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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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字本、吳本、張本作“年九十四”。
’其作‘五十四’者,疑據《路史》、《通鑒前編》所改。
[五一]《汲紀年》雲: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貫于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發揮》卷三注 案:《太平禦覽》八七四引《書紀年》曰:‘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貫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 [五二]□,穆王伐之,大起九師,東至九江,蚖蟬為梁,在江東矣。
注:《紀年》:四十七年。
《國名紀》己 案:《太平禦覽》卷三0五引《紀年》:‘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比鼋以為梁。
’ [五三](《汲冢紀年》雲):共伯和即幹王位。
《發揮》卷二注 案:《莊子·讓王篇》釋文引《紀年》:‘共伯和即幹王位。
’ [五四]《紀年》:晉武公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奔魏。
《國名紀》戊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紀年》雲:‘晉武公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出奔魏。
’ [五五](《紀年》):(晉武公)八年,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而東之。
《國名紀》戊注 (《紀年》)又雲:桓王十二年秋,秦侵芮。
冬,王師、秦師圍魏,取芮伯而東之。
《國名紀》戊注 案:《路史》同時所引兩條,第一條本《水經·河水注》引《紀年》:‘(晉武公)八年,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萬而東之。
’此屬古本。
第二條所引除多一‘冬’字外,則全同今本。
似羅氏父子當日确見有《紀年》一書,其本于東周仍用周年,與古本用晉年者異;周王之軍作‘王師’,與古本作‘周師’者亦異,然與今本則皆同。
洪頤烜《校正竹書紀年》卷下因謂:‘羅泌已見今本。
’《路史》一書成于幹道庚寅,即宋孝宗幹道六年(公元一一七0年),上距南宋建立之始不過四十四年,而此書卷帙繁重,博征群籍,又決非短期内可成,果如洪氏所論,則今本《紀年》當在南宋初已出現。
羅氏父子所引除此條外,複引‘桓王十七年’一條(見後),以周王紀年與今本同,然不見現存今本,或為後世刻本所脫。
洪氏所論疑是。
[五六](《紀年》雲):(晉武公)九年,戎人逆之郏。
《國名紀》戊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紀年》:‘(晉武公)九年,戎人逆芮伯萬于郏。
’ [五七]《紀年》:桓王十七年,楚及巴伐鄧。
《國名紀》戊注 案:此又以周年紀事,與今本《紀年》同,然不見現存刻本。
[五八]《汲古文》:晉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
《後紀》卷九下注 案:《水經·汾水注》引《汲郡古文》:‘晉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
’ [五九]《紀年》:晉獻公十九年,會虞師伐虢,滅夏陽,虢公醜奔衛,乃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
《國名紀》己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竹書紀年》曰:‘晉獻公十有九年,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虢公醜奔衛,獻公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
’ [六0]《竹紀年》‘次于郇’者,或雲邠之三水栒邑,非也。
《國名紀》戊 案:《水經·涑水注》引《竹書紀年》雲:‘晉惠公十有五年,秦穆公率師送公子重耳,圍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師。
狐毛與先轸禦秦,至于廬柳,乃謂秦穆公使公子絷來與師言,退舍,次于郇,盟于軍。
’ [六一]《紀年》:句踐以晉出公十年卒,鹿郢立,是為鼯與,六年卒。
盲姑立,是為不壽,十年卒。
朱旬立,是為王翁,三十七年卒。
王翳立,三十六年卒,子諸咎殺之。
諸枝立,是為孚錯枝。
一年,其大夫寺區定亂,立初無餘。
十二年,寺區之弟思複弑其君莽而立無颛八年。
《後紀》卷一三下注 案:陳夢家《六國紀年表考證》雲:‘此隐括《越世家》索隐所引而雜采《越世家》名谥者。
’(《燕京學報》第三七期頁一八六)《史記·越世家》索隐所引《紀年》,文繁,不具錄。
[六二]《汲紀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河絕于扈。
《國名紀》丁 案:《水經·河水注》曰:‘《竹書紀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河絕于扈。
’永樂大典本作‘二十二年’,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十二年’,蓋據今本《紀年》。
《路史》所據《水經注》,與大典本同。
[六三]《紀年》:越王朱句二十年,滅滕。
