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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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站了起來。
他仍然牽着小獵犬。
小獵犬被抱在懷裡,離開了地面,依然狂吠不止。
那兩條獵犬的咆哮聲越來越弱的時候,小獵犬仍然上蹿下跳,就像一根糾結的鋼絲彈簧。
他有點氣喘籲籲,但是已經不再顫抖或哆嗦了。
“你也不可能打不中!”他說,“你手裡有槍!你也沒開槍!” “你竟然沒有開槍,”父親說,“你離它有多遠?” “我不知道,爸爸。
”他說,“它的右後腿上有一隻大虱蠅子,我都看見了。
我當時手裡沒槍。
” “可是手裡有槍的時候,你并沒有開槍啊。
”父親說,“為什麼?” 男孩沒有回答。
父親沒有等他回答,站起身,走到了屋子的另一頭,來到書架前。
經過的地方有男孩兩年前獵殺的熊皮,還有父親在男孩出生前獵殺的更大的一頭熊的獸皮。
書架的上方,高高挂着的是男孩獵殺的第一隻雄鹿的鹿頭。
父親管這間屋子叫“辦公室”,種植園裡的所有生意都在這兒交易完成。
十四年來,男孩在這間屋子裡聽到了最精彩的談話。
德·西班上校來過這兒,有時候是康普森老将軍,還有沃爾特·厄威爾、伯恩·赫根貝克、薩姆·法澤斯、泰尼家的吉姆——他們都是獵手,熟悉這片森林,熟悉森林裡奔跑的動物。
他側耳恭聽他們交談,隻傾聽不說話。
他們說,那片荒野,那片廣袤森林,比任何白人文獻記載的還要廣袤,還要古老;他們說,白人真夠愚蠢的了,自認為買下了其中的一部分;他們說,印第安人真夠無情的,自以為其中的一部分是屬于他們的,因而可以賣給白人。
荒野屬于所有人,不屬于白人、黑人或紅種人,而是屬于所有人,屬于用意志力和剛毅來克服磨難,用謙恭和本領求得生存的獵人們。
獵犬、熊、鹿在荒野中比肩共存,各求慰藉;它們馳騁在荒野中,聽命于荒野,委身于荒野,遵守着那些古老而不可調和的規則,進行着這場古老而不屈不撓的角逐,既無悔恨的餘地,也絕無仁慈可言。
說話聲停了下來,但所說的話卻是擲地有聲的,并故意留出時間讓大家回顧、追想與精确地回憶。
男孩蹲在閃爍的爐火旁,如同泰尼家的吉姆一樣蹲着。
隻有在給火爐添柴、傳遞酒瓶給杯子倒酒的時候,吉姆才會站起來走動一下,因為現場總會有一瓶酒的。
因此片刻之後,他覺得那些充滿了情感、理智、膽略、計謀與速度的激動人心的時刻,都被濃縮、淨化在那瓶棕褐色的烈酒中。
這酒不是供婦女飲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兒童飲用的,而是專供獵人們飲用的。
獵人們所飲用的不是他們獵殺的動物的鮮血,而是某種已經被濃縮了的不朽的荒野之酒。
他們溫文爾雅地飲着,甚至畢恭畢敬地飲着,不會像異教徒那樣卑劣地以為飲酒能讓他們獲得謀略、力量和速度等各種本領,他們是通過飲酒向這些本領行禮緻敬。
父親拿着一本書回來,又坐了下來,把書打開。
“你聽着。
”他說,大聲朗讀了五個詩節,聲音平靜而從容。
已經是春天了,屋子裡已不再生火。
這時,他目光朝上,男孩注視着他。
“好了,你聽着”父親說,然後又朗讀了一遍,但這次隻讀了第二詩節。
讀到詩節結尾的最後兩行,他把書合上,放在身邊的桌子上。
“她不會老,雖然你不能如願以償,你将永遠愛下去,她也永遠秀麗!”父親說。
“他說的是一位姑娘。
”男孩說。
“他總要說點什麼。
”父親說,“他說的是真。
