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之複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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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輯覽》一百十七,順治三年六月:“征南大将軍貝勒博洛等以五月二十日抵杭城,魯王以海諸軍列營錢塘江東岸,綿亘二百餘裡,舣舟江上以待。
大兵未具舟楫,不能渡。
忽江沙暴漲,水淺可涉。
二十七日,大兵策馬徑渡,方國安盡棄戰艦,拔營走紹興,劫以海南行,江上各營聞報,一時俱潰走。
六月一日,大兵入紹興,國安決計獻以海來降,遣人守之,會守者病,以海得脫,至台州航海走,命張國維防遏四邑,圖後舉,國維還守東陽,知勢不可支&hellip&hellip赴水死&hellip&hellip大兵進克金華&hellip&hellip時以海至石浦,定西侯張名振從之,至舟山,守将黃斌卿不納,乃浮海至廈門,遂走南澳。
閩中大震,鄭芝龍假言海寇入犯,須往備禦,拜疏即行,盡撤兵回安平鎮,守關将士皆随之,仙霞嶺二百裡間遂空無一人。
” 3.明末浙江民兵 《清史稿》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張煌言傳附王翊等傳》:“王翊,字完勳,浙江餘姚人。
順治四年(1647),起兵下管,奉魯王破上虞。
是時蕭山、會稽、台州、奉化民兵并起結山寨,無所得饷,則不免剽掠。
翊與煌言皆履畝科稅贍兵。
” 又,“陳天樞者,會稽山寨将也”。
4.張國維 《明史》二百七十六《張國維傳》:“張國維,字玉笥,東陽人。
天啟二年進士。
授番禺知縣,崇祯元年擢刑科給事中&hellip&hellip國維為人寬厚,得士大夫心&hellip&hellip十四年夏,山東盜起,改兵部右侍郎,兼督淮、徐、臨、通四鎮兵,護漕運&hellip&hellip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帝召國維代之&hellip&hellip十六年四月,我大清兵入畿輔,國維檄趙光抃拒螺山,八總兵之師皆潰。
言者诋國維,乃解職,尋下獄。
帝念其治河功,得釋。
召對中左門,複故官,兼右佥都禦史,馳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饷諸務。
出都十日而都城陷。
福王召令協理戎政&hellip&hellip吏部尚書徐石麒去位,衆議歸國維。
馬士英不用,用張捷。
國維乃乞省親歸。
南都覆,逾月,潞王監國于杭州,不數日出降。
閏六月,國維朝魯王于台州,請王監國,即日移駐紹興&hellip&hellip督師江上,總兵官方國安亦自金華至&hellip&hellip連複富陽、于潛,樹木城緣江要害,聯合國安及王之仁、鄭遵謙、熊汝霖、孫嘉績、錢肅樂諸營,為持久計。
順治三年五月,國安等諸軍乏饷,潰。
王走台州航海,國維亦還守東陽。
六月知勢不可支,作絕命詞三章,赴水死,年五十有二。
” 5.錢肅樂 《明史》二百七十六《錢肅樂傳》:“錢肅樂,字希聲,鄞縣人&hellip&hellip崇祯十年成進士&hellip&hellip順治二年,大兵取杭州,屬郡多迎降。
閏六月,甯波鄉官議納款,肅樂建議起兵。
諸生華夏、董志甯等遮拜,肅樂倡首,士民集者數萬人。
肅樂乃建牙行事郡中,監司、守令皆逃,惟一同知治府事。
肅樂索取倉庫籍,繕完守具,與總兵王之仁締盟共守。
聞魯王在台州,遣舉人張煌言奉表請監國。
會紹興、餘姚亦舉兵,王乃赴紹興行監國事。
召肅樂為右佥都禦史,畫錢塘而守&hellip&hellip當是時,之仁及大将方國安并加封爵,其兵食用甯波、紹興、台州三郡田賦,不能繼,恒缺食&hellip&hellip明年五月,軍食盡,悉散去。
魯王航海,肅樂亦之舟山。
唐王召之,甫入境,王已沒。
遂隐海壇山,采山薯為食。
明年(順治四年,監國二年),魯王次長垣(未詳其地,當在閩海中),召為兵部尚書&hellip&hellip明年(順治五年、監國三年)拜肅樂東閣大學士&hellip&hellip鄭彩專柄&hellip&hellip肅樂憂憤卒于舟&hellip&hellip葬之福清黃蘖山。
” 三、張煌言、鄭成功之規複 1.鄭、張進規江南之敗 《鹿樵紀聞》卷中《張煌言殉節始末》:“順治己亥(1659),鄭成功内犯,以煌言為前鋒,其自序略雲:&lsquo餘自乙酉(1645)倡義,距今十五年,栖山踏海,艱苦備嘗,其間三入長江,登金山,掠瓜洲、儀征,師徒單弱,迄無成績。
今歲仲夏,鄭延平全師北出,以餘熟江上形勢,推督前部。
時敵于金、焦間橫鐵索絕流,夾岸列西洋大炮,守禦甚嚴。
餘引舟入江,乘風溯流而進,方過焦山,風急甚,急叱舟人斷索鼓棹,兩岸炮轟如雷、彈飛若電,同(宗)百艘得至金山者十七舟而已。
翼日,延平克瓜洲,将濟師鐵甕,餘請獨率标下直搗觀音門,以制留都之援。
将至儀征,吏民赍版圖來迎,鹢首所過,一二遺老皆具瓣香相送。
次進六合,得報,知潤州已下。
餘意延平由陸逐北,不三日當達石頭,不料仍由水道,海船行遲。
餘抵觀音門,再越宿,見陸信杳然,乃移泊江浦,發輕舟先上蕪湖。
比延平至,達七裡灘洲,方與餘商略攻建業,而上流捷音至矣。
延平以蕪湖咽喉之地,屬餘統本轄戈船往赴。
臨發,餘謂延平:&lsquo師久易生他變,宜乘朝氣分兵襲取旁郡邑,使金陵為孤注,然後以全力搏之,不可先挫銳于堅城之下。
&rsquo延平唯唯。
七夕,餘至蕪湖,傳檄郡邑,緻書缙紳,大江南北來歸者數十城。
四方豪雄往往詣軍門受約束,請歸祃旗相應。
既降甯國,方謀直取九江,不料延平忽棄餘言,不急進攻,又師無紀律,敵人攻瑕,竟至大敗。
餘既得報,猶□師即偶挫,未必遽登舟,即登舟未必遽揚帆,故且退治蕪湖,彈壓上流。
更不料延平膽怯,并瓜、潤棄之而走矣。
餘時進退維谷,不得已西趨鄱陽,欲号召九江義勇,為再舉計。
奈人心已散,師潰銅陵,棄舟登陸,追兵至,突圍得出,顧視左右,止一僮自随焉。
&rsquo其自叙如此。
” 案:張氏自言“乙酉(1645)倡義,距今十五年”,則自叙應作于1660年 順治十七年。
但文中又有“今歲仲夏,鄭延平全師北出”之語,則1659年事也,“距今十五年”應為“迄今十五年”始合。
1961.12.27 2.張煌言之規複 《清史稿》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張煌言傳》:“張煌言,字玄箸,浙江鄞縣人。
明崇祯十五年舉人。
時以兵事急,令兼試射,煌言三發皆中。
慷慨好論兵事。
順治二年(1645),師定江甯,煌言與裡人錢肅樂、沈宸荃、馮元飏等合謀奉魯王以海。
煌言迎于天台,授行人。
至紹興,稱監國,授翰林院修撰。
入典制诰,出領軍旅。
三年(1646),師潰。
歸與父母妻子決,從王次石浦,與黃斌卿軍相犄角&hellip&hellip魯王諸将,張名振最強。
四年(魯王監國二年,1647),江南提督吳勝兆請降,煌言勸名振援勝兆,遂監其軍以行①(一次進兵)。
至崇明,飓作,舟覆,煌言被執。
七日,有導之出者,走間道,複還入海。
經黃岩,追者圍而射之,以數騎突出&hellip&hellip集義旅屯上虞、平岡。
諸山寨多出劫掠,獨煌言與王翊履畝勸輸,戢所部毋擾民。
” 六年(己醜,魯監國四年,桂王永曆三年),觐王于健跳。
七年(庚寅,魯監國五年,桂王永曆四年),名振奉王居舟山,召煌言入衛。
乃以平岡兵授劉翼明、陳天樞,率親軍赴之,加兵部侍郎。
八年(辛卯,魯監國六年,1651),聞父訃,浙江提督田雄書招降,卻之。
師攻滃洲,名振奉王②(二次進兵)侵吳淞,冀相牽制。
俄,師破舟山,乃奉王入金門,依鄭成功。
成功用唐王隆武号,事魯王但月上豚、米,修寓公之敬。
煌言嘗謂成功曰:“招讨始終為唐,真純臣也。
”成功亦曰:“侍郎始終為魯,與吾豈異趨哉?”故與成功所事不同,而其交能固,王亦賴以安居。
