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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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事。
《晉書·束皙傳》 《汲冢紀年》則雲:共伯和幹王位。
《史記·周本紀》索隐 《紀年》雲:共伯和即幹王位。
《莊子·讓王》釋文 《竹書紀年》:……共伯名和。
《史通·雜說上》 《汲冢書》:共伯名和。
《國語補音》卷一 《汲冢紀年》曰:共國之伯名和,行天子政。
《通鑒外紀》卷三 案:《史記·周本紀》索隐:‘共,國;伯,爵;和,其名;幹,篡也。
言共伯和攝王政,故雲“幹王位”也。
’《莊子·讓王》:‘共伯得乎共首。
’司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賢人,諸侯皆以為賢。
周厲王之難,天子曠絕,諸侯皆請以為天子,共伯不聽,即幹王位。
’《史記·周本紀》正義引《魯連子》:‘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
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
’《呂氏春秋·開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内皆以來為稽矣。
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
’皆述共伯和事,與《紀年》同。
《帝王世紀》:‘共伯和幹王位。
’(《史記·三代世表》索隐引)當本《紀年》。
金文有《師○○》,稱‘白和父若曰’,《師○○》、《師兌○》稱‘師和父’,郭沫若同志以為即共伯和(見《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一一四),是。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
’顧炎武《日知錄》卷二五‘共伯和’條以為即指共伯和幹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幹王位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記·周本紀》綜述儒家傳統之說,以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則顯與史實不合。
[三二]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為戎所殺。
王乃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卻。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所引無‘由是少卻’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三三]《書紀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鎬。
《太平禦覽》卷九0七獸部 《紀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鎬。
《初學記》卷二九獸部 《紀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鎬。
《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二九 案:《輯校》引有《通鑒外紀》卷三所收一條,然《外紀》未注明出《紀年》,現不入輯。
《輯校》雲:‘《初學記》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
’據明晉府刻本《初學記》‘三’‘年’之間空一字,當為‘十’字,非‘三年’,《輯校》誤。
[三四]後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雲:‘《西羌傳》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條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敗北戎,滅姜邑,在此後二年。
據此差次以補之。
’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輯校》同。
[三五]《紀年》曰:周(靈)[宣]王三十三年,有馬化為狐。
《開元占經》卷一一八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
《廣韻》卷四(四十祃)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
《太平禦覽》卷八八七咎征部 《書紀年》曰:宣王時,(烏)[馬]化為狐。
《太平禦覽》卷九0九獸部 案:幹寶《搜神記》卷六雲:‘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歲有馬化為狐。
’當本《紀年》。
[三六]後五年,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後二年,晉人敗北戎于汾隰,戎人滅姜侯之邑。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後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訂補》雲:‘案《西羌傳》作“後十年”,謂周宣王三十九後十年。
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當幽王三年。
’是。
《存真》、《輯校》、《訂補》均泥于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惟特記晉國,起自殇叔’之語,因自殇叔始即列晉國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見。
《後序》之語,當與《晉書·束皙傳》參證,傳文明言:‘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事接之。
’是《紀年》記周事當至幽王之亡為止,《太平禦覽》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見下),可證。
昔人誤會《束皙傳》之‘以事接之’,即為《後序》所雲‘編年相次’之意,實則《晉書》當脫‘晉’字,所謂‘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後方接以晉事。
此處脫‘晉’字,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一三‘竹書紀年’條及《二十二史考異》卷二一已指出:‘“事”上當有“晉”字,刊本脫。
’至《後序》所雲‘起自殇叔’,當謂《紀年》記晉國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紀年》無晉事而已。
本條《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元年,《訂補》以為‘當作“二年”’。
[四0]《紀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為太子。
《太平禦覽》卷一四七皇親部 《紀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盤,以為太子。
《太平禦覽》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紀年》雲: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為太子。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 案:《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引束皙雲:‘案《左傳》“攜王奸命”,舊說攜王為伯服。
伯服,古文作伯盤,非攜王。
’此束皙校正《紀年》之語。
《國語·鄭語》、《史記·周本紀》皆謂褒姒之子名伯服,舊釋《左傳》者亦稱之為伯服,并以伯服為攜王。
和峤、荀勖初釋《紀年》時,當據《國語》等書釋作伯服,故束皙正之。
案《紀年》原文應作‘般’,‘般’即古文‘盤’字。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雲:‘《尚書》甘盤,《史記·燕世家》作甘般。
《商書》盤庚,《國語》作般庚。
’甲骨文盤庚亦作般庚。
‘般’、‘服’形近,《國語》等書因誤般為服,和、荀循舊誤以釋《紀年》,束皙正之,是。
古本《紀年》當已據束皙之說作‘伯盤’,後人複據《國語》、《史記》等書臆改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盤’,一作‘伯服’,猶改之未盡者,而清代鮑刻本乃全改為‘伯服’。
《存真》、《輯校》未見宋本,仍作‘伯服’,《訂補》已及見影宋本,亦未指出。
又《輯校》、《訂補》所引《禦覽》皆訛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誤。
《存真》、《輯校》改‘幽王八年’為晉文侯七年。
[四一]《書紀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
《太平禦覽》卷九六八果部 案:《訂補》雲:‘朱本無此條。
’實則《存真》改‘幽王’為‘幽公’,列入晉幽公十年,注雲:‘《太平禦覽》九百六十八。
’《輯校》既錄此‘幽王十年’條,又據《存真》收幽公十年條,誤。
《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九年。
[四二]盟于太室。
《紀年》。
《北堂書鈔》卷二一帝王部 案:《輯校》誤作卷二二,《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同誤。
《左傳·昭公四年》:‘周幽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
’《紀年》所記當即此事。
《存真》未收,《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今本《紀年》雲