真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真是唯一的,真包含着一切觸動人類心靈的事物——榮譽、自豪、憐憫、争議、勇氣、愛。
現在你明白了嗎?” 他不知道。
其實,事情簡單得多。
有一頭老熊,兇猛而殘忍,不僅想要活下來,而且對自由充滿強烈的自豪,對自由是如此自豪,即使看見自由受到威脅也毫不畏懼,甚至也毫不驚慌。
不,它有時候似乎故意将自由置于危險之中,目的是為了品嘗自由,是為了讓古老而強壯的血肉之軀變得更加柔韌和敏捷,用來防衛和保護自由。
還有一位老人,他是女黑奴和印第安國王之子。
他既是母親所在的族群——這個族群有着漫長的曆史,磨難讓他們變得謙恭,忍耐使他們感到自豪;在磨難與不公中,他們的謙恭與自豪延續了下來——的後裔,也是父親所在的族群的後裔。
這個族群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曆史比第一位先民還要長久,這片土地上早已沒有了他們的身影,隻剩下一位老黑奴的變異血脈與一頭老熊不可征服的野性精神所結下的孤獨的兄弟情誼。
還有一個男孩,他希望能學會謙恭和自豪,讓自己成為娴熟而令人尊敬的森林獵手,但是他突然間發現,自己的捕獵本領如此娴熟,進步如此之快,進而擔心自己是否真的令人尊敬,因為他還沒有學會謙恭和自豪,雖然他也曾經努力過。
直到有一天,他同樣在突然之間發現,一位對謙恭和自豪沒有下過定義的老人,仿佛手拉手地牽着他來到了那個地方。
在那兒,一頭老熊和一隻幼小的混血狗向他表明,如果能獲得其中任何一樣,他就能獲得謙恭與自豪。
一條小獵犬,沒有名字的混血狗,多而雜的血統,現在長大了,體重還不到六磅重。
它好像自言自語地說着:“我不危險,因為再沒有别的獵犬比我更小了;我不兇猛,因為大家隻不過管它叫噪音;我不謙卑,因為我離地面太近,不可能再屈膝跪拜;我不驕傲,因為我離它還不夠近,沒有人知道是誰投下的陰影,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去不了天堂,因為命裡早已注定我沒有一個不朽的靈魂。
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能這樣做就足夠了。
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即使大家管它叫噪音。
” 事情就這樣。
就那麼簡單,比書本上所講的少男少女的事情要簡單得多——少男永遠是不會為少女感到悲傷的,因為他永遠不可能離她更近一點,也永遠不可能離她更遠一點。
他曾經聽說過一頭熊的故事,最後自己長大了,可以追尋它的蹤迹了。
他追蹤了四年,終于與他相遇,雖然手中有槍,卻沒有開槍。
那是因為一條小獵犬——它越過二十碼的距離朝那頭熊沖過去之前,他本來是可以開槍的;老本熊靠後腿直立居高臨下時的漫長一刻,薩姆·法澤斯本來也是可以開槍的。
他止住了思緒。
父親神情嚴肅地看着他,屋子裡的暮色已帶有春天的氣息。
父親說話的時候,語氣猶如暮色一樣甯靜,聲音也不大,因為沒有必要,因為他的話将永續長存。
“勇敢、榮譽、自豪。
”父親說,“還有憐憫、熱愛正義、熱愛自由。
這一切觸動着人類的心靈。
就我們對真的理解而言,長存于人類心靈中的就是真。
你現在懂了嗎?” 薩姆、老本熊、小狗尼普都很棒,他心裡想着。
還有他自己。
他也很棒。
父親就這麼說過。
“我懂了,爸爸。
”他說。