九年(壬辰,魯監國七年,1652),監名振軍,③(三次進兵)經舟山至崇明,進次金山。
十年(癸巳,魯監國八年,桂王永曆七年,1653),複至崇明,師與戰,敗績。
(四次進兵) 十一年(甲午,魯監國九年,1654),又自吳淞入江,逼鎮江,登金山,望祭明太祖陵。
烽火達江甯,俄退,次崇明。
再入江,略瓜洲、儀真,薄燕子矶,尋還屯臨門,皆與名振俱。
(臨門未祥。
五次進兵) 十二年(乙未,魯監國十年,1655),成功遣其将陳六禦與名振取舟山,台州守将馬信約降,煌言以沙船五百迎之。
名振中毒卒,遺言以所部屬煌言。
(六次進兵) 十三年(丙申,魯監國十一年,桂王永曆十年,1656),師再破舟山,煌言移軍秦川,王去“監國”号,通表桂王。
(去監國号) 十四年(丁酉,桂王永曆十一年,1657),桂王使至&hellip&hellip兩江總督郎廷佐書招煌言,煌言以書報。
十五年(戊戌,桂王永曆十二年,1658),與成功會師,将入江,次羊山,遇飓,引還。
(七次進兵) 十六年(己亥,桂王永曆十三年,1659),成功複大舉,煌言與俱,次崇明。
(八次進兵)煌言曰:&lsquo崇明,江、海門戶,宜先定營于此,庶進退有所據。
&rsquo成功不從。
師防江金、焦兩山間,橫鐵索隔江置大炮,煌言以十七舟翦江而渡。
成功破瓜洲,欲取鎮江,慮江甯援至,煌言曰:&lsquo舟師先搗觀音門,南京自不暇出援。
&rsquo成功以屬煌言,煌言所将人不及萬,舟不滿百,即率以西。
降儀真,進次六合,聞成功拔鎮江,煌言緻書,言當先撫定夾江郡縣,以陸師趨南京,成功複不從。
煌言進薄觀音門,遣别将以輕舟數十直上攻蕪湖,分兵掠江浦。
成功水師至,會蕪湖已降,趣煌言往撫,部勒諸軍,分道略地,移檄諸郡縣。
于是太平、甯國、池州、徽州、廣德及諸屬縣皆請降,得府四、州三、縣二十四。
煌言所過,秋毫無犯,經郡縣,入谒孔子廟,坐明倫堂,進長吏,考察黜陟,略如巡按行部故事,遠近響應。
方如徽州受降,聞成功敗,還蕪湖,收兵冀聯合瓜洲、鎮江軍為守計,既聞成功并棄瓜洲、鎮江入海,煌言兵遂潰。
兩江總督郎廷佐發舟師斷煌言東下道,書招煌言。
煌言拒不應,率餘兵道繁昌,謀入鄱陽湖。
次銅陵,師自湖廣至,煌言與戰而敗,撫殘兵僅數百,退次無為,焚舟登陸。
自銅城道霍山、英山,度東溪嶺,追騎至,從者盡散。
煌言突圍出,變服夜行,至高浒埠,有父老識之,匿于家,數日導使出間道渡江,走建德、祁門亂山間,痁作,力疾行,至休甯,得舟下嚴州。
複山行,經東陽、義烏至天台達海,收集舊部,成功分兵益之,屯長亭鄉,築塘捍潮,辟田以贍軍。
十七年(庚子,桂王永曆十四年,1660),移軍臨門。
十八年(辛醜,桂王永曆十五年,1661),廷議徙海上居民。
絕接濟,煌言無所得饷,開屯南田自給。
成功攻台灣,煌言移書阻之,不聽。
師(清師)下雲南,取桂王。
煌言遣其客羅綸入台灣,趣成功出兵,成功以台灣方定,不能行。
遣使入鄖陽山中,說十三家兵,使之擾湖廣,以緩雲南之師。
十三家者,郝永忠、劉體純輩,故李自成部将,竄據茅麓山,衰疲不敢出。
康熙元年(壬寅),煌言複移軍沙堤。
成功自攻江甯敗,還取台灣,謀建國。
魯王在金門,禮數日薄,煌言歲時供億,又慮成功疑,十年不敢入谒。
及聞桂王敗亡(四月桂王薨,上年被執),上啟魯王,将奉以号召。
俄成功卒(與他書不合),煌言還軍臨門,又有議奉魯王監國者&hellip&hellip浙江總督趙廷臣複招煌言,煌言書謝之。
煌言孤軍勢日促,或議入雞籠島,煌言不可。
二年(癸卯)魯王殂。
&hellip&hellip 三年(甲辰)遂散遣其軍,居懸澳。
懸澳在海中,荒瘠無人煙,南汊港通舟,北倚山,人不能上,煌言結茅而處,從者(羅)綸及部曲數人,一侍者、一舟子而已。
廷臣與提督張傑謀緻煌言,得煌言故部曲,使為僧普陀,伺煌言,知蹤迹,夜半,列兵攀嶺入,執煌言及綸,與部曲葉金、王發,侍者湯冠玉。
煌言至杭州,廷臣賓禮之。
九月乙未,死于弼教坊。
” 3.鄭成功 《清史稿》列傳十一《鄭成功傳》:“鄭成功,初名森,字大木,福建南安人。
父芝龍,明季入海,從顔思齊為盜,思齊死,代領其衆&hellip&hellip芝龍有弟三:芝虎、鴻逵、芝豹&hellip&hellip福王立南京,皆封伯,命鴻逵守瓜洲。
順治二年(1645),師下江南,鴻逵兵敗,奉唐王聿鍵入福建,與芝龍共擁立之,皆進侯。
” “芝龍嘗娶日本婦,是生森,入南安學為諸生。
芝龍引谒唐王,唐王寵異之,賜姓朱,為更名。
尋封忠孝伯&hellip&hellip招撫大學士洪承疇與芝龍同縣,通書問,叙鄉裡,芝龍挾二心。
三年(1646),貝勒博洛師自浙江下福建,芝龍撤仙霞關守兵不為備,唐王坐是敗。
博洛師次泉州,書招芝龍,芝龍率所部降,成功谏,不聽。
芝龍欲以成功見博洛,鴻逵陰縱之入海。
” “成功謀舉兵,兵寡,如南澳(案:南澳今為廣東縣,孤峙海中,島東屬福建,島西屬廣東,與福建诏安、廣東澄海相近)募兵,得數千人。
會将吏盟,仍用唐王隆武号,自稱&lsquo招讨大将軍&rsquo。
以洪政、陳輝、楊才、張正、餘寬、郭新分将所部兵,移軍鼓浪嶼。
成功年少,有文武略,拔出諸父兄中,近遠皆屬目,而彩(鄭彩,芝龍族人)奉魯王以海自中左所改次長垣,進建國公,屯廈門。
彩弟聯,魯王封為侯,據浯嶼(案:金門島之一,孤懸海中,西距廈門三十餘裡),相與為犄角。
” “成功與彩合兵①攻海澄(福建漳州府屬縣),師赴援,洪政戰死。
成功②又與鴻逵合兵圍泉州,師赴援,圍解,鴻逵入揭陽&hellip&hellip五年(1648),③成功陷同安,進犯泉州。
總督陳錦師至,克同安,成功引兵退。
六年(1649),成功④遣其将施琅等陷漳浦,下雲霄鎮,進次诏安&hellip&hellip始改用永曆号。
桂王使封成功延平公&hellip&hellip七年(1650),成功⑤攻潮州&hellip&hellip成功敗走。
攻碣石寨,不克,施琅出降。
成功襲廈門,擊殺聯,奪其軍&hellip&hellip八年(1651),桂王诏⑥成功援廣州,引師南次平海,使其族叔芝筦守廈門。
福建巡撫張學聖遣泉州總兵馬得功乘虛入焉&hellip&hellip成功還,斬芝筦,引兵⑦入漳州&hellip&hellip進陷漳浦。
總督陳錦克舟山,(張)名振進奉魯王南奔,成功使迎居金門。
九年(1652),⑧陷海澄&hellip&hellip成功複⑨取诏安、南靖、平和,遂圍漳州&hellip&hellip漳州圍八閱月&hellip&hellip固山額真金砺等自浙江來援&hellip&hellip擊破成功,成功入海澄城守&hellip&hellip上命芝龍書谕成功及鴻逵降&hellip&hellip成功陽諾,诏金砺等率師還浙江。
十年(1653),封&hellip&hellip成功海澄公&hellip&hellip使至,成功不受命&hellip&hellip成功複出掠福建興化諸屬縣。
十一年(1654),上再遣使谕成功&hellip&hellip命率所部分屯漳、潮、惠、泉四府。
成功初無意受撫,乃改中左所為思明州,設六官理事,分所部為七十二鎮,遙奉桂王&hellip&hellip名振進率所部攻崇明,謀深入,成功嫉之,以方有和議,召使還,名振俄遇毒死。
成功托科饷,四出劫掠,蔓及上遊。
福建巡撫佟國器疏聞,上密敕為備。
李定國攻廣東急,使成功趣會師。
成功&hellip&hellip遷延不即進,定國敗走,成功又攻漳州&hellip&hellip複陷同安&hellip&hellip至是和議絕。
” “上命鄭親王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率師讨成功。
十二年(1655)&hellip&hellip成功遣其将洪旭、陳六禦①攻陷舟山,進取溫、台,聞濟度師且至,隳安平鎮及漳州、惠安、南安、同安諸城,撤兵聚思明。
濟度次泉州,檄招降,不納&hellip&hellip十三年(1656),濟度以水師攻廈門&hellip&hellip飓起,師引還。
成功以軍儲置海澄,使王秀奇與黃梧、蘇明同守&hellip&hellip梧、明并怨成功,俟秀奇出,以海澄降&hellip&hellip伊爾德克舟山,擊殺六禦,成功攻陷閩安城&hellip&hellip十四年(1657),②鴻逵率師克閩安&hellip&hellip成功陷台州。
