次江淮,乃辱明誨,引《春秋》大義相诘責”等語,則書以八月到南中為較合,而《東華錄》書發于七月二十七日亦可信。
1953.6.1 2.史可法緻多爾衮書 《禦批通鑒輯覽》卷一一六注: “南中向接好音,法随遣使問訊吳大将軍,未敢遽通左右,非委隆誼于草莽也,誠以大夫無私交,《春秋》之義,今倥偬之際,忽捧琬琰之章,真不啻從天而降也。
循讀再三,殷殷至意,若以逆賊尚稽天讨,煩貴國憂,法且感且愧。
懼左右不察,謂南中人民女偷安江左,竟忘君父之怨,敬為貴國一詳陳之&hellip&hellip師次淮上,兇問遂來&hellip&hellip爾時南中臣民&hellip&hellip無不拊膺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兇仇&hellip&hellip今上&hellip&hellip以(五月)十五日正位南都&hellip&hellip越數日,遂命法視師江北,刻日西征。
忽傳我大将吳三桂借兵貴國,破走逆賤,為我先皇帝後發喪成禮,掃清宮阙,撫輯群黎,且罷薙發之令,示不忘本朝。
此等舉動,振古铄今,凡大明臣子無不長跽北向,頂禮加額,又豈但如明谕所雲感恩圖報已乎?謹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連兵西讨。
是以王師既發,複次江淮。
乃辱明誨,引春秋大義來相诘責&hellip&hellip貴國昔在先朝,夙膺封号,載在盟府,甯不聞乎?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複著于《春秋》矣&hellip&hellip況貴國笃念世好,兵以義動,萬代瞻仰,在此一舉。
若乃乘我蒙難,棄好崇仇,規此幅員,為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終,為賊人所竊笑也&hellip&hellip今上天縱英明,刻刻以複仇為念,廟堂之上和衷體國,介胄之士飲泣枕戈,忠義民兵願為國死,竊以為天亡逆闖,當不越于斯時矣。
《語》曰:&lsquo樹德務滋,除惡務盡。
&rsquo今逆賊未服天誅,諜知卷土西秦,方圖報複,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
伏乞堅同仇之誼,全始終之德,合師進讨,問罪秦中,共枭逆賊之頭,以洩敷天之憤,則貴國義問炤燿千秋,本朝圖報惟力是視。
從此兩國世通盟好,傳之無窮,不亦休乎?至于牛耳之盟,則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盤盂從事矣。
法北望陵廟,無涕可揮,身蹈大戮,罪應萬死。
所以不即從先帝者,實為社稷之故。
傳曰:&lsquo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rsquo,法處今日,鞠躬緻命,克盡臣節,所以報也。
惟殿下實昭鑒之。
” 案:史氏此書據乾隆禦批“因命儒臣物色之書市及藏書家,則亦不可得,複命索之于内閣冊庫,乃始得焉”。
又,《輯覽》系此書于甲申十月,多铎下江南之前。
又,史氏書中所謂“遣使犒師”當指左懋第,左以十月朔至張家灣,見同書七月。
1952.7.16 3.多铎南征福王 《清史稿》二百十八《列傳五·諸王傳四·豫通親王多铎傳》:“豫通親王多铎,太祖第十五子。
初封貝勒&hellip&hellip崇德&hellip&hellip七年&hellip&hellip叙功,進豫郡王&hellip&hellip順治元年四月,從睿親王多爾衮入關,破李自成,進親王。
命為定國大将軍,南征(事在元年十月),定懷慶。
進次孟津,遣&hellip&hellip圖賴率兵先渡,自成守将走&hellip&hellip再進次陝州,克靈寶。
再進,距潼關二十裡,自成兵據山列營&hellip&hellip擊破之。
二年正月,自成親率步騎迎戰,師奮擊,殲其步卒,騎卒奔潰&hellip&hellip自成精銳略盡,遁歸西安&hellip&hellip二月,诏以陝西賊付英親王阿濟格,趣多铎自河南趨淮、揚。
(案:上年十月原命阿濟格為靖遠大将軍,率師西讨李自成,多铎為定國大将軍,率師征江南;又因流寇攻懷慶急,複命多铎入豫轉陝,見《東華錄》十月丙子。
)師退,徇南陽、開封,趨歸德,諸州縣悉降&hellip&hellip四月,師進次泗州,渡淮,趨揚州,遣兵部尚書漢岱等先驅,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
五月,師再進,次揚子江北岸,明将鄭鴻逵等以水師守瓜洲、儀真。
師列營相持,造船二百餘&hellip&hellip渡江。
明福王由崧走太平。
師再進,明忻城伯趙之龍等率文武将吏,籍馬步兵二十三萬有奇,使迎師。
多铎至南京,承制受其降,撫輯遺民。
遣貝勒尼堪、貝子屯齊徇太平,追擊明福王。
福王複走蕪湖,圖賴等邀之江口,擊殺明将黃得功,獲福王。
捷聞,上遣侍臣慰勞。
明潞王常淓守杭州,遣貝勒博洛率師讨之,潞王降,江浙底定&hellip&hellip别遣精奇尼哈番吳兆勝徇廬江、和州,并下。
诏遣貝勒勒克德渾代鎮江甯,召多铎還京師。
” 4.滿洲南征告示 《江南聞見錄》(《明季稗史初編》卷十九):“(乙酉五月)十四日,北兵至城&hellip&hellip李喬攜進大清告示,遍挂通衢,民心稍定。
告示二道:&lsquo大清國攝政叔父王令旨,曉谕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廣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知道,爾南方諸臣,當明朝崇祯皇帝遭難,陵阙焚毀,國破家亡,不遺一兵,不發一矢,不見流賊一面,如虎(“虎”《東華錄》作“鼠”)藏穴,其罪一也。
及我兵進剿,流賊西奔,爾南方尚未知京師确信,又無遺诏,擅立福王,其罪二也。
流賊為爾大仇,不思征讨,而諸将各自擁衆擾害良民,自生反側以啟兵端,其罪三也。
惟此三罪,天下所共憤,王法所不赦,予是以恭承天命,爰整六師,問罪征讨。
凡各處文武官員,率先以城池地方投順者,論功大小,各升一級,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為俘。
倘福王悔悟前非,自投軍前,當釋其前罪,與明朝諸王一體優待。
其福王親信諸臣,早知改過歸誠,亦論功次大小。
檄到之處,民人毋得驚惶奔竄,農商照常安業,城市秋毫無犯,鄉村安堵如故。
但所用糧料草束俱須預備,運送軍前,兵部作速發牌出令,各處官員軍民人等及早互相傳說,毋得遲延,緻稽軍務,特茲曉谕,鹹使聞知。
順治二年五月日。
&rsquo” 5.多铎南征告示 《明季稗史》十九《江南聞見錄》:“欽命定國大将軍豫王令旨,谕南京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知悉。
餘奉聖旨統領大兵勘定禍亂,順者招撫,逆者剿除&hellip&hellip昨大兵至維揚,城内官員軍民撄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禍福諄諄曉谕。
遲延數日,官員終于抗命,然後攻城屠戮,妻子為俘,是豈餘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
嗣後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鑒&hellip&hellip今福王僭稱尊号,沈湎酒色,信任佥壬,生民日瘁。
文臣弄權,隻知作惡納賄&hellip&hellip武臣要君,惟思假威跋扈。
上下離心,生民塗炭極矣。
予念至此,感歎不已,故奉天伐罪,救民水火。
合行曉谕。
” 6.清軍南下之劫掠 《明季稗史》十三《嘉定屠城紀略》:“(順治二年、弘光元年,乙酉,1645)閏六月初六日,(張)維熙(清授新邑令)複入縣。
初八日,清将李成棟偏裨将梁得勝等以百餘艘載步騎二千鎮守吳淞。
是夕,泊東關外,恣百姓聚觀。
