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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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汲冢書》:禹都陽城。

    《續漢書·郡國志》二注 臣瓒曰:……《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居陽翟也。

    《漢書·地理志》注 《汲冢古文》并雲:‘禹都陽城。

    ’《禮記·缁衣》正義 案:《漢書·地理志》注:‘臣瓒曰:《世本》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居陽翟也。

    ’《禮記》正義所引,本作‘鹹陽’,阮元校勘記引齊召南說‘“鹹陽”當作“陽城”’,據改。

    《存真》作‘禹都陽城’。

    《輯校》作‘居陽城’。

    《訂補》雲:‘朱本正文作“禹都陽城”。

    誤引《世本》文,王氏改之,是。

    ’《輯校》、《訂補》似僅據《漢書》注,《續漢書》注所引明作‘禹都陽城’。

    至臣瓒所雲‘《汲郡古文》亦雲居之’,即承所引《世本》之‘禹都陽城’而來,是《紀年》、《世本》之文本同,《禮記》正義謂‘《世本》及《汲冢古文》并雲“禹都陽城”’,可證。

    《存真》本不誤,《輯校》、《訂補》似以不誤為誤。

    《禮記·缁衣》正義所引,《存真》、《輯校》、《訂補》皆失收。

    又《訂補》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二注,見本書附錄。

     [二]《紀年》曰:禹立四十五年。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三](《紀年》):益幹啟位,啟殺之。

    《晉書·束皙傳》 《汲冢書》雲:……益為啟所誅。

    《史通·疑古》 (《竹書紀年》):後啟殺益。

    《史通·雜說上》 案:《存真》、《輯校》作‘益幹啟位,啟殺之’。

    《輯校》雲:‘《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益為後啟所誅”。

    ’所引與《史通》原文不合。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潘壽言禹情’注:‘言禹傳位于益,終令啟取之。

    ’《戰國策·燕策一》:‘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

    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

    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啟自取之。

    ’(《史記·燕召公世家》略同)《楚辭·天問》:‘啟代益作後。

    ’王夫之《楚辭通釋》卷三雲:‘《竹書紀年》載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

    蓋列國之史,異說如此。

    ’《漢書·律曆志》:‘張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

    ’皆與《紀年》略同,而傳統之說則與此異。

    《孟子·萬章上》:‘禹薦益于天,七年,禹崩。

    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陰。

    朝觐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

    ”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啟,曰:“吾君之子也。

    ”’(《史記·夏本紀》略同)後世多宗此說,而以《紀年》等書為‘妄’。

    實際益、啟之間争奪王位,乃原始社會轉變為階級社會之反映。

     [四]《竹書》曰:夏後開舞九招也。

    《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案:《存真》、《輯校》作‘九年,舞九韶’。

    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夏後開’即夏後啟,漢景帝名啟,避‘啟’字諱,漢人因改‘啟’為‘開’。

    吳大澄《韶字說》雲:‘古文召、紹、韶、招、□、昭為一字。

    ’(《字說》,據《說文解字诂林》補遺卷三上)是‘九招’即‘九韶’。

    《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

    ’(《太平禦覽》卷八二引)《山海經·大荒西經》:‘開上三嫔于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

    ’又《海外西經》:‘夏後啟于此舞九代。

    ’《楚辭·離騷》:‘啟九辯與九歌兮,(夏)[下]康娛以自縱。

    ’又《天問》:‘啟棘賓(商)[帝],九辯九歌。

    ’‘九招’、‘九韶’、‘九歌’、‘九辯’,當為一事。

     [五]啟征西河。

    《紀年》雲。

    《北堂書鈔》卷一三帝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二十五年,征西河’。

    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帝王世紀》︰‘(啟)三十五年,征河西。

    ’(《禦覽》卷八二引,‘河西’當即‘西河’。

    )啟征西河必有史實。

    今本《紀年》:‘(帝啟)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帥師征西河,武觀來歸。

    ’其說當出于《逸周書·嘗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兇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

    ’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雲:‘五子,五觀也,亦曰武觀,啟子。

    ’《呂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

    ’古本《紀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遷于相。

    ’(見後)是西河即相,今之河南安陽,與觀地(觀在衛)相近。

    所謂‘啟征西河’,疑即指啟誅五觀。

     [六]《竹書》雲: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

    《真诰》卷一五注 案:《存真》作‘二十九年【陟】,年九十八’,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

    《輯校》從《真诰》注。

    《真诰》雲:‘夏啟為東明公,領鬥君師。

    ’注:‘禹之子也,姓姒。

    ’下即引《竹書》雲雲。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輯校》雲:‘《太平禦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

    三十五年征河西。

    ”而《通鑒外紀》:“皇甫谧曰:啟在位十年。

    ”則《世紀》不得有三十五年之文,疑本《紀年》而誤題《世紀》也。

    此與《真诰》所引“啟三十九年亡”符同。

    《路史》注既引《紀年》“啟在位二十九年”,故“征西河”亦雲“在二十五年”矣,未知孰是?’ [七]薛瓒《漢書集注》雲:(《汲郡古文》)又雲:太康居斟尋。

    《水經·巨洋水注》 臣瓒曰:……《汲郡古文》雲:太康居峕尋。

    《漢書·地理志》注 臣瓒雲:……《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夏本紀》正義 《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周本紀》正義 案:《巨洋水注》等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