十五年(1658),謀大舉深入,與其将甘輝、餘新等③率水師号十萬,陷樂清,遂破溫州,張煌言來會。
将入江,次羊山,遇飓,舟敗,退泊舟山&hellip&hellip十六年(1659)五月,成功率輝、新等整軍複出,次崇明,煌言來會,取瓜洲,攻鎮江,使煌言前驅,泝江上。
提督管效忠師赴援&hellip&hellip成功兵徒跣擊刺,往來剽疾,效忠師敗績,成功入鎮江&hellip&hellip進攻江甯,煌言次蕪湖,廬、鳳、甯、徽、池、太諸府縣多與通款,騰書成功,謂宜收旁郡縣,以陸師急攻南京。
成功狃屢勝,方谒明太祖陵,會将吏置酒,輝谏不聽。
崇明總兵梁化鳳赴援,江甯總管喀喀木等合滿、漢兵出戰,襲破新軍,諸軍皆奔潰,遂大敗,生得輝,殺之。
成功收餘衆,猶數萬,棄瓜洲、鎮江,出海,欲取崇明,江蘇巡撫蔣國柱遣兵赴援&hellip&hellip成功戰,複敗,引還。
煌言自間道走免。
上遣将軍達素、閩浙總督李率泰分兵出漳州、同安,規取廈門&hellip&hellip師自漳州薄海門戰(海門在福建海澄縣東二十裡),成功将周瑞、陳堯策死之&hellip&hellip戰方急,風起,成功督巨艦沖入,泰亦自浯嶼引舟合擊(鄭泰,成功族兄),師大敗&hellip&hellip十七年(1660)&hellip&hellip又以羅托為安南将軍,讨成功。
十八年(1661),用黃梧議,徙濱海居民入内地,增兵守邊。
” “成功自江南敗還,知進取不易,桂王入緬甸,聲援絕,勢日蹙,乃規取台灣。
台灣,福建海中島,荷蘭紅毛人居之。
芝龍與顔思齊為盜時,嘗屯于此&hellip&hellip荷蘭人恃鹿耳門水淺不可渡,不為備。
成功師至,水驟長&hellip&hellip圍七閱月,紅毛存者僅百數十,城下,皆遣歸國。
成功乃号台灣為東都,示将迎桂王狩焉。
以陳永華為謀主,制法律,定職官,興學校&hellip&hellip令諸将移家實之&hellip&hellip成功既得台灣,其将陳豹駐南澳,而令子錦居守思明。
康熙元年(1662),成功聽周全斌讒,遣擊豹&hellip&hellip會有訛言成功将盡殺諸将留廈門者,值全斌自南澳還,執而囚之,擁錦,用芝龍初封,稱平國公,舉兵拒命。
成功方病,聞之,狂怒齧指。
五月朔,尚據胡床受諸将谒,數日遽卒。
年三十九。
成功子十,錦其長也,一名經。
成功既卒,台灣諸将奉其幼弟世召為招讨大将軍&hellip&hellip錦&hellip&hellip引兵至台灣&hellip&hellip入嗣為延平王&hellip&hellip二十年(1681),錦卒&hellip&hellip奉錦次子克塽嗣為延平王&hellip&hellip二十二年(1683)&hellip&hellip七月,克塽使請降&hellip&hellip上授克塽公爵&hellip&hellip光緒初,德宗允船政大臣沈葆桢疏請,為成功立祠台灣。
” 4.鄭成功墓志 《鄭氏祔葬祖父墓志銘》(《逸經》半月刊,第二十六期,四十一頁,引日本人館森鴻之《鄭成功傳》。
民國二十六年三月二十日出版): “王父諱成功,字明俨,号大木,姓鄭氏。
先世自光州固始縣入閩,居漳,居粵之潮,至始祖隐石公,乃移居于泉之南安縣揚子山下石井鄉,遂世為南安人&hellip&hellip曾大父飛黃公(案:即芝龍)實生王父,曾大父丈夫子六,王父居長。
再傳丈夫子十,父又居長。
王父生于甲子年(案:天啟四年,1624)七月十四日辰時,卒于壬寅年(康熙元年,1662)五月初八日未時,享年三十有九。
故明末賜國姓封延平王,率衆取海外台灣,開辟疆土,設立府縣居之。
父諱經,字式天,号賢之,嗣封延平王,生于壬午年(崇祯十五年,1642)十月初二日未時,卒于辛酉年(康熙二十年,1681)正月二十八日寅時,享年四十,同王父俱葬台灣。
歲癸亥(康熙二十二年,1683),不孝克塽等舉國内附,挈眷入京,蒙恩封漢軍公,念台灣遠隔深海,祭掃維艱,具疏陳情,乞遷葬内地,蒙特旨恩準。
爰令弟克舉假回襄事,以康熙三十八年(1699)五月二十二日卯時,附葬于南安縣康店鄉樂齋公(八世祖)茔内&hellip&hellip曾祖母翁(當即日婦田川氏)&hellip&hellip祖母董,系明進士、禮部待郎董諱飏先公胞侄女&hellip&hellip母唐,為明進士、兵部尚書唐諱顯悅公孫女&hellip&hellip王父生平事迹,先蔔葬台灣已悉前志,第叙其生平年月世系子姓,納諸幽圹,用示後之子孫。
王父子十:長即吾父,娶母唐氏,先卒;次聰,娶故明魯二郡主朱氏&hellip&hellip女四:長适柯諱良,次适甘諱煜,次适洪諱允中,次适明魯王世子朱諱弘桓&hellip&hellip襄事承重孫克塽,孤哀子裕(七)溫(八)柔(九)仝稽颡。
期服孫克舉等同勒石。
” 天案:鄭墓曾于民國十八年(1929)五月被盜發掘,此墓銘即在其中,為南安伍遠資所得。
此日人所引不知是否出之伍氏,伍氏将著延平全史,未見。
又,案:《清史稿·諸臣封爵世表一》:“海澄公鄭克塽,正紅旗漢軍。
鄭成功孫。
初,順治十年(1653)五月,封成功為海澄公,不受。
十一月,複封,仍不受。
康熙二十二年,克塽歸順,仍封海澄公。
四十六年(1707)病故,無襲。
”(31頁)此即所謂漢軍公也。
又,表二:“同安侯鄭芝龍,正紅旗漢軍。
順治五年(1648)八月,以歸順授一等精奇尼哈番。
十年五月,晉封同安侯。
後戍遼東,十八年(1679)十月,殺。
”(15頁)據此,鄭氏前後均隸正紅旗漢軍。
又,表一:“一等海澄公黃梧,福建平和人。
順治十三年(1656)七月,自明鄭成功部将以海澄縣投誠功,封海澄公。
康熙六年(1667)五月,錫封一等。
十三年(1674),卒。
谥忠恪&hellip&hellip黃芳泰&hellip&hellip康熙十七年(1678)五月襲。
二十九年(1690),卒。
谥襄愍。
”(11頁)據此,康熙二十二年間,同時有兩個海澄公,鄭氏入漢軍,黃氏未入。
1951.6.10 5.鄭成功之富饒 《東山國語·台灣後語·東甯國國姓成功傳》(查繼佐撰):“成功并以衆駐思明,傳箭洋舶,各國諸稅骈集以饷軍。
時魯監國駐金門,大司馬張煌言屯臨門。
”(98頁) 6.清廷招降鄭成功 《海上見聞錄》卷一,順治十年:“九月,京中遣内院學士葉成格、理事官阿山,同賜姓弟内侍下(原注:音蝦)渡舍、蔭舍赍四府安插兵衆敕至。
十九日,李德(芝龍家人)、周繼武先到廈門,賜姓知先剃發後受诏,隻令周繼武持啟往請。
十月,賜姓發渡舍回泉複二使,約到安平鎮相見,面言,先受诏而後剃發。
十七日,二使至,賜姓設帳供于報恩寺,二使隻就布棚安供诏敕,賜姓不肯受敕。
二十日,二使回泉州&hellip&hellip撫事不成,遂置同安侯于高牆,戍澄濟伯于甯古塔。
” 《鹿樵紀聞》卷中《鄭成功之亂》:“朝廷患其剽勁,又念芝龍已先投誠,許割漳、泉、惠、潮四府封之,令島中薙發。
成功謝曰:&lsquo大邦若存此彈丸,以延有明一線,請從安南、朝鮮之例,不廢職貢。
若不以為然,則亦惟命是聽。
&rsquo&hellip&hellip于是再申前命,成功仍請比安南、朝鮮。
朝廷知終不可撫,乃徙芝龍于山東。
” 7.棄台灣之議 《清史稿》傳四十七《施琅傳》:“(順治)十六年,(鄭)成功據台灣。
(誤,成功複台灣不在順治十六年。
)&hellip&hellip(康熙)二十二年六月&hellip&hellip(鄭)克塽&hellip&hellip遣使詣軍前乞降,琅疏陳,上許之。
八月&hellip&hellip台灣平&hellip&hellip有言宜遷其人、棄其地者,琅疏言:&lsquo明季設澎水标于金門,出汛至澎湖而止。
台灣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
然其時中國之民潛往生聚,已不下萬人。
鄭芝龍為海寇,據為巢穴。
及崇祯元年,芝龍就撫,借與紅毛為互市之所。
紅毛聯結土番,招納内地民,漸作邊患。
至順治十八年,鄭成功盤踞其地,糾集亡命,荼毒海疆。
傳及其孫克塽,積數十年。