《晉書·束皙傳》 《汲冢紀年》則雲:共伯和幹王位。
《史記·周本紀》索隐 《紀年》雲:共伯和即幹王位。
《莊子·讓王》釋文 《竹書紀年》:……共伯名和。
《史通·雜說上》 《汲冢書》:共伯名和。
《國語補音》卷一 《汲冢紀年》曰:共國之伯名和,行天子政。
《通鑒外紀》卷三 案:《史記·周本紀》索隐:‘共,國;伯,爵;和,其名;幹,篡也。
言共伯和攝王政,故雲“幹王位”也。
’《莊子·讓王》:‘共伯得乎共首。
’司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賢人,諸侯皆以為賢。
周厲王之難,天子曠絕,諸侯皆請以為天子,共伯不聽,即幹王位。
’《史記·周本紀》正義引《魯連子》:‘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
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
’《呂氏春秋·開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内皆以來為稽矣。
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
’皆述共伯和事,與《紀年》同。
《帝王世紀》:‘共伯和幹王位。
’(《史記·三代世表》索隐引)當本《紀年》。
金文有《師○○》,稱‘白和父若曰’,《師○○》、《師兌○》稱‘師和父’,郭沫若同志以為即共伯和(見《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一一四),是。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
’顧炎武《日知錄》卷二五‘共伯和’條以為即指共伯和幹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幹王位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記·周本紀》綜述儒家傳統之說,以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則顯與史實不合。
[三二]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為戎所殺。
王乃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卻。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所引無‘由是少卻’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三三]《書紀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鎬。
《太平禦覽》卷九0七獸部 《紀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鎬。
《初學記》卷二九獸部 《紀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鎬。
《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二九 案:《輯校》引有《通鑒外紀》卷三所收一條,然《外紀》未注明出《紀年》,現不入輯。
《輯校》雲:‘《初學記》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
’據明晉府刻本《初學記》‘三’‘年’之間空一字,當為‘十’字,非‘三年’,《輯校》誤。
[三四]後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雲:‘《西羌傳》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條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敗北戎,滅姜邑,在此後二年。
據此差次以補之。
’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輯校》同。
[三五]《紀年》曰:周(靈)[宣]王三十三年,有馬化為狐。
《開元占經》卷一一八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
《廣韻》卷四(四十祃)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
《太平禦覽》卷八八七咎征部 《書紀年》曰:宣王時,(烏)[馬]化為狐。
《太平禦覽》卷九0九獸部 案:幹寶《搜神記》卷六雲:‘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歲有馬化為狐。
’當本《紀年》。
[三六]後五年,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後二年,晉人敗北戎于汾隰,戎人滅姜侯之邑。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後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
(注:‘并見《竹書紀年》。
’)《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訂補》雲:‘案《西羌傳》作“後十年”,謂周宣王三十九後十年。
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當幽王三年。
’是。
《存真》、《輯校》、《訂補》均泥于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惟特記晉國,起自殇叔’之語,因自殇叔始即列晉國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見。
《後序》之語,當與《晉書·束皙傳》參證,傳文明言:‘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事接之。
’是《紀年》記周事當至幽王之亡為止,《太平禦覽》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見下),可證。
昔人誤會《束皙傳》之‘以事接之’,即為《後序》所雲‘編年相次’之意,實則《晉書》當脫‘晉’字,所謂‘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後方接以晉事。
此處脫‘晉’字,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一三‘竹書紀年’條及《二十二史考異》卷二一已指出:‘“事”上當有“晉”字,刊本脫。
’至《後序》所雲‘起自殇叔’,當謂《紀年》記晉國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紀年》無晉事而已。
本條《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元年,《訂補》以為‘當作“二年”’。
[四0]《紀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為太子。
《太平禦覽》卷一四七皇親部 《紀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盤,以為太子。
《太平禦覽》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紀年》雲: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為太子。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 案:《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引束皙雲:‘案《左傳》“攜王奸命”,舊說攜王為伯服。
伯服,古文作伯盤,非攜王。
’此束皙校正《紀年》之語。
《國語·鄭語》、《史記·周本紀》皆謂褒姒之子名伯服,舊釋《左傳》者亦稱之為伯服,并以伯服為攜王。
和峤、荀勖初釋《紀年》時,當據《國語》等書釋作伯服,故束皙正之。
案《紀年》原文應作‘般’,‘般’即古文‘盤’字。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雲:‘《尚書》甘盤,《史記·燕世家》作甘般。
《商書》盤庚,《國語》作般庚。
’甲骨文盤庚亦作般庚。
‘般’、‘服’形近,《國語》等書因誤般為服,和、荀循舊誤以釋《紀年》,束皙正之,是。
古本《紀年》當已據束皙之說作‘伯盤’,後人複據《國語》、《史記》等書臆改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盤’,一作‘伯服’,猶改之未盡者,而清代鮑刻本乃全改為‘伯服’。
《存真》、《輯校》未見宋本,仍作‘伯服’,《訂補》已及見影宋本,亦未指出。
又《輯校》、《訂補》所引《禦覽》皆訛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誤。
《存真》、《輯校》改‘幽王八年’為晉文侯七年。
[四一]《書紀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
《太平禦覽》卷九六八果部 案:《訂補》雲:‘朱本無此條。
’實則《存真》改‘幽王’為‘幽公’,列入晉幽公十年,注雲:‘《太平禦覽》九百六十八。
’《輯校》既錄此‘幽王十年’條,又據《存真》收幽公十年條,誤。
《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九年。
[四二]盟于太室。
《紀年》。
《北堂書鈔》卷二一帝王部 案:《輯校》誤作卷二二,《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同誤。
《左傳·昭公四年》:‘周幽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
’《紀年》所記當即此事。
《存真》未收,《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今本《紀年》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