傳令索取婆子,維熙以角妓應之,成棟大喜&hellip&hellip黎明,從陸路往吳淞,不甚剽掠。
惟初七日騎兵先至者,過新泾鎮,大肆淫虐,婦女不勝其嬲,斃者七人&hellip&hellip十二日&hellip&hellip王家宅鄉兵最稱完整&hellip&hellip至是首犯清兵&hellip&hellip競舉火擲得勝船。
成棟自下維揚、金陵、京口、毘陵諸處,所獲精金、美玉、名劍、寶刀無算,悉付一燼,未及毀者盡為鄉兵所擄。
船中多載婦女,已悉被焚&hellip&hellip成棟窘迫無計,惟縱兵大掠。
西至月浦、羅店,南至江灣、楊家行,北至錢家樓、施家巷,居人遷徙略盡。
” 又,“七月初一日&hellip&hellip成棟大陳兵仗,踞鄉兵所架高台,麾兵入鎮肆行屠戮,共殺一千七十三人,擄去婦女無算,選美婦室女數十人,置宣氏宅,慮有逃逸,悉去衣裙,淫蠱毒虐,不可名狀”。
又,“(七月初四日)城之被破,在東關北偏第一鋪,成棟尚在東關外小武當廟中。
辰刻,乃開門入,下令屠城,約聞一炮,兵丁遂得肆其殺戮,家至戶到,小街僻巷,無不窮搜,亂葦從棘,必用槍亂攪,知無人然後已。
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蠻子獻寶,其人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
遇他兵,脅取如前,所獻不多,辄砍三刀,至物盡則殺。
故僵屍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使然,非一人所緻也”。
《明季稗史》二十七《揚州十日記》(王秀楚記):“乙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揚州,閉城禦敵,至二十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内,各有兵守&hellip&hellip忽叩門聲急,則鄰人相約共迎王師,設案焚香,示不敢抗&hellip&hellip予趨出望,北來數騎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
是時,人自為守,往來不通,雖相違咫尺而聲息莫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
然意頗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問,或有不應,雖操刀相向,尚不及人&hellip&hellip天漸暮,大兵殺人聲已徹門外&hellip&hellip門外哀痛之聲悚耳懾魄,延至夜靜&hellip&hellip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餘處,遠者不計其數。
赤光相映如霞電,烞聲轟耳不絕。
隐隐又聞擊楚聲,哀風凄切,慘不可狀&hellip&hellip忽來婦人内有呼予者,視之,乃餘友朱書兄之二妾也,餘急止之。
二妾皆散發露肉,足深入泥中沒胫,一妾猶抱一女,卒鞭而擲之泥中,旋即驅走。
一卒提刀前導,一卒橫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
數十人如軀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撻,或即殺之。
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
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
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
” 又,“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予蹲亂草中&hellip&hellip魂少定而殺聲逼至,刀環響處,怆呼亂起,齊聲乞命者,或數十人,或百餘人。
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狀,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
至于紛紛子女,百口交啼,哀鳴動地,更無論矣。
至午後,積屍如山,殺掠更甚&hellip&hellip一小兒,兒呼母索食,卒怒,一擊腦碎而死&hellip&hellip伯兄忽走來,赤身披發,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
予僅存一錠,出以獻卒,而卒怒甚,舉刀擊兄,兄輾轉地上,流血滿身。
彭兒拉卒涕泣求免(原注:&lsquo時年五歲&rsquo),卒以兒衣拭刀血再擊,而兄将死矣。
旋拉餘發索金,刀背亂擊不止,予訴金盡,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
卒索予發至洪宅,予婦衣物置兩甕中,倒覆階下,盡發以供其取。
凡金珠之類無不要,而衣服擇好者取焉。
見兒項有銀鎖,将刀割去&hellip&hellip是日聞封刀之語,衆心稍定。
明日為五月朔日,勢雖不甚烈,然未嘗不殺掠,而富家大室,方且搜括無餘,子女由十餘歲起,搶掠殆無遺類”。
王士禛《香祖筆記》:“順治初,京師有賣水人趙遜,未有室家&hellip&hellip一日,于市中買一婦人,婦去其帕,則毵毵白,居然妪也。
遜&hellip&hellip以母事之&hellip&hellip妪感其忠厚&hellip&hellip越數日,于市中買一少女子,入門見妪,相抱痛哭,則妪之女也。
蓋母子俱為旗丁所掠而相失者,至是皆歸遜所&hellip&hellip妪又自言洪洞人。
” (案:洪洞在山西省南部沿汾水,其母女被掠或在讨李自成時也。
) 7.潞王常淓世系 潞王常淓,穆宗第四子潞簡王翊镠之子,太祖第十世孫;思宗之從叔,福王由崧之從叔。
潞簡王翊镠(10)&mdash&mdash常淓(11)(《明史》一二〇) 潞王常淓《明史》一百二十《諸王傳五·穆宗子潞簡王翊镠傳》:“翊镠(封于衛輝)好文,性勤饬,恒以歲入輸之朝,助工助邊無所惜,帝益善之&hellip&hellip世子常淓&hellip&hellip(萬曆)四十六年,常淓嗣。
崇祯中,流賊擾秦、晉、河北。
常淓疏告急,言:&lsquo衛輝城卑土惡,請選護衛三千人助守,捐歲入萬金資饷,不煩司農。
&rsquo朝廷嘉之。
盜發王妃冢,常淓上言:&lsquo賊延蔓漸及江北,鳳、泗陵寝可虞,宜早行剿滅。
&rsquo時諸藩中能急國難者,惟周、潞二王雲。
後賊躏中州,常淓流寓于杭。
順治二年六月降于我大清。
” 8.南明潞王監國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第六冊(紹興縣修志會鉛印本)《乙酉日曆》: 乙酉(弘光元年)五月二十八日:“是日,家奴從城來,知皇太後廿五日莅武林,馬瑤草帥黔兵駐紮湧金、錢塘門外,見太後懿旨數道。
”(16頁) 六月初四日:“先是,初二日,山陰令傳太後懿旨,召浙直諸臣錢龍錫等與閣部議事,予亦與焉。
是日,草疏以病辭&hellip&hellip又作書與内監孫公德化,總督張蓬元及任君平、姚玄叔。
”(17頁) “初九日,家仆從武林來,乃知潞藩于初七日受皇太後命,初八日登監國之位矣。
蓋奸人為假報武林,日日報捷,日日迎駕。
初六日早,撫按尚欲出關,總鎮王之仁已至崇德,及初六下午,大珰數人來,乃不能掩。
初七日,皇太後請潞藩,谕以監國之意,潞王堅辭,太後泣谕再三,乃受命。
初八日,登監國位,杭民大悅。
”(18頁) “十一日,得閱邸報,知黃石齋請監國亟設蘇松總督。
時少宰王東裡避難至杭州,承旨覆疏,遂以予姓名上&hellip&hellip又請以朱未孩督洪日升兵守獨松關。
予已得俞旨,而虜信甚緊,遂不及見矣。