一旦納土歸命,善後之計,尤宜周詳。
若棄其地、遷其人,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
倘渡載不盡,竄匿山谷,所謂藉寇兵而赍盜糧也。
且此地原為紅毛所有,乘隙複踞,必竊窺内地,鼓惑人心。
重以夾闆船之精堅,海外無敵,沿海諸省,斷難安然無虞。
至時複勤師遠征,恐未易見效。
如僅守澎湖,則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遠隔金門、廈門,豈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臣思海氛既靖,汰内地溢設之官兵,分防兩處,台灣設總兵一、水師副将一、陸營參将二、兵八千。
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兵二千。
初無添兵增饷之費,已足固守&hellip&hellip蓋籌天下形勢,必期萬全,台灣雖在外島,關四省要害,斷不可棄。
&rsquo&hellip&hellip疏入,下議政王大臣等議,仍未決。
上召詢廷臣,大學士李霨奏應如琅請。
尋蘇拜等疏亦用琅議,并設縣三、府一、巡道一,上命允行。
” 主棄台灣者:李光地(見《榕村語錄》及年譜,主畀紅毛) 反對之者:姚啟聖施琅李霨蘇拜 36.12.4 8.流求與台灣 自一八七四法國學者LieMarquisD&rsquoHerveydeSaint-Denys謂《隋書·外國傳》之“流求”即今台灣之說起,學者争論不已,日人論著如下: 和田清《琉球台灣之名稱》《東洋學報》四之四 和田清《再論〈隋書〉之流求國》《曆史地理》五七之三 藤田豐八《〈島邑志略〉校注》 市村瓒次郎《唐以前之福建及台灣》《東洋學報》八之一 伊波普猷《〈隋書〉流求之疑問》《東洋學報》六之二 币原坦《琉球台灣混同論争之批判》《南方土俗》一之三 (未完)1949.6.25 四、日本乞師 1.南明乞師日本 《鹿樵紀聞》卷中“日本乞師”條:“日本乞師之議,始于周鶴芝。
芝故海盜,往來日本,與撒斯瑪王結為父子&hellip&hellip芝既熟日本,橫行海中,已而就撫為黃華關把總。
值東南喪亂,私遣人至日本,求假一旅以靖難(《南明野史》系于乙酉年)。
撒斯瑪王為言之大将軍,許诏使至,即為發兵。
芝喜,益市金珠玩好,将以王命往迎。
主将黃斌卿謂此吳三桂乞師之續,執不可。
芝怒,遂去舟山。
久之,或說斌卿曰:&lsquo北都之變,東南如故,使并東南而失之者,此乞師之害也。
今我無可失之地,比之往事,為不倫矣。
&rsquo斌卿意悟,使其弟孝卿與馮京第往(《野史》系于監國三年戊子)。
會日本有西洋為天主教者作亂,方嚴逐客之令。
京第至長崎島,不得登岸,日于舟中效秦庭之哭。
撒斯瑪王聞之,複為言于大将軍,議發各島罪人以赴中國之難,留孝卿于長崎,而使京第先還報命&hellip&hellip長崎多官妓&hellip&hellip孝卿居既久,惑之,竟自忘其為乞師來者。
日本薄其為人,發兵之命複寝。
其年,僧湛微自日本來,為阮進述請師不允之故,且言其國重佛法,若得普陀山慈聖太後所賜藏經為贽,師必發矣。
進謀之張名振,使阮美以經同湛微往(《野史》系于監國四年己醜)。
日本初聞之,京王以下皆大喜,已知舟山有湛微者,則大怒。
蓋日本不殺中國僧,有犯止于逐,再往則戮及同舟&hellip&hellip梵策請師之計,特湛微欲借以再往日本耳。
阮美知為所賣,即載經而歸。
自兩使無成,舟山之人皆追咎斌卿不早聽鶴芝,然日本&hellip&hellip安能萬裡渡海為人定亂乎?” 謝國桢《晚明史籍考》十二《魯監國》:“《日本乞師記》。
梨洲遺書本。
原題餘姚黃宗羲太沖撰。
太沖躬與日本乞師之事,多辨其僞,姑存阙疑,詳《行朝錄》條中。
日本《史學雜志》有《日本乞師考》一文,記載明季諸藩向日本乞師有二十餘次之多,未免穿鑿,然記載頗詳。
” 又,卷二《通紀》中:“《行朝錄》六卷。
荊駝逸史本、國粹叢書本、紹興先正遺書本、海鹽朱氏藏鈔本、梨州遺書本。
明餘姚黃宗羲太沖撰&hellip&hellip卷二為《魯紀年》上、《魯紀年》下、《舟山興廢》、《日本乞師》、《四明山寨》。
” “案,日本乞師之說首創者為全謝山,其所撰《梨洲神道碑文》謂:&lsquo公副馮公京第乞師日本,抵長崎,不得請。
公為賦《式微》之章以感将士。
&rsquo至其所為碑文後跋謂&lsquo公雖偕馮以行而後諱之&rsquo,以證實之。
先師梁任公先生《飲冰室·文卷四集》卷六七《黃梨洲朱舜水乞師日本辨》雲:&lsquo跻仲奉命當丁亥(永曆元年,順治四年,1647),其時魯王在閩,梨洲在浙;己醜(永曆三年,1649)七月魯王次健跳,梨洲始奔赴行在,不應兩年前有奉使事,而使還又不複命也。
然謝山碑文叙此事于己醜,而注雲第二次,則又似謂乞師記後别有一次,此亦與事實謬也。
梨洲在健跳,因見諸将之驕橫無可為,且清廷方思劫質其母,于八月間陳情乞歸,謝山既詳述之矣,既以将母告歸,僅一二月又起而奉使,梨洲何輕于去就乃爾耶?&rsquo又吳隐跋《海外恸哭記》謂:&lsquo先生歸家在辛卯(永曆五年,西1651)八月以前,未幾監國赴舟山,而碑雲是年監國由健跳至滃洲,複召公副馮公京第乞師日本,而據記丁亥六月安昌王與馮京第乞師日本,丁、辛相距離五年,此事何得在辛卯八月以後,且馮京第副安昌王,何得先生副京第?此條尤可與先師之言相佐證,然太沖《南雷集》中有《避地賦》,明言赴長崎之事,且謝山距太沖時較近,其說必有所據,姑兩存之。
” 天案:日本記載隆武元年(順治三年,西1646)十月鄭芝龍(平戶一官)上書日本乞師,其時日本為後光明天皇正保三年,&lsquo攝政關白&rsquo為藤原康道,&lsquo征夷将軍&rsquo為德川家光。
又永曆十二年(順治十五年,西1658)六月鄭成功乞師,其時日本為後西天皇萬治元年,&lsquo攝政關白&rsquo為藤原光平,&lsquo征夷将軍&rsquo為德川家綱。
次年朱舜水(之瑜)至長崎。
又謂崇祯十七年亦曾乞師。
又案:日本禁耶稣教在寬永十六年,當我國崇祯十二年,西1639,并禁和蘭以外之人入國,次年殺違禁入國者六十三人于長崎。
又案:日本記載謂順治十一年西1654八月清朝曾派黃蘗山僧隐元至日本長崎。
《清史稿》列傳十一《張煌言傳附張名振傳》:“名振,字侯服,應天江甯人。
崇祯末,為石浦遊擊。
魯王次長垣,率舟師赴之,封定西侯。
以所部屯舟山,移南田,迎王居健跳所,與阮進、王朝先共擊黃斌卿。
斌卿,莆田人,崇祯末為舟山參将,唐王時封伯。
名振奉魯王如舟山,不納。
既,以王命進侯。
斌卿法嚴急,配民為兵,籍大戶田為官田,先後戕荊本澈、賀君堯。
王次健跳,令進告籴,又不應。
至是,名振破舟山,沉斌卿于海,迎王居焉。
使日本乞師,不應&hellip&hellip名振&hellip&hellip順治十二年十二月卒于軍,或雲成功酖之。
” 中村久四郎《明末之日本乞師及乞資》(見日本大正四年五月《史學雜志》二十六編第五号547頁):“今先就乞師請援考之,向我日本乞師凡十六回(加間接乞師共十七回),又向羅馬、安南及海外某國乞師各一回,合計十九回(或二十回)&hellip&hellip茲據記事史料按年列舉于次: 乙酉(日本正保二年,明唐王隆武元年,西曆1645) (一)明都督崔芝之參将林高之乞師(《華夷變态》、《續善鄰國寶記》、《同外紀》、《外藩通書》、《台灣鄭氏紀事》卷上)(天挺案:崔芝為周鶴芝之誤,&lsquo寉&rsquo文&lsquo鶴&rsquo)。
(二)明平虜伯周鶴芝之乞師(《日本乞師記》、《海外恸哭記》、《東南紀事》卷十、《鲒埼亭集》卷十、張公〔肯堂〕《神道碑銘》、《小腆紀年》卷十六)。
丙戊(正保三年,隆武二年,魯監國元年,西1646) (三)明平海将軍周鶴芝之乞師(《日本乞師記》、《東南紀事》卷十、《小腆紀年》卷十六、《海東逸史》卷一)。
(四)明安昌王恭及周崔芝義子林臯之乞師(《東南紀事》卷十四《周崔芝傳》)。
(五)明鄭芝龍使者黃征明之乞師(《華夷變态》、《寬永小說》、《外藩通書》卷九十、《鄭氏紀事》、《昭代記》、《德川實紀》、《思文大紀》卷八)。