1.契卡索族,Chickasaw,美國南方馬斯科吉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
2.原文為“spirit”,是“酒”“酒精”的意思,也有“精神”的意思。
3.出自濟慈《希臘古甕頌》,參考查良铮譯文。
他仍然牽着小獵犬。
小獵犬被抱在懷裡,離開了地面,依然狂吠不止。
那兩條獵犬的咆哮聲越來越弱的時候,小獵犬仍然上蹿下跳,就像一根糾結的鋼絲彈簧。
他有點氣喘籲籲,但是已經不再顫抖或哆嗦了。
“你也不可能打不中!”他說,“你手裡有槍!你也沒開槍!” “你竟然沒有開槍,”父親說,“你離它有多遠?” “我不知道,爸爸。
”他說,“它的右後腿上有一隻大虱蠅子,我都看見了。
我當時手裡沒槍。
” “可是手裡有槍的時候,你并沒有開槍啊。
”父親說,“為什麼?” 男孩沒有回答。
父親沒有等他回答,站起身,走到了屋子的另一頭,來到書架前。
經過的地方有男孩兩年前獵殺的熊皮,還有父親在男孩出生前獵殺的更大的一頭熊的獸皮。
書架的上方,高高挂着的是男孩獵殺的第一隻雄鹿的鹿頭。
父親管這間屋子叫“辦公室”,種植園裡的所有生意都在這兒交易完成。
十四年來,男孩在這間屋子裡聽到了最精彩的談話。
德·西班上校來過這兒,有時候是康普森老将軍,還有沃爾特·厄威爾、伯恩·赫根貝克、薩姆·法澤斯、泰尼家的吉姆——他們都是獵手,熟悉這片森林,熟悉森林裡奔跑的動物。
他側耳恭聽他們交談,隻傾聽不說話。
他們說,那片荒野,那片廣袤森林,比任何白人文獻記載的還要廣袤,還要古老;他們說,白人真夠愚蠢的了,自認為買下了其中的一部分;他們說,印第安人真夠無情的,自以為其中的一部分是屬于他們的,因而可以賣給白人。
荒野屬于所有人,不屬于白人、黑人或紅種人,而是屬于所有人,屬于用意志力和剛毅來克服磨難,用謙恭和本領求得生存的獵人們。
獵犬、熊、鹿在荒野中比肩共存,各求慰藉;它們馳騁在荒野中,聽命于荒野,委身于荒野,遵守着那些古老而不可調和的規則,進行着這場古老而不屈不撓的角逐,既無悔恨的餘地,也絕無仁慈可言。
說話聲停了下來,但所說的話卻是擲地有聲的,并故意留出時間讓大家回顧、追想與精确地回憶。
男孩蹲在閃爍的爐火旁,如同泰尼家的吉姆一樣蹲着。
隻有在給火爐添柴、傳遞酒瓶給杯子倒酒的時候,吉姆才會站起來走動一下,因為現場總會有一瓶酒的。
因此片刻之後,他覺得那些充滿了情感、理智、膽略、計謀與速度的激動人心的時刻,都被濃縮、淨化在那瓶棕褐色的烈酒中。
這酒不是供婦女飲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兒童飲用的,而是專供獵人們飲用的。
獵人們所飲用的不是他們獵殺的動物的鮮血,而是某種已經被濃縮了的不朽的荒野之酒。
他們溫文爾雅地飲着,甚至畢恭畢敬地飲着,不會像異教徒那樣卑劣地以為飲酒能讓他們獲得謀略、力量和速度等各種本領,他們是通過飲酒向這些本領行禮緻敬。
父親拿着一本書回來,又坐了下來,把書打開。
“你聽着。
”他說,大聲朗讀了五個詩節,聲音平靜而從容。
已經是春天了,屋子裡已不再生火。
這時,他目光朝上,男孩注視着他。
“好了,你聽着”父親說,然後又朗讀了一遍,但這次隻讀了第二詩節。
讀到詩節結尾的最後兩行,他把書合上,放在身邊的桌子上。
“她不會老,雖然你不能如願以償,你将永遠愛下去,她也永遠秀麗!”父親說。
“他說的是一位姑娘。
”男孩說。
“他總要說點什麼。
”父親說,“他說的是真。
真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真是唯一的,真包含着一切觸動人類心靈的事物——榮譽、自豪、憐憫、争議、勇氣、愛。