王東裡又疏請解馬瑤草兵柄、罷彭雲巢,皆大快人意,而旨皆不及見也&hellip&hellip顧南金自武林來,雲監國頗屬意于予,欲以為大司寇、少司馬,然未聞總督也&hellip&hellip先是,錢牧齋有密啟上潞藩,又一疏與顧南金,托吳門安撫周子敬緻之。
及楊龍友殺安撫黃家鼎而子敬逃,北兵遂于初四日到吳門矣。
至錢之密啟,顧南金于初八日緻承奉李進啟上,然是日已傳北兵信緊,監國有幸越之意矣。
”(18&mdash19頁) “六月十二日,作書與王東裡、孫、李兩中貴,辭總督,然未見令旨,蓋因北信甚緊,監國有谕亦未及頒,故此旨亦中寝耳。
先是,予于初六日上辭太後召命疏,馬瑤草已票拟。
而因訛傳駕至,太後遂不下懿旨。
至是,總督之命亦未及見,不知所授何官,時事至此,真堪痛哭矣。
午後聞予村有與兵格鬥者,亟遣人止,已決裂&hellip&hellip亟作書緻王九如,自亦乘舟至梅墅,而男女驚逃已載道矣&hellip&hellip值顧南金為予村調停于九如處來,予又同之并文載弟拜九如,各兵乃斂迹去。
九如雲:&lsquo監國已議降,予意不欲,故收各兵歸定海,予亦旋欲遁矣。
&rsquo”(19頁) “十三日&hellip&hellip得少宰王東裡書,乃知虜已迫武林,監國有谕未及頒而百官散,予總督亦奉令旨而亦未及頒矣。
王于鼈子門逃去,至白洋相近之湖頂,緻書于予。
”(19頁) 六月“十四日,吳思行自武林探歸,親見北兵于十三日午後入城。
初有安撫牌至,方鎮國安碎其牌,欲與交戰,監國犒之師二萬金。
及北兵至,止發數铳即逃。
以木排渡江,搶義橋、店口一帶,至諸暨矣。
&hellip&hellip少頃,武林莊仆至,攜任君平、姚玄叔書來,乃十三日午前事,止雲北兵過崇德耳。
馬瑤草已登舟,監國追回,住于項孝廉家,後亦同方國安遁矣&hellip&hellip馬兵已有至錢清者&hellip&hellip”(20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知)方兵至諸暨,馬兵有自海塘遁者,吾鄉可無潰兵之擾矣。
”(20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得王雲岫、吳期生諸書,知豫王已至,北兵皆令劄城外,婦女令遷入城内避之。
在先擄掠者,皆發還。
因搜殺方兵,居民延及頗多。
監國與之對拜,豫王稱為宗兄。
監國大犒師,止受酒米而卻銀币。
陳東溟已議和歸,和議尚未成也。
先一日,劉先生有挾惠藩至閩圖興複之意,乃令錢欽之召孝會諸君,及至則以事不能成,惟自己絕食待盡而已。
”(20頁) 六月“十八日&hellip&hellip是日,聞十七日巳刻鄉間訛傳北兵且至,柯橋、梅市一帶男婦盡逃”。
(20頁) “十九日&hellip&hellip家仆從城中來,得于瀛長公祖、鄭素予、張金吾翕之答予書,乃聞北兵欲聯木渡江,為風潮所壞,豫王斬為首者八人。
惠藩于十七日已具表犒師,遣官入武林。
張别駕具冊,同越中三十九坊耆老以銀币等物十八日去矣。
于穎長公祖挂冠去,惠藩遣承奉追回。
山陰徐父母、會稽楊父母皆挂冠去,生員有同降表行者。
會稽邑署前有大書&lsquo清國順民&rsquo之牌以售錢,耆老舟中亦揭&lsquo清朝禦貢&rsquo為字。
武林各官皆繳印,候另行鑄給。
撫軍且遣官至越催印冊。
人心至此,崩潰極矣&hellip&hellip得奕遠侄書,雲道瞻侄因獻八策于清朝,已授官矣。
未知果否&hellip&hellip是日,聞有已縱獄囚于南池強搶,人有戒心。
”(21頁) 六月“二十日&hellip&hellip家奴從梅市來,知水村連日有搶劫,江頭宋如鏡系青衿,與僧空生為盜,被擒,陳司理立斬之”。
(21頁) “二十三日&hellip&hellip得商外父書,知張三府已投冊歸,即授越之府正。
各坊衿耆皆歸,相傳北師以鄉紳未出,意頗不惬,且訛傳廿五日有限諸紳朝見語。
及外父遣内兄詢之張公祖,絕無有也。
惟見水陸大将軍一示,謂鄉紳潛匿山中,不體安撫至意,恐為地棍貧民所掠,深示拊恤之語。
”(21&mdash22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奕遠侄遣急足來,雲陳東溟已升正巡撫,張坤庵為副巡撫。
陳之差官語張蓬元,北師已征聘劉念台、高硁齋、錢禦冷、方書田、徐虞求及予矣。
得省報,知杭州府正即授本府生員顧明彪,錢塘令乃高圜公也。
又聞南京已遣北兵二萬敵左昆山,另一萬為應援。
監國時在北師營中,即壽日亦不令歸。
”(22頁) “二十五日,草拒辭之啟。
聞左昆山已襲取南京,立藩封。
北師将有五百守紹興。
而楊臆生來訪,又雲劉鶴洲兵亦将近定海矣&hellip&hellip家仆從城中至,雲北師已遣二官、四丁來促惠藩過省,并緻書商登翁、姜箴勝、劉念台、高硁齋及予,其官寓水澄巷,書系府陰陽生送&hellip&hellip少頃,奕遠來,過城中,則已赍貝勒之書,内稱大清國貝勒緻書祁先生,詞多四六語也。
”(22頁) “二十六日,另作一揭辭陳東溟,以再遣聘則必死為辭,陳已用事北師為總鎮也。
又作薦賢自代啟,欲薦任君(君平)、項君允師、戴見龍而不果行。
”(22頁) “二十七日,項遊戎之使者來,雲林國棟已赴台州任。
得任君平書,雲一出則可旋轉清甯,胸有成竹,但當世無用之耳&hellip&hellip得張蓬元書,言北師于陳東溟初議和時,許浙江一省存我明血食,及東溟再往議,亦雲即入武林,而郊迎貝勒亦明言之。
及後見争界之啟,乃始恚而集衆诟詈,留監國不遣矣。
”(22頁)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得奕遠侄書,言北師有投營回北之意。
”(23頁) “閏六月初一日&hellip&hellip家奴送省報,知司理陳公祖已升守道。
”(23頁) “初二日,李大生年兄過訪&hellip&hellip言金華有義兵,同方國安、馬瑤草之兵拒北師。
又得北關使者鄭君正學書,言清兵将去,慮方、馬之兵入武林。
”(23頁) “初四日&hellip&hellip奕遠又述張蓬元令孫言,八王子已破江西,招降左良玉兵,将自徽州會兵武林班師,吳三桂已自廣西收廣東窺閩矣。
”(23頁) 案:祁公日記止于閏六月初四日,初六日五鼓即殉節矣。
29.1.16&mdash1.17 第二節 魯王與唐王 一、魯王、唐王分立浙、閩 1.魯王以海 《明史》一百十六《諸王傳一·太祖諸子·魯荒王檀傳》:“魯荒王檀,太祖第十子。
洪武三年生,生兩月而封。
十八年就藩兖州&hellip&hellip二十二年薨&hellip&hellip憲王壽僁&hellip&hellip崇祯九年薨。
弟肅王壽镛嗣,薨。
子以派嗣,十五年,大清兵克兖州,被執,死。
弟以海轉徙台州,張國維等迎居于紹興,号魯監國。
順治三年六月,大兵克紹興,以海遁入海。
久之,居金門,鄭成功禮待頗恭。
既而懈,以海不能平,将往南澳。
成功使人沉之海中。
” 《南明野史》附錄《魯監國載略》:“十七年二月甲戌,王嗣位。
三月,北都陷,王遂南奔。
” 又,“弘光乙酉四月,聖安命移江、廣,道浙江,暫駐台州”。
案:在紹興監國一年,入海監國十年,島居七年,卒。
2.魯王監國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二年六月:“時大兵已定南京,故明鎮江守将總兵官鄭鴻逵等擁衆還閩,沿道焚掠,大兵進徇,常州、蘇州皆下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趨杭州。
故明潞王常淓方流寓于杭,諸臣聞福王見執,請常淓監國,不受。
不數日大兵至,常淓從巡撫張秉貞及陳洪範等計,率衆開門迎降。
” 又,“時浙江屬郡多歸降,甯波惟一同知治府事,已赍圖籍迎附。
故明刑部員外郎錢肅樂(字希聲,鄞縣人)力議拒守,士民集者數萬人。
肅樂乃建牙行事郡中,(案:總兵王之仁既納款而悔,入城與肅樂締盟共守。
王之仁,大興人,崇祯時太監王之心之弟。
)聞魯王以海在台州,遣舉人張煌言(鄞縣人)奉表請監國,會諸生鄭遵謙(會稽人,山西佥事鄭之尹之子)殺招撫使于江上,與兵部尚書張國維(字玉笥,東陽人)等舉兵紹興,給事中熊汝霖(字雨殷,餘姚人)、九江兵備佥事孫嘉績(字碩膚,餘姚人)等自餘姚應之。