丁亥(正保四年,魯監國二年,西1647) (六)周鶴芝之乞師(《海外恸哭記》)。
(七)明安昌王及周崔芝義子林臯之乞師(《日本乞師記》)。
(八)明安昌王及馮京第、黃孝卿之乞師(《海外恸哭記》)。
戊子(慶安元年,魯監國三年,
大兵未具舟楫,不能渡。
忽江沙暴漲,水淺可涉。
二十七日,大兵策馬徑渡,方國安盡棄戰艦,拔營走紹興,劫以海南行,江上各營聞報,一時俱潰走。
六月一日,大兵入紹興,國安決計獻以海來降,遣人守之,會守者病,以海得脫,至台州航海走,命張國維防遏四邑,圖後舉,國維還守東陽,知勢不可支&hellip&hellip赴水死&hellip&hellip大兵進克金華&hellip&hellip時以海至石浦,定西侯張名振從之,至舟山,守将黃斌卿不納,乃浮海至廈門,遂走南澳。
閩中大震,鄭芝龍假言海寇入犯,須往備禦,拜疏即行,盡撤兵回安平鎮,守關将士皆随之,仙霞嶺二百裡間遂空無一人。
” 3.明末浙江民兵 《清史稿》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張煌言傳附王翊等傳》:“王翊,字完勳,浙江餘姚人。
順治四年(1647),起兵下管,奉魯王破上虞。
是時蕭山、會稽、台州、奉化民兵并起結山寨,無所得饷,則不免剽掠。
翊與煌言皆履畝科稅贍兵。
” 又,“陳天樞者,會稽山寨将也”。
4.張國維 《明史》二百七十六《張國維傳》:“張國維,字玉笥,東陽人。
天啟二年進士。
授番禺知縣,崇祯元年擢刑科給事中&hellip&hellip國維為人寬厚,得士大夫心&hellip&hellip十四年夏,山東盜起,改兵部右侍郎,兼督淮、徐、臨、通四鎮兵,護漕運&hellip&hellip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帝召國維代之&hellip&hellip十六年四月,我大清兵入畿輔,國維檄趙光抃拒螺山,八總兵之師皆潰。
言者诋國維,乃解職,尋下獄。
帝念其治河功,得釋。
召對中左門,複故官,兼右佥都禦史,馳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饷諸務。
出都十日而都城陷。
福王召令協理戎政&hellip&hellip吏部尚書徐石麒去位,衆議歸國維。
馬士英不用,用張捷。
國維乃乞省親歸。
南都覆,逾月,潞王監國于杭州,不數日出降。
閏六月,國維朝魯王于台州,請王監國,即日移駐紹興&hellip&hellip督師江上,總兵官方國安亦自金華至&hellip&hellip連複富陽、于潛,樹木城緣江要害,聯合國安及王之仁、鄭遵謙、熊汝霖、孫嘉績、錢肅樂諸營,為持久計。
順治三年五月,國安等諸軍乏饷,潰。
王走台州航海,國維亦還守東陽。
六月知勢不可支,作絕命詞三章,赴水死,年五十有二。
” 5.錢肅樂 《明史》二百七十六《錢肅樂傳》:“錢肅樂,字希聲,鄞縣人&hellip&hellip崇祯十年成進士&hellip&hellip順治二年,大兵取杭州,屬郡多迎降。
閏六月,甯波鄉官議納款,肅樂建議起兵。
諸生華夏、董志甯等遮拜,肅樂倡首,士民集者數萬人。
肅樂乃建牙行事郡中,監司、守令皆逃,惟一同知治府事。
肅樂索取倉庫籍,繕完守具,與總兵王之仁締盟共守。
聞魯王在台州,遣舉人張煌言奉表請監國。
會紹興、餘姚亦舉兵,王乃赴紹興行監國事。
召肅樂為右佥都禦史,畫錢塘而守&hellip&hellip當是時,之仁及大将方國安并加封爵,其兵食用甯波、紹興、台州三郡田賦,不能繼,恒缺食&hellip&hellip明年五月,軍食盡,悉散去。
魯王航海,肅樂亦之舟山。
唐王召之,甫入境,王已沒。
遂隐海壇山,采山薯為食。
明年(順治四年,監國二年),魯王次長垣(未詳其地,當在閩海中),召為兵部尚書&hellip&hellip明年(順治五年、監國三年)拜肅樂東閣大學士&hellip&hellip鄭彩專柄&hellip&hellip肅樂憂憤卒于舟&hellip&hellip葬之福清黃蘖山。
” 三、張煌言、鄭成功之規複 1.鄭、張進規江南之敗 《鹿樵紀聞》卷中《張煌言殉節始末》:“順治己亥(1659),鄭成功内犯,以煌言為前鋒,其自序略雲:&lsquo餘自乙酉(1645)倡義,距今十五年,栖山踏海,艱苦備嘗,其間三入長江,登金山,掠瓜洲、儀征,師徒單弱,迄無成績。
今歲仲夏,鄭延平全師北出,以餘熟江上形勢,推督前部。
時敵于金、焦間橫鐵索絕流,夾岸列西洋大炮,守禦甚嚴。
餘引舟入江,乘風溯流而進,方過焦山,風急甚,急叱舟人斷索鼓棹,兩岸炮轟如雷、彈飛若電,同(宗)百艘得至金山者十七舟而已。
翼日,延平克瓜洲,将濟師鐵甕,餘請獨率标下直搗觀音門,以制留都之援。
将至儀征,吏民赍版圖來迎,鹢首所過,一二遺老皆具瓣香相送。
次進六合,得報,知潤州已下。
餘意延平由陸逐北,不三日當達石頭,不料仍由水道,海船行遲。
餘抵觀音門,再越宿,見陸信杳然,乃移泊江浦,發輕舟先上蕪湖。
比延平至,達七裡灘洲,方與餘商略攻建業,而上流捷音至矣。
延平以蕪湖咽喉之地,屬餘統本轄戈船往赴。
臨發,餘謂延平:&lsquo師久易生他變,宜乘朝氣分兵襲取旁郡邑,使金陵為孤注,然後以全力搏之,不可先挫銳于堅城之下。
&rsquo延平唯唯。
七夕,餘至蕪湖,傳檄郡邑,緻書缙紳,大江南北來歸者數十城。
四方豪雄往往詣軍門受約束,請歸祃旗相應。
既降甯國,方謀直取九江,不料延平忽棄餘言,不急進攻,又師無紀律,敵人攻瑕,竟至大敗。
餘既得報,猶□師即偶挫,未必遽登舟,即登舟未必遽揚帆,故且退治蕪湖,彈壓上流。
更不料延平膽怯,并瓜、潤棄之而走矣。
餘時進退維谷,不得已西趨鄱陽,欲号召九江義勇,為再舉計。
奈人心已散,師潰銅陵,棄舟登陸,追兵至,突圍得出,顧視左右,止一僮自随焉。
&rsquo其自叙如此。
” 案:張氏自言“乙酉(1645)倡義,距今十五年”,則自叙應作于1660年 順治十七年。
但文中又有“今歲仲夏,鄭延平全師北出”之語,則1659年事也,“距今十五年”應為“迄今十五年”始合。
1961.12.27 2.張煌言之規複 《清史稿》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張煌言傳》:“張煌言,字玄箸,浙江鄞縣人。
明崇祯十五年舉人。
時以兵事急,令兼試射,煌言三發皆中。
慷慨好論兵事。
順治二年(1645),師定江甯,煌言與裡人錢肅樂、沈宸荃、馮元飏等合謀奉魯王以海。
煌言迎于天台,授行人。
至紹興,稱監國,授翰林院修撰。
入典制诰,出領軍旅。
三年(1646),師潰。
歸與父母妻子決,從王次石浦,與黃斌卿軍相犄角&hellip&hellip魯王諸将,張名振最強。
四年(魯王監國二年,1647),江南提督吳勝兆請降,煌言勸名振援勝兆,遂監其軍以行①(一次進兵)。
至崇明,飓作,舟覆,煌言被執。
七日,有導之出者,走間道,複還入海。
經黃岩,追者圍而射之,以數騎突出&hellip&hellip集義旅屯上虞、平岡。
諸山寨多出劫掠,獨煌言與王翊履畝勸輸,戢所部毋擾民。
” 六年(己醜,魯監國四年,桂王永曆三年),觐王于健跳。
七年(庚寅,魯監國五年,桂王永曆四年),名振奉王居舟山,召煌言入衛。
乃以平岡兵授劉翼明、陳天樞,率親軍赴之,加兵部侍郎。
八年(辛卯,魯監國六年,1651),聞父訃,浙江提督田雄書招降,卻之。
師攻滃洲,名振奉王②(二次進兵)侵吳淞,冀相牽制。
俄,師破舟山,乃奉王入金門,依鄭成功。
成功用唐王隆武号,事魯王但月上豚、米,修寓公之敬。
煌言嘗謂成功曰:“招讨始終為唐,真純臣也。
”成功亦曰:“侍郎始終為魯,與吾豈異趨哉?”故與成功所事不同,而其交能固,王亦賴以安居。
九年(壬辰,魯監國七年,1652),監名振軍,③(三次進兵)經舟山至崇明,進次金山。
十年(癸巳,魯監國八年,桂王永曆七年,1653),複至崇明,師與戰,敗績。
(四次進兵) 十一年(甲午,魯監國九年,1654),又自吳淞入江,逼鎮江,登金山,望祭明太祖陵。
烽火達江甯,俄退,次崇明。
再入江,略瓜洲、儀真,薄燕子矶,尋還屯臨門,皆與名振俱。
