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回 南京廣州 各唱各的調 漢口溪口 各吹各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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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客人已三腳兩步闖入客廳。
傅泾波問道:&rdquo總統先生!大使着急極了,問八條二十四款有何變化?問張治中有無回訊?&ldquo 李宗仁道:&rdquo電話剛打去,不會那麼快。
泾波兄請坐,這是季寬先生從北平帶來的《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的副本。
&ldquo 傅泾波把副本帶回使館。
司徒要他一字不漏地念給他聽,然後再選擇重點複述。
&rdquo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南京國民政府在美國政府幫助之下,違背人民意志,破壞停戰協定及政治協商會議的決議。
在反對中國共産黨的名義之下,向中國人民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動全國規模的國内戰争。
此項戰争,至今已達兩年又九個半月之久,全國人民因此蒙受了極大的災難。
國家财力物力受到極大損失,國家主權也遭受了新的損害。
全國人民,對于南京國民政府違背孫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義的立場,違背孫中山先生的聯俄、聯共及扶助農工等項正确的政策,以及違背孫中山先生的革命的臨終遺囑,曆來表示不滿。
全國人民對于南京國民政府發動此次空前規模的國内戰争以及由此而采取的政治、軍事、财政、經濟、文化、外交等項錯誤的政策及措施,尤其表示反對!南京國民政府在全國人民中業已完全喪失信任。
而在這次國内戰争中,南京國民政府的軍隊,業已為中國共産黨所領導、為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所指揮的人民解放軍所戰敗。
&ldquo司徒聞言臉色發青,口角痙窄。
傅泾波道:&rdquo别聽了,都是這一套。
&ldquo司徒忙搖手:&rdquo不,請你繼續告訴我,一個字也不能漏掉!&ldquo 傅泾波讀下去: &rdquo基于上述情況,南京國民政府曾于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向中國共産黨提議舉行停止國内戰争恢複和平狀态的談判。
中國共産黨曾于同年一月十四日發表聲明,同意南京國民政府上項提議,并提議以懲辦戰争罪犯、廢除僞憲法、廢除僞法統、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沒收官僚資本,實行土地改革,廢除賣國條約,召集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等八項條件為雙方舉行和平談判的基礎,此八項基礎條件已為南京國民政府所同意。
因此中國共産黨方面和南京政府方面派遣自己的代表團,授以舉行談判和簽訂協定的全權。
雙方代表于北平集會,首先确認南京國民政府應對于此次國内戰争及其各項錯誤政策、擔負全部責任,并同意成立本協定。
&ldquo 司徒急問:&rdquo多少條?&ldquo &rdquo八條二十四款。
&ldquo &rdquo摘要讀給我聽吧。
&ldquo司徒歎息。
與此同時,何應欽派人把《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送到了溪口。
蔣介石越看越光火,拍着桌子大罵道:&rdquo文白無能,喪權辱國!&ldquo他心裡明白,大局将有劇變,把侍衛的數字也增加了好些。
&rdquo可惡之極!&ldquo蔣介石召集親信,恨恨地說:&rdquo我恨透了那批膿包!當年他們兩萬幾千裡行軍,我們動員全國力量,竟不能把他們消滅幹淨,好,今天該讓我們傷腦筋啦!&ldquo邊說邊跳腳:&rdquo膿包!膿包!膿包!&ldquo &rdquo亞伯,&ldquo蔣經國道:&rdquo八條二十四款的詳細條文剛到,我們還是細細研究才是。
&ldquo 蔣介石拍桌子道:&rdquo我可沒有胃口再看一遍,你們研究過後,再來見我!&ldquo說罷外出散步。
溪口和南京,都在研究這些條文: &rdquo國内和平協定第一條: &ldquo第一款:為着分清是非,判明責任,中國共産黨代表團與南京國民政府代表團雙方(以下簡稱雙方)确認:對于發動及執行此次國内戰争應負責任的南京國民政府方面的戰争罪犯,原則上必須予以懲辦,但得依照下列情形分别處理。
&rdquo第一項:一切戰犯,不問何人,如能認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實意,确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于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的推進,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内問題者,準予取消戰犯罪名,給以寬大待遇。
&ldquo 蔣經國歎道:&rdquo這個已經聽說了,這第二款倒是新的,&ldquo他讀下去: &rdquo雙方确認,南京國民政府于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日本浸華戰争罪犯岡村甯次大将宣告無罪釋放,複于同年一月三十一日,允許其他日本戰犯兩百六十名送返日本等項處置,是錯誤的,此項日本戰犯,一俟中國民主聯合政府即