國維自迎以海于台州,以海即日赴紹興,用方逢年(遂安人,崇祯間大學士)議,稱為魯監國,以國維為太傅、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督師江上。
畫錢塘而守。
(案:以熊汝霖、孫嘉績為右佥都禦史,錢肅樂為右副都禦史,并督師防江。
)總兵官方國安(貴陽人)亦自金華至,與王之仁等皆加封爵,樹木城于緣江要害,聯合諸營為持久計。
(案:時之仁、國安兵食用甯波、紹興、台州三郡田賦,而肅樂兵資富室助饷,不能繼,恒缺食。
)” 3.魯王以海世系 魯王以海,明太祖第十子魯荒王檀九世孫。
(《明史》一一六) 4.唐王聿鍵世系 唐王聿鍵,明太祖第二十三子唐定王桱九世孫。
(《明史》一一八) 5.唐王聿鍵 《明史》一百十八《諸王傳三·太祖諸子三·唐定王桱傳》:“唐定王桱,太祖第二十三子。
洪武二十四年封。
永樂六年就藩南陽。
十三年薨&hellip&hellip崇祯五年碩熿薨,聿鍵嗣。
七年,流賊大熾,蠲金築南陽城,又援潞藩例,乞增兵三千人。
不許。
九年秋八月,京師戒嚴,倡議勤王。
诏切責,勒還國。
事定,下部議,廢為庶人,幽之鳳陽。
弟聿镆嗣。
十四年,李自成陷南陽,聿镆遇害。
十七年,京師陷,福王由崧立于南京,乃赦聿鍵出。
大清順治二年五月,南都降。
聿鍵行至杭,遇鎮江總兵官鄭鴻逵、戶部郎中蘇觀生,遂奉入閩。
南安伯鄭芝龍、巡撫都禦史張肯堂與禮部尚書黃道周等定議,奉王稱監國。
閏六月丁未,遂立于福州,号隆武,改福州為天興府&hellip&hellip聿鍵好學,通典故,然權在鄭氏,不能有所為。
是年八月,芝龍議簡戰守兵二十餘萬,計饷不支其半。
請預借兩稅一年,令群下捐俸,勸紳士輸助,征府縣銀谷未解者。
官吏督迫,闾裡騷然。
又廣開事例,猶苦不足。
仙霞嶺守關兵僅數百人,皆不堪用。
聿鍵屢促芝龍出兵,辄以饷诎辭。
久之,芝龍知衆論不平,乃請以(鄭)鴻逵出浙東,(鄭)彩出江西,各擁兵數千,号數萬。
既行,托候饷,皆行百裡而還。
先是,黃道周知芝龍無意出師,自請行,從廣信趨婺源,兵潰死事,詳《道周傳》。
是時,李自成兵敗,走死通山。
其兄子李錦帥衆降于湖廣總督何騰蛟,一時增兵十餘萬。
侍郎楊廷麟、祭酒劉同升起兵複吉安、臨江。
于是廷麟等請聿鍵出江右,騰蛟請出湖南。
原任知州金堡言騰蛟可恃,芝龍不可恃,宜棄閩就楚。
聿鍵大喜,授堡給事中,遣觀生先行募兵。
先是,靖江王亨嘉僭稱監國,不奉聿鍵命,為巡撫瞿式耜等所擒,以捷聞。
而魯王以海又稱監國于紹興,拒聿鍵使者,故聿鍵決意出江西、湖廣。
十二月發福州,駐建甯。
廣東布政湯來賀運饷十萬由海道至。
明年二月駐延平。
三月,大清兵取吉安、撫州,圍楊廷麟于贛州。
尚書郭維經出閩,募兵援贛。
六月,大兵克紹興,魯王以海遁入海,閩中大震&hellip&hellip七月,何騰蛟遣使迎聿鍵,将至韶州。
唯時我兵已抵閩關&hellip&hellip八月,聿鍵出走,數日方至汀州。
大兵奄至,從官奔散,與妃曾氏俱被執。
妃至九泷投于水,聿鍵死于福州。
” 6.靖江王亨嘉世系 靖江王亨嘉,太祖從孫守謙之十世孫,太祖之第十三世從孫也。
思宗之族侄,唐王聿鍵之族曾孫。
(《明史》一一八) 二、魯王入海與唐王之亡 1.魯王、唐王之水火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二年十月:“唐王聿鍵使給事中劉中藻(福安人)頒诏浙東,時求富貴者争欲應之,魯王以海下令将返台州,熊汝霖獨出檄嚴拒不納。
張國維馳書上聿鍵(案:略言國當大變,凡為高皇帝子孫臣庶,所宜同心并力,共圖興複,成功之後,入關者王,且監國當人心渙散之日,鸠集為勞,一旦南拜正朔鞭長不及,悔莫可追)。
聿鍵乃召中藻還,自是閩浙如水火矣。
(案曰:&lsquo唐王假息閩海,魯王竊據紹興,其地正相唇齒,乃不能同心協力,各圖擅地,竊号稱尊,而其臣又複懷挾私心,自分畛域,一則拒其使命,一則戮及使臣,彼此猜嫌,竟成水火,以敗逃窮蹙之時,蠻觸紛争,偷安旦夕,宜乎天兵飛渡,越、閩不旋踵而削平也。
&rsquo)”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三年三月:“魯王以海複遣柯夏卿、曹惟才聘于唐王聿鍵,聿鍵加夏卿兵部尚書,惟才光祿寺卿,手書報以海(案曰:&lsquo吾無子,王為皇太子侄,同心戮力,共拜孝陵,吾有天下,終緻于王&hellip&hellip&rsquo),遣佥都禦史陸清源(平湖人)赍饷銀十萬兩犒勞浙東軍士,方國安縱兵盡奪其饷,留清源軍中,且出檄數聿鍵罪,張國維歎曰:&lsquo曲在我矣。
&rsquo(案:時以海兵力孱弱,武将橫甚,競營高爵,請乞無厭。
)” 2.魯王入海
與李自成同邑,同起為盜&hellip&hellip自成妻邢氏繎武多智,掌軍資,每日支糧仗。
傑過氏營,分合符驗。
氏偉傑貌,與之通,恐自成覺,謀歸降。
次年(崇祯八年)八月遂竊邢氏來歸&hellip&hellip十七年進傑總兵&hellip&hellip京師陷,傑南走,福王封傑興平伯,列于四鎮,領揚州,駐城外。
傑固欲入城,揚州民畏傑不納。
傑攻城急,日掠廂村婦女,民益惡之&hellip&hellip堅守月餘。
傑知不可攻,意稍怠。
閣部史可法議以瓜州予傑,乃止。
” 《明史》二百六十八《黃得功傳》:“黃得功,号虎山,開原衛人。
其先自合肥徙&hellip&hellip十七年封靖南伯。
福王立江南,進封侯。
旋命與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為四鎮。
初,督輔史可法慮傑跋扈難制,故置得功儀真,陰相牽制。
适登萊總兵黃蜚将之任&hellip&hellip得功率騎三百由揚州往高郵迎之&hellip&hellip傑素忌得功,又疑圖己,乃伏精卒道中邀擊之。
得功行至土橋,方作食。
伏起出不意,上馬舉鐵鞭,飛矢雨集。
馬踣,騰他騎馳&hellip&hellip遂疾馳至大軍得免。
方鬥時,傑潛師搗儀真,得功兵頗傷,而所俱行三百騎皆殁&hellip&hellip可法命監軍萬元吉和解之,不可。
會得功有母喪,可法來吊,語之&hellip&hellip得功色稍和,終以所殺亡多為恨。
可法令傑償其馬,複出千金為母。
得功不得已,聽之。
明年,傑欲趨河南,規取中原。
诏得功與劉良佐守邳、徐。
傑死,得功還儀真。
傑家并将士妻子尚留揚州,得功謀襲之。
朝廷急遣盧九德谕止,得功遂移鎮廬州。
” 5.左良玉之叛 《明史》二百七十三《左良玉傳》:“左良玉,字昆山,臨清人&hellip&hellip崇祯&hellip&hellip十七年正三月,诏封良玉為甯南伯,畀其子夢庚平賊将軍印,功成世守武昌&hellip&hellip福王立,晉良玉為侯&hellip&hellip而以上流之事專委良玉&hellip&hellip時李自成敗于關門,良玉得以其間稍複楚西境之荊州、德安、承天。
而湖廣巡撫何騰蛟及總督袁繼鹹居江西,皆與良玉善,南都倚為屏蔽。
良玉兵八十萬,号百萬&hellip&hellip諸鎮兵惟高傑最強,不及良玉遠甚。
然良玉自朱仙鎮之敗(案:十五年三月,良玉兵與李自成戰于朱仙鎮,大敗),精銳略盡,其後歸者多烏合,軍容雖壯,法令不複相懾&hellip&hellip而是時,良玉已老且病,無中原意矣。
良玉之起由侯恂。
恂,故東林也。
馬士英、阮大铖用事,慮東林倚良玉為難,謾語修好,而陰忌之,築闆矶城為西防。
良玉歎曰:&lsquo今西何所防,殆防我耳。
&rsquo會朝事日非,監軍禦史黃澍&hellip&hellip與諸将日以清君側為請,良玉躊躇弗應。
亡何,有北來太子事,澍借此激衆以報己怨,召三十六營大将與之盟。
良玉反意乃決。
傳檄讨馬士英,自漢口達蕲州,列舟二百餘裡。
良玉疾已劇&hellip&hellip嘔血數升,是夜死&hellip&hellip諸将秘不發喪,共推其子夢庚為留後。
七日,軍東下,朝命黃得功渡江防剿&hellip&hellip諸軍自彭澤下,連陷建德、東流,殘安慶城&hellip&hellip時大清兵已下泗州,逼儀真矣。