(臨門未祥。
五次進兵) 十二年(乙未,魯監國十年,1655),成功遣其将陳六禦與名振取舟山,台州守将馬信約降,煌言以沙船五百迎之。
名振中毒卒,遺言以所部屬煌言。
(六次進兵) 十三年(丙申,魯監國十一年,桂王永曆十年,1656),師再破舟山,煌言移軍秦川,王去“監國”号,通表桂王。
(去監國号) 十四年(丁酉,桂王永曆十一年,1657),桂王使至&hellip&hellip兩江總督郎廷佐書招煌言,煌言以書報。
十五年(戊戌,桂王永曆十二年,1658),與成功會師,将入江,次羊山,遇飓,引還。
(七次進兵) 十六年(己亥,桂王永曆十三年,1659),成功複大舉,煌言與俱,次崇明。
(八次進兵)煌言曰:&lsquo崇明,江、海門戶,宜先定營于此,庶進退有所據。
&rsquo成功不從。
師防江金、焦兩山間,橫鐵索隔江置大炮,煌言以十七舟翦江而渡。
成功破瓜洲,欲取鎮江,慮江甯援至,煌言曰:&lsquo舟師先搗觀音門,南京自不暇出援。
&rsquo成功以屬煌言,煌言所将人不及萬,舟不滿百,即率以西。
降儀真,進次六合,聞成功拔鎮江,煌言緻書,言當先撫定夾江郡縣,以陸師趨南京,成功複不從。
煌言進薄觀音門,遣别将以輕舟數十直上攻蕪湖,分兵掠江浦。
成功水師至,會蕪湖已降,趣煌言往撫,部勒諸軍,分道略地,移檄諸郡縣。
于是太平、甯國、池州、徽州、廣德及諸屬縣皆請降,得府四、州三、縣二十四。
煌言所過,秋毫無犯,經郡縣,入谒孔子廟,坐明倫堂,進長吏,考察黜陟,略如巡按行部故事,遠近響應。
方如徽州受降,聞成功敗,還蕪湖,收兵冀聯合瓜洲、鎮江軍為守計,既聞成功并棄瓜洲、鎮江入海,煌言兵遂潰。
兩江總督郎廷佐發舟師斷煌言東下道,書招煌言。
煌言拒不應,率餘兵道繁昌,謀入鄱陽湖。
次銅陵,師自湖廣至,煌言與戰而敗,撫殘兵僅數百,退次無為,焚舟登陸。
自銅城道霍山、英山,度東溪嶺,追騎至,從者盡散。
煌言突圍出,變服夜行,至高浒埠,有父老識之,匿于家,數日導使出間道渡江,走建德、祁門亂山間,痁作,力疾行,至休甯,得舟下嚴州。
複山行,經東陽、義烏至天台達海,收集舊部,成功分兵益之,屯長亭鄉,築塘捍潮,辟田以贍軍。
十七年(庚子,桂王永曆十四年,1660),移軍臨門。
十八年(辛醜,桂王永曆十五年,1661),廷議徙海上居民。
絕接濟,煌言無所得饷,開屯南田自給。
成功攻台灣,煌言移書阻之,不聽。
師(清師)下雲南,取桂王。
煌言遣其客羅綸入台灣,趣成功出兵,成功以台灣方定,不能行。
遣使入鄖陽山中,說十三家兵,使之擾湖廣,以緩雲南之師。
十三家者,郝永忠、劉體純輩,故李自成部将,竄據茅麓山,衰疲不敢出。
康熙元年(壬寅),煌言複移軍沙堤。
成功自攻江甯敗,還取台灣,謀建國。
魯王在金門,禮數日薄,煌言歲時供億,又慮成功疑,十年不敢入谒。
及聞桂王敗亡(四月桂王薨,上年被執),上啟魯王,将奉以号召。
俄成功卒(與他書不合),煌言還軍臨門,又有議奉魯王監國者&hellip&hellip浙江總督趙廷臣複招煌言,煌言書謝之。
煌言孤軍勢日促,或議入雞籠島,煌言不可。
二年(癸卯)魯王殂。
&hellip&hellip 三年(甲辰)遂散遣其軍,居懸澳。
懸澳在海中,荒瘠無人煙,南汊港通舟,北倚山,人不能上,煌言結茅而處,從者(羅)綸及部曲數人,一侍者、一舟子而已。
廷臣與提督張傑謀緻煌言,得煌言故部曲,使為僧普陀,伺煌言,知蹤迹,夜半,列兵攀嶺入,執煌言及綸,與部曲葉金、王發,侍者湯冠玉。
煌言至杭州,廷臣賓禮之。
九月乙未,死于弼教坊。
” 3.鄭成功 《清史稿》列傳十一《鄭成功傳》:“鄭成功,初名森,字大木,福建南安人。
父芝龍,明季入海,從顔思齊為盜,思齊死,代領其衆&hellip&hellip芝龍有弟三:芝虎、鴻逵、芝豹&hellip&hellip福王立南京,皆封伯,命鴻逵守瓜洲。
順治二年(1645),師下江南,鴻逵兵敗,奉唐王聿鍵入福建,與芝龍共擁立之,皆進侯。
” “芝龍嘗娶日本婦,是生森,入南安學為諸生。
芝龍引谒唐王,唐王寵異之,賜姓朱,為更名。
尋封忠孝伯&hellip&hellip招撫大學士洪承疇與芝龍同縣,通書問,叙鄉裡,芝龍挾二心。
三年(1646),貝勒博洛師自浙江下福建,芝龍撤仙霞關守兵不為備,唐王坐是敗。
博洛師次泉州,書招芝龍,芝龍率所部降,成功谏,不聽。
芝龍欲以成功見博洛,鴻逵陰縱之入海。
” “成功謀舉兵,兵寡,如南澳(案:南澳今為廣東縣,孤峙海中,島東屬福建,島西屬廣東,與福建诏安、廣東澄海相近)募兵,得數千人。
會将吏盟,仍用唐王隆武号,自稱&lsquo招讨大将軍&rsquo。
以洪政、陳輝、楊才、張正、餘寬、郭新分将所部兵,移軍鼓浪嶼。
成功年少,有文武略,拔出諸父兄中,近遠皆屬目,而彩(鄭彩,芝龍族人)奉魯王以海自中左所改次長垣,進建國公,屯廈門。
彩弟聯,魯王封為侯,據浯嶼(案:金門島之一,孤懸海中,西距廈門三十餘裡),相與為犄角。
” “成功與彩合兵①攻海澄(福建漳州府屬縣),師赴援,洪政戰死。
成功②又與鴻逵合兵圍泉州,師赴援,圍解,鴻逵入揭陽&hellip&hellip五年(1648),③成功陷同安,進犯泉州。
總督陳錦師至,克同安,成功引兵退。
六年(1649),成功④遣其将施琅等陷漳浦,下雲霄鎮,進次诏安&hellip&hellip始改用永曆号。
桂王使封成功延平公&hellip&hellip七年(1650),成功⑤攻潮州&hellip&hellip成功敗走。
攻碣石寨,不克,施琅出降。
成功襲廈門,擊殺聯,奪其軍&hellip&hellip八年(1651),桂王诏⑥成功援廣州,引師南次平海,使其族叔芝筦守廈門。
福建巡撫張學聖遣泉州總兵馬得功乘虛入焉&hellip&hellip成功還,斬芝筦,引兵⑦入漳州&hellip&hellip進陷漳浦。
總督陳錦克舟山,(張)名振進奉魯王南奔,成功使迎居金門。
九年(1652),⑧陷海澄&hellip&hellip成功複⑨取诏安、南靖、平和,遂圍漳州&hellip&hellip漳州圍八閱月&hellip&hellip固山額真金砺等自浙江來援&hellip&hellip擊破成功,成功入海澄城守&hellip&hellip上命芝龍書谕成功及鴻逵降&hellip&hellip成功陽諾,诏金砺等率師還浙江。
十年(1653),封&hellip&hellip成功海澄公&hellip&hellip使至,成功不受命&hellip&hellip成功複出掠福建興化諸屬縣。
十一年(1654),上再遣使谕成功&hellip&hellip命率所部分屯漳、潮、惠、泉四府。
成功初無意受撫,乃改中左所為思明州,設六官理事,分所部為七十二鎮,遙奉桂王&hellip&hellip名振進率所部攻崇明,謀深入,成功嫉之,以方有和議,召使還,名振俄遇毒死。
成功托科饷,四出劫掠,蔓及上遊。
福建巡撫佟國器疏聞,上密敕為備。
李定國攻廣東急,使成功趣會師。
成功&hellip&hellip遷延不即進,定國敗走,成功又攻漳州&hellip&hellip複陷同安&hellip&hellip至是和議絕。
” “上命鄭親王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率師讨成功。
十二年(1655)&hellip&hellip成功遣其将洪旭、陳六禦①攻陷舟山,進取溫、台,聞濟度師且至,隳安平鎮及漳州、惠安、南安、同安諸城,撤兵聚思明。
濟度次泉州,檄招降,不納&hellip&hellip十三年(1656),濟度以水師攻廈門&hellip&hellip飓起,師引還。
成功以軍儲置海澄,使王秀奇與黃梧、蘇明同守&hellip&hellip梧、明并怨成功,俟秀奇出,以海澄降&hellip&hellip伊爾德克舟山,擊殺六禦,成功攻陷閩安城&hellip&hellip十四年(1657),②鴻逵率師克閩安&hellip&hellip成功陷台州。
十五年(1658),謀大舉深入,與其将甘輝、餘新等③率水師号十萬,陷樂清,遂破溫州,張煌言來會。
将入江,次羊山,遇飓,舟敗,退泊舟山&hellip&hellip十六年(1659)五月,成功率輝、新等整軍複出,次崇明,煌言來會,取瓜洲,攻鎮江,使煌言前驅,泝江上。
