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明清史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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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之分段 第一節 明史分段 一、明史分段私見 (此是一時所見,尚待詳定,天挺。

    ) 自元順帝至正八年(戊子,1348)方國珍起兵起至明太祖即位前(洪武元年、至正二十八年,戊申,1368)為前期。

    1348&mdash1368年,凡二十一年(至正八年至二十八年)。

    元末之亂與明之肇建,通史則并入元代,斷代則應補述,故為前期。

    自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1368)至武宗正德十六年(辛巳,1521)為一期。

    1368&mdash1521年,凡一百五十四年(太祖洪武31年、惠帝建文4年、成祖永樂22年、仁宗洪熙1年、宣宗宣德10年,共68年)。

    嘉靖以後宰相權重,朋黨漸起,宦官驕橫更甚,國力日蹙,外侮日亟,賦稅制度亦有變更(萬曆一條鞭法),故以嘉靖劃時代(為便利計,以即位之年起,下同)。

    在此期又分為兩段:自洪武元年(戊申,1368)至宣宗宣德十年(乙卯,1435)為一段。

    1368&mdash1435年,凡六十八年(詳見上注)。

    《明史》九《宣宗本紀》贊曰:“即位以後,吏稱其職,政得其平,綱紀修明,倉庾充羨,闾閻樂業,歲不能災。

    蓋明興至是曆年六十,民氣漸舒,蒸然有治平之象矣。

    ”又卷十五《孝宗本紀》贊曰:“仁(仁宗洪熙)、宣(宣宗宣德)之際,國勢初張,綱紀修立,淳樸未漓。

    ”蓋此段為明代國勢最強,民力最富時期。

    自英宗正統元年(丙辰,1436)至武宗正德十六年(辛巳,1521)為一段(土木之敗1449年,鄧茂之起1446年,葉宗留)。

    1436&mdash1521,凡八十六年(英宗正統14、景帝景泰7、英宗天順8、憲宗成化23、孝宗弘治18、武宗正德16)。

    《明史》十六《武宗本紀》贊曰:“明自正統(英宗)以來,國勢浸弱。

    ”又卷十二《英宗後紀》贊曰:“英宗承仁、宣之業,海内富庶,朝野清晏。

    &hellip&hellip綱紀未弛。

    獨以王振擅權開釁,遂至乘輿播遷。

    ”又卷十五《孝宗紀》贊曰:“成化(憲宗)以來,号為太平無事,而晏安則易耽怠玩,富盛則漸啟驕奢。

    ”(又曰:“明有天下,傳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稱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

    ”〔洪熙、宣德、弘治〕)卷十六《武宗本紀》贊又曰:“毅皇(武宗)手除逆瑾,躬禦邊寇,奮然欲以武功自雄,然耽樂嬉遊,暱近群小&hellip&hellip猶幸用人之柄躬自操持,而秉鈞諸臣補苴匡救,是以朝綱紊亂,而不底于危亡。

    ”案:蓋此段明之國威民力已漸替,幸賴舊德,尚可守成,得不滅亡。

    孝宗勤政愛民,武宗振奮一時,終不能望中興也。

     自世宗嘉靖元年(壬午,1522)至思宗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為一期,1522&mdash1644年,凡一百二十三年。

    在此期又分為兩段:自嘉靖元年(壬午,1522)至穆宗隆慶六年(壬申,1572)為一段。

    1522&mdash1572年,凡五十一年(世宗嘉靖45年,穆宗隆慶6年)。

    《明史》卷二十二《熹宗本紀》贊曰:“明自世宗(嘉靖)而後,綱紀日以陵夷。

    ”又卷十八《世宗本紀》贊曰:“若其時(指世宗嘉靖時)紛纭多故,将疲于邊,賊讧于内,而崇尚道教,享祀弗經,營建繁興,府藏告匮,百餘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替。

    ”又卷十九《穆宗本紀》贊曰:“穆宗在位六載&hellip&hellip第柄臣相軋,門戶漸開。

    ”案:蓋此段明世衰亂之象已見,外侮日亟矣。

    自神宗萬曆元年(癸酉,1573)至思宗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為一段。

    1573&mdash1644年,凡七十二年(神宗萬曆48年〔四十八年九月後為泰昌元年〕、光宗泰昌1年〔即萬曆四十八年〕、熹宗天啟7年、思宗崇祯17年)。

    《明史》二十一《神宗本紀》贊曰:“神宗沖齡踐阼,江陵秉政,綜核名實,國勢幾于富強。

    繼乃因循牽制,晏處深宮,綱紀廢弛,君臣否隔。

    于是小人好權趨利者馳骛追逐,與名節之士為仇雠,門戶紛然角立。

    馴至悊(天啟)、愍(崇祯),邪黨滋蔓。

    在廷正類無深識遠慮以折其機牙,而不勝忿激,交相攻讦,以至人主蓄疑,賢奸雜用,潰敗決裂,不可振救。

    故論者謂明之亡,實亡于神宗,豈不諒欤。

    ”又卷二十二《熹宗本紀》贊曰:“神宗(萬曆)末年,廢壞極矣。

    ”又曰:“重以帝(熹宗,天啟)之庸懦,婦寺竊柄,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雖欲不亡,何可得哉。

    ”又卷二十四《莊烈帝本紀》贊曰:“帝承神、熹之後,慨然有為。

    即位之初,沉機獨斷,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

    惜乎大勢已傾,積習難挽。

    在廷則門戶糾紛,疆場則将驕卒惰。

    兵荒四告,流寇蔓延。

    遂至潰爛而莫可救,可謂不幸也已。

    ”案:蓋此段明代雖有張居正短期柄政時之勵精圖治,但國力已衰,外侮已深,滅亡之象已成矣。

    明代有中興之望者一為武宗之初,一為神宗之初,惜為時均暫。

     自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五月福王即位,至桂王永曆十五年(辛醜,1661,清康熙順治十八年)為後期。

    1644&mdash1661年,凡十八年。

    &mdash&mdash南明事通史可入清代,斷代則宜兼述。

     元順帝至正八年(1348)至永曆十五年(1661),凡三百十四年。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至崇祯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