夢庚遂偕澍以衆降于九江。
” 四、清軍之南下 1.多爾衮緻史可法書 順治《東華錄》三,順治元年七月丙戌朔,“壬子,攝政睿親王令南來副将韓拱薇、參将陳萬春等赍書緻史可法曰:&lsquo&hellip&hellip比聞道途紛紛,多謂金陵有自立者。
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
《春秋》之義,有賊不讨,則故君不得書葬,新君不得書即位,所以防亂臣賊子,法至嚴也。
闖賊李自成稱兵犯阙,手毒君親,中國臣民不聞加遺一矢,平西王吳三桂介在東陲,獨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義,念累世之宿好,棄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驅除鼠狗&hellip&hellip方拟秋高氣爽,遣将西征,傳檄江南,聯兵河朔,陳師鞫旅,戮力同心,報乃君國之仇,彰我朝廷之德。
豈意南州諸君子,苟安旦夕,弗審事機,聊慕虛名,頓忘實害,予甚惑之。
國家之撫定燕都,乃得之于闖賊,非取之于明朝也。
賊毀明朝之廟主,辱及先人。
我國家不憚征繕之勞,悉索敝賦,代為雪恥,孝子仁人當如何感恩圖報?茲乃乘逆寇稽誅,王師暫息,遂欲雄據江南,坐享漁人之利,揆諸情理,豈可謂平&hellip&hellip夫闖賊但為明朝祟耳,未嘗得罪于我國家也。
徒以薄海同仇,特申大義,今若擁号稱尊,便是天有二日,俨為勍敵,予将簡西行之銳轉旆東征,且拟釋彼重誅,命為前導&hellip&hellip諸君子果識時知命,笃念故主,厚愛賢王,宜勸令削号歸藩,永綏福祿,朝廷當待以虞賓&hellip&hellip位在諸王侯上&hellip&hellip兵行在即,可西可東,南國安危在此一舉。
願諸君子同以讨賊為心,毋貪一身瞬息之榮,而重故國無窮之禍,為亂臣賊子所笑。
&rsquo” 談遷《棗林雜俎·逸典類》,“寓書史可法”條:“史相國在揚州,清人寓書雲&lsquo攝政王緻書史相國執事&rsquo雲雲。
自稱本朝字擡出,史相國字平行,黃紙如诏敕,又硃圈其句。
華亭包爾庚于沔陽黃日芳處見之。
日芳,庚辰進士,相國俾答書,詞頗峻,相國删潤,曰:&lsquo不必口角也。
&rsquo今日芳刻其原草。
赍使某雖北人,傾心南國,雲和議可成。
至見南事紛紛,歎曰:&lsquo河上不講,将講之江上矣。
&rsquo後大哭而去。
” 案:天挺嘗見某筆記謂多爾衮書草之某明臣(李雯〔舒章〕),其人後亦南下,待考。
33.4.25 案:史書或又謂出史幕何亮功手。
亦待查。
33.4.2 案:多爾衮緻史可法書,《東華錄》系于順治元年七月二十七日丙戌,《祁彪佳日記》九月初八日有“得觀奴虜緻史道林書,引經責備,大都南官筆也”(40頁)之語,時祁在蘇州,則書到南中必在此以前。
多爾衮書中有“方拟秋高氣爽,遣将西征,傳檄江南,聯兵河朔”之語,則作書不在九月後;史可法答多爾衮書有“謹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連兵西讨,是以王師既發,複次江淮,乃辱明誨,引《春秋》大義相诘責”等語,則書以八月到南中為較合,而《東華錄》書發于七月二十七日亦可信。
1953.6.1 2.史可法緻多爾衮書 《禦批通鑒輯覽》卷一一六注: “南中向接好音,法随遣使問訊吳大将軍,未敢遽通左右,非委隆誼于草莽也,誠以大夫無私交,《春秋》之義,今倥偬之際,忽捧琬琰之章,真不啻從天而降也。
循讀再三,殷殷至意,若以逆賊尚稽天讨,煩貴國憂,法且感且愧。
懼左右不察,謂南中人民女偷安江左,竟忘君父之怨,敬為貴國一詳陳之&hellip&hellip師次淮上,兇問遂來&hellip&hellip爾時南中臣民&hellip&hellip無不拊膺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兇仇&hellip&hellip今上&hellip&hellip以(五月)十五日正位南都&hellip&hellip越數日,遂命法視師江北,刻日西征。
忽傳我大将吳三桂借兵貴國,破走逆賤,為我先皇帝後發喪成禮,掃清宮阙,撫輯群黎,且罷薙發之令,示不忘本朝。
此等舉動,振古铄今,凡大明臣子無不長跽北向,頂禮加額,又豈但如明谕所雲感恩圖報已乎?謹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連兵西讨。
是以王師既發,複次江淮。
乃辱明誨,引春秋大義來相诘責&hellip&hellip貴國昔在先朝,夙膺封号,載在盟府,甯不聞乎?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複著于《春秋》矣&hellip&hellip況貴國笃念世好,兵以義動,萬代瞻仰,在此一舉。
若乃乘我蒙難,棄好崇仇,規此幅員,為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終,為賊人所竊笑也&hellip&hellip今上天縱英明,刻刻以複仇為念,廟堂之上和衷體國,介胄之士飲泣枕戈,忠義民兵願為國死,竊以為天亡逆闖,當不越于斯時矣。
《語》曰:&lsquo樹德務滋,除惡務盡。
&rsquo今逆賊未服天誅,諜知卷土西秦,方圖報複,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
伏乞堅同仇之誼,全始終之德,合師進讨,問罪秦中,共枭逆賊之頭,以洩敷天之憤,則貴國義問炤燿千秋,本朝圖報惟力是視。
從此兩國世通盟好,傳之無窮,不亦休乎?至于牛耳之盟,則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盤盂從事矣。
法北望陵廟,無涕可揮,身蹈大戮,罪應萬死。
所以不即從先帝者,實為社稷之故。
傳曰:&lsquo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rsquo,法處今日,鞠躬緻命,克盡臣節,所以報也。
惟殿下實昭鑒之。
” 案:史氏此書據乾隆禦批“因命儒臣物色之書市及藏書家,則亦不可得,複命索之于内閣冊庫,乃始得焉”。
又,《輯覽》系此書于甲申十月,多铎下江南之前。
又,史氏書中所謂“遣使犒師”當指左懋第,左以十月朔至張家灣,見同書七月。
1952.7.16 3.多铎南征福王 《清史稿》二百十八《列傳五·諸王傳四·豫通親王多铎傳》:“豫通親王多铎,太祖第十五子。
初封貝勒&hellip&hellip崇德&hellip&hellip七年&hellip&hellip叙功,進豫郡王&hellip&hellip順治元年四月,從睿親王多爾衮入關,破李自成,進親王。
命為定國大将軍,南征(事在元年十月),定懷慶。
進次孟津,遣&hellip&hellip圖賴率兵先渡,自成守将走&hellip&hellip再進次陝州,克靈寶。
再進,距潼關二十裡,自成兵據山列營&hellip&hellip擊破之。
二年正月,自成親率步騎迎戰,師奮擊,殲其步卒,騎卒奔潰&hellip&hellip自成精銳略盡,遁歸西安&hellip&hellip二月,诏以陝西賊付英親王阿濟格,趣多铎自河南趨淮、揚。
(案:上年十月原命阿濟格為靖遠大将軍,率師西讨李自成,多铎為定國大将軍,率師征江南;又因流寇攻懷慶急,複命多铎入豫轉陝,見《東華錄》十月丙子。
)師退,徇南陽、開封,趨歸德,諸州縣悉降&hellip&hellip四月,師進次泗州,渡淮,趨揚州,遣兵部尚書漢岱等先驅,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
五月,師再進,次揚子江北岸,明将鄭鴻逵等以水師守瓜洲、儀真。
師列營相持,造船二百餘&hellip&hellip渡江。
明福王由崧走太平。
師再進,明忻城伯趙之龍等率文武将吏,籍馬步兵二十三萬有奇,使迎師。
多铎至南京,承制受其降,撫輯遺民。
遣貝勒尼堪、貝子屯齊徇太平,追擊明福王。