提督管效忠師赴援&hellip&hellip成功兵徒跣擊刺,往來剽疾,效忠師敗績,成功入鎮江&hellip&hellip進攻江甯,煌言次蕪湖,廬、鳳、甯、徽、池、太諸府縣多與通款,騰書成功,謂宜收旁郡縣,以陸師急攻南京。
成功狃屢勝,方谒明太祖陵,會将吏置酒,輝谏不聽。
崇明總兵梁化鳳赴援,江甯總管喀喀木等合滿、漢兵出戰,襲破新軍,諸軍皆奔潰,遂大敗,生得輝,殺之。
成功收餘衆,猶數萬,棄瓜洲、鎮江,出海,欲取崇明,江蘇巡撫蔣國柱遣兵赴援&hellip&hellip成功戰,複敗,引還。
煌言自間道走免。
上遣将軍達素、閩浙總督李率泰分兵出漳州、同安,規取廈門&hellip&hellip師自漳州薄海門戰(海門在福建海澄縣東二十裡),成功将周瑞、陳堯策死之&hellip&hellip戰方急,風起,成功督巨艦沖入,泰亦自浯嶼引舟合擊(鄭泰,成功族兄),師大敗&hellip&hellip十七年(1660)&hellip&hellip又以羅托為安南将軍,讨成功。
十八年(1661),用黃梧議,徙濱海居民入内地,增兵守邊。
” “成功自江南敗還,知進取不易,桂王入緬甸,聲援絕,勢日蹙,乃規取台灣。
台灣,福建海中島,荷蘭紅毛人居之。
芝龍與顔思齊為盜時,嘗屯于此&hellip&hellip荷蘭人恃鹿耳門水淺不可渡,不為備。
成功師至,水驟長&hellip&hellip圍七閱月,紅毛存者僅百數十,城下,皆遣歸國。
成功乃号台灣為東都,示将迎桂王狩焉。
以陳永華為謀主,制法律,定職官,興學校&hellip&hellip令諸将移家實之&hellip&hellip成功既得台灣,其将陳豹駐南澳,而令子錦居守思明。
康熙元年(1662),成功聽周全斌讒,遣擊豹&hellip&hellip會有訛言成功将盡殺諸将留廈門者,值全斌自南澳還,執而囚之,擁錦,用芝龍初封,稱平國公,舉兵拒命。
成功方病,聞之,狂怒齧指。
五月朔,尚據胡床受諸将谒,數日遽卒。
年三十九。
成功子十,錦其長也,一名經。
成功既卒,台灣諸将奉其幼弟世召為招讨大将軍&hellip&hellip錦&hellip&hellip引兵至台灣&hellip&hellip入嗣為延平王&hellip&hellip二十年(1681),錦卒&hellip&hellip奉錦次子克塽嗣為延平王&hellip&hellip二十二年(1683)&hellip&hellip七月,克塽使請降&hellip&hellip上授克塽公爵&hellip&hellip光緒初,德宗允船政大臣沈葆桢疏請,為成功立祠台灣。
” 4.鄭成功墓志 《鄭氏祔葬祖父墓志銘》(《逸經》半月刊,第二十六期,四十一頁,引日本人館森鴻之《鄭成功傳》。
民國二十六年三月二十日出版): “王父諱成功,字明俨,号大木,姓鄭氏。
先世自光州固始縣入閩,居漳,居粵之潮,至始祖隐石公,乃移居于泉之南安縣揚子山下石井鄉,遂世為南安人&hellip&hellip曾大父飛黃公(案:即芝龍)實生王父,曾大父丈夫子六,王父居長。
再傳丈夫子十,父又居長。
王父生于甲子年(案:天啟四年,1624)七月十四日辰時,卒于壬寅年(康熙元年,1662)五月初八日未時,享年三十有九。
故明末賜國姓封延平王,率衆取海外台灣,開辟疆土,設立府縣居之。
父諱經,字式天,号賢之,嗣封延平王,生于壬午年(崇祯十五年,1642)十月初二日未時,卒于辛酉年(康熙二十年,1681)正月二十八日寅時,享年四十,同王父俱葬台灣。
歲癸亥(康熙二十二年,1683),不孝克塽等舉國内附,挈眷入京,蒙恩封漢軍公,念台灣遠隔深海,祭掃維艱,具疏陳情,乞遷葬内地,蒙特旨恩準。
爰令弟克舉假回襄事,以康熙三十八年(1699)五月二十二日卯時,附葬于南安縣康店鄉樂齋公(八世祖)茔内&hellip&hellip曾祖母翁(當即日婦田川氏)&hellip&hellip祖母董,系明進士、禮部待郎董諱飏先公胞侄女&hellip&hellip母唐,為明進士、兵部尚書唐諱顯悅公孫女&hellip&hellip王父生平事迹,先蔔葬台灣已悉前志,第叙其生平年月世系子姓,納諸幽圹,用示後之子孫。
王父子十:長即吾父,娶母唐氏,先卒;次聰,娶故明魯二郡主朱氏&hellip&hellip女四:長适柯諱良,次适甘諱煜,次适洪諱允中,次适明魯王世子朱諱弘桓&hellip&hellip襄事承重孫克塽,孤哀子裕(七)溫(八)柔(九)仝稽颡。
期服孫克舉等同勒石。
” 天案:鄭墓曾于民國十八年(1929)五月被盜發掘,此墓銘即在其中,為南安伍遠資所得。
此日人所引不知是否出之伍氏,伍氏将著延平全史,未見。
又,案:《清史稿·諸臣封爵世表一》:“海澄公鄭克塽,正紅旗漢軍。
鄭成功孫。
初,順治十年(1653)五月,封成功為海澄公,不受。
十一月,複封,仍不受。
康熙二十二年,克塽歸順,仍封海澄公。
四十六年(1707)病故,無襲。
”(31頁)此即所謂漢軍公也。
又,表二:“同安侯鄭芝龍,正紅旗漢軍。
順治五年(1648)八月,以歸順授一等精奇尼哈番。
十年五月,晉封同安侯。
後戍遼東,十八年(1679)十月,殺。
”(15頁)據此,鄭氏前後均隸正紅旗漢軍。
又,表一:“一等海澄公黃梧,福建平和人。
順治十三年(1656)七月,自明鄭成功部将以海澄縣投誠功,封海澄公。
康熙六年(1667)五月,錫封一等。
十三年(1674),卒。
谥忠恪&hellip&hellip黃芳泰&hellip&hellip康熙十七年(1678)五月襲。
二十九年(1690),卒。
谥襄愍。
”(11頁)據此,康熙二十二年間,同時有兩個海澄公,鄭氏入漢軍,黃氏未入。
1951.6.10 5.鄭成功之富饒 《東山國語·台灣後語·東甯國國姓成功傳》(查繼佐撰):“成功并以衆駐思明,傳箭洋舶,各國諸稅骈集以饷軍。
時魯監國駐金門,大司馬張煌言屯臨門。
”(98頁) 6.清廷招降鄭成功 《海上見聞錄》卷一,順治十年:“九月,京中遣内院學士葉成格、理事官阿山,同賜姓弟内侍下(原注:音蝦)渡舍、蔭舍赍四府安插兵衆敕至。
十九日,李德(芝龍家人)、周繼武先到廈門,賜姓知先剃發後受诏,隻令周繼武持啟往請。
十月,賜姓發渡舍回泉複二使,約到安平鎮相見,面言,先受诏而後剃發。
十七日,二使至,賜姓設帳供于報恩寺,二使隻就布棚安供诏敕,賜姓不肯受敕。
二十日,二使回泉州&hellip&hellip撫事不成,遂置同安侯于高牆,戍澄濟伯于甯古塔。
” 《鹿樵紀聞》卷中《鄭成功之亂》:“朝廷患其剽勁,又念芝龍已先投誠,許割漳、泉、惠、潮四府封之,令島中薙發。
成功謝曰:&lsquo大邦若存此彈丸,以延有明一線,請從安南、朝鮮之例,不廢職貢。
若不以為然,則亦惟命是聽。
&rsquo&hellip&hellip于是再申前命,成功仍請比安南、朝鮮。
朝廷知終不可撫,乃徙芝龍于山東。
” 7.棄台灣之議 《清史稿》傳四十七《施琅傳》:“(順治)十六年,(鄭)成功據台灣。
(誤,成功複台灣不在順治十六年。
)&hellip&hellip(康熙)二十二年六月&hellip&hellip(鄭)克塽&hellip&hellip遣使詣軍前乞降,琅疏陳,上許之。
八月&hellip&hellip台灣平&hellip&hellip有言宜遷其人、棄其地者,琅疏言:&lsquo明季設澎水标于金門,出汛至澎湖而止。
台灣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
然其時中國之民潛往生聚,已不下萬人。
鄭芝龍為海寇,據為巢穴。
及崇祯元年,芝龍就撫,借與紅毛為互市之所。
紅毛聯結土番,招納内地民,漸作邊患。
至順治十八年,鄭成功盤踞其地,糾集亡命,荼毒海疆。
傳及其孫克塽,積數十年。
一旦納土歸命,善後之計,尤宜周詳。
若棄其地、遷其人,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
倘渡載不盡,竄匿山谷,所謂藉寇兵而赍盜糧也。
且此地原為紅毛所有,乘隙複踞,必竊窺内地,鼓惑人心。
重以夾闆船之精堅,海外無敵,沿海諸省,斷難安然無虞。
至時複勤師遠征,恐未易見效。
