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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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禦覽》卷八二引《紀年》曰:‘後發一名後敬,或曰發惠。

    ’ [三七](帝敬發)其始即繼,諸夷式賓,獻其樂舞。

    注:《紀年》雲:元年。

    《後紀》卷一三下 案:《太平禦覽》卷七八0引《竹書紀年》曰:‘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諸夷入舞。

    ’《後漢書·東夷傳》雲:‘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賓于王門,獻其樂舞。

    ’《通鑒外紀》卷二雲:‘發,諸夷賓于王門,獻其樂舞。

    ’注:‘《紀年》曰:元年。

    ’是‘獻其樂舞’四字,乃《外紀》襲自《東夷傳》,《路史》又襲自《外紀》,非《紀年》原文。

     [三八](帝履癸)又命扁伐岷山氏,岷山莊王以二女禦焉。

    愛而無子,乃刻之苕華,而□元妃于洛。

    注:二女曰琬,曰琰,刻名苕華之玉。

    詳《焞煌紀年》。

    《後紀》卷一三下 案:《事類賦》注卷九引《炖煌紀年》:‘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女,曰琬,曰琰。

    桀愛二女,無子,刻其名于苕華之玉,苕是琬,華是琰。

    ’《炖煌紀年》之稱僅見《事類賦》注此條,《路史》顯從該書轉引。

    《太平禦覽》卷八0五引此條作《炖煌高納之郡府紀年》,炖煌高納之郡府或是藏書者。

     [三九]《汲冢古文冊書》雲:桀飾傾宮,起瑤台,作瓊室,立玉門。

    《發揮》卷六 案:《文選·吳都賦》注:引《汲郡地中古文冊書》雲:‘桀作傾宮,飾瑤台,纣作瓊室,立玉門。

    ’此為李善所采劉淵林舊注。

    淵林名逵,西晉惠帝時人,當目莺《竹書》,《汲郡地中古文冊書》之稱亦僅見此。

    所謂《汲冢古文冊書》即源于《汲郡地中古文冊書》,本條亦系引自劉注。

     [四0]關龍逢,……其在《竹書》,始以為谏瑤台。

    ……逮汲冢張華書則更以為谏長夜之宮,而薦之以必亡之語。

    《發揮》卷六 案:《存真》雲:‘《路史·發揮》曰:“關龍逢之死,《竹書》以為谏瑤台。

    ”又雲:“汲冢張華書更以為谏長夜之宮。

    ”今案《博物志》曰:“夏桀之時,為長夜宮于深谷之中,男女雜處,十旬不出聽政。

    天乃大風揚沙,一夕填此宮谷。

    又飾瑤台,關龍逢谏桀曰:吾之有民,如天之有日,日亡我則亡。

    以龍逢為妖言而殺之。

    其後山複于谷,下反在上。

    耆老相與谏桀,又以為妖言而殺之。

    ”據《路史》,是《博物志》此條本于《竹書》也。

    ’朱右曾本不信羅氏父子得見《竹書》,今反據《路史》以證《博物志》此條本于《竹書》,誤。

    《路史》稱‘汲冢張華書’,蓋誤以為《博物志》一書出于汲冢,前引‘黃帝死七年’條亦以《博物志》為《汲書》,與此同誤。

     [四一]《汲紀年》:桀末年,社坼裂。

    《後紀》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禦覽》卷八八0引《書紀年》曰:‘夏桀末年,社坼裂,其年為湯所放。

    ’ [四二]《汲紀年》:并窮、寒四百七十二年。

    《後紀》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禦覽》卷八二引《紀年》曰:‘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

    ’ [四三]《紀年》:湯七年九征。

    《後紀》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禦覽》卷八三引《紀年》曰:‘湯有七名而九征。

    ’ [四四]《竹紀年》雲: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發揮》卷五注 案: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雲:‘《紀年》又稱: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 [四五](《竹紀年》雲):仲壬崩而立太甲,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

    《發揮》卷五注 案: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雲:‘《紀年》又稱:……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

    ’ [四六](《竹紀年》雲):伊尹即位,太甲三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發揮》卷五注 案: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引《紀年》雲:‘太甲七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 [四七]庇,祖乙勝即居之。

    注:《紀年》。

    《國名紀》丁注 案:《太平禦覽》卷八三引《紀年》雲:‘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居庇。

    ’ [四八]南庚更自庇遷奄。

    注:《紀年》。

    《國名紀》丁 案:《太平禦覽》卷八三引《紀年》曰:‘南庚更自庇遷于奄。

    ’ [四九]《紀年》:盤庚旬自奄遷于北冢,曰殷虛。

    《國名紀》丁 案:《太平禦覽》卷八三引《紀年》曰:‘盤庚旬自奄遷于北蒙,曰殷。

    ’ [五0]《竹書紀年》:武王年五十四。

    《發揮》卷四 案:《訂補》雲:‘《真诰》十五引《竹書》作“年四十五”,疑有倒誤。

    今本《紀年》亦作“年五十四”。

    ’案所見今本《紀年》多作‘九十四’,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四雲:‘年九十四,……《路史》及《通鑒前編》引作“年五十四”。

    何本、陳本同。

    閣本作“年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