福王複走蕪湖,圖賴等邀之江口,擊殺明将黃得功,獲福王。
捷聞,上遣侍臣慰勞。
明潞王常淓守杭州,遣貝勒博洛率師讨之,潞王降,江浙底定&hellip&hellip别遣精奇尼哈番吳兆勝徇廬江、和州,并下。
诏遣貝勒勒克德渾代鎮江甯,召多铎還京師。
” 4.滿洲南征告示 《江南聞見錄》(《明季稗史初編》卷十九):“(乙酉五月)十四日,北兵至城&hellip&hellip李喬攜進大清告示,遍挂通衢,民心稍定。
告示二道:&lsquo大清國攝政叔父王令旨,曉谕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廣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知道,爾南方諸臣,當明朝崇祯皇帝遭難,陵阙焚毀,國破家亡,不遺一兵,不發一矢,不見流賊一面,如虎(“虎”《東華錄》作“鼠”)藏穴,其罪一也。
及我兵進剿,流賊西奔,爾南方尚未知京師确信,又無遺诏,擅立福王,其罪二也。
流賊為爾大仇,不思征讨,而諸将各自擁衆擾害良民,自生反側以啟兵端,其罪三也。
惟此三罪,天下所共憤,王法所不赦,予是以恭承天命,爰整六師,問罪征讨。
凡各處文武官員,率先以城池地方投順者,論功大小,各升一級,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為俘。
倘福王悔悟前非,自投軍前,當釋其前罪,與明朝諸王一體優待。
其福王親信諸臣,早知改過歸誠,亦論功次大小。
檄到之處,民人毋得驚惶奔竄,農商照常安業,城市秋毫無犯,鄉村安堵如故。
但所用糧料草束俱須預備,運送軍前,兵部作速發牌出令,各處官員軍民人等及早互相傳說,毋得遲延,緻稽軍務,特茲曉谕,鹹使聞知。
順治二年五月日。
&rsquo” 5.多铎南征告示 《明季稗史》十九《江南聞見錄》:“欽命定國大将軍豫王令旨,谕南京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知悉。
餘奉聖旨統領大兵勘定禍亂,順者招撫,逆者剿除&hellip&hellip昨大兵至維揚,城内官員軍民撄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禍福諄諄曉谕。
遲延數日,官員終于抗命,然後攻城屠戮,妻子為俘,是豈餘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
嗣後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鑒&hellip&hellip今福王僭稱尊号,沈湎酒色,信任佥壬,生民日瘁。
文臣弄權,隻知作惡納賄&hellip&hellip武臣要君,惟思假威跋扈。
上下離心,生民塗炭極矣。
予念至此,感歎不已,故奉天伐罪,救民水火。
合行曉谕。
” 6.清軍南下之劫掠 《明季稗史》十三《嘉定屠城紀略》:“(順治二年、弘光元年,乙酉,1645)閏六月初六日,(張)維熙(清授新邑令)複入縣。
初八日,清将李成棟偏裨将梁得勝等以百餘艘載步騎二千鎮守吳淞。
是夕,泊東關外,恣百姓聚觀。
傳令索取婆子,維熙以角妓應之,成棟大喜&hellip&hellip黎明,從陸路往吳淞,不甚剽掠。
惟初七日騎兵先至者,過新泾鎮,大肆淫虐,婦女不勝其嬲,斃者七人&hellip&hellip十二日&hellip&hellip王家宅鄉兵最稱完整&hellip&hellip至是首犯清兵&hellip&hellip競舉火擲得勝船。
成棟自下維揚、金陵、京口、毘陵諸處,所獲精金、美玉、名劍、寶刀無算,悉付一燼,未及毀者盡為鄉兵所擄。
船中多載婦女,已悉被焚&hellip&hellip成棟窘迫無計,惟縱兵大掠。
西至月浦、羅店,南至江灣、楊家行,北至錢家樓、施家巷,居人遷徙略盡。
” 又,“七月初一日&hellip&hellip成棟大陳兵仗,踞鄉兵所架高台,麾兵入鎮肆行屠戮,共殺一千七十三人,擄去婦女無算,選美婦室女數十人,置宣氏宅,慮有逃逸,悉去衣裙,淫蠱毒虐,不可名狀”。
又,“(七月初四日)城之被破,在東關北偏第一鋪,成棟尚在東關外小武當廟中。
辰刻,乃開門入,下令屠城,約聞一炮,兵丁遂得肆其殺戮,家至戶到,小街僻巷,無不窮搜,亂葦從棘,必用槍亂攪,知無人然後已。
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蠻子獻寶,其人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
遇他兵,脅取如前,所獻不多,辄砍三刀,至物盡則殺。
故僵屍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使然,非一人所緻也”。
《明季稗史》二十七《揚州十日記》(王秀楚記):“乙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揚州,閉城禦敵,至二十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内,各有兵守&hellip&hellip忽叩門聲急,則鄰人相約共迎王師,設案焚香,示不敢抗&hellip&hellip予趨出望,北來數騎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
是時,人自為守,往來不通,雖相違咫尺而聲息莫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
然意頗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問,或有不應,雖操刀相向,尚不及人&hellip&hellip天漸暮,大兵殺人聲已徹門外&hellip&hellip門外哀痛之聲悚耳懾魄,延至夜靜&hellip&hellip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餘處,遠者不計其數。
赤光相映如霞電,烞聲轟耳不絕。
隐隐又聞擊楚聲,哀風凄切,慘不可狀&hellip&hellip忽來婦人内有呼予者,視之,乃餘友朱書兄之二妾也,餘急止之。
二妾皆散發露肉,足深入泥中沒胫,一妾猶抱一女,卒鞭而擲之泥中,旋即驅走。
一卒提刀前導,一卒橫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
數十人如軀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撻,或即殺之。
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
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
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
” 又,“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予蹲亂草中&hellip&hellip魂少定而殺聲逼至,刀環響處,怆呼亂起,齊聲乞命者,或數十人,或百餘人。
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狀,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
至于紛紛子女,百口交啼,哀鳴動地,更無論矣。
至午後,積屍如山,殺掠更甚&hellip&hellip一小兒,兒呼母索食,卒怒,一擊腦碎而死&hellip&hellip伯兄忽走來,赤身披發,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
予僅存一錠,出以獻卒,而卒怒甚,舉刀擊兄,兄輾轉地上,流血滿身。
彭兒拉卒涕泣求免(原注:&lsquo時年五歲&rsquo),卒以兒衣拭刀血再擊,而兄将死矣。