《國名紀》甲 案:《史記·越王句踐世家》索隐引《紀年》:‘于粵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
’《訂補》雲:‘“二十”字疑有脫誤。
’ [六四]《紀年》:梁惠九年,晉取泫氏,即《汲書》趙獻子城泫氏者。
《國名紀》己 案:《水經·沁水注》引《竹書紀年》曰:‘晉烈公元年,趙獻子城泫氏。
’《太平禦覽》卷一六三引《竹書
’其作‘五十四’者,疑據《路史》、《通鑒前編》所改。
[五一]《汲紀年》雲: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貫于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發揮》卷三注 案:《太平禦覽》八七四引《書紀年》曰:‘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貫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 [五二]□,穆王伐之,大起九師,東至九江,蚖蟬為梁,在江東矣。
注:《紀年》:四十七年。
《國名紀》己 案:《太平禦覽》卷三0五引《紀年》:‘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比鼋以為梁。
’ [五三](《汲冢紀年》雲):共伯和即幹王位。
《發揮》卷二注 案:《莊子·讓王篇》釋文引《紀年》:‘共伯和即幹王位。
’ [五四]《紀年》:晉武公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奔魏。
《國名紀》戊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紀年》雲:‘晉武公七年,芮伯萬之母芮姜逐萬,萬出奔魏。
’ [五五](《紀年》):(晉武公)八年,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而東之。
《國名紀》戊注 (《紀年》)又雲:桓王十二年秋,秦侵芮。
冬,王師、秦師圍魏,取芮伯而東之。
《國名紀》戊注 案:《路史》同時所引兩條,第一條本《水經·河水注》引《紀年》:‘(晉武公)八年,周師、虢師圍魏,取芮伯萬而東之。
’此屬古本。
第二條所引除多一‘冬’字外,則全同今本。
似羅氏父子當日确見有《紀年》一書,其本于東周仍用周年,與古本用晉年者異;周王之軍作‘王師’,與古本作‘周師’者亦異,然與今本則皆同。
洪頤烜《校正竹書紀年》卷下因謂:‘羅泌已見今本。
’《路史》一書成于幹道庚寅,即宋孝宗幹道六年(公元一一七0年),上距南宋建立之始不過四十四年,而此書卷帙繁重,博征群籍,又決非短期内可成,果如洪氏所論,則今本《紀年》當在南宋初已出現。
羅氏父子所引除此條外,複引‘桓王十七年’一條(見後),以周王紀年與今本同,然不見現存今本,或為後世刻本所脫。
洪氏所論疑是。
[五六](《紀年》雲):(晉武公)九年,戎人逆之郏。
《國名紀》戊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紀年》:‘(晉武公)九年,戎人逆芮伯萬于郏。
’ [五七]《紀年》:桓王十七年,楚及巴伐鄧。
《國名紀》戊注 案:此又以周年紀事,與今本《紀年》同,然不見現存刻本。
[五八]《汲古文》:晉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
《後紀》卷九下注 案:《水經·汾水注》引《汲郡古文》:‘晉武公滅荀,以賜大夫原氏。
’ [五九]《紀年》:晉獻公十九年,會虞師伐虢,滅夏陽,虢公醜奔衛,乃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
《國名紀》己注 案:《水經·河水注》引《竹書紀年》曰:‘晉獻公十有九年,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虢公醜奔衛,獻公命瑕父、呂甥邑于虢都。
’ [六0]《竹紀年》‘次于郇’者,或雲邠之三水栒邑,非也。
《國名紀》戊 案:《水經·涑水注》引《竹書紀年》雲:‘晉惠公十有五年,秦穆公率師送公子重耳,圍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師。
狐毛與先轸禦秦,至于廬柳,乃謂秦穆公使公子絷來與師言,退舍,次于郇,盟于軍。
’ [六一]《紀年》:句踐以晉出公十年卒,鹿郢立,是為鼯與,六年卒。
盲姑立,是為不壽,十年卒。
朱旬立,是為王翁,三十七年卒。
王翳立,三十六年卒,子諸咎殺之。
諸枝立,是為孚錯枝。
一年,其大夫寺區定亂,立初無餘。
十二年,寺區之弟思複弑其君莽而立無颛八年。
《後紀》卷一三下注 案:陳夢家《六國紀年表考證》雲:‘此隐括《越世家》索隐所引而雜采《越世家》名谥者。
’(《燕京學報》第三七期頁一八六)《史記·越世家》索隐所引《紀年》,文繁,不具錄。
[六二]《汲紀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河絕于扈。
《國名紀》丁 案:《水經·河水注》曰:‘《竹書紀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河絕于扈。
’永樂大典本作‘二十二年’,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十二年’,蓋據今本《紀年》。
《路史》所據《水經注》,與大典本同。
[六三]《紀年》:越王朱句二十年,滅滕。
《國名紀》甲 案:《史記·越王句踐世家》索隐引《紀年》:‘于粵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
’《訂補》雲:‘“二十”字疑有脫誤。
’ [六四]《紀年》:梁惠九年,晉取泫氏,即《汲書》趙獻子城泫氏者。
《國名紀》己 案:《水經·沁水注》引《竹書紀年》曰:‘晉烈公元年,趙獻子城泫氏。
’《太平禦覽》卷一六三引《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