傅泾波問道:&rdquo總統先生!大使着急極了,問八條二十四款有何變化?問張治中有無回訊?&ldquo 李宗仁道:&rdquo電話剛打去,不會那麼快。
泾波兄請坐,這是季寬先生從北平帶來的《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的副本。
&ldquo 傅泾波把副本帶回使館。
司徒要他一字不漏地念給他聽,然後再選擇重點複述。
&rdquo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南京國民政府在美國政府幫助之下,違背人民意志,破壞停戰協定及政治協商會議的決議。
在反對中國共産黨的名義之下,向中國人民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動全國規模的國内戰争。
此項戰争,至今已達兩年又九個半月之久,全國人民因此蒙受了極大的災難。
國家财力物力受到極大損失,國家主權也遭受了新的損害。
全國人民,對于南京國民政府違背孫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義的立場,違背孫中山先生的聯俄、聯共及扶助農工等項正确的政策,以及違背孫中山先生的革命的臨終遺囑,曆來表示不滿。
全國人民對于南京國民政府發動此次空前規模的國内戰争以及由此而采取的政治、軍事、财政、經濟、文化、外交等項錯誤的政策及措施,尤其表示反對!南京國民政府在全國人民中業已完全喪失信任。
而在這次國内戰争中,南京國民政府的軍隊,業已為中國共産黨所領導、為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所指揮的人民解放軍所戰敗。
&ldquo司徒聞言臉色發青,口角痙窄。
傅泾波道:&rdquo别聽了,都是這一套。
&ldquo司徒忙搖手:&rdquo不,請你繼續告訴我,一個字也不能漏掉!&ldquo 傅泾波讀下去: &rdquo基于上述情況,南京國民政府曾于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向中國共産黨提議舉行停止國内戰争恢複和平狀态的談判。
中國共産黨曾于同年一月十四日發表聲明,同意南京國民政府上項提議,并提議以懲辦戰争罪犯、廢除僞憲法、廢除僞法統、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沒收官僚資本,實行土地改革,廢除賣國條約,召集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等八項條件為雙方舉行和平談判的基礎,此八項基礎條件已為南京國民政府所同意。
因此中國共産黨方面和南京政府方面派遣自己的代表團,授以舉行談判和簽訂協定的全權。
雙方代表于北平集會,首先确認南京國民政府應對于此次國内戰争及其各項錯誤政策、擔負全部責任,并同意成立本協定。
&ldquo 司徒急問:&rdquo多少條?&ldquo &rdquo八條二十四款。
&ldquo &rdquo摘要讀給我聽吧。
&ldquo司徒歎息。
與此同時,何應欽派人把《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送到了溪口。
蔣介石越看越光火,拍着桌子大罵道:&rdquo文白無能,喪權辱國!&ldquo他心裡明白,大局将有劇變,把侍衛的數字也增加了好些。
&rdquo可惡之極!&ldquo蔣介石召集親信,恨恨地說:&rdquo我恨透了那批膿包!當年他們兩萬幾千裡行軍,我們動員全國力量,竟不能把他們消滅幹淨,好,今天該讓我們傷腦筋啦!&ldquo邊說邊跳腳:&rdquo膿包!膿包!膿包!&ldquo &rdquo亞伯,&ldquo蔣經國道:&rdquo八條二十四款的詳細條文剛到,我們還是細細研究才是。
&ldquo 蔣介石拍桌子道:&rdquo我可沒有胃口再看一遍,你們研究過後,再來見我!&ldquo說罷外出散步。
溪口和南京,都在研究這些條文: &rdquo國内和平協定第一條: &ldquo第一款:為着分清是非,判明責任,中國共産黨代表團與南京國民政府代表團雙方(以下簡稱雙方)确認:對于發動及執行此次國内戰争應負責任的南京國民政府方面的戰争罪犯,原則上必須予以懲辦,但得依照下列情形分别處理。
&rdquo第一項:一切戰犯,不問何人,如能認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實意,确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于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的推進,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内問題者,準予取消戰犯罪名,給以寬大待遇。
&ldquo 蔣經國歎道:&rdquo這個已經聽說了,這第二款倒是新的,&ldquo他讀下去: &rdquo雙方确認,南京國民政府于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日本浸華戰争罪犯岡村甯次大将宣告無罪釋放,複于同年一月三十一日,允許其他日本戰犯兩百六十名送返日本等項處置,是錯誤的,此項日本戰犯,一俟中國民主聯合政府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