旋拉餘發索金,刀背亂擊不止,予訴金盡,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
卒索予發至洪宅,予婦衣物置兩甕中,倒覆階下,盡發以供其取。
凡金珠之類無不要,而衣服擇好者取焉。
見兒項有銀鎖,将刀割去&hellip&hellip是日聞封刀之語,衆心稍定。
明日為五月朔日,勢雖不甚烈,然未嘗不殺掠,而富家大室,方且搜括無餘,子女由十餘歲起,搶掠殆無遺類”。
王士禛《香祖筆記》:“順治初,京師有賣水人趙遜,未有室家&hellip&hellip一日,于市中買一婦人,婦去其帕,則毵毵白,居然妪也。
遜&hellip&hellip以母事之&hellip&hellip妪感其忠厚&hellip&hellip越數日,于市中買一少女子,入門見妪,相抱痛哭,則妪之女也。
蓋母子俱為旗丁所掠而相失者,至是皆歸遜所&hellip&hellip妪又自言洪洞人。
” (案:洪洞在山西省南部沿汾水,其母女被掠或在讨李自成時也。
) 7.潞王常淓世系 潞王常淓,穆宗第四子潞簡王翊镠之子,太祖第十世孫;思宗之從叔,福王由崧之從叔。
潞簡王翊镠(10)&mdash&mdash常淓(11)(《明史》一二〇) 潞王常淓《明史》一百二十《諸王傳五·穆宗子潞簡王翊镠傳》:“翊镠(封于衛輝)好文,性勤饬,恒以歲入輸之朝,助工助邊無所惜,帝益善之&hellip&hellip世子常淓&hellip&hellip(萬曆)四十六年,常淓嗣。
崇祯中,流賊擾秦、晉、河北。
常淓疏告急,言:&lsquo衛輝城卑土惡,請選護衛三千人助守,捐歲入萬金資饷,不煩司農。
&rsquo朝廷嘉之。
盜發王妃冢,常淓上言:&lsquo賊延蔓漸及江北,鳳、泗陵寝可虞,宜早行剿滅。
&rsquo時諸藩中能急國難者,惟周、潞二王雲。
後賊躏中州,常淓流寓于杭。
順治二年六月降于我大清。
” 8.南明潞王監國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第六冊(紹興縣修志會鉛印本)《乙酉日曆》: 乙酉(弘光元年)五月二十八日:“是日,家奴從城來,知皇太後廿五日莅武林,馬瑤草帥黔兵駐紮湧金、錢塘門外,見太後懿旨數道。
”(16頁) 六月初四日:“先是,初二日,山陰令傳太後懿旨,召浙直諸臣錢龍錫等與閣部議事,予亦與焉。
是日,草疏以病辭&hellip&hellip又作書與内監孫公德化,總督張蓬元及任君平、姚玄叔。
”(17頁) “初九日,家仆從武林來,乃知潞藩于初七日受皇太後命,初八日登監國之位矣。
蓋奸人為假報武林,日日報捷,日日迎駕。
初六日早,撫按尚欲出關,總鎮王之仁已至崇德,及初六下午,大珰數人來,乃不能掩。
初七日,皇太後請潞藩,谕以監國之意,潞王堅辭,太後泣谕再三,乃受命。
初八日,登監國位,杭民大悅。
”(18頁) “十一日,得閱邸報,知黃石齋請監國亟設蘇松總督。
時少宰王東裡避難至杭州,承旨覆疏,遂以予姓名上&hellip&hellip又請以朱未孩督洪日升兵守獨松關。
予已得俞旨,而虜信甚緊,遂不及見矣。
王東裡又疏請解馬瑤草兵柄、罷彭雲巢,皆大快人意,而旨皆不及見也&hellip&hellip顧南金自武林來,雲監國頗屬意于予,欲以為大司寇、少司馬,然未聞總督也&hellip&hellip先是,錢牧齋有密啟上潞藩,又一疏與顧南金,托吳門安撫周子敬緻之。
及楊龍友殺安撫黃家鼎而子敬逃,北兵遂于初四日到吳門矣。
至錢之密啟,顧南金于初八日緻承奉李進啟上,然是日已傳北兵信緊,監國有幸越之意矣。
”(18&mdash19頁) “六月十二日,作書與王東裡、孫、李兩中貴,辭總督,然未見令旨,蓋因北信甚緊,監國有谕亦未及頒,故此旨亦中寝耳。
先是,予于初六日上辭太後召命疏,馬瑤草已票拟。
而因訛傳駕至,太後遂不下懿旨。
至是,總督之命亦未及見,不知所授何官,時事至此,真堪痛哭矣。
午後聞予村有與兵格鬥者,亟遣人止,已決裂&hellip&hellip亟作書緻王九如,自亦乘舟至梅墅,而男女驚逃已載道矣&hellip&hellip值顧南金為予村調停于九如處來,予又同之并文載弟拜九如,各兵乃斂迹去。
九如雲:&lsquo監國已議降,予意不欲,故收各兵歸定海,予亦旋欲遁矣。
&rsquo”(19頁) “十三日&hellip&hellip得少宰王東裡書,乃知虜已迫武林,監國有谕未及頒而百官散,予總督亦奉令旨而亦未及頒矣。
王于鼈子門逃去,至白洋相近之湖頂,緻書于予。
”(19頁) 六月“十四日,吳思行自武林探歸,親見北兵于十三日午後入城。
初有安撫牌至,方鎮國安碎其牌,欲與交戰,監國犒之師二萬金。
及北兵至,止發數铳即逃。
以木排渡江,搶義橋、店口一帶,至諸暨矣。
&hellip&hellip少頃,武林莊仆至,攜任君平、姚玄叔書來,乃十三日午前事,止雲北兵過崇德耳。
馬瑤草已登舟,監國追回,住于項孝廉家,後亦同方國安遁矣&hellip&hellip馬兵已有至錢清者&hellip&hellip”(20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知)方兵至諸暨,馬兵有自海塘遁者,吾鄉可無潰兵之擾矣。
”(20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得王雲岫、吳期生諸書,知豫王已至,北兵皆令劄城外,婦女令遷入城内避之。
在先擄掠者,皆發還。
因搜殺方兵,居民延及頗多。
監國與之對拜,豫王稱為宗兄。
監國大犒師,止受酒米而卻銀币。
陳東溟已議和歸,和議尚未成也。
先一日,劉先生有挾惠藩至閩圖興複之意,乃令錢欽之召孝會諸君,及至則以事不能成,惟自己絕食待盡而已。
”(20頁) 六月“十八日&hellip&hellip是日,聞十七日巳刻鄉間訛傳北兵且至,柯橋、梅市一帶男婦盡逃”。
(20頁) “十九日&hellip&hellip家仆從城中來,得于瀛長公祖、鄭素予、張金吾翕之答予書,乃聞北兵欲聯木渡江,為風潮所壞,豫王斬為首者八人。
惠藩于十七日已具表犒師,遣官入武林。
張别駕具冊,同越中三十九坊耆老以銀币等物十八日去矣。
于穎長公祖挂冠去,惠藩遣承奉追回。
山陰徐父母、會稽楊父母皆挂冠去,生員有同降表行者。
會稽邑署前有大書&lsquo清國順民&rsquo之牌以售錢,耆老舟中亦揭&lsquo清朝禦貢&rsquo為字。
武林各官皆繳印,候另行鑄給。
撫軍且遣官至越催印冊。
人心至此,崩潰極矣&hellip&hellip得奕遠侄書,雲道瞻侄因獻八策于清朝,已授官矣。
未知果否&hellip&hellip是日,聞有已縱獄囚于南池強搶,人有戒心。
”(21頁) 六月“二十日&hellip&hellip家奴從梅市來,知水村連日有搶劫,江頭宋如鏡系青衿,與僧空生為盜,被擒,陳司理立斬之”。
(21頁) “二十三日&hellip&hellip得商外父書,知張三府已投冊歸,即授越之府正。
各坊衿耆皆歸,相傳北師以鄉紳未出,意頗不惬,且訛傳廿五日有限諸紳朝見語。
及外父遣内兄詢之張公祖,絕無有也。
惟見水陸大将軍一示,謂鄉紳潛匿山中,不體安撫至意,恐為地棍貧民所掠,深示拊恤之語。
”(21&mdash22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奕遠侄遣急足來,雲陳東溟已升正巡撫,張坤庵為副巡撫。
陳之差官語張蓬元,北師已征聘劉念台、高硁齋、錢禦冷、方書田、徐虞求及予矣。
得省報,知杭州府正即授本府生員顧明彪,錢塘令乃高圜公也。
又聞南京已遣北兵二萬敵左昆山,另一萬為應援。
監國時在北師營中,即壽日亦不令歸。
”(22頁) “二十五日,草拒辭之啟。
聞左昆山已襲取南京,立藩封。
北師将有五百守紹興。
而楊臆生來訪,又雲劉鶴洲兵亦将近定海矣&hellip&hellip家仆從城中至,雲北師已遣二官、四丁來促惠藩過省,并緻書商登翁、姜箴勝、劉念台、高硁齋及予,其官寓水澄巷,書系府陰陽生送&hellip&hellip少頃,奕遠來,過城中,則已赍貝勒之書,内稱大清國貝勒緻書祁先生,詞多四六語也。