如僅守澎湖,則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遠隔金門、廈門,豈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臣思海氛既靖,汰内地溢設之官兵,分防兩處,台灣設總兵一、水師副将一、陸營參将二、兵八千。
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兵二千。
初無添兵增饷之費,已足固守&hellip&hellip蓋籌天下形勢,必期萬全,台灣雖在外島,關四省要害,斷不可棄。
&rsquo&hellip&hellip疏入,下議政王大臣等議,仍未決。
上召詢廷臣,大學士李霨奏應如琅請。
尋蘇拜等疏亦用琅議,并設縣三、府一、巡道一,上命允行。
” 主棄台灣者:李光地(見《榕村語錄》及年譜,主畀紅毛) 反對之者:姚啟聖施琅李霨蘇拜 36.12.4 8.流求與台灣 自一八七四法國學者LieMarquisD&rsquoHerveydeSaint-Denys謂《隋書·外國傳》之“流求”即今台灣之說起,學者争論不已,日人論著如下: 和田清《琉球台灣之名稱》《東洋學報》四之四 和田清《再論〈隋書〉之流求國》《曆史地理》五七之三 藤田豐八《〈島邑志略〉校注》 市村瓒次郎《唐以前之福建及台灣》《東洋學報》八之一 伊波普猷《〈隋書〉流求之疑問》《東洋學報》六之二 币原坦《琉球台灣混同論争之批判》《南方土俗》一之三 (未完)1949.6.25 四、日本乞師 1.南明乞師日本 《鹿樵紀聞》卷中“日本乞師”條:“日本乞師之議,始于周鶴芝。
芝故海盜,往來日本,與撒斯瑪王結為父子&hellip&hellip芝既熟日本,橫行海中,已而就撫為黃華關把總。
值東南喪亂,私遣人至日本,求假一旅以靖難(《南明野史》系于乙酉年)。
撒斯瑪王為言之大将軍,許诏使至,即為發兵。
芝喜,益市金珠玩好,将以王命往迎。
主将黃斌卿謂此吳三桂乞師之續,執不可。
芝怒,遂去舟山。
久之,或說斌卿曰:&lsquo北都之變,東南如故,使并東南而失之者,此乞師之害也。
今我無可失之地,比之往事,為不倫矣。
&rsquo斌卿意悟,使其弟孝卿與馮京第往(《野史》系于監國三年戊子)。
會日本有西洋為天主教者作亂,方嚴逐客之令。
京第至長崎島,不得登岸,日于舟中效秦庭之哭。
撒斯瑪王聞之,複為言于大将軍,議發各島罪人以赴中國之難,留孝卿于長崎,而使京第先還報命&hellip&hellip長崎多官妓&hellip&hellip孝卿居既久,惑之,竟自忘其為乞師來者。
日本薄其為人,發兵之命複寝。
其年,僧湛微自日本來,為阮進述請師不允之故,且言其國重佛法,若得普陀山慈聖太後所賜藏經為贽,師必發矣。
進謀之張名振,使阮美以經同湛微往(《野史》系于監國四年己醜)。
日本初聞之,京王以下皆大喜,已知舟山有湛微者,則大怒。
蓋日本不殺中國僧,有犯止于逐,再往則戮及同舟&hellip&hellip梵策請師之計,特湛微欲借以再往日本耳。
阮美知為所賣,即載經而歸。
自兩使無成,舟山之人皆追咎斌卿不早聽鶴芝,然日本&hellip&hellip安能萬裡渡海為人定亂乎?” 謝國桢《晚明史籍考》十二《魯監國》:“《日本乞師記》。
梨洲遺書本。
原題餘姚黃宗羲太沖撰。
太沖躬與日本乞師之事,多辨其僞,姑存阙疑,詳《行朝錄》條中。
日本《史學雜志》有《日本乞師考》一文,記載明季諸藩向日本乞師有二十餘次之多,未免穿鑿,然記載頗詳。
” 又,卷二《通紀》中:“《行朝錄》六卷。
荊駝逸史本、國粹叢書本、紹興先正遺書本、海鹽朱氏藏鈔本、梨州遺書本。
明餘姚黃宗羲太沖撰&hellip&hellip卷二為《魯紀年》上、《魯紀年》下、《舟山興廢》、《日本乞師》、《四明山寨》。
” “案,日本乞師之說首創者為全謝山,其所撰《梨洲神道碑文》謂:&lsquo公副馮公京第乞師日本,抵長崎,不得請。
公為賦《式微》之章以感将士。
&rsquo至其所為碑文後跋謂&lsquo公雖偕馮以行而後諱之&rsquo,以證實之。
先師梁任公先生《飲冰室·文卷四集》卷六七《黃梨洲朱舜水乞師日本辨》雲:&lsquo跻仲奉命當丁亥(永曆元年,順治四年,1647),其時魯王在閩,梨洲在浙;己醜(永曆三年,1649)七月魯王次健跳,梨洲始奔赴行在,不應兩年前有奉使事,而使還又不複命也。
然謝山碑文叙此事于己醜,而注雲第二次,則又似謂乞師記後别有一次,此亦與事實謬也。
梨洲在健跳,因見諸将之驕橫無可為,且清廷方思劫質其母,于八月間陳情乞歸,謝山既詳述之矣,既以将母告歸,僅一二月又起而奉使,梨洲何輕于去就乃爾耶?&rsquo又吳隐跋《海外恸哭記》謂:&lsquo先生歸家在辛卯(永曆五年,西1651)八月以前,未幾監國赴舟山,而碑雲是年監國由健跳至滃洲,複召公副馮公京第乞師日本,而據記丁亥六月安昌王與馮京第乞師日本,丁、辛相距離五年,此事何得在辛卯八月以後,且馮京第副安昌王,何得先生副京第?此條尤可與先師之言相佐證,然太沖《南雷集》中有《避地賦》,明言赴長崎之事,且謝山距太沖時較近,其說必有所據,姑兩存之。
” 天案:日本記載隆武元年(順治三年,西1646)十月鄭芝龍(平戶一官)上書日本乞師,其時日本為後光明天皇正保三年,&lsquo攝政關白&rsquo為藤原康道,&lsquo征夷将軍&rsquo為德川家光。
又永曆十二年(順治十五年,西1658)六月鄭成功乞師,其時日本為後西天皇萬治元年,&lsquo攝政關白&rsquo為藤原光平,&lsquo征夷将軍&rsquo為德川家綱。
次年朱舜水(之瑜)至長崎。
又謂崇祯十七年亦曾乞師。
又案:日本禁耶稣教在寬永十六年,當我國崇祯十二年,西1639,并禁和蘭以外之人入國,次年殺違禁入國者六十三人于長崎。
又案:日本記載謂順治十一年西1654八月清朝曾派黃蘗山僧隐元至日本長崎。
《清史稿》列傳十一《張煌言傳附張名振傳》:“名振,字侯服,應天江甯人。
崇祯末,為石浦遊擊。
魯王次長垣,率舟師赴之,封定西侯。
以所部屯舟山,移南田,迎王居健跳所,與阮進、王朝先共擊黃斌卿。
斌卿,莆田人,崇祯末為舟山參将,唐王時封伯。
名振奉魯王如舟山,不納。
既,以王命進侯。
斌卿法嚴急,配民為兵,籍大戶田為官田,先後戕荊本澈、賀君堯。
王次健跳,令進告籴,又不應。
至是,名振破舟山,沉斌卿于海,迎王居焉。
使日本乞師,不應&hellip&hellip名振&hellip&hellip順治十二年十二月卒于軍,或雲成功酖之。
” 中村久四郎《明末之日本乞師及乞資》(見日本大正四年五月《史學雜志》二十六編第五号547頁):“今先就乞師請援考之,向我日本乞師凡十六回(加間接乞師共十七回),又向羅馬、安南及海外某國乞師各一回,合計十九回(或二十回)&hellip&hellip茲據記事史料按年列舉于次: 乙酉(日本正保二年,明唐王隆武元年,西曆1645) (一)明都督崔芝之參将林高之乞師(《華夷變态》、《續善鄰國寶記》、《同外紀》、《外藩通書》、《台灣鄭氏紀事》卷上)(天挺案:崔芝為周鶴芝之誤,&lsquo寉&rsquo文&lsquo鶴&rsquo)。
(二)明平虜伯周鶴芝之乞師(《日本乞師記》、《海外恸哭記》、《東南紀事》卷十、《鲒埼亭集》卷十、張公〔肯堂〕《神道碑銘》、《小腆紀年》卷十六)。
丙戊(正保三年,隆武二年,魯監國元年,西1646) (三)明平海将軍周鶴芝之乞師(《日本乞師記》、《東南紀事》卷十、《小腆紀年》卷十六、《海東逸史》卷一)。
(四)明安昌王恭及周崔芝義子林臯之乞師(《東南紀事》卷十四《周崔芝傳》)。
(五)明鄭芝龍使者黃征明之乞師(《華夷變态》、《寬永小說》、《外藩通書》卷九十、《鄭氏紀事》、《昭代記》、《德川實紀》、《思文大紀》卷八)。
丁亥(正保四年,魯監國二年,西1647) (六)周鶴芝之乞師(《海外恸哭記》)。
(七)明安昌王及周崔芝義子林臯之乞師(《日本乞師記》)。
(八)明安昌王及馮京第、黃孝卿之乞師(《海外恸哭記》)。
戊子(慶安元年,魯監國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