現在你明白了嗎?” 他不知道。
其實,事情簡單得多。
有一頭老熊,兇猛而殘忍,不僅想要活下來,而且對自由充滿強烈的自豪,對自由是如此自豪,即使看見自由受到威脅也毫不畏懼,甚至也毫不驚慌。
不,它有時候似乎故意将自由置于危險之中,目的是為了品嘗自由,是為了讓古老而強壯的血肉之軀變得更加柔韌和敏捷,用來防衛和保護自由。
還有一位老人,他是女黑奴和印第安國王之子。
他既是母親所在的族群——這個族群有着漫長的曆史,磨難讓他們變得謙恭,忍耐使他們感到自豪;在磨難與不公中,他們的謙恭與自豪延續了下來——的後裔,也是父親所在的族群的後裔。
這個族群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曆史比第一位先民還要長久,這片土地上早已沒有了他們的身影,隻剩下一位老黑奴的變異血脈與一頭老熊不可征服的野性精神所結下的孤獨的兄弟情誼。
還有一個男孩,他希望能學會謙恭和自豪,讓自己成為娴熟而令人尊敬的森林獵手,但是他突然間發現,自己的捕獵本領如此娴熟,進步如此之快,進而擔心自己是否真的令人尊敬,因為他還沒有學會謙恭和自豪,雖然他也曾經努力過。
直到有一天,他同樣在突然之間發現,一位對謙恭和自豪沒有下過定義的老人,仿佛手拉手地牽着他來到了那個地方。
在那兒,一頭老熊和一隻幼小的混血狗向他表明,如果能獲得其中任何一樣,他就能獲得謙恭與自豪。
一條小獵犬,沒有名字的混血狗,多而雜的血統,現在長大了,體重還不到六磅重。
它好像自言自語地說着:“我不危險,因為再沒有别的獵犬比我更小了;我不兇猛,因為大家隻不過管它叫噪音;我不謙卑,因為我離地面太近,不可能再屈膝跪拜;我不驕傲,因為我離它還不夠近,沒有人知道是誰投下的陰影,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去不了天堂,因為命裡早已注定我沒有一個不朽的靈魂。
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能這樣做就足夠了。
我能做到的就是勇猛,即使大家管它叫噪音。
” 事情就這樣。
就那麼簡單,比書本上所講的少男少女的事情要簡單得多——少男永遠是不會為少女感到悲傷的,因為他永遠不可能離她更近一點,也永遠不可能離她更遠一點。
他曾經聽說過一頭熊的故事,最後自己長大了,可以追尋它的蹤迹了。
他追蹤了四年,終于與他相遇,雖然手中有槍,卻沒有開槍。
那是因為一條小獵犬——它越過二十碼的距離朝那頭熊沖過去之前,他本來是可以開槍的;老本熊靠後腿直立居高臨下時的漫長一刻,薩姆·法澤斯本來也是可以開槍的。
他止住了思緒。
父親神情嚴肅地看着他,屋子裡的暮色已帶有春天的氣息。
父親說話的時候,語氣猶如暮色一樣甯靜,聲音也不大,因為沒有必要,因為他的話将永續長存。
“勇敢、榮譽、自豪。
”父親說,“還有憐憫、熱愛正義、熱愛自由。
這一切觸動着人類的心靈。
就我們對真的理解而言,長存于人類心靈中的就是真。
你現在懂了嗎?” 薩姆、老本熊、小狗尼普都很棒,他心裡想着。
還有他自己。
他也很棒。
父親就這麼說過。
“我懂了,爸爸。
”他說。
1.契卡索族,Chickasaw,美國南方馬斯科吉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
2.原文為“spirit”,是“酒”“酒精”的意思,也有“精神”的意思。
3.出自濟慈《希臘古甕頌》,參考查良铮譯文。