”(22頁) “二十六日,另作一揭辭陳東溟,以再遣聘則必死為辭,陳已用事北師為總鎮也。
又作薦賢自代啟,欲薦任君(君平)、項君允師、戴見龍而不果行。
”(22頁) “二十七日,項遊戎之使者來,雲林國棟已赴台州任。
得任君平書,雲一出則可旋轉清甯,胸有成竹,但當世無用之耳&hellip&hellip得張蓬元書,言北師于陳東溟初議和時,許浙江一省存我明血食,及東溟再往議,亦雲即入武林,而郊迎貝勒亦明言之。
及後見争界之啟,乃始恚而集衆诟詈,留監國不遣矣。
”(22頁)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得奕遠侄書,言北師有投營回北之意。
”(23頁) “閏六月初一日&hellip&hellip家奴送省報,知司理陳公祖已升守道。
”(23頁) “初二日,李大生年兄過訪&hellip&hellip言金華有義兵,同方國安、馬瑤草之兵拒北師。
又得北關使者鄭君正學書,言清兵将去,慮方、馬之兵入武林。
”(23頁) “初四日&hellip&hellip奕遠又述張蓬元令孫言,八王子已破江西,招降左良玉兵,将自徽州會兵武林班師,吳三桂已自廣西收廣東窺閩矣。
”(23頁) 案:祁公日記止于閏六月初四日,初六日五鼓即殉節矣。
29.1.16&mdash1.17 第二節 魯王與唐王 一、魯王、唐王分立浙、閩 1.魯王以海 《明史》一百十六《諸王傳一·太祖諸子·魯荒王檀傳》:“魯荒王檀,太祖第十子。
洪武三年生,生兩月而封。
十八年就藩兖州&hellip&hellip二十二年薨&hellip&hellip憲王壽僁&hellip&hellip崇祯九年薨。
弟肅王壽镛嗣,薨。
子以派嗣,十五年,大清兵克兖州,被執,死。
弟以海轉徙台州,張國維等迎居于紹興,号魯監國。
順治三年六月,大兵克紹興,以海遁入海。
久之,居金門,鄭成功禮待頗恭。
既而懈,以海不能平,将往南澳。
成功使人沉之海中。
” 《南明野史》附錄《魯監國載略》:“十七年二月甲戌,王嗣位。
三月,北都陷,王遂南奔。
” 又,“弘光乙酉四月,聖安命移江、廣,道浙江,暫駐台州”。
案:在紹興監國一年,入海監國十年,島居七年,卒。
2.魯王監國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二年六月:“時大兵已定南京,故明鎮江守将總兵官鄭鴻逵等擁衆還閩,沿道焚掠,大兵進徇,常州、蘇州皆下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趨杭州。
故明潞王常淓方流寓于杭,諸臣聞福王見執,請常淓監國,不受。
不數日大兵至,常淓從巡撫張秉貞及陳洪範等計,率衆開門迎降。
” 又,“時浙江屬郡多歸降,甯波惟一同知治府事,已赍圖籍迎附。
故明刑部員外郎錢肅樂(字希聲,鄞縣人)力議拒守,士民集者數萬人。
肅樂乃建牙行事郡中,(案:總兵王之仁既納款而悔,入城與肅樂締盟共守。
王之仁,大興人,崇祯時太監王之心之弟。
)聞魯王以海在台州,遣舉人張煌言(鄞縣人)奉表請監國,會諸生鄭遵謙(會稽人,山西佥事鄭之尹之子)殺招撫使于江上,與兵部尚書張國維(字玉笥,東陽人)等舉兵紹興,給事中熊汝霖(字雨殷,餘姚人)、九江兵備佥事孫嘉績(字碩膚,餘姚人)等自餘姚應之。
國維自迎以海于台州,以海即日赴紹興,用方逢年(遂安人,崇祯間大學士)議,稱為魯監國,以國維為太傅、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督師江上。
畫錢塘而守。
(案:以熊汝霖、孫嘉績為右佥都禦史,錢肅樂為右副都禦史,并督師防江。
)總兵官方國安(貴陽人)亦自金華至,與王之仁等皆加封爵,樹木城于緣江要害,聯合諸營為持久計。
(案:時之仁、國安兵食用甯波、紹興、台州三郡田賦,而肅樂兵資富室助饷,不能繼,恒缺食。
)” 3.魯王以海世系 魯王以海,明太祖第十子魯荒王檀九世孫。
(《明史》一一六) 4.唐王聿鍵世系 唐王聿鍵,明太祖第二十三子唐定王桱九世孫。
(《明史》一一八) 5.唐王聿鍵 《明史》一百十八《諸王傳三·太祖諸子三·唐定王桱傳》:“唐定王桱,太祖第二十三子。
洪武二十四年封。
永樂六年就藩南陽。
十三年薨&hellip&hellip崇祯五年碩熿薨,聿鍵嗣。
七年,流賊大熾,蠲金築南陽城,又援潞藩例,乞增兵三千人。
不許。
九年秋八月,京師戒嚴,倡議勤王。
诏切責,勒還國。
事定,下部議,廢為庶人,幽之鳳陽。
弟聿镆嗣。
十四年,李自成陷南陽,聿镆遇害。
十七年,京師陷,福王由崧立于南京,乃赦聿鍵出。
大清順治二年五月,南都降。
聿鍵行至杭,遇鎮江總兵官鄭鴻逵、戶部郎中蘇觀生,遂奉入閩。
南安伯鄭芝龍、巡撫都禦史張肯堂與禮部尚書黃道周等定議,奉王稱監國。
閏六月丁未,遂立于福州,号隆武,改福州為天興府&hellip&hellip聿鍵好學,通典故,然權在鄭氏,不能有所為。
是年八月,芝龍議簡戰守兵二十餘萬,計饷不支其半。
請預借兩稅一年,令群下捐俸,勸紳士輸助,征府縣銀谷未解者。
官吏督迫,闾裡騷然。
又廣開事例,猶苦不足。
仙霞嶺守關兵僅數百人,皆不堪用。
聿鍵屢促芝龍出兵,辄以饷诎辭。
久之,芝龍知衆論不平,乃請以(鄭)鴻逵出浙東,(鄭)彩出江西,各擁兵數千,号數萬。
既行,托候饷,皆行百裡而還。
先是,黃道周知芝龍無意出師,自請行,從廣信趨婺源,兵潰死事,詳《道周傳》。
是時,李自成兵敗,走死通山。
其兄子李錦帥衆降于湖廣總督何騰蛟,一時增兵十餘萬。
侍郎楊廷麟、祭酒劉同升起兵複吉安、臨江。
于是廷麟等請聿鍵出江右,騰蛟請出湖南。
原任知州金堡言騰蛟可恃,芝龍不可恃,宜棄閩就楚。
聿鍵大喜,授堡給事中,遣觀生先行募兵。
先是,靖江王亨嘉僭稱監國,不奉聿鍵命,為巡撫瞿式耜等所擒,以捷聞。
而魯王以海又稱監國于紹興,拒聿鍵使者,故聿鍵決意出江西、湖廣。
十二月發福州,駐建甯。
廣東布政湯來賀運饷十萬由海道至。
明年二月駐延平。
三月,大清兵取吉安、撫州,圍楊廷麟于贛州。
尚書郭維經出閩,募兵援贛。
六月,大兵克紹興,魯王以海遁入海,閩中大震&hellip&hellip七月,何騰蛟遣使迎聿鍵,将至韶州。
唯時我兵已抵閩關&hellip&hellip八月,聿鍵出走,數日方至汀州。
大兵奄至,從官奔散,與妃曾氏俱被執。
妃至九泷投于水,聿鍵死于福州。
” 6.靖江王亨嘉世系 靖江王亨嘉,太祖從孫守謙之十世孫,太祖之第十三世從孫也。
思宗之族侄,唐王聿鍵之族曾孫。
(《明史》一一八) 二、魯王入海與唐王之亡 1.魯王、唐王之水火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二年十月:“唐王聿鍵使給事中劉中藻(福安人)頒诏浙東,時求富貴者争欲應之,魯王以海下令将返台州,熊汝霖獨出檄嚴拒不納。
張國維馳書上聿鍵(案:略言國當大變,凡為高皇帝子孫臣庶,所宜同心并力,共圖興複,成功之後,入關者王,且監國當人心渙散之日,鸠集為勞,一旦南拜正朔鞭長不及,悔莫可追)。
聿鍵乃召中藻還,自是閩浙如水火矣。
(案曰:&lsquo唐王假息閩海,魯王竊據紹興,其地正相唇齒,乃不能同心協力,各圖擅地,竊号稱尊,而其臣又複懷挾私心,自分畛域,一則拒其使命,一則戮及使臣,彼此猜嫌,竟成水火,以敗逃窮蹙之時,蠻觸紛争,偷安旦夕,宜乎天兵飛渡,越、閩不旋踵而削平也。
&rsquo)” 《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三年三月:“魯王以海複遣柯夏卿、曹惟才聘于唐王聿鍵,聿鍵加夏卿兵部尚書,惟才光祿寺卿,手書報以海(案曰:&lsquo吾無子,王為皇太子侄,同心戮力,共拜孝陵,吾有天下,終緻于王&hellip&hellip&rsquo),遣佥都禦史陸清源(平湖人)赍饷銀十萬兩犒勞浙東軍士,方國安縱兵盡奪其饷,留清源軍中,且出檄數聿鍵罪,張國維歎曰:&lsquo曲在我矣。
&rsquo(案:時以海兵力孱弱,武将橫甚,競營高爵,請乞無厭。
)